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旅俄华工与十月革命

人名及其他名词中俄文对照表


一 十月革命前的赴俄华工
二 为保卫苏维埃政权而战
三 旅俄华人组织及其活动


一 十月革命前的赴俄华工 


1.俄国发给旅居海滨省华民身票次序章程(1908年)


  羁旅海滨华民分两帮,一于一千八百六十年在北京立约分界以前已在海滨省居住者,一从立约分界以后陆续来者,续来华民从中国越境贸易及他项营业者亦宜编入。为先来华民无多,立约时允给独擅之便宜,如身票不限年期,票内注明有何营业,用寻常空白纸书写,贴印花税票六十戈比之数。先来华民或商人领有头二、三号商票者①,购常票时免缴身税,于国帑身税详下。续来华民定有章程如左:
  甲 从东三省入海滨省界,须赴交界税官处,交界税官如卡拉②、罕奇③、三岔口④、卡杂甘佛赤瓦屯⑤、各自洛符司喀耶屯⑥、格拉甫司喀耶屯⑦、伯利⑧、海参崴⑨及他处,有事时即准设立。
  乙 凡华民入海滨省时须呈验中国官护照于税官处,若经税官盖印方为合例有用之凭照。其航海由某处入境者,亦须呈验护照,经某处俄官盖印证明,如岩杵河⑩、或海参崴、或苏城⑪、或窝里干⑫、或庙上⑬。
  丙 中国护照内盖印在陆界则有税官,在水界则有城治警察察官,或城治外地方警察官,或他项官员代警察办事者,或岩杵河交涉官,加盖刊有地名之印。此外,尚须注明年月日某人入境,文列某号字样,每盖一印收费三十戈比,另于存根册内注明,由以上各官员按月呈报海滨省衙门备案。
  丁 凡华人入境持有以上各官员盖印之护照,自盖印之日起—个月为期,准其在境内居住,过期即须购领俄国身票,购领身票处如下:
  戊 凡华人持有经俄官盖印之护照可领俄国全年身照,在城则赴总巡厅具领,在县则赴县官或巡检处具领。若在乌苏里之卡杂甘佛赤瓦屯或各自洛符司喀耶屯或格拉甫司喀耶屯,则赴屯长处具领。或由可杀克⑭乌卡司总管⑮发俄国身照,照内曾经威抚帮办签字,照费由阿穆尔总督核定,缴国帑四罗布一十戈比,印花税六十戈比,书手三十戈比。此三十戈比为巡抚处编缉管理之费,若嗣后此等费能由国帑拨发,则此三十戈比不归书手费,应归入国帑。发俄国身票当将中国护照一并用线合订,盖火膝〔漆〕印于俄照结线之端。
  己 凡华人在海滨省居住,自领俄照日起满一年之期者,当在城赴总巡厅,在县赴县署或巡检厅,就近更换新票。新票亦给一年期限,票费与第五条同,订式亦同,帷须慎细区别,将俄票画销而以华照合订。
  庚 若华人遗失身票,须速报巴利兹⑯,巴利兹当于存根册内查明,果有其人可再照发新票,票期照所失之票为起满之日,票费按第五条全收。
  辛 若华民并无华照或有华照而入境时未经盖印,或逾盖印后一月期而未具领身照者,须罚钱五罗布再按第五条缴票费五罗布方可发给身票,另行知照交涉官转咨华官补发护照。
  壬 若华人在海滨省居住所领身票逾一年期限而未更换新票者,须罚五罗布,按照第九条领票。
  癸 若华人以本名身票给人居住,受其票者安然居住或来往俄境各处捏报本身之票,给者受者均应按国律加罪册九百七十七条。
  査国律加罪册九百七十七条称:某人以本名身票给人居住或来往各处,某人冒用假票、或稍自更改、或冒充他人之票为本身之票,藉以居住或往来各处,则给者受者均可押送大狱两月至四月为度,或押警牢自三星期至三个月为度。
  西历一千九百零八年


