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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蒲鲁东的《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一书的批判分析[142]


皮·约·蒲鲁东《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关于革命实践和工业实践的论文选》

1851年巴黎加尔涅兄弟公司版

[注:P.J.Proudhon.Idée générale de la Révolution au XIX-e Siècle (Choix d’études sur la pratique révolutionnaire et industrielle).Paris,Garnier frères,1851.——编者注]


  (1)“致资产阶级”。“你们资产者过去向来是最勇敢、最干练的革命者……”早在蛮族入侵之前,你们就用自己的市政联盟当作白布尸衣在高卢把罗马帝国裹起来了(第Ⅰ页)。从那时直到现在,你们一直在领导革命。没有你们或者违背你们的意志而想完成某件事情,一次也没有成功;你们所从事的一切都成功了;你们将从事的一切也会成功。
  这个论题是以历史宣言的形式陈述的。——
  目前,老政治阴谋家又掌握了政权,把你们看成是革命者(第Ⅴ页)。那有什么,你们就接受头衔,当革命者吧!
  (2)现在转入正题。下面是七篇论文,目的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发挥:
  (a)以前的秩序,(b)革命时刻的政党,(c)解决办法,即本来意义上的革命(第1—2页)。

第一篇
《反动造成革命》


  任何革命都不能阻止。德罗兹认为通过让步和巧妙的计谋可以防止第一次革命[143],布朗基认为用欺骗的把戏可以把革命化为乌有,这两种想法同样都是可笑的(第3—4页)。
  法国的君主制从克洛维到黎塞留是革命的;1614年最后的三级会议开会期间,它变为反动的了,惩罚就是1793年的1月21日[144]。可以引导、抑制革命,延缓它的进程,而这种一步一步退让的办法是最明智的办法(第5页)。但是制止革命是不可能的。其证明就是对1822年和1839年的密谋的镇压[145],以及对1830年和1848年的革命的镇压。但是“占统治地位的利益和政府的高傲”经常同革命的和平进程相对抗(第8页)。反动总是引起革命。在1789年和后来的岁月里是这样,在1848年也是这样。在2月,参与资产阶级和王权之间争论的无产阶级,只要求工作。共和派答应实现这个要求,于是它就站到共和派一边(第10—11页)。“得到工作和挣到面包,这就是1848年工人们的要求,这就是他们为共和国所建立的不可动摇的基础,这就是革命的实质。”[宣布]共和国是“多多少少……要篡权的少数人的行为”。“革命的劳动问题”完全是另一回事。共和国只是“革命的保证”(第11页)。
  临时政府对待自己关于工作的诺言是认真的,但是没有能够兑现,因为它为此不得不“更改方针,改变社会的整个经济”。然而它不是公开承认困难和求助于政论家,而是沉默,直接走上反动,宣布自己是社会主义这个“革命所采用的新名称”的敌人(第13页)。它推动巴黎和卢昂的饥饿的群众举行起义,并力图把二月的伟大思想——工人的抗议淹没在血泊里。从此人们清楚了,1848年共和国和1793年共和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1848年共和国的最新发明是社会主义。
  所以,现在斗争是在过去的一切革命派别为一方和社会主义为另一方之间进行。如果说一开始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那么从1848年2月开始的反动的行动就在这一方面启发了我们——“革命正是由反动决定的”(第17页)。
  对反动和迫害如何逐渐使国家的大部分革命化,对“永恒的秩序之友”资产阶级本身如何受到怀疑、因此受到排挤、从而被赶进革命的怀抱,进行了绘声绘色的描写。一直叙述到新的选举法[146]。
  于是,“当人民被弄得丧失了理智的时候”,唯一有效的手段仍然是“力量”(第26页),——
而这种“力量”就1852年危机[147]来说,则表现为这样的一系列措施,其最后一环将只能是完全恢复封建的旧秩序。
  但是你们不可能这样做,你们也没有胆量这样做(第31页)。号召共和派现在成为真正的革命者,给“革命”提供“保证”,提供“经济复兴计划”(第33、34页)。

第二篇
《十九世纪的革命有充分的理由吗?》


1.《社会趋势的规律。1789年革命只完成了它的一半事业》


  “革命的动因与其说是当时社会所遭受的贫困,不如说是贫困的持久性,这会导致任何幸福的消除和消灭”(第36页)。因此,革命的原因是社会的趋势。人民不是乐观派,也不是悲观派;他们不要求完满的社会制度,但是希望“存在幸福和美德的趋势”;“当他们面前出现贫困和堕落的趋势时”,他们就起来反抗(第37页)。
  那么当前社会的趋势是什么呢?
  1789年只是推翻,而根本没有建立任何东西。由此产生了“骚扰法国社会六十年的那种不堪忍受的生活方式”。
  (这样说来,在现实的资产阶级社会制度中就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自由竞争只有消极的意义,因而真正的资产阶级制度还有待去发现。)
  1789年8月4日消灭的封建组织没有被新的“民族经济和利益均衡”所代替。“由于公民的地位已经不决定于出身,由于只有劳动才是一切〈?!〉,而财产本身又取决于劳动……十分明显的是,革命的问题在于……到处建立……以平等为基础的秩序[le régime égalitaire],即工业秩序”(第39页)。
  (似乎这一点并没有尽力去实现!)
  但是人们并不理解这一点,只是置身于政治。“经济知识缺乏、政府观念[148][I’idée gouvernementale][注:蒲鲁东著作中是:“政府偏见”(“le préjugé gouvernemental”)。——编者注]、对无产阶级不信任”,——这一切促使革命者走上错误的道路(第40页)。“在一切人的头脑中,政治同工业相比又获得头等重要的意义;卢梭和孟德斯鸠排挤了魁奈和亚当·斯密”(!!!),所以新社会始终停留在萌芽状态(第41页)。

