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

卡尔·马克思主编的“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召股启事



  大家都知道,“新莱茵报”是从1848年6月1日至1849年5月19日在卡尔·马克思领导下在莱茵河畔科伦出版的日报。本报非常成功地代表了最彻底的德国民主主义的方向,因此,尽管有各种禁止出版的阻碍和宣布戒严状态,尽管对本报进行了诉讼和迫害,尽管有极大的困难,尽管对本报采取敌对行动和设置各式各样的障碍,但是,在它总共只存在11个月当中,就已经拥有5600订户。本报编辑两次被陪审法庭宣告无罪以后,普鲁士政府就只好采取粗暴的镇压的办法,来消灭这个使它非常恐惧的报纸。去年5月里在莱茵普鲁士发生的地方起义被镇压下去以后,政府就利用过去到处建立的军阀统治,以暴力把本报的编辑驱逐出普鲁士,因此使“新莱茵报”不能再继续出版。
  “新莱茵报”的编辑在去年夏天参加了革命运动,有的在南德,有的在巴黎,以后他们大多数又聚集在伦敦,决定在这里继续出版报纸。最初它仅能以评论刊物的形式每月出版一次,篇幅近5印张。但是,只有编辑部能够以后一期跟着一期间隔时间更短地出版,这个企业才会完全达到自己的目的——经常而深刻地影响舆论,而在经济方面也才会有很大的希望。因此,编辑部打算在经济条件一旦允许的时候,就使“新莱茵报”每两周出版一次,每次5印张,或者,有可能的时候就出版象英美周刊那样的大型周报,而只要情况允许回到德国,就立刻再把周报改为日报。
  根据初步计算,“评论”只要两周出版一次,印数3000份,每年可收入1900塔勒。
  为了企业能够自立,使“评论”每两周或一周发行一次,必须要有500镑的资本,为此,现在开始认购股票,条件如下:
  1.每股50法郎,在领收据时一次付清,以后再以收据换取正式股票。
  2.每个股东承担的责任只限于他所具有的股票数量以内。
  3.股东有权指定自己在伦敦的代表,对整个账目进行检查。
  4.每年召开全体大会4次,听取关于整个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经济状况,通过关于监督业务经营的今后措施的决议。关于企业状况的报告用石印发送每个股东。
  5.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在“新莱茵报”还不可能每周出版以前均转入资本。在这一任务实现以后,利润分做3部分,1/3作准备金,1/3作股息分给股东,其余1/3归编辑部。


“新莱茵报”出版负责人康·施拉姆
  1850年1月1日于伦敦

由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参与写成
俄译文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30年第一次发表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