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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英国之行

爱·伯恩施坦



忆恩格斯


  我的第二次英国之行是在1884年。我以瑞士社会民主党行动委员会的名义,作为瑞士工人运动的代表,参加了在里昂举行的一次会议。然后,又应巴黎的德国社会主义读者俱乐部的邀请,在那里作了一个报告。恩格斯听说我在巴黎,就邀请我到伦敦去玩几天,住到他家里。这次旅行从其他角度来看是很有意义的,只是对我扩大英国风土人情方面的知识帮助甚少。1883年3月,马克思与世长辞了,他的全部遗著都转到恩格斯手里。为了使朋友的著作尽可能多地公之于世,恩格斯全力以赴,清理、编纂这些遗稿。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接连好几个晚上,他选择一部分手稿和一本书(这本书是以马克思从美国人路易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作的摘录为基础的)的草稿念给我听,一直念到深夜。这样一来,起床就更晚了。吃过早饭,看点报纸,处理来往信件,干些工作。接着就吃午饭,饭后一起散步,翻越樱草丘,穿过瑞琴特公园。然后又回到家里干些工作,7点钟享用晚上这顿正餐,接着恩格斯先是小睡一会儿,醒来之后,坐在壁炉旁给我讲述马克思的著作,或者念手稿。我们整天就是这样生活的。在恩格斯的工作时间内,只有两次我打乱了这种生活方式,那是为了去拜访流亡伦敦的德国党内的朋友。爱琳娜·马克思和艾伦·罗舍也偶尔到这里坐上半个来小时。罗舍是恩格斯亡妻的侄女,从小在恩格斯家长大,就像他们家的孩子一样。不过,当时我和英国人的接触,比第一次来时还要少。这时,我倒认识了忠实的琳蘅·德穆特。从马克思夫妇成家的第一天到马克思去世,她一直为这个家庭服务。恩格斯把这个优秀的人物留在身边料理家务,对待她就像自己家里的人一样,给予感人肺腑的热爱和尊重。尼米(马克思的孩子们喜欢这样称呼海伦·德穆特)或尼姆希(恩格斯喜欢这样叫她),对家里所有的事都了如指掌,对同马克思来往的人也有自己的评价,有时直言不讳地说出她的看法。
  ……
  伊斯特本位于距布莱顿不远的南部海岸。这地方风景秀丽,是英国的一个较高级的浴场……
  伊斯特本西面的比契角,白垩岩的礁石沿着海岸逐渐向上倾斜,高达500多英尺。它气势雄伟,顶部已有植被,上面坡度不大,但接着就形成陡峭的悬崖,直插入海。悬崖底部是千姿百态的海湾和岩洞。在陆地这一面,有一条极好的小路,通往岩顶。在退潮的时候,那些胆大的游客总喜欢从海滩这一边登上比契角,这往往有生命危险。如果他们爬不上岩顶,海潮又及时卷到,那他们就在魔鬼和深海之间进退两难了。岩顶的最高处设有一个海岸瞭望哨,但从哨所望不见悬崖正面发生的事,呼救声也传不到瞭望哨所。爬山的人只有从大海这一面被发现,才有获救的可能。
  1895年秋天的一个孕育着风暴的日子,艾威林夫妇、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老盟员弗里德里希·列斯纳,还有我自己,就在离比契角五六浬的地方,把我们的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骨灰瓮投入海中。恩格斯是1895年8月5日逝世的,他在一封附有遗嘱的信中吩咐将他的遗体火化,骨灰沉入大海。我们知道他生前特别喜欢迷人的伊斯特本,就把比契角外的海面作为实现恩格斯遗愿的最合适的地方。
  ……
  恩格斯很好客,他常邀请政治上的朋友和私人朋友。星期日晚上,他们只要有空就到他家来作客。这时,不同国籍的可尊敬人士几乎总是济济一堂。因为这都是些有趣的人物,我要专门为他们写一段。这些晚上,大家无拘无束,畅所欲言。虽然也涉及严肃的话题,但这不是惟一的内容。也经常开玩笑,当在场的某个人演唱严肃或快乐的歌曲时,其他人就洗耳恭听。恩格斯所喜欢的红葡萄酒(波尔多酒),活跃了晚会的气氛。气氛越是生动活泼,我们的东道主越是喜形于色。有时,他甚至让人拿上香槟酒,亲自唱起一支青年时代唱过的古老的大学生歌曲。英国歌曲中,他尤其欣赏那首关于布雷牧师的古老政治民歌[1]
  这首歌产生于18世纪的最初30年间。它通过一个牧师的口,叙述了他为保持自己的职务,在1685年至1715年期间每当政府更迭时,是怎样改变自己的教会政策观念和政治观念的。通过这首歌,可以回想起一大段英国宪法史。歌曲开始于“善良的国王”查理二世时代,结束于韦耳夫王朝的乔治一世即位的时候。押的总是重叠韵:

  “有条准则我恪守,
  坚持到死不变样;
  不管谁来做国王,
  布雷的牧师由当。”

  查理二世统治时期,这个好人鼓吹君主的绝对神权,极力宣扬英国高教会的教义。詹姆斯二世统治时期,他热情拥护对天主教徒实行宽容,讨取罗马教会的欢心,“如果不会闹革命(1688年),我要加入耶稣会”。威廉一世[2]统治时期,他教人在王位面前要保持大丈夫气节:

  “昔日恭顺奴才相
  如今迅即一扫光。”

  随着安女王的统治,他成了托利党,谴责为国教教义所作的任何阐述。当乔治一世in pudding time〔适时地〕回到英国,辉格党[3]获得全权时,他摇身一变,成了“温和进步党人”的辩护士,天天发誓反对教皇和王位追求者。于是,他将毫不动摇地效忠于汉诺威家族的君主——“as long they hold possession”〔“只要它的王座不倒”〕。
  恩格斯为社会民主党出版的歌曲集《前进》(1886年苏黎世版)把这首歌译成了德文诗。其中有些段落译得很成功,而其他部分,由于恩格斯仍保留着韵律,再加上德语的烦琐,未能把英文歌词的粗犷精神全部再现出来。像弗莱里格拉特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翻译家,在把苏格兰民歌手罗伯特·白恩士的歌曲译成德文时,虽然总的说来是很出色的,但在某些地方,他也难免碰到同样的情况。
  《布雷的牧师》[4]的重叠韵,在恩格斯笔下音律优美:

  “有条准则我恪守,
  坚持到死不变样;
  不管谁来做国王,
  布雷的牧师由我当。”

  最后一段诗文的音调也恰如其分:

  “伟大的汉诺威皇朝,
  已把教皇党羽除掉,
  我誓为它尽忠效劳,
  只要它的王座不倒。
  我的忠诚不再动摇,
  除非又得换代改朝,
  乔治永远是我明主,
  直到有谁把他赶跑。”

  我们就此和这首堪称见风使舵者楷模的歌曲分手,在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我们还想回忆一首英国古老的饮酒歌。赛姆·穆尔(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朋友、马克思《资本论》英译本的译者之一),出色地给我们演唱过几次这首歌。歌中说的是“三个快活的邮差”,坐在“天龙酒馆”,打碎了“几个瓶子”。歌词完全反映了Merry English〔美好的英国〕的精神面貌:

  “好酒在手,
  枉自空杯,
  秋风枯叶,
  落地无为。”

  歌词的重叠韵可以这样再现:

  “酒馆老板快拿酒,
  斟满杯子任它流。
  今朝有酒今朝醉(三遍),
  明日无酒水为友。”

