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德里克《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

第一章 问题



  “马克思主义”,正如一个挑剔的诠释者所言,“代表了一种历史学上的转折点,其革命的影响我们才刚刚开始意识到”[1]。当“唯物史观”(或者如马克思在描绘其历史观时所用的--“历史的唯物主义概念”)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进入中国思想界的时候,它对于中国历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因其在起源上外在于中国思想而有丝毫的减弱。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系统中,中国知识分子面对的也许是源于19世纪欧洲思想的最为全面的“变革的社会学”[2],它毫不含糊地断定社会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并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寻求历史发展的动力。在中国这个新的语境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编纂将“中国的过去"的概念革命化,代表了一种将历史植根于社会结构之上的前所未有的使命。20世纪30年代,一个明显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历史倾向的增长导致了唯物史观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优势地位。这种趋势在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在持续着,在官方的支持下,唯物史观垄断了历史学术领域;而且同样意义重大的是,它使广大中国人民沉浸于历史的意识之中。简言之,唯物史观代表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共产主义革命剧变在思想领域的对应物。

  1919年之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入中国,使得关于中国历史的根本性的重新解释成为可能,这也为本研究提供了主题。在此,我主要致力于探讨1927年之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们所提出的关于中国历史的最初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尽管中国知识分子早在20世纪最初的10年就开始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但是最初他们鲜有兴趣将其运用于中国的历史分析。到20年代初,他们对于唯物史观的掌握仍然是肤浅的,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大多是出自一些参差不齐的初级或间接的选本,特别是来自日本的。当时为数不多的几个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中国历史的论者,对于唯物史观的使用是非常有选择性的,也未能将其同史学上其他的社会经济方法清楚地区分开来。 其原因正如在此所要讨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直至1927年之后才开始成为一种显著的趋向--在所谓的“社会史论战"之后,它作为中国史学中也许是最有活力和剌激性的趋势而迅速地显露出来。这一时期所出现的一些创新性著作对于30年代的史学著作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影响;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为其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所进行的许多研究奠定了基础。事实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第一次展明了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这些问题从此就为越来越社会科学导向化的中国历史研究者(无论是中国人还是海外的学者),提供了解决中国历史最根本问题的出发点。

  本研究与此前关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把这些问题视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逐渐引发出的政治意识及其随之而来的历史意识的直接产物,而非偶然性的相关物。在评价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贡献时,其后的研究是否支持他们的某个特定结论,相比之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们运用唯物史观賦予他们的对历史问题复杂性的意识(这种意识远甚于前),将中国的历史概念化了。这种新意识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史学研究领域。1927年之后的10年间,热烈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活动广泛地宣传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概念,由此,历史唯物主义开始塑造中国知识分子关于中国之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观念。与之同样重要的问题是理解中国知识分子在30年代的心境,不过,这已经超出了本研究的范围-- 我仅在考察27年之后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吸引力时简单论及了这一点。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分析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解释的起源及其性质,阐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历史时所面对的问题,并考察他们对当时中国的革命性变革的专注是如何塑造了他们处理理论和历史问题的方式。

  在此,我是从现代中国的思想发展这一视角入手对马克思主义史学进行硏究的。换言之,我将其视为一个思想史的课题。在采用这一研究方法时,我并不想把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著作仅仅视为一堆缺乏历史有效性的思想资料。相反,我认为,尽管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学术上存在着应受责难的瑕疵,尽管他们经常是在粗糙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但是他们对于中国史学研究的贡献却是持久的。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史学是由其时的思想和政治背景所塑造和决定的;同理,它也为理解当时中国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线索: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其起源和发展上都与新文化运动之后的社会和思想潮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正如我想竭力阐明的,其时的史学撰作是以革命大潮为其背景的。注意到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由此我们才能充分地理解其时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复杂性,合理地评价它在现代中国思想中所发挥的作用。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家来说,历史既不是一种消遗,也不仅是一项学术事业;而是具有明显的功能性和实践性。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急切地想了解过去,是因为他们渴望去塑造现代社会的命运,而他们相信现代社会发展动力的秘密就存在于过往的历史进程之中;同理,他们所盼望的未来之变化也会明显地影响他们对于历史问题的看法。在这个特定的意义上,这些马克思主义者与他们的前辈和同时代人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他们公开地表明了其史学研究努力背后的政治意图。他们代表了20世纪早期以来,重写中国历史以使其与现实变革要求相一致的一系列努力的最新发展。毫不奇怪的是,当社会变革的问题呈现出新的维度时,这种变化就通过对历史问题的修正反映出来。20年代晚期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兴起及其在中国知识分子中受欢迎程度的增长,又一次表明了这样一种变化。我认为,一方面,唯物史观在这时的中国知识分子中之所以富于感召力,并不是因为它在史学方法上的优点,而是因为它与革命性变革这个在20年代逐渐被认知的问题的关联性。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在总体上或者是以某种弱化的形式,在中国史学研究领域的自发普及,又表明其吸引力不仅仅在于其在政治上的涵义。尽管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历史就其自身而言只是居于第二位的兴趣;但是当“现代主义的偶像破坏” 毁灭了传统解释的权威性而又没有提供新的替代物时,唯物史观一度为重写中国历史提供了急需的方法论。与它运用于中国历史产生的所有缺陷相伴随的是:它有效地减轻了中国人历史意识的危机。

