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艾力克斯·柯林尼可斯《创造历史》(1987)

第四章 意识型态与权力


4.1 集体行动者
4.2 虚假与意识型态I
4.3 虚假与意识型态II
4.4 民族、国家与军事权力
4.5 论基础与上层建筑


4.1 集体行动者


  /p.152/到目前为止,我只讨论了个体的行动者。「行动者」(agent)这个术语,仅限于指涉个体的人类有机体。这种用法来自于第一章与第三章对行动的说明。到目前为止,身为一个行动者,便意谓身为一个人类有机体,并且可以根据人性原则来为他赋予信念与欲望。这种对行动的理解,的确是最起码的标准,因为唯有坚持这种主张,才能纠正后结构主义(消灭主体)与功能论(倾向将社会视为具有自身需求的有机体)。然而,我们现在也必须考虑集体的行动者。前面几章的主旨,是认为行动者某种程度上从结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当中获得力量,而这些结构将行动者划分为利益相冲突的不同阶级。3.5节所探讨过的事实——行动者从自己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中获得了结构能力(structural capacities),从而让行动者共同具有某些利益——告诉我们必须进一步考虑:行动者如何透过各种集体的组织形式来追求这些利益。
  个体行动者(或者如我以下所称的个人)具有优先地位,因为是众多的个体行动者构成了各种集体状态(collectivities)来追求利益。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向个体主义屈服,/p.153/因为集体行动的基础所包含的不只是行动者,更包含行动者借以取得力量以实现其目的的那些社会结构。我们或许可以将集体行动简单界定为:众多个人尝试协调彼此的行动,以达成某个目标或某些目标。这是一种极为初步的集体行动概念。人们更多的兴趣则是摆在模式化的、持续性的集体行动形式。在这些集体行动的形式中,发展最完全、最形式化的,就是组织。本恩斯(Tom Burns)将组织定义为「人类资源的集合,它根据理性原则来调配与指挥,并把理性原则当作使用的工具,来达成明确的目的」。[1]这种定义立刻让我们想起韦伯,而且,的确,许多20世纪的社会学都追随了韦伯的脚步,将焦点集中在组织的性质与动态。然而,在集体行动本身的分析以及组织的分析之间,还有一种中间的分析层次。这便涉及了我所谓的集体状态。当人们相信自己具有共同的身份认同(identity),从而协调配合彼此的行动时,便出现了集体状态。
  集体状态与简单的集体行动之间的差异,和行动者对自己的看法有关。我们可能会看到相互协调行动的人们具有许多共通之处(也许他们占据了同样的阶级位置,并因此具有相同的利益),也可能看到他们的共通之处使他们愿意协调彼此的行动。但是,除非他们相信彼此具有共通之处,并将之视为集体行动的基础,否则他们就不构成集体状态。
  纪登斯在讨论同阶级的成员所可能具有的不同态度时,提出了这种区分。他将阶级认知(class awareness)与阶级意识(class-consciousness)区分了开来。针对前者,他写道:「由于阶级是一种结构化的现象,因此同一阶级的成员倾向于对类似的态度与信念抱持着相同的认知与接受度,而这些类似的态度与信念,与阶级成员间共同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但具有这种阶级认知,不代表他们认识到自己属于同一个阶级并与其他阶级的成员有所差异。阶级认知源自于相同的阶级位置,但并不承认该阶级位置的存在。然而,阶级意识就会承认相同阶级位置的存在了。纪登斯区分出三种层次的阶级意识——阶级身份认同(class identity),意谓对相同的阶级身份有最起码的认识;/p.154/冲突意识(conflict consciousness),意谓不同阶级间的利益对立也得到了承认;以及革命阶级意识(revolutionary class-consciousness),即「认识到有可能对权力的制度中介(institutional mediation)进行整体的改造……并相信能够透过阶级的行动来完成这种改造」。[2]
  因此,除非阶级意识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存在,否则阶级便不能算是一个集体状态。这并不是要把阶级意识当成阶级存在的一项前提。如我们在2.2节所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是把阶级看成一种客观的社会关系:即使阶级存在、阶级斗争持续地进行,阶级意识也不一定会清楚地表现出来。阶级斗争若要发生,便需要一定程度的集体行动:同阶级的成员必须协调配合彼此的努力,以提高或降低剥削率。但他们不一定会认识到彼此相同的阶级身份。
  然而,若说持续不断的阶级斗争不会导致某种程度的阶级意识的发展,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在剥削社会的大部分历史中,社会关系多半如曼(Michael Mann)所言,是一种不对称的(asymmetrical)关系——也就是说,支配阶级往往比被支配阶级拥有高度得多的意识与组织。因此他认为,在古希腊时代,奴隶主便算是一种集体状态,「他们充分意识到彼此共同的位置,并意识到有必要捍卫自己的政治形势」,但奴隶则没有共同的语言或文化,并分散在典型的小经济单位中,故「缺乏广泛组织的能力」。[3]奴隶并不具有必要的结构能力,来形成一种能够捍卫其利益的集体状态。
  因此,阶级可以处于集体状态,但不必然如此。但我们也不应该根据这个案例,就以为一定要等到人们认识到既存的社会关系后,才会出现集体状态。集体状态的形成,本身便可能创造社会关系。最重要的例子就是民族(nations)。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便将民族界定为「一种想像的政治共同体」:「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员,也不可能认识他们大多数的同胞,和他们相遇,或甚至听说过他们,然而,他们相互连结的意象却活在每一位成员的心中」。[4]一个民族存在的必要条件,/p.155/就是其成员相信有这样的民族存在。没有自在的民族(nations in themselves),只有自为的民族(nations for themselves)(可进一步参见4.4节)。
  的确,集体状态中最重要的例子,就是阶级与民族。所谓的组织,包括国家机器、政党、工会等。组织与集体状态之间的区别,在于组织具有某种结构,但集体状态则不必然如此。更特别的是,任何一个组织都具有某种程序,并透过这样的程序来制订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决策。当然,形式上制订的程序,不见得是真正的决策场域,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决策经常会受到破坏,或至少发生变化;这类议题便构成了组织社会学的分析核心。[5]然而,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某种机制,来决定该组织的成员该如何行动。相比下,集体的身份认同却完全不需要这类程序。一个工人可能因为相信阶级团结的重要,而拒绝跨越罢工纠察线,而无须由整个无产阶级透过集体决策来支持罢工。
  但组织与集体状态之间仍然有紧密的关系。对共同身份认同的信念,可能会导致某种特殊的组织,就像殖民地解放运动的兴起,多半是因为欧洲帝国统治下的人民越来越具有民族意识。同样地,一个组织的形成,也可能强化某种共同的身份认同,就像工会的扩散会提升阶级意识(至少是提升阶级身份认同与冲突意识)一样。这种效应很可能是非预期的:英国国家的扩张促成了英国民族主义的兴起,但亨利二世或爱德华一世这类国家缔造者却完全没有预见这种发展。但一旦发展到了极限,组织与集体状态之间的互动,就可能会变成前者宣称代表、体现或根本成为了后者,就像斯大林主义的政党将自己等同于工人阶级,或某些解放运动将自己等同于民族本身。
  上述讨论引发了许多议题。首先即与集体行动的合理性有关。通常出现的形式是所谓搭便车(free-rider)问题,也就是说,就算集体行动的目标是个人所冀望的,但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究竟是否理性?/p.156/其次,既然只有当行动者根据自己所相信的集体身份认同来协调彼此的行动时,集体状态才存在,那么这就衍生出行动者对社会的看法为何,换言之,涉及意识型态的问题。第三,不同种类的集体状态之间,重要性是否有差别?或者,用更一般的说法来说,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的阶级分化是最根本的社会冲突,这种看法是正确的吗?
  本章将利用剩余的篇幅来讨论第二与第三项议题,虽然无可避免地会不够完整与不够确定。第一个议题则留给5.3节来讨论。我比较希望在完整的脉络下来讨论搭便车问题(这个问题通常是在马克思主义内部被提出的,也就是质疑参与社会主义革命究竟是否理性),也希望一并讨论社会变革的问题,而这正是第五章的核心。目前,我会先检视古典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型态理论,并讨论(如该理论偶尔被用来暗示的)阶级社会的稳定是否有赖于群众相信现存秩序的正当性。在我证明「支配意识型态命题」的错误之后,我会论证,一种比较微弱的版本(即不再主张意识型态必然是虚假意识,而是追随葛兰西的做法,将意识型态视为利益的表述)是可以站得住脚的(4.3节)。意识型态通常把行动者当成(「召唤」为)各种身份认同的承载者,而这项事实便衍生出进一步的历史讨论,亦即民族身份认同与民族冲突等明显事实,是否削弱了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的对抗关系所赋予的首要性(4.4节)。我的结论是否定的,而这样的结论可以让我们对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老问题有一些新的认识(4.5节)。

4.2 虚假与意识型态I


  先考虑一下以下对意识型态的界定方式:意识型态是

  (1) 一套被广泛接受的信念;
  (2) 人们之所以接受这套信念,是社会所导致的;
  (3) 这种接受是错误的;
  (4) 这种接受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事实上,我不认为这是一个让人满意的定义:特别是(3)和(4),我之所以提出这两点,不是因为我认为它们是正确的(事实上我并不这么认为),/p.157/而是为了集中讨论人们如何参与集体行动。
  (1)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却与一种影响广泛的马克思主义阶级意识概念不符。莱特写道:

  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内,「阶级意识」这个术语有两种相当不同的使用方式。对某些理论家来说,阶级意识是一种反事实的、被赋予的阶级(作为集体的实体)特性;但对其他理论家来说,阶级意识则被理解为人类个体(作为阶级的成员)的具体属性。[6]

  此处所讨论的意识型态比较接近第二种看法。第一种例子,当然是卢卡奇所谓被赋予的阶级意识(imputed class-consciousness,译按:德文原文为zugerechnetes Klassenbewußtsein)的概念。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他倾向于将无产阶级视为一个集体的主体,而这样的主体天生便具有意识,就像个体的主体具有信念与欲望一样。这完全是错误的:阶级并不是超个体的个人,而是一群在生产关系之中位置相同的行动者,而这可能会使他们形成集体状态,但并非必然如此;而且,有些阶级(如古希腊的奴隶)可能会发现这样做的阻力太大了。如果仅仅凭着行动者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客观关系,便认为阶级意识是一种可以赋予行动者的东西,那么这就大大低估了从属阶级在实际转变为集体状态时所涉及的各种困难。此外,这种看法也误解了阶级意识在该过程中的角色:阶级意识不是阶级的「客观」属性,而是阶级借以构成集体状态的一种工具。[7]
  因此,意识型态是「人类个体的具体属性」。「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莱特说,「研究『意识型态』,也就是去研究个体心灵生活的某个特殊面向,也就是研究一个人的主体性当中,个体的认知能透过论述而触及(discursively accessible to the individual’s own awareness)的部分」。[8]拥有意识型态信念的,是个人,不是阶级。然而,个人之所以会拥有意识型态与信念,则是受到社会机制的影响。这就是(2)的主张。如艾尔斯特所言,「意识型态的研究,是要尝试解释,为什么许多处境类似的个体会接受同样的看法,/p.158/或者同时产生这些看法」。[9]要解释为什么一个个体会持有意识型态的信念,就是去分析社会过程,而不是去诊断知性上的错误或个人的病理。意识型态是社会的意识。
  根据(3),意识型态同时也是虚假的意识。[i]意识型态这个概念,的确源自于培根(Francis Bacon)的偶像理论,而爱尔维修(Claude Adrien Helvétius)和霍尔巴赫这类启蒙哲人(philosophes)便将之用来批判各类成见(préjugés),尤其是批判宗教,说它妨碍了人类去认识自身的利益。虚假信念灌输至群众的主要管道,是由教会所提供的。马克思继承了这种分析,并把它放进整体的阶级斗争理论之中,而使之更为激进。如拉瑞恩(Jorge Larrain)所言,「对马克思来说,意识型态作为一种扭曲的意识,是具有特别的负面意涵的,而意识型态的两项特定且相关的特色是(a)掩盖社会矛盾;(b)这样做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3)和(4)之间的关系是相当紧密的。再引一段拉瑞恩的话,意识型态之所以为支配阶级的利益服务,「并不是因为意识型态是由该阶级的意识型态家们所生产出来的——有可能如此,但不必然如此——而是因为它掩盖了矛盾,故客观上为支配阶级的利益服务」。[10]群众对意识型态信念的接受,之所以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因为这些意识型态信念是虚假的,并且蒙蔽了剥削与压迫的现实。
  然而,我们不能用(4)(意识型态信念对统治阶级有利)来解释(1)(群众广为接受这些信念)。如果这样做,就是犯了功能解释的谬误,也就是根据社会现象所带来的好处来解释该社会现象。[11]我们需要根据某种机制,来解释盛行的意识型态是如何对统治阶级有利。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提供了两种这类的机制。
  第一种机制出自《德意志意识型态》的著名段落: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来说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12]

  这种分析,明显是启蒙时代宗教批判(将宗教视为教士与统治者让群众处于蒙昧状态的阴谋)的进一步发展。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它把群众错觉的产生摆在更广阔的阶级关系之中。但这种分析可能同样会受到那些针对启蒙哲人的批评,也就是说,这种分析把从属阶级当成被动的观念容器,而观念便被由上而下地灌输至他们脑中。这样做的后果,如马克思自己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Thesis on Feuerbach)第三条中所言,是「把社会分成两部份,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不论是教士阶层,或那些试图将群众从错觉中解放出来的人。[13]
  第二种机制则不易受到这种反驳。这种机制是由《资本论》的商品拜物教理论所提供的。根据这套理论,在资本主义之下,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受到了商品交换的中介,而此一事实便意谓「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14]因此,资本主义的历史特定现象便被普遍化、自然化了。故我们可以说资产阶级意识型态有其物质基础:市场经济的运作,本身便诱发了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行动者的意识型态信念。因此,群众对意识型态信念的接受,并不是出于统治阶级的某种阴谋,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本身自发地生产出来的。这套理论麻烦的地方,恰恰在于其长处:既然有商品拜物教的存在,那么工人要怎么打破这种桎梏?这种理论,至少就这里所讨论的版本而言,包含了一种谬误。资本主义的关系本身若要能让群众接受意识型态信念,那么它们的表象就只能容许一种解释,亦即它们是物之间的关系,而非社会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对所有的理论来说,其证据皆不足以使其被充分决定(underdetermined)。即使马克思的主张有其道理,即使资本主义的关系的确以一种自然化的、拜物化的姿态呈现出来,/p.160/我们仍可以用无数的方式来诠释同一种表象。[15]
  然而,就以上讨论的意识型态定义而言,还有一项更深刻的困难。前面所引用的《德意志意识型态》的段落,是后来所谓的「支配意识型态命题」最常引用的权威文字。艾伯克伦比(Nicholas Abercrombie)、西尔(Stephen Hill)与特纳(Bryan Turner)将支配意识型态命题概括如下:

  透过对意识型态生产的控制,支配阶级能够监控(supervise)一套前后融贯的信念的建立……。 支配意识型态的功能,就是将工人阶级吸纳进体系,而这个体系的运作事实上却有悖于劳方的物质利益。而这种吸纳,也解释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凝聚与整合。[16]

  各种版本的支配意识型态命题皆相当流行。的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项特色,正是把焦点摆在意识型态支配的机制之上,把它看成资本主义社会形构再生产的主要手段。但这套命题的影响力远远不仅于此。比如说,艾尔斯特便断言,「主体的价值与信念倾向于维持支配团体的统治,这是历史上明显可见的事实」。[17]
  真的如此吗?华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可不这么认为:

  人类历史上,许多政府是否被受到政府剥削、压迫、虐待的多数人视为「正当」,是相当值得怀疑的。群众也许会听天由命,或者突然抗命,也许为一时的好运而惊喜,或者主动反扑。但人们倾向于忍耐政府,而不是感激、赞赏、喜爱或甚至支持政府。[18]

  艾伯克伦比、西尔与特纳不仅挑战了以马克思主义形式出现的支配意识型态命题,更挑战了帕森斯所提供的版本——/p.161/即社会对行动者的规范性整合(normative integration)可用来解释社会稳定。他们认为,一般来说,从属阶级被支配意识型态渗透的程度往往很轻微。社会控制的主要机制一向是武装强制,或者是马克思所谓的「经济关系的无声的强制」。支配意识型态的主要角色往往是确保统治阶级的凝聚与再生产,而不是把群众整合至现存的社会秩序之中。
  艾伯克伦比、西尔与特纳是在对过去的历史提出论断,因此他们的说法是非常难以评论的,因为我们所能看到的记录,多半是支配阶级成员的所思与所言。然而近年来,历史学家已开始研究近代早期欧洲的通俗文化,这或许是历史学家有可能处理的研究中最早的时期,更早的时期或许就没办法了。研究结果是相当迷人的,而且比较有利于支配意识型态的批评者。
  因此,汤玛斯(Keith Thomas)在他对16与17世纪英格兰的民间信仰的重要研究中,反驳了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等人的看法,亦即以为无宗教的现象(irreligion)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结果:「人们不够重视关于冷淡、异端和不可知论等的记载,它们早在工业主义大举入侵前,就已存在许久」。他的研究显示:

  正统宗教对英国人民的掌控向来不彻底。我们甚至可以追问,当时某部分的人口是否根本连宗教也没有。虽然我们永远无法拿到完整的统计资料,但我们有足够的信心说,都铎王朝或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人之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上教堂,有许多上教堂的人满怀着抗拒,而且有一定比例的人口终其一生都不清楚基督教义为何。[19]

  汤玛斯的《宗教与巫术的衰微》(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是一份宏观的研究,引用了相当广泛的资料。不少微观的研究也描绘出类似的图像(即大众的无宗教现象),特别是金兹堡(Carlo Ginzburg)的《奶酪与虫》(The Cheese and the Worms),这份作品的基础,是斯冈代拉(Domenico Scandella)所受的宗教审判,斯冈代拉的绰号是梅诺丘(Menocchio),是弗利乌里(Friuli)一带一个叫做蒙特雷亚雷(Montereale)的偏僻山村的磨坊主人。16世纪末时,/p.162/梅诺丘被烧死在刑柱上。他犯的罪,是表现出异端的宗教信仰:他偏好自然主义式的泛神论,而非基督教神学中的先验上帝。金兹堡认为,梅诺丘的重要性在于「他把民俗传统的成分写进了史页。正是这种传统,深深根植于欧洲乡村的传统,解释了一种农民宗教的顽强不衰,这种宗教无法忍受教条与仪式,它与自然周期联系在一起,而且基本上是前基督教式的」。[20]
  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在前工业时代的欧洲,基督教对农村群众的渗透程度是有限的。艾伯克伦比、西尔与特纳甚至主张:

  在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是少数的宗教……,城市菁英的确是奉行教义的、正统的天主教社会团体,但农村的多数人口仍保留着前基督教的信仰、庆典与各种习俗。城市的支配阶级有自己的神职人员;朗格多克(Languedoc)、布列塔尼(Brittany)、兰开郡(Lancashire)及诺福克(Norfolk)的农村贫民则有自己的巫师、巫术、异教仪式与民俗文化。[21]

  该怎么诠释这种现象呢?汤玛斯在讨论这些占星术、巫术等前基督教的信仰与习俗时,倾向于援用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理论,从功能的角度来解释它们,也就是指出,在一个充满危险与不确定因素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这些行为能够为他们带来一定程度的可预测性与控制力。他在解释这些现象的衰落时,也是指出,各式各样的变化(从通讯技术的进步到保险制度的出现)让人们对巫术之流的依赖显得多余。汤普森(E. P. Thompson)在对《宗教与巫术的衰微》的一篇敏锐评论中,挑战了汤玛斯的功能论。汤普森辩称,前基督教的信仰与习俗之流行,一定要被视为一种证据,它证明了近代早期欧洲的农民与工匠对支配阶级及其意识型态的反抗。因此:

  由于一般人感到自己正被教会「掌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反文化的成分,/p.163/这些成分掩饰某些教义,拒绝其他教义,将基督教的仪式与幸存下来的异教信仰编织在一起,并将教义转换为一种更切合自己生活经验的象征系统。[22]

  汤普森论证的焦点在于,通俗文化与「高级」文化之间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柏克(Peter Burke)所谓「四月斋戒的胜利」(Triumph of Lent)[ii]之中的阶级斗争的场域:16与17世纪时,「某些受过教育者的人系统地尝试……去改变其余人口的态度与价值」,这在新教的宗教改革和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当中都是常见的做法。[23]金兹堡认为,根本而言,这种尝试是对1520与1530年代的德国农民战争[iii]与重浸派(Anabaptist)[iv]在明斯特(Münster)的统治的一种回应,因为这些事件致使「有必要——在意识型态与身体上——重新征服那些威胁要挣脱一切由上而下的控制的群众们」:

  这种要再次夺得统治霸权的努力,在欧洲的不同区域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但不论是耶稣会在乡村传福音,还是新教教会以家庭为基础所建立的绵密的宗教组织,都可以被追溯至同一股潮流。就压迫的状况而言,巫术审判的加剧,以及对边缘团体(如流浪汉和吉普赛人)的严密控制,都呼应了这股潮流。梅诺丘的例子,便应该摆在通俗文化被压迫与消灭的背景下来看待。[24]

  用「通俗文化的灭绝」来形容,几乎可确定是过于强烈的论断:其他的史学家(如柏克和汤普森)便指出,前基督教的信仰与习俗事实上延续了下来,一直到20世纪都还存在。然而,金兹堡著作(包括他先前的《夜战》〔The Night Battles〕)的资料来源却告诉我们,我们对民间信仰的知识,相当程度上必须仰赖宗教裁判与巫术审判之类的制度,但这些制度的目的恰恰是要规范并改变这些信仰。傅柯特别注意到,18世纪兴起了各种新形式的权力,他称之为规训(disciplines)。/p.164/他把规训拿来和绝对主义之下那种公开而野蛮的死刑作对比,后者这种形式的权力「不具有连续不断的监督……,而是仪式性地将自己展示为『超级权力』,来重新为自己装填弹药」。而规训(以现代性之下的典型制度为代表,如监狱、工厂与医院)则是有规则地、有系统地监督个体的行为,因此渗透到「社会身体最细微的肌理之中」。[25]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将近代早期欧洲对宗教信仰与社会行为施行「改革」的努力,视为这种更具侵略性的、更为透彻的社会权力行使的先驱。
  当纪登斯写到「监视(surveillance)……即『资讯』的积累——能够被行动或集体状态储存起来的象征性物质」,以及「在一个集体状态中,下属的活动受到上级的监督」,他所想到的也是规训。他认为,「监视作为社会整合的一种内在且普遍的成分,唯有等到资本主义降临之后才获得了重要性」。在前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中,剩余劳动的榨取乃取决于「经济之外的强制手段」,即国家或地主的武装力量。就那些需要以强制手段来对受其统治的人口榨取税收或其他形式的纳贡或服务的人而言,他们的权力并没有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种层面之中,而这些层面皆受到其他来源的滋养。用洛克伍德所使用的术语来说,体系整合有赖于统治阶级的军事力量。而社会整合——涉及共同信念与传统的存在——则截然不同,它主要是在在地农民社群的层次上运作,并且往往被支配阶级忽略。然而,资本主义的剥削所仰赖的,主要是对工人施加经济压力,以迫使他们出卖劳动力,而一般来说,剥削率与劳动生产力的水平直接相关。因此,在生产过程的内部与外部对从属阶级进行有系统的监督,对剥削者来说便重要得多。「和阶级分化社会〔即前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的『国家』相比,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是一套更具侵略性、更广泛的制度,因为那些受其行政体系支配的人彼此是内在相连的」。[26]
  /p.165/纪登斯的分析相当具有启发性。曼的讨论支持了他的分析,曼讨论了他所谓的「基础行政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即帝国(表面上力量最强大的国家)所具有的「对社会实际渗透和在后勤上执行政治决定的能力」——的侷限性:

  帝国……相对而言仍是一个比较脆弱的互动网络,它缺乏对其臣民的强而有力的控制。……除了定期的实物与劳动支付以外,几乎没有再对群众要求别的东西了。虽然对群众的控制是野蛮的,但却是不稳定的。更多的是对于分散的统治集团的要求,而这对他们而言并无不合适之处。帝国并不是领土性的,也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国王或皇帝通过当地人、边地贵族乃至「外国」的统治者和菁英进行统治的一种联盟统治体系(system of federal domination)。根本的原因是后勤上的:我推测,任何征服者,不论有多可怕,都无法在80至90公里以外对其军队和行政官员实施组织、控制和供应。国王或皇帝可以运用他的后备职业军队进行统治、施以恫吓。但每个人都知道,若要这样做,势必得耗上大量的后勤运作。只要地方菁英缴税纳贡,他们对于地方的控制就不会受到干涉。[27]

  根据这些论证,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曼所谓的「密集式的权力(intensive power)……即紧密组织以及让参与者高度动员、承担义务的能力」事实上主要是资本主义的特色。[28]唯有等到现代性降临,统治阶级才具有利益并同时逐渐取得方法(因为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创新,从印刷术,到铁路,一直到现代大众传媒)来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比如说,汤普森指出,原先那种「任务取向」的时间观(这种时间观与不规律的工作模式无法分割,而这样的工作模式最终取决于自然的周期),被线性、同质的时间观给取代了,「时间的测量成为了剥削劳动的手段」,或更残酷地说,时间就是金钱。[29]然而,这种对从属阶级的监视的增加,也有可能让人得出结论,认为虽然支配意识型态命题不适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但却可以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这种结论是错误的。过去30年来,已经出现不少针对工人阶级意识的研究,而这些研究成果皆难以支持任何「支配意识型态极度盛行」的想法。曼将1950与1960年代战后繁荣期进入高峰以来的一部份英国与美国的研究发现总结如下:

  1.价值共识并没有明显地存在;
  2.中产阶级内部的共识程度比工人阶级还要高;
  3.如果某些非偏离常规(deviant)的价值与具体的日常生活或模糊的民粹主义概念相关,而不是与某种抽象的政治哲学相关,工人阶级便比较有可能去支持这些价值;
  4.工人阶级的个人对自己的价值所展现的内部一致性,比中产阶级来得少。

  他认为,就西方工人阶级相对的沈默而言,「如果根据他们对特定角色的务实接受来解释这样的沈默,而不是归因于他们对社会有正面的规范性承诺,可能会比较有说服力」。[30]
  在其他地方,曼认为,「工人由于被迫与自己的生产能力疏离(alienate)以换取经济报酬,故发展出一种二元论式的意识,在这样的意识中,控制与金钱,工作与不工作,都分离了开来」。结果是「几乎把冲突窄化为好斗的经济主义[v]或防御性的控制」。阶级意识的发展,从不会超出我们沿用纪登斯的用法所谓的冲突意识(见4.1节)。工人对资本主义以外的社会没有任何想像,故只针对工资进行狭隘的经济斗争。「阶级意识的涌现,不断地受经济主义所破坏,而资本主义也就存活了下来」。[31]
  不少细致的分析已经支持并丰富了上述的整体命题。贝能(Huw Beynon)对/p.167/福特汽车黑尔伍德(Halewood)厂的车间代表(shop stewards)所做的著名分析,所关注的就是英国工人阶级中最重要的一种冲突意识,也就是「工厂阶级意识」(factory class-consciousness):

  当老板与工人在工厂内发生冲突时,阶级关系便直接表现出来,而他们就是根据这种表现形式来理解阶级关系。这种意识深植于工作场所之中,而工作场所内,也不断进行着针对工作控制与经理和工人的「权利」的斗争。由于它关心剥削与权力的问题,因此包含了一定的政治成分。但它是一种工厂政治……。在最雏形的发展阶段中,它表现为零星的存心作梗(bloody-mindedness)以及「装病」——也就是大多数管理阶层都很熟悉并厌恶的那种「去他的」的态度。这种观点背后的结构,与黑尔伍德车间代表的意识背后的结构并没有多大差异。[32]

  黑尔伍德是一间著名的富有战斗性的汽车工厂,而贝能则描述了车间代表如何能够寻求深谋远虑的策略,来回应管理阶层的行动。他们的致命弱点在于他们所具有的是一种工厂阶级意识,把焦点集中于生产过程之内的立即冲突,而大大忽略了更广泛的、集中于国家的社会权力结构。如贝能所言,他们对工厂之内冲突的理解,「并没有发展为成熟的政治意识,而只是代表了工人在车厂中相当直接、常识般的经验反映」。[33]因此,他们缺乏革命阶级意识的必要成分,也就是一种能够看出集体行动能够如何变革社会的视野。
  就这方面而言,黑尔伍德的车间代表,和尼寇斯(Theo Nichols)与阿姆斯壮(Peter Armstrong)所研究的那些战斗精神远远不及他们的千固(ChemCo)公司的工人,两者是位在同一个位置上的:「千固工人的特色,至少在大多数的时间里,就是抱持着宿命论,这样的一群工人无法控制自己所身处的世界,也看不出任何可以控制这个世界的方式」。但是,这种宿命论并不是来自资本主义的规范性整合。「这些工人能够在自己的生活水平当中看出瑕疵、不符逻辑与差异之处,甚至能够偶尔去想像一个更美好的社会。他们所缺乏的,是相信或确定这种更美好的社会可能的」。/p.168/因此,「资本主义霸权的真正胜利,可以从下述事实中看出,即这些工人通常既不肯认、也不否定资本主义的价值。对他们来说,资本主义只是无法改变的事物秩序的一部份而已(而这样的秩序不必然是适当或公正的)」。[34]因此,如泰尔本所言,「在许多或大多数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中,比较重要的共识成分……很可能是无可奈何、服从与适应,而不是某种代表感(sense of representation)」。[35]

