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2002年)

第一章 导言:界定民主



  初一看,自从欧洲共产主义和它的全球性超级强权——苏联,在1989年到1991年期间发生突然而又普遍性地猝然崩渍以来,在21世纪初写一本关于民主的书好像只不过是向自我满足式的庆祝往前进了一步,而这种此起彼伏的庆祝至少在西方已使那些不那么确定或怀疑的看法湮没殆尽。西方优势明显。民主击败了极权主义。资本主义最终并鲜亮地证明了自身相比与共产主义在经济体制方面的优越性。哪还有什么余地可以怀疑或争论的?
  对这些近来事件作必胜信念地解释被弗朗西斯·福山以一种更具哲学性风格的历史主义的辩论所支持。福山曾经是一位美国国务院官员,他的文章《历史的终结》于1989年早期异常合时地出版。然后他以一本书的厚度详细阐发了他的见解,并且,在2001年对纽约和华盛顿作一系列抨击后,他紧接着重申他的信念,即他对19世纪和20世纪历史演进的解释仍然是有效的。[1]福山的看法是,资本主义民主代表了人类政治和经济制度发展的最终和最高阶段。资本主义民主仍还没有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可能将永远不会;但无论如何,那是一个所有发展中的和现代化中的社会所希望达致的目标,但是,这个强有力的势头可能一方面被反动分子和原教旨主义者所抵制,另一方面被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所反对。
  这样一种历史视景的清晰设计,是作为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社会前景描绘的一种替代。马克思主义式前景把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看做是过渡性发展,其最终将被社会主义所超越,并且政府和国家将消亡,这正如我们所周知:“对人们的统治将被对事物的管理所替代。”只要事实没有突然提供有关体制性共产主义的不稳定和真正短暂的明显证据,福山的文章就是大胆的,不妨视为是一种建设性的打赌式智言(jeu d’esprit),不过同时这也似乎展示了民主与资本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经济联合体制的持久力和吸引力。
  西方世界一直习于以民主为傲。长期认为民主已存在于世界的西方。(福山在他书中的一章里把大不列颠、美国和其他几个国家看做是早在1848年就已是“自由国家”,即便那时大不列颠和美国有一半多的人口处于无投票权状况,而且在美国奴隶制依然没有取消。[2])过去的世纪中,在1945年以前民主必须抵抗法西斯,在冷战期间必须抵制共产主义。但这两个威胁现在已消除得或削减到徽不足道的地步。现在摆在民主国家面前的主要任务是在从来不知道民主的社会里或在民主已被独裁统治所占领的地方帮助建立民主体制和机构。至于西方已实际采取多大措施来促进民主的发展,我们将后面再探讨。
  上述的民主观念源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民主是一种“我们”(西方)已拥有的东西,但我们慷慨而理想地渴望把民主输出到地球上较不幸的地方。因而从很大意义上,给予民主一种解释将是一种对当前西方现实以及有关西方现实的美好局面是如何产生的描述。这种解释尽管在仍没有实现民主的社会里可能令人不满或富有挑战性,但并不一定在其他社会是如此。共产主义世界的“人民民主”的消失可能只不过加强了自满的情绪;但不管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对民主理念予以嘲讽是如何古怪,可在他们理论中,甚至可能在他们的某些实践里存在那么一些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发展出关于何谓民主的一种替代性概念,这种概念将对西方的自负提出某种挑战。C.B.麦克弗森在《民主的真实世界》[3]这本书里对这些替代性民主视景给出了一种同情性解释。
  然而,只要我们一开始严肃思考民主是什么,这术语的一般性意思是什么以及已经意味着什么时,某些正当的怀疑将开始笼罩自我庆贺的情绪。因为民主在成为事实之前是一种观念,并且正因为它是一种观念,故它就没有单一准确和一致认同的涵义。实际上在民主的漫长历史中它有着非常不同的意思和内涵,即使今天在不同社会和经济体制下对它的理解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那些,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有着不同民主理念的人当中有部分人是无法对现今西方所谓的民主观感到满意。