恩格斯的家和他的宾客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不仅思想非常民主,待人接物也格外民主。从他生活方式的某些细节就可看出。他出身于讲究资产阶级礼仪的家庭,但是他却和一位出身于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下层社会的姑娘结为伴侣。同样,他在结交朋友时也是不分阶级的,但择交毕竟还是慎重的。凡是想要参加他的社交晚会的人,必须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做出过良好成绩,或者是有些才华。而这个人作为社会主义者,并非必须是马克思主义者。从这一点看来,我们这位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奠基人学究气很少。甚至非社会民主党人也会受到接待。例如,《柏林评论》的前社会保守派编辑,卡尔·洛贝尔图斯的朋友鲁道夫·迈耶尔博士,在伦敦逗留期间,就经常是恩格斯家的座上客。他之所以享有这种权利,是由于在政治经济学方面具有专门知识以及受俾斯麦迫害流亡国外。这个典型的易北河东岸人并非戒酒主义者。一天晚上,他在恩格斯那里喝了个痛快。他知道自己的地位,一遍又一遍地用有些发硬的舌头喊道:“不,人家会对我说,我这个普鲁士保守派,有一天在伦敦这个地方,在革命的共产党人身边喝醉了。”他当时那副样子滑稽极了。这是一个圣诞节的夜晚,当然这种时候,在恩格斯家里谁都会遇到这种事情的。
  恩格斯家是以英国方式庆祝圣诞节的,和查理·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一书中所作的精彩描述很相似。房间里装饰着各种各样的绿色树枝,在树枝中间合适的地方露出背信弃义的槲寄生树枝。每个男子有权同在树枝下面站着或经过时被抓住的任何女子接吻。至于酒席,主菜是一只很大很大的雄吐绶鸡,如有可能,还有一只煮熟的大火腿作补充。几道副菜都是加了上等烧酒烹调的,其中的甜食叫tipsy-cake(直译是醉蛋糕),名称本身就说明了这点。当天的荣誉菜是葡萄干布丁,它是在灯光熄灭以后,放在燃烧着的甜酒里端上来分给大家的。每个人都必须拿一份受过好烧酒洗礼的带着火的布丁。这样就可能使那些一上菜就不断喝酒而不能适可而止的人酩酊大醉。
  这里,我不得不回忆一下恩格斯家圣诞节前之节。这是为圣诞节布丁准备面团或者说备料的日子。这里做的布丁,数量很大,因为凡是这家的朋友,谁都从瑞琴特公园路122号收到一份圣诞节布丁。曼彻斯特的卡尔·肖莱马教授和恩格斯的医务顾问龚佩尔特博士,约克郡的赛姆·穆尔朋友,老宪章主义者泽稷岛的朱利安·哈尼,尊敬的俄国社会主义者领袖彼得·拉甫罗夫,以及马克思的女婿巴黎的保尔·拉法格和沙尔·龙格,伦敦的各位知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还有几位德国朋友——所有这些人通常都是馈赠的对象。因而,在圣诞节前的某一天,大约是前两个星期,家里的女友们上午很早就要到这里来,一直干到傍晚:把大量的苹果、核桃、杏仁、牛油等等切成小块,把许多磅的葡萄干去核、切碎(我估计大家是知道的:英文的plum-pudding就是德文的葡萄干布丁)。可以想象,当时的场面是非常活跃的。弄好的东西,放进一个大桶。黄昏时分,家里的男朋友们陆续来了。每人的任务是,用一把插在桶里的大勺子把配备好的料搅动三次,这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活儿,是要花大力气的。但这活儿更多地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凡是力不从心者,可以免做。恩格斯亲自收场:他走进酒窖,取出香槟酒,大家为预祝圣诞节快乐和诸事顺利干杯。这一切当然都是在下面厨房里进行的,这使整个过程更加迷人,因为呆在大厨房里,总归有一些乡土风味。有钱人不是早就把厨房也用作饭厅了嘛。其实,在恩格斯家要是这样做的话也是不错的,因为厨房很大,炉灶按照英国方式砌在壁炉里,不占地方。就像英国其他许多东西一样,这也是新旧结合的。炉灶的结构在当时算是新式的;但并不缺少老式的铁叉旋转器(英文叫做Jack),上面可以吊着烤牛肉,下边放个盆接滴下来的油。在小住宅里,不得不把厨房当成一间住房,这在我国也是常见的,但或许还不如英国那样普遍。在英国,住宅广告上把小住宅的厨房干脆叫做living room[起居室],以区别于客厅(这里叫siting room)。当然,就是在这些住宅中,洗涤室也总是和厨房分开的。
  恩格斯家的厨房从未作过饭厅,但由于离酒窖近,有时也当饮酒间用。恩格斯本人就给我讲过,至少有过这样的事。有一回,他和一位好友在厨房里坐了一个通宵,边议论边喝酒,直到清晨,他夫人走下楼来给他们煮咖啡时才罢手。




[1] 《布雷的牧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559-563页。

[2] 应为威廉三世,指英国国王奥伦治的威廉三世。

[3] 辉格党和托利党是17世纪末80年代初在英国形成的两大政治集团。“辉格”(Whig)为苏格兰语,原意为盗马贼。“托利”(Tory)为爱尔兰语,原意为天主教歹徒。17世纪时,辉格党代表工商业以及新兴的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利益;托利党代表旧土地贵族和高级教士的利益;大约1840年以后,辉格”是对自由党党员的称呼;大约1830年以后,“托利”是对保守党党员的称呼,这两个政党曾长时期轮流执政。

[4] 《布雷的牧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559-5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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