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二十六卷(I)

[(2)]历史方面:配第

[对于非生产职业的否定态度。劳动价值论的萌芽。
在价值论的基础上说明工资、地租、土地价格和利息的尝试]



  [ⅩⅩⅡ—1346]配第《赋税论》1667年伦敦版。
  我们的朋友配第[116]的“人口论”,同马尔萨斯的完全不同。按照配第的意见,应该制止牧师的“繁殖”能力,让他们恢复独身生活。
  这一切属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那一节[117]。
  (a)牧师
  “由于在英国男人比女人多……所以让牧师恢复独身生活,换句话说,不让结了婚的人当牧师,是有好处的……这样一来,我们的不结婚的牧师就能够以他们现有俸禄的一半,来维持他们现在用全部俸禄所过的生活。”(第7—8页)
  (b)批发商和零售商
  “这些人很大一部分也可以削减。他们本来就不配从社会得到什么,因为他们不过是一种互相[1347]以贫民劳动为赌注的赌徒,他们自己什么也不生产,只是象静脉和动脉那样,把社会机体的血液和营养液,即工农业产品,分配到各方。”(第10页)
  (c)律师、医生、官吏等等
  “如果将有关行政、司法教会方面的许多职务和费用削减,并且将那些为社会工作极少而所得报酬极高的牧师、律师、医生、批发商、零售商的人数削减,那末公共经费就会很容易地得到抵补。”(第11页)
  (d)贫民:“多余的人”[supernumeraries]:
  “谁来供养这些人呢?我的回答是:每一个人……在我看来,很明白,既不应该让他们饿死,也不应该将他们绞死,也不应该把他们送出国外”等等。(第12页)必须把“多余的东西”给他们,如果没有多余的东西,“如果没有剩余……则可把别人的丰美食物在数量或质量上缩减一点”。(第12—13页)什么劳动都可以让这些“多余的人”担负,只要这种劳动“无需耗用外国的商品”。主要的是,“使他们的精神养成守纪律和服从的习惯,使他们的肉体在必要时担当得了更加有利的劳动”。(第13页)“最好利用他们去筑路、架桥和开矿等等。”(第12页)
  人口——财富
  “人口少是真正的贫穷;有800万人口的国家,要比领土面积相同而只有400万人口的国家富裕1倍以上。”(第16页)
  关于上述(a)(牧师)方面。配第对牧师进行了巧妙的讽刺:
  “牧师最守苦行的时候,宗教最繁荣,正如律师最清闲的时候……法律……最昌明一样。”(第57页)他在任何情况下都劝告牧师“不要生出多于现有牧师俸禄所能吸收的牧师”。例如,假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12000份牧师俸禄。那末“生出24000个牧师,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样一来,12000个无以为生的人就会同受俸牧师竞争,“他们要做到这一点,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向人们游说:那12000个受俸牧师在毒害人们的灵魂,使这些灵魂饿死〈这是暗指英国宗教战争〉,把他们引入歧途,使他们无法升入天国”。(第57页)
  剩余价值的起源和计算。这个问题的叙述有些杂乱无章,但是,在苦苦思索寻求适当表达的过程中,分散在各处的中肯的见解就构成某种有联系的整体。
  配第区分了“自然价格”、“政治价格”和“真正的市场价格”。(第67页)他所说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是指价值,这是我们在这里唯一感兴趣的东西,因为[1348]剩余价值的规定取决于价值规定
  配第在这本著作中,实际上用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比较来确定商品的价值
  “但是在我们详细地论述各种租金之前,我们试图一方面联系货币(它的租金叫做利息),另一方面联系土地和房屋的租金,来说明租金的神秘性质。”(第23页)
  首先要问,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具体地说,什么是谷物的价值
  (α)“假定有人从秘鲁地下获得1盎斯银并带到伦敦来,他所用的时间和他生产1蒲式耳谷物所需要的时间相等,那末,前者就是后者的自然价格;假定现在由于开采更富的新矿,获得2盎斯银象以前获得1盎斯银花费一样多,那末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现在1蒲式耳谷物值10先令的价格,就和它以前值5先令的价格一样便宜。”(第31页)“假定生产1蒲式耳谷物和生产1盎斯银要用相等的劳动。”(第66页)这首先是“计算商品价格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方法”。(第66页)
  (β)现在要研究的第二点是劳动的价值
  “法律……应该使工人得到仅仅最必要的生活资料,因为,如果给工人双倍的生活资料,那末,工人做的工作,将只有他本来能做的并且在工资不加倍时实际所做的一半。这对社会说来,就损失了同量劳动所创造的产品。”(第64页)
  可见,劳动的价值是由必要的生活资料决定的。工人之所以注定要生产剩余产品,提供剩余劳动,不过是因为人们强迫他用尽他全部可以利用的劳动力,以使他本人得到仅仅最必要的生活资料。因此,他的劳动的贵贱决定于两种情况:自然肥力和因气候影响而造成的费用(需要)大小:
  “自然的贵贱取决于需要用多少人手来满足自然需要(所以,谷物在1个人能为10个人生产的地方,比1个人只能为6个人生产的地方便宜);此外还取决于气候,因为它使人们或者多花费一些,或者少花费一些。”(第67页)
  (γ)在配第看来,剩余价值只有两种形式:土地的租金货币的租金(利息)。他是从前者推出后者的。前者,在他看来,正如后来在重农学派看来一样,是剩余价值的真正的形式。(可是配第同时声明,谷物应该指
  “一切生活必需品,就象主祷文中的‘面包’一词那样”。)
  他在叙述中不仅把租金(剩余价值)说成是雇主抽取的超过必要劳动时间的余额,并且把它说成是生产者本人超出他的工资和他自己的资本的补偿额之上的剩余劳动的余额。
  “假定一个人用自己的双手在一块土地上种植谷物,就是说,他干了耕种这块土地所要干的活,如翻地或犁田、耙地、除草、收割、搬运回家、脱粒、簸扬等等,并且假定他有播种这块土地所需的种子。我认为,这个人从他的收成中扣除自己的种子〈就是说,第一,从产品中扣除了不变资本的等价物〉,[1349]并扣除自己食用的部分以及为换取衣服和其他必需品而给别人的部分之后,剩下的谷物就是当年自然的和真正的地租;而7年的平均数,或者更确切地说,形成歉收和丰收循环周期的若干年的平均数,就是用谷物表示的这块土地的通常的地租。”(第23—24页)
  可见,在配第看来,因为谷物的价值决定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而地租等于总产品减去工资和种子,所以地租等于剩余劳动借以体现的剩余产品。这里,地租包括利润;利润还没有同地租分开。
  接着,配第又以同样机智的方式问道:
  “但是,这里可能发生一个尽管是附带的、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这种谷物或这种地租值多少英国货币呢?我的回答是:值多少货币,要看另一个在同一时间内完全从事货币生产的人,除去自己全部费用之外还能剩下多少货币。也就是说,假定这个人前往产银地区,在那里采掘和提炼银,然后把它运到第一个人种植谷物的地方铸成银币,等等;并且假定这个人在他生产银的全部时间内,同时也谋得生活所必需的食物和衣服等等。这样,我认为一个人的银和另一个人的谷物在价值上必定相等。假定银是20盎斯,谷物是20蒲式耳,那末,1盎斯银就是1蒲式耳谷物的价格。”(第24页)
  此外,配第明确地指出,劳动种类的差别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只取决于劳动时间
  “即使生产银比生产谷物可能需要更多的技术和冒更大的风险,但是结局总是一样的。假定让100个人在10年内生产谷物,又让同样数目的人在同一时间内开采银;我认为,银的纯产量将是谷物全部纯收获量的价格,前者的同样部分就是后者的同样部分的价格。”(第24页)
  配第在这样确定了地租(这里等于包括利润在内的全部剩余价值)和找到了地租的货币表现之后,就着手确定土地的货币价值,这又是很有天才的。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发现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的自然价值,即使这种发 现不见得比我们发现上述ususfructus [注:ususfructus指对别人财产(主要是地产)的使用权;这里是指土地的纯收入。——编者注]的价值好多少,我们也会觉得欣慰……在我们发现了地租或一年ususfructus的价值之后,产生了一个问题:一块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的自然价值等于(用我们平常的说法)多少年的年租?如果我们说年数无限,那就是说1英亩土地的价值等于1000英亩同样土地的价值(因为1的无限等于1000的无限),这是荒谬的。因此,我们必须选定一个有限的。我认为这个年数就是一个50岁的人、一个28岁的人、一个7岁的人可以同时生活的年数,也就是祖、父、子三代可以同时生活的年数。因为很少有人会为再下一代的子孙操心……所以我认为,构成任何一块土地的自然价值的年租的年数,等于这三代人通常[1350]可以同时生活的年数。我们估计在英国这三代人可以同时生活21年,因而土地的价值也大约等于21年的年租。”(第25—26页)
  配第把地租归结为剩余劳动,因而归结为剩余价值之后说道,土地不过是资本化的地租,即一定年数的年租,或者说,一定年数的地租总额。
  实际上,地租是这样资本化的,或者说,是这样作为土地的价值计算的:
  假定1英亩土地每年带来10镑地租。如果利率等于5%,10镑就代表200镑资本的利息,又因为利率是5%时利息在20年内就补偿了资本,所以,1英亩土地的价值等于200镑(20×10镑)。可见,地租的资本化取决于利率的高低。如果利率等于10%,10镑就代表100镑资本或者说10年收入总额的利息。
  但是,因为配第是从作为包括利润在内的剩余价值一般形式的地租出发的,所以他不能把资本的利息作为既定的东西,反而必须把利息当作地租的特殊形式从地租中推出来(杜尔哥也是这样做的,这从他的观点来看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但是,这里如何确定形成土地的价值的年数即年租的年数呢?一个人[配第推论说]有兴趣购买的年租的年数,只是他要为自己和自己最近的后代“操心”的年数,就是说,只是一个平均人——祖、父、子三代——生活的年数。这个年数按“英国的”估计是21年。因此,21年《ususfructus》以外的东西,对他毫无价值。因此他支付21年《ususfructus》的代价,而这也就形成土地的价值