  日常上的感觉可能会认为上述情况是在以一种不必要的复杂手段搞混了问题。往往可能出现轻快地宣称:“我们都知道哪个民族国家或城邦是民主的,哪个不是。”但我们的确是如此吗?比如说:对民主的检验就是“一个由人民投票选举产生的政府”这样一个事实吗?当希特勒于1933年成为德国政府总理时,他就是作为获得多数票党的党魁在德意志国会大选中通过正常的宪法程序当选的。纳粹党赢得了43.9%的选票——和不列颠的在玛格丽特·撒切尔领导下的保守党于1983年和1987年赢得的选票数几乎一致,也和不列颠的工党在1997年和2001年获得选票数几乎一致。在不列顛,几乎没人置疑只得到低于半数总选票的政府合法性。因此希特勒有民主权利在1933年3月之后统治德国。然而没有人愿意把德意志第三帝国描述为民主国家。那么是在哪一点上它失败了呢?
  低劣的选举存在于苏联和其他共产主义国家,还包括许多其他正式和非正式的一党制国家。许多人也并不想把它们宣称为民主国家。他们将声称苏联的选举或者比如说今天的埃及、或者说马科斯总统统治下的菲律宾是不自由的:人们并不拥有对他们开放的真实选举权。但,是什么构成了一个自由的选举?1984年尼加拉瓜的选举存在多党竞争的局面,其中几个党是反对桑地诺(Sandinista)政府的。尼加拉瓜宣称他们的选举是自由的,并且他们证实桑地诺政府有着真正的普遍性支持。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却尽力把这些选举斥责为非自由的、欺骗性的。那么尼加拉瓜是一个民主国家吗,或者如某些人所声称的,只有当桑地诺丢失1990年大选时,尼加拉瓜才算成为民主国家吗?
  或者拿目前的不列颠来说。关于民主的一个共同观念是,它意味着“政府为民所有”,或者至少是由民选代表所有——因为不管对还是错,普遍持有的观念是,在现代的大型国家,人民不可能亲自统治。不过,因为“人民”中往往存在派别,故政府可能代表的不是全体人民而最多是人民的大多数。鉴此,我们不得不重新定义民主。实践中民主意味着政府为大多数选民的代表所有。但是,通常被(特别是被英国人)视为民主国家的不列颠连这样一个标准都不符合。自从成人选举权普及以来,除了联合政府时期,没有一个英国政府以纯粹多数票当选过。在像不列颠这样的选举体制下,或者在两个以上的党派分享选票的情况下,一个政府往往是由最大少数派选上台的,政府也只是代表了最大少数派。政府支持率可能不会超过40%,这使得参与选举的剩余60%的投票者和那些并没有投票的人受到了非他们所选择的政府的统治。这样看来,我们已远离了民治政府的原初简单观念。
  当然,还存在其他值得质疑的理由。被选举出来的民众的代表,也就是下议院(the House of Commons),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起统治支配作用呢?(我们暂时不考虑英国议会的上议院,因为它的构成者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选举。)正如通常所认为的,如果议会不是自己来进行统治支配的话,那么政府自身——部长们,公务员们,以及整个国家机构——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对下议院真正负责呢?以及原则上,下议院对其有多大的控制力度呢?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很多的议会成员对于议会控制行政部门的能力,甚或是掌握行政部门的动态的能力,都有着很深的不满意。在一个民主政治当中,下议院的某个委员会希望安排会见行政人员,结果却发现其受到阻挠,又或者向当事人提出问题却遭到拒绝回答,这些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国会下院国防专门委员会(the Commons Select Committee on Defense) 试图调查1986年的韦斯特兰(Westland)事件时就发生了类似的情况。为什么需要皇家法官斯科特主持的司法调查,才能够揭开1991年海湾战争前英国向伊拉克提供武器攻击的真相?才能发现当时政府部长们误导议会或不真实地回答议会质疑的严重程度?
  我们并不需要对这些问题得到确实的回答从而来发现英国政治的现实——包括议会选举的程序,以及被选者与那些真正组成和控制国家机器的人们是怎样的关系——的确没有完全与民治政府或人民代表治理政府的原初观念相一致,或完全体现它。这,是否是我们可以取得的最好的情形,即一个与民主原则最接近的实际的近似?或许只是没有足够的时机对其加以改进呢?如果后者成立的话,怎么能过于简单化地把英国说成是一个民主政治呢?仿佛,英国的现实与基本的民主原则或最终理想之间所存在的疑问关系能够被简单地忽视掉了或者是被撇到了一边。
