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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告农字第五号

——农运策略

(一九二七年六月初)〔1〕



各省省委员会及各级农民协会党团:
  兹将政治局(六月一日)第△次会议通过之农民运动策略大纲通告如下,务必迅速令农民部指导各级农民协会党团,切实执行。

国民政府下农民运动之策略大纲


  一、最近的时期中,贫农与地主间发生空前的急剧的冲突,革命的农民运动突然的发展。因此澈底改革土地制度的问题,也便爆发了,这是革命的当然的现象,并非所谓“过火”,但是,更加剧烈的冲突之继续发展,则对于全国革命的形势与暂时的联合战线的关系,实在含着很大的危险。本党应当预察这种危险而给农民运〈动〉以正确的指导。
  二、现时国民革命军的军官,还是革命军队中的重要核心。但是,同时他们皆是地主阶级出身,大多数自己是小地主。贫农力争改革土地制度的斗争,打击了军官的利益,因此,军官的政治态度便要改变。如今还没有靠得住的军官,也没有阶级觉悟的军队。如果现时在军队中的军官,完全离开革命,那就足以使整个革命运动发生很大的崩裂,甚至于破灭。
  三、各级党部应当迅速执行第五次大会的农民政纲——就是不没收军官家属的土地同财产。这种策略现时非常的必要。但是并不是说:这种策略便可以完全在政治上取得地主同情的军官〔2〕,使与工农结合永远的同盟。—切私有地产者的阶级关系,是很确定的。这样的策略,仅只是延宕与革命军官剧烈冲突的时间,求得整顿工农运动的组织力量之可能。我们运用这种策略,可以得到充足的时间,来组织革命的工农群众的武装,而且我们的影响,应该深入军队之中,一方面是逐渐改良军官的成分,另一方面是提高军队的阶级觉悟,使反革命者难于利用兵士来做反工农的工具。
  四、现在应当特别注意小地主之间甚至自耕农及半自耕农之间,虽可寻出界限,然而他们的经济,都建筑在私有制度之上。所以不正确的政策,真可以使自耕农的群众,都落于地主阶级的政治影响之下(如平均田地甚至于平均佃权,以及均分财产,强迫捣毁祖宗牌,没收兵士邮寄回家之款等,都是不正当的政策)。
  均分田地的口号,现在尚不能提出(至于均分财产,则根本上不应当宣传〉。均分田地,非先给土地国有不可。各级党部应当对于农民协会的指导者,详细解释均分田地口号之危险。这一口号可趋使小地主甚至于富裕的佃农,都站到地主方面去。
  五、农民协会的基础,应当从无地的农民移转到大多数的佃农自耕农。同时对于无地农民的迫切要求,应当有具体暂时解决的办法。至于根本政策如屯垦荒地,亦应当急速公布。“无田地者应当得到田地”这一口号是应当提出的,同时,要对于无地的农民解释:以国家财力实行屯垦政策来解决无地贫农的问题,以及实行均分田地,都要革命完成之后,方能实现。无地的贫农,实在是革命的先锋,现时他们应当加入革命的武装势力以至于直接到革命军队之中去。
  六、关于土地的斗争,应当有极明显的政纲,——就是没收大地主。不论国民政府的态度怎样,没收大地主的田地,是要实行的。这一要求的实现,不能单靠国民政府的命令,还要农民自己的力量。但是,为着策略上的原因,对于大地主田地之没收,应当等到本党对于中小地主的态度完全解释,乡村自治政权,已经开始建立,然后才能实行。没收大地主田地是农民运动现时的职任,要在最近秋〈收〉期间开始执行。
  六、〔3〕最近几月以来,革命的农民运动之发展过程里,发现许多无组织的行动。这些行动如自由逮捕,罚戴高帽子,游街示众,均分财物,普通的罚款禁止米〈出〉境……往往殃及小地主。此等无组组〔组织〕的行动,自然要引起军官及小地主的反动。使他们联合着农村中较为富裕的分子,实行反对革命的行动。甚至于农民协会之内也发生纷扰,一部分私有田地的农民自己与农民协会相冲〈突〉。有些地方还实行禁烟禁酒等的“道德运动”,于是亦用强迫手段,如铲除烟叶等的办法。至于一般“平产”式的没收财物,罚款式的写捐,更使农民自己相斗,使小商人亦起反感,至于怠工罢业,因而帝国主义新旧军阀地主豪绅之金融经济的封锁政策反而容易领导小资产阶级,同向农民协会攻击,——因为农村之中的经济日益停滞,以至于牵及国民政府领域内之一般经济商业生活。这种无组织的斗争方法,都带着中国原始的贫民暴动之性质,一概都要努力避免而与以正确的指导。
  七、然而那些无组织的行动,客观上是革命初起时之风暴时期的必然现象。这些现象,表现土豪劣绅威权与政治力量堕落而动摇。实际上正需要直接建立农民政权,由风暴时期进于巩固革命胜利——农民政权的时期。国民政府对于乡村自治的政策,过于迟缓的实行,而对于肃清土豪乡绅的封建政权至今没有决心。因此我们的党应当执行下列的职任:
  须以农民群众为首干,联合农村中一般被压迫的人民,澈底的推翻豪绅的封建政权之势力,而建立乡村自治,进行没收反革命及大地主的田地,满足贫农目前的要求,并使农民在各地的斗争,与国民政府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总斗争相联结,替国民政府建筑更深的社会基础。总之现在主要的职任是以农民为领道〔导〕建立乡村自治的革命的农民政权,用一切可能的适当的方法,以政府的形式续继反土豪乡绅大地主之斗争。