  配第用这种巧妙的方式使自己摆脱了困难;但是,这里重要的是:
  第一,地租,作为全部农业剩余价值的表现,不是从土地,而是从劳动中引出来的,并且被说成劳动所创造的、超过劳动者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东西的余额;
  第二,土地的价值不外是预购的一定年数的地租,是地租本身的转化形式,在这种形式中,若干年(例如21年)的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表现为土地的价值;总之,土地的价值无非是资本化的地租
  配第如此深刻地看到问题的实质。因此,从地租购买者(即土地购买者)的观点来看,地租只表现为他用来购买地租的他的资本的利息,而在这种形式中,地租已经变得完全无法辨认,并且表现为资本利息了。
  配第这样确定了土地的价值年租的价值之后,就能够把“货币的租金”即利息当作派生的形式引出来了。
  “至于利息,在保证没有问题的地方,它至少要同贷出的货币所能买到的那么多土地的租金相等。”(第28页)
  这里,利息由地租的价格决定,而实际上相反,地租的价格土地的购买价值是由利息决定的。但这样说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因为配第把地租说成是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所以必然把货币的利息当作派生的形式从地租引出来。
  级差地租。在配第的著作中,我们也看到关于级差地租的最初概念。他不是从同样大小地段的不同肥力引出级差地租,而是从同等肥力的地段的不同位置、从它们对市场的不同距离引出级差地租,大家知道,后者是级差地租的一个要素。他说:
  [1351]“正如对货币的需求大就会提高货币行市一样,对谷物的需求大也会提高谷物的价格,从而提高种植谷物的土地的租金
  (可见,这里直接说出了谷物的价格决定地租,正如在前面的阐述中已经包含着地租不决定谷物价值的意思一样),
  最后还提高土地本身的价格。例如,如果供应伦敦或某一支军队的谷物必须从40英里远的地方运来,那末,在离伦敦或这支军队驻地只有1英里的地方种植的谷物,它的自然价格还要加上把谷物运输39英里的费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靠近需要由广大地区供应粮食的人口稠密地方的土地,由于这个原因,比距离远而土质相同的土地,不仅提供更多的地租,并且所值的年租总额也更多”等等。(第29页)
  配第也提到级差地租的第二个原因,即土地的不同肥力,以及由此而来的同等面积的土地上劳动的不同生产率
  “土地的好坏,或土地的价值,取决于人们为利用土地而支付的产品的或大或小的部分对生产上述产品所花费的简单劳动的比例。”(第67页)
  由此可见,配第比亚当·斯密更好地阐明了级差地租。[ⅩⅩⅡ—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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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ⅩⅩⅡ—1397]《赋税论》(1667年版)补录
  (1)关于一国所必需的流通货币量,第16—17页。
  配第对于总生产的看法,可以从下面的话里看出来:
  “如果某地有1000人,其中100人能够生产全体1000人所必需的食物和衣服;另外200人生产的商品和别国用来交换的商品或货币一样多,另外400人为全体居民的装饰、娱乐和华丽服务,如果还有200人是行政官吏、牧师、法官、医生、批发商和零售商,共计900人,那末就有一个问题”等等,接着讲了关于贫民(“多余的人”)的事。(第12页)
  配第在阐述地租和地租的货币表现时——这里他以“相等的劳动[注:见本册第380页。——编者注](相等的劳动量)为基础,——说道:
  “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第25页)
  [1398](2)配第十分注意“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
  “我们的银币和金币有各种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叫做镑、先令和便士;所有这些铸币都可以用这三种名称中的任何一种来称呼,来理解。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要指出的是:一切东西都应由两个自然单位——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换句话,我们应该说:一条船或者一件衣服的价值等于若干土地的价值加上若干数量的劳动,因为船和衣服都是土地和人类劳动的产物。既然这样,我们就很想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使我们单用土地或单用劳动来表现价值能够和同时用二者来表现价值一样好(甚至更好),而且能够象把便士折合为镑那样容易和可靠地将一个单位折合成另一个单位。”
  因此,配第在找到地租的货币表现之后,又去找“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的自然价值”(第25页)。
