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

第二章。3.货币



 不同于铸币的货币,W—G—W这种形式的流通过程的结果,成为G—W—G(即货币换商品是为了再把商品换成货币)这种形式的流通过程的起点。在W—G—W形式中,商品是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在G—W—G形式中,货币是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在前一形式中,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在后一形式中,商品充当货币变成货币的媒介。货币在前一形式中表现为单纯的流通手段,在后一形式中表现为流通的最终目的;商品在前一形式中表现为最终目的,在后一形式中表现为单纯的手段。因为货币本身已经是W—G—W这种流通的结果,所以在G—W—G的形式中,流通的结果同时表现为流通的起点。在W—G—W中,物质变换是过程的实际内容,从这第一过程产生的商品的形式存在本身却是第二过程G—W—G的实际内容。
  在W—G—W形式中,两极是具有同一价值量的商品,但同时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它们的交换W—W是真正的物质变换。在G—W—G形式中则相反,两极是金,同时是具有同一价值量的金。金换商品是为了再把商品换成金,或者我们就G—G这个结果来看,以金换金,似乎是荒谬的。但是,如果把G—W—G译成“为卖而买”这个公式,这不过是说金通过一个中介运动来换金,那我们立即就会认识到,这是资产阶级生产的主导形式。可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是为卖而买,而是为贵卖而贱买。货币换商品,是为了用这同一商品再去换数量更多的货币,因此两极G和G,虽然质上并无差异,但是量上是不同的。这种量的差别以非等价物的交换为前提,而这里的商品和货币只是商品本身的对立形式,因而只是同一价值量的不同的存在方式。所以,G—W—G的循环,在货币和商品的形式后面掩藏着进一步发展了的生产关系,在简单流通范围内,它不过是一种更高级的运动的反映。因此,我们必须从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W—G—W中引出不同于流通手段的货币。
  金,即充当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特殊商品,不要社会的进一步协助,就变成货币。在英国,银既不是价值尺度,又不是占统治地位的流通手段,它不成为货币,正如在荷兰,金一失去价值尺度的王位,就不再是货币一样。因此,一种商品变成货币,首先是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换句话说,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可是,作为这样的统一,金又有了一个独立的、同它在两个职能上的存在不同的存在。作为价值尺度,金只是观念上的货币和观念上的金;作为单纯的流通手段,金只是象征性的货币和象征性的金;但在它的简单的金属实体形式上,金是货币,或者说,货币是实在的金。
  现在我们对于作为货币的、在静止状态中的商品金从它同其他商品的关系上来略加考察。一切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代表一定数额的金,因而它们只是想像的金或想像的货币,只是金的代表,正如反过来货币在价值符号上只是商品价格的代表一样[注:“不仅贵金属是物的符号……而且,反过来,物……也是金银的符号。” A.Genovesi.《Lezioni di Economia civile》(1765),p.281[安·詹诺韦西“市民经济学讲义”(1765年版)],载于库斯托第编“现代部分”第8卷第281页。]。既然一切商品都只是想像的货币,货币就成了唯一实在的商品。商品只是代表着交换价值、一般社会劳动、抽象财富的独立存在,而金与商品相反,是抽象财富的物质存在。从使用价值方面看,每种商品通过它们同一种特殊需要的关系,仅仅表现出物质财富的一个要素,财富的个别方面。但是货币能满足任何需要,因为它可以直接转化成任何需要的对象。它所特有的使用价值,在成为它的等价物的种种使用价值的无限系列上实现。在它的坚固的金属实体中,它隐秘地包含着在商品世界中展开的一切物质财富。因此,如果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代表着一般等价物或抽象财富——金,那末金在它的使用价值上代表着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金因此是物质财富的物质代表。它是《précis de toutes les choses》〔“万物的结晶”〕(布阿吉尔贝尔),是社会财富的集成。就形式上说,它是一般劳动的直接化身,就内容上说,它又是一切实在劳动的总汇。它是表现为个体的一般财富[注:配第说:“金银是《universal wealth》[“一般财富”,“政治算术”第242页。]。在作为流通的媒介的形式上,金受到种种虐待,被刮削,甚至被贬低为纯粹象征性的纸片。但是,作为货币,金又恢复了它那金光灿烂的尊严。它从奴仆变成了主人[注:E.Misselden.《Free trade or the means to make trade florish etc.》London,1622[爱·米塞尔登“自由贸易或繁荣之道”1622年伦敦版]。“贸易的自然对象是商品,which merchants from the end of the trade have stiled comodities[即商人在业务上称为货物的东西]。贸易的人为对象是货币,它被称为sinewes of warre and of state[战争和国家的神经]。货币无论从性质上说或从时间上说都是在商品之后出现的,yet for as much as it is now in use has become the chiefe[虽然如此,现在它在实践中却居于首要地位]。”(第7页)他把商品和货币比作“老雅各的两个儿子,雅各把右手放在小儿子身上,把左手放在大儿子身上”(同上)。Boisguillebert.《Dissert.sur la nature des richesses etc.》,l.c.(p.395,399)[布阿吉尔贝尔“论财富的本性”,载于欧仁·德尔编“十八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1843年巴黎版第1卷(第395、399页)]中说:“于是,在这里,贸易的奴隶变成了贸易的主人……人民的苦难的产生,就是由于人们使过去的奴隶成了主人,或者不如说,成了暴君。”]。它从商品的区区帮手变成了商品的上帝[注:布阿吉尔贝尔说:“人们把这些金属(金、银)变成了偶像,人们忘记了把它们召到贸易中来的企图和目的是为了使它们在交换和相互交付中充当抵押品,而几乎让它们解脱了这种任务,把它奉为神明。为了它们,人们牺牲了并且仍然牺牲着许多财富、重要的需要、甚至人的生命,而且比在愚昧的古代为其假神牺牲的还多。”(同上,第395页)]

  (a)货币贮藏