  或许我们可以看看大不列顛的一个行政区:北爱尔兰。1922年到1972年的50年中,统一党(the Unionist Party)通过选票的绝对多数赢得了北爱尔兰区域的每一次选举。肆无忌惮地操纵选民区使他们在北爱尔兰议会中获得了超出正常的席位,但这种欺骗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即使不用这种手段,统一党也拥有被大众接受的委任统治权,没有哪一个威斯特敏斯特政府享有这一地位。统一党利用这一强有力的形势削减天主教和一般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少数派的人数,使他们沦为二等市民的地位,在公共住房和就业方面对他们区别对待,并且将他们排除在权力和权威的位置之外。在实施这些措施的时候,统一党无疑得到了他们绝大多数的新教支持者的热情赞许。那么,在北爱尔兰,这难道就是民主政治的作为吗?事实上,当统一党领导者们为“民主的回归”而欢呼的时候,在他们的心目中则是简单多数规则的重建,即是新教统治的有效重建。很容易说,统一党的多年统治其实是对民主政治是什么或者民主政治应该如何的滑稽模仿。但是准确地说,要否认它是值得尊敬的“民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如果民主并不意味着是多数规则,那么它又意味着什么?
  在这里肯定可以举出充分的例子来,无论我们给出的民主定义是多么的老套或简单,不久就会证实它根本不可能是一个明了而简单化的描述性术语。当我们一旦开始严肃思考民主意味什么时,就会发现,常识是一个相当不充分的向导。
  观念和现实之间关系的问题只是难题之一。正因为当代的现实和民主古典概念在某些方面不容易一致,所以一些20世纪的作家们提出,需要修改我们对民主本身的定义,从而使其与现代社会中的现实可能性相匹配。我们并不需要跟着他们沿这一特殊的路径去考察,民主定义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我所简单应用过的例子来提出。不愿意称统一党控制的北爱尔兰为民主的人,或者同样不愿意称大不列顛为完全民主的人,都被迫回到民主的意义和定义这一问题上来。对民主理论的关注的确是无法避免的。对于我们所指的“民主”,我们需要比通常所了解得更加淸晰才行。而且一旦我们开始考察这个术语的意义,我们就会发现,它已经被而且仍然被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理解着。这些方式可能有共同的核心或本源,但并不完全相同。
  这并不是一个偶然或简单混淆的问题,甚至也并不是刻意尝试使用或误用这个词来用于特殊的政治目的的问题——尽管所有这些因素可能(而且事实的确是)导致了这一问题。W.B.加利曾经把民主命名为,“实质上富有争议的概念”。它是一个内在的富有争议的、可改变的概念。像“自由”、“平等”、“公正”、“人权”等等,“民主”也是这样一个词语,无论它的准确意义是什么,对很多可贵的政治原则和理想来说,它总是显得很重要,而且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它也绝不可能获得惟一一致的意义。这对那些有条不紊的思考者会有所不便,但即便如此也无需遗憾。在政治上民主是最为持久的理念之一,而且在20世纪,它成为了最核心的一个。失去这种核心位置是不可能的,但这也不太可能会使民主的涵义成为静止的和固定不变的。词典编撰者和政治理论家们都不可能而且也不会希望去停止这一不断修正的过程,尽管他们会合理地追求去引导或使其不断接近在一个方向上而不是另外一个方向。因此有很好的理由去设想,那些试图以目前的现实为依据来对民主下定义的人——把民主定义为一些社会所拥有而其他社会没有的一种政治体系或者政治文明——会发现他们自己落后于历史了。民主很可能会继续保持其不仅是作为一个具有争议性概念,而且是一个批判性概念:即是一种标准或者理想,现实通过其得到验证并发现自身缺陷。民主的概念总是会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和发展。这并不是说一个完美的民主最终是能够达到的,完美的自由或完美的公正可能会更容易实现些。不如这样说,思想或理想始终是对自满的一种潜在的纠正,而不是一种推力。
  讲到这里,我其实就是在说,正如我们或多或少了解的那样,历史将会继续,直到未来(如果人类有未来的话)。到那时我们回过头来看,这是一个在思想上和物质实体上不断演变和调整的过程,正如我们所发现的一样。认为民主的定义总会被确定下来,或者更加傲慢的认为民主已经或者将在21世纪的某时刻上被精确地确立下来,这种观点不仅对于未来的种种可能性缺乏洞察力,而且对我们以往的知识也是视而不见。因此,对民主是什么的任何研究,揭示它的本质或意义的任何尝试,都要必须是基于历史的研究,至少是部分上的。对民主这一理念要作出当代解释就需要参考其在历史上的运用,惟此,才能避免不加怀疑地或探究地把民主的现时理解当做永恒的准确概念。
  特别是,一种历史的视角揭示出了民主历史中的一个乍一看相当令人迷惑而且有些矛盾的特征。在民主漫长历史的绝大部分时期,从古希腊时期到当代,民主被智者和有教养的人们看做是政府和社会可以想像到的最坏形式。民主或多或少成为“乌合之众的法则”的同义词,而且精确地说,它是对一个文明有序社会所有核心价值的一种威胁。C.B.麦克弗森非常恰当的阐述了这一点:

  民主曾经是一个坏字眼。几乎任何一个人都认为,按照其最初的意义即人民统治或政府遵从大多数人的意愿,民主就会是一件坏事——对于个人自由和文明生活的优雅品质都是有致命危害的。从很早的历史时期直到大约100年以前几乎所有智者们都抱有这种观点。直到近50年,民主才开始变成好的事情。[4]

  很明显,头等大事是了解对这种传统态度的逆转为什么会发生、如何发生,以及扪心自问为什么我们对民主的赞同会是如此地自发和毫不犹豫?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世纪之前或更早,我们可能同样会对如此危险和激进的观念毫不犹豫地不给予任何支持。态度发生如此迅猛和巨大的变化,令人狐疑。难道是大众对民主的态度转变得这么剧烈?或者是民主自身已作调整从而吸收了更早的疑义和敌意?
  我们也许可以从《浪费》中发生的交流里获得有关一个可能答案的一点线索。该剧是由哈勒·葛兰维列一巴克所著,该剧发生在20世纪早期的英国统治阶级当中:

  布莱克保罗:……政治家的任务是调整顽固事实以适应变化的环境……以及在效果上适应一般较笨的人们的实际接受力。民主包含对这方面的承认和容纳。
  朱丽亚(她努力试着耐心):我至少不是一个民主分子,布莱克保罗先生。
  布莱克保罗:我也不是……一个民主分子,仅仅是需要如此而已。这年头在临门议院里我们都得低头弯腰。[5]

