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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0年2月7日于[伦敦]格拉弗顿坊9号

亲爱的恩格斯:
  寄给你这几份传单[注::卡·马克思《对〈奥格斯堡报〉的诉讼》(这项声明以传单的形式发表)。——编者注],你寄一份给德朗克,一份给布莱得弗德的布朗纳医生。给博尔夏特的,我自己寄去了。
  在星期一出版的那一号《每日电讯》第五版上刊登了一篇卑鄙的文章(上面注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而事实上是从柏林寄出的),它是根据《国民报》上的两篇文章编写的。我立即威吓这些狗东西要以诽谤罪控告他们[注::卡·马克思《给〈每日电讯〉报编辑的信》。——编者注],他们将不得不发表声明并表示道歉。
  已收到费舍的信(甚至不用花钱就能起诉)、拉萨尔的信(极端荒谬)、席利的信(很有趣)等等。明天详谈。
  我现在需要付印刷费(约一英镑)。下星期一必须付郡法院一英镑,另外还需要一些钱作去曼彻斯特的旅费和留在家里用。此外,在动身以前我必须作并且请人作各种,affidavits[注::向法官作的声明,与宣过誓的证词有同等效力。——编者注]
  还有一件事!维耶现在要向法官声明,他由于布林德和霍林格尔的坚决要求,曾经在一篇假声明上签了名。[42]
  祝好。

你的 卡·马·


  昨天已把声明[注::卡·马克思《致德国报纸编辑部的声明》。——编者注]寄给《国民报》、《科伦日报》、《人民报》、《政论家》(柏林)、《改革报》、奥格斯堡《总汇报》、《法兰克福报》。声明很短。第一,我正采取步骤,准备对《国民报》起诉;第二,援引随信附上的那份用英文写的对布林德的“控诉书”[注::卡·马克思《对〈奥格斯堡报〉的诉讼》。——编者注]



  注释:
  [42]指马克思力图迫使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布林德承认,他是那个揭露福格特是被收买的波拿巴的代理人的匿名传单《警告》的作者,传单刊登在6月18日的《人民报》和6月22日奥格斯堡的《总汇报》上。马克思这样做很重要,因为福格特在自己的小册子《我对〈总汇报〉的诉讼》中宣称传单的作者是马克思自己,并诽谤马克思把布林德当作自己的党的替罪羊。马克思还力图通过布林德来揭露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的怯懦行为,他们不敢同波拿巴的代理人进行公开斗争。在布林德和排印传单《警告》的印刷厂主霍林格尔的压力下,该印刷所的排字工人维耶于1859年11月写了个声明,说布林德不是传单的作者。《总汇报》拒绝刊登这项声明,它发表在福格特的《我对〈总汇报〉的诉讼》一书中(声明的全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4卷第517—518页)。但是,1860年2月8日维耶向治安法庭作了供词,证明布林德是作者(见本卷第36、37、436、437页)。
  关于这一点,见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福格特先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4卷第501—525页)和马克思1860年2月24日给法律顾问维贝尔的信(本卷第454—459页)。——第24、30、554、5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