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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关于中国无产阶级状况的“兰皮书”

κ·拉狄克

(一九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1919-1927苏联〈真理报〉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选编 第1辑》,安徽大学苏联问题研究所,四川省中共党史研究会编,1985年1月版,第105页


  1924年3月,英国国会就中国境内外国工厂工人的状况进行了一场短时间的辩论。其间提出了一个在中国贯彻实施华盛顿劳工会议决议的问题。根据劳工部的要求,当时的英国首相麦克唐纳为此指示英国驻华各领事对中国工人的状况提出报告。各领事所作的答复,现在已由保守党政府用“兰皮书”的形式予以公布,题名为:
  《关于中国劳动条件的文件汇编》(“Papers Respect—ing Labour Conditions in China”,1925年伦敦版,计130页)。
  我们不知道保守党政府是否在上海事件以后才发出指示出版这本“兰皮书”的,但无论如何,英国各领事的报告中所包含的材料,完全证实了美国人舍伍德·艾迪几个月前在其所著《劳动的新世界》一书中所描绘的那幅令人不寒而栗的情景。可惜俄国出版界对于这本书却未予重视。
  英国领事们的报告提供了酿成上海事件的可怖背景,同时,尽管这些领事千方百计企图作出相反的证明,报告还是打破了关于外国工厂,首先是英国工厂工人阶级的状况要比中国工厂为好的神话。
  我们先从第一个问题说起,即先介绍各领事报告中所描绘的中国无产阶级的境况。1923年3月,中国政府通过了第一个改善中国工人状况的临时法令。这项法令所要禁止的事情和所作出的规定,是很能够说明问题的。它禁止雇用十岁以下的男孩和十二岁以下的女孩做工。它要求成年工人每月有两次假日,青年工人每月有三次假日,每日上工时间内有一小时工间休息。它要求至少每月发一次工资。这一切竟然都要一一作出规定。所有领事都报告说,这项法令谁也不知道,谁也不执行。就这一些已足够使人们看清情况了。不过还是让我们看看来自各地的具体报导吧。
  巴顿总领事报告了上海的情况:“值得令人怜悯的事实是:使用童工干活没有任何限制;无论在英国工厂、其他外国工厂,还是中国工厂,童工日夜工作,时间之长闻所末闻;年龄太小不能做工的儿童也随着父母到工厂来。英国棉纺厂的正常工作时间是连续二十三点五小时,分为两班,每班十二小时,每班工间休息只有十五分钟。日本工厂工作二十二小时,分为两班,每班十二小时,工间休息为三十分钟。中国工厂每班工作十四小时,中间没有休息。童工和青工的工作量,同成年人一样多。”巴顿接着写道:“中国没有民法,没有统计机关和卫生机关,没有工厂检查机关,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帮助工人申诉自己的困难。没有一个可以贯彻执行法律的中央政府,权力掌握在各省督军手中。他们对待有组织的工人只有两种做法,当工人组织在举行罢工或进行宣传鼓动而同他们的军事机构发生冲突时就镇压工人运动,而当需要利用工人组织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时就予以支持。前一种做法的例子,就是华中地区吴佩孚当局屠杀工人领袖的行动。后一种做法的实例,就是广东的孙中山和浙江的卢永祥对社会主义者和共产党人的支持。”一名英国官员竟把枪杀工会领袖同支持工会两件事等量齐观,确实难能可贵。
  关于上海童工的状况,“兰皮书”还载有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指定的委员会专门编写的一份详细报告。报告一开始就说明了工人的一般情况。成年工人的工资每月不超过十五美元,勤杂工每月不超过八美元。最贫困居民两人的最低生活费用为每月十六美元。这就是说,一个工人如果每月收入十五美元,即三十个卢布,还不能养活自己和妻子,抚养子女就更谈不到了。上海肺结核病十分猖獗。工厂中儿童的生活状况比农村的儿童还不如。“把女孩子卖给别人做丫头成了普遍现象。一当她们有了体力,就得开始干活……委员会有根据证明,许多幼女被卖到妓院,经过一番调教去卖淫。”有的儿童在幼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家庭作坊去当学徒,五年之内他们作为“徒弟”,拿不到自己干活的分文工资。报告认为,这是纯粹的奴隶制度。在纺织厂,这个委员会看到日夜干活的童工,他们最大的不超过六岁,一天干十二小时活,而且往往一直站着干活。除了过年,没有任何假日。雇主每月付给介绍人四个美元,而介绍人只给孩子的父母二个美元。工厂中没有任何通风设备。夜间婴儿睡觉的摇篮就放在工厂内轰鸣的机器旁边。许多工厂童工累得倒在地上,就在角落里睡着了。在丝厂,童工要比成年人先上工,作好准备工作。他们用沸水清洗蚕茧,常常被烫伤。在火柴厂,委员会看到五岁的童工。有些幼儿刚刚学会站立,就已经去工厂,在充满白磷毒物的环境中睡觉、嬉戏。值得注意的是,纺织业工厂主联合会还说,工厂雇用童工对他们的父母来说是一种慈善行为,可以免除他们的父母因把幼童放在家中而担惊受怕。
  驻广州的英国领事报告说,在广州工厂的劳动者中,妇女和儿童占多数。火柴厂只有男工每月领取十五美元的工资,妇女和青年按日计工,每日可得三十美分左右。他们每天干活十二小时,每周干七天。其他工厂的工资,青工约相当于六美元,勤杂工约八美元,熟练工人约十二美元。上工时间从早上七点一直到晚上六点。没有星期天,工人一年在工厂干活七到八个月,然后回到农村去。
  驻长沙的领事报告说,在湖南矿区,由于缺乏任何医疗卫生设备,整个村庄整个村庄地中毒死亡。在该省其他矿区,百分之八十一的工人患有传染病。儿童从十岁起就开始干活。工人生病,除在工作时被机器轧伤者外,一律拿不到工资。女工分娩得不到任何补助。
