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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恩格斯致马克思



伦敦
1866年5月16日于曼彻斯特

亲爱的摩尔:
  关于弗莱里格拉特的事十分有趣,使人很开心。这是由于他依附可尊敬的流亡者而脱离了“党”。至于布林德,既然注意到他的“这只打击暴君的手”,就必须向他说明,小孩子不许玩弄火器。此外,从这件事中十分清楚地看出:当时俾斯麦穿着一件钢甲内衣。[231]所有的子弹本来应当都射中他;有人认为最后三枪直接命中,因为这支手枪的构造是这样的,即它的瞄准不完全保证射击密集度,所以在这里其他可能性是没有的。这种东西现在制造得很薄,但还是很坚固。想必是他的朋友波拿巴弄了一件推荐给他。
  显然,俾斯麦先生对各小邦已大失所望,因此以帝国宪法和卞尼格先来恫吓。财政上的失败局面大概也出现了。同一个威廉,在1849年以总司令的资格埋葬了帝国宪法,而现在又愿意,或者更确切些说不得不重新使它复活,人们能不能想象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俾斯麦扮演“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234]的恢复者,这简直太滑稽了。后备军和动员起来的预备兵的情况,看来也不十分妙:在格尔利茨,他们当中发生了一场大骚动,常备军被迫出动和后退,因为这些家伙不愿意受那样的干涉。如果这些人再带着武器驻扎三四个星期不打仗,他们是什么事情都会干出来的。既然不论普鲁士或意大利都没有做好进攻的准备,他们至少还会那样呆到5月底。
  毫无疑问,俾斯麦先生卷入了他和目前整个制度力所不及的事件。如果事情和平结束,他所支配的资金就会耗费掉,因此,他会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如果发生战争,他就得把底层的力量发动起来,而这些力量必定会把他吞掉。在这种情况下,甚至公民议员的直接胜利也具有革命的性质,并且应当继续向前发展。
  尽管这样,我总不能想象,在十九世纪中叶,北德意志和南德意志互相反对,仅仅是因为俾斯麦为着俄国和波拿巴的利益要求这样做。但是,如果真的打起来,对普鲁士人可能不利。看来,这一次奥地利人打算拿出一切力量,即使他们关于九十万大军的吹嘘是荒唐的,他们以相当大的优势兵力进入萨克森总还是可能的。普鲁士根本不能指望莱茵军团和威斯特伐里亚军团去同奥地利作战,而只能指望萨克森军团的一部分。其余的能够开去抗击敌人的六个军未必有二十四万人。据说,如果奥地利人最初在意大利采取守势,那末他们在那里只需要十五万人,这样就完全能够派出三十至三十五万人去抗击普鲁士,除非俄国强迫他们用强大的力量去占据加里西亚。那时决定性的会战可能是在十八万普军对二十四至二十八万奥军的情况下进行;这几乎必定是又一个耶拿,并且会直捣柏林。但是这一点还很难说,因为奥地利人的军队数量纸面上总是比实际上多得多,而正是现在他们在大吹牛皮。
  很遗憾,查理[注:勒兹根。——编者注]先生带着总账簿外出了,其中有我的账,所以现在我无法判断我的情况如何;因为再过六个星期,会计年度就要结束,那时我必须有一定的资本投入营业,所以我不能不考虑这一点。我一有可能,就一定清理一下自己的借方和贷方,并且尽可能寄一些钱给你。不管怎样,你能指望我在7月初,即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立即寄五十英镑给你。
  看一看《十字报》是怎样拥护普选权、波拿巴主义和维克多-艾曼努尔等等,是很有意思的。这些家伙现在不得不吞下大量的脏东西。
  衷心问候你的夫人和女孩子们。

你的 弗·恩·




  注释:
  [231]1866年5月7日,卡·布林德的妻子的前夫之子、大学生科亨行刺俾斯麦没有成功。科亨被捕,在狱中自杀身死。——第214、218页。
  [234]关于德意志联邦宪法预定要作的修改,见注224。
  《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Grundrechte des deutschen Voldes》),是法兰克福国民议会于1848年底通过的,它也象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一样,表达了资产阶级的基本自由;后来成了1849年帝国宪法的第六节。《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最重要的条款都被列入大多数德意志邦的宪法,但是后来,根据1851年8月23日联邦议会的决议,被从各邦的宪法中删除或被修改。——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