  这种新的农民运动之策略,其意义是:注重农民政权的斗争,这是实行土地革命,所最必要的,并使国民革命军之军官与中小地主中立;亦就是要推动左派国民党,使他们和我们共同赞助农民自己进行没收大地主田地的初步土地革命。
  这种策略,并非降低农民运动的,而是对于农民运动,更加加以觉悟的无产阶级正确指导,引导农民作更进一步巩固革命胜利之斗争。
  八、所以目前农民运动的根本任务及我们党指导农民运动的任务如下:
  (1)农民协会,不但要团结无地的农民,而且要凡是不剥削别人的各级农民都要团结,以建立革命的联盟。而且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小学教师等,都应在联盟之内。
  (2)按照着农政部所颁布的条例,以及本党所决定的方针,进行乡村自治的运动,组织革命的农民政权。
  (3)解除土豪乡绅的武装,使农民夺取其武装,组织并巩固农民的武装势力(农民自卫军),自卫军的队员,应以农民协会会员充当。当乡村自治政权稳固后农民自卫军当为唯一的乡村中政府军队(或将称为保安队),以征兵的制度,使个个革命农民受着武装训练。
  (4)进行改革土地制度的预备工作,调查大地主的限度,搜集必需的材料。引进国民党党部及其群众参加土地制度改革的运动。在农民群众及一般民众中解释宣传这个问题。
  (5)指导改良贫农生活状况的斗争。更加注意减轻佃农剥削之斗争。实行减少捐税的运动,宣传并要求统一的累进农业税之实行。研究改良雇农生活的办法。实行建设消费借贷生产的合作社。
  (6)引进农民中的积极分子,使他们参加指导的工作。真正农民不但要多多参加乡区农民协会的机关,而且要参加县省农民协会的执行委员会。农民协会的机关中,应多量加耕种田地的贫农,使他们成为协会之中心。
  九、农民协会现时最危险的病象,便是本党在许多时机中,欠缺党的指导。
  各级党部对于各地斗争的形势,农民协会组织的成份农协机关的成份,都缺乏精确的考查;对于各阶级农民的趋向,亦没有明晰的观查;对于农民协会会员的数目,武装农民的数目,亦不能够详细知道。任何地方都没有正确的整理材料。
  十、农民协会内部的情形,亦是不大好,省县乡区的各级协会之间,尚未发生密切的关系。有些指导农民运动的负责人员,往往惯于虚报农民组织的数目,夸大农民斗争的事实,——这简直难于有正确的实际的指导,而且妨碍政治方针之确定。农民运动之指导机关里,缺少真正农民和非同志的参加,这是很大的缺点。省县农民协会指导员的成份里往往只有不知乡村情形之知识分子。
  十一、因此我们党对于农民运动之组织上的责任是:
  (1)必须检查农民协会机关之成份,而且要开设非党员的及真正农民的训练班,以求一般农民积极参加农民协会的工作,使党的指导深入乡村群众,各省农民协会应当积极注意实行这件事。
  (2)引进革命的国民党员参加农民运动的工作是有很大的意义的。如果国民党不参加农民协会的运动,那么非但国民党脱离了农民协会,而且城市中小资产阶级也会跟着脱离农民运动的同盟,因此,同时必须发展国民党组织于农民之中,扩大并强固国民党左派在农村中之基础。
  (3)必须努力整顿共产党党团的工作,农民协会中之党团与团〔党〕部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达到密切的关系。各级党部机关应时常注意讨论农民运动,尤其是省县党部之农民部与各级农民协会中的党团。如此,方能准备正确的指导。尤其主要的,是要努力发展共产党的组织于农民之中,并且必须强固党的支部工作。党对于群众的指导必须切实建立,——要征取向来在旧式秘密结社(如哥老会,青红帮等)指导之下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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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党部尤其是湘鄂赣,接到这一个大纲,必须加以详细的研究,迅速规定具体办法,来执行这一新的策略,并且将运用此策略于各该地的具体的情形的计划,即报告中央,至要至要。

  中央常务委员会安中原〔4〕
  中央农民部宗容民〔5〕

  根据中央档案原油印件刊印




注释

  〔1〕原件未标明时间。本文内容是转发六月一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国民政府下农民运动之策略大纲》,《中央通告农字六号》时间是六月四日。据此判定本文时间当在一九二七年六月一日至四月之间。
  〔2〕似应为“同情地主的军官”。
  〔3〕“六”与上段序号重复,疑误。
  〔4〕安中原,中共中央的代号。
  〔5〕宗容民,中共中央农民部的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