4.3 虚假与意识型态II


  因此,支配意识型态命题必须被视为错误(虽然我们下面会看到,一种较弱的版本可以成立的)。那么,支配意识型态命题的错误,是否也使得整个意识型态理论一起走入了历史?艾伯克伦比、西尔与特纳有时似乎是这样暗示的。[36]这种破除成见的做法,对迷恋意识型态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来说是一种纠正,但是却可能产生误入歧途的结果。本书的一项要旨,就是坚持认为人类必须被视为行动者,也就是受信念与欲望所驱使的有意识的行为者。此外,如我们在4.1节所言,集体状态的成形,关键在于行动者对其社会身份认同所抱持的看法。
  意识型态的分析对社会理论来说极为重要,因为,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意识型态」被理解为「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型态的形式」。[37]这种对意识型态的理解,意谓拒绝4.2节所提供的定义中的条件(3)和条件(4)。意识型态的信念不必然是虚假的,人们接受这些信念,也不必然对统治阶级有利。我们应该循泰尔本的方式来使用「意识型态」,仅仅使之「指涉人类情境中的一个层面,在该层面下,人们身为有意识的行动者,在他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所理解的世界中过活」。[38]
  /p.169/支配意识型态命题所涉及的主张,即阶级社会之所以存续下来,是因为从属阶级接受了错误的信念而相信剥削是正当的——这种主张会把意识型态视为虚假意识。一旦我们了解这种主张本身是错误的,就无需再把意识型态等同于错觉。和所有信念一样,意识型态的信念亦非真即假,但一个信念的真值并不是我们据以区分意识型态与非意识型态的标准。若在认识论上将意识型态视为虚假意识,这种做法最终是来自于启蒙运动对宗教成见的批判,且终究必须被我们拒绝。[39]
  这样做的正面效果,是让我们可以拓展意识型态的研究,将之与一般的实作意识(practical consciousness)联系起来。纪登斯强调了他所谓的人类行动者的「认识能力」(knowledgeability),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成员对自己身处的世界的认识,要比社会科学家所相信的还要多出许多。[40]这种看法的确有深刻的哲学根据,就像麦唐纳与佩提特在讨论戴维森的宽厚原则时所提出的:

  需要透过信念〔即实际活动时所抱持的信念〕来解释的行动,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成功的相互交流,以及与自身环境间的交流;像寻找食物、进行交易、建造小屋等行动就是如此。这些交流的成功,一般来说不能归因于巧合与运气。但如果我们要让这种成功能够被理解,而又不将之归因于意外的力量,那么我们就必须假定潜藏在行动背后的信念是真确的:要是这些信念是虚假的,成功就变成了意外的后果了。因此,我们在人们的实际活动所抱持的信念当中,能够找到一套信念,而在这套信念中,诠释者能够安全妥当地预设真值的优越地位。[41]

  麦唐纳与佩提特所举的实际活动的例子,蕴含了一种共识式的社会实践观,也就是将社会实践视为对共同目标的合作追寻。但要是我们放弃这幅社会图像,转而将焦点摆在行动者在剥削性生产关系中的不同位置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并特别突出这种利益冲突的社会生活,又会发生什么事呢?我们所进入的不是虚假意识的世界。/p.170/阶级两造的行动者,都可能对其身处的冲突关系持有许多真确的信念。比如说,我们已经看到,许多英国工人对自己与管理阶层的敌对关系有着鲜活的意识。若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统治阶级有可能比从属阶级更加清楚社会矛盾的存在。
  傅柯曾写道,「权力的合理性」(rationality of power)是「各种策略运用的合理性,这些策略在它们运作的有限层面上是非常清楚的——即权力在局部层面上的犬儒主义」,同时也是「各种『饶舌的策略』,这些饶舌策略的『发明者』经常是毫不虚伪的」。[42]历史学家已经发现许多档案,得知政策制订者能够极为清楚地讨论自己所能选择的各种策略。我只举一个例子,就是波尔战争(Boer War,译按:1899-1902年,英国与波尔人〔荷裔南非人〕之间的战争)结束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间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南非有许多现代的制度被建立了起来。自由派的评论者与韦伯式的社会科学家,都倾向将该国的种族支配体系视为种族隔离(即黑人与白人,荷裔南非人与英语系白人,祖鲁人〔Zulu〕、科萨人〔Xhosa〕及非洲其他的「部落」群体之间的隔离)的结果。然而,1901年至1914年间,统治阶级的领袖人物,尤其是围绕在英国驻南非总督米尔纳爵士(Lord Milner)身边的人,以及大型采矿公司内部的人,已经准备讨论去建立起一套与后来的「分离发展」(separate development)[vi]相当类似的制度安排,而且是用功利色彩极为浓厚的措辞来讨论。
  正因此,一位重要的白人「自由派」皮姆(Howard Pim)便提出了一个基本理由,试图将非洲人留置在部落保留区(即现代「黑人家园」〔Homelands〕的先驱),而不是让他们待在市镇(「指定区」〔locations〕)里。他的说法不禁让人联想到较晚近的马克思主义分析:

  在保留区中……土著能够在他所了解的、他为自己创造的自然环境下生活。眼光放远看几年吧。到时候,指定区内健全的人都会年迈、患病,也就变成伤残的人了——那谁要来扶养他们?他们会犯法——谁来控制他们?保留区就是一个他们能够运用的静养之地;如果他们伤残了,仍待在那儿。他们自己的部落系统会让他们守纪律,/p.171/而且如果他们犯了罪,也可以毫不费力地绳之以法。这一切绝对不会造成白人社群的额外负担……。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指定区的负担会加重,指定区内能够工作的人数比例也会进一步减少。如果将指定区每下愈况的健康状况纳入考量,那么真正的工人比例将绝对比保留区少,而这种工人数量上的差异,多少可以弥补保留区土著较小的可及性(accessibility,译按:即雇主雇用工人的便利性)……。可以合理假定,指定区的人口中最多有五分之一能够工作(考虑到指定区以家庭为单位而组成)。这表示,雇主所付的薪资,必须能养活工人以外的其余四人。这是否表示会导致土著工资的下降呢?[43]

  这里几乎找不到虚假意识的证据。但这类考量,难道不会将我们引向某种历史阴谋论吗?不会的。首先,没有任何一个个人或集体拥有无限的权力。行动者的确可能暗中密谋,但他们也许无法遂行其共同目标。其次,就算他们成功了,他们的行动也可能会产生非预期的结果,而减损其成就。阴谋确实存在:错误在于相信这些阴谋总会(或经常会)成功。这不表示我们应该陷入傅柯所拥护的那种隐性的功能论。他似乎相信,人类有意识的行动必然对自己不利,而这些行动在互动下所交织出的模式,与个体行动者所追求的那种模式有相当大的差异,但本身却具有某种合理性与逻辑。[44]阴谋有时候会成功:20世纪初年,国家与资本的确大致上根据皮姆所设想的方式来重新塑造了南非的社会。但同样没有任何机制能够保证非意图后果必然会让占优势的权力关系延续下去。有许多证据证明,保留区的建立,本身即快速导致了非洲人口的无产化,也因此导致黑人工人阶级的兴起,/p.172/从而在今天威胁到南非种族隔离与资本主义的存在。[45]
  若主张行动者一般而言对社会的矛盾持有许多真确的信念,难道不会破坏4.2节开头所提出的意识型态定义中的条件(2),亦即意识型态信念是社会所导致的?要知道为何不是如此,我们可以思考一下艾尔斯特对意识型态的讨论。他所捍卫的是一种相当传统的意识型态分析:他不仅(如我们在4.2节所见)接受支配意识型态命题,而且还将意识型态等同于虚假意识。他的论证是这样的:「一项信念的起因是理性的,如果(i)该信念的起因是因为有理由支持该信念,以及(ii)这些理由真的是作为理由而导致了该信念,而不是出于意外」。由于信念的社会起因通常不是如此,因此必须认为「一个由社会所导致的信念,是没有理性基础的」。此外,「我们还假定真确的信念具有理性基础」,若把这句连同上一个步骤一起看,便告诉我们「由社会所导致的信念是虚假的」。[46]
  艾尔斯特区分了解释社会导致信念的两种方式,即利益解释(interest-explanation)与位置解释(position-explanation),意思分别是

  根据信念持有者(或任何行动者)的利益所进行的解释,以及根据他的经济或社会位置所进行的解释……。所有的位置解释都是因果解释,但利益解释可能是因果解释,也有可能是功能解释。换言之,一种信念可从两个角度来解释,一是该信念受利益所形塑,另一则是该信念为某些利益服务[47]

  且让我们略过功能性的利益解释(即根据其所服务的利益来解释意识型态信念)。由于艾尔斯特假定由社会所导致的信念不具有理性基础,再加上他试图寻求「微观基础」,从而让他去引用认知心理学的作品,并将这类信念视为信念形成过程受到各种心灵驱力(psychic drives)干扰的结果,或根本是信念形成的过程遭到了扭曲。[48]我们毫无理由和艾尔斯特一起陷入这种心理学主义(psychologism)。
  /p.173/首先,他似乎夸大了利益解释与位置解释之间的对立。如果利益与行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有关(而且,就算3.5节的说明是错误的,任何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仍应该提出那样的主张),那么,我们似乎就没有什么理由在位置与利益之间做出过于鲜明的区隔。如前文曾指出的,利益的概念,涉及行动者的信念与欲望及其客观社会位置之间的互动。但艾尔斯特在讨论意识型态时,则是将利益等同于行动者的主观欲求,或甚至等同于这些欲求背后的驱力。
  其次,「假定真确的信念具有理性基础」是站不住脚的。正如修(William Shaw)所言,「逻辑分析的一项基本真理就是:一个信念的起源,与该信念的真假评断无关」。[49]第三点,而且更积极的一点是,为什么我们要假定由社会所导致的信念不具有理性基础呢?当行动者试图追求利益时,可能会形成许多和社会性质以及自己在社会之中的位置相关的信念。他们可能会以相当具反思性的方式来这样做,但由于这些信念的表述反映了行动者的位置、需求与目的,因此,这些信念仍是社会所导致的。艾尔斯特可能会反驳说,若将这类信念描述为由社会所导致(cause),就等于把因果作用(causation)这个概念的意义给掏空了。但他可能是错的:我们之所以认为这些信念是由社会所导致的,是因为,持有这些信念的人,要是不在生产关系中的某个位置上,很可能就不会接受这些信念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假定,人们在接受这些信念时,其理性反思过程必然受到某种干扰。要是这样假定,就等于说知识绝不可能有观点之别(perspectival),绝不可能在一个由特定利益与目标所形塑的框架内形成,但这当然是错误的。[50]
  之所以认为意识型态是社会所导致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因为意识型态是利益的表述。意识型态尝试有意识地表达行动者的需求,而行动者则在生产关系内占据了特定的位置。既然利益彼此有别,而且会产生冲突,那么意识型态也一样。/p.174/这是否表示,所有的意识型态都是真确的,从而翻转了虚假意识型态的命题?也不是,理由至少有三个。首先,一个特定的意识型态,或许无法成功地将某个阶级的利益表述出来。正因为利益取决于阶级关系的客观结构,故很难简简单单就把利益搞清楚。如我在3.5节所言,阶级斗争的其中一项特色,就是让行动者能够透过这样的过程来试图确定自己的利益为何。意识型态的擘划成形,恰恰是这种过程的一部份。
  其次,从某个特定的阶级位置来看待社会,意谓对世界采取了某种观点,而这可能对一个人能够看见的或不能看见的视界设下限制。这不必然意谓对信念形成的认知过程产生干扰。的确,最有趣的马克思主义位置解释,也就是马克思本人的政治经济学著作《资本论》与《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提出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二律背反」,所关注的焦点都是:理论最为精致的资产阶级利益的表述——恰恰因为它们是如此精致——都可能含有典型的盲点。这些盲点在于,它们把资本主义理性误认为终极的理性形式,而这又紧密联系至纪登斯所谓的「主要的意识型态形式」,即「将片面的利益表现为普遍的利益……否定矛盾或使矛盾变质……〔以及〕当下的自然化」。[51]这些形式,有可能在一个阶级的利益表述当中找到,而该阶级的支配,必然具有历史侷限性与短暂性。
  第三,如泰尔本所言,「意识型态实际上在一种失序(disorder)的状态中运作」。[52]根本的原因在于,正是透过阶级斗争,行动者才开始清楚表述出自己的利益。针对这些问题,最重要的讨论仍然是葛兰西所提出的。他的实用主义的认识论,让他拒绝了虚假意识的问题意识(problematic)。对葛兰西来说,论述(discourse)一般来说是利益的表述:「我们对事物的知识,无非就是我们自己、我们的需求与我们的利益」。由于他特别关心实际的意识,故他认为,可以在整体的从属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的意识之中找到「并存的两种世界观,一种在言词中被确认,另一种则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53]
  这种状态

  意味着,我们所讨论的社会群体,的确可能拥有自己的世界观,即使只是相当初步的概念;这种概念在行动中展现出来,但只是偶尔的灵光乍现——出现在该群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活动的时候。但同样的群体出于顺从与知识上的附属地位,而采纳了一种不是自己的、从另一个群体那里借过来的概念;而且他们在口头上肯认这种概念,并相信自己是在遵循它,因为这就是他们在「正常时期」所遵循的概念——也就是他们的行为不独立、不自主,顺从与处于附属地位的时候。[54]

  结果是,

  积极的群众中人(man-in-the-mass)〔即工人〕有实际的活动,但没有针对自己实际活动的理论意识,但他的实际活动的确涉及在转化世界时对世界的理解。我们也许几乎可以说,他拥有两种理论意识(或者一种矛盾的意识):其中一种隐含在他的行动之中,而且事实上在实际转化这个真实世界的过程中,将他和其他工人的过程中统一起来;另一种表面上是明显的、挂在嘴边的,是他从过去所继承下来、不加批判便吸收的。但这种口头上的概念,不是不会产生后果的。它会将一个特定的群体团结起来,会影响到道德行为与意志方向,虽然实际产生的效果不一,但往往足以制造出一种情境,让意识的矛盾状态不允许有任何行动、决策或选择,并且制造出一种道德与政治消极的状态。[55]