   注①按此项票非指货票而言,系货票外另有一种体面商人票。
  ②俄称卡拉司诺先立司基。
  ③俄名。
  ④俄称波尔达司基。
  ⑤俄名。
  ⑥俄名。
  ⑦俄名。
  ⑧俄称哈拔洛符司克。
  ⑨俄称符赖抵佛司托克。
  ⑩俄称诺佛甘液佛司克。
  ⑪俄称符赖地米罗阿立克之姆特洛扶司喀耶。
  ⑫俄名。
  ⑬俄称尼古拉液扶司克。
  ⑭类华旗籍。
  ⑮类华知县。
  ⑯查巴利兹系俄总巡厅知县巡检之总称。

  说明:该《章程》原见奉天交涉署编撰的《东三省交涉辑要》 卷十一 禁令门。《章程》前后所注年代不同,前为“光绪三十年”亦即1904年,后则为1908年。附注为原编者所加,原来在正文内。文中“罗布”即俄币卢布,“可杀克”即哥萨克。


2.俄国政府限制华工入境(1912年)


《奉天行省公署交涉司呈为俄领照谕人民勿往东海滨佣工由》

(一九一二年五月)


  为呈请事,本年五月八日……接准驻奉俄总领事照会,内开本年三月三十号奉本国驻京公使第四百三十号文,开准东海滨省总督咨,……刻下此间到有本国工人十万在阿穆尔……一带欲寻工业(作),已见为难,所以各国来此就佣之工人更难布置,只得遣回等因,……本司查该项工人以吉江两省居多,盖邻近俄疆,去之甚易。彼既有遣回之令,华工难免被其虐待,自应一体禁止出境,以重民权……①。(五月十日)

《驻奉俄国领事照会》

(四月十五日〕


  查历年开江后华侨由内地满洲等处来阿穆尔省谋生计甚伙,以至敝省人民大受影响。敝境华侨日聚愈众,如再新来之华侨定难觅栖身之地,自应驱出境外。为此照请贵府出示哓谕以俾周知。并请如有由松花江黑龙江等处由陆路自卜奎来者随时示知。

《驻烟台俄国领事照会》

(四月二十二日)


  俄帝命所有海参崴阿穆尔省及俄国全境嗣后无论何项工程不  得再用华工,嘱即禁止,不准前往……。

《俄国改订华民越界章程》

(六月)


  廓米萨尔来照,以奉本管巡抚札谕改订华民越界章程,凡华商入境营运,应在交界五十里①内左近华官处所请领越界短时俄字小票,限期三日作废。请将勘放处所及发票之军队、关卡职官姓名查明见复,并派翻译到厅面称,该署对于久居营业华民拟加倍征收票费,若此项越界短时营运一律令其起票,殊于华商不便。故为此规定惟发给人票须令照片以免替代。
  征收票费办法系于起票时按照原例五元加倍征收十元,以后期满换票仍按五元收费,罚金不在其内。
  过界一层俄督照复须由华官发给俄文过界执照,准自发出之日起在边界五十俄里以内使用一次,以三日为限。如逾限期无该处官吏特别理由证据,逾期一日按日罚一卢布,十日以外按日罚二卢布,至一月以上除照以上科罚外,永夺其领用此票之权利。过界时须由税关查验并购贴七十五戈比印花税票,如未持票或不由关查验,应自四卢布五十戈比起至三十卢布五十戈比止由关酌量情形科罚。

  ①当指俄里而言。


《致俄领事廓米萨尔的照会》

(八月十一日)


  查此案已逾十日之久,未经照复。此间居民万众一心,屡次来署声(申)诉,以此次索及过江小票办法实违爱珲约章,如此特别苛例无论如何断难承认。虽经本道督同爱珲厅再三劝谕,而众民反对甚力。当此民国肇基之初,本道不得不俯顺民心,以防变生意外,此事若迁延日久不急挽回,既伤人民之感情,定失邦交之睦谊……”