  在本研究中,有三个前提指导着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评价,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国历史思想的贡献,马克思主义史学中政治与历史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在现代中国思想中的地位。在此,对于这三个前提作一讨论将为其后进行的论辩提供一个更好的判断标准,同时它也将指明这项研究与先前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硏究有何不同之处。

  马克思主义对于历史学的贡献主要是概念上的,尽管这种对于过去的新旳概念化在历史研究、方法论以及解释的问题上都有重要的分歧。如果唯物史观被视为一种如托马斯∙库恩(T.Kuhn)在解释科学知识的进步时所使用的“范式理论”[3],那么马克思主义对于史学的影响会更容易被评价。库恩指出,科学研究并不是通过随机的数据积累而进行的,而是依照科学共同体在任何一段时间里,在确切地阐述问题和选择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时,所认为的理所当然的典范性理论的指导而有组织地进行的。根据库恩的说法,只有在大量的证据表明,许多重要问题都不能在现有范式的范围内得到解释时,科学共同体才会不情愿地逐渐抛弃旧有的范式。由对于一般公认的范式的反复挑战所产生的科学思想的“危机”最终由一次“科学革命”而解决;当新的范式为科学共同体的大多数人所充分理解和掌握的时候,就是科学革命实现的时候。新范式成功地“重构先前的理论和重估先前的事实”,同时为“选择那些当范式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时,能够假定获得解决的问题”提供标准[4]。我认为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无论是在马克思所构想的理论的原初语境之下,还是当其在20年代运用于中国历史的分析之时,都是如此[5]

  可能需要注意的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要点,甚至其最重要的几个概念,要归功于对于历史变迁的社会基础的意识的提升--它反映在19世纪欧洲历史思想不断增长的社会学倾向中。然而,使唯物史观凸显为一种范式的,是它对阐明历史形成的社会学要素的相对意义的大胆定义,以及由此而来的对于“什么构成一个重大的历史问题”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比其时任何一种历史理论程度更甚地将社会置于历史研究的中心,并断定那些与经济活动最直接相关的社会要素的逻辑优先性。这种历史观的结果是:产生了一种与此前历史观根本不同的对历史现象与历史变革动力的相互关系的看法。

  所以,在评价唯物史观对于中国史学思想的冲击的意义时,我们需要牢记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此前史学思想方式的背离。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其前人的激烈背离,非常明显地表现在他们对于中国历史的概念化与由儒家史学传统所承续下来的历史观的分野--儒家历史观尽管受损于新文化运动时期西化思想的攻击,不过,直至由马克思主义所激发的社会史研究的崛起,它才真正面临致命的挑战。

  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国历史的基本看法倒转了传统的儒家历史观。虽然在对普遍主义的热望和由实践、由政治后果的角度洞察历史这些基础上,把这两种历史观进行比拟是可能的,但是更为重要的考量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及历史概念与儒家是截然相反的,这两种历史观不同的史学编纂结果无疑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

