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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鄂豫皖省委的决议

(一九三一年五月六日)



  我们读了鄂豫皖省委的报告,认为鄂豫皖苏区现在的确处在一个非常紧急重要的关头。只有坚决的勇敢的执行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各种法令草案(土地法草案,劳动法草案,经济政策草案,苏维埃建设法草案等)中间所包含的一切政策,我们才能冲破敌人的大举进攻,巩固鄂豫皖苏区的任务,这是最主要的
  在四军的区域内,我们认为有以下具体任务须要立刻执行的:
  一、立刻坚决的改正过去分配土地问题中所犯的错误路线,立刻没收封建地主,军阀官僚豪绅寺院的土地及一切生产工具。经过苏维埃分配给雇农贫农与红军士兵。这些剥削者的土地被没收后,不能再取得任何土地。富农的土地也同样的没收,一般的当他们愿意自己耕种土地时,可以分得较坏的土地。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富农,当然要没收他的分得土地与财产,并施以处罚。绝对不要侵略中农的利益。各种苏维埃农场应该立刻取消,分配给农民耕种,农民自己愿意集合的共耕,也须得积极的从帮助贫农雇农的生产工具入手以求得解决。要坚决的同那些占得很多土地的党员,红军的军官以及苏维埃工作人员做坚决的斗争。绝对消灭所谓“革命职业家”的分得土地,委托农民耕种的现象。
  二、苏维埃所颁布的税则,应该大大的低于军阀时代的税则,应该正确的运用累进税原则,坚决的反对没收式的“累进税”与对贫农也征收累进税的方式。在反对富农的斗争中,绝对要估计到中农的利益。要用种种方法鼓励雇农贫农与中农扩大耕种地。坚决反对限制贸易自由的企图。对于煤油,盐等日常必需品,国家必须采取节制与管理的办法,由合作社站在正确的阶级立场上去适当的分配,严格的防止商人的投机。暂时可不必废除旧的货币,它与苏维埃银行或工农银行所发行的货币可有同样的价值。为了工人及红军的需要而收买粮食时,应按货给价,不准从农民那里用武力征取粮食。在与富农反对给红军存储粮食的宣传做斗争时,要动员广大的中农与贫农群众,并经过他们搜取富农的粮食储藏。要特别注意提倡节俭,当然这并不是说叫红军少吃东西,而是要反对各种浪费。
  三、必须实行劳动法草案上的一切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对于工人运动的工作,党以后应该加以绝大的努力,实行一个很大的转变。应该同一切忽视工人运动的倾向做坚决的斗争。
  如若在军事行动期间,须要增加最高度的生产力(如兵工厂,衣服等等),而又不能达到需要时,可以做很大的宣传鼓动的工作,使工人们自动的起来,做八小时以上的工作。同时必须尽量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增加他们的工资。将没收的房屋分与工人居住,以改善他们的居住问题等。
  四、党应该特别注意苏区中央政府及各区苏维埃政府的建立,我们过去在这一点上有许多错误和缺点。没有有工作能力的政权机关绝不能执行正确的革命政策。党代替政权和包办苏维埃的一切职务,或是轻视苏维埃的工作,把党内最无能力最不良的分子送到苏维埃机关中去,是最严重的错误,是争取群众的主要阻力。在暴动和推翻了旧政权之后,应立即建立新政权,即使我们只占领了几个小村落或一个小城市时,亦须立即成立政权。只有成立了新政权之后,才能够领导广大新政权区域的斗争,与其他苏区的政权建立联系。当红军占领了新的城市和区域以后,应马上建立革命政权的机关。这种政权机关开始时,一般的是工农革命委员会的形式,它是由暴动的领导者——党的地方组织,革命的群众组织,军队中的前委和政治部所组织的。工农革命委员会要准备和进行苏维埃选举,苏维埃成立后,即应取消。
  工农革命委员会是临时的性质,但它仍应执行上面所说的一切法令与办法。它是第一个政府,它应该建立未来的苏维埃政权,并且应该具有各部的工作,颁布和执行土地法令,劳动法令,经济法令等等。在现在第四军的有些区域内还没有苏维埃的地方,应该立刻成立革命委员会,准备和进行苏维埃的选举与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工作。在已有苏维埃的地方,应大规模的做苏维埃改选的宣传鼓动工作,使改选出来的工作人员确是劳动群众的领袖,真能执行革命政权的各种政策的。党应该经过在苏维埃内的党团,实现他对于政府和各种机关的领导,应该坚决的反对党包办苏维埃的危险,应该经常的同苏维埃内异己分子与官僚主义做无情的斗争。
  鄂豫皖苏区政府的组织系统是:两届苏维埃代表大会中间,最高的权力机关是苏维埃大会的执行委员会,它从执委中选举五人或五人以上组织常委会,常委会下设立如下各部:土地,外交,财政,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教育,卫生,人民,经济,邮务,运输和工农检查所。常委会选举一主席,必须时再选举一副主席,各部部长由常委会指定,并受它的指导。此组织系统亦适用于革命委员会,他的分别只是在未选举以前不能成立执行委员会。各地方苏维埃政府亦应如此组织。