2.《经济力量的无政府状态。社会贫困化的趋势》


  “我把某些活动原则,即:分工、竞争、集体力量、交换、信贷、财产,称为经济力量。它们对劳动和财富的关系,也就是阶级区别、代议制、世袭君主制和管理集中化对国家的关系。
  (对比得不错!)
如果这些力量保持均衡,并服从于它们自己所特有的和决不以人的专断为转移的规律,那么可以认为劳动是有组织的,普遍的福利是有保障的。而相反,如果这些力量失去引导和平衡,
  (同什么平衡??),
那么劳动就会处于完全无政府状态,经济力量的有益效果中就会掺进同样份量的有害效果;亏空就会抵销盈利;社会作为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中心、代理机构或主体,就会处于病痛不断加重的状态”(第42—43页)。
  到现在为止,大家只知道社会存在[注:蒲鲁东著作中是:“I’ordre dans une société”(“社会秩序”)(第43页)。——编者注]的两种形式:“政治形式和经济形式,另外在这两种形式之间还存在着对立和根本的矛盾”。
  “经济力量的无政府状态、它们同政府制度这种影响它们组织起来的唯一障碍的斗争,——这是损害法国社会的病痛的真正而深刻的原因”。
  (这样一来,蒲鲁东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国人把法国官僚政府同既管理自己又管理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的正常状态混为一谈)(第43页)。
  例子:(1)“分工”。——现代工业的基本原则,同时是工人愚昧和工资下降的主要原因。例如在英国,由于分工和采用机器,工人人数在同一个企业里减少到以前的1/2、1/3、甚至1/6,“而后是工资以同样的比例下降,平均[每日]从3法郎降到50和30生丁”〈!!〉(第46页)。
  如果去掉这些引人注目的资料(第46页),那就非常平淡了。
  (2)竞争。——“它正是市场的规律、交换的调料、劳动的食盐”。
  (真妙!)
  “但是竞争丧失合法形式〈!〉,丧失高级的和起调节作用的理性原则,它本身也受到曲解。”除了导致工资下降的工人彼此之间的竞争,工人被排除于竞争之外。竞争变成了垄断,并造成了新的贵族”。
  非常平淡。
  “不久前,当警察局长
  (对卡尔利埃的恭维话)
迎合普遍的愿望,允许自由出售肉类[149]的时候,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自由竞争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人民的福利,这种保障[注:在蒲鲁东著作中前几行写道:“竞争应当成为……买卖诚实的保障”。——编者注]在我们社会里还是一个怎样的幻想”(第48页)。
  好一个庸人!卡尔利埃先生的资产阶级措施竟成了社会主义的措施!自由贸易因为在法国不存在,所以是社会主义的!
  其次,信贷。法兰西银行的垄断。按照蒲鲁东的看法,这种垄断的罪过在于,“财产负担着逐渐增加的抵押债务120亿,而国家负担60亿”;利息和其他与这项债务有关的费用每年达到12亿,
  (仍然只占[6+(2/3)]%)
此外,每年有7亿到8亿用来支付票据,“花在预付基金和以公司股票、股息、无保证债券、诉讼费用的补偿等形式出现的延期支付上”;它的罪过在于,房租和地租由于这一切而提高得超过了极限,100亿年产值中有60亿用于寄生性消费[150](第51—52页)。
  接下去的例子或引文是用来证明人民的状况不断恶化,而他们的收入则象马尔萨斯所推算的那样按算术级数不断减少,也就是:
65生丁、60、55……15、10、5、0、-5、-10、-15(第52页)。
  在这之后据说就到来这样的时刻,那时工人不仅得不到他每天劳动所应得的一定数量的生丁,而且自己另外还要支付5、10、15生丁!这就是工资规律!这就是竞争!!
  下面的例子证明,人民的生活状况从革命以来在不断恶化。
  酒类、肉类等的消费量减少;“招兵时对身高的要求”降低和不适于服兵役的人数增加:1830—1839年——[45+(1/2)]%,1839—1848年——[50+(1/2)]%;普遍教育不适应现代社会状况;犯罪行为增加:
  1827年——34908件刑事案件,被告47443人
  1846年——80891件刑事案件,被告101433人
  1847年——95914件刑事案件,被告124159人
  违警法庭审理的:
  1829年——108390件,被告159740人
  1845年——152923件,被告197913人
  1847年——184922件,被告239291人

3.《政府的反常,暴政和营私舞弊的趋势》


  1848年以前,工人甚至普遍得到政府方面的慈善性照顾,从1848年以后进了一步:人们开始明白,只有革命才能在这里作出某种激进的事情,然而情况也只是如此。
  1814年国债的利息为6300万,而现在为27100万。1802年的预算是58900万,1848年是169200万;它的增长不能用政府的愚蠢和居心不良来解释。从1830年到1848年,支付给官吏的薪俸总额增加了6500万。原因同样。
  (法国共有官吏568365人,蒲鲁东根据这个数字计算出,每九人中有一人靠预算生活,也就是说,法国总共只有男子5115285人,而1848年投票的人竟超过650万!)(第62页)。
  官吏数量的这种增加和军事预算的增长证明加强惩治权力的必要性在增长,从而证明无产阶级[注:蒲鲁东著作中是:“des classes laborieuses”(“劳动者阶级”)(第63页)。——编者注]对国家的危险在增长。国家支持大地产和资本的这种趋势直接导致营私舞弊,而营私舞弊则是一切集中化的直接后果。
  ——结果是:
  “十九世纪革命有充分的理由”。
  此外,在这第二篇里还遇到如下的妙论:
  (1)“现行的税收制度……打算让生产者支付一切,而资本家分文不出。实际上十分明显的是,即使后者作为某一款项的缴纳者列入税务官员的账簿或者他缴纳国库规定的消费品税款,他那只是从他的资本里预先得来的、而不是由他的产品的交换得到的收入,也是免税的,因为交税的只有生产者”(第65页)。
  后面的这个“因为”一词包含着第一句话中应当加以证明的那个论点,因而这个论点自然地得到了证明。这就是蒲鲁东先生的坚定的逻辑。他又对这个论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这样,资本和当局之间存在着只让劳动者负担税款的协议,我已经说过,这种协议的秘密只是征收产品税而不规定资本税。资本所有者借助这种掩人耳目的手法制造一种假象,似乎他同其他一切公民一样地为自己的土地、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动产、自己的财产转让的交易、自己的旅行和自己的消费纳税。因此,他硬说,假如他的收入在纳税之前是3000、6000、10000或20000法郎,由于纳税,就不会超过2500、4500、8000或15000法郎。在这种情况下,他对预算的膨胀比他的房客更为不满。纯粹是欺骗!资本家分文不出:政府同他处于同等地位,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政府从生产者那里拿走一部分产品时,它也同生产者处于同等地位,甚至可以说,资本家也同生产者处于同等地位。)
  “政府和资本家在作共同的事情”
  (啊,施蒂纳!)。
  “若能作为2000法郎利息的收入者而列入纳税人账簿,其唯一的条件是用利息的四分之一去偿付税款,有哪个劳动者不认为这是福气呢?”!!!(第65—66页)
  (2)土地册是这样编制的,“似乎立法者[注:蒲鲁东著作中是:“1789年的立法者”(第66页)。——编者注]的目的是恢复不动产的不可转让性,似乎这个立法者竭力不断地使8月4日夜里获得解放的农民[151]回想起他以往的奴隶地位,回想起占有土地的权利并不属于他,以及每个庄户人如果没有从君主那里得到赠与证书,他就完全有理由被认为是长期佃户和没有权利支配自己财产的农奴[emphytéote et mainmortable]!”(第66页)。
  啊,施蒂纳!似乎大地产和小地产有同样的理由不应当记入土地册,这样一来,路易-菲力浦本人也是农奴了。
  (3)自由贸易的构思和对保护关税的说明。
  关税给国家提供16000万。假定关税被取消,外国竞争在法国市场上加剧。“假定那时政府向法国工业家提出如下的问题:要么支付给我16000万,要么还是把这笔钱留在自己手上,你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宁愿要哪一条?你们是不是认为工业家会选择第一条建议呢?政府强加给他们的正是这一条。在我们通常为外国商品和输往国外的本国制品所花的费用上面,国家又加上16000万,把它作为外快放进自己——仅仅是自己——的腰包;这就是关税。”(第68—69页)
  如果这类荒唐事还可以用无理性的法国税率来辩解,那么蒲鲁东先生完全用法国尺度去衡量保护关税,把保护关税硬说成是向工厂主课税,就未免太过份了。
  (4)在第73和74页上,蒲鲁东援引了鲁瓦埃-科拉尔的发言(下院,1822年1月19—24日的辩论)。[152]这位法学家在发言中对独立审判所[153](议院)和其他“民主设施”——这些“私人权利的强大集中点、君主国内部的真正共和国”的消失表示遗憾。据说,它们在一切方面可以给最高权力设置障碍,而现在政府的权力虽然是分散的,但其行动并不受任何限制。
  这位守旧的法学家不能掩饰他对行政制度的仇恨,他的这套反动的怀旧言论被蒲鲁东先生错误地当成是社会革命的观点。
  “鲁瓦埃-科拉尔先生关于1814年君主制所说的话,对1848年共和国来说,更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是公正的。”
  鲁瓦埃-科拉尔的胡言乱语把蒲鲁东先生弄糊涂了:
  “这样一来,宪章[154]应当组织政府又组织社会;无疑人们没有忘记社会,没有忽视它,但没有立即着手研究它……”。
  鲁瓦埃-科拉尔是怎样理解社会的,可以从他的下面这句话中看出:
  “只有把出版自由确立为公众权利的准则,宪章才能还社会的本来面目。”(第75页)
  可见,社会——这是从对抗政府的能力的角度来看的臣民。