  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将政治视为政治领袖美德的一种作用。对于过往政治领袖功过的评价是为了让现在和将来的领袖可以从中“汲取政治和道德教训”的先例--这也是儒家史学的一个中心作用[6]。历史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官修的,而且“发挥着一种帮助政府、指导行政活动、扬善阻恶的最基本的道德用途”[7]。由这一假定得出的对于历史的概念,是以个体为中心的。史学井不被视为一个自主的领域,而是一个被置于指导人类行为践履其命运的永恒原则之下的领域:“对历史作为一个先例的储藏室的尊敬”与“从一种永恒性(而不是变化的进程)的角度对于历史的诠释”携手一起[8]。章学诚,中国古代少数几个直接从事或可称为历史哲学问题的思想家之一,将历史视为有关终极原则--“道”的命运的时间记录。道,用尼维森(D.Nivison)的话说,是“一种为了有秩序地、文明地生活的人性的基木潜能, 是一种逐渐将其自身写入历史的潜能,是一种在什么是人必须达到的正确与真实的方面实现自我的潜能”[9]

  与这种态度随之而来的是,儒家传统的对于历史的评价是由对秩序与和谐的渴求和对混乱与冲突的厌恶所指导的。因为冲突代表了一种越轨,代表了道德的崩溃[10]。这些态度交汇而得出的历史观塑造了历史撰作和历史解释的性质。中国史学家并不试图去“分析和划分事实以展现出最能精密地反映因果关系而非单纯时间顺序的逻辑次序”[11]。在不超越这种历史观限制的情况下,传统中国史学家在精确性方面作出了令人敬佩的努力,发展出经验性调査研究的精致方法。在另一方面,将历史视为个体表现其道德成败的领域,这种观念消除了在史学著作之内追求历史解释的需要。即便是一般总论性的政治制度史(而非更为普通的王朝史)的作者,都不会根据历史的进程进一步解释他们对于历史变革的认识[12]。在总体上,传统中国史学家在“将事件以一个偶然的联系绑在一起,然后将它们作为一个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进行处理”[13]之后就戛然而止了。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念与这种中国传统的历史观是根本不同的。它对于历史发展的动力只有在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力量的相互作用中才能揭示出来的假定,改变了历史研究的范围,展现出一种对于历史解释的复杂性的全新的意识。在此前的史学家按照政治的(无论是个人的、王朝的还是制度的)或是思想的变化划分时代之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转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并将其作为确定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变革的标准。这种关于历史时代的崭新观念也改变了史学的范围:它将注意力聚焦于制约和塑造政治和思想现象的社会空间。当长期的社会经济进程在史学家的关注之中获得首要地位的时候,建立于超历史的道德概念之上的历史解释,就让位于根据历史进程自身的对历史的解释;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历史解释只有在它能够考虑这些基本的进程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他们在一连串的动态相连的整体中来看待历史。这不仅产生了一个与儒家完全不同的对于历史的形象,而且将个体的行为和道德降为仅仅是社会整体的一个成分或反应而已。社会现在作为自主的领域而呈现出来,在其中包含着其自身前进的源泉,并塑造着人类行为的所有其他的方面。不仅如此,同样的观念强调甚至是赞扬:矛盾冲突作用是历史前进的首要动力。这种看法产生了一种比儒家的历史编纂更有活力和更为融洽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它賦予社会在历史意识中至高的地位--历史的出发点。

  正如我将在下一章指出并将在结论中重申的,上述这些观点在中囯思想家对于20世纪历史变革复杂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时就已经在中国史学思想中流行了--它早于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兴起。从20世纪之初的王国维、梁启超到20年代的顾颉刚,都已经或暗或明地开始挑战传统儒家史学的经验基础及其范围的有效性了。无须贬低他们的工作对于20世纪中国史学革命的重要性,然而似乎还是应该持平地指出,他们的贡献仍然局限于揭示此前被遮蔽或忽略的中国历史的方方面面--或如顾颉刚的情形,在于摧毁儒家史学传统对于经验有效性的至关重要的论断。尽管他们的工作为此后的史学家提供了一种可以证明的历史研究模式,但是他们没有提出一套取代儒家观念并能解释历史现象与历史变革动力的相互关系的综合的史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急需的理论。它不仅以一种视历史为一自主领域的现世的历史观取代儒家的历史幻象,而且为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持久梦想--“新史学”的创造提供了一个理论出发点。