——《奉天行省公署档案》卷2342



3.俄国人德利金和杂哈尔陈阔在华招工(1915—1916年)


  据省城警察庁七月十七日报告,……昨夜十一钟据三岗警士陈柏林报称由城里来有苦工七十余名齐集马路,形甚可疑……,巡官当即前往查询。据苦力头徐明堂声称,系俄人所托由千金褰并城里四署界内招有苦工五百余人,往俄国满洲站金场作工,今晚乘车前往等语。比电问四署二分署有无其事,据称由该署界内招有工人甚多属实,巡官未便任其逗留,当派警士压(押)送日本铁道用地内上车……
  査此项工人即昨日报告俄商地里近那①等所招,并据署称,该俄人亦不续招……

《警察厅报告俄人招募工人形甚可疑1915年7月23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6


  ①即德利金。

  接准贵署长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公文,内谓俄人雇觅华工一事,本总领事前此曾接准本国驻哈尔滨总领事电文,内开俄人地里金①与俄国乌拉岭附近撇耳木省煤矿主人王爵拉杂耶夫②招雇工人一事,本总领事曾奉到允准煤工华人入境护照准予签字,其数目在八千云云。谨此备文答复,请烦查照。再:此件日前面告贵署委员胡国禄矣。奉天交涉署田大人鉴。

俄国总领事廓罗阔洛弗
  俄历一千九百十五年七月十七号
  《俄国总领事第571号公文》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6


  ①即德利金。
  ②即阿巴马列克·拉扎列夫公爵。


  本月十六日据警察庁报称,近査有在奉俄商地理近那代哈埠东胜火磨公司招苦工多名。运至本国连四吉地金矿作工情事。当经饬交涉员照请俄领来文证明,兹准复称:此事曾准本国驻哈总领事……奉到允准煤工华人入境护照准予签字,其数目在八千名。(1915年8月)

——《奉天巡按使公署档案》卷2397


  安东警察厅闻有俄人来安招工,当饬查禁。旋据俄商东胜面粉公司主任得利进那①来道禀称,驻奉俄国总领事官照会中国交涉署立案,自俄国历六月二十日起在安东招募华工去俄国,地名弭拉汗及力四克并别列木四克省作木工土工事业。至于规章,每人每天支工费钱一元,路费车费护照费一等化费俱系本公司担任,不于工人干涉。如若工头不愿作日工,可以如本厂账房面商办理,共一千(年)半为期,送回中国界内。倘有别的军用等情,有本公司一面担承……

《东边道道尹兼安东交涉员方大英致奉天交涉署 1916年6月22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70


  ①即德利金。

  贵署函询俄人赴安招工一节,本署并未接有俄领照请立案之事。惟原文在案不复叙外,査去年七月间有东胜公司在奉代撇耳木省煤矿招工,曾奉巡按使饬照会俄领查询具报。旋据俄领复称:本总领事前曾接准本国驻哈总领事电开俄人地里金与俄国乌拉岭附近撇耳木省煤矿主人王爵拉杂耶夫招雇工人一事,本总领事奉到允准煤工华人入境护照准予签字,其数目在八千等语,……当时以人数过多恐有窒碍,曾详请巡按使转咨吉林巡按使照会驻哈俄领声明在案。日昨东胜公司又有杂哈尔陈阔来奉续招二百五十名,……至贵署所询俄人得利进那在安东招工一节是否一事,未便臆断。

《奉天交涉员函复安东交涉员方大英 1916年6月24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70


  兹据俄人杂哈尔陈阔经中国人工头席静菴雇觅工人,其合同现在哈尔滨黑龙江交涉局存储,不日即行送呈贵署长,请将其所雇工人二百名准其先行,送往哈尔滨,等语。为此,敬请贵署长允准俄人杂哈尔陈阔所请为盼,俟其将合同呈到时即行送呈贵署。此照会奉天交涉署长马。

