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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农民书

(一九二五年十月十日)



  我们人民自古就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级。在这四个阶级当中,士是专门读书的人,他们是以知识擅长,可以称他们是知识阶级。商人是拿本钱做买卖,可以称他们是资本阶级。农工都是以劳力谋生的,本是四民中的劳动阶级。
  从前只有读书的士人有知识,所以做官治民的都是士人。商人有钱即便有势:有钱可以在政府买得官做;有钱可以在城市雇工人开工厂做厂主,做资本家;有钱可以在乡间买田地雇佃户做地东。士人做官发了财,也要到乡间买置田地做起地东来。最苦的只有劳动阶级的工人和农民。
  世上吃的穿的用的一切东西,那一样不是农民和工人劳力做出来的?然而工人农民自已的吃穿用却是很苦,完全为厂主地东做了牛马,这是世上第一不平的事。
  工人农民在全国人数中,差不多要占十分之九,若说人民应该享幸福,便不该把工人农民除外。在实际上,全国享幸福的人,只有少数资本家和地东,占国民最大多数的工农劳动阶级,不但为厂主地东做牛马,而且还要受其他各方面的压迫,几乎不能活命,还说什么享幸福!现在单就农民说,你们所受各方面的逼迫,待我们一一讲来。
  第一个逼迫农民的自然是地东。地东召佃耕田,只是供给他若干亩田地或者有几间茅屋,此外一无所有,所有耕牛犁锄稻麦种子肥料以及一切收获前所需食用,都须佃户自备,此外立约承租时,还要交地东若干银钱做羁庄。地东丝毫不费气力,到收获时,便向佃户收取租课;无论是照约收取额租或是临时分租,每亩地东所得约占收成之半,即少也要三分之一,有些地方(如湖北汉川县)还要预收来年的租。非遇到水旱奇灾,佃户没得吃,地东的租课是不能减少的。佃户因为无力缴租或是因为缴了租后吃用无着,便不得不向自己的地东或别人的地东重利借贷,冬春借谷一把,秋收时便须归还两担,最客气的也要一担半。农民一经这样的盘剥,便永世不能翻身。现在许多军阀官僚到乡间去买置田地,这些地东也和别的地东一样是不耕不种的寄生阶级,土地由他们更集中了,集中的结果农业上并不能改良进步,只是使农村中低农贫农增加,农业反而退步,地东绅董们所把持的民团局或团防局更是欺压农民的乡村军阀政府。
  第二个逼迫农民的要算外国资本家。自古道男耕女织,自从外国资本家把他们的洋货潮水般的输入中国以来,乡间手工的纺纱织布生意,都被外洋机器制造的棉纱棉布夺去了。据海关报告,洋纱洋布入口,每年价值二三万万元就是每年中国种棉纺纱织布的农民工人之损失。此外洋油、洋火、洋钉、洋针、洋肥皂、洋头绳等都一一运到乡间,成了农民的日用品;就是农民日用所需的本国货,如油盐纸张茶叶酱醋等,也因为厘金等捐税增加及别的洋货输入的影响,价钱日见高涨,尤其是盐税归外国人管理,因为偿还洋债,他们拼命增加盐税,盐价日渐高涨,农民生活因此更加困苦不堪了。更可恶的是法国资本家派人到中国传天主教,英国美国资本家派人到中国传耶稣教,这些教士在乡村庇护教民欺压良懦,真是无法无天!