第三篇
《论联合的原则》


  在我们着手解决问题之前,首先,“应当评价一下供民众需用的理论,一切革命必不可少的理论”(第79页)。而我们批判了这些理论的原则,就一下子把所有这些理论——圣西门主义者、傅立叶、欧文、卡贝、路易·勃朗和其他人全都驳倒了。对一切体系来说,这个原则就是联合。
  联合并不意味着“经济力量的均衡”,它甚至根本不是“力量”,它是“信条”(第84页)。联合原则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总是导致体系,而以体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必然变成宗教(第84页)。
  联合不是“经济力量”,贸易才是这样的力量,因为“不管运输的物质条件所提供的服务如何,贸易本身是消费的直接刺激者,因而是生产的原因之一,是创造价值的起因〈!〉、形而上学的交换行动,和劳动一样是实物和财富的生产者,虽然它创造实物和利益的方式与劳动不同……因此,靠没有任何投机倒把〈!!〉的生意而发财的商人,完全有权享受已获得的财产;这种财产同劳动得来的财产一样合法”。
  (这位资产者在这里忘记了,不掌握资本,我决不能从事商业,而只能为他人、为资本家劳动;这样吹捧商人实在太妙了。)接着说……
“交换——这是纯道德的活动……也是创造性的行动”(第85页)。
  属于经济力量的还有集体力量,
——蒲鲁东感到自慰的是,他在《什么是财产》一书中发现了集体力量,
——而竞争、分工、财产等等也是这样。
  蒲鲁东称之为“经济力量”的东西,直截了当地说,是这样一些对他有利的资产阶级生产和交换[Verkehr]方式的形式:在他看来它们暂时或者只有好的方面,或者虽然有坏的方面但同时却有一个明显的好的方面。甚至交换和生产的最一般的形式——这些形式一经发现,就被后来的每一代人以适当改变了的形式到处加以运用,这些形式是属于象水力利用、地圆说、地球分为经纬度等等那样的社会成就——蒲鲁东也只是按照它们的资产阶级面貌去理解。例如,正象我们在上面所看到的,交换在他那里立刻溶化在贸易中。如果说集体力量至少看起来是某种永恒的东西,那么它因而仅仅是一种把社会存在本身变为经济力量的尝试。没有社会,正如没有集体力量一样,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没有任何交换。交换、分工、竞争、信贷是集体力量的表现。要发生任何关系,至少需要有两个人,凡是两个人共同从事某种一个人不能胜任的事情的地方,就有集体力量。但是,可笑的是,人们一开始把社会成员借以进行交换和生产的一切形式作为力量向我们叙述,而后来在结尾时又企图把社会、社会生产和社会交换的存在作为特殊的经济力量强加给我们。其实,蒲鲁东所津津乐道的集体力量的原始的、不发达的形式(在建造方尖碑、金字塔等时的大规模的劳动)几乎早已被机器、马匹、分工等等所排挤,并完全被另外的形式所代替。
  如果说贸易、竞争、分工等等是经济力量,那就没有任何理由不认为例如工厂制度、银行制度、纸币、地产析分、大地产、雇佣劳动、资本和利息也是经济力量。对这里列举的每一种力量,都不难作出象蒲鲁东对前者所作的那种称颂。而关键也就在这里。
  可笑的是,蒲鲁东在第88页上把这些力量的关系称为“实际上非物质的”,并根据它们的所谓非物质性质,唱起了自己的赞歌,例如:
经济学家们用自己的工业力量理论——他们对这种理论丝毫也不怀疑——证明基督教神学的基本教条:“d e nihilo”〔从无中〕创造
  (ex??)[注:恩格斯认为蒲鲁东著作中的“de nihilo”可能是“ex[nihilo]”。——译者注](第87页),或者在前面一页他[强调]
“贸易的纯道德的”行动,在他看来,“贸易也是创造性行动”(第86页)。
  下面接着是关于联合的冠冕堂皇的诡辩:
  “联合在本质上是不产生成果的,甚至是有害的,因为它束缚工人的自由。为博爱的空想负责的作者们……没有任何理由和根据地把只有集体力量、分工或交换才具有的优点和效力……归之于协作社契约[contrat de société]。如果某个工业的或商业的协作社给自己提出的目标是:或者使巨大经济力量中的一种发生作用,或者开发某种按其本质是不可分的、并要求统一的主顾和垄断的资源[fonds],那么为此目的而建立的协作社可以获得良好的结果。但是它取得这个结果不是靠自己的原则,而是归功于自己的手段。这一点如此之正确,以致所有的人,
  (不,是资本家)
每当没有联合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结果时,就宁愿不参加联合”(第88—89页)。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人们才联合起来。
  联合意味着团结、“共同负责、对第三者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平均工资是联合的最高法律”。因此,“可以说,联合只有对它的能力弱或懒惰的成员,只有对这样的成员,才有好处”。——“愚笨的人和没有能力的人的团结”(第89、90页)。每一个繁荣的联合“之所以获得成功,是由于某种与联合格格不入的、与联合的本质毫不相干的客观原因”。联合只有“在特殊的条件下”才是有益的(第91页)。
  同时,在目前所有的工人联合中,平均工资被计件制所代替——在力量和资本统一的条件下,团结尽可能少些,独立尽可能多些。
  也就是说,联合尽可能少些,而手段尽可能多些。
  “不顾任何外部的经济考虑和任何占主导地位的利益,而专靠家族联系和自我牺牲法则建立起来的联合,总之,这种为联合而进行的联合,是一种纯粹宗教的行动,是一种超自然的没有积极价值的联系,是一种神话。”
  至于巴黎工人的联合,蒲鲁东冷冰冰地给它们作了如下的分类:
  “它们当中有许多维持下来了,甚至有希望进一步发展。原因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些联合是由本行业中最熟练的工人组成——这是才智的垄断,它们靠这种垄断才得以存在。其他一些联合用廉价来吸引和留住顾客——竞争使它们有了生机……最后,在所有这些联合里,工人们照例……必须耗费较多的劳动,而满足于较少的工资。在这里,除了政治经济学中最常见的现象,其他什么也没有,而这些现象……丝毫不需要联合就可以得到。”(第96—97页)
  屠宰牲畜的联合根本就不是联合。“这是不同处境的公民为同肉商的垄断进行竞争而共同出资建立的[联合会]。这是新原则——不说是
  (为什么不呢?)
新经济力量——,即互惠原则[réciprocité]的一种运用,这种原则就是交换的参加者保证彼此无条件地按照成本出售自己的产品。”[155]
  (蒲鲁东先生本人自然是“互惠原则”的第一个发明者,见他的《信贷和流通的组织》1848年加尔涅兄弟公司版,以及他的《人民银行》。)(第97—98页)[156]
  接着是蒲鲁东先生的赞颂,对路易·勃朗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57]说的一些俏皮话,在这之后是下面这段话:
  在3600万法国人当中有2400万是农民。“你们永远不可能把他们联合起来。农业劳动不需要按照一种笛音跳舞的协作社[choréographie sociétaire],农民的灵魂是讨厌这种协作社的。”
  援引农民如何愤恨有共产主义嫌疑的六月起义者。——接着是,
  在其余的1200万人当中,至少有一半是“工厂主、手工业者、职员……他们不需要联合”;剩下的600万人也许会参加联合,但是他们很快就会抛弃这种多数人的压制。
  评价现有的工人联合,不应当根据它们今天的结果,而应当根据它们的“建立社会共和国的隐蔽趋向。不管工人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的事业的意义根本不在于他们团体的微不足道的利益……将来……劳动者的公司必将把时髦的小商品和玩具[bilboquets]抛到一边,转向那些就其本质来说是它们的自然领地的大工业部门”(第107页)。
  在结尾,他要求路·勃朗
  “这只革命之蝉”[注:蒲鲁东著作中是:“路易·勃朗自认为是革命之蜂,其实只是革命之蝉”(第108页)。——编者注]“把节制和沉默献给那不幸落到了他的瘦小双手之中的无产阶级的事业”(第108页)。
  整个问题就在于:联合本身,抽象地说,当然和任何其他社会关系一样地取决于条件。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地方,任何经济力量都无济于事。竞争和联合一样都以具备手段为前提。分工和联合一样都可能被用得不是地方。交换象联合一样可以进行得很糟。抽象地说,每一种经济力量都和联合一样是教条,——一切决定于现存的关系。而在研究这些关系方面,蒲鲁东恰恰什么也没有做;他把巴黎的小工业当成标准,而不把英国那样的大工业、机器生产和分工的发展,以及因此而加剧的资本集中看成是联合的需要,同时也不了解,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应当有一些完全不同于巴黎玩具联合会[Bilboquet-Assoziation]和蒲鲁东伙伴社[158]的力量的联合和集中的形式。