  这一新史观在方法学上后果不仅明显地表现在它批判性地处理史学编纂问题的暗示,而且明显地表现在它对于历史的系统研究所提供的潜力。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理论运用于中国历史在中国史学中激起的变化,与马克思关于现代社会学方法发展的明确阐述对于西方史学的影响并无二致。两者的结果都是扩展了对于探究历史形成的力量的意识--这导致了史学问题的根本性重建,并刺激了发明新方法和新概念以解决在先前的史学思想中至多只是受到边缘性关注的一系列基本间题的努力。

  从崭新的视角出发,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重新定义了历史现象的相对意义,并转向对于历史资料来源的再审査,发掘与理解那些曾经作用于中国历史的经济、社会力量相关的史料,以澄清经济和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对于政治和思想现象的暗示意义。他们对历史现象(从基本的经济现象直至文化现象)中的阶级关系的假定,对于历史事实和解释的处理产生了一种批判性的态度(critical attitude)。显然,在他们对于中国历史的阐释(和他们的理论论断)中,他们认为:像传统史学那样简单地确定历史事实的精确性,再依时间的和(或)空间的维度整理它们,以期达至历史的真实,显然是不够的。他们相信,对于与一个历史现象的解释相关的不同事实的相对意义的考察同样是必须的。实际上,他们引入中国史学的,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对于历史事实选择以及历史解释的意识形态决定作用的根本性的敏感。不难发现,正如我将在分析他们的著作时所指出的, 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武断地忽略了那些与他们的先入之见不相合的资料,他们是如此地沉迷于自己的新解释,以致根本不考虑运用不同类的资料和概念去解决不同类的历史问题的需要。他们处理历史问题的这些缺陷,部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的含糊性,部分是由于超乎史学之外的考虑的干扰。但是这些缺陷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及其应用尚需如何加以限制的问题,它们并不能取消这些著作对于历史问题的创新性洞见,以及进行与其基本假定相配合的批判性研究的潜力。而且即便有这些缺陷,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历史解释的复杂性的意识无疑仍要比其同时代的天真的学院派史学家要精密得多。这些实证主义史学家相信--用傅斯年这位当时的中央硏究院史语所所长的话说:“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傅实际上否定了史学中解释作用的地位,而将史学局限于史料的评判与校勘[14]

  在其积极的一面,历史唯物主义为“通史”的写作提供了一个方法论。从世纪之交的梁启超和章炳麟开始,中国知识分子便视“通史"为创造“新史学”的要点。当然,通史并非中国史学的一种新形式,但是其现代提倡者要求构想出一套因果解释去揭示历史的进程,这将他们的通史观念与他们认为的传统通史仅仅将描述过的事实串在一起的作法区别开来[15]。然而,由于梁、章等人处理问题的方法太过归纳化,他们并未能够为通史的撰作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论。他们计划优先进行专题性研究的积累,认为这将最终成为通史撰作的坚固基石[16]。他们所未能指出的,是一个清晰可辨的出发点和指导研究和解释工作的一套内在一致的组织原则。这一次,又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现象中的等级制度的看法帮忙解决了问题:唯物史观将社会经济现象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并揭示出在社会经济进程中将历史广大的不同领域连结在一起的环节,从而提供了一个构建通史的基础。尽管也许很难确定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在中国通史撰作的整体成就中应居功几何--因为通史的写作者也包括非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在那些最为令人钦佩的通史著作的作者之中,最为杰出的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而且几乎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著作都采用了通史这一形式。这些著作将林林总总的中国历史资料组织起来,进行系统而连贯的分析,为中国历史硏究开辟了新的道路。

  与本研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分析相关的第二个方法论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历史和政治的关系。唯物史观背后的基本的政治动机使得许多人拒斥其作为一种史学理论的有效性。当然,反对唯物史观还有其他的理由,尤其是在专业史学家当中--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专业史学家鄙视概括性的历史研究方法。以我在此的初步评论,显然可见,只有那些同意卡尔(E.H.Carr)“越是社会的历史学,越是历史的社会学,两者相得益彰”[17]这个论断的史学家才会愿意考虑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价值。这个问题涉及有关历史学任务的定义,并不独是源于专业史学家对于唯物史观的反应,而是源于对历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这个一般性问题的态度,在此无须赘述。惟需注意的是:当关于历史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已经表明其在解释历史变革动力方面的无力之时,这种对唯物史观的拒斥已经越发地站不住脚了。