  以上并未说清楚,一个世界观为什么可以说是隐含在某阶级的实践之中。我比较偏好的说法是,在这种状况中,工人会形成某些信念,来试图表述自己作为一个被剥削阶级的利益所在。若经如此修改,葛兰西的矛盾意识概念就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了,因为它为4.2节所讨论的双重意识的现象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p.176/曼提到工人阶级在态度上的不一致,其实是阶级斗争的反映。「精神上的生产工具」——即教育体系、大众传媒等——与其说会在工人中引发某种系统性的虚假意识,不如说会阻碍一种前后一致的革命意识的成形,尤其是会妨碍那种去除不一致、对既存社会提出前后一贯的分析所必备的理论反思。
  因此,一种比较弱的支配意识型态命题,是可以站得住脚的。支配意识型态之所以是支配性的,是因为统治阶级会试图阻碍从属阶级发展出一种有系统地挑战其统治权的意识型态。哈曼说得非常好:

  当然,各式各样的从属意识型态的确存在,它们表现了从属阶级的直接体验。但一旦这些意识型态开始普遍发展为一种足以挑战统治阶级霸权的另类世界观,任何统治阶级都会采取行动。比如说,看看中世纪天主教会对「异端」运动的态度就知道了——它一方面试图吸收其中的某些元素(如方济各会〔Franciscans〕等),另一方面则迫害其他的元素。[56]

  葛兰西自己则认为,工人之间的「意识的矛盾状态」将会创造出「一种道德与政治消极的状态」。虽然有可能如此,但我们不应该忽略,矛盾可能会透过各种手段而明显被消除。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族这个概念。认为不同的阶级因为身为同一个民族的成员而拥有共同的利益,这种看法的特殊优点,便在于它与程度有限的社会冲突是并行不悖的。民族主义的意识型态不必然否定阶级矛盾的存在。它只是坚持认为,与所有公民(不论其阶级位置为何)所共同拥有的身份相较之下,这些矛盾只是次要的。因此,民族主义能够搭载一定程度的社会批评:的确,英国激进主义最古老的主题之一,就是认为统治阶级是个外来人种,这种想法至今仍然存在,比如说有人便认为撒切尔主义是美国资本与∕或伦敦城(the City)所操控的工具。[57]
  实际上,这类对民族主义的看法是相当功能论式的,因为它们把焦点集中在民族主义所产生的效应,也就是去遏制阶级矛盾。/p.177/若要超越这种形式的解释,需要转移理论焦点。到目前为止,我纯粹是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待意识型态,也就是将之视为一套断言语句(assertoric sentences),而行动者是以它们的真假来做为自己接受与否的依据。但召唤(interpellation)这个概念,却要求我们将意识型态视为一种不同的言语行为,这样的言语行为将个体纳入一套特殊的身份认同(identity),而且这样的身份认同取决于该言语行为透过什么方式来对付个体。
  阿图塞在他讨论意识型态的著名文章中,引进了召唤的概念:

  意识型态「发挥效应」或「产生作用」时,就是从众多个体中「招募」(recruit)主体(意识型态会招募所有的个体),或者将个体「改造」(transform)为主体(一样是改造所有的个体),其运作方式恰恰是我所谓的召唤或呼唤,我们可以将之想像为一种极为常见的状况,就是警察(或其他人)呼叫着:「喂,那边那个人!」
  假定我所想像的理论场景在街上发生了,被呼唤的个体会转过身来。仅仅透过这个180度的转身动作,他就变成了主体。为什么呢?因为他已经认识到,那句呼唤「真的」是对他而发,而且「被呼唤的真的是他」(而不是其他人)。[58]

  阿图塞的论点,即召唤将个体改造为主体,与下述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主体性这个形式本身,对意识型态的运作来说是关键所在,而意识型态可以被视为个体与其真实的存在条件之间的想像关系。如果接受这点,就等于将(本书所理解的)能动性化约为一种意识型态的错觉了。泰尔本倾向采用同一种取径,如他写道「将某个文本或某句发言视为意识型态,就是特别注意,在人类主体性的形成与改造中,它是透过什么方式在其中运作」。[59]这种说法令人想起过度社会化的人性观,正如我们在3.5节所见,泰尔本和帕森斯,包括阿图塞,都持有这种看法,换言之,个体不再是行动者,而是原料,有待意识型态将之改造为主体,从而服从自己在生产关系中事先被决定好的角色。/p.178/阿图塞对召唤这个概念所做的极端功能论式的说明,便充斥着这种观点,我们从以下段落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个体被召唤为一个(自由的)主体,这样他才会自由地服从无上主体(Subject)的命令,换言之,他才会(自由地)接受自己的屈从」。[60]
  泰尔本有时候提出了一种不同的、但有用许多的召唤概念:

  意识型态召唤不断地建立与重建我们的身份。一个人几乎可以扮演无数的主体,而且在一个人的人生过程中,大量的主体性确实被扮演了出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一个复杂的现代社会,一个人通常拥有好几种主体性,虽然依例一次只能拥有一个。意识型态出现差异、竞争、冲突之处,不只是它们对世界的说法,还包括它们告诉我们是谁、它们所召唤的主体性的种类……。比如说,当工人号召罢工时,一个工人可能被当成工人阶级的成员、工会会员、同事的伙伴、好雇主的忠心员工、父亲或母亲、诚实的工人、良好的公民、共产主义者或反共者、天主教徒等等。他所接受的称呼——「是的,我就是那样,那就是我!」——会对他如何回应罢工的号召产生重要的意涵。[61]

  在这边,意识型态并不是将我们召唤为主体,甚至也不是帕森斯式社会角色的承担者。而是说,意识型态征求(invite)我们去接受某种特殊的社会身份认同。此外,由于「意识型态出现差异、竞争、冲突」,故个体某种程度上可以选择自己要接受哪一种身份认同——工人、公民、天主教徒等等。换言之,不再像阿图塞对召唤的说明那样,一个赤裸的个体遭遇一个超级的无上主体(如身为社会秩序代表的警察)。接受呼唤也不再必然意谓屈从,且甚至可以成为一种解放:比如说,我们可以想想,在1960年代的美国,「黑人」(black)与「黑鬼」(Negro)两种召唤之间的差异。/p.179/接受第一种呼唤形式的人,隐而不宣地参与了一种价值的反转(黑即是美),并且同意有必要针对美国的种族主义权力结构进行政治斗争。
  因此,导致葛兰西所讨论的矛盾意识的那种意识型态,所涉及的不单单是不同世界观之间的对抗,更包括不同召唤之间的冲突,亦即人们被征求去接受不同的社会身份认同。西方工人阶级内部的双重意识,特色就是他们接受了两种身份认同——同时身为工人与公民,也就是同时身为阶级的成员与民族国家的成员。这些身份认同涉及了不同种类的社会冲突,即劳资之间的阶级斗争,以及民族国家之间的权力斗争。现在我们必须考虑这两种冲突之间的关系。

4.4 民族、国家与军事权力


  现代性所带来的其中一项令人惊诧之处(而且不止是对马克思主义者如此),就是持续不断的、既深且广的民族、种族与部落的划分。1848年以来的资本主义历史发展,并不符合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信心满满的断言:「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的实现和世界市场的建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62]因此,说历史唯物论忽略(或至少无法解释)民族冲突,已经变成一种极为常见、甚至接近乏味的批评。
  这类批评中,一个有趣的说法是柯恩提出的,他还把它联系到我们在4.3节讨论召唤时所触及的社会身份认同的问题。柯恩反对马克思的哲学人类学,因为它基本上将人类视为生产者,而这样的生产者,透过充分运用自己的能力来实现自我:

  马克思以一种反黑格尔的、费尔巴哈的方式肯定了物质的彻底客观性,从而把焦点摆在主体与客体——且客体绝非主体——之间的关系,/p.180/而随着时间的发展,他终究忽略了主体与自身之间的关系,也忽略了,在主体与他人的关系中,其中有个层面,是主体与自身之间经过中介(也就是间接)的关系。黑格尔过份夸大地认为,一切现实归根究底而言都是自我的某种表现,而马克思正确地拒斥了这种观点,但他的反应却过于激烈,因此无法了解自我具有不可化约的利益来界定自己,也无法了解该利益的社会表现方式为何。[63]

  若以上成立,柯恩对马克思人性观的批评,等于承认了诠释学传统所强调的面向,也就是人类对身份认同有所需求,希望成为由历久不衰的传统所构成的社群的一份子。然而,他还进一步把这种需求和民族身份、种族身份联系起来:

  因此,我主张,有一种人类需求是马克思主义的观察所看不见的,这种需求和发展个人才能的需求不同,但却一样深刻。这种需求,不是说我能做到什么,而是说我是谁。我们在历史上可以看到,人们在一个以民族或种族(规模或小或大,有时两者兼有之)为基础的共通文化当中去认同他人,从而满足了这种需求。[64]

  柯恩宣称这种需求存在,这或许是正确的。他认为民族主义是满足这种需求——这种需求与人类向来具有的特色(即无法避免的出生、受苦、丧亲与死亡)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这也可能是正确的。[65]然而,如果他所建议的是,可以用我们所谓的对身份认同的需求,来解释民族划分的存在,那么他便犯了大错了。这种观点(我们不确定柯恩是否这样想),实际上等于相信民族是事先即存在的自然实体。
  盖尔纳(Ernest Gellner)——绝非马克思主义之友——正确地驳斥了这种迷思。他说,「民族并没有被铭刻进事物的本质之中」,民族国家也不是「族群或文化团体终极命运的表现」,而是「新单位的具体化,它适合当前的大环境,虽然它无可否认地使用了来自民族主义世界之前的文化、历史与其他传承等原料」。一个民族的成形,/p.181/在于「将高级文化(high culture)普遍施加于社会,来取代早先社会大多数人的生活所充斥的下层文化(low culture)」。这表示要「建立起一种匿名的、非关个人的(impersonal)社会」,这样的社会由「可互换的、原子化的个体」组成,而将这些个体凝聚在一起的,则是「一种透过学校所传递的、由学院所指导的语言,且根据官僚以及科技沟通所需的合理精确要求来将这些语言符码化」。[66]
  因此,盖尔纳强调的是历史的新颖性,或可说是民族身份认同的现代性,而不是强调其原生性质(primordial character)。他认为,民族的成形,是「外社会化(exo-socialization)的要求」所产生的。他所谓的外社会化,指的是「地方私密单位之外的人的生产与再生产」,而「地方私密单位」则是前现代社会的核心。相较于农业社会的稳定等级制度与固定身份,工业社会需要一种同质的、具有社会流动性的、受过教育的人口,而「外社会化」本身便源自于此。[67]
  盖尔纳的分析,带有两项显而易见的困难。首先是「工业社会」这个概念。他追随的是圣西门(Saint-Simon)所建立的社会学传统,也就是根据人类所使用的技术来描绘现代性的特色,而不是根据现代性之下所盛行的社会关系。这使得盖尔纳发现了一种支配一切社会的、不变的工业化逻辑,故他说「长远来看……我们都会变得丰裕」。[68]其次,用「外社会化的要求」来解释民族主义,可说犯了功能论的谬误。这不是要否定盖尔纳对民族主义的讨论的可取之处。的确,只要进一步发展纪登斯对「阶级分立的社会」(对剩余的榨取不必然深入至大众的日常生活)以及「资本主义」(对剩余的榨取深入至大众的日常生活)的区分,就可以或多或少弥补盖尔纳著作的缺陷(见4.2节)。但这种修正,仍无法处理对功能论的批评。若要对民族主义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就势必得说明,民族身份认同是透过什么样的历史过程取代了旧的地方单位。
  也因此,我们碰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额外的问题。民族的成形,/p.182/通常是将既有的政治与文化单位纳进一个集中化的官僚国家,并将之强行吸收进(通常是)国家的支配阶级的文化。换言之,民族主义所涉及的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成形。我们现在便生活在这种国家的世界中。当代历史社会学的基本论题之一,就是认为国家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国家间的军事对抗——不可被化约为阶级分裂的问题,也因此无法用马克思主义来解释。[69]
  举例来说,史考区波(Theda Skocpol)写道:「总之,国家的两个面向成为其内在的双重支柱,一方面是划分阶级的社会经济结构,另一方面是国际国家体系」。因此,「作为一种军事竞争的跨国结构,国际国家体系最初并不是资本主义创造出来的。综观整个近代历史,这是一个对跨国现实进行分析的独立层面——虽然其结构和运动与世界资本主义是相互依存的,但是它并不能被归因于后者」。[70]
  纪登斯也提出了类似的论点,并推断「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将暴力予以理论化的传统,不论是将暴力视为压迫的内在、长期特色,或视为当代权力集团与民族国家体系的『世界暴力』」。他直截了当地这种批评与下述主张联系在一起,即剩余劳动的榨取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主要的剥削形式:。

  某些根本的剥削形式并不是源自于资本主义,甚至不是源自于更广泛的阶级分裂……。在我看来,这类的剥削具有三条主轴。分别是国家之间的剥削关系,尤其是对暴力工具的控制;族群之间的剥削关系;以及性别之间的剥削关系。[71]