第四篇
《论权威原则》


  首先是对蒲鲁东先生发明的“无政府状态”的赞颂。

1.《对政府[观念]的传统否定。代替这种观念的观念的产生》(第116页)


  任何政府都起源于宗法的家庭。“民主是政府进化[évolution gouvernementale]的极限”(第119页);民主的最后界限是孔西得朗、里廷豪森等人的直接民权的民主。但是民权象在希腊和罗马那样会合乎逻辑地直接导致皇帝的暴政(第121页)。
  “对政府的否定”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权威的原则当时已从自由信仰的宗教领域中被排挤出去。后来这种情况也被搬到世俗领域,特别要感谢曾经发明“社会契约”术语本身的瑞略〈?〉。实际上被运用于社会生活和贸易等方面而不仅仅运用于政治的契约观念、“契约王国”观念,会超出整个这种政府制度的范围。但是,“对社会契约一窍不通的”卢梭葬送了整个事业。
  社会契约须经每个有关的人自由讨论和接受,否则它是无效的,
  以及诸如此类的充满施蒂纳道德精神的阐述(第125—127页)。
  而在卢梭的社会契约中:(1)根本没有谈到契约的对象是什么;(2)契约中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只有惩罚(第128页)。
  详细地论证:卢梭如何把“最广泛的民主原则”[注:恩格斯在这几个字上加了引号。——编者注]当作出发点,又把这些原则当作不能实现的东西[unpraktikabel]一一加以抛弃,他如何承认不可能保持平等和民主政府,“得出关于无产阶级[存在]的必然性,关于劳动者的日益发展的从属地位,关于专政和宗教裁判的结论”,然后只提出了“资本主义和重商主义暴政的法典”(第131—133页)。
  然而,蒲鲁东用华丽词藻激昂慷慨地对卢梭进行的猛烈攻击,对于路易·勃朗及其同伙一类人来说,还并未丧失一定的严肃性。
  圣西门第一个模糊地预感到政府制度的崩溃和工业制度的建立。他“从历史的考察和人类的教育中”推论出对国家的否定。
  而蒲鲁东推论出这一点
“是根据经济职能的分析以及信贷和交换的理论”。十八世纪最终完成了宗教改革,并提出契约观念〈实践领域中的信仰自由〉代替政府观念(第136—140页)。

2.《对权威观念的总批判》(第141页)


  (1)“专制权威”。
  废话。
  “朴素形态的专制主义对理性和自由来说是可憎的”〈!〉
  以及类似的意义深刻的东西(第142—146页)。
  (2)“法律”。
  无数的先例——因而,法律消失在恶的无限性中(第147—150页)。
  (3)“立宪君主制”。
  “低能的政府”。人数、多数起决定作用。
  连篇累牍地重复历史学派[159]反对多数、反对计算票数等等的一切陈词滥调(第150—156页)。
  (4)“普选权”。
  平庸而空泛地唠叨二月革命的道德根据。
  两个国民议会和路易·波拿巴当选[160]证明,通过普选权能够达到什么结果。
  普选权被说得一无是处(第156—162页)。
  (5)“直接立法”。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彻底民主的,罗伯斯比尔也好,路易·勃朗也好,反对它都是不公正的〈就从他们自己的观点来看〉。
  对直接的民权进行了夸夸其谈的讨论。
  据说,问题在于把“共同的意志”作为某种“集体存在物”揭示出来。但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然产生一系列应当由代表向人民提出的问题,而人民对这些问题必须回答:是或否。然而这是荒谬的,因为根本不能这样提问题,即一方面只有真理、法和正义,而另一方面只有愚蠢和非法。
  引证了许多主要从里廷豪森先生本人那里抄袭来的例子,其中有一个例子谈到蒲鲁东所说的工业秩序。
  里廷豪森问人民:“是否需要修筑从里昂到阿维尼翁的铁路”,人民回答说,“是”。“但是这个‘’包含着严重的错误,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意味着对各个地方的权利的侵犯。”
  “夏龙和阿维尼翁之间有一条水路,它使货物的运费比任何铁路要便宜70%〈!〉。运费在这里还可能降低——我的理解是——90%〈!!〉。为什么不利用这条几乎不花任何费用的路线,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就没有利用这条路线?)
  而去修筑一条要花费2亿和毁掉4个省的贸易的铁路呢?但是在没有运输业经纪人的立法院中,人们完全不是这样看问题的,因为除了罗尼河和索恩河沿岸的居民之外,法国人民对这两条河上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比自己的内阁阁员们知道得更多,所以他们的表态——这是不难预见的——不是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根据自己全权代表的愿望。82个省判处其他4个省破产〈!!!〉:这是直接立法的愿望。”(第169页)
  这样一来,随着工业秩序[Régime industriel]的出现,只要罗尼河上有拖船航行,铁路就注定不会出世。仅仅这一点就已经是大有希望的。
  然后在第173页上,是反对赖德律-洛兰和1793年宪法[161],反对那种人民只表决法律、一般规定,而代表则通过法令即起行政权作用的制度。指出,借助于法令可以在细节上再把人民以一般形式即作为一般原则通过的决定化为乌有(第174—176页)。
  最极端的形式就是人民自己执行政府的一切职责。但那时他们将不能劳动,而他们又没有奴隶。这样,政府观念导致荒谬。
  把1793年宪法和罗伯斯比尔的活动当作实际的例子。从1791年起,罗伯斯比尔是中庸的拥护者,并仇恨直接的民权。他力图通过更多地集中政府权力来废除1793年的宪法,这同国民公会的多数派的愿望也是一致的,但是这个多数派却不信任他:多数派把他的思想拿过来之后,把他踢开,然后再实现这个思想。热月派只是实现了罗伯斯比尔本人想做的事情。
  似乎罗伯斯比尔在革命的一切阶段都是个反动分子,并且总是宣扬和解。最后是对罗伯斯比尔的华而不实的评价。