俄国总领事廓罗阔洛弗 俄历一千九百十六年六月六号
  《俄国总领事第461号公文》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70


  顷准驻奉总领事照会开,玆据俄人杂哈尔陈阔云云,即行呈送贵署等因,准此,查该俄人此次所招华工既经北京政府允准,自应准其前往,除日前电话通知外,相应抄录该俄人原呈一件送请察照,允予放行为荷。

 《奉天交涉署致省会警察厅第1235号公文 1916年6月20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70

  

4.达聂尔在华招工(1916年)


驻俄公使刘镜人致外交部电报

(1916年)


  前中东铁路交涉代办达聂尔受某工程师之委托赴哈招工,昨已起(启)程,闻招募之数多至三万,系筑行军路。如听其募雇,贻患胡底。边尔姆案可为殷鉴,请密东省交涉员设法劝阻,否则照本馆所拟章程参酌办理为要。章程颁行后并乞电示。

镜(四月)二十六日


  ……顷又闻前次国务会议公决招募华工耕种一案,俄国政府以情形隔膜,已责成阿穆尔总督达基一手办理。查此事即归关督主持,则募工范围不止东三省,其必委托崴埠华侨在天津烟台等处招募,应请通行直隶山东等省遵照部颁章程办理。

镜(五月)三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8


  盛武将军署督理奉天军务兼代理巡按使张作霖就俄人达聂尔来华招募工人一案1916年6月24日批复如下:“系经本署详奉外交部核准,自应准其招募。”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义成公司派赴各省招工工头名单》

  白云斋 赴奉天辽沈道各县
  祝宝宽 赴奉天辽沈道各县
  龙雨正 赴奉天辽沈道各县
  张广恩 赴吉林吉长道各县
  于佩甫 赴吉林滨江延吉道各县
  李心斋 赴吉林滨江延吉道各县
  李庚西 赴奉天辽沈东边道各县
  杜寿卿 赴奉天辽沈道各县
  王恩溥 赴奉天辽沈吉林吉长道各县
  吴抱初 赴吉林滨江延吉道各县
  候峻丰 赴吉林滨江延吉道各县 又赴黑龙江省江北一带
  申寿山 赴吉林滨江延吉依兰道各县
  又赴山东济南胶东济宁道各县
  董柳亭 赴直隶津海保定道各县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义成公司派出“照料招工事宜”招待员名单》

  盛庆琳 赴奉天等处
  赵丕俭 赴营口等处
  王歧山 赴大连等处
  孙铭彝 赴安东等处
  张殿元 赴天津(山)海关等处
  于遵实 赴烟台龙口等处
  张玉秀 赴青岛等处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张殿元所出“具结”》

  驻津义成公司招待员张殿元兹因警察厅查出,俄国在津地招募工人八千余名过额,以致义成公司招工事宜现有阻窒,暂行停招,赶速回告请示总公司办法。所具是实。

张殿元 押 中华民国五年八月十三日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俄国采办材料处代表达聂尔与义成公司周冕所订在华招工合同