  金最初作为货币同流通手段分开,是由于商品中断了自己的形态变化过程,并在它的金蛹形式上停顿下来。每逢卖不转为买,就会出现这种情形。因此,金作为货币独立起来,首先是流通过程或商品的形态变化分裂为两个彼此孤立的、互不相关的行为的明显表现。铸币的行程一经中断,铸币本身就变成货币。铸币在用商品换得它的那个卖者手中是货币,不是铸币;一离开他的手,它又变成了铸币。每一个人都是他所生产的单方面的商品的卖者,又是他为了社会生存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商品的买者。他以卖者身分出现是以他的商品在生产上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为转移,而他以买者身分出现是由他的生活需要的不断更新决定的。他要能够不卖而买,他必须曾经卖而不买。事实上,W—G—W的流通,只是由于同时是卖和买不断分裂的过程,才是卖和买在过程中的统一。货币要作为铸币而不断地流动,铸币就必须不断地凝结为货币。铸币的不断流通,以铸币的或多或少的一部分不断停顿下来成为铸币准备金为条件,这种准备金在流通内部到处发生,同时成为流通的条件,这种准备金的形成、分配、消失和恢复经常更替着,它的存在不断消失,它的消失不断存在。关于铸币变货币、货币变铸币的这种不息的转化,亚当·斯密这样说过:每一个商品所有者除了他所出卖的特殊商品之外,必须经常准备一定数额用于购买的一般商品。我们知道,在W—G—W的流通中,第二个环节G—W分裂为许多次买,它们在时间上不是一下完成,而是先后完成的,因此G的一部分作为铸币而流通,另一部分则作为货币而停留。货币在这里实际上不过是暂歇的铸币,流通中的铸币总量的各个组成部分,总是时而以这种形式,时而以那种形式交替出现。因此,流通手段变成货币的这个第一种转化,仅仅是货币流通本身的一个技术因素[注:布阿吉尔贝尔从这个perpetuum mobile〔永动机〕的初次变为不动,即从它的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存在的否定中,立即察觉到货币对商品闹独立。他说:货币应该处于“不断的运动中,只有它是可动的,它才能是这样,一旦它不动了,就一切都完了”(见“法国详情”第213页)。他没有看到货币的这种静止是它的运动的条件。实际上他是要说,商品的价值形式不过是它们的物质变换的瞬息间的形式,决不应该作为目的本身固定下来。]
  财富的最初的自然发生的形式,是剩余或过剩的形式,是并非作为使用价值而直接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或者说,是对那些其使用价值不属于最需要范围的产品的占有。在研究从商品到货币的过渡时,我们已经知道,在尚未发达的生产阶段上,正是产品的这种剩余或过剩形成商品交换的固有范围。剩余产品变成可以交换的产品即商品。这种剩余的最适当的存在形式是金和银,这是财富被当作抽象的社会财富保存时采取的第一种形式。商品不是只能在金银的形式上被保存,就是说,不是只能在货币材料中被保存,然而金银却是在被保存形式上的财富。每种使用价值本身都是由于被消费,即被消灭而起使用价值的作用。但是,作为货币的金的使用价值,是去充当交换价值的承担者,是作为无定形的原料去充当一般劳动时间的化身。作为无定形的金属,交换价值取得了一种永久的形式。这样作为货币而静止下来的金银就是贮藏货币。在纯粹以金属流通的民族如古代民族中,货币的贮藏是从个人到国家普遍进行的一个过程,国家保护着自己的国库。在更古的时代,在亚洲和埃及,国王和僧侣保护下的这种贮藏货币,毋宁说是他们的实力的见证。在希腊和罗马,建立国库成了一种政策,国库被看成是剩余品的永保安全而随时可用的形式。这种贮藏货币被侵略者从一国迅速移往他国,以及它的一部分突然涌入流通,是古代经济的特点。
  作为物化劳动时间,金保证了它自己的价值量,而且由于它是一般劳动时间的化身,流通过程就保证了金能经常作为交换价值发生作用。正是由于商品所有者能够把商品在其交换价值形式上保存,或者说,能够把交换价值本身当作商品保存,那种为了在金这个转化形式上收回商品而进行的商品交换就成了流通本身的动机。商品的形态变化W—G,就是为了商品的形态变化本身,为了商品从特殊自然财富转化为一般社会财富。形式变换代替物质变换而成了目的本身。交换价值从单纯的形式变成了运动的内容。商品只有当它保持在流通领域的时候,才能作为财富、作为商品保持下来,只有当它硬化为金银的时候,才能保持这种流动状态。它是作为流通过程的结晶而保持流动状态的。同时,金银本身只在不是流通手段时才固定为货币。作为非流通手段,它们变成了货币。因此,把商品在金的形式上从流通中抽出,是使它经常保持在流通中的唯一办法。
  商品所有者只能把他作为商品投入流通的东西从流通中作为货币收回。因此,从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经常地卖、不断地把商品投入流通,是货币贮藏的第一个条件。另一方面,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不断地在流通过程本身中消失,因为它经常实现为使用价值而化为短暂的享受。因此,货币必须从吞没一切的流通洪流中被拯救出来,或者说,商品必须被固定在它的第一形态变化上,这样,货币就被阻止去履行它的购买手段的职能。现在变成货币贮藏者的商品所有者必须尽量多卖,尽量少买,正如老卡托所教导的:patrem familias vendacem,non emacem esse [28]。如果勤劳是货币贮藏的积极条件,节俭便是货币贮藏的消极条件。从流通中取出商品等价物,以特殊商品或使用价值形式取出的越少,以货币或交换价值形式取出的就越多[注:“商品的储存越多,贮藏货币(in treasure)的储存越少。”爱·米塞尔登“自由贸易或贸易繁荣之道”第23页。]。因此,要占有一般形式的财富,就要放弃物质的现实的财富。因此,推动货币贮藏的活力是吝啬,对吝啬说来,所需要的不是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而是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要取得一般形式的剩余物,就必须把特殊的需要当作奢侈和浪费。例如,1593年西班牙议会给菲力浦二世的呈文中说:
  “伐利亚多利德的议会在1586年曾请求陛下不再准许蜡烛、玻璃器皿、珠宝、刀子等类物品向王国进口;这些对人类生活无用的东西从外国运来是为了换取黄金,西班牙人似乎成了印第安人。”
  货币贮藏者蔑视世俗的、一时的、短暂的享受,追求既不蛀又不锈、完全是天上的又完全是人间的永恒的财宝。米塞尔登在前面所引的著作中说:
  “我们缺乏黄金的总的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消费外国商品太多,事实上,这些商品对于我们不是commodities〔有益之物〕,而是discommodities〔无益之物〕,因为它们使我们丧失了许多本来可以代替这些玩意(toys)进口的财宝。我们消费了过多的西班牙的、法兰西的、莱茵区的和近东的葡萄酒,西班牙的葡萄干,近东的无核小葡萄干,埃诺的细麻布(一种上等麻布)和细棉布,意大利的丝绸,西印度的糖和烟草,东印度的香料,这一切都不是我们绝对必需的物品,可是这些东西都得用真金去买。”[注:米塞尔登“自由贸易或贸易繁荣之道”第11—13页及以下各页。]
  在金银的形式上,财富是长久的,一方面这是因为交换价值存在于不朽的金属中,另一方面特别是因为金银被阻止作为流通手段去变成只是商品的瞬息间的货币形式。于是,暂时的内容为长久的形式牺牲了。
  “如果通过税收把一个人用在吃喝上的货币拿来,交给另一个人去改良土地、捕鱼、开矿、办工厂、甚至做衣服,对于社会总有好处,因为即使衣服也不像吃喝那样不长久。如果把货币用来购买家具,好处就更大,用来盖房子等等,好处还要大,而好处最大的,是把金银运回国内,因为只有金银不会毁坏,并且不论何时何地都被当作财富;而其他一切东西只是pro hic et nunc[一时一地的]财富”[注:配第“政治算术”第196页。]