第五篇
《社会清算》


  概要: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互惠和似乎是互惠的法律表现的契约观念。因此,需要完成三项任务:“(1)完全制止我们从以前的革命[162]继承下来的瓦解倾向,并借助新原则着手清算现存的利益;(2)再借助新原则来组织经济力量和建立财产结构;(3)把政治的或政府的制度溶化、淹没和强迫消失在经济制度中”(第196页)。
  如果假定1852年的选举具有革命的性质,那么当时就应当作到下面几点:

1.《国家银行》


  公民们可以相互达成协议,必要时可以合股建立任何一种能给参加者带来利益的机构,——因而也可以建立贴现银行,同时,做到这一点根本用不着“联合或者博爱……只要有关于出售和交换的互惠义务,一句话,只要有简单的契约就够了”(第198页)。
  现有的银行[163]有变成“公共机构”的倾向:(1)因为它享用不属于它的资本;(2)因为它拥有发行纸币的特权,而任何特权“都是公共的财产”;(3)因为掌握别人资本的利息和人为地提高流通手段的价格是非法的,——“因此银行由于它的收入的非法性注定要成为公共机构”(第199页)。于是,法令:“银行被宣布为不是国家财产,而是公益机构,并发布清算公司的命令”。它作为“有自己的充当资本家的主顾的公益机构”〈!〉,不向任何人支付利息,因为公共的利益尽可能要求最便宜的货币。由于银行利息成为公共的财产,这种利息就可以降低到只用来补偿管理费用的水平、即降低到零点二五厘或零点五厘(第200—201页)。这根本不同于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不同于国家信贷。国家信贷不是别的,而是“对掠夺原则的民主的和社会的神圣化,是为了共和国、效仿共和国的榜样和在共和国的庇护下对劳动人民的剥削”(第201—202页)。可见,这应当由国民议会来颁布。

2.《国债》


  国债等于60亿;利息为27000万和每年支付的偿金7400万,总计——一年为34400万,加上5600万抚恤金和官员退职金。
  银行的革命化和利率的降低使对国债也能加收较低的利息。国债以分年还款的形式支付[164],即从应支付的5%中拿出(1/4)%支付利息,而[4+(3/4)]%用来偿付资本(第204—205页)。

3.《抵押债务、普通债务》


  每年支付利息12亿,
可见,资本有240亿。
  法令:“一切债务,抵押债务、无抵押债务,以及公司股票规定一样的利率
  (如上所述——零点五厘〉;
只能要求以分年还款的形式偿付。总额在2000法郎以下者,分年还款额应为10%,总额在2000法郎以上者,分年还款额应为5%。国家贴现银行的一个分行变为土地银行;它每年发放的贷款最高额为5亿”(第213页)。
  4.《建筑物》
  如果将来利息等于零,那么房租也将降到零。
  (可见,利润和地租原来以利息为转移)(第218页)。
  法令:“凡作为房租交纳的款项,一律算作对财产的赎金,该财产的价格定为房租的二十倍
(而修理呢?)。
  每次交纳的款项都使承租人对他所住的房屋以及全部用来租给市民居住的建筑物,享有一定比例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权。用这种方式赎来的财产,将逐步地转交给公社管理机关管理〈!〉;通过赎买的事实本身
(公社管理机关根本不支付赎买金!),
公社管理机关便以全体承租人的名义
(不经过同意?)
取得了抵押权和优先权,并保证
(连带责任!!!!)
所有承租人能够永远以建筑物的成本价格获得住宅。公社[165]可以就立即清算和赎买出租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同所有者友好协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现在这一代人就能享受降低房租的好处,上述公社可以立即把已经签订了合同的房屋的租金降低,以便只要三十年就能偿清。——至于建筑物的修缮、管理和维护以及建造新的建筑物,公社可以根据新的社会契约的原则和规章,同泥瓦工协会或建筑工人联合会签订协议。仅仅居住自己房屋的所有者,保留他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直到他认为不需要的时候为止”(第221—222页)。

5.《地产》


  土地银行使地产革命化。“土地银行的特点,除了信贷低廉和容易取得之外,在于以分年还款的形式偿付债务”(第223页)。例如,银行有基金20亿,每年发放4亿贷款,条件是分年还款5%。这样一来,农民可以偿还抵押业主,在得到贷款之后,过二十年就可以解除任何债务。“五年之后20亿的资本就会用完;但是银行由于有分年还款的收入和从贷款中进行扣除〈?!!〉,金库里可以存有大约4亿的款项,银行把这笔款又重新投入周转。因此,运动将继续进行,这样经过二十年,地产将偿付4×20亿即80亿抵押债务;而经过三十年,它将完全摆脱高利贷者。”(第224页)
  算得不错呀!(1)“从贷款中进行扣除”,不可想象这不是欺骗而是别的。(2)第一年里银行会有分年还款形式的收入,第一年以后它从4亿中得到5%的分年还款,即2000万;第二年以后从8亿中得到5%即4000万;第三年以后得到6000万;第四年以后得到8000万;第五年以后得到1亿;这样,将会偿还3亿,而无论如何不会达到4亿。但是,假定它在第六年必须发放4亿,而它在第六年以后只能收回12000万,这样,它就无法继续支付4亿。即使银行建立时基金不是20亿,而是40亿,从而不算收回的钱可以在十年之内每年发放4亿,那么它在第十三年就得关闭,而在这一年它能够发放的至多为36000万,而不是4亿。如果是44亿,就是说在有保证发放十一年贷款的资本的情况下,它经过十七年就会搁浅,那时它能够支付的只有32000万。只有在48亿的情况下,它才终于有可能用基金在十二年内提供贷款,而在以后的年代里用收回的款项提供贷款,在第二十年结束时才能有6亿的剩余,并且这时才能够掌握应当支付的、每年定期重复的补偿金4亿。
  证明:
  到第十二年用资本进行支付一

 年预支款(百万)年补偿金 余额年总余额
1—12年4800 1320
  13年 400 240+(1320-400)920 =1160
  14年 400 260+760=1020
  15年 400 280+620= 900
  16年 400 300+500= 800
  17年 400 320+400= 720
  18年 400 340+320= 660
  19年 400 360+260= 620
  20年 400 380+220= 600

  —以此类推,始终不变
  这就是蒲鲁东先生为国家土地银行奠定的基础。
  但是这个问题可以较快地解决。法令规定如下:
  “为使用不动产而交纳的每一次地租,都使农户获得该不动产的一部分所有权,并且对他说来就是抵押。已经完全偿清的地产立即归公社管理,公社将取代原所有者的地位
(为什么新的所有者不立即行使自己的权利呢?),
并且同农户分享正式的所有权和纯产品。公社可以就偿还地租和立即赎回地产的问题,同愿意这样做的所有者进行友好协商。在这种情况下,农户的移居〈!?〉和地界的划定将按照公社的请求得到保证,同时将采取措施尽可能用土地的质量来补偿〈!?〉土地面积方面的差别并且按照收益确定地租……
(这是分年还款造成的结果!)
一旦地产全部赎回,共和国的所有公社必须通过协商对土地质量的差别以及农业所固有的变化无常的[后果]加以平衡〈!?〉。各公社有权动用其管区内的土地的那一部分地租,将用于这项补偿和公共保险。从此以后,那些亲自经营自己的土地因而仍然保有产权的旧的所有者,将变为象新的占有者一样,交纳同样的地租,享有同样的权利,
(什么样的权利?)
以致任何在地区和继承问题上产生的偶然情况都不会使任何人获得特权,土地耕作条件对所有的人〈!!!!〉会是一样的
土地税将废除
(在新的土地税取代它之后!)。
  乡村警务归市镇参议会”(第228页)。
  荒谬已极!
  下面接着解释说,
“价值增长[plus-value][166]的权利”、即农户对他在耕作中采取改良办法而获得的[成果]的权利,也象劳动权利一样难以实现,尽管两者都很流行。
  不同寻常的法律家的劝善。