  第三个逼迫农民的就是军阀,军阀们连年战争,一方面以筹饷为名增加各项间接税如厘金盐税等,使一切物价无不高涨,又复巧立各种名目直接勒捐,加之预征钱粮,增加田亩捐,强迫公债,逼得农民非典田卖地卖儿卖女无从活命。一方面军队经过的地方,抢掳焚烧,更是悲惨,往往整个的农村,都被这般野蛮的军队毁灭了。即在不受兵祸的地方,军阀们只顾筹款增兵,民间的水利农田,从来不暇过问,因此水旱灾荒遍于全国,最厉害的象淮河和洪泽湖一带,历年淹没田地,总在一二万万亩以上,直隶山东沿黄河一带,历年淹没田地一万万亩。其余若天津的白河,湖北的襄河,湖南的洞庭湖,都久未疏浚,河身淤塞,泄水蓄水都不灵,屡成水旱奇灾。这些地方农民的困苦便可想而知了。
  第四个逼迫农民的是贪官和劣绅。各县征收的钱粮,除国家正项之外,另收陋规至少也在正项一倍以上,譬如地丁银一两,至少须缴纳银元三元以上,此项陋规,国家丝毫得不着,乃用“盈余”的名义归县官房班以及征收人员私分了。此外催钱粮的差役下乡,还要另外需索。印契税照地价收百分之九,也只有三分归国家,县官得三分,房班衙役共得三分。农民欠了钱粮欠了租课,都要到官办罪。乡间的劣绅多半是地东,他们往往勾结贪官鱼肉农民,农民得罪了他们,他们就挑拨农民到官兴讼,于中取利,或者因欠税欠租,借官势威吓农民,甚至诬告农民抗粮抗租,禀请县官派兵究办闹出大乱子来。劣绅们不仅借官势威吓农民,并且还要摊派亩捐,办理什么民团局或团防局作威作福,直接的欺压农民。至于乡村自治机关和各县议会选举,更是劣绅包办的了。
  农民受上述种种逼迫,不但生活艰难,有些并且不能在农村安居,只得弃农改业了。各地乡间充满了没田地耕种的农民和有田种而吃穿不够的农民,再加上水旱兵灾便不得不去当兵随匪替军阀匪首充当炮灰,能跑到城市里做苦力的还算得法。
  农民做了耕种粮食这种重要的工,又占了国民大多数,现在如此困苦流离,这不但是农民自身的不幸,并且是国家的损失和危险。解除农民的困苦,根本是要实行“耕地农有”的办法,就是谁耕种的田地归谁自己所有,不向地东缴纳租课,此外,废止盐税和厘金,关系农民生计也非常之大。可是要达到废止盐税厘金和实行“耕地农有”这些目的,那就非农民工人联合起革命打倒军阀政府不可。因为军阀政府是断不肯把盐税和厘金废止的;至于“耕地农有”,更须革命的工农等平民得了政权,才能够没收军阀官僚寺院大地东的田地,归耕地的农民所有。为农民目前自救计,本党主张全国农民应该有左列几个最低限度的要求:
  (一)政府须承认由农民组织的农民协会代替非农民的劣绅所包办的农会;
  (二)乡村自治机关,应以普通选举法直接选举之,不得由绅士包办;
  (三)农民协会有会同乡村自治机关议定最高租额及最低谷价之权;
  (四)由各乡村自治机关动用地方公款办理乡村农民无利借贷局;
  (五)各乡村须禁止私人积谷居奇;
  (六)反抗各种苛捐杂税及预征钱粮,应征之钱粮,无论地丁或糟米,均只按照实际市价缴纳,不得征收陋规;
  (七)中央及地方政府均须专设治河局,政府预算均须指定治河专款不移作别用;
  (八)由农民协会组织自卫军,并要求政府发给枪弹,以防土匪及兵灾。
  这些都是农民目前急迫的要求。但是要想达到这些要求,非农民自己大家结起团体来出力奋斗不可。
  怎样的结团体呢?就是组织农民协会。或者有人以为农民一向这样涣散,恐怕不容易结成团体。其实不然。我们根据广东的经验,农民的团体是可以组织成功的。自从民国十二年七月本党第三次大会[1]后,本党才起首在广东帮助农民组织团体,经过不到二年,农民组成了协会的,有二十多县,各处协会会员现在已经有四十多万人,并有几千的武装自卫军和地东开了好几次战,这二十几县的农民协会代表,于今年五一劳动节(每年五月一日是全世界的劳动节),在广东省城成立了广东全省农民协会。适逢这一天(五月一日)全国各工会代表也在广东省城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这劳动大会的二百七十八个代表和广东全省农民协会一百二十五个代表,开了一个联席会,喊出工农联合的口号,大家都十分亲密。在这些集会中,第一,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可以组织协会和工人可以组织工会没有两样。第二,我们可以看出农人和工人同属一劳力谋生的劳动阶级,实有联合互助的必要;并且工人大半集中在大都会,如上海天津汉口广州等处,都站在政治争斗之重要地位,尤其是五卅运动以来的上海广州工人,都有了二十万人以上的工会组织,他们不断的经济争斗及政治争斗,使中外资本家都心惊胆裂,这更可以看出农民有了城市工人做有力的领导者。第三,我们可以看出一向被厂主地东当做牛马的工人农民,一向被绅士们看不起的工人农民,现在都结成团体,便渐渐有抬头之一日了。
