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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马克思致弗里德里希·阿道夫·左尔格



霍布根
1871年11月9日[于伦敦]

亲爱的朋友:
  前天我给您寄去一百份代表会议的决议[注: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 《国际工人协会代表会议的决议》。——编者注](五十份英文的和五十份法文的)。
  本星期内将寄给您一千份章程和条例的标准的英文版修订本[注:卡·马克思 《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编者注],请尽力推销。
  总委员会为了完成代表会议委托它的各项工作,必须负担大量的开支。
  章程的修订本的标准法文版将在日内瓦印刷,标准德文版在莱比锡印刷。请来信告知,这两种文字的版本在美国大约需要多少份。
  在这里的法国流亡者当中成立了一个国际的支部——“1871年法国人支部”[322](约有二十四人),由于我们要求修改它的章程,它很快就同总委员会发生了争执,可能事情会闹到分裂的地步。这些人跟瑞士的一部分法国流亡者共同行动,而那些流亡者又同被我们解散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巴枯宁)派[323]勾结在一起。他们攻击的对象,不是那些联合起来反对我们的欧洲各国政府和统治阶级,而是伦敦的总委员会,特别是鄙人。我花了将近五个月时间为流亡者奔波,并用关于内战的宣言[注:卡·马克思 《法兰西内战》。——编者注]挽救了他们的声誉,而他们对我的报答就是这样。
  早在代表会议上,当西班牙、比利时、瑞士和荷兰的代表对总委员会可能因为掺杂太多的法国流亡者而失去国际性表示担心时,我还出来为他们辩护[324]。但是,在这些“国际主义者”眼里,单是“德国”的影响在总委员会中占优势(因为科学是德国的)这一点就已经是一种罪过了。
  现就纽约中央委员会[171]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1)根据代表会议的决议(见第二项决议第一条),它今后必须改称为美国联合会联合会委员会
  (2)一旦在各州建立较多的支部时,最切实可行的是按照比利时、瑞士和西班牙[注:手稿中删去了:“而现在还有英国”。——编者注]的办法,召开一次各支部的代表大会,以选出纽约的联合会或联合会委员会。
  (3)一旦在各州建立相当数量的支部时,也可以相应地成立本州的联合会委员会,而纽约委员会将是它的中央机构。
  (4)纽约联合会委员会和行将成立的各州委员会的地方性章程,其最后文本须在公布前报总委员会批准。[325]
  我们在意大利的工作进展很快,对马志尼派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在西班牙的进展也很显著。在哥本哈根成立了一个拥有一千五百名会员的新支部,并且出版了自己的报纸《社会主义者报》。
  关于不伦瑞克法院对当地前委员会、白拉克和同志们的起诉书,有人已经告诉我了,这是一个无耻的文件。[319]
  您想退出委员会,我们都感到很遗憾。我还是希望,这不是您最后的决定。我自己常常也有类似的想法,因为国际的事务占去我的时间太多,影响我的理论工作。
  顺便说一下,我想要十二份10月21日的《伍德赫尔周刊》,上面登有我女儿的一篇通讯[注:《燕妮·马克思给 〈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编辑的信》。——编者注]。这一期我们只是偶尔见到过一份。
  致兄弟般的敬礼。

卡尔·马克思




  注释:
  [322] 1871年法国人支部是由一部分法国流亡者于1871年9月在伦敦组成的。支部的领导同在瑞士的巴枯宁派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同他们勾结起来行动,同他们一起攻击国际的组织原则。1871年法国人支部章程发表在该支部的机关报《谁来了!》上,这一章程在1871年10月14日总委员会的非常会议上被提交给总委员会,并交由总委员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审查。在10月17日的会议上,马克思代表该委员会做了关于支部章程的报告,并提出一个决议案,这个决议案得到总委员会的一致批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71—474页)。在决议中指出,支部章程的某些条文与共同章程抵触,这使它加入国际发生困难;建议支部修改这些条文,以适应国际的章程。支部在10月31日的信中声明不同意总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总委员会进行了攻击,对总委员会的一般权力提出异议。支部的答复经委员会讨论后,于1871年11月7日被提交总委员会讨论。法国通讯书记赛拉叶提出了马克思写的决议案,这个决议案得到总委员会的一致批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99—504页)。以后支部便瓦解为几个小组。——第320、335、359、361、393、401、418、669页。
  [323] 指一批参加公社的法国流亡者,他们同瑞士的巴枯宁派(阿·克拉里斯、贝·马隆、茹·盖得、安得列·莱奥)勾结在一起。1871年9月,这些法国流亡者同原日内瓦支部“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成员一起建立了宣传和革命社会主义行动支部(见注409)。——第321、348页。
  [324] 在伦敦代表会议1871年9月22日上午的会议上讨论了由德·巴普提出的比利时代表关于限制每个国家在总委员会里的代表人数的建议;德·巴普表示担心,总委员会可能会被巴黎公社委员所占据。马克思不同意德·巴普的意见,因为根据国际的共同章程,总委员会有权吸收一切国家的工人。
  讨论之后,代表会议批准了所有早先参加总委员会的公社委员为总委员会委员。——第321页。
  [171] 1870年12月1日,几个支部的代表组成了北美各支部中央委员会,任期为一年。第一支部——国际最老的支部(见注337)在组织该委员会时起了巨大作用。马克思认为最好是在支部代表大会上选举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机构,否则就会使一些敌视工人运动的人可能作为支部的代表混进中央委员会。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以后,由于无产阶级这一翼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分子之间的尖锐斗争,中央委员会于1871年12月发生了分裂,并成立了以左尔格为首的临时联合会委员会,总委员会在1872年5月承认了该联合会委员会。——第176、295、321页。
  [325] 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以后,国际地方组织的章程开始由总委员会批准。批准前,先由总委员会于1871年10月6日为准备新版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而成立的委员会进行审查,参加该委员会的有马克思、荣克和赛拉叶。经委员会审查之后,地方组织的章程是否符合协会共同章程的基本原则,由马克思向总委员会提出报告。1872年1月2日,总委员会通过决定把这个临时委员会改为审查章程的常设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关于地方组织的章程问题由各该国的通讯书记向总委员会报告。——第321页。
  [319] 对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委员白拉克、邦霍尔斯特、施皮尔和其他等人的审判是1871年11月在不伦瑞克地方法院进行的。根据法院的判决,被指控破坏“社会秩序”的白拉克和邦霍尔斯特被判处十六个月的监禁。但是由于根据不足,最高上诉法院不得不撤销这个判决,将监禁期限由十六个月减为三个月,并把审前羁押时间计算在内,这实际上等于宣布被告无罪。——第316、322、4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