  旨在推翻唯物史观的一个更为有力的批评则是聚焦于指导唯物史观对历史问题处理的明显的政治目的。当然,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否认:政洽预设(无论是他们自己的还是其他史学家的)塑造着历史的解释。然而,这并不等于便承认唯物史观在政治和历史之间设定了一致的关系。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史学简单地视史学为政洽的一种延伸,为政治变革甚至是一个短期的政治政策的预定概念的被动继承者--当史学已经服从于政治运动或执政的共产主义政权的需要时,情况尤其是如此。在这些情况下,史学解释也倾向于强调历史的目的论预设和确定性观点--马克思本人也将之加于历史理论之上以支持其政治预设[18]。然而,在另一方面,作为对于现实的批判性视角的来源和革命者发现理论指南以纠正其政治行动的相互作用的自主领域,历史本身对于唯物史观是同样重要的。这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需要这种历史分析具备对现实的审慎明智的判断,以深入历史现象的表面从而把握其发展的动力。在以上两方面之中,政治的动机都是主要的;但是同样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是否从对现存社会的批评出发,转向对其矛盾面的考察以宣示其无可避免的灭亡或变革,或者是否同样寻求证明特定的政治运动或政权的合法性。在前一种情况下,结果是对历史的批判性的理解;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导致的则是以政治目标或政治预设的形象来浇铸历史。由于这些问题对于评价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及其在中国的运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将于第七章在3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背景下对其进行详细的考査。这将为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政治预设对于历史解释的影响提供一些启示。在此,注意到本研究与此前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相比,预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政治与历史之间的关系就足够了。此前的研究过分专注于1949年之后的中国史学,并以其在共产主义政权之下的表现来判断马克思主义史学对于中国历史的贡献。这种片面的选择是如何歪曲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贡献,在以下这个选自西方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最有影响力的研究之一的论断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然而须承认在新的方法论中同样也有承诺,因为在极其谄媚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语言背后很明显是一种对于新思想和历史书写中的新的技术的接受。事实上,很多现代西方发展出来的新的史学技巧和方法论,是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亦或是以一种难以确定的模糊形式,进入中国的。尽管有其受制约的意识形态界限,马克思主义的的确确在某些方向上近似现代的社会科学,后者的成果违禁地但却又是不可否认地渗入了马克思主义的疆界[19]

  在这段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描述中,非常吝啬地将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国历史的贡献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次要事项打发过去。它的语气也许有点出乎寻常,但还是可以标示出许多历史学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20]。在评价这种态度时,我们必须要问: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形成他们的理论论述时究竟有多少“现代社会科学”存在?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有多少社会科学的开创性人物同时也是卓越的社会科学家(而不仅仅是左派人士),向马克思关于历史变革的思想对其学科的挑战表示感谢[21]

  在此,更为直接的问题是关乎唯物史观的意识形态附属性--尽管无可否认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它与历史之间的关系,却较上面所引的那个论断所揭橥的更为复杂。唯物史观的政治动机,尽管曾经遭到滥用,同样也是渗透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批判性态度的一个来源。然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研究在总体上却集中于前者--展示马克思主义史学相对于僵硬的政治目标的从属地位以贬低马克思主义对于史学的贡献。在中国的情形下,忽略1949年之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对于评价唯物史观对中国的影响已经产生了两点负面的作用:首先,它遮蔽了唯物史观对于中国历史学的贡献。在时间上,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中国史学最富原创性的贡献要早于1949年之后马克思主义在历史研究中正统地位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1949年之后继续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作出贡献,但是此时他们的工作--包括详述、提炼和修正他们早前提出的问题,却呈现出一种更为单调和枯燥的性质。其次,将研究的焦点集中于1949年之后的中国史学还使人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意义主要在于它所履行的政治功能。1949年之后,一种官方提倡的历史观已经缩窄了史学家所能进行的历史解释的范围。相反,3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不受官方的指导或压迫,在历史唯物主义及其应用于中国历史等问题上,展现出相当大的多样性。虽然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信仰对塑造其历史分析至关重要,但是其时政治与历史之间的相互作用仍较1949年之后复杂得多,政治对于历史著作的暗示也是如此。