  把货币从流通洪流中拯救出来而不让它参与社会的物质变换,还明显地表现为窖藏,这样一来,社会的财富变成了地下的长久的库藏,与商品所有者发生一种完全秘密的私的关系。在德里的奥朗则布的宫殿里住过一段时间的贝尔尼埃博士,曾谈到商人们,特别是几乎掌握了全部贸易和货币的不信回教的异教徒,怎样把他们的货币秘密地、深深地埋在地里;他们
  “深信生前埋下的金银,对他们死后在另一个世界里有用。”[注:François Bernier.《Voyage contenant la description des états du Grand Mogol》,tome Ⅰ,conf.p.312—314[弗朗斯瓦·贝尔尼埃“大莫卧儿帝国游记”第1卷第312—314页]1830年巴黎版。]
  可是,只要货币贮藏者的禁欲主义与勤劳相结合,在宗教上他就实际上成了新教徒,尤其是清教徒。
  “不可否认,买卖是必需的,没有它是不行的;人们尽可以按照基督教的道理来购买,特别是购买必需品及和体面有关的东西,因为就是长老们也曾买卖过牲畜、羊毛、谷物、牛油、牛奶等物品。这是上帝从大地拿来分配给人类的赐物。但是对外贸易从加尔各答、印度等地运回的商品,是贵重的丝绸、金器和香料,只供奢侈而别无用处,耗费了国家和人民的金钱;如果我们有统一的政权和君主,就不应该允许这种对外贸易存在。但是关于这一点我现在不想多写,因为我认为,当最后我们已经不再有钱的时候,这种贸易自然就会终止,奢侈和大吃大喝也是如此,因为不到贫困逼着我们的时候,文章和说教都是徒然的。”[注:Dr.Martin Luther.《Bücher vom Kaufhandel und Wucher》.1524[马丁·路德博士“论商业与高利贷”1524年版]。路德在同一个地方说:“上帝把我们德国人置于这样的境地:我们不得不让自己的金银流到外国,让全世界变富而自己沦为乞丐。如果德国不买英国的布,英国的金就没有这么多;如果我们不买葡萄牙的香料,葡萄牙国王的金也会少些。要是你计算一下,通过法兰克福一个集市有多少金钱毫无必要和毫无理由地从德国运出,你就会奇怪,怎么在德国境内还会留下一个铜板。法兰克福是金银的豁口,通过这个豁口从德国流出的,是在我们这里刚刚涌现、产生、铸造或打成的东西;如果堵塞这个豁口,现在就会听不到这样的怨言:到处都只有债务而没有货币,乡村和城市都受着高利贷的盘剥。但是,该怎样就怎样吧;我们德国人应该始终是德国人!我们决不罢休,我们应该干。”
  米塞尔登在“自由贸易或贸易繁荣之道”中希望把金钱至少保留在基督教国家的范围内。他说:‘由于同土耳其、波斯和东印度等非基督教国家进行贸易,货币减少了。这种贸易大部分是用现金进行的,但是这和基督教国家之间的贸易完全不同。因为基督教国家之间的贸易虽然也用现金,但这些现金仍保留在基督教国家内。基督教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中实际上也有货币的顺流和逆流,涨潮和退潮,因为这个国家欠缺,那个国家有余,有时这个地方的货币多,那个地方的货币少;货币在基督教国家范围内来回周转,但始终没有超出它的范围。可是用来同上述非基督教国家进行贸易的货币,就总是不断支出而永不返回。”]

  在社会的物质变换发生动荡的时期,甚至在发达的资产阶级社会中,货币也会作为贮藏货币而窖藏起来。社会联系(对于商品所有者来说,这个社会联系在于商品,而商品的最适当的存在是货币)在其坚固的形式上从社会的运动中被救了出来。社会的nervus rerum [注:直译是:物的神经;转意是:万物的动力。——编者注]和它所依附的肉体一起被埋葬了。
  如果贮藏货币不是经常渴望流通,它就仅仅是无用的金属,它的货币灵魂就会离它而去,它将变成流通的灰烬,流通的caput mortuum [注:直译是:骷髅;这里的意思是:残渣。——编者注]。货币,或独立化了的交换价值,按它的质来说,是抽象财富的存在,但是另一方面,任何一定的货币额都是量上有限的价值量。交换价值的量的界限同它的质的普遍性发生矛盾,货币贮藏者感到这个界限是障碍,而这个障碍事实上同时就变成了质的障碍,换句话说,使贮藏货币仅仅成为物质财富的有限的代表。我们已经知道,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直接表现在一个等式中,它自己成为等式的一边,商品的无限系列则成为等式的另一边。货币在实现自己的时候能在多大程度上接近这样的无限系列,也就是说,货币能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它是交换价值这个概念,决定于交换价值的量。交换价值作为交换价值、作为自动器的运动,只能是突破它的量的界限的运动。但是当贮藏货币的一个量的界限被超越时,就又有了另一个新的障碍,必须再加以克服。表现为障碍的,不是贮藏货币的某一个界限,而是它的任何一个界限。因此,货币贮藏在它本身并无任何内在的界限,并无任何限度,它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它每次的结果中就有再次开始的动机。贮藏货币只有保存才能增加,它也只有增加才能保存。
  货币不仅是致富欲望的一个对象,并且是致富欲望的唯一对象。这种欲望本质上是auri sacra fames〔万恶的求金欲〕[注:引自罗马诗人味吉尔的长诗“亚尼雅士之歌”。——译者注]。致富的欲望与追求特殊的自然财富或使用价值(如衣服、首饰、畜群等等)的欲望不同,只有在一般财富本身个体化为一种特殊物品,因而可以当作单独的商品保存的时候,才可能发生。因此货币既表现为致富欲望的对象,同样又表现为致富欲望的源泉[注:“货币是吝啬之源……这里逐渐燃起一种狂热,这已经不是吝啬而是求金欲了。” Plin.《Hist.nat.》,L.ⅩⅩⅩⅢ,c.Ⅲ,[sect.14][普林尼“博物志”第33卷第3章第14节]。]。实际上成为基础的是,交换价值本身及其增加成了目的。吝啬死守着贮藏货币,不让货币变成流通手段,但是求金欲保持着贮藏货币的货币灵魂,保持着它对于流通的经常的渴望。
  这样,贮藏货币借以形成的活动,一方面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卖从流通中取出货币,另一方面是简单的收藏、积累。事实上,只有在简单流通范围内,而且正是在货币贮藏的形式上,才有真正的财富积累,至于其他的所谓积累形式,我们在下面会看到,只是由于滥用名词,只是由于联想起简单的货币积累,才被当作积累。其他一切商品,或者当作使用价值来积累,这时,它们的积累方法决定于它们的使用价值的特殊性。例如,粮食的积累需要有特殊的设备。积累羊群使我变成牧人,积累奴隶和土地使主奴关系成为必要,等等。特殊财富的储备要有不同于积累本身这种简单行为的特殊过程,并且发展着个性的特殊方面。或者是,把商品形式的财富当作交换价值来积累,这时,积累就表现为一种贸易业务或特殊经济业务。经营这种业务的人变成粮商、畜贩等等。金银所以是货币,不是由于积累金银者个人的任何活动,而是由于没有这种个人的协助而进行着的流通过程的结晶。他别的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把金银放在一边,一两又一两地堆积起来就行了,这是一种毫无内容的活动,这种活动如果应用在其他一切商品上,就会使商品丧失价值[注:贺雷西的下面这几句诗表明他完全不懂货币贮藏的哲学(Satir.L.Ⅱ,Satir
  3.[讽刺诗第二卷第三首]):

  “买来弦琴置一旁,不爱音乐不弹唱,
  不作鞋匠买刀剪,不去航海买帆桨;
  世间若有这等人,谁不说他是疯狂。
  今有人焉攫黄金,黄金到手即埋藏,
  平生不敢动铢两,试问此人狂不狂?”

