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

第三十八章 级差地租:概论



  在分析地租时,我们首先要从下面这个前提出发:支付这种地租的产品,也就是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因而有一部分总价格转化为地租的产品,——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提到农产品或者还提到矿产品也就够了,——也就是,土地和矿山的产品,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是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的。就是说,它们的出售价格,等于它们的成本要素(已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一个由一般利润率决定,并按全部预付资本(包括已经消耗的和没有消耗的)计算的利润。因此,我们假定,这些产品的平均出售价格,等于它们的生产价格。现在要问,在这个前提下,地租怎么能够发展起来,就是说,利润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转化为地租,因而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落到土地所有者手中。
  为了表明地租这个形式的一般性质,我们假定,一个国家的工厂绝大多数是用蒸汽机推动的,少数是用自然瀑布推动的。我们假定,在这些工业部门,一个耗费资本100的商品量的生产价格是115。15%的利润,不是仅仅按已经耗费的资本100计算的,而是按这个商品价值生产上曾经使用的总资本计算的。前面已经指出[注:见本卷第193—222页。——编者注],这个生产价格不是由每个从事生产的工业家的个别成本价格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生产部门在资本平均条件下生产这种商品平均耗费的成本价格决定的。这实际上是市场生产价格,是那种和它的各种变动相区别的平均市场价格。商品价值的性质,——即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一般说来是在市场价格的形式上,进一步说,就是在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生产价格的形式上表现出来的。
  因为一定的数字比例在这里完全没有关系,所以我们要再假定,用水力推动的工厂的成本价格只是90,而不是100。因为这个商品量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115,其中有利润15%,所以靠水力来推动机器的工厂主,同样会按115,也就是按调节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出售。因此,他们的利润是25,而不是15;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所以会允许他们赚到10%的超额利润,并不是因为他们高于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而是因为他们按照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因为他们的商品是在特别有利的条件下,即在高于这个部门占统治地位的平均水平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或者说,因为他们的资本是在这种特别有利的条件下执行职能的。
  这里立即表明两点:
  第一:用自然瀑布作为动力的生产者的超额利润,和一切不是由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偶然引起,也不是由市场价格的偶然变动引起的超额利润(我们在谈到生产价格时[注:见本卷第220—222页。——编者注],已经对这个范畴作了说明)首先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这种超额利润,也就等于这个处于有利地位的生产者的个别生产价格和这整个生产部门的一般的、社会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等于商品的一般生产价格超过它的个别生产价格的余额。对这个余额起调节作用的有两个界限:一方面是个别的成本价格,因而也就是个别的生产价格;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生产价格。利用瀑布进行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比较小,因为生产这种商品时需要的劳动总量比较少,也就是说,因为以物化形式即作为不变资本部分加入生产的劳动比较少。这里所使用的劳动是生产率较高的,它的个别的生产力,比大多数同类工厂所使用的劳动的生产力要大。它的较大的生产力表现在:同别的工厂相比,它生产同量商品,只需要较少量的不变资本,只需要较少量的物化劳动。此外,因为水车无须加热,所以它需要的活劳动的量也较少。所使用的劳动的这种较大的个别生产力,会减少商品的价值,但也会减少商品的成本价格,从而减少商品的生产价格。在工业家看来,这一点表现为他的商品的成本价格较小。他只需为较少的物化劳动支付代价,也只需为所使用的较少的活的劳动力,支付较少的工资。因为他的商品的成本价格较小,所以他的个别生产价格也较小。对他来说,成本价格是90,不是100。所以,他的个别生产价格也只是103+(1/2),不是115(100∶115=90∶103+(1/2)。他的个别生产价格和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以他的个别成本价格和一般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为界限。这是构成他的超额利润的界限的数量之一。另一个数量则是一般生产价格的大小,而参加形成一般生产价格的,有作为调节因素之一的一般利润率。如果煤炭变得便宜了,他的个别成本价格和一般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就会缩小,因此他的超额利润也会减少。如果他必须按照商品的个别价值或由商品的个别价值决定的生产价格出售商品,这个差额就会消失。这个差额是这样造成的:一方面,商品要按照它的一般市场价格,也就是按照竞争使个别价格平均化时形成的价格来出售;另一方面,他所推动的劳动的较大的个别生产力,使劳动者得不到好处,而和劳动的所有生产力一样,使他们的雇主得到好处,就是说,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
  因为这个超额利润的界限之一是一般生产价格的水平,而一般利润率的水平又是一般生产价格水平的因素之一,所以这个超额利润只能产生于一般生产价格和个别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因此也只能产生于个别利润率和一般利润率之间的差额。超过这个差额的余额的前提是,产品不是按这个由市场调节的生产价格出售,而是高于这个生产价格出售。
  第二:到目前为止,那个用自然瀑布而不用蒸汽作动力的工厂主的超额利润,同一切其他的超额利润没有任何区别。一切正常的,也就是并非由于偶然的出售行为或市场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超额利润,都是由这个特殊资本的商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和一般生产价格(它调节着这整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商品的市场价格,或者说这个生产部门所投总资本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决定的。
  但是,现在就出现了区别。
  在当前考察的场合,工厂主能够取得超额利润,即由一般利润率来调节的生产价格对他个人提供的余额,应该归功于什么呢?