  本研究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方法论问题,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吸引力及其对于20世纪中国思想的重要性的评估问题。列文森(J.Levenson)在其对于现代中国历史问题的具有高度剌激性和启发性的研究中,首次指出了唯物史观对于现代中国历史观演进之意义[22]。他汄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为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了解决因西方入侵而产生的“历史与价值”之张力的凭借。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通过使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历史化(从而将其视为历史遗迹加以抢救),使得中国人能够勉强接受抛弃这些传统价值的需要;同时,它通过展示出现代西方的价值(他化约为布尔乔亚价值)同样受时间限制这一性质,减轻了中国人在面对西方时的自卑感。

  本研究通过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的、革命的含意,提供了与列文森不同的解释。尽管列文森发现的问题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他在就思想而论思想上走得太远了。他将思想从它们的历史背景中抽离出来,这反过来也反映出他本人的信念:中西文化的冲突为现代中国历史提供了最根本的资料。然而,唯物史观的功能,并不仅仅是(亦非最重要的是)减轻中西价值冲撞给中国人带来的心理的和思想的危机。这一价值冲突确实非常严重,但是对于思想价值的过分强调,无论是否是有意地,都遮蔽了中西冲突的物质的基础与结果--中国社会在西方资本主义冲击下的革命性的变化。如果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唯一作用就是使中国的价值历史化,那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而不是其他的替代物被选来扮演这种角色[23]。必须记住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决不仅仅只是一种历史主义,而是一种从基础的社会经济的进程出发对于历史变革、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兴起所促发的历史变革的发展动力的解释。决非巧合的是,唯物史观在现代中国兴起的社会环境,令人联想起塑造了马克思本人的历史论述的欧洲社会环境--当社会的革命性变革在旧秩序的崩溃和新兴社会力量的出现都日益明显时而呈现的一种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思想与价值的压倒一切的关注可能是本世纪头20年尤其是在1920年前后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情况;而将这20年作为整个现代中国历史的范式却是一种误导。当中国社会的革命进程向前发展时,产生了一系列转变性的内外问题,中西之间的思想冲突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到20年代中期,当中国政治走向一条社会革命的道路时,社会问题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已经居于显著地位。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史学正是在解释其时的革命变革的社会维度的努力中直接生发出来的;它在史学领域也表现出崭新的革命性的范式变革。值得注意的是,在30年代,除非传统思想和文化已经重要到影响社会分析结论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著作中对其的注意是相对较少的[24]。他们关心的首先是如何解释过去以去执行现实革命任务的问题。



注释:

[1] G.Leff(莱夫),History and Social Theory (《历史学和计会理论》)(New York:Doubleday Anchor, 1971),pp.141-142.

[2] L.Bramson(布拉姆森),The Political Context of Sociology (《社会学的政治背景》)(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1),p.21.

[3] T.Kuhn(库恩),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2nd ed(《科学革命的结构(第 2 版)》)(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Shedlon Wolin(沃林)已经指出了“范式”概念与政治社会理论的相关性,他视马克思主义为现代政治理论的范式之一。参见Wolin(沃林)"Paradigms and Political Theories"(《范式和政治理论》),载于P.King and B.C.Parekh(eds.)(金和佩雷克编),Politics and Experience(《政治学和经验》)(Cambridge:At the University Press, 1968).

[4]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页7。

[5] 我使用范式这一概念时,并没有忘记在谈到自然科学的范式和社会科学的范式的内在性质及其在各自领域的状况时,需要对它们加以区分。在此我想強调的是有关这两类范式在来源和涵义上的区别。根据库恩的看法,自然科学领域的范式转换是为回应科学研究的危机而发生的,而且只与从业的科学家共同体直接相关。然而,社会和政治理论的范式是与他们的社会背景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会和政治思想领域的主要范式转换像是由现存社会系统的危机所引发的,而非只是新的思想问题的挑战所引起的;新范式也不只是旨在减轻思想的危机而是旨在减轻作为整体的社会系统的危机。社会的范式在来源和结果上的“实践的”维度,使得它们更容易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这影响了它们的理论表达。至于马克思主义,虽然它代表了对于19世纪欧洲社会思想重新定位的努力的一个部分,但是其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革命性立场融入了其理论假定。在当时其他大多数的社会科学思潮认为表现市场社会特征的“实践与信仰的整体(ensemble)”是理所当然的时候,马克思中义却采用了那些和使社会彻底革命化(和消解化)相关的要素作为其理论假定。这些假定对于唯物史观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将在第八章作详细的考察。

[6] L.A.Struve(施特鲁夫),“Uses of History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The Southern Ming in Ch'ing Historiography”(《史学在传统中国社会的运用:清代史学中的南明》), Ph.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Michigan,1974,p.99.