中华民国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俄历一千九百十六年五月十七日


  长春华商义成公司代表周冕与
  俄国采办材料处(下均称材料处)
  代表达聂尔彼此订立合同,以一年为期。各条件开列如左:
  第一条 华商义成公司承允在欧俄包砍木柴,即于本合同签押日起,每月招募华工五千名,四个月为限,共募工人贰万名。前赴欧俄司木林司基省境内,专事砍伐木植。合同期内,订明不作他项工役。
  第二条 前项华工应受俄国法律保护,与别国及本国工人一律待遇,材料处不得另设特别章程。
  第三条 材料处代表达聂尔延聘俄医验视工人,如验有不胜工作者,即行剔除不收。
  第四条 义成公司于本合同签字日起,即在长春、奉天、安东、山海关、哈尔滨等处招工聚集,与达聂尔约期在聚集处预备上车。其每批工人未聚集以先,应由材料处按实到人数津贴伙食店费,每名每天俄洋五角,至多以五天为限。工人到后,如遇达聂尔不及如期备车,因而耽误,则不论为日多寡,仍照此数按日津贴。倘材料处如期备车,而工人不先到齐,所有中东铁路公司停车罚款应由义成公司认付。
  第五条 各工人自安东、山海关各处应募上车所需大车费均由材料处拨付。
  第六条 华工招集以一千二百名为一批。临出发时,每名预支俄洋十五元。上车时先给五元,到段后再给十元。该款预存道尹公署。届时由义成公司领款分给各工人及其家属。
  第七条 工人冬夏衣褂帽履烟酒零物等件,由义成公司购备,按照内地原价分给领用,不得加价。其税款运费由材料处担认。
  第八条 华工出境护照费、印花税、照相费以及来往川资、伙食等项概由材料处预备给付。
  第九条 每批工人一千二百名,分作十股,每股一百二十名,内有通事一名,把头一名,厨役二名,司账一名,由义成公司出资雇用。各工人、通事等自聚集处上车所需大车费及途中伙食至工作地点止,均由材料处出资供给,不取分文。
  第十条 华工工资按日以砍伐木柴多寡为定则。估算工人每日每名约可得俄洋一元五角有零。除衣履伙食等费以外,至少每名每日约存俄洋一元左右或每月可挣得俄洋二十五元。不至缺少,并不至再有丝毫克扣。
  第十一条 工头、把头应得用银向例百分抽十。至义成公司责任极重,费用浩繁,应由材料处议给,不在上项工资抽取之内。
  第十二条 材料处于合同期限未满以前,欲行辞退工人全部分并非工人之过者,须于二星期前预为知照。如工作未满六个月者,材料处应每名工人赔给俄洋五千元①。已满六个月者,每名赔俄洋贰拾五元。另再赔义成公司损失费用,未满六个月者俄洋拾万元。已满六个月者五万元。工人与公司均有索偿之权。
  第十三条 工人到俄后,由此工段拨往他工段,一切费用及沿途伙食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悉由材料处担任。但以一日为限,如逾一日外,应由材料处除备伙食外,另再每名每日津贴俄洋一元,仍不得离合同原指地点。
  第十四条 工人工作时间每日以十二点钟计算。中间饷膳休息两点钟外,各工人应勤敏工作,不得违背程序,工作一年期内,每遇俄节,愿否停工,悉听工人自便。但遇中国节,得匀停二十日。
  第十五条 材料处应在工段内建设合于卫生房屋,分给各工人居住。
  第十六条工人食物各件,由材料处购备,照内地时价议定。各项粮货价值开列于下,许减不许增。
  白面每布特②(即中国三十斤) 俄洋三元二角
  牛肉每布特 俄洋十元
  米子每布特 俄洋三元二角
  京米每布特 俄洋八元
  荞麦每布特 俄洋三元二角
  食油每布特 俄洋十一元
  粒盐每布特 俄洋一元
  猪板油每布特 俄洋十六元
  牛板油每布特 俄洋十四元
  白糖每布特 俄洋八元一角
  茶叶每斤 俄洋一元八角
  白菜每布特 俄洋一元
  土豆子每布特 俄洋一元
  各工人按月每名所需食物约计:白面三布特,白菜或土豆子二十封脱(即俄二十斤),食油六斤,米八斤,盐二封脱,牛肉、块糖、茶叶等项,材料处如有存储,工人均可直接照价购取,决不丝毫加价。
  第十七条 材料处除将工人所需合于卫生房屋预备外,并将灯烛、柴火、吃水以及一切器具,并工作斧锯等项先行预办,免致工人到段守候旷工。所有前项器具、斧锯等件,材料处概不收价。但有遗失,应按原值赔偿。
  第十八条 工人因病就医或由医生验明调治者,所有医药以及回国一切川资费用均由材料处担承。其预防疾病等项,如中国药品及姜蒜等类,由义成公司购备分给,均不取工人分文。
  第十九条 如工人因工残废非工人之过者,应由材料处分别轻重秉公发给养赡费。其有毙命或病故者,分别给恤:
  甲种残废,按工人所得给与四个月之养赡费。
  乙种残废,给与两个月之养赡费。
  其有毙命或病故者,给与六个月之恤款。该残废工人仍由材料处送回中国原招地方,并供给火车费及沿途伙食。其病故人之棺柩或择地妥为安葬,或由材料处送回中国原招地方,临时由义成公司酌议办理。
  第二十条 工人工作处所有劳动保险之例,材料处应援俄工保险之例代为保险。
  第二十一条 为直接调停工人争端并辩明误会起见,材料处应订聘足敷应用之品端通事,遇有必要时,可向中国领事或商务委员声明协助。
  第二十二条 如有工人与工头龃龉或华工自相冲突或因给价争执,公司先为解释,并由材料处秉公排解,即由通事从中传语开导。材料处并可将工资直接发给。
  第二十三条 为邮寄工人家乡书信及接收家乡来信便利起见,材料处担承代为办择,并可在各工段安置信箱。
  第二十四条 华工如有违犯公法被拘警所,工人等不谙语言,彼此或有误会之处,由公司所雇之通事声请警局知照中国领事署或通商事务员代为剖解。
  第二十五条 倘工人恣意游荡或无故耽延及不遵材料处指示程序工作者,材料处有权罚扣工资,此项罚资每次不得逾工人每X工资之半数。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如彼此允愿,可按原条件或另订条件接续办理。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①原文如此。疑为五十元之误。