  首先应该归功于一种自然力,瀑布的推动力。瀑布是自然存在的,它和把水变成蒸汽的煤不同。煤本身是劳动的产物,所以具有价值,必须由一个等价物来支付,需要一定的费用。瀑布却是一种自然的生产要素,它的产生不需要任何劳动。
  但是,不仅如此。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也利用那些不费他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力,只要这样会使工人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更便宜,这些自然力就会增加剩余价值,从而也增加利润;因此,这些自然力,和由协作、分工等引起的劳动的社会的自然力完全一样,是被资本垄断的。工厂主要对煤炭进行支付,但是对于水改变物态,变成蒸汽的能力,对于蒸汽的压力等等,却不需要进行支付。对自然力实行垄断,也就是对这种由自然力促成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实行垄断,是一切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资本的共同特点。这种垄断可以增加代表剩余价值的劳动产品部分,而相对减少转化为工资的劳动产品部分。只要它发生这样的作用,它就会提高一般利润率,可是不会创造出超额利润,因为超额利润正好是个别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因此,如果说一种自然力如瀑布的利用,在这里创造出超额利润,那末,这不可能只是由于一种自然力的利用在这里引起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这样一个事实造成的。这里还必须有进一步的引起变化的情况。
  恰恰相反。自然力在工业上的单纯利用所以会影响一般利润率的水平,是因为它会影响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量。但它本身并不会造成同一般利润率的偏离,而这里所涉及的问题,却正好是这种偏离。另外,个别资本在别的情况下在某一特殊生产部门内所实现的超额利润,——因为各特殊生产部门之间利润率的偏离,会不断地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如果把纯粹偶然的偏离撇开不说,是由于成本价格即生产费用的减少而产生的。这种减少,或者是由于这一情况:资本的应用量大于平均量,以致生产上的杂费减少了,而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一般性原因(如协作、分工等),也由于劳动场所比较宽阔,而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以更大的强度来发生作用;或者是由于这一情况:把执行职能的资本的规模撇开不说,采用更好的工作方法、新的发明、改良的机器、化学的制造秘方等等,一句话,采用新的、改良的、超过平均水平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方法。成本价格的减少以及由此而来的超额利润,在这里,是执行职能的资本的使用方法造成的。它们的产生,或者是因为异常大量的资本积聚在一个人手中(这种情况在平均使用同样大的资本量的时候就会消失),或者是因为一定量资本以一种生产率特别高的方式执行职能(这种情况在例外的生产方法已经普遍应用,或者为一种效率更高的生产方法所超过的时候也会消失)。
  因此,在这里,超额利润来源于资本本身(包括它所推动的劳动):或者是所用资本的量的差别,或者是这种资本的更适当的应用。本来没有什么事情会妨碍同一生产部门按同样的方式使用一切资本。相反地,资本之间的竞争,使这种差别越来越趋于平衡;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一点,是通过商品变得便宜和商品不得不按同样有利的条件进行生产而表现出来的。但是,那个利用瀑布的工厂主的超额利润,却不是这样。他所用劳动的已经提高的生产力,既不是来自资本和劳动本身,也不是来自对一种不同于资本和劳动、但已并入资本的自然力的单纯利用。它来自劳动的某种较大的自然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和一种自然力的利用结合在一起,但这种自然力不象蒸汽的压力那样,可以在同一生产部门让一切资本自由支配,所以并不是凡有资本投入这个部门,这种自然力的利用就会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这种自然力是一种可以垄断的自然力,就象瀑布那样,只有那些支配着特殊地段及其附属物的人能够支配它。但要象每个资本都能把水变成蒸汽那样,创造出这种使劳动有较大生产力的自然条件,就完全不取决于资本了。这种自然条件在自然界只存在于某些地方。在它不存在的地方,它是不能由一定的投资创造出来的。它不是同能够由劳动创造的产品如机器、煤炭等等结合在一起,而是同一部分土地的一定的自然条件结合在一起。占有瀑布的那一部分工厂主,使没有占有瀑布的那一部分工厂主不能利用这种自然力,因为土地是有限的,而有水力资源的土地更是有限的。这并不排除:虽然一个国家自然瀑布的数量是有限的,但在工业上利用的水力的总量能够增加。为了充分利用瀑布的动力,可以对瀑布进行人工引流。有了瀑布,就可以改良水车,以便尽可能多地利用水力。在按照水流的状况不宜使用普通水车的地方,可以使用涡轮机等等。这种自然力的占有,在它的占有者手中形成一种垄断,这是所投资本有较高生产力的条件,这种条件是不能由资本本身的生产过程创造的[注:关于额外利润,见《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一本反驳马尔萨斯的著作)。];能够这样被人垄断的这种自然力,总是和土地分不开的。这样的自然力,既不是该生产部门的一般条件,也不是该生产部门一般都能创造的条件。