[7] J.Needham(尼德汉姆),“Time and Eastern Man”(《时间和东方人》),载于Needham,The Grand Tradition(《伟大的传统》)(London:Allen and Unwin,1969),p.241.

[8] J.Levenson(列文森),China:An Interpretive History(《中国:一个阐释性的历史》)(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1),p.49.

[9] D.Nivison(尼维森),The Life and Thought of Chang Hsueh-ch'eng(《章学诚的生平和思想》)(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p.141.

[10] J.P.Harrison(哈里森),The Communists and Chinese Peasant Rebellions(《中国共产主义和农民叛乱》)(New York:Atheneum,1969),p.77.

[11] C.S.Gardner(加德纳),Chinese Traditional Historiography(《中国传统编史学》)(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1),p.69.

[12] 传统中国主要的制度史学家之一--马端临,认为制度的连续性并不存在于历史之中,而是一时一时的:“毎个时期都有自己的历史,能够涵盖从王朝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就已经足够了,无须提及其他朝代并试图找出相关性。”参见Wm.Theodore deBary(ed.)(狄百瑞编),Sources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Vol.1(《中国传统的源流》第 1 卷)(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4),p.446.

[13] E.G.Pulleyblank(普利布兰克),“Chinese Historical Criticism(《中国史学批评》),载W.G.Beasley and E.G.Pulleyblank(eds)(比斯利和普利布兰克编),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p.152.

[14] 参见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册)》(广州:1928年10月),页8—9。

[15] 有关中国较早的关于通史思想及对其兴趣表现的讨论,参见金毓黻,《中国史学史》(1944年初版,台北1968年重印),页296—326。

[16] 参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台北:中华书局编,1968)之附卷。金毓黻在其书中也提及了章炳麟关于通史的计划。

[17] E.H.Carr(卡尔),What is History?(《历史是什么?》)(New York:Alfred A.Knopf,1964)p.84.

[18] K.Marx(马克思),Letter to J.Weydemeyer,March 5,1852(马克思致约∙魏德迈,1852年3月5日)。关于马克思对自己理论贡献的表述,参见Selected Works of K.Marx and F.Engels, vol.1(《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选》第1卷)(Moscow:Progress Publishers,1973),p.528.

[19] A.Feuerwerker and H.Kahn(费维恺和康无为),“The Ideology of Scholarship:China's New Historiography”(《学术的意识形态化》),载History in Communist China(《共产主义中国的历史学》)(Cambridge:M.I.T Press,1969),p.6.

[20] 同上书,页1,脚注。它指出这篇文章(而非其形式)的观点表达了“中国共产主义史学”研讨会与会者的共识;这次会议于1964年9月6-12日于牛津举行。必须指出:与会者包括了一些在西方最为著名的研究中国历史的专家。

[21] 关于马克思对韦伯的影响参见H.Gerth and C.W.Mills(格斯和米尔斯),From Max Weber(《马克斯∙韦伯以来》)(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8),pp.46-50,关于马克思对美国社会学的影响参见S.M.Lipset(李普塞特),Political Man(《政治人》)(New York:Doubleday Anchor,1963),pp.xx-xxi,关于马克思对社会学影响的全面性的讨论,可以参见T.B.Bottomore(巴特摩尔)在Karl Marx: Select Writing in Sociology and Social Philosophy(《马克思社会学和社会哲学文选》)(New York:Mcgraw-Hill,1964)一书中的导论,页29-48.

[22] J.Levenson,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vol.3(《儒教中国及其近代命运》第3卷)(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8).

[23] 关于此问题的一个以陶希圣为例的讨论,参见我的论文“T'ao Hsi-sheng:The Social Limits of Change”(《陶希圣:变革的社会限制》),载C.Furth (ed.)(傅乐诗编),The Limits of Change(《变革的限制》)(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

[24] 这一论断的例外是陶希圣、郭沫若、李季对于中国思想和思想家的研究著作,我已详列于参考书目中。然而,这些研究并不代表这些作者的基本关注点,而毋宁说是他们的社会史著作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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