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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5年1月30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我完全同意。由于考虑到会没收,你应该以第一篇论文[注:指恩格斯的著作《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第1章。——编者注]的序言的形式非常简短地指出,你准备:第一,从军事观点阐明这个问题,第二,批评资产者,第三,批评反动派等和说明工人政党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等等,这样只要寥寥几笔就已经能把倾向暗示或预示出来。这样做一开始就使政府难于没收。如果它还是要没收,那就会把《社会民主党人报》推到一个新的阶段(因为这些先生们如果没收就不可能不在以后收回成命或向法庭控告);同时你应该留一份第三篇文章的抄稿。那时要把它刊登在这里的两家德文报[注:指《海尔曼》和《伦敦通讯》。——编者注]中的一家上,然后给汉堡等地寄去几份,就最容易不过了,那里肯定会有资产阶级报纸愿意转载。
  我认为席利上了莫·赫斯的当。这从莫泽斯给《社会民主党人报》的所有书信中已经明显地看出来了。(例如刚到的《社会民主党人报》第十五号就是这样,报上到处充满了令人极端厌恶的“拉萨尔主义”。伊塞隆的先生们谈起“拉萨尔—林肯”来了。)莫泽斯是反对我们的,他无论在“被逐出布鲁塞尔”,还是在“被赶出科伦”的问题上都没有忘记我们,并且总是称赞拉萨尔,认为他具有一个“人民领袖”十分需要的“气度”,即赏识莫·赫斯。
  另外,由于《社会民主党人报》是“全德工人联合会的机关报”,所以它很难摆脱这种偶像崇拜的气氛。
  既然我们现在知道,伊戚希[注:拉萨尔。——编者注](采取这种形式出现我们是绝对不知道的)存心要把工人政党出卖给俾斯麦,以便获得“无产阶级的黎塞留”的美名,那末我现在要毫不犹豫地在我那本书的序言中十分明确地指出,他不过是抄袭者和剽窃者。[59]
  《我们愿做拉萨尔主义者》这首“诗”以及工人们直接寄给《社会民主党人报》的其他的愚蠢的东西,是不是直接或间接出自老太婆[注:哈茨费尔特。——编者注]?不管怎样,我已经几次书面向编辑部声明,必须立即停止刊载这种无聊的东西。[注:见本卷第448—449页。——编者注]
  进步党人是些什么家伙,他们在联合问题上的行为又一次作出了证明。(附带说一下,普鲁士的反联合法和大陆上的所有这类法律一样,都是起源于1791年6月14日的制宪议会的法令,在这里法国资产者非常严厉地惩罚——例如剥夺公民权一年——所有这类组织,即各种各样工人联合会,借口是:这是恢复行会,而且同宪法规定的自由和“人权”相抵触。在以1789年的议会精神而言是“符合宪法”的一切东西都被看做应当送上断头台的罪行的时候,这个议会的一切反对工人的法律却依然有效,这是很能说明罗伯斯庇尔的特点的。)[60]
  布莱特先生由于在演说中反对在北明翰的工业里实行十小时工作日法案[61],又在伦敦这里的工人当中把自己的一切毁掉了。这种资产者到底是本性难移。这家伙竟在正想靠工人打垮寡头的时候做出这种事!
  附带说一下。既然我已经两次向《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声明,他们应该尽量认真、尽量迅速地清除自己报纸上幼稚的“偶像崇拜”,那你在寄文章去的时候,向编辑部提出类似的意见,是绝对没有害处的。我们既然列上了名,那也就可以要求他们,在现在已经了解了拉萨尔策划的背叛的时候,不要利用我们的名字去蒙蔽工人,或者使自己成为任何愚蠢言行的工具。
  祝好。

你的 卡·马·




  注释:
  [59]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的注释中实现了这个意图。——第50、536页。
  [60]1865年1月,由于工人起来反对当时通行的工商业条例而在普鲁士议会上提出了关于联合权的问题。资产阶级议员利用工人运动的高涨,力求首先废除条例中束缚资本家的那些条目。进步党人(见注58)舒尔采-德里奇和孚赫曾把关于废除条例第一八一条的建议提交众议院讨论,这一条规定企业主不得为了迫使工人让步而停止生产。为了达到蛊惑性的目的,进步党人也要求废除关于惩治工人煽动罢工的第一八二条。而工人首先要求废除关于必须经警察当局许可才得组织工人团体的第一八三条,以及关于禁止罢工的第一八四条。
  1865年2月14日普鲁士议会只废除了工商业条例的第一八一条和第一八二条,而工人关于联合自由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
  关于1791年6月14日制宪议会通过的禁止工人组织团体的法案(所谓的列沙白里哀法案),见《资本论》第1卷第24章第3节。——第51页。
  [61]指布莱特1865年1月19日在北明翰商会上的演说,1865年1月20日《泰晤士报》第25087号刊载了关于这篇演说的报道。
  1847年6月8日议会通过了只适用于在工厂做工的童工和女工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但是实际上许多厂主并没有遵守这项法律(见《资本论》第1卷第8章第6节)。——第51、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