第六篇
《经济力量的组织》


  一切通过契约进行。我同自己的邻居达成某项协议——我的意志就表现在契约里。同样,我可以同自己公社的一切居民签订契约,而我的公社可以同本国的任何其他公社、所有其他公社签订契约。“我深信,以这种方式在共和国的各地制定的和反映千百万不同意志的法律,将永远只是我的法律。”(第236页)
  啊,施蒂纳!!总之,契约制度大致具有如下的形式:

1.《信贷》


  由于有银行和把利率变为零点五厘、零点二五厘、零点一二五厘,信贷已经被安排好了;它的组织以停止一切金银流通而告完成。
  “至于个人信贷
(即无抵押的贷款),
它的采用同国家银行无关;这种信贷只应当在工人协会和工业或农业团体中实行”(第237—238页)。

2.《财产》


  一切社会主义者[167]都认为财产或者是联合公社(农民在其中是联合的农业工人)的财产,或者是租给农民的国家财产。前一种形式是“共产主义的”、“空想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如果真要打算采用这种形式,“农民就会起来造反”(第238—239页)。后一种形式也是不可取的,它是“政府的”、封建的、“国库的”等等。为论证它而引证的理由等于零,因为纯产品
(即地租)、
即质量不同的土壤的结果,不属于国家,而属于“处于恶劣条件下的耕者;正因如此,我们在清算方案中对不同种类的作物提出比例地租,以便平均耕者的收入,也是为了保证产量”(第240页)。
  这意味着,一切照旧,农户继续在头二十至三十年间向以前的所有者交纳地租,然后向公共保险金库交纳地租,由公共保险金库将地租在坏地占有者之间进行分配。是否因此好地和坏地就具有完全同样的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好地和坏地同样丧失了任何价值,因为土地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具有作为资本的价值,——这一切是不好理解的。同样不好理解的是,这同向国家支付地租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在公社自由干预一切事务的情况下。而蒲鲁东把这个叫做——
“同地租分离的、挣脱了锁链的和医好了麻疯病的财产”,
认为它现在仅仅变成了流通手段(第242页)。
  在国家没收地产的情况下,会有800亿价值——全国地产的价值——停止流通,它们应当作为属于一切人,即不属于任何个人的东西从价值清单上勾销。“毫无疑问,民族的集体财富绝不会因此而有所失和有所得;构成个人财产的800亿不动产是否列入总账目,这对社会来说不是都一样吗?但是这对租佃者来说——周转的土地在他手中变为流通的价值,又变为货币——是否无所谓呢?”(第245页)
  在农民向国家租地的制度下,农民很快就会确立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这对他并非难事,“因为在法国,农民总是最强大的力量”(第246页)。
  在只有蒲鲁东才知道的可恶的小块土地制度[Lauseparzellensystem]将保存下去的条件下,这完全是正确的和自然的。但到那时,同蒲鲁东的意愿相反,抵押和高利贷也会很快地重新活跃起来。
  “由于分年还款的便利,不动产的价值可以无限地分割、交换,并作一切可能的变动,而不触动不动产本身。剩下的是警察的事情,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有必要去干这种事。”(第246—247页)

3.《分工,集体力量,机器。工人协会》


  “农业劳动的特点是,它最不需要,或者更恰当地说,最强有力地拒绝协作社的形式;谁也没有看到过农民在什么时候组织过耕种自己土地的协作社,谁也永远不会看到这种情况。在耕者之间能够存在的唯一的联合和团结形式,对农业生产适用的[注:“capable”,蒲鲁东用的原文是:“susceptible”,意思相同。——编者注]唯一的集中制……这只能是由于纯产品的平均化、由于互相保证,特别是由于消灭地租〈!!〉而产生的集中制。”(第247页)
  对铁路、矿场、手工作坊来说,则是另一回事。在这里,或者是在资本家指挥下的雇佣劳动,或者是联合。“凡是按其性质要求联合使用大量不同专业的工人的一切工业部门、采矿业或企业,必定成为工人协作社或工人协会产生的场所。”(第249页)
  相反,在手工业中,“如果抛弃联合在个别场合是适用的这种想法,我根本看不出有联合的基础”。主人和工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里也是不同的;“在这两种人当中,一种人称为老板,另一种人称为工人——这两种人在本质上是完全平等的和完全自由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把许多“几乎都是干同一件工作”的工人联合在一个作坊里,“只是为了增加产品的数量,而不是利用他们的多方面的才能来促进产品本身的质量的改进”(第251页)。
  真是一个只知道巴黎的时髦小商品和小手工业生产,只知道没有分工和机器的工业的庸人!
  社会和工人协会之间的契约:
  “工人协会必须向社会——工人协会是它的产儿并依赖于它——按照最接近于成本的价格经常提供它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必须使人民得到一切所希望的改进和改善。为此目的,工人协会放弃任何同盟,服从于竞争[注:“se soumet à la concurrence”,蒲鲁东著作中是:“服从于竞争规律”(“se soumet à la loi de la concurrence”)(第256页)。——编者注],把自己所有的账本和档案交给社会管理。社会在对工人协会的关系上保持解散协会的全权”,作为对自己的控制权的确认。
  (谁将享有这些全权呢?)
  至于协会成员本身:
  “联合会的每一个成员……对协会的财产享有共有的权利;他们有权连续担任协会内的任何职务,有权在协会内担任与他们的性别、才能、年龄和资历相适应的任何职位;根据这一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习艺必须这样安排:使他们在承担讨厌的和繁重的职务时能够学会各种劳动技能和知识,保证他们在成熟时期能有多方面的技能和满意的收入。职务由选举确定,章程条例由联合会的全体成员批准。报酬根据职务的性质、能力的大小、责任的轻重来确定。联合会的每个成员根据其贡献分得协会的利润并承担协会的义务。每个人如果愿意都有权退出联合会,相应地进行结算和放弃自己的权利;而协会也有权随时接受新的成员。”(第255—257页)
  “在过渡时期运用这些原则可能激起资产阶级的主动性并使它同无产阶级结合起来——结果……必定会使每一个真正的革命者高兴。”(第257页)无产阶级缺乏能思考的头脑,而资产阶级却乐意同它联合。“明知商业和工业有极大的风险,却不要工人协会中的固定薪水和光荣职务,而宁愿去为私人企业操劳,这样的资产者是没有的。”(第258页)
  (蒲鲁东先生,您是很了解这一点的。)

4.《价值的构成,廉价贸易的组织》


  “公平的价格”
是人们十分期望的东西,
包括:(1)生产费用和(2)商人的报酬或“对卖主卖出货物时丧失的利益的补偿”(第262页)。为了保护商人,应当保证他能出售商品。如果临时政府保证第一批每人投资10万法郎的1万名工业家获得5%的收入,它就能立即使贸易繁荣起来。
  (就是在最繁荣时期也没有这么多!)
  工业投资会有10亿。“1万个商业和工业企业没有互相的支持,是无法同时进行工作的,因为一个企业生产的东西,为另一个企业所消费;劳动——这是销售。”
  (这只旱老鼠只知道国内贸易,并且象最平庸的英国托利党人一样,认为通过国内贸易可以达到大工业的繁荣!)
  因此,为了建立这种保证,国家不仅用不着花费5000万,甚至用不着花费1000万(第266—267页)。
  任何人,就是蒲鲁东本人,也没有写过比这更蠢的废话。
  于是,根据下面的原则订立契约:
  “国家以它暂时所代表的利益的名义,各省、各公社则各自以它的居民的名义……必须向愿意提供最优惠条件的企业主保证,或者给他的资本和他的企业中所用的原料以利息
(在废除利息之后),
或者给他以固定的报酬,或者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他以足够数量的定货。而承包人方面则有义务提供他们答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一切要求。此外,为竞争保留充分的活动场所。所有这些人必须报告其价格的构成因素、供应办法、合同期限和履行合同的手段。投标在指定期限内加封交出,然后……在裁定之前一个星期、两个星期……[注:蒲鲁东著作中是:“根据合同的重要程度在裁定之前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三个月”(第269页)。——编者注]启封公布。每项合同期满后再重新公开招标。”(第268—269页)