  西尼耳先生却比较了解,他说“货币似乎是唯一的普遍要求的东西,这是因为货币是抽象的财富,人们有了货币,就可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要,不管是哪一种”。《Principes fondamentaux de l'Ec.pol.》,traduit par le comte Jean Arrivabene,Paris,1836,p.221[“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让·阿里瓦本伯爵译1836年巴黎版第221页];施托尔希也说:“因为货币代表着一切其他财富,人们只要把货币积累起来,就可以取得世界上一切种类的财富。”(“政治经济学教程”第2卷第135页)]。
  我们的货币贮藏者表现为交换价值的殉道者,坐在金塔顶上的神圣的禁欲主义者。他关心的只是社会形式的财富,因而他把这种财富埋藏起来不让社会见到。他追求的是具有永远适于流通的形式的商品,因而他把这种商品从流通中抽出。他热衷于交换价值,因而他不进行交换。财富的流动形式和财富的化石,长命之浆和哲人之石,像在炼金术中一样,彼此疯狂地纠缠着。为了想像中的无限享受,他放弃了一切享受。因为他希望满足一切社会需要,他就几乎不去满足必需的自然需要。他把财富保存在它的金属实体中,他也就把财富化成幻影。但实际上,为货币而积累货币是为生产而生产的野蛮形式,也就是社会劳动生产力超越惯常需要的界限的发展。商品生产愈不发达,交换价值的最初独立化为货币即货币贮藏就愈为重要;因此,在古代各民族,在直到目前为止的亚洲,在交换价值尚未掌握所有生产关系的现代农业民族中,货币贮藏起着重大的作用。我们现在就要考察货币贮藏在金属流通本身中的特殊的经济职能,但我们先指出货币贮藏的另一种形式。
  金银制的商品不管具有什么样的美学属性,既然它们用的材料是货币材料,那就可以转化成货币,就像金币或金条可以转化成这些商品一样。因为金银是抽象财富的材料,所以炫耀财富的最好的方法是把它们用作具体的使用价值,如果商品所有者在一定的生产阶段上把货币藏起来,那末只要安全,他总是力图在别的商品所有者面前以rico hombre[大财主]的姿态出现。他把自己和自己的家镀上黄金[注:就在商品所有者已经变得文明而发展为资本家的时候,他的inner man[本性]也丝毫没有改变,这可以从下面的例子得到证明:有一个国际银行的伦敦代理人,把一张十万镑的银行券装在镜框里当作恰当的家徽。妙在这张银行券嘲笑而高傲地俯视着流通。]。在亚洲,特别是在印度,货币贮藏不像在资产阶级经济中那样表现为总生产机构的附属职能,这种形式的财富却总是被当作最后的目的,在那里,金银制的商品实质上不过是贮藏货币的美学形式。在中世纪的英国,由于加在金银制的商品上的那一点粗糙劳动使它们的价值增加得很少,因此在法律上金银制的商品只是被看作贮藏货币的一种形式。它们的目的是重新投入流通,因此它们的成色定得完全同铸币本身的成色一样。用作奢侈品的金银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这个很简单的事实,在古代人看来,是十分明白的[注:见后面色诺芬的话。],可是现代经济学家却提出了错误的论点,说金银制的商品的使用不是按照财富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只是按照贵金属价值跌落的比例而增加。因此,他们关于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金的消费情况的资料,在其他方面虽然确实,但是总有一个缺陷,因为用作原料的金的消费量的增加不是像他们想像的那样有相应的金价值的降低来证明。从1810年到1830年间,由于美洲殖民地同西班牙的战争[29]以及革命所引起的矿山劳动的停顿,贵金属的平均年产量减少了一半以上。1829年在欧洲流通的铸币比1809年减少了几乎1/6。可见,虽然产量减少了,生产费用——如果有变动的话——增加了,但是,英国在战时,大陆从巴黎和会时起,用作奢侈品的贵金属的消费量却大大地增加了。它随着一般财富的增加而增加了[注:杰科布“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第2卷第25章和第26章。]。作为一般的规律可以这样说:在和平时期,以金银货币变成奢侈品为主,只有在动荡的局面下,才以奢侈品倒过来变成条块或铸币为主[注:“在动荡不安的时期,特别在内乱外患时期,金银器急速变成货币;而在太平繁荣时期,货币就变成食具和饰品。”(杰科布“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第2卷第357页)]。从下面的情况可以看出,以奢侈品形式存在的金银贮藏货币同充当货币的贵金属对比起来占的比例是多么大:在1829年,据杰科布说,在英国这个比例是2:1,而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以奢侈品形式存在的贵金属比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贵金属多1/4。
  我们已经知道,货币流通不过是商品形态变化的表现,或者说,不过是社会的物质变换所借以实现的形式变换的表现。因此,流通中的金的总量,一方面随着流通中的商品的时时变动的价格总额或同时发生的商品形态变化的规模,另一方面随着商品形式变换每次的速度,必须不断地扩张或收缩;这一点只有在一国的货币总量与流通中的货币量之比不断发生变动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这个条件是靠货币贮藏来实现的。如果价格跌落或流通速度提高,贮藏货币的蓄水池就吸收从流通中游离出来的那部分货币;如果价格上涨或流通速度降低,贮藏的货币便开放,有一部分就回到流通中去。流通中的货币凝结为贮藏货币和贮藏货币注入流通,是一种不断交替的摆动;在摆动中哪一个方向占优势,完全是由商品流通的摆动决定的。这样,贮藏货币就表现为流通中的货币的引水渠和排水沟,因而,当作铸币而流通着的,总只是由流通本身的直接需要所规定的货币量。如果总流通量突然扩大,卖和买的流畅的统一占着主导地位,因而待实现的价格总额比货币流通速度增长得更快,贮藏货币就显著地缩减;一旦总的运动异常停滞,或者卖和买的分离加强,流通手段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凝结为货币,贮藏货币的蓄水池就大大超过平均水平。在纯粹用金属流通的或者处于不发达的生产阶段的国家,贮藏货币无限零散,遍布全国各地,但在发达的资产阶级国家,它就集中到银行的金库中了。不能把贮藏货币同铸币准备金混为一谈,铸币准备金本身是经常处在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贮藏货币与流通手段的能动的关系却以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的减少或增加为前提。前面已经说过,金银制的商品同样既是贵金属的排水沟,又是贵金属的潜在来源。但在平时,对于金属流通的经济来说,只有它们的第一种职能是重要的[注:在下面的一段话中,色诺芬把货币在其作为货币和贮藏货币的特殊形式规定性上作了论述:
  “在我所知道的一切部门中,只有这一部门的新企业家不引起旧企业家的妒忌……银矿越丰富,它的采银量越大,它吸引到这种劳动上的人也越多。实际上,当家庭中有足够的家具时,人们便很少再去添置;可是,谁的银也不会多到不想再要的地步,如果真有人觉得太多,他会把多余部分埋藏起来,他所感到的喜悦,不会比使用这些钱时少。当国家繁荣时,国民特别需要银:男人除了优良的武器以外还想买骏马、豪华的房屋和设备,女人需要各种服装和金饰;如果国家遭受歉收或战争,那末由于田地荒芜,为了取得粮食,或者为了招募补充兵员,都需要货币……”Xen.《De vectig.》,c.ⅠⅤ[色诺芬“赋税论”第4章]。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1篇第9章中,用“经济”和“货殖”两个名词,在对立中论述了W—G—W和G—W—G这两种流通的运动。希腊的悲剧作家们,特别是欧里庇得斯,把这两种形式作为δíχη[公正]和η χερδξ[食欲]对立起来。]