  开展这种论述的最实质的尝试,可能是曼的三卷主要研究——《社会权力的来源》。在第一卷(1986)中,曼区分出社会权力(被理解为达成人类目标的组织性手段)的四个来源,分别是意识型态、经济、政治与军事关系。曼的一项主要论点,就是认为社会理论不应该将其中任何一种视为最主要的来源,不应该根据其中一项来源来解释其他的来源,而是应该具体分析,这四种社会关系是透过哪些方式在特定的权力组织内部进行互动。[72]
  曼第一卷著作中最突出的面向,或许是强调军事权力的重要性:我已在4.2节引用过一段他的分析,亦即前现代的国家在后勤上的范围是有限的。曼批评马克思,因为「马克思的整体理论坚持把军事主义和战争视为寄生性的、非生产性的」。曼提供了一些例子,以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在古代的近东王国、古典的希腊城邦和罗马帝国时代,军事权力都刺激了经济的增长:「如果军事主义和国家可以是生产性的,那么,由此而来的形式本身在因果关系上就有可能决定进一步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形式也将具有军事和政治前提」。[73]
  这些论题——军事权力及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的特殊性,权力关系的多元性及其不可被化约为阶级矛盾——具有一套清楚的知识系谱,也就是源自于韦伯的著作。这位「资产阶级的马克思」把重点摆在权力国家(Machtstaat)之上,有时这似乎违背了自己的方法论标准,因为这样等于认为民族国家之间的军事竞争具有优先性,如韦伯在1895年的弗莱堡(Freiburg)就职演说中所言:「经济发展的过程归根究底是权力的斗争,而经济政策所必须服务的终极、决定性的利益,就是民族权力的利益」。[74]在这类主张的背后,最终是尼采式的断言,即社会关系基本上是权力关系:「支配的结构及其开展决定了社会行动的形式,并使之朝向某个『目标』」。[75]有些从上述角度出发来批评历史唯物论的人,便明白标举出自己对韦伯的忠诚。[76]
  在某种层次上,宣称马克思主义忽略了民族国家间的军事冲突,似乎根本就不恰当。韦伯发展出自己的社会理论的那段期间,/p.184/也就是大约1890年至1920年之间,恰恰有一整代才华洋溢的马克思主义者把注意力摆在这个现象上。只要举两个例子就够了。托洛茨基便透过分析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和欧洲国家体系之内的不平衡与综合发展(uneven and combined development),来试图掌握俄国社会形构的历史特殊性。[77]布哈林(Nikolai Bukharin)则认为,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所谓的金融资本(finance capital)时代,以及列宁所谓的帝国主义时代,其内部有发展为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的倾向,至于外部,资本之间的经济竞争则倾向采取国家之间的军事对抗形式。[78]克里夫(Tony Cliff)所倡议的国家资本主义理论进一步发展了这个理论传统,该理论认为,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军事竞争,将资本积累的动力强加在「社会主义」国家之上;而基德隆(Michael Kidron)与哈曼的持久军备经济(permanent arms economy)理论,也同样发展了这个理论传统,因为它分析了大规模的军备开支透过哪些机制促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在1950与1960年代的长期繁荣。[79]有些人已经试图总结这些研究结果,如巴克尔(Colin Barker)和我自己。我们特别指出,马克思主义不可能有关于「国家本身」的理论,因为它关切的必然是众多国家在世界体系之内的互动,而这样的世界体系的特色,就是资本之间的经济与军事竞争。[80]
  若说这整套马克思主义的作品忽略了军事权力,或认为军事权力只是「寄生性的、非生产性的」,似乎的确有点牵强。新韦伯式的社会理论家仍可能提出异议,认为这类作品只把焦点摆在资本主义之下的军事对抗,但正如史考区波和纪登斯所观察到的,国际性的国家体系早在资本主义兴起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这个事实是否告诉我们,这类对抗代表的是一种历久不衰的社会权力形式,故无法被化约为阶级的对抗关系?我显然无法针对这种意见提出一个恰当的答覆,/p.185/尤其是曼研究了丰富而广泛的社会权力史(从渔猎采集社会,一直到现代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于1760年左右的兴起),因此他的说明是相当强而有力的。以下我只提出一个理论论点,并举一个例子。
  首先我得说,我不认为曼对军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区分是有说服力的。他之所以拒绝古典马克思主义与韦伯式的观点(亦即将国家视为「社会中的武力储藏所」),主要原因如下:

  历史上大多数的国家对组织化的军事力量并没有独占权,而且许多国家甚至没有这样的要求。中世纪某些欧洲国家的封建国家机器,依靠的是分权化的领主所控制的封建军事动员。伊斯兰国家一般来说缺乏独占的权力——比如说,它们认为自己无权干预部落纠纷。我们能够将国家和其他集团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及军事权力区分开来。政治权力是集中化、制度化以及受领土规范的权力;军事权力则是任何地方得以组织起来的有组织的武力[81]

  这似乎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差别。要是无法以武力来为国家决策做后盾,集中化的地域控制就不可能发挥大作用;同样地,除非某种领土的划分被确认出来,否则地方望族之间就有可能不断发生冲突。领土规范与军事权力是并行的,即使两者的结合不必然侷限于古典的韦伯式定义,亦即将国家界定为「一个人类社群(成功地)在一定的领土内垄断了武力的合法使用权」。[82]因此,以下我将不对军事权力与政治权力加以区别。
  我的理论论点,以及我所引用的历史事例,主要取自布兰纳(Robert Brenner)的作品。如我们在2.3节所见,布兰纳强调,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特别是直接生产者能够取得生产工具,/p.186/因此,剥削阶级必须仰赖经济以外的强制手段——使得「现代的经济成长」(以节约劳动的投资为基础的生产力发展)极为困难。布兰纳认为,这种状况导致一个相当重要的后果:

  在前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中,由于难以对生产工具进行投资来提高收益(提高生产效率),故领主发现,如果他们想要增加收入,就不得不从自己的农民那里,或从剥削阶级的其他成员那里来重新分配财富与收入。这表示他们必须利用自己的资源来发展强制的手段——也就是投资于军队与军事设备。大体而言,他们必须投资在自己的政治–军事机构上。由于他们必须有效地与其他同样这么做的领主竞争,故他们必须使自己的军事投资与投资效率极大化。事实上,他们可能还得持续而有系统地改善自己的作战方法。的确,我们可以说,前资本主义之下的政治积累(political accumulation)的动力与国家创建(state-building)的动力,便相当于资本主义之下资本积累的动力。[83]

  这种说法带有极为深远的意涵。它在解释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构的军事冲突时,是根据该社会形构内所流行的生产关系来解释,因此反驳了那些认为马克思主义无法解释这类冲突的意见。布兰纳论证的前提包含了三种基本要素。首先,在他的分析下,一切前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所具有的特色,皆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设下限制(直接生产者能取得生产工具,剥削者需依赖经济以外的强制手段)。其次,他预设剥削者(同时也包括被剥削者),在其他条件不变下,倾向于改善自己的物质环境。这是一个基本上合理的预设。相较下,尼采–韦伯传统下的理论家,就算不是援用权力意志(will to power),至少也会提出一个强烈但争议性很高的主张,/p.187/即争夺支配权是人类存在的一项固有特色。没有错,我们似乎难以解释那些据信不能化约为阶级矛盾的权力与冲突形式,如同韦伯1896年那样的断言:「任何人若要寻求一种务实的政策,都必须撇开一切幻想,并了解一项根本的事实:人类之间就是永恒的斗争」。[84]
  第三点,布兰纳预设了剥削阶级本身不是铁板一块。这种状况,正是「政治积累」所涉及的军事竞争的先决条件,如以下这段对封建地主的讨论就说得很清楚:「所有个别领主确保自己(身为领主,相对于农民)的再生产所需的特权(武力∕司法),对其他的领主来说构成了威胁,并导致领主之间的竞争与冲突,从而使『政治积累』成为必要之举」。[85]
  我在2.2节说过,剥削阶级的性质是生产关系的要素之一。因此,资本之间的竞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要条件。布兰纳的论证便强调了从这种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重要性,因为他认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构的运作动力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于剥削者之间的军事冲突。
  这些冲突可能以相当不同的形式出现,取决于它们是否涉及个别的剥削者、帝国及其略显野蛮的进军、或自主的国家。伊懋可(Mark Elvin)认为,「旗鼓相当的对手之间的竞争——不论是南宋与蒙古,日本内战中的参战者,或近代早期欧洲的国家——是军事技术的进步所不可或缺的前提」。[86]
  曼可以说总结了这种说法,强调他所谓的「多重权力行为者的文明」(multi-power-actor civilizations)的动力,在其中,「分散化的行为者在一个规范调节的整体架构中相互竞争」。这种文明,他提出的主要例子是古腓尼基与希腊,以及中世纪与近代早期的欧洲。/p.188/曼特别引用了针对1130年至1815年间英国国家财政问题的一项研究,并认为:

  〔近代早期欧洲的〕国家和多国文明的发展,首先是对地缘政治和军事领域产生的压力的反应。因此,那些把国家的主要职能说成是调节内部「市民社会」的理论——不论是从功能论的角度,还是从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角度提出来的——似乎过于简化了。所有的国家都有这种职能,但是,在这种特殊的地理与历史领域里,从财政开支的角度来看,国家主要是其地缘政治角色的衍生物。[87]

  曼进一步论证,欧洲「多种权力行为者的文明」的分散化特性,构成了欧洲经济成长过程(最后在工业革命达到极点)的基础。但这种解释「欧洲动力」的方式,有可能倒退回一种对市场的赞颂、对经济行为者之间竞争关系的赞颂。在曼的同道豪尔(John Hall)笔下,有时候甚至变成了纯粹的同义反覆:「是市场在全欧洲社会的深度渗透,确保了市场原则的最终胜利」。[88]这类对欧洲经济成长的解释,并非不常见:我们还可以看到某些半马克思主义的版本,如斯威齐(Paul Sweezy)和华勒斯坦的作品,便将世界贸易的扩张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原因。布兰纳将之称为「斯密式」的解释方式,因为他们追随了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脚步,相信市场关系的存在本身便会促使经济行为者去从事增进生产力的投资。这样一来,「资本主义被用来解释现代经济成长的出现,而前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则神奇地消失无踪了」。[89]
  曼与豪尔认为,黑暗时代以来的欧洲文明所固有的经济与军事竞争过程,/p.189/导致了大约始于西元1000年并延续至今、以技术革新为基础的「持续的经济成长」。[90]豪尔(沿袭崔佛–罗波〔Hugh Trevor-Roper〕)所描绘的「基督教欧洲的兴起」的和谐景象,却完全没有考虑到中世纪后期欧洲大陆所面临的严重危机。博瓦(Guy Bois)在他对中世纪晚期诺曼底的重要研究中,巨细靡遗地描述了13世纪下半叶展开的地狱般的周期,在那段期间,与人口及产出的增长交替出现的,是生态环境的崩溃与大规模的飢荒。博瓦估计,东诺曼底的人口中,有高达一半死于黑死病蔓延的世代(1348年至1380年);复原之后,又进一步发生两次危机。1415年至1422年之间,「军事事件〔英国人入侵〕、严重的粮食危机与瘟疫接连爆发」,导致了另一次危机,又使得半数人口死亡。接下来虽然历经不稳定的和平与快速的人口增长,但这只是一段序曲,紧接着就发生了博瓦所谓的「诺曼底的广岛事件(1436年至1450年)」:1436年以降的5年内,农民起义、战争与飢荒让另外三分之一的人口消失殆尽。[91]
  虽然中世纪晚期的诺曼底惨况特别严重,但封建主义的危机是14世纪欧洲的普遍现象。因此,波斯坦(Michael Moissey Postan)便认为,约有将近一半的英格兰人口死于黑死病。和博瓦一样,他认为这场灾难是长期经济趋势的结果,而瘟疫虽然加剧了这样的趋势,却不是该趋势的根本原因。波斯坦特别指出,「中世纪后期,农业面积与农业产出皆下降」。除此之外,他还举出大量事例,证明封建时代的英格兰缺乏技术上的发展动力。因此他说:

  中世纪农业技术的发展迟缓是十分清楚的。技术的确有某些进展,但却集中出现在时代开端与终结的某些时段。就中世纪整体而言,技术的发展缓慢而不均衡,耕地的管理和安排比耕作的器具要发展得快,也比栽种、施肥、除草、收割的实际过程要发展得快。[92]

  研究中世纪经济的史学家,如波斯坦和博瓦,他们的作品都告诉我们,不能像豪尔一样把14世纪的危机当成「长期改善」之中的「暂时倒退」而忽视之。[93]一份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如果只是轻描淡写这场造成欧洲极大比例人口死亡的大灾难,那么实在很难得到多少尊敬。我们也不能忽略工业革命发生前,中世纪晚期那种普遍化的、为欧陆带来莫大痛苦的危机。历史学家所谓的「17世纪的普遍危机」大约始于1620年,并且在1640年至1670年间进入最剧烈的阶段。人口的成长停滞或减少。某些国家,特别是义大利,经历了脱离工业化(deindustrialization)。两个国际贸易的主要区域——地中海与波罗的海——都衰落了。西班牙与葡萄牙帝国的版图也都缩小了。就连荷兰的海外扩张也慢了下来。三十年战争则破坏了中欧。欧陆爆发了社会反叛的浪潮,最高峰是1640年至1660年的英国革命。[94]
  波斯坦对中世纪晚期的危机提供了一种马尔萨斯式的解释。农业收益的递减,意谓土地无法负担人口的增长:14世纪的大灾难就是一个血腥的过程,让人口与土地之间的某种平衡得以被建立起来。在这种分析中,中世纪欧洲所缺乏的技术发展动力扮演了关键角色:

  如果我们接受李嘉图的看法,即收益递减的趋势之所以持续运作下去,是因为没有受到投资与技术革新的反作用,/p.191/那么,我们就可以用技术革新的缺乏与投资的贫弱来解释中世纪晚期的复甦为何如此缓慢而迟钝。[95]

  但是为什么会缺乏技术革新呢?布兰纳在他那篇广受讨论的、对「新马尔萨斯式」经济史家(如波斯坦和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的批评中,认为唯有在封建生产关系的脉络下,才能理解这种状况:

  以农奴为基础的经济,即使在极度的市场压力下,也无法在农业技术上创新,若要理解这点,就必须看到几项相互关连的事实:首先是地主从农民那里榨取了大量剩余,其次是人与土地流动的障碍(这本身便是不自由的剩余榨取关系中的一部份)……。由于有这样的财产关系或剩余榨取关系,导致人口危机的生产力发展危机迟早会出现。[96]

  因此,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危机,可以说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危机,起因是直接生产者能够取得生产工具,而地主则必须依赖经济以外的强制手段,这使得两个阶级皆没有诱因去透过节约劳动的投资来密集发展生产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才能够理解「有机国家」(organic states)的兴起。布兰纳说:

  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始于约1000年至1100年),那种「政治积累」——也就是建立更大的、更有效率的军事组织与∕或打造更强而有力的榨取剩余的机构——的长期趋势,或许可视为是受了整个体系有限的长期经济成长潜力的制约,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或许是扩大耕种面积或改善耕种方式以外的另一种选择。[97]

  布兰纳进一步主张,领主与农民之间的权力差异,有助于解释近代早期欧洲国家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形式。/p.192/博瓦注意到,中世纪的诺曼底自13世纪以来,征收率(也就是剩余榨取率)有下降的趋势。[98]布兰纳认为这种趋势反映了法国农民社群的力量相对较强,故可以逐渐对自己工作的土地建立起完整的财产权。这导致了君主国的压迫性力量进一步集中化,换句话说,导致了绝对主义国家在法国的兴起:

  恰恰是因为〔法国〕农民的位置较为稳定,才迫使领主靠国家来获取税收。许多领主只拥有小块的领地。而且他们不论在地方上或凭一己之力,都无法成功地提高征收额。若要从农民那里榨取剩余,领主就必须诉诸于国家机器的集中化权力(税金∕政府机关)。

