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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运动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文件(一九二六年七月)]



(一)农民运动的趋势


  自近年来帝国主义加紧侵略,军阀加紧剥削和压迫以及军阀战争的频繁和扩大,以致形成现时弥漫全国的农民暴动,如新近河南,山东的红枪会暴动,四川,陕西,直隶的减租抗捐运动,广东,湖南的农民协会运动,并且在这些运动中表现一些共同的倾向:反对苛捐杂税,〈反对〉预征钱粮,反对贪官污吏,反对民团之压迫,反对战争之扰害;同时且表现积极的要求,要求自己的组织,要求武装自卫,要求有一个不苛取不扰民的政府,在农民运动较进步的广东,更要求取得一部分地方政权(县长民选等)。总之,现在的农民已经感觉到自身的痛苦,而不能再忍耐了,已经自动的(不管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原始的或有组织的)起来反抗剥削和压迫他们的阶级(地主土豪劣绅买办阶级帝国主义)了。换言之,便是农民已经起来参加国民革命的战线了,并且在实际政治上现已发生很大的作用(如广东国民政府之胜利,河南国民二军之失败),在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中占着极重要的地位。
  照这种趋势看去,我们可以说,农民的政治觉悟及其在政治生活上的地位,必是一天一天地发展,将成为民族解放运动中之主要势力。我们的党要想领导中国民族解放运动顺利的进行,就在取得这项农民的势力,取得农民运动的指导权。因此扩大会有以下的决定。

(二)经济的与政治的要求


  广东的农民运动,已需要一个最低限度的政纲,从全国来说,则尚早一点,尚不能即订出一有组织的政纲。
  在这个决议案不是要有系统的说明农民之要求,而只是找出全国最急切需要的那几项是马上就要行动的。至于整个的农民政纲之提出须待至第五次大会时方能议及。
  属于经济的
  (甲)限定最高租额,农民所得至少要占收获百分之五十;
  (乙)限制高利盘剥,每月利息最高不能过二分五厘;
  (丙)反对预征钱粮及苛捐杂税;
  (丁)要求免除陋规,一切征收按市价计算;
  (戊)统一度量衡;
  (己)禁止囤积居奇,提倡农村消费合作运动。
  属于政治的
  (甲)农民集会结社自由;
  (乙)县长民选;
  (丙)乡村自治机关及一切公益机关,均由乡民开大会选举;
  (丁)地方财政公开;
  (戊)反对民团执行逮捕审判等司法职权;
  (己)剔除诉讼积弊,禁止差役需索。

(三)组织问题


  (甲)农民的组织不能太严格,太拘泥于农民协会之形式,如果各乡镇已有联庄会,守望社……等真正农民群众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而又不易变更,则不必一定强之改为农民协会形式,且容许其加入县农民协会。惟全县农民的组织,仍统一于一个县农民协会。
  (乙)我们此时农民运动的口号是:“全体农民起来反抗贪官污吏劣绅土豪,反抗军阀政府的苛税勒捐。”因此,现在农民协会的组织,尚不能带有阶级色彩(如单提出雇农组织或佃农的组织),不能明确的指出有若干亩田地者不能加入(因为不易定出一个适当标准),只能比较概括的指出〈以〉下之两种人,不准加入农民协会:
  一、不耕种而拥有多数田地者;
  二、重利盘剥者。
  (丙)对旧农会政策,农民协会会员,一面须尽可能取得旧农会,以免劣绅土豪利用旧农会——所谓合法机关——压迫农民。当地主与贫农有冲突时,应设法使旧农会居调停地位。

(四)宣传问题〔1〕


  (甲)一切鼓动和宣传,当以农民实际生活痛苦为出发点,切忌广泛的宣传及机械式讲义式的训话。
  (乙)那〔乡〕村中的迷信及宗族伦理道德关系,不可积极的反对,应该有方法的有步骤的去提高乡村文化程度,有时为使自己生活农民化,冀求容易接近农民,且有暂时附和群众迷信形式之必要,以取得新的工作发展。
  (丙)农村中阶级关系极复杂,故不必提出“农民阶级”字样,此时只宣传“全体农民起来反抗贪官污吏劣绅土豪,反抗军阀政府的苛税勒捐”这一口号。
  (丁)宣传方法,当注意利用画报,标语,歌谣,幻灯,小说式的文字等项,好能改变乡村传说神话而把我们的宣传附会上去,不要作毫无兴趣的机械式的讲义式的灌输。

(五)对地主民团及地方政府政策


  (甲)对地主政策:我们的政策是用全体农民联合的口号,团结佃农雇农自耕农与中小地主,使不积极作恶的大地主中立,只攻击极反动的大地主,如成为劣绅土豪者。不可简单的提出打倒地主口号,以打倒劣绅土豪的口号,事实上打倒大地主。
  (乙)对民团政策:民团固然是地主土豪劣绅利用以压榨平民,拥护他们自身利益的一架机器,但现时就望要根本消灭这种组织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政策是一面对团丁宣传,使不助土豪作恶,一面对团总人选,主张由乡民大会选举,或用其他适当政策,以正绅代替劣绅为团总,使民团的权力第一步移到开明的小资产阶级手上,而不为农民运动之障碍。
  (丙)对地方政府问题应分别来说:
  一、对军阀统治下的政府,应不断的反抗,或分裂削弱其统治以达到要求;
  二、对国民政府统治下的地方及国民政府影响下的地方,应以民众要求的形式取得权利。