  (b)支付手段

  到现在为止货币不同于流通手段的两种形式,是暂歇的铸币的形式和贮藏货币的形式。第一种形式在铸币暂时转化成货币中反映出,W—G—W的第二环节即买G—W,在一定流通范围内必然分裂为一系列先后相继的买。而货币贮藏只是基于W—G行为的孤立,即不向G—W继续发展,或者说,它只是商品第一形态变化的独立发展,是作为一切商品转移后的存在而发展起来的货币,同商品在其不断转移形式上的存在即流通手段正相反。铸币准备金和贮藏货币之成为货币,只因为它们是非流通手段,而它们之所以成为非流通手段,只因为它们不流通。我们现在要在这样一个规定上研究货币,在这个规定上,货币流通着,或者说,货币进入流通,但是,它并不履行流通手段的职能。作为流通手段,货币总是购买手段,现在,它却作为非购买手段起作用。
  货币一旦由于货币贮藏而发展成为抽象社会财富的存在和物质财富的物质代表,它就在它这一个当作货币的规定性上,在流通过程内部取得特殊的职能。如果货币当作单纯的流通手段、因而当作购买手段流通,这就表示商品和货币同时对立着,因而同一个价值量具有二重形式:在一极上是在卖者手中当作商品,在另一极上是在买者手中当作货币。两个等价物在对立两极的这种同时存在,以及它们同时变换位置或相互转移,又是表示卖者和买者只是作为现有等价物的所有者相互发生关系。可是,产生货币的各种形式规定性的商品形态变化过程,使商品所有者也发生形态变化,或者说,改变着他们出现时彼此所具有的社会身分。商品监护人在商品形态变化过程中,每逢商品发生一次变化或货币采取一种新形式,就改变一次自己的外皮。例如,商品所有者最初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对立着,后来一个成为卖者,另一个成为买者,然后每一个都交替地作买者和卖者,后来又成为货币贮藏者,最后成为富人。可见,商品所有者走出流通过程的时候,同他走进流通过程的时候不一样了。实际上,货币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各种形式规定性,不过是商品本身的结晶了的形式变换,而这种形式变换又不过是商品所有者借以完成其物质变换的那种变化着的社会关系的物化表现。在流通过程中产生了新的交往关系,而商品所有者作为这种改变了的关系的承担者,就获得了新的经济身分。正如在国内流通过程中,货币把自己观念化,单纯一张纸片就作为金的代表来履行货币的职能一样,这同一个过程又使那些作为货币或商品的单纯代表而进入流通过程的、即代表着未来货币或未来商品的买者或卖者,具有现实的买者或卖者的效力。
  金发展为货币时的一切形式规定性,不过是商品形态变化中所包含的那些规定的展开,那些规定在简单货币流通中,在货币作为铸币的表现中,或在作为过程中的统一的W—G—W运动中,还没有分化为独立的形式,或者像商品形态变化的中断那样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可能性。我们已经知道,在W—G过程中,作为实际的使用价值和观念上的交换价值的商品同作为实际的交换价值和只是观念上的使用价值的货币发生关系。当卖者把商品当作使用价值转移时,他就实现了商品自己的交换价值和货币的使用价值。相反,当买者把货币当作交换价值转移时,他就实现了货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的价格。与此相应,发生了商品与货币的位置变换。现在,这个两极对立的活的过程,在它实现的时候又重新分裂开来。卖者实际转移商品,但最初只在观念上实现商品的价格。他已经把它照它的价格卖出,但是它的价格只是后来在约定的时间才实现。买者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者来买,而卖者则作为现在商品的所有者来卖。就卖者方面说,商品当作使用价值实际上被转移了,却没有当作价格实际上被实现;就买者方面说,货币实际上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实现了,却没有当作交换价值实际上被转移。从前,是价值符号象征地代表货币,而这里,是买者本身象征地代表货币。但是,正如从前价值符号的一般象征要求国家的保证和规定其强制流通一样,现在买者的人身象征则在商品所有者之间引起一种法律上有强制性的私人契约。
  相反,在G—W过程中,货币可以在其使用价值实现之前,或者说,在商品转移之前,作为现实的购买手段转移出去,从而实现商品的价格。例如通常的预付货款的形式就是如此。英国政府向印度农民购买鸦片时就是采取这种形式,驻俄国的外商购买俄国农产品时大部分也是采取这种形式。但是,这里货币不过是在我们已经知道的购买手段的形式上起作用,因此并没有取得新的形式规定性[注:诚然,资本也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预付货币可以是预付资本;可是这个观点不属于简单流通的范围。]。所以我们对于这种情况就不再多说;不过关于G—W和W—G这两个过程在这里所借以表现的那种转化形式,我们必须指出:买和卖之间的区别,在流通中直接出现时只是想像的区别,现在却变成了现实的区别,因为,在一种形式上,只有商品存在着,在另一种形式上,只有货币存在着,在两种形式上,都只有过程开始的那一极存在着。此外,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点是,在这两种形式中,等价物之一只存在于买卖双方的共同意志中,这种共同意志约束着双方,并且取得一定的法律形式。
  卖者和买者变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先前作为货币贮藏者的商品所有者曾经扮演了可笑的角色,那末现在他却变成了可怕的人物,因为现在他不是把自己而是把他的邻人看成一定货币额的存在,他不是把自己而是把他的邻人变成为交换价值的殉道者。他从信徒变成了债主,他从宗教走进了法律。

  《I stay here on my bond!》
  〔“我照契约行事!”〕[注:引自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编者注]

  因此,在W—G的这个改变了的形式中,即在商品存在着而货币只是被代表着的形式中,货币首先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商品的交换价值用货币来计算,把货币当作它的尺度;但是价格,作为在契约上规定了的交换价值,不仅存在于卖者的头脑中,而且同时也是买者所负的义务的尺度。其次,货币在这里起着购买手段的作用,虽然它不过是把自己的未来存在的影子投射在自己面前。这也就是,它使商品离开自己的位置,把商品从卖者手中转入买者手中。一旦契约到期,货币就进入流通,因为它变换位置,从过去的买者手里转入过去的卖者手里。但是它进入流通,不是作为流通手段或购买手段。它作为这种手段起作用,是早在它存在之前,它的出现,是在它已经不再作为这种手段起作用之后。它进入流通,倒是作为商品的唯一适当的等价物,作为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作为交换过程的最后一言,总之,是作为货币,而且是作为起一般支付手段这个特定职能的货币。在这个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上,货币表现为绝对商品,但是不像贮藏货币那样在流通之外,而是在流通之内。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差别,会在商业危机时期令人非常不快地显露出来[注: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注:“路德曾着重指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差别。”——编者注]