  剩余的榨取逐渐采取了由国家课税的形式,而领主在对国家机关建立起财产权之后,便能够从中获利:「总而言之,绝对主义的国家不是简单地确保了以分散化的封建式榨取为基础的旧财产形式。应该说,它表现出一种转化后的旧体制」。[99]
  相比下,英国领主的力量则比农民要强,这是因为12、13世纪时,兴起了「一个罕见的强大君主国,这反映的是一个罕见的强大贵族阶层,它们在欧洲最高度发展的封建国家中被等级分明地建立起来」。封建权力在12世纪晚期与13世纪逐渐扩增,而英国的征收率一直要到14世纪才开始感受到压力。由于黑死病爆发后劳动力短缺,故农民能够让自己不致再次沦为农奴,但是他们的力量仍不够强大,因此无法像法国农民一样稳定地握有土地:「由于农民无法取得完整的土地保有权(freehold),故地主能够垄断、联合与圈地,以创造出大规模的农地,并将之出租给那些能够负担得起资本主义投资的资本主义农场主」。/p.193/结果使农业生产力迅速增长,并且在17世纪末之前,就将40%的人口释放至工业部门:

  大体而言,英格兰没有遭受到或早或晚冲击欧陆的「17世纪的普遍经济危机」。这场危机,很像之前的「14世纪的普遍经济危机」,归根究底是农业生产力的危机,其根源和上一场危机一样,都是因为当时的财产关系或剩余榨取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进步。[100]

  因此,布兰纳的分析强而有力地反驳了史考区波、纪登斯和曼的说法——他们认为,近代早期欧洲「有机国家」的兴起所反映的动力,是独立在阶级关系之外的。布兰纳证明,国家创建的趋势是封建生产关系的结果,特别是因为地主无法透过改善生产力的投资来提高剥削率。布兰纳的分析从而支持了安德森的主张,即绝对主义是「经过重新部署与装备的封建统治机器,旨在将农民再次固定在传统社会位置之上」,它将「政治–法律的强制移转至中央集权化的、军事化的顶峰」。近代早期各君主国的激烈军事竞争——安德森称之为「主要为了战争而建立起来的机器」——就是领主与从仆之间的斗争(布兰纳将之追溯到西元1000年末期)所采取的一种积聚而集中的形式。[101]
  一旦开始发展,国际的国家体系及其所固有的军事与外交对抗,便造成了提利(Charles Tilly)所谓的「残忍的竞争,其中大多数的竞争者都输了。1500年的欧洲涵盖了大约500个或多或少独立的政治单位,但到了1900年,只剩下大约25个」。在这个达尔文式的世界中,物竞天择的主要机制就是军事竞争。「准备作战」,提利评论道,「一直是国家创建中的重要活动。这种过程几乎不间断地上演了至少500年」。[102]
  /p.194/然而,若要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哪些国家是赢家或输家,就必须特别注意内部的阶级关系。整个18世纪,英法都在竞逐欧洲霸权,并逐渐争夺整个世界的霸权,这场竞赛最后由滑铁卢一役决定结果。但获胜的那个国家,与其欧陆的对手之间有相当大的差异。如希尔(Christopher Hill)所言,17世纪的英国革命制造出

  一种国家,让最有碍于资本主义发展的行政机关被废除了:星法院(star chamber,译按:出现于15世纪的英国法庭,特色为秘密审讯,于1641年废止)、高级调查团(High Commission,译按:16世纪由英国王室设立,用来实施宗教改革协定的相关法律,并对教会进行监督)、监护法庭(Court of Wards,译按:设立于16世纪,专门处理国王身为封建领主所拥有的债权,另外也用来保护婚姻与监护方面的某些权利)以及封建土地权利关系(feudal tenures);行政官员的地位屈居在资产者之下,不再能控制司法,更在外部关系上因强大的海军与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而强化;地方政府牢靠而廉价地掌握在天生的统治者的手中,而牢牢从属于议会的教会则将纪律强加在下层社会之上。[103]

  这个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可一点也不孱弱。安德森将汉诺威王朝时期的英国描述为「一个上升的殖民强权,迅速横跨五大洲,迈向国际霸权地位」。[104]这样的霸权,是以不断提高的军事开支为基础的:1700至1815年间,英国的实际开支攀升了15倍,而民用支出从来不超过总支出的23%。[105]英国能够以充足的财源来应付军事活动的扩张,这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兴起所释放的生产力增长(首先是农业,然后是工业)。
  阿尔登(Gabriel Ardant)对18世纪的欧洲有如下观察:

  与奥地利及法国等国家相比,英国虽然领土较小,人口也少很多,但它无可否认地是支配性的强权……。在相当的程度上,英国的权力可说来自于其财力,这似乎是难以置疑的。/p.195/英国的经济结构让它能为商业活动之税收赋予最重要的角色,因此为它提供了财力上的基础。

  相比之下,欧陆的国家在为军事活动筹措资金方面则面临了困难。领主与绝对主义国家的相互渗透,意谓贵族得以免除税赋。因此,主要的负担便落到了农民身上,而这些农民却仍身陷使农业发展停滞或增长缓慢的封建生产关系之中。由于经济关系货币化的程度相对较低,故促使国家依赖税款包收人(tax-farmer)。这种状况,和另一项王室收入的来源——出售官职——合在一起,便产生了腐败,也让国家必须仰赖那些免除税赋的贵族。税赋的重担伤害了农村经济,不时激起农民的反叛;税赋是近代早期欧洲发生叛乱的主因。也难怪,斯图亚特王朝和波旁王朝都分别因财政危机而引发了1640年和1789年的革命。[106]
  近代早期国家的作战能力,逐渐取决于自己是否能够利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促成的生产力密集发展。帝国主义的本质,如列宁和布哈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分析的,就是英国取得支配地位的模式的普遍化。19世纪时,两种竞争逻辑——列强的军事斗争,以及资本在积累过程中的经济互动——合而为一了。是否能够取得在泰勒(A.J.P. Taylor)所谓的「争夺欧洲霸权的斗争」中存活下来所需的军事技术,便取决于工业资本主义的普遍程度。/p.196/德国的兴起,展现出资本主义与军事主义相互渗透之下所能达到的力量大跃进。即使是欧洲舞台上较为衰弱、落后的演出者,如俄罗斯帝国,也被迫联合外国资本来获取必要的工业基础。这幅景象,为布哈林所分析的军事化国家资本主义(militarized state capitalism)的兴起做好了准备。它们的竞逐斗争(既是军事的,也是经济的),随着1914年8月战事爆发,导致了早期共产国际所称的「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这个时代,一直要到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浩劫,才得以暂时收尾。但这种结局却只是把同样的竞争转移到全球的范围——欧洲被两个超级强权划分开来,而这两个强权之间的冲突,让和平时期的军备开支始终保持在前所未有的高峰;随着去殖民化的过程展开,欧洲的国家体系及其原有的经济与军事竞争也延伸至整个世界。所造成的结果是,新「民族」文化的强制同化以及血腥的领土争议等老旧的故事,不断在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重复上演,而且拜先进军事科技所赐,常常以极度野蛮的形式出现。[107]
  过去150年来的历史,就是使封建生产关系内所浮现的「政治积累」(战争与创建国家)的过程逐渐隶属于资本的竞争积累;这种转型,让国家与资本逐渐相互渗透,并且逐渐将所有人都纳入这样的安排。在这种脉络之下,我们才能理解现代性的另一种现象——即几乎所有人都被召唤为某种民族身份的承载者。如盖尔纳所言,「拥有一个民族,其实并不是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性,但现在看起来却似乎是如此」。[108]
  之所以变成如此,其过程可分为好几个不同的阶段,而且与欧洲资本主义及其殖民扩张有紧密的关系。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像的共同体》一书中详细探讨了这个问题。/p.197/然而,我们可以说,在民族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阶段或许是在19世纪的下半叶,因为在那个时候,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的国民开始被当成公民(citizen)而享有政治权利,并成为由共通的民族性所界定的共同体的一员。这种情况的产生过程,正是近来一本卓越的历史论文集所谓的「发明传统」(invention of tradition)。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将「被发明的传统」界定为「一整套通常已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性或象征性的特质,试图透过不断的重复来灌输某些价值与行为规范,而且必然隐含与过去的连续性」。霍布斯邦说,「现代民族一般都宣称自己与新事物相反,是根植于最遥远的古代;又宣称自己与建构物相反,是如此『自然』的人类共同体,以致无需任何界定,只需自我确认」。然而,民族意识包含了「一种建构的、或『发明』的成分……并且与适当的、一般而言相当晚近的符号或量身订作的论述(如『民族史』)联系在一起」,因此正是「发明传统」的一个重要例子。[109]
  霍布斯邦认为,1870年至1914年这个时期,整个欧洲都在大量制造传统。其中所反映的局面,是「国家越来越成为那些将人们确立为臣民与公民的关键活动所上演的最大型舞台」。欧洲的统治者主导了社会的快速工业化与都市化,并逐渐投入第一次世纪大战前的军备竞赛,而这些统治者面临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就是〔国家〕该如何维持或甚至确立其国民或成员的顺从、忠诚与合作,或是自己在他们眼中的正当性」。[110]欧洲在工业化之前,那些用来确立人民的同意、地方的忠诚与稳定的阶层秩序的各种传统机制,正逐渐受到经济与社会变迁的破坏,也逐渐受到选举权的普及以及相关的政治平等学说的破坏。
  /p.198/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有一部份便是建立起包容性的民族共同体,让不同阶级的成员认为彼此具有相同的身份认同。当时,连在法国这个最具有民族意识的主要国家,洛泽尔(Lozère)一带的农民学童到了1864年都还无法说出自己是哪个国家的国民,因此,该如何改善这种状况,便成了当务之急。[111]法国在第三共和时期,采行了各种措施来建立民族的认同感——设立平民公立学校,提供普遍的初等教育;发明各种公共仪式(法国国庆节〔Bastille Day〕始于1880年);大量建立公共纪念物,包括创造一整套的共和国图像。[112]英国有许多精致的公共仪式被认为是英国君主制的古老特色,但它们却是在同一时期(即19世纪末)被建立起来的:英国统治者由于逐渐面临德国与美国等新兴工业强权的挑战,故设法让国家成为一个对所有国民来说都具有意义的机构。[113]这些例子告诉我们,民族身份的形成,必须在历史过程的背景下来理解,而若要了解这些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绝非无能置喙——是不可或缺的。
  我的结论是,民族分裂与军事冲突的存在,无法对马克思主义构成决定性的理论反驳,虽然许多当代的社会理论家的确这样认为。这不表示民族分裂与军事冲突不会对革命社会主义造成严重的政治问题。艾尔斯特将「非阶级的集体行动者将随着时间的演进而越来越不重要」这种观点归给马克思,并认为民族、族群与种族的冲突是这种主张的反例。[114]如果,如我在本节所言,我们必须利用历史唯物论来解释这些冲突,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效力就不会被民族分裂的现象所削弱。然而,这类冲突仍可能妨碍工人获取(4.1节意义上的)革命意识,从而使工人无法成为自主的集体行动者。我们将在第5章讨论这个问题。

4.5 论基础与上层建筑


  上一节所讨论到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军事冲突,提供了一种颇具教导功能的例子,告诉我们一般人是如何误解了历史唯物论的方法论。任何一个严肃的欧洲史学生,都不会否认过去1000年来战争和国家创建的重要性。社会理论家(如史考区波、纪登斯和曼)断定,由于国家和军队这类组织不能直接归于经济的权力结构,因此,这类组织的重要性,便削弱了马克思主义所宣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具有的解释首要性。用更笼统的说法就是:当一个社会形构的可见组织被构连(articulation)至社会的阶层秩序与各种制度时,若其构连形式并不对应于(由行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所定义的)阶级关系的结构,那么这种首要性就无法成立。这常常会导致人们将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对应关系似乎的确存在)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区分开来。纪登斯便写道:「马克思在其历史唯物论中将配置性资源(allocative resources)赋予了首要性,但我则认为,在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中,权威性资源(authoritative resources)〔粗略来说,即有助于政治–意识型态支配的资源〕的协调才是社会整合与社会变迁的关键轴心」。因此,「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不算是生产方式,虽然和所有社会一样,它们都涉及了生产方式」。[115]
  当芬利(Moses I. Finley)选择使用「『地位』(status)这个字,一个甚为模糊、含有不少心理学成分的字」,以勾勒出古典时代的社会阶层化特色时,也显示了类似的考量。芬利认为,如果我们根据人们与生产工具的关系来区分阶级,就等于把我们这个时代的市场体系所特有的经济理性形式投射到古代社会上。把社会区分成经济与政治这两种独特而鲜明的机制,是现代性的特色,而芬利便颇表赞同地引用了卢卡奇的话:「〔前资本主义〕社会被组织为喀斯特(caste,译按:上层精英拥有财富、权力以及对社会资源的控制权)和封建等级(estate,译按:严密的阶级分等制度),/p.200/这意谓经济因素不可分割地与政治因素、宗教因素结合在一起」。[116]
  和绝大多数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见一样,这种说法并不特别新鲜。马克思本人就曾回应过一种类似的批评。当时有人批评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论的总结,认为

  这一切提法固然适用于物质利益占统治地位的现今世界,但却不适用于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也不适用于政治占统治地位的雅典和罗马。……但有一点很清楚,中世纪绝不能靠天主教生活,古代世界不能靠政治生活。恰恰相反,正是这两个时代谋生的方式,解释了为什么在古代世界政治起着主要作用,而在中世纪天主教起着主要作用。[117]