5.《对外贸易,输出和输入的平衡》


  由于关税的使命是保护本国的工业,所以降低利率、清算国债和私人债务、降低房租和地租、规定价值等等,会大大地降低一切产品的生产费用,从而也有可能降低关税(第272页)。
  只要利息降到零点五厘或零点二五厘,蒲鲁东就赞成取消关税。
  “如果明天……法兰西银行把它的贴现率降到零点五厘,包括利息和佣金,巴黎和各省的那些从前没有享受过这个银行的贷款的工厂主和商人立即会在谈判中力图获得成功,以求得到它的银行券,因为他们支付零点五厘就可以按票面额得到这些银行券,而不象从其他银行家那里支款那样要支付6、7、8或9厘!!!!……国外的工厂主和商人也会来谋求这种银行券。既然法国银行券只值零点五厘,而其他国家的银行券要贵9或11倍〈!!〉,人们宁愿要前者,任何人都愿意在自己的支付中使用这种货币!!”(第274页)。为了得到更多的法国银行券,外国生产者就会降低自己商品的价格,我们的输入就会增加。但是因为外国人不能用这些输出的银行券在法国购买无期公债,也不能以贷款的形式又把它们给我们,也不能用它们来取得我们的土地抵押权,所以这种输入不会给我们带来害处;“相反,不是我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购买,倒是外国人在出卖时须保持警惕”〈!!〉(第274—275页)。
  在这些有奇效的法国银行券源源而来的影响下,外国人只好在自己家里重演蒲鲁东在法国所进行的那种经济革命。
  最后,号召共和派律师、所有这些克雷米约们、马利们、赖德律-洛兰们、米歇尔们及其他人接受这种思想。据说,他们,这些法律观念的代表们,由于所负的使命,必须在这里开辟一条新的道路(第275—276页)。

第七篇
《政府溶化于经济机体中》


  1.《没有权威的社会》。
  华丽辞藻。
  2.《政府职能的废除。迷信》。
  历史的、宗教哲学的和富有诗意的幻想。结果是:在美国盛行的志愿制度在这一方面无异于废除国家(第293—295页)。
  3.《司法》。
  任何人都无权审判别人,只要后者本人不使他成为自己的法官,只要被破坏的法律没有得到破坏者本人的自由赞同的话,
  以及诸如此类的深刻的探索。
  在契约的制度下,每个人自己都要表明自己同意法律,而且“按照民主原则,法官应当由被告人自己选举”
  (美国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应当选择仲裁法官,仲裁法官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执行。这样,国家也从司法领域中被废除(第301—302页)。
  4.《行政,警察》。
  凡是一切都处于相互契约关系中的地方,根本不需要警察:“公民和公社
  (从而,各省、以至整个民族)
不再需要国家插手管理他们的财产,建筑他们的桥梁等等,以及执行一切监督、保护和警务的职务”(第311页)。
  换句话说,行政管理不会废除,它只是分散了
  5.《国民教育,公共事务,农业,商业,财政》。
  所有这些部都要取消。学校教师由家长选举。学校教师选举教育部门的最高负责人员,直到最高“科学院委员会”(第317页)。高等理论教育将同职业教育相结合;只要这种教育同手艺训练相分离,它在性质上仍旧是贵族的,它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巩固统治阶级及其对被压迫者的统治权(第318—319页)。
  总的说来,理论教育被解释得很狭窄,在分工的范围内这种教育完全被看成象工人协会里的学徒制一样。
  不过,如果“在共和国成立中央训练局,以及中央工场手工业和艺术局……我并不反对”。
  只是应当废除各个部和法国的集中制(第319页)。
  公共事务部应当取消,因为它会压制公社、省和工人协会的主动性。
  可见,这里也是带社会镶边的英美制度(第320—321页)。
  农业和商业部——纯粹的寄生物和营私舞弊。证据:它的预算(第322—324页)。
  当再也没有任何财政需要管理的时候,财政部就会自行消失(第324页)。
  6.《外交,战争,舰队》。
  外交将随着革命的不可避免的普遍爆发而消失。民族将分散,它们的各个部分将同自己的邻居交往,就象它们全属于一个民族一样。外交和战争将终结。如果俄国想要进行干涉,那么俄国就会发生革命。如果英国不愿多少克制一下自己的野心,那么英国也会发生革命,这样一来,困难也就没有了。在已经革命的民族那里,利益是一致的,因为政治经济学象几何学一样,对一切国家来说都是同样的。“不存在俄国的、英国的、奥地利的,鞑靼的或印度的政治经济学,同样也没有匈牙利的、德国的、美国的物理学或几何学。”(第328页)

《结尾》


  纯粹的华丽辞藻。这里有下面这样一段直接击中目标的话,它以最可笑的方式推翻了整个无政府状态的建筑物。
  在经济秩序下,“由经验伴随的理性向人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规律,然后对他说,这些规律是必然性本身的要求;没有任何人创造它们,没有任何人强加于你……你答应尊重自己弟兄的荣誉、自由和财产吗?你答应任何时候都不用暴力、欺骗、高利贷和交易所的勾当去占有别人的生产成果或财产吗?你答应任何时候都不在法庭、商业或在自己的任何交易活动中撒谎和欺骗吗?无论接受或者拒绝这一点,你都是自由的。你要是拒绝就会成为野蛮人社会的成员;你舍弃了人类的共性,你就要受到怀疑,你将丧失任何保护。任何人遭到一点委屈就会打击你,而他受到的指责只不过是用不着这样残酷地对待畜牲。相反,如果你发誓信守契约,那么你会被接受加入自由人团体。你的所有的弟兄都会同你一起承担义务,向你保证忠诚、友谊、帮助、服务、相互交换。如果你或者他们破坏了契约——不论是由于粗心大意、一时冲动还是居心不良——,你们就要对你们自己造成的损失或无秩序和不安全而互相负责,而这种责任会招来惩罚,直到开除或者处死,视违反誓约的严重程度或是否累犯而定”(第342—343页)。
  接着是新的联盟的宣誓公式——
“以自己的良心向自己的弟兄和整个人类”
宣誓。
  最后是对现状的议论,
  农民站在政治之外,工人也同样,但是两者都是革命的。资产者同他们一样,追求自己本身的利益,也同样不大关心统治的形式。他自己出于天真把这个叫做“保守派,而决不是革命的拥护者”。——“商人、工厂主、工场手工业主、农村的所有者……所有这些人都渴望生活,美好的生活;他们真心实意要革命,但他们只是在错误的旗帜下追求革命”。此外,他们感到害怕的是革命一开始必然要表达“无产阶级特有的观点”;“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十分清楚,所以类似的分裂
  (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
不会继续下去了”(第347页)。在信贷的利率为零点二五厘的情况下,资产阶级也会变成革命的,革命不再使它感到恐惧。
  最后,非常激动地对卡芬雅克和赖德律-洛兰说:
  如果他们硬说,“共和国高于普选权”,那么这就是说——“革命高于共和国”。[168]


