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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陈取消派向国民党法庭讨饶饶饶饶


  〔说明〕本文刊载于中共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第77期,1933年5月8日。



  上海讯:托陈取消派首领陈独秀、彭述之等十一人自去年十一月间被捕后,颇得国民党当局的青睐,在狱中备受优待,生活舒适。因之,陈、彭等不禁“铭感肺腑”,对国民党更愿表示“五体投地”,以为“报德”。闻最近陈彭案经过公审后,已宣判结束,均判以文字宣传罪,陈、彭判十三年徒刑,其余则判七年至二年不等。开庭审讯时,陈、彭等都服服帖帖,自认是托落斯基派,一再声明与第三国际无关,并痛斥他们所谓“斯太林派”等主张,骂红军为“土匪”,最后极力否认他们有任何危害民国之罪。托陈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前面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而且很快便可在国民党的“皇恩浩荡”下得到大赦,以至起用,大做其官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