  以4.2节所讨论的「政治积累」(战争与国家创建)为例,其重要性并没有抵触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解释首要性,因为历史唯物论的整个要点就是要解释这样的现象。若要掌握这点,就必须严格将(1)用来描绘一个社会形构的构连形式及其制度组织的语汇以及(2)历史唯物论的理论概念区分开来。即使是马克思主义者,也往往无法做到这点。因此,阿图塞便试图将上面所引用的马克思的附带意见,进一步发展为一种普遍的理论。其出发点是认为,所有的社会形构都由众多环节(instances)所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政治与意识型态的环节。阿图塞宣称,将生产方式区分开来的,便是看哪一种环节占支配地位:因此,封建主义的特色就是政治占支配地位。姑且不讨论阿图塞精心建立的「环节」等理论工具,也不谈「最终决定」这个概念所涉及的许多概念问题与政治问题,他的理论架构可以说带有一个根本的缺陷,就是它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构连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样的区分,尤其是经济与政治的区分,的确存在——运用到所有的社会形构上。[118]
  /p.201/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概念相比,「构连形式」代表的是一种不同的抽象层次。考虑一下历史唯物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基础(base)与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柯恩将后者界定为「可以用经济结构的性质来解释的所有非经济制度」。[119]虽然这种定义基本上是正确的,但还应该加上三个附带条件。首先,艾尔斯特正确地指出,我们没有理由依照柯恩的做法,把意识型态排除在上层建筑的定义之外:我们应该说,「任何非经济现象,若能根据经济结构来加以解释,它就是上层建筑的一部份」。其次,再次如艾尔斯特所言,这里所谓的「解释」,不应该带有柯恩那种较狭隘的功能论式意涵,因为柯恩将上层建筑侷限于「可以根据其对生产关系所起的稳定作用来解释的非经济现象」。[120]
  哈曼所捍卫的,是一种类似柯恩的上层建筑观。他认为,在阶级社会中,「『非经济』的制度」「所涉及的是把基础控制住,也就是要维系既存的剥削关系,并藉此限制生产关系的变化,即使这也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121]哈曼将上层建筑视为一种必然保守的成分,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认为生产关系是不断地对应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而上层建筑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统治阶级要保留既存的社会结构,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见2.2节)。但除非我们赞同这种观点,否则为什么只把上层建筑当成一种起稳定作用的角色呢?尤其,这样做的效果,就等于把具有颠覆作用的非经济现象——如革命意识型态革命运动——降格为一种反常的现象了。
  第三点,这里所谓的「经济」,具有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特别意义。/p.202/柯恩将「经济结构」等同于生产关系(我同样认为这太狭隘了);我个人倾向将基础视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综合,而我这种用法,能够符合马克思的要求,即「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122]
  因此,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分是分析上的(analytical)区分,因为(能够用来解释上层建筑的)基础是由一对关键的理论概念构成的,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类解释性概念的一项典型特色,就是它们的内容无法与描述性概念的内容相符,因为描述性概念的主要目的是总结研究发现。理论性概念若要完成其任务,便必然会发生这种状况,因为一般来说,所谓的「解释」,就是去辨识出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各种潜藏的关系。如马克思所言,「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123]史德克瓦对芬利的反驳,可以说强而有力地发挥了这个论点:对分析古典时代来说,阶级这个概念是极为关键的,虽然剥削关系很少真的表现为阶级意识或明显的政治冲突。[124]
  同样的论点也可以适用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分。我们没有理由假定,生产力∕生产关系与它们所解释的社会现象之间的分析性区分,必然要对应于经济制度与非经济制度之间的区分。如哈曼所言:

  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分,并不是一套制度与另一套制度之间的区分,并非一边是经济制度,另一边则是政治、法律、意识型态等制度。它是「直接与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关系」以及「没有直接与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关系」之间的区分。许多特殊的制度皆同时包含两者。[125]

  /p.203/的确,经济制度与非经济制度的这种区别,在历史上可说相当罕见。因此,布兰纳说,「『经济』与『政治』之间的『融合』(用一种较不精确的说法),是封建阶级结构与生产体系所独有的、内在的特色」。[126]马克思认为,这种融合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遍特色:

  在直接劳动者仍然是他自己生存资料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的「占有者」的一切形式内,财产关系必然同时表现为直接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因而直接生产者是作为不自由的人出现的;这种不自由,可以从实行徭役劳动的农奴制减轻到单纯的贡赋义务。在这里,……直接生产者还占有自己的生存资料,即他实现自己的劳动和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所必需的物质的劳动条件;他独立地经营他的农业和与农业结合在一起的农村家庭工业。……在这些条件下,要从小农身上为名义上的地主榨取剩余劳动,只能透过经济以外的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采取什么形式。[127]

  因此,经济与政治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融合,是特定的剩余榨取形式(即剥削阶级必需依靠经济以外的强制手段)所带来的结果。也因此,这完全不抵触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具备的解释首要性。据此,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动力,应该与资本主义的动力不同。博瓦批判了布兰纳的「政治马克思主义」(political Marxism),他认为这忽略了一项事实,即「在封建体系中,征收率有下降的趋势,其根源在于小规模生产与大规模地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128]他很清楚地将这种趋势类比于马克思笔下的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而且似乎不正当地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经济动力给普遍化了。布兰纳认为:

  正由于封建的阶级关系体系是受「政治」所建立的,它倾向将一种「经济以外」的动力强加在封建的经济演化路径之上……/p.204/尤其是受到领主逐渐需要出于政治动机的消费(politically motivated consumption)所影响——面对农民,领主一方面要维持自己的支配地位,一方面也要保护自己不受其他领主危及。[129]

  因此,在封建主义下,能够类比于资本主义之中的「利润率下降」的,是「政治积累」的趋势,而非某种虚假的征收率下降。一直要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广泛扩散后,《国富论》才能构思出那种自主的、自我调节(self-regulating)的经济的概念。多布(Maurice Dobb)曾言:

  18世纪之前的经济学作者,和18世纪以后的经济学作者最大的差异,就是前者相信经济调控(economic regulation)是贸易获利的根本条件……。只要人们认为必须靠有意识的调控来创造剩余价值,那么,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髓,即经济客观性(economic objectivity)这个概念——即认为经济是独立于人类的意志之外,根据自己的规律来运作——就不太可能发展出来。[130]

  因此,经济与政治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色。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剩余劳动的榨取,主要是因为直接生产者无法取得生产资料,而产生了经济压力。历史唯物论并不是简单地将这种构连形式套用到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构之上,而是要整体地解释,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分析性区分,为什么不能分别对应至这些社会中各种独特的经济制度与非经济制度。这种区分是否有用,要看它的解释力有多强。我希望在4.4节中,我已举出一部份例子,证明马克思主义确实能够解释那些表面上看来无法化约至阶级关系的各种现象。当然,还有许多这类现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种族与性别。本节的讨论,也和这些现象所引伸出的议题有关。女性主义者和黑人民族主义者,经常抱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是「性别盲」和「种族盲」。的确如此。/p.205/行动者的阶级位置,是来自于他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而不是来自他们的性别或心目中的种族。但是这件事实本身并不构成拒绝马克思主义的理由,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主张,恰恰是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来解释「民族、「性别」、「种族」等术语所指涉的权力关系与冲突形式。民族、性别与种族压迫的存在本身,并无法反驳历史唯物论,而只是构成历史唯物论的被解释项(explanandum)。唯一有趣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究竟能否解释这些现象。[131]




[1] T. Burns,〈论企业体系的基本原理〉(On the Rationale of the Corporate System),收于R. Marris编,《企业社会》(The Corporate Society)(London,1974),页152。

[2] A. Giddens,《先进社会的阶级结构》(The Class Structure of the Advanced Societies)(London,1981),页111-3。

[3]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The Sources of Social Power),卷1(Cambridge,1986),页219。

[4] B. Anderson,《想像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London,1983),页15。

[5] 可见如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的经典作品,《政党:对现代民主中寡头统治趋势的社会学研究》(Political Parties: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the Oligarchical Tendencies of modern Democracy)(New York:1962)。

[6] E. O. Wright,《阶级》(Classes)(London,1985),页242。

[7] 见G. Stedman Jones,〈卢卡奇早期的马克思主义〉(The Marxism of the Early Lukács),《新左评论》(New Left Review),70(1971)。

[8] E. O. Wright,《阶级》,页244。

[9] J. Elster,《理解马克思》(Making Sense of Marx)(Cambridge,1985),页464。若如(2)所主张,断言意识型态的接受是社会所导致的,便避开了信念如何成形的问题,也因此可以避开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型态理论的常见反对,亦即说它是一种自我推翻(self-refuting)的理论。见前引书,页473-6。

[i] 译注:马克思本人没有使用过「虚假意识」(falsches Bewusstsein ; false consciousness)这个用语,这个词,是恩格斯于1893年写信给梅林(Franz Mehring)时提到的。在信中,恩格斯说:「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Die Ideologie ist ein Prozess, der zwar mit Bewusstsein vom so genannten Denker vollzogen wird, aber mit einem falschen Bewusstsein),见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页726。

[10] J. Larrain,《意识型态的概念》(The Concept of Ideology)(London,1979),页58,61。另见H. Barth,《真理与意识型态》(Truth and Ideology)(Berkeley and Los Angeles,1976)。

[11] 整体论述可见J. Elster,《酸葡萄》(Sour Grapes)(Cambridge,1983),第4章。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5,页59。

[13] 同上,页4。另见J. Larrain,《意识型态的概念》,页26。

[14] K. Marx,《资本论》(Capital),卷1(Harmondsworth,1976),页165。

[15] 见A. Callinicos,《马克思主义与哲学》(Marxism and Philosophy)(Oxford,1983),页129-34。

[16] N. Abercrombie等,《支配意识型态命题》(The Dominant Ideology Thesis)(London,1980),页1-2。

[17] J. Elster,《酸葡萄》,页164。

[18] I. Wallerstein,《现代世界体系》(The Modern World System),卷1(New York,1974),页143-4。

[19] K. Thomas,《宗教与巫术的衰微》(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Harmondsworth,1973),页189,206,关于宗教冷淡、无知与怀疑主义的整体论证见页189-206。

[20] C. Ginzburg,《奶酪与虫》(The Cheese and the Worms)(London,1980),页112。

[21] N. Abercrombie等,《支配意识型态命题》,页75-6。整体可见P. Burke,《近代早期欧洲的通俗文化》(Popular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Europe)(London,1978)。

[22] E. P. Thompson,〈人类学与历史脉络的纪律〉(Anthropology and the Discipline of Historical Context),《中部历史》(Midland History)(1972),页51-2。

[ii] 译注:「四月斋戒」(亦称「大斋期」)是复活节前的斋戒祈祷期,原先为40小时,后发展为40天。

[23] P. Burke,《近代早期欧洲的通俗文化》,页207,整体论证见第8章。

[iii] 译注:德国(当时属神圣罗马帝国)在1524至1526年爆发大规模的农民革命,反对封建秩序,要求实现公正、平等的基督教人间天国,闵采尔(Thomas Müntzer)是革命的主要领袖与思想家。恩格斯曾撰写《德国农民战争》(1850),将这场革命与1848年德国革命进行比较与总结。他在文章中指出,「正如闵采尔的宗教接近无神论一样,他的政治纲领也接近于共产主义」,「闵采尔所了解的天国不是别的,只不过是没有阶级差别,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高高在上和社会成员作对的国家政权的一种社会。所有当时政权,只要不依附和不加入革命的,都应该推翻,一切工作一切财产都要共同分配,最完全的平等必须实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页414。

[iv] 译注:又称再洗礼派,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主张宗教洗礼应在成年后施行,因为洗礼的本质应当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愿的信仰告白。他们不满国家对宗教的控制,认为政治是腐败教会的源头,因此强烈主张政教分离,也迅速成为天主教与新教的共同敌人。1524爆发农民革命后,许多人将矛头指向重浸派,于是慈运理派、路德派、喀尔文派与天主教遂联手对付重浸派。1529年,天主教与路德派达成共识,同意处死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所有重浸派信徒。数年内,数千名重浸派信徒在国家与教会联手下殉难(以上资料取自〈重浸派历史〉,http://www.cftfc.com/churchhistory/Big5/history/10.htm)。

[24] C. Ginzburg,《奶酪与虫》,页126。

[25] M. Foucault,《规训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London,1977),页57,80-1。

[26] A. Giddens,《历史唯物论的当代批判》(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London,1981),页103,165,169-70。

[27]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页170,174-5。见页137-46讨论帝国力量后勤的部分。

[28]  同上,页7。

[29] E.P. Thompson,〈时间,劳动规训与工业资本主义〉(Time, Work-Discipline and Industrial Capitalism),《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38(1967)。整体可见P. Burke,《近代早期欧洲的通俗文化》,第9章。

[30] M. Mann,〈自由民主的社会聚合〉(The Social Cohesion of Liberal Democracy),《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35,3(1970),页432,435。

[v] 译注:「经济主义」(economism)本来是列宁提出的概念,用来批判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工运中的一种思潮,即专注于争取工人的经济利益,将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割裂开来,并极度崇拜工人的「自发性」。列宁的《怎么办?》(1902)便详尽地批判了这种观点。但要注意的是,中共亦经常以「反对经济主义」为名,来压制工人和工会争取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的斗争,认为这是不关心革命政治与生产工作,甚至是不接受党的领导。

[31] M. Mann,《西方工人阶级的意识与行动》(Consciousness and Action among the Western Working Class)(London,1973),页21,33,68。

[32] H. Beynon,《在福特工作》(Working for Ford)(Harmondsworth,1973),页98-9。

[33] 同上,页121。

[34] T. Nichols and P. Armstrong,《分裂的工人》(Workers Divided)(London,1976),页47,58-9。

[35] G. Therborn,《权力的意识型态与意识型态的权力》(The Ideology of Power and the Power of Ideology)(London,1980),页108-9。整体可参考该书第5章讨论「意识型态支配的形式」之处。

[36] 可特别参考N. Abercrombie等,《支配意识型态命题》,第6章及附录;以及泰尔本对该书的批判讨论,〈主体性的新问题〉(New Questions of Subjectivity),《新左评论》,143(1984)。

[37] K. Marx,《政治经济学批判》(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London,1971),页21。

[38] G. Therborn,《权力的意识型态与意识型态的权力》,页1-2。

[39] 见A. Callinicos,《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第6章。

[40] A. Giddens,《社会的构成》(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Cambridge,1984),第1章。

[41] G. Macdonald and P. Pettit,《语意学与社会科学》(Semantics and Social Science)(London,1981),页27。

[42] M. Foucault,《知识意志》(La Volonté de savoir)(Paris,1976)(译按:即《性史》第一卷),页125。

[vi] 译注:南非自1913年制订原住民土地法以来,便将黑人隔离在保留地内。1950年代后,南非政府改变了这种隔离政策,重新设计出一套多民族方案,将全南非所有人口划分为不同种族「国度」,又称「班图斯坦」(Bantustan),每个种族都拥有自己的区域与自治权,后来的南非政府便继续以这种「分离发展」的名义,行种族隔离之实。

[43] H. Pim,〈南非土著问题的几个层面〉(Some Aspects of the South African Native Problem),《南非科学期刊》(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Science),引自M. Legassick and D. Innes,〈资本重组与种族隔离〉(Capital Restructuring and Apartheid),《非洲事务》(African Affairs),76(1977)。

[44] M. Foucault,《知识意志》,页125。见C. Taylor,〈傅柯论自由与真理〉(Foucault on Freedom and Truth),收于D. C. Hoy编,《傅柯》(Foucault)(Oxford,1986)。

[45] 见M. Williams,〈南非资本主义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学者会议学报》(CSE Bulletin),IV,1(1975)。

[46] J. Elster,《理解马克思》,页474。

[47] 同上,页465。

[48] 可特别参考J. Elster,《酸葡萄》,第1章及第4章。

[49] W.H. Shaw,〈马克思主义与道德客观性〉(Marx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收于K. Neilsen and S.C. Patten编,《马克思与道德》(Marx and Morality),《加拿大哲学期刊》(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卷VII(1981),页28。

