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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运动议决案

[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文件(一九二五年十月)]



  自“五卅”民族运动低落以来,军阀及资产阶级乘势向工人阶级进攻,如天津唐山安源上海均正在严重的压迫中,即比较自由的河南,总不免要受影响,在广东比较更自由一点然而罢工工人一回到香港,也必然遇着压迫。
  在这时期是中国工人运动很重要的时期,或者消沈下去,或者更要高涨起来?这是要看我们党的努力及环境的变化。
  在客观上中国工人阶级已经在五卅运动的奋斗中得着一点经济的和政治的利益,并且已经比“五卅”以前有了更深的阶级觉悟及群众的组织和行动,又加上已经和全世界工人阶级开始接触,是不会因被压迫而消沈的了,军阀间的明争暗斗也决没有长久统一政权压迫工人的可能。因此,我们的努力,因为民族运动之低落更须加紧工人群众的组织与宣传,积累更雄厚的力量,准备更剧烈的争斗。
  在此时期中,我们的职工运动,应该取左列的方针:
  一、在此时期中所首要努力的是工会之发展及巩固,并力争工会公开之自由。
  二、在工人群众中指明每个阶级争斗都是政治争斗,必须政治争斗得到一步胜利才能保障经济争斗得到一步胜利。以前的“二七”运动及现在的“五卅”运动,都是显例。每个的政治问题及政治争斗发生,工人阶级不可取消极的旁观态度,我们应领导工人阶级积极参加,以取得工人阶级的利益。
  三、工人运动不能离开政治争斗——全国的政治争斗,更不能苟安于保守局部的胜利与安全,作和平的幻想,忽视了全国的政治趋势与阶级争斗。
  四、经济争斗是工会的日常生活,今后不但不能忽略此项争斗,并要增加争斗之深入的程度,即在政治争斗中亦不可忘了经济的要求,因为只有经济争斗的奋进,才能增长政治争斗的力量。
  五、中国的政治自由必须经过长期的争斗,所以中国的工人组织,我们固然在每个运动中都首先要求公开的组织之自由,但同时必须做长时期的秘密组织之准备,决不可因一时的得着公开之自由,便忽略了秘密的训练及秘密的组织(秘密机关及指导者与交通人员)。尤其是要防御工贼暴力捣毁工会及工人领袖之“工人自卫团”须努力秘密进行,永久的存在及发展,一直到自卫军之成立。
  六、在工人群众中指出帝国主义者资产阶级收买工头工贼,组织工会或向工人宣传工会及共产党不利于工人,这都比军阀压迫工人阶级还要利害。
  七、我们的党和工会,现在虽没有发生直接关系的可能,却不能不努力经过工会中的党团及工厂中的支部,相机做党的宣传,使工会与党日渐有事实的接近。凡在比较自由的地方(如广东)我们的党部宜向工人群众公开和工会直接交换意见。每工会成立,党即须尽力活动,组织党团及支部,加以严密的组织与训练,使工会行动在党的指导之下。
  八、依照我们力量,在工人运动中,我们宜选择活动范围,特别注重交通工人,大产业的工厂工人,矿工及市政工人,使我们活动能够深入群众。
  九、我们在工人运动中宜特别注意下层群众,努力执行第四次大会工厂小组的议决案。我们要的是能争斗的群众组织,不是空招牌的工会或总工会。须特别注意工会下层群众中的宣传和切实工作——须尽可能的招集工厂工人的全体大会,各地方的工会代表〔大〕会议等,须注重引起群众的建议与自动的力量。
  十、在工人有组织的地方,必须帮助农民运动及组织。
  十一、每次经济罢工的要求须注意提出女工及童工的利益。
  十二、在广州在香港均须注重工会统一的运动,而在广东则须排去反动的领袖,在香港则可与反动性稍次的领袖合作。援助国民政府的革命工作,省港必须一致,惟在各种争斗中,必须使工人群众认识共产党和国民党有不同的主张。在中部仍须设法维持和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战线,作不断的政治争斗,以保持工会之事实的存在,但须防止资产阶级及其他反动势力侵入工会,尤其在上海。在北方重要的工作是铁路与矿工。北方工人帮助国民军,只能以反奉及反帝国主义的战争为限。


  根据一九二五年十月印行的《中国共产党扩大执行委员会决议案》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