  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转化为货币最初只是表现为商品所有者的个人的必需,因为他的产品对他并不是使用价值,只有通过转移之后才对他是使用价值。但是,为了在契约到期时支付,他就必须先把商品出卖。所以,这种出卖,与他的个人需要完全无关,已经由于流通过程的运动变为他的一种社会必需。作为某种商品的过去的买者,他被迫成为另一种商品的卖者,不是为了取得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而是为了取得作为支付手段、作为交换价值的绝对形式的货币。作为终结行为的由商品向货币的转化,或者说,作为目的本身的商品第一形态变化,在货币贮藏上曾经仿佛是商品所有者的随心所欲的行为,现在却成了一种经济职能。为支付而卖的动机和内容,是从流通过程本身的形式中产生的内容。
  在卖的这一种形式中,商品变换自己的位置,流通着,可是它推迟自己的第一形态变化,即推迟自己向货币的转化。从买者方面说则相反,在第一形态变化完成之前,即商品向货币转化之前,就完成第二形态变化,即货币向商品逆转化。因此,在这里,第一形态变化在时间上晚于第二形态变化。因此,货币,即商品在其第一形态变化中的形态,获得了新的形式规定性。货币,或者说交换价值的独立发展,已不再是商品流通的中介形式,而是它的最终结果。
  卖的两极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这种期卖,是从简单商品流通中自然产生的,这一点无需详细证明。首先,流通的发展使得同一些商品所有者彼此反复地作为卖者和买者交替出现。这种反复出现,并不只是偶然的,而是,例如说,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期限交出商品和付清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卖是在观念上完成的,也就是说在这里是在法律上完成的,并无具体的商品和货币出现。这里,作为流通手段和作为支付手段的两种货币形式还结合在一起,因为一方面货币和商品同时变换位置,另一方面货币并非购买商品,而是实现过去卖出的商品的价格。其次,许多使用价值的性质,使得使用价值不是在商品实际移交的时候被转移,而是在商品使用了一定期限之后才真正被转移。例如,把房屋的使用权出卖一个月时,虽然房屋在月初已经移交,但是它的使用价值要到月底才转移完毕。这里,由于使用价值的实际移交同它的真正转移在时间上是彼此分开的,所以它的价格的实现也就迟于它的位置变换。最后,各种商品在生产上有时间长短和先后的不同,使得这个人作为卖者出现时,别一个人还不能作为买者出现;当买卖在同一些商品所有者之间更加频繁地反复进行的情况下,卖的两个要素就适应着他们的商品的生产条件而彼此分离开来。在商品所有者之间就发生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是信用制度的自然基础,但是可以在信用制度存在之前就十分发达。然而很明显,随着信用事业的发展,因而随着一般资产阶级生产的发展,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将靠缩小其作为购买手段的职能,尤其是缩小其作为货币贮藏因素的职能而扩展起来。例如,在英国,当作铸币的货币几乎完全被排挤到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零售贸易和小额贸易的领域之内,而当作支付手段的货币则在大规模交易的领域内居于支配地位[注:麦克劳德先生虽然以教条式地下定义而自鸣得意,可是他这样不理解最基本的经济关系,竟认为货币起源于最发达的货币形式,即支付手段的形式。他说:因为人们需要相互的服务并不总是同时的,而且价值量也不相等,“于是第一人就要对第二人支付一些差额或一定量的服务,——这就是债务”。这个债务的债主需要第三人的服务,但第三人并不直接需要他的服务,于是他“把第一人欠他的债转给第三人。债券就这样从一个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个人的手里,——这就是流通……当一个人得到用金属货币表示的债券时,他不仅能够支配原来债务人的服务,而且能够支配整个生产社会的服务”。 Macleod.《Theory and practice of banking etc.》.London,1855,v.Ⅰ,ch.1[麦克劳德“银行业的理论与实践”1855年伦敦版第1卷第1章]。]
  货币作为一般支付手段,变成契约上的一般商品——这最初仅限于商品流通领域之内[注:贝利“货币及其价值的变动”第3页上说:“货币是契约上的一般商品,或者说,是用来订立大部分将来要履行的财产合同的东西。”]。可是,随着它的这一职能的发展,其他一切支付形式都渐渐地变为货币支付。货币发展成为唯一的支付手段的程度,表示交换价值在深度和广度上掌握生产的程度[注:西尼耳“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第221页上说:“因为一切东西的价值在一定时期内都会发生变动,所以人们就选了价值最少变动而且最能长久保持一定平均购买力的东西作为支付手段。于是,货币变成了价值的表现或代表。”而事实正好相反。正因为金银之类已经变成货币,即变成独立的交换价值的存在,它们才变成一般支付手段。在对于货币价值量的稳定性发生西尼耳先生所提到的那种顾虑的时期,即在货币为形势所迫而确定为一般支付手段的时期,恰好也是货币价值量的波动被发现的时期。这样的一个时期,在英国是伊丽莎白时代,那时柏里勋爵和托马斯·斯密斯爵士鉴于贵金属的显著贬值,通过了一个议会法案,责成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在它们所收的地租中必须有三分之一用小麦和麦芽保存起来。]
  作为支付手段流通的货币量首先决定于支付总额,即已转移的商品的价格总额,而不是像在简单货币流通中那样决定于待转移的商品的价格总额。可是,这样决定的总额,受着两种情况的校正:第一,是同一块货币重复这同一职能的速度,或者说许多笔支付形成一个过程中的支付锁链的速度。如甲付给乙,而后乙又付给丙等等。而同一块货币重复其支付手段职能的速度,又一方面决定于商品所有者之间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的锁链,——同一个商品所有者对于一个人是债权人,对于另一个人又是债务人等等,另一方面决定于不同的各个支付期间隔的长短。这个支付锁链,即推迟了的商品第一形态变化的锁链,在质上不同于那个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流通时表现出来的形态变化的锁链。后者不但在时间上是先后衔接的,而且是在这种先后衔接的过程中才初次形成的。商品变成货币,而后再变成商品,这样使另一种商品能够变成货币,如此等等,换句话说,卖者变成买者,由此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就变成卖者。这种联系是在商品交换过程本身中偶然产生的。但是,甲支付给乙的货币被乙支付给丙,被丙支付给丁等等,并且在时间上一个紧接着一个,——这种表面联系不过是表现一种已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同一货币流过不同的手,并不是因为它们作为支付手段出现,可是它们作为支付手段流通,却是因为不同的手已经彼此相握。因此,同货币作为铸币或购买手段流通的速度比较起来,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流通的速度表明个人已更深得多地卷入了流通过程。