  五、有系统的将一切不良分子如富农旧官僚等从党中清洗出去,——这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只有工人,苦力及雇农在党员中占大多数的党组织,才能够执行正确的策略,领导工农的革命斗争和苏维埃政权的革命工作。应该在党员和团员中以及群众组织中有系统的解释党与政府的政策和任务,应该不间断的做两条战线上的斗争,反对右倾与“左倾”。这种斗争是我们实行国际路线的必要条件。党不必将所有干部与组织都公开出来,以便革命在某区域失败后留下工作。这里我们不必再讲到托陈取消派,第三党及改组派等,因为大家已经都知道应该同他们做坚决的斗争了。
  不管我们与军阀的武装斗争的情形如何,绝对需要现在就审慎的准备各苏区党的代表会议(包括鄂豫皖区域)。在此代表会议上应该产生出新的鄂豫皖省委,并讨论苏区革命斗争中一切主要问题及决定今后的主要任务。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中央本身,过去对于中央局与地方党部(如鄂豫皖省委)的分别,没有明晰的见解。中央过去把中央局当作了地方党部,实是代替了地方党部,取消了地方党部,这是异常错误的。中央局的责任,应该是中央在当地的直接的代表,它有权力否认党委的决议,甚至有权力解散党委,但主要的是在领导党委帮助党委工作,决不是代替党委。中央局是中央指定的,党委是当地党大会选举出来的。这并不是说中央局的同志不能充当党委的委员,但这必然要由党员群众选出来的(关于这一问题,中央另有决议)。中央指定张特立〔1〕,沈泽民与陈昌浩为中央局的委员,特立为书记,特立同志兼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泽民同志兼鄂豫皖省委书记。
  六、对于青年团,工会,雇农工会以及贫农团等的组织,必须特别注意。很明显的,如果我们不建立起这些组织,便不会有苏维埃政权和革命斗争。发展苏区以及靠近苏区的白色区域内千百万工农群众的斗争,把他们组织起来,我们才能消灭各种机关内的富农分子以及各种反革命者,才能消灭党内的失败情绪与右倾的消极。
  同时党应该特别注意吸收劳动妇女积极参加苏维埃,工会,经济的,合作社的,以及文化的工作,中央局和省委应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
  七、在军事策略方面,党部,第四军及独立师目前最注意的任务是在鄂豫皖区(罗山,光山,商城,固始,安徽的西南部及湖北的东北部)建立坚实的苏区。红军应该和广大的农民群众联合起来,消灭此区内的白军,以达到这一任务。在未完成这个主要任务以前,不要将红军的主力派遣到京汉线上企图占领。在铁路两旁的区域内组织工农群众的游击战争,并开始建立苏维埃区域政权的小的炉灶,以执行威胁铁路的破坏工作。应该尽量扩大农民群众争取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斗争,应该派遣得力干部做白色区域的工作,但工作的重心不是组织空机关,而是群众工作的基础的建立。
  八、党应该特别注意军师团及营连内的政治委员制及政治工作,应选派政治上可靠的从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同志担任此工作。中央局应极力帮助各队伍中的政治机关的工作,以加强他们的战斗力。同样,要加强军队行动区域内群众工作及宣传鼓动并组织跑反群众,使他们参加斗争。此外更须加紧反帝斗争及敌人士兵中的工作,红枪会等组织应该打到里面去,夺取下层群众领导。
  在军队里要建立特务部(政治保卫处),清除我们军队中及群众中暗藏着的反革命的走狗们与侦探们。(参看关于特务部的指示)。
  当我们获取了新的武装时,应立刻成立新的军队,组织系统是二或三团成一师,二或三师成一军。团的组织系统是:一团三营,一营三连,一连三排,一排三班到五班(每班十人左右),每团要有一千至一千五百条枪。如果军队已经超过一军或三师以上时,应根据军委制定的编制条例,组织一总指挥部,内分若干处,如不能如此组织时,则第四军的军部,应执行此总指挥的职务。
  九、中央局应指定鄂豫皖区域的革命军事委员会。此区的一切武装力量如第四军,独立师,第九军以及工农赤卫队等等都隶属于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下面,只有革命军事委员会失了联络的时候,第九军,独立师以及赤卫队才能根据着苏区地方党部的指示独立行动。
  革命军事委员会我们现在指定下列同志担任:张特立为革军委主席,邝继勋为总指挥,曾钟圣为副主席,沈泽民为省委书记。此外再由中央局指〈定〉一二地方上的负责同志加入。
  以后中央局应完全负责与上海建立经常联系并按期作工作报告。

  中央
  一九三一年五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张特立,即张国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