  关于山东烟台劳动条件的叙述,大致如下:工资为每月六点五银圆,约相当于三点五金圆。一年只有四天假日。丝厂没有任何通风设备,工人在骇人听闻的环境中干活,大家都住在工厂。每天夜晚干完活以后,工人就打开自己的破烂铺盖,睡在地上、干草上或长凳上。工人生病几天,可以留在厂内得到食物。一周以后仍不见好,就要被赶走。如果工人住在厂外,生病时就根本得不到任何帮助。在学徒期间,学徒是工厂主的私有财产。经常可以看到年轻工人夜间睡在机器旁边,以致造成许多不幸事故。“资本家专制地对工人实行极其严格的监督。”罢工极少,而且要受到惩罚。工人经常被大批解雇,却被认为是合法的。任何罢工的企图都会立即遭到警察镇压,工人只好又在原来的条件下继续干活。
  驻四川省重庆的英国领事报告了军事当局强行拉夫的情况。甚至在重庆港口,每天都可以看到用绳子捆成一串在士兵看押下做苦力的人。在四川没有一名士兵是自己扛行李的,有的连枪都不用自己背。苦力得不到分文劳动报酬。工人们建立过组织保护自己,但是被军事当局取缔了。克列涅尔领事在一份长达二十四页的报导中试图描述福建省的整个情况,其中也讲到军队土皇帝拉夫的这类事例。“工人每天都可能被这些匪徒抓去。如果他们不肯象奴隶一样为这些士兵干活,或者他们的家属拿不出赎金,他们就可能被杀死或被折磨死。
  驻哈尔滨领事的报告非常简短,但却值得逐字引用:“劳动时间毫无限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解决失业现象或举办职业介绍所。妇女夜班劳动。对此没有任何法律加以限制。对于锡中毒也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政府的卫生部门没有对工厂实行任何监督。对于使用童工没有任何禁令。对儿童夜班劳动也没有任何禁令”。
  驻九江领事报告说:“使用童工干活非常普遍。罢工时有发生,大米涨价是造成罢工的原因。中国苦力只要工资每天够吃两顿米饭,他们就愿意整天干活”。
  驻天津领事报告说:“这里和中国各处一样,工人的工资不足以维持一家生活,这样就使解决女工和童工问题的任何企图都不可能成功,因为工人无法不让自己的妻子儿女尽可能自行谋生。”工厂里到处拥挤不堪,通风很差,卫生条件极其恶劣。火柴工厂使用白磷,因此磷中毒坏死病在工人中十分猖獗。机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工作日达十二小时。在某些火柴工厂,工人连同童工在内从早上四点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星期日也不休息,生病得不到任何保障。
  这些报告真正粉碎了关于布尔什维克的宣传鼓动是中国工人骚乱根源的烂言[注:应为“谰言”。——录入者注]。不仅如此,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些报告还粉碎了所谓所有外国人办的工厂,特别是英国人办的工厂,工人生活状况较好的神话。这个神话在英国国会中和英国资产阶级报纸上曾被人喋喋不休地大肆渲染。如果事情真是这样,英国领事们在报告中按照这种情况陈述一番,不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吗?然而从“兰皮书”中可以看出,领事先生们颇想复述这个神话,可是找不到一个事例可以作证。当中国政府公布了我们在本文开头提到的第一个劳动保护法时,驻北京总领事鲁纳尔德·麦克莱于1924年4月12日发电报给麦克唐纳说,他曾经向英国工厂主提出询问,他们回答说,“他们将坚决抵制中国当局的何任监督和干预。”英国领事把这解释为英国工厂主对中国当局的不信任:因为中国当局不了解情况,可能把维护工人的法令用于支持当地工厂主反对外国工厂主。不过他自己又补充说,如果中国政府坚持实行这类法令,那就很难加以拒绝,因为各大国都投票同意华盛顿劳工会议的决议。驻上海领事报告说,如果中国政府坚持实行这项法令,在上海的英国资本家将不会表示反对,“但这要看法令能够实行到什么程度。”同时,他汇报了虔诚信奉上帝的英国人对这项中国法令提出的修正要求。法令规定禁止雇用十二岁以下的童工,而他们建议先禁止雇用十岁以下的童工,过四年以后再提高到十二岁。这些讲人道的英国人要求规定十四岁以下的童工每天劳动不超过十二小时。换句话说,对于十四岁以下的童工,每天可以剥削十二小时。驻汉口总领事报告说,他曾建议中国商业部派代表来研究工人的状况。这位代表给领事寄来了调査表,请求分发给各英国工厂主。结果怎样呢?领事报告道:“我没有收到任何答复。只有两位工厂主在同我谈话时说他们已把调查表寄给了在上海的总办事处。但是,这位英国领事接着自豪地补充说:“英国商行没有任何原因害怕检査,但是它们不能允许中国人干预他们的事务”。
  驻奉天领事通知说:“我无法得到有关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工人阶级的状况)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在奉天大量雇用工人和童工的大英烟厂也什么都不提供。对于我要求提供状况的请求,这家公司答复说已把我的要求寄往上海”。最后,驻南京领事宣称:“应当承认,国际工人组织(指国联劳工局)的许多决定现在实际上是无法贯彻的。对于工作日的某些限制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改革有可能予以实施,但是如果这些改革引起生产费用的急剧增长,那么在经济上大概是行不通的”。
  这些极其贫乏的材料和英国领事们敷衍搪塞的回答,可能迫使英国新闻界不再宣扬英国工厂主的人道主义,英国政府也可能因此不再公布本国领事们的报告。


(乌传衮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