  同时发生的、因而在空间上并行的买和卖的价格总额,对于铸币流通速度代替铸币数量,是一个界限。这个障碍对于起支付手段作用的货币就消失了。如果应当同时履行的许多笔支付都集中在同一地点,——这种情形最初自然只是发生在商品流通的大集中点,——那末这些支付就可以作为负数和正数相互抵销,因为甲要支付给乙,而同时丙要支付给甲等等。因此,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需要量,不是决定于应当同时实现的支付的价格总额,而是决定于支付的集中程度和它们作为负数和正数互相抵销以后的余额的大小。在信用事业还完全没有发展的时候,例如在古罗马,就已经产生为这种抵销而设的专门机关。但是这里不是要考察这种机关,也不是要考察在一定社会圈子里到处规定着的一般支付期。这里只需指出,关于这种支付期对流通中货币量的周期性波动的特殊影响,直到最近才作了科学的研究。
  只要许多笔支付作为正数和负数互相抵销,就根本没有现实的货币参与。这里,货币仅仅在其价值尺度的形式中起作用,即一方面在商品价格中,另一方面在彼此间的债额中起作用。因此,交换价值在这里除了它的观念上的存在之外,并没有获得任何独立的存在,哪怕是作为价值符号的存在,或者说,货币只变为观念上的计算货币。因此,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矛盾:一方面,只要许多笔支付互相抵销,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作为尺度发生作用,另一方面,只要支付必须实际进行,货币就不是作为瞬息间的流通手段进入流通,而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静止的存在、作为绝对商品,简言之作为货币进入流通。因此,在支付锁链和一种抵销支付的人为制度已经发达的地方,如果有什么震动强制地打断了支付之流,破坏了它们的抵销机制,货币就会突然从它的价值尺度的虚无缥缈的姿态一变而为坚硬的货币或支付手段。于是,在发达的资产阶级生产情况下,当商品所有者早已变成了资本家,已经熟悉自己的亚当·斯密,并且高傲地嘲笑那种以为只有金银是货币或以为货币根本不同于其他商品而是绝对商品的迷信的时候,货币却又突然不是作为流通的中介出现,而是完全像货币贮藏者所理解的货币一样作为交换价值的唯一适当的形式、作为唯一的财富出现。货币作为财富的这样的唯一存在,不是像货币主义所设想的那样只是表现在一切财富在观念上贬低价值或丧失价值,而是表现在一切财富在实际上贬低价值或丧失价值。这就是世界市场危机中称作货币危机的特殊时机。人们在这种时机当作唯一财富渴求的Summum bonum〔至善〕就是货币,就是现金,而其他一切商品,正因为它们是使用价值,就在现金旁边表现为无用之物,表现为废物和玩具,或者就像我们的马丁·路德博士所说的,是供奢侈和大吃大喝的东西。这种由信用主义突然转变到货币主义,使得实际恐慌又加上了理论恐惧,流通的当事人在他们自已的关系的深不可测的秘密面前瑟瑟发抖了[注:那位想不让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去猛烈反对资产者本人的布阿吉尔贝尔,对于只是观念上的和只是瞬息间的货币形式有所偏爱。以前他对流通手段如此,现在对支付手段也是如此。他又没有看到的是,货币从它的观念的形式直接变为它的外在现实,他没有看到坚硬的货币已经隐伏在仅仅是想像的价值尺度中了。他说,货币只是商品本身的形式,这一点表现在批发贸易上,在那里,《les marchandises sont appréciées》[“商品被估价”]之后,交换是在没有货币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法国详情”第210页。]
  支付又必需有一笔准备金,一笔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积累。这种准备金的形成,不像货币贮藏那样是流通本身之外的活动,也不像铸币准备金那样仅仅是铸币的技术性的滞留,而是必须把货币逐渐积聚起来,以便到未来的约定支付期届满时握有现款。因此,如果在抽象形式上被当作致富之道的货币贮藏随着资产阶级生产的发展而减少,那末,这种为交换过程所直接需要的货币贮藏却在增加,或者不如说,一般在商品流通领域之内形成的贮藏货币的一部分被吸收为支付手段准备金。资产阶级生产越发展,这种准备金越是限于必需的最低限度。洛克在论利率降低的著作中[注:洛克“略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结果”第17、18页。],关于当时这种准备金的规模,提供了有趣的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到,在英国,正是在银行业开始发展的时代,支付手段准备金曾经从一般流通的货币中吸收了多么大的一部分。
  研究简单货币流通时所得出的流通中的货币量的规律,因支付手段的流通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在一定的货币流通速度下,——不论货币是作为流通手段或作为支付手段,——一定时期内流通中的货币总量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加上]同一时期中到期的支付总额,减去彼此抵销的支付。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这个一般规律,并不因此而受到丝毫影响,因为支付总额本身是由契约上规定的价格决定的。但是,很明显,即使假定流通的速度和支付上的节约不变,一定时期例如一日内,流通的商品量的价格总额和同一日内流通的货币量也决不相符,因为,有一定量正在流通的商品,它们的价格只是在将来才实现为货币,又有一定量的货币正在流通,同它相当的商品早已退出流通。后面这一定量的货币本身又决定于各个不同时期签订而在同一日到期的各笔支付的价值总额的大小。
  我们已经知道,金银价值的变动并不妨碍金银执行价值尺度或计算货币的职能。可是,这种变动对于当作贮藏货币的货币却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随着金银价值的涨落,金银贮藏货币的价值量也会提高或降低。这种变动,对于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就更加重要。支付只是发生在商品卖出之后,换句话说,货币在两个不同的时期执行两种不同的职能,先是作为价值尺度,后是作为与这个尺度相适应的支付手段。在先后两个时期之间,如果贵金属的价值有变动,或者说,如果生产贵金属所需的劳动时间有变动,那末,同量金银的价值,当它作为支付手段出现时,就会比它作为价值尺度时或签订契约时高些或低些。这里,像金银这样的特殊商品,它们作为货币或作为独立化了的交换价值的职能,就同它们作为随生产费用的变动而变动价值量的特殊商品的性质发生了冲突。贵金属价值的跌落在欧洲引起的社会大革命,正像在古罗马共和国初期平民用来计算债务的铜的价值的上涨引起了相反的革命一样,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用不着再去研究贵金属的价值变动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的影响,我们这里就可以看出,贵金属价值的跌落有利于债务人而不利于债权人,相反,它的价值的上涨则有利于债权人而不利于债务人。

  (c)世界货币

  金变成不同于铸币的货币,最初是由于它作为贮藏货币而退出流通,后来是由于它作为非流通手段而进入流通,而最后则是由于它突破国内流通的界限以便在商品世界中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样,金就成了世界货币。