  或者有人以为广东农民有国民党政府的帮助,所以能够组织起来,他省恐怕不行。这话一半对一半不对,广东国民党政府固然肯帮助农民,而同时广东各地方的地东商团勾结国民党中右派(国民党中官僚分子)的军队和县官,破坏农会,摧残农民的事,也不在少数,有时国民政府也无如之何,还是要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奋斗才行。现在除广东之外,湖南湖北的农民,也渐渐起来组织农民协会了。可见没有政府帮助,农民也能够团结起来。
  亲爱的农友们!你们要解除你们的困苦与逼迫,只有大家起来结团体,组织农民协会,再由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各省各县现有的协会都是地东绅士们所组织的,他们的利益和真正农民的利益相反,非种地的真正农民自己另组织农民协会,决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本党是代表工人农民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不用说应该帮助你们,就是国民党左派(国民党中革命分子)也必须帮助你们,因为他们的国民革命运动,没有你们参加是不会成功的。
  农民协会应该怎样组织呢?各地的农民协会章程,按照各地情形,自然会有些小小的不同,至于主要的办法应一致如左:
  一、农会会员以年满十六岁之佃农雇农自耕农及农村中手工业者体力劳动者为限。凡不耕地之地东,重利放债者,不耕地之宗教家如神甫牧师僧道尼巫等,均不得为会员。
  二、凡会员须缴纳入会费与月费若干。
  三、各省协会须分为四极:
  (甲)村农民协会以一村或合数村组织之,会员人数须在二十以上,由会员互选三人组织村执行委员会;
  (乙)乡或区农民协会以本乡或区内三个以上村农民协会联合组织之,由全乡或区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乡或区执行委员会;
  (丙)县农民协会以本县内三个以上乡或区农民协会联合组织之,由全县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七人组织县执行委员会;
  (丁)省农民协会以本省内五个以上县农民协会联合会组织之,由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九人组织全省执行委员会。
  四、各村协会所收之会员费,百分之六十用于本村协会,百分之四十用于高级各协会。
  五、非协会会员不得加入农民自卫军。
  六、每年由省执行委员会召集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一次,改选新执行委员及候补委员若干人。县及乡或区会员代表大会,均每半年由该县及乡或区执行委员会召集一次,改选新执行委员及候补委员若干人。全村会员大会,每月由村执行委员会召集开会一次,改选新执行委员。
  七、村执行委员会每星期开会三次,乡或区执行委员会县执行委员会每星期开会二次,省执行委员会每星期开会一次。
  八、各级执行委员〈会〉均互推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一人为常务委员,驻会办事。
  九、各级执行委员〈会〉均得指定会员若干人组织特殊团体,办理自卫军、消费合作社、教育会、水利局、害虫检查会等公益事业。
  十、各级执行委员会均得聘请非农民为顾问及各项技术人员,助理各种事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
  一九二五年十月十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五年来之政治主张》刊印




注释

[1]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月份应是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