中华民国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俄历一千九百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长春华商义成公司代表周冕与
  俄国采办材料处代表达聂尔商定将中华民国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即系俄历一千九百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新订招工合同再行追加条款五条。自签定之日起与正合同同时发生效力,彼此遵守。
  第一条 正合同第八条所开,材料处如备给来往川资、伙食等项,其合同期满,工人回国,材料处担任送至原招地点。
  第二条 正合同第十条所开,每日砍木工资定则,系按砍伐每古磅(按古磅合华营造尺六尺六寸立方)木柴计算,其等第如下:
  —等硬木柴,砍伐一古谤工资俄洋八元五角。
  二等半硬木柴,砍伐一古磅工资俄洋八元。
  三等软木柴,砍伐一古磅工资俄洋七元五角。
  第三条 正合同第十九条所开,养赡抚恤各费按工人所得给与一节,系按每月俄洋三十元计箅。
  第四条 所有关于正合同及追加条款规定一切,材料处承认驻俄京中国使馆得随时派员赴工作地稽查是否遵守。
  第五条 工人工作地点如距战区相近,材料处担任预为保护,绝对不使处于危险地位。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9

  

5.驻俄公使刘镜人所拟《募工章程》(1918年5月)

   
有关电报

  ……本馆前拟募工章程,因势难拒,聊以对付,固非上策。如能及早设法晓谕民间怵以厉害,毋令被诱出洋,践蹈危地,是第一要著,即俄友中之明白事理者,其持论亦多类此……(刘镜人五月六日电报)

  査前次乌拉岭西撇耳木所招采煤工人,已有不遵合同被骗驱逐情事,近又逼赴战地,不惟该工人等危害可虞,且与中立有碍。嗣后遇有招工赴俄情事,应请以前次所募华工均未履行合同设法劝阻,并密谕地方官严查私自招工以维民命,即有万难固拒之处,亦应参照刘使所订章程妥慎商订……

(外交部咨5月20日)