  这里我们能够看到一个政治家私下承认他对普通百姓的轻视,以及在一个民选权日益扩展的时代对民主原则表示口头服从的必要性。毫无疑问,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政治家认同这种虚幻的想法。
  语言,特别是政治语言,可能被误导为是静态的。许多政党在很长时期没有改变称号,而同一个名称下给人感觉隐含着认同的一致性。我们习惯指伯克、迪斯雷利与玛格丽特·撒切尔为“保守主义者”。但是共同的标签下可能隐藏着他们之间的不同。类似的,像“民主”这样一个更古老术语的下面也是如此。在柏拉图和伯里克利时代所理解的民主含义与几乎 2500年之后所拥有的或所赋予的民主含义之间真正存在着任何共同之处吗?或者说,对民主的研究得受制于对附在民主 (民主这个术语仅仅是作为各种含义的一种语言学意义上的载体)身上的多种含义的研究吗?
  本书目的之一就是努力提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过给出一个初步的、简要的答案也许是有用的。迄今为止,我已经强调了该术语的灵活性和变动性,以及试图固定或者冻结如此重要术语的意义的愚蠢性,即便只是出于假定而去固定。但是类似这种主张导向于完全相对论,或者说是一种完全武断的唯名论,一种在《透过镜子和爱丽思发现了什么》中矮胖人(Humpty Dumpty)所代表的类型:“当我使用一个词语时,”矮胖人带着一种相当嘲讽的语调说,“它的定义正是我所选择的希望它的那个意思——不多也不少。”在民主方面,我们是否被逼到了这种境地?民主能够是它的使用者想选择什么意思就能代表什么意思吗?
  在一个层面上,对最后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词语本身并没有版权。使用者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没有人能阻止它被使用,并且考虑到使用者需要清楚他(她)所使用概念的意思,就需要含义不被混淆。但是真正的问题是,在各种术语使用中,是否有着人们共同接受的核心意思。这种核心意思使我们有权说这种或那种概念运用构成了滥用或误用。所陚予“民主”的各种意思的运用都是合法的吗?或者一些用法表达了一种表面的替换——试图对一个在某种语境下完全不适合或不真实的术语加以恰当化?
  我相信实际上,“民主”就像“自由”、“平等”一样,在民主这个术语的所有使用和解释下面隐藏着单一主旨。核心的意思必须是一般的和模糊的,以便适应各种可能的变化。但是不能模糊到允许对术语附加任何意思。所有“民主”定义的根基,不管是明确还是复杂的,存在于大众权力的理念,存在于权力、以及可能也包括权威依赖于人民这样一种形势。权力或权威通常被认为是政治性的,因此,它经常采取人民主权的理念——人民是最终的政治权威。但是它没必要成为排他性的政治概念。民主并不总是只象征政府的一种形式或者选择政府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是一个应用于整个社会的术语。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民主》主要探讨的是美国社会,而不是它的政府或政治体系。
  “民主”概念的本质或核心应具有充分基础性和一般性,以便提供宽泛的空间容纳我们经常碰到的更复杂和更特殊的定义。“民主”不对选举和代表制加以详述,它也不暗示谁构成了“人民”——从“人民”概念的大部分历史来看,这是一个无法给出单一答案的问题,虽然今天看起来答案似乎是明显和不可回避的。“民主”是一个极易被设定或稀释的理念。它可能在那些担心“人民”和“人民”愿望的人中间引起可理解的敌意。然而,在任何合理的“民主”概念中,人民是一个必要的关键因素。说一个国家或政府、政体或社会确实是民主的或者“在最后分析意义上”是民主的(尽管它可能看起来不太合理)任何一种声明都必须包括这样一个含义,即关注中的政府、政体或国家在这个或那个角度上是服务于或代表人民的;人民的“真正”意志通过政府、政体或国家得以表达,或者说人们支持政府、政体或国家,尽管这种支持没必要通过类似选举的形式来验证。这些声明也许是假的,实际确实经常如此。但不管怎样,它们是以民主的辞藻表达出来的:他们把人民和人民的意志视为使政体、或者政策或者行动(甚至可能是类似军事政变的武断行为)合法化的根基。这也就是共产主义东欧的一党制国家为什么把他们自己归类为“人民”民主的理由。
  前段所述是过去世纪的政治以及某种程度上美国和法国革命以来两个世纪的政治的独特之处。“人民”的同意、接受或支持已逐渐成为政府和政体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尽管在现实中政府和政体可能是威权的。信仰,或者中国人所习惯称呼的“上天安排”至今没有完全被取代,在伊斯兰世界甚至欢呼它的复兴。不过即便在那里,它也是一个部分意义上的民主、大众现象。只有保持民众忠诚的信仰才能提供合法性。至于伊朗或巴基斯坦的伊斯兰法律和在更少程度上爱尔兰的天主教法规是强制要求接受的,这是因为信仰本身是被普遍接受的。在缺乏大众基础的地方,这些法律如果要完全施加于群众的话,只会带来巨大困难。
  即便严格的穆斯林运动在毫不犹豫地对他们所统治的人们,不管人们同不同意,施行刚性的回教法律时,也准备运用民主辩论的方式来推进他们的合法性。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穆斯林组织在1992年阿尔及利亚大选中获胜。但当那些选举突然被取消后,伊斯兰成为反对派并发动了残酷的内战。
  诉求大众的支持或同意可能是无根据的甚至是内在不诚实的。但“伪善是罪恶付给美德的礼物”,在21世纪民主代表了政治美德。对原则只予以口头承诺而并不想认真践履的那些人始终是冒着被更具有真诚尊崇感的人挫败的危险。因此民主或大众权力的理念,不论在多大程度上和多么容易被滥用和敲诈,仍保持着巨大的潜力。始终会有一批人倾向于责问现存的选举安排是否遵从了大众权力的基本原则或责问该原则为什么不该应用在迄今未被触动的特权和权力领域。他们不可能被那些认为民主只不过是一种用来选择民族国家政府工具的人所制止。他们也不应该如此,因为如果我的论点是正确的话,他们只是正在发现大众权力这个基本理念的新的用途。他们只不过正在从事对古典民主理念的最新的重释或新颖的运用。地球仍在转动。或者就本文来说:历史在前进。
  在从民主理念的发展到它的希腊开端的简单追溯和探索民主理念所涉及的某些问题过程中,如果我们快速地抓住大众权力这个中心原则,那些看起来令人迷惑的大部分事情将变得清楚和可以理解。至少来说,这个问题是本书的前提预设。




[1] Francis Fukuyama,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历史的终结及其最后的人》)London,Hamish Hamilton, 1992, and see his article reprinted from the Wall Street in the Independent, 11 October 2001.

[2] Ibid. , p. 1.

[3] C.B.Macpherson, The Real World of Democracy,(《民主的真实世界》)Oxford,Clarendon,1966,第二章和第三章。

[4] Ibid.,p. 1.

[5] Harley Granville-Barker,Plays:One,(戏剧:第一场)London,Methuen,1993,p.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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