  现在,我们假定瀑布连同它所在的土地,属于那些被认为是这一部分土地的所有者的人,即土地所有者所有。他们不许别人把资本投在瀑布上,不许别人通过资本利用它。他们能够允许或拒绝别人去利用它。但资本自己不能创造出瀑布。因此,利用瀑布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不是产生于资本,而是产生于资本对一种能够被人垄断并且已经被人垄断的自然力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也就是说,它落入瀑布的所有者手中。如果工厂主每年要为瀑布而付给瀑布的所有者10镑,工厂主的利润就是15镑;是100镑(这时是他的生产费用)的15%;所以,他的情况,会和本生产部门用蒸汽进行生产的其他所有资本家的情况一样好,甚至可能更好。如果资本家自己就拥有瀑布,那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会照旧以瀑布所有者的身分,而不是以资本家的身分,占有这10镑超额利润。并且,正是因为这个余额不是由于他的资本本身产生,而是由于支配一种可以和他的资本分离、可以垄断、数量有限的自然力而产生,所以这个余额就转化为地租。
  第一:很明显,这种地租总是级差地租,因为它不参加商品的一般生产价格的形成,而是以这种生产价格为前提。它总是产生于支配着一种被垄断的自然力的个别资本的个别生产价格和投入该生产部门的一般资本的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二:这种地租不是产生于所用资本或这个资本所占劳动的生产力的绝对增加。一般说来,这种增加只会减少商品的价值。这种地租的产生,是由于一定的投入一个生产部门的个别资本,同那些没有可能利用这种例外的、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自然条件的投资相比,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生产率。例如,尽管煤炭有价值,水力没有价值,但如果利用蒸汽能提供利用水力时所没有的巨大利益,而这种利益已足以补偿费用而有余,那末,水力就不会有人使用,就不会产生任何超额利润,因而也不会产生任何地租。
  第三: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这就象使用价值总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但不是它的原因一样。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虽然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的效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物没有使用价值,没有劳动的这样一个自然的承担者,它也就没有交换价值。如果不同的价值不平均化为生产价格,不同的个别生产价格不平均化为一般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那末,通过使用瀑布而引起劳动生产力的单纯的提高,就只会减低那些利用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而不会增加这些商品中包含的利润部分,从另一方面说,这同下述情况完全一样:如果资本不把它所用劳动的生产力(自然的和社会的),当作它自有的生产力来占有,那末,劳动的这种已经提高的生产力,就根本不会转化为剩余价值。
  第四:瀑布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对于剩余价值(利润)部分的创造,从而对于借助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创造,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没有土地所有权,例如,即使瀑布所在的土地是作为无主的土地由工厂主来利用,这种超额利润也会存在。所以,土地所有权并不创造那个转化为超额利润的价值部分,而只是使土地所有者,即瀑布的所有者,有可能把这个超额利润从工厂主的口袋里拿过来装进自己的口袋。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也就是使这一部分利润或这一部分商品价格被土地或瀑布的所有者占有的原因。
  第五:很明显,瀑布的价格,也就是土地所有者把瀑布卖给第三者或卖给工厂主本人时所得的价格,虽然会加到工厂主的个别成本价格上,但不会直接加到商品的生产价格上,因为在这里,地租产生于用蒸汽机生产的同种商品的生产价格,这种价格和瀑布没有关系。其次,瀑布的这个价格,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表现,在它背后隐藏着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价格通常不外是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在没有价值的地方,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货币来表现。这种价格不外是资本化的地租。土地所有权使地主有可能把个别利润和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占为己有。这样获得的逐年更新的利润能够资本化,并表现为自然力本身的价格。如果瀑布的利用对工厂主提供的超额利润是每年10镑,平均利息为5%,那末,这10镑每年就代表200镑资本的利息;瀑布使它的所有者每年能够从工厂主那里占有的10镑的这种资本化,也就表现为瀑布本身的资本价值。瀑布本身没有价值,而它的价格是所占超额利润的单纯反映这一点,用资本主义的方式计算,立即表现为,200镑的价格只是10镑超额利润和二十年的乘积,尽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一个瀑布使它的所有者能够在一个不定的时期内,比如说,三十年内,一百年内,或x年内,每年获得这个10镑。而另一方面,如果有一种新的不用水力的生产方法,使那些用蒸汽机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由100镑减低到90镑,那末,超额利润,从而地租,从而瀑布的价格就会消失。
  我们在这样确定级差地租的一般概念之后,现在就要进而考察真正农业中的级差地租了。关于农业所要说的,大体上也适用于采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