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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运动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文件(一九二六年七月)]



  一、中国目前是带民族革命色彩的军事势力与反动军阀武装冲突的剧烈时期。在带民族革命色彩的军事势力中,客观上至少可以进行相当政治宣传。同时反动的军阀又因彼此敌视和军队中的内部冲突,与雇佣兵之因过分虐待而离异,使我们易于在反动军队内部进行工作。
  乡间有许多贫苦农民的秘密武装组织,且已开始爆发有政治义意〔意义〕的武装暴动,如河南山东红枪会之种种行动,就是一例。
  城市工人阶级的争斗中,亦常常发生与工贼武装冲突的事件。南北铁络工人都渐能于内战中,表现他们的作用。
  本党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党,随时都须准备武装暴动的党,在民族革命的进程中,应该参加武装斗争的工作,助长进步的军事势力,摧毁反动的军阀势力,并渐次发展工农群众的武装势力。同时此项工作就是使本党获得有条理的准备武装暴动的经验。
  从前我们同志不注意军事运动,表示研究性质团体的色彩。最近本党同志虽然注意军事行〔运〕动,却又袭用国民党军事运动的老方法,专门运动高级军官和用金钱联络土匪头目。表示未能了解本党目前军事工作的责任,和获得有条理的准备武装暴动的经验的意义。
  二、过去半年的工作,〈只形成〉了中央及各地工作机关及其相互之关系,对于收集材料和工人自卫团的进行,获得相当成绩。除在进步的军队中做了相当的政治宣传工作外,对于反动军队中的工作,多半注意上级军官间的冲突,未能与下级官佐和兵士群众发生关系,对于武装农民团体(如红枪会等)尚未开始有计划的工作。
  三、此后应设法在反动军阀的军队中,组织能受我们指挥的兵士支部,并与士兵群众发生关系,利用军队中日常事故,口头的或文字的宣传兵士群众。同时应用全力在兵工厂军械局等处活动,并组织支部,务使反动军阀不能利用这些武器。对于农民武装团体,应首先注重训练他们的下级领袖,特别是政治训练;至于工人自卫团的进行,不在人数的扩充,而在从政治上和军事上训练工人自卫团的中坚分子。
  四、对于国民革命军和国民军,如果我们派人去做政治工作,便须取“少而好”的主义,如果有人去当军官,其责任必须是使这个军队愈渐团结和愈渐革命化,极力避免革命军队的过早分化。他们的行动须完全依照当地党部的指示。
  五、军事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各地军事工作负责同志,应与当地党的书记发生密切关系,向书记报告工作情形,并和书记商量自己工作。

  根据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案》原铅印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