(六)农村联合战线


  此时中国民族解放运动,是急需各地农民大规模的暴动,始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各地农民自身为生活所迫,亦有急起暴动取得一部分政权而不可遏抑之势,尤其是广东。这种暴动也会使农民受很大的打击,我们的工作,不在遏抑此暴动,而在农民暴动中善于运用农村联合战线的策略;就是联合农村中其他群众如小商人手工业者知识者,共同行动,以免农民孤立。即在平时的政治活动,亦应采用农村联合战线如下列几种形式:
  (甲)在平时可取工农商学联合大会形式或各界代表大会形式;
  (乙)在国民会议高潮时可组织国民会议促成会各城乡分会;
  (丙)在地方有事时可组织人民保安委员会。
   至关于农民运动对各方面所取的政策与态度,已包含于本议决案各条之内。

(七)对教会所取的态度


  在口头宣传上应引证许多具体事实,说明教会为外国帝国主义蹂躏中国人民之先锋,他们一方面替帝国主义作侦探察中国内地情形——政治经济民情风俗,究竟是个什么的状况,另一方面,他们又用着和平博爱等,说着好听的名词,甚至用一些金钱出来收买民众对于他们的信仰,他们想把所有被压榨的民众一齐都欺骗下去,他们想引导一般被压榨的民众,都忘掉他们自身生活实际的痛苦,以保证帝国主义压榨民众基础之巩固与恒久,但在目前我们不要故意造出一个与他们发生实际的冲突的机会,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他们与军阀勾结处处借口条约保护)使我们只能取如此一个态度,如果遇着教会明显的为恶(如霸占田庄强买民房包揽词讼等)的时候,我们便须鼓动公愤,群起反对,我们在此时努力参加。

(八)对土匪政策


  对于压迫农民的土匪,当然要尽力反对,就是不压迫农民的土匪亦不可让他加入农会,发生组织上的关系,只可使他在农民与土豪劣绅斗争时,站在中立地位,不为土豪劣绅所利用,因为若让土匪混入农会,是易使农民组织腐化,而且给外间攻击的口实。

(九)武装自卫


  (甲)农民现时要求武装自卫是必要的,但须注意两点:
  一、不要超出自卫的范围(如干涉行政收缴民团枪械等),是防御的自卫而不是进攻的自卫。
  二、不可有常备的组织,因为有了常备的组织,便免不了因权力关系而时引起与各方面的冲突(如地主民团驻防军……等)。
  (乙)自卫军名目可易为自卫团或其他名目,以免引起误会和嫉视。
  (丙)自卫团之组织,不要过于复杂,务取其简单容易行动。
  (丁)自卫团之政治训练,尤重于军事训练,否则素无组织训练的农民,在有了武装之后,很易发生超出于客观限度以外的行动,甚至于为军阀或首领所利用。

(十)农民运动与国民党关系


  各种农民组织不必带政党色彩,不必用政党名义去做(工会名义可以用),如果已有国民党农民运动工作的地方,我们当与国民党合作,惟农民协会对国民党关系,在组织上应是独立的,不可成为党的附属品。

(十一)农村中我们党的发展


  (甲)我们的党,在一切农民运动中,应努力取得指导的地位,应在每个最低级的农会内,均有本党支部的组织,为这个农会行动指导的核心。
  (乙)农民加入我们的党,应以是否忠实而勇敢的为农民利益争斗为标准,不必问其有无宗法社会思想及迷信。

(十二)〈工〉作方法


  我们的农民运动,工作时期还不很长,除广东外,差不多方才开始,虽然做了不少的错误,却学会了不少的经验,在以后工作方法上,特指出以下几个可注意之点。
  (甲)一般的注意
  一、做农民运动工作的人,必须注意先使他自己的言语行动生活服饰农民化,而后始能接近农民,使农民接受宣传。
  二、要深知民间疾苦,才能说出农民的要求,要懂得客观可能行动的限度,才能引导农民去斗争,要会应用联合战线的策略,才能使农民不陷于孤立而失败。
  (乙)在未有工作的地方
  一、应利用乡村小学教师或本乡同志城市中的本乡工人,假期回里的学生等,去发起组织,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师是农村中天然的指导者,当努力取得这部分人。
  二、利用各种重要事件下乡宣传时(如“五卅”宣传北伐宣传等),乘机组织农民协会或类似的组织。
  三、设法办农村补习学校农村俱乐部或组织游行讲演团消费合作社……等,以深入农村发起组织。
  四、应详细调查该地农民生活状况,风俗,习惯,找到可以接近他们组织他们的方法。
  五、须注意从许多无组织农民暴动中,去使他从暴动中发生组织。
  (丙)在已有工作的地方
  一、应特别注意下层工作及秘密工作。村或乡农民协会是农民组织的基础,村或乡农民代表大会要做到能定期开会,会前须有充分的准备,开会时须尽量引起农民发表意见,避免机械式的讲演式的宣传。
  二、时时调查农民疾苦及与农民有关的各种方面的现象,能够不断的找出农民要求,而引导其有方法的行动与取得农民利益,才能维系农民对于组织之信仰与拥护。
  三、对农民要求,当设法知道,设法提出,有时客观环境不能提出时,亦当详为解释,并慰勉他不要丧气,切忌简单的将其压下。
  四、必须使党在农民中的发展,能成为一切农民运动发展的核心,才能巩固农民运动的基础。
  五、不可贪图工作便利,倚靠政治势力,应处处注意使农民相信自己组织的力量。

  根据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案》原铅印件刊印




注释

  〔1〕小标题“(四)宣传问题”,原文缺,是编者根据本文内容增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