  在配第那里有三种规定混在一起:
  (a)由等量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在这里,劳动被看作价值的源泉
  (b)作为社会劳动的形式的价值。因此,货币表现为价值的真正形式,虽然配第在其他地方抛弃了货币主义的一切幻想。所以在他的著作里形成定义
  (c)把作为交换价值的源泉的劳动和作为以自然物质(土地)为前提的使用价值的源泉的劳动混为一谈。实际上,当他建立劳动和土地之间的“等同关系”的时候,他把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说成是资本化的地租,因而这里他谈的,不是作为同实在劳动有关的自然物质的土地。
  (3)关于利率,配第说:
  “我在别处已经说到,制定违反自然法〈就是由资产阶级生产本性产生的法律〉的成文民法是徒劳无益的。”(第29页)
  (4)关于地租:由于劳动生产率较高而产生的剩余价值
  “如果上述那些郡,用比现在更多的劳动(如用翻地代替犁田,用点种代替散播,用选种代替任意取种,用浸种代替事先不作准备,用盐类代替腐草施肥等等)能够获得更大的丰产,那末,增加的收入超过增加的劳动越多,地租也上涨得越多。”(第32页)
  (这里说的增加的劳动是指上涨了的“劳动价格”或工资。)
  (5)由国家提高货币的价值(第14章)。
  (6)前面引过的[注:见本册第380页。——编者注]一句话“如果给工人双倍的生活资料,那末,工人做的工作,将只有……一半”,应该这样理解:如果工人劳动6小时,得到他在这6小时内创造的价值,那他就得到他现在所得的二倍,——现在,他劳动12小时,只得到他在6小时内创造的价值。这样一来,他就会只劳动6小时了,“这对社会说来,就损失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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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第《论人类的增殖》(1682年)。《分工》(第35—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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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第《爱尔兰政治剖视》(1672年)和《献给英明人士》(1691年伦敦版)。
  (1)“这使我遇到政治经济学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建立土地和劳动之间的等同关系和等式,以便用这两个因素之一来表示任何东西的价值。”(第63—64页)
  实际上,作为提出这一问题的基础的只是把土地本身的价值归结为劳动
  [1399](2)这部著作比前面考察过的著作[118]写得晚。
  “价值的一般尺度,是平均一个成年男人的一天食物,而不是他的一天劳动;这个尺度同纯银的价值一样有规则,一样稳定……因此,我认为一所爱尔兰茅屋的价值,是用建筑茅屋的人在建筑时消费了多少天的食物来确定的。”(第65页)
  最后这一段,完全是重农主义的调子。
  “有些人吃得比别人多,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们所说的一天食物,是指100个各种各样的、体格不同的人为生活、劳动和繁殖所吃的食物的1%。”(第64页)
  但是,这里配第在爱尔兰统计中所找的,不是价值的“一般尺度”,而是货币是价值尺度这个意义上的价值尺度。
  (3)货币数量和国家财富(《献给英明人士》第13页)。
  (4)资本
  “我们称为一个国家的财富、资本或储备并且是以前或过去劳动的成果的东西,不应看成同现在发挥作用的力量有区别的东西。”(第9页)
  (5)劳动的生产力
  “我们说过,人口的一半,花费不多的劳动就可以使王国大大富足……这些人应该把劳动用于生产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的一般回答是:由少数人为全国居民生产食物和必需品;或者靠更紧张的劳动,或者靠采用节省和减轻劳动的手段;这样得到的结果,和人们徒然希望从一夫多妻制得到的结果相同。因为一个人能做五个人的工作,得到的结果就好比他生了四个成年劳动者。”(第22页)“当生产食物使用的人手比任何别的地方都少的时候……食物将最便宜。”(第23页)
  (6)人的目的和目标(第24页)。
  (7)关于货币,也可参考《货币略论》(1682年)。[ⅩⅩⅡ—1399]



  注释:
  [116]关于配第的某些观点,马克思已经在前面《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一章中,即在该章论及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最初尝试的那部分谈到过(见本册第173—176页)。——第378页。
  [117]指马克思在手稿第ⅩⅧ本第1140页起草的计划所拟定的《资本论》第一部分最后一节即第九节(见本册第446页《资本论》第一部分的计划)。——第378页。
  [118]指1662年第一次发表的《赋税论》。——第3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