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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致弗里德里希·列斯纳



伦敦
1875年12月16日[于伦敦]

亲爱的列斯纳:
  弗兰克尔由于疏忽大意,冒名居住在维也纳,因而被发现并被逮捕了。法国使馆指控他纵火和参与枪杀多米尼克派僧侣,要求将他引渡。[256]但这是荒谬的,因为,如果这里一般谈得上引渡的话,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将本国人引渡出去,它只会将外国人引渡出去。大概也就算他个冒名居住了事。


你的 弗·恩·




  注释:
  [256]恩格斯这封信是对列斯纳1875年12月15日来信的答复,列斯纳在信中告诉恩格斯,有人对他说12月13日《每日新闻》上发表了一则关于列奥·弗兰克尔被捕的电讯。
  弗兰克尔1875年12月9日在维也纳被捕。作为巴黎公社委员,他被指控参与纵火焚烧城市建筑和枪杀以巴黎大主教达尔布瓦为首的人质。在维也纳监狱拘押两个月之后,弗兰克尔被押解到布达佩斯监狱。法国政府由于内部政治的考虑,不敢公开要求引渡弗兰克尔,因此他在1876年3月27日被释放,关于这一点他在3月28日就告诉了马克思。但是对弗兰克尔的刑事诉讼案还在继续进行。——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