  如果贵金属的一般衡制曾经充当最初的价值尺度,那末在世界市场上,货币的计算名称又变成相应的重量名称。如果无定形的原金属(aes rude)曾是流通手段的最初的形式,而铸币形式本身原来不过是金属条块所含重量的官方记号,那末作为世界铸币的贵金属,就又抛弃了它的形状和官方印记,回到无差别的条块形状,换句话说,如果民族铸币如俄国的伊彼利阿耳、墨西哥的塔勒和英国的索维林在国外流通,那末它们的名称就变得毫无关系,只有它们的内容才有意义。最后,作为国际货币,贵金属重新起着它们原来的作为交换手段的作用,这种作用,如同商品交换本身一样,不是在原始公社内部,而是在不同公社的接触点上发生的。因此,货币作为世界货币又采取它的原始的最初的形式。货币离开国内流通,就重新抛弃了那些由这种特殊领域内的交换过程的发展所引起的特殊形式,即它的作为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的地方形式。
  我们已经知道,在一国的国内流通中,只有一种商品充当价值尺度。但是,由于执行这种职能的在一国是金,在另一国是银,在世界市场上就有两种价值尺度,货币在其他一切职能上也就有两种存在。商品价值从金价格改成银价格以及相反的情况,每次都决定于两种金属的相对价值,这种相对价值是不断变动的,因而相对价值的确定表现为一个经常的过程。每个国家国内流通领域的商品所有者不得不在对外流通中时而用金时而用银,这就要把在国内作为货币的金属,拿去同他所需要的在国外作为货币的金属交换。所以,每一个国家都把金银这两种金属当作世界货币。
  在国际间的商品流通中,金和银不是表现为流通手段,而是表现为一般交换手段。但是,这种一般交换手段,只是以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这两种发展了的形式起作用,而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世界市场上是相反的。在国内流通中,只要货币是铸币,是W—G—W这个过程中的统一的中介,或者说,是交换价值在商品不断的位置变换中的瞬息间的形式,它就只起购买手段的作用。在世界市场上则相反。这里,当物质变换只是单方面的,因而买和卖彼此分离的时候,金和银才起购买手段的作用。例如,在恰克图的边境贸易,事实上或条约上[30]都是物物交换,银在其中不过是价值尺度。1857—1858年的战争[31]迫使中国人只卖不买。于是银就突然成了购买手段。俄国人为了遵守条约上的字句,把法国的五法郎银币改铸成粗陋的银器,用来当作交换手段。在欧美同亚洲之间,银一直充当购买手段,而在亚洲,它就沉淀为贮藏货币。其次,一旦两国之间通常的物质变换的平衡突然遭到破坏,例如,歉收使其中一国不得不大量购买的时候,贵金属也就起国际购买手段的作用。最后,贵金属是生产金银的国家手中的国际购买手段,在那些国家里,它们是直接的产品和商品,而不是商品的转化形式。不同各国流通领域之间的商品交换越发展,世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以平衡国际差额的职能也就越发展。
  同国内流通一样,国际流通也需要有一个经常变动的金银量。因此,每一个民族都有一部分积累起来的贮藏货币充当世界货币准备金,这笔准备金随着商品交换的波动而时枯时满[注:“为了实际上留在流通之中,为了满足贸易上可能的需要,便有一定的数额离开并退出流通领域本身,积累起来的货币就是加到这个数额上。”詹·黎·卡尔利在Verri,《Meditazioni sulla Economia Politica》,t.ⅩⅤ,p.162[维里“政治经济学研究”]一书上加的注,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15卷第162页]。]。世界货币除了往返于各国流通领域之间的特殊运动以外,还有一种一般的运动,其起点是金银的产地,金银的源流由这里四面八方地流向世界市场。这里,金银作为商品进入世界流通,并且作为等价物,依它们所含的劳动时间的比例同商品等价物相交换,这发生在它们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以前。因此,它们在国内流通领域出现时,已经具有一定的价值量了。因此,它们的生产费用的每一增减,在世界市场上以同样的程度影响着它们的相对价值;这种相对价值,与不同各国流通领域吸收多少金银完全无关。商品世界中每一特殊领域所吸收的那部分金属源流,一部分直接进入国内货币流通,以补偿磨损了的铸币,一部分被栏蓄在铸币的、支付手段的和世界货币的各种准备金蓄水池中,一部分变成奢侈品,至于其余的部分,干脆成了贮藏货币。在资产阶级生产的发达阶段上,贮藏货币被限制在不同流通过程为本身自由地发挥作用所需要的那个最低限度以内。在这里,成为原来意义上的贮藏货币的,只是闲置的财富——只要它不是支付差额的瞬息间的形式,不是物质变换被中断的结果,不是商品在其第一形态变化上的凝结。
  如果作为货币的金和银按其概念是一般商品,那末它们在世界货币上就取得了普遍商品这种相应的存在形式。一切产品在什么规模上向它们转移,它们也就在什么规模上变成一切商品的转化形式,因而变成可以全面转移的商品。实在劳动的物质变换在全世界扩展到什么程度,它们就在什么程度上变成一般劳动时间的化身。成为它们的交换领域的特殊等价物的系列发展到什么程度,它们就在什么程度上变成一般等价物。因为商品在世界流通中普遍地展开了它们自己的交换价值,所以这个交换价值的转化形式金银,就表现为世界货币。因此,如果说商品所有者各国由于其全面的工业和普遍的贸易而使金变成最适当的货币,那末对这些国家来说,工业和贸易只是从世界市场吸取金银形式的货币的手段。因而,金银作为世界货币,既是一般商品流通的产物,又是进一步扩展流通范围的手段。正如炼金术士想炼出黄金时,在他们背后产生了化学一样,商品所有者追求那具有迷人姿态的商品时,在他们背后涌现了世界工业和世界贸易的源泉。金银帮助了世界市场的形成,因为金银在自己的货币概念中已经预示着世界市场的存在。它们的这种魔力决不限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童年时期,而且必然会从商品世界的承担者对自己社会劳动的曲解中产生出来,十九世纪中叶新的产金地的发现对于世界贸易所发生的非常影响证明了这一点。
  货币发展为世界货币,商品所有者也就发展为世界主义者。人们彼此间的世界主义的关系最初不过是他们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商品就其本身来说是超越一切宗教、政治、民族和语言的限制的。它们的共同语言是价格,它们的共性[Gemeinwesen]是货币。但是,随着同国家铸币对立的世界货币的发展,商品所有者的世界主义就发展为对实践理性的信仰,而与阻碍人类物质变换的传统的宗教、民族等等成见相对立。如果同一块金,先以美国eagles〔鹰币〕的形式在英国登陆,变成索维林,三天后在巴黎当作拿破仑币来流通,几星期后又在威尼斯变成杜卡特币,但是它总是保持着同一个价值,那末,商品所有者就会清楚地看到,民族性《is but the guinea's stamp》〔“不过是基尼上的印记而已”〕。在他看来,整个世界都融化在其中的那个崇高的观念,就是一个市场的观念,世界市场的观念[注:蒙塔纳里“货币论”(1683年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3卷第40页:“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如此遍及全球,几乎可以说全世界变成了一座城,其中举行着一切商品的不散的集市,每个人坐在家里就可以用货币取得别处的土地、牲畜和人的勤劳所产生的一切来供享受。真是一个奇妙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