[50] 见B.A.O. Williams,《伦理学与哲学的侷限》(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London,1985),第8章;以及麦克道尔(John McDowell)对该书的评论,见《心灵》(Mind),XVC(1986)。

[51] A. Giddens,《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London,1979),页196。

[52] G. Therborn,《权力的意识型态与意识型态的权力》,页77。

[53] A. Gramsci,《狱中札记选》(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London,1971),页328,368。

[54] 同上,页327。

[55] 同上,页333。

[56] 与C. Harman私下的交流。

[57] 见C. Hill,〈诺曼枷锁〉(The Norman Yoke),收于《清教主义与革命》(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London,1968)。(译按:英国民族主义者喜欢将诺曼人征服英国及其产生的影响称为「诺曼枷锁」。意思是说,英国在被诺曼征服之前,是一个自由的国度,而诺曼征服则剥夺了英国人固有的权利与自由。)

[58] L. Althusser,《列宁和哲学及其他文集》(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London,1971),页162-3。

[59] G. Therborn,《权力的意识型态与意识型态的权力》,页1-2。

[60] L. Althusser,《列宁和哲学及其他文集》,页169。我大胆判断,因为莱特拒绝接受这种过度社会化的人类观,他才会反对泰尔本的说法,坚持认为「意识型态涉及的是人类意识的形成过程,而不是整个人类主体性的形成过程」,E. O. Wright,《阶级》,页245。

[61] G. Therborn,《权力的意识型态与意识型态的权力》,页78。

[6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6,页503。

[63] G. A. Cohen,〈重新思考历史唯物论〉(Reconsidering Historical Materialism),收于J. R. Pennock and J. W. Chapman编,《马克思主义:律法XXVI》(Marxism: Nomos XXVI)(New York,1983),页233。

[64] 同上,页235。

[65] B. Anderson,《想像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第1章。

[66] E. Gellner,《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 and Nationalism)(Oxford,1983),页49,57。

[67] 同上,页38;整体可见第3章。

[68] E. Gellner,《思想与变迁》(Thought and Change)(London,1964),页118。工业社会这个概念的问题所在,K. Kumar,《预言与进步》(Prophecy and Progress)(Harmondsworth,1978)一书的讨论相当有帮助。

[69] 另见E.P. Thompson,〈论灭绝主义,文明的最后阶段〉(Notes on Exterminism, the Last Stage of Civilization),《新左评论》,121(1980)。

[70] T.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States and Social Revolutions)(Cambridge,1979),页22,32。

[71] A. Giddens,《历史唯物论的当代批判》,页25,250。

[72]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第1章。

[73] 同上,页222-3。另见第5、7、9章。

[74] M. Weber,〈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Nation-State and Economic Policy),《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9,4(1980),页438。

[75] M. Weber,《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Berkeley,1978),页941。

[76] 如F. Parkin,《马克思主义与阶级理论》(Marxism and Class Theory)(London,1979)。

[77] 可特别参考L. Trotsky,《1905》(1905)(Harmondsworth,1973),第I部份,第1章。

[78] 见N. Bukharin,〈迈向一种帝国主义国家理论〉(Towards a Theory of the Imperialist State),收于《论国家与往社会主义的过渡》(Selected Writings on the State and the Transition to Socialism)(Nottingham,1982)。

[79] T. Cliff,《俄国的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 in Russia)(London,1975);T. Cliff,《不要华盛顿,也不要莫斯科》(Neither Washington nor Moscow)(London,1982);M. Kidron,《二战以来的西方资本主义》(Western Capitalism Since the War)(Harmondsworth,1970);M. Kidron,《资本主义与理论》(Capitalism and Theory)(London,1974);及C. Harman,《解释危机》(Explaining the Crisis)(London,1984)。

[80] C. Barker,〈国家作为资本〉(The State as Capital),《国际社会主义》(International Socialism),2,1(1978);及A. Callinicos,《马克思主义还有未来吗?》(Is There a Future for Marxism?)(London,1982),第8章。

[81]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页11。

[82] H.H Gerth and C.W. Mills,《韦伯文选》(From Max Weber)(London,1970),页78。放任式自由主义的右派(libertarian right)亦论证了领土规范与军事权力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见R. Nozick,《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Anarchy, State and Utopia)(Oxford,1974),页16-7。另见J. Hall,《权力与自由》(Powers and Liberties)(Harmondsworth,1985),页19,注13。

[83] R. Brenner,〈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The Social Basi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收于J. Roemer编,《分析马克思主义》(Analytical Marxism)(Cambridge,1986),页31-2。安德森对这类关于封建主义的说法则显得较为犹豫:见P. Anderson,《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London,1974),页31-2。

[84] Marianne Weber,《韦伯》(Max Weber)(New York,1975),页222。对一位试图与韦伯保持距离的理论家来说,这种预设却也在他的作品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见A. Callinicos,〈纪登斯:一份当代批判〉(Anthony Giddens: A Contemporary Critique),《理论与社会》(Theory and Society),14(1985)。

[85]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The Agrarian Roots of European Capitalism),《过去与现在》,97(1982),页38。

[86] M. Elvin(伊懋可),《中国历史的模式》(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London,1973),页97。

[87]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页534,511;另见第3、4、7、12-15章。

[88] J. Hall,《权力与自由》,页36;整体可见第5章。

[89] R. Brenner,〈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页36。另见R. Brenner,〈资本主义发展的起源:对新斯密式马克思主义的批判〉(The Origins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 Critique of Neo-Smithian Marxism),《新左评论》,104(1977)。

[90]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页393;可特别参考第12章。曼与豪尔特别强调中世纪欧洲由天主教会所提供的「规范调控」。因此:「它的规范绥靖(normative pacification)使得人们能够从事超过一大群经常拦路打劫的小国和领地之间所能进行的长途贸易」,出处同前,页383。因此,他们竟相当仰慕崔佛–罗波(Hugh Trevor-Roper)那本毫不掩饰地「以欧洲为中心」的《基督教欧洲的兴起》(The Rise of Christian Europe)(London,1965),该书将前殖民时代的非洲史斥为「野蛮的部落在风景如画、但无关紧要的地域上不断白打转」,页9,11。若将基督教王国视为中世纪贸易扩张的必要条件,便无法解释犹太人在贸易与银行业务上扮演的核心角色,见里昂(Abraham Leon)的经典研究,《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诠释》(The Jewish Question: A Marxist Interpretation)(New York,1970),尤其是第2、3章。(译按:里昂〔1918-1944〕的原名是Abraham Wajnsztok,是比利时著名的托洛茨基主义者,二战期间曾主导复兴原已瓦解的革命社会主义党〔改名为革命共产党〕。里昂曾先后担任革共党的书记,与第四国际欧洲书记处的成员,26岁遭纳粹逮捕,死于集中营)。

[91] G. Bois,《封建主义的危机》(Crise du féodalisme)(Paris,1976),页54,62-3,299-308。

[92] M.M. Postan,《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The Mediaeval Economy and Society)(Harmondsworth,1975),页39-44,49,73,整体可见第4章;在中世纪晚期与近代早期,诺曼底的技术发展亦停滞不前,见G. Bois,《封建主义的危机》,页185-90。

[93] J. Hall,《权力与自由》,页122-3。

[94] 见T. Ashton编,《欧洲的危机,1560-1660年》(Crisis in Europe 1560-1660)(London,1965)所收录的文章,尤其是E.J. Hobsbawm,〈17世纪的危机〉(The Crisi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及G. Parker,《危机重重的欧洲,1598-1648年》(Europe in Crisis 1598-1648)(London,1979),虽然这本书将危机归因于气候的变迁。

[95] M.M. Postan,〈封建欧洲的人口与阶级关系〉(Population and Class Relations in Feudal Europe),《过去与现在》,78(1978),页28,另见页28-30及Postan,《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全书各处。

[96] R. Brenner,〈前工业时期欧洲的农村阶级结构与经济发展〉(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过去与现在》,70(1976),页48,50。

[97]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37-8。

[98] G. Bois,《封建主义的危机》,页203以下。

[99]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78,81。另见他对博瓦的批判讨论,出处同前,页41以下。博瓦强调国家榨取及其对农民所产生的压力,认为两者越来越重要,见《封建主义的危机》,页254-5,262-4。(译按:本处引文与原文有出入,请读者注意。Brenner的原文为seigneurial extraction,但引文作feudal reaction。)

[100]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45-51,54,65;R. Brenner,〈前工业时期欧洲的农村阶级结构与经济发展〉,页63,65-6。

[101] P. Anderson,《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页18-9,32,整体可见第1章。

[102] C. Tilly,〈再探欧洲的国家建立史〉(Reflections on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State-Making),收于C. Tilly等编,《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The Formation of Nation-States 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1975),页15,74。

[103] C. Hill,〈一场资产阶级的革命?〉(A Bourgeois Revolution?),收于J.G.A. Pocock编,《三次英国革命:1641、1688、1776年》(Three British Revolutions: 1641, 1688, 1776)(Princeton,1980),页134-5。「后复辟时期的国家,特别是1688年后的国家,在对外关系上强大,但国内则衰弱」,出处同前,页120。另见C. Hill,〈布劳代尔与国家〉(Braudel and the State)收于《希尔文集》(The Collected Essays of Christopher Hill),III(Brighton,1986)。

[104] P. Anderson,《英国马克思主义的内部争论》(Arguments within English Marxism)(London,1980),页91。

[105] M.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卷1,页483-5。

[106] G. Ardant,〈现代国家与民族的财政政策与经济建设〉(Financial Policy and Economic Infrastructure of Modern States and Nations),收于C. Tilly等编,《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页202,以及全文各处。另见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89,该文讨论了绝对主义是如何削弱了经济发展。相比下,英国的资产阶级土地贵族则做好了准备,愿意资助海外的军事扩张。「到了17世纪早期,其成员皆深信,英国的力量在于整体的商业发展蓬勃,而他们也乐意出资、建造一支无敌的海军,来为英国企业打开世界市场」,L. Stone and J.F.C. Stone,《开放的菁英?英国1540-1880年》(An Open Elite? England 1540-1880)(Oxford,1984),页420。「虽然18世纪时,他们透过货物税,把税赋的负担转移到穷人身上,但他们也投票通过对自己课征同样重的土地税。在战争时期,土地税高达每磅四先令,或者名目总收入的20%。这个加诸在自己身上的税,至少占国家净收入的25%」,出处同前,页413;另见页282-6,420-1。

[107] 关于这里所涉及的经济趋势,最杰出的讨论是C. Harman,《解释危机》。这些经济趋势的社会与政治效应,可见N. Stone的精彩探讨:《转型的欧洲,1879-1919年》(Europe Transformed 1879-1919)(London,1983)。

[108] E. Gellner,《民族与民族主义》,页6。

[109] E.J. Hobsbawm,〈导论:发明传统〉(Introduction: Inventing Traditions),收于E.J. Hobsbawm and T. Ranger编,《发明传统》(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Cambridge,1983),页1,14。

[110] E.J. Hobsbawm,〈大量生产传统:1870-1914年的欧洲〉(Mass-Producing Traditions: Europe, 1870-1914),同上引,页264-5。

[111] 见T. Zeldin,《法国,1848-1945年》(France 1848-1945)(两卷本,Oxford,1975;1977),卷2,页3。他评论道:「法国民族必须被创造出来」,同前引,页3。另见E. Weber,《农民变成法国人》(Peasants into Frenchmen)(London,1977)。

[112] E.J. Hobsbawm,〈大量生产传统:1870-1914年的欧洲〉,页269-73。

[113] D. Cannadine,〈仪式的背景、演出与意义:英国君主制与「发明传统」,约1820-1977年〉(The Context, Performance and Meaning of Ritual: the British Monarchy and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 1820-1977),收于E.J. Hobsbawm and T. Ranger编,《发明传统》。

[114] J. Elster,《理解马克思》,页391以下。

[115] A. Giddens,《历史唯物论的当代批判》,页4,104。

[116] M.I. Finley,《古代经济》(The Ancient Economy)(London,1973),页50-1,整体可见第1、2章。

[117] K. Marx,《资本论》,卷1,页175-6,注35。

[118] 见A. Callinicos,《马克思主义还有未来吗?》,页163-7。

[119] G. A. Cohen,《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页216。

[120] J. Elster,《理解马克思》,页33-4,重点为我所加。

[121] C. Harman,〈基础与上层建筑〉(Base and Superstructure),《国际社会主义》,2,32(1986),页14。我对该文的评论可见《国际社会主义》,2,34(1987)。

[122] K. Marx,《政治经济学批判》,页21。见G. A. Cohen,《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页28-31,柯恩辩称应该使用「经济结构」这个意义较窄的用法。

[123] K. Marx,《资本论》(Capital),卷3(Moscow,1971),页817。解释性概念与描述性概念之间的区分只是相对性的,因为观察往往渗透着理论(theory-laden)。见D. Papineau,《理论与意义》(Theory and Meaning)(Oxford,1979)。

[124] G.E.M. de Ste Croix,《古希腊世界的阶级斗争》(The Class Struggle in the Ancient Greek World)(London,1981),页57-96。

[125] C. Harman,〈基础与上层建筑〉(Base and Superstructure),页21。

[126]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128。

[127] K. Marx,《资本论》,卷3,页790-1。亦可参考B. Hindess and P.Q. Hirst,《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Pre-Capitalist Modes of Production)(London,1975),第5章。

[128] G. Bois,〈反对新马尔萨斯式的正统说法〉,《过去与现在》,79(1978),页63,67。

[129] R. Brenner,〈欧洲资本主义的农业根源〉,页32。

[130] M. Dobb,《资本主义发展研究》(Stud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London,1946),页199-200。

[131] 针对性别这个主题,一部份晚近的马克思主义的贡献可见L. German,〈父权制诸理论〉(Theories of Patriarchy),《国际社会主义》,2,12(1981);T. Cliff,《阶级斗争与女性解放》(The Class Struggle and Women’s Liberation)(London,1984);C. Harman,〈女性解放与革命社会主义〉(Women’s Liberation and Revolutionary Socialism),《国际社会主义》,2,23(1984)。我上文写「心目中的种族」,是因为「所有的种族范畴的使用,都必须从生物学以外的来源来证成自己。人类演化与历史的重要特色向来是:和个体之间的遗传变异比起来,地理人口之间的分歧程度可说要小得多」,S. Rose等,《莫以基因为名》(Not in Our Genes)(Harmondsworth,1984),页127,另见页119-27。种族差异是在压迫的社会关系之内被历史地建构出来的,而不是受生物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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