弗·恩格斯写于1851年8月和10月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1948年版第10卷
原文是德文和法文



  注释:
  [142]弗·恩格斯的著作《对蒲鲁东的〈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一书的批判分析》是对蒲鲁东1851年出版的《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关于革命实践和工业实践的论文选)》一书的评介。这篇评介是恩格斯应马克思的请求,为他计划写的《社会主义的最新启示,或皮·约·蒲鲁东的〈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卡尔·马克思评》一文而作的。马克思原打算把这篇文章发表在约·魏德迈的杂志《革命》上。对蒲鲁东这本书的讨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1851年8月的通信中占了很大的篇幅。马克思在8月8日给恩格斯的信中详细地叙述了书的内容,同时做了大段摘录(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316—322页),8月中,把书寄到曼彻斯特恩格斯处,请他对此书发表详细的评论。恩格斯的这篇评介分两次写成,一次是在8月(大约从16日到21日),一次是从10月中开始。10月底全部材料寄给了马克思。1851年11月24日,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说:“我在这里又读了一遍你的批判。可惜不能出版。如果再添上一些我的废话,它可以由我们两人一起署名出版,不过不能给你的商号造成任何不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7卷第394页)
  恩格斯的手稿共有六大张,每一张都是分两栏写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注有“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的字样。本卷发表时将这些字样删除。手稿是用两种文字写的。蒲鲁东的话用小号字排印,法文原文摘录放在括弧内,恩格斯用德文转述的蒲鲁东的话不加括弧。恩格斯本人的话用大号字排印,而其中强调的地方用黑体排印。在小号字排印的文字中,一般黑体字是蒲鲁东加的,黑体加着重号是恩格斯强调的话。——第164页。
  [143]指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第165页。
  [144]1793年1月21日,根据国民公会的判决,路易十六被处死。——第165页。
  [145]蒲鲁东指1822年对企图在翁热、罗舍尔、索缪尔等地发动反王朝起义的共和派团体的成员(包括烧炭党人)的一系列诉讼案。
  关于1839年起义,见注76。——第165页。
  [146]新的选举法实际上在法国废除了普选权,它是立法会议在1850年5月31日通过的(见本卷第18—19页)。——第166页。
  [147]1852年5月,路易-波拿巴总统任期届满。按照1848年法国宪法,新总统的选举应当每四年在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166页。
  [148]蒲鲁东在这里和下面使用“le préjugé gouvernemental”〔“政府偏见”〕、“I′idée gouvernementale”〔“政府观念”〕、“le système gouvernemental”〔“政府制度”〕、“I'évolution gouvernementale”〔“政府进化”〕等术语是用来表示政治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他把这种制度同他所设想的经济制度、“经济力量的组织”对立起来。——第167页。
  [149]按照甚至十八世纪末法国革命都没有能够消灭的传统,巴黎的肉类买卖掌握在肉商同业公会手里。他们维持牲畜的低价和肉类的高价。蒲鲁东说的“自由出售肉类”是指政府从1848年起为了消灭肉商同业公会的垄断而采取的措施,即允许不属于这个同业公会的人每天在市场上出售肉类等等。——第169页。
  [150]在蒲鲁东的著作中对这一概念的内容还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寄生性消费[le parasitisme]——这就是金融界、不法财产、预算和与此相伴随的一切东西”(蒲鲁东,第52页)。——第169页。
  [151]指1789年8月4—11日制宪会议通过的决议。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在这些决议中宣布废除等级特权和农民的一切形式的人身依附。——第172页。
  [152]指鲁瓦埃-科拉尔1822年1月22日在下院关于出版法草案的辩论中的发言。——第172页。
  [153]独立审判所是指法国革命前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第172页。
  [154]指波旁王朝第一次复辟时期于1814年7月4日以路易十八的名义“恩赐”给法国人民的宪法。——第173、420页。
  [155]蒲鲁东进一步解释了他的思想,他说:“这个原则也是所谓屠宰牲畜的联合的本质,这种原则同联合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在许多这种屠宰牲畜的[联合会]里,工作是由雇佣工人在代表投资者的经理的控制下进行的”(蒲鲁东,第98页)。——第176页。
  [156]恩格斯讽刺蒲鲁东的下面这样一个注解:“互惠同交换不是一个东西;但是它越来越力图成为交换规律并与交换同时并存。在《信贷和流通的组织》(1848年巴黎加尔涅兄弟公司版)小册子里第一次对这一规律作了科学的分析,而《人民银行》第一次对这一规律的运用作了尝试”(蒲鲁东,第97—98页)。——第177页。
  [157]指路易·勃朗1849年12月15日在他的《新世界》杂志第6期上发表的《一个人和一个主义》一文中的话。——第177页。
  [158]伙伴社(compagnies ouvrières,compagnonnages)——十二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法国手工业帮工的秘密联盟。最初其宗旨是一个行业中的帮工互助,从十六世纪起,它变为帮工为反对师傅的剥削而进行斗争的组织。在正文里,“compagnies ouvrières”在后面都译为“工人协会”。——第178页。
  [159]指法的历史学派——十八世纪末在德国法学和历史学中产生的一个反对启蒙思想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反动流派(雨果、萨维尼、艾希霍恩)。这一学派的特征,见马克思的文章《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97—106页和第454页)。——第180页。
  [160]指从1848年5月4日召开的制宪国民议会和1849年5月28日代替它的立法国民议会。1848年12月10日经过全民投票,路易·波拿巴当选为法兰西共和国总统。——第180页。
  [161]指1793年6月24日国民公会通过的雅各宾宪法。宪法宣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立法倡议自由、出版自由、请愿自由、劳动权、受教育权、反抗压迫权。这个宪法在全民投票时得到法国人民多数的赞同,但没有实行。——第181页。
  [162]蒲鲁东用概念“以前的革命”(“I’ancienne révolution”)来代表纯政治革命。他用自己的社会革命公式来对抗这种革命(蒲鲁东,第196页)。——第182页。
  [163]指1800年在波拿巴的庇护下由股份公司建立的法兰西银行,其资本为3千万法郎(蒲鲁东著作中误为:9千万法郎)。银行从国家方面得到许多特权,但继续被认为是公司的财产。从1834年到1857年,银行的总经理是阿尔古伯爵,在他任职期间,银行取得了许多新的特权,其中包括发行面额较小的银行券的垄断权。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新的特权使银行变成了“全国规模的私人企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242页)。——第182页。
  [164]马克思1851年8月8日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对蒲鲁东的著作作了评述,写道:“国家用付给年金的办法代替利息,即公年偿还它所借的资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318页)。——第183页。
  [165]根据1790年1月15日制宪议会通过的法律,在法国实行新的行政建制。国家分为八十三个省,省又分为州和公社。——第184页。
  [166]蒲鲁东在这里使用的术语“plus-value”同当时法国人们所理解的含义不同;参看恩格斯的《法学家的社会主义》一文:“……除了西斯蒙第使用的重mieux-value〔剩余价值〕一词而外,plus-value这个用以表示商品占有者不付任何代价的价值增长的用语,从很久远的时代起就在法国日常的商业生活中通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63页)。——第186页。
  [167]蒲鲁东认为其中包括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卡贝、路易·勃朗、宪章派(蒲鲁东,第238页)。——第187页。
  [168]在同一页上,恩格斯接着用拉丁字母拼写了亚·谢·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的三节俄文诗。——第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