《募工章程》

第一章 华工赴外工作章程

  第一款 凡外国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募雇华工,应照该国本地工人一律待遇,不得有特别章程。
  第二款 外国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于募雇华工之先,当将关于招工及包工之各条件所订之合同或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工人章程等洋文底稿一面由该国驻华领事备文送请招工地方之道署或交涉局核准,一面由招工处将其招工或包工之各章程或合同先行呈请该管地方官核验。
  第三款 本章程第二款所指之关于招工或包工各条件及所订之合同或章程,应载有本章程本款以下各条款,否则视为不合例,即由招工地方之中国官署将该项合同或章程一律驳回,重令遵照修订,其应载之各条如下:
  (甲)华工往何国、何地、何种机关、何项工作;
  (乙)华工出境护照费及来往川资概由工厂或他项事业机给
  给付;
  (丙)华工工资及花红①之定数当以该国本地工人所得工资及花红为标准,工资及花红如系按月或按星期或按日计算者,应载明每月或每星期或每日工作所得之准数。倘逾若干时期后可陆续递加工资及花红者亦应载明。如工资及花红系按工作生产之多少为定则当估算工人每日至少可得若干之约数载入条件。
  包工者应得之用银只得在工人花红内抽取百分之若干,如X人除工资外并无花红,则包工用银可在工资内抽取。总之,如何抽取及抽取若干均须载明。除此项包工用银外,工人应得之工资须如数发给,到工后不得有丝毫克扣。
  (丁)华工工作合同期限不得逾三年,合同期限未满以前倘欲将华工撤回,该国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应以每工人自离工之日起计至合同期满之日止给其应得工资总数之半为偿,其应得工资总数须照该工人等离工前三月所领工资之数折中计算。倘在合同期内工厂或他机关停办或倒闭者华工应有索偿之权。
  华工工作合同期满后,倘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愿留华工,而华工亦愿继续工作者,则可续订合同,否则即予川资送回中国,不得转送他处工作。
  (戊)华工出外工作人地生疏,各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当为建设合于卫生之房屋。
  至华工食物衣服及其应需之他项物件,该厂或该机关应自行担任筹备,以原价揭示公众,乃由工人直接购买。
  (己)该厂或该机关应设有赐医赐药处,以便工人就诊调理,如华工因工残废或毙命者,应有一定恤款。此外如华工工作处有劳动保险之例(因工遇险或伤或毙之保险,名劳动保险),则该厂或该机关应代为保险,照该国本地工人一律办理。
  第四款 包工者在华招工时,当先考验应招工人是否堪充工厂或他项机关所指之工作。倘应招工人到工时仍有不合所指之工作者,概归包工者任责。该工厂或该机关如以该工人等不能工作而必须撤回者,仍应照给川资并另予相当之赔偿费,包工者亦不得强令工作。
  第五款 凡遇华工与其包工头龃龉情事,或华工中有自相冲突,其所隶之工厂或他机关之管理处应为秉公排解,如该厂或该机关因不通言语无从排解或该机关与华工有彼此不惬等情,当向该地中国领事接洽办理。该地方如未设有中国领事,则当向中国通商事务员接洽。
  第六款 华工如有违犯所在国之公法被警所拘,工人等不谙语言彼此或有误会之处,该警局当知照中国领事署或通商事务员代为剖解。
  第七款 战争期内(如中国现处中立地位)交战国不得募华工充当关于直接战事之工役。
  第八款 以上所载本章各款如不遵照办理,不得招募华工出境工作。

  ①“花红”是指工厂或企业拿出一部分利润,按职务及薪金多寡分给职工的“額外报酬”。

第二章 地方官关于华工出境应尽事务章程

  第一款 自颁行华工赴外工作章程之日起,凡地方官在管辖区内查有招募华工之处,即将该章程在该地揭示晓谕,俾众周知。
  第二款 凡承办招募华工者,须将所招华工之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所订关于招工包工之各合同或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工人章程等项呈请地方官核验,如与中国颁定华工赴外国工作章程有不符之处,即行驳回著加入中国所定条件另行修订,否则即将该合同  等译成汉文(白话式)揭贴。各招工地方即将招工情形详报该管长官并将合同等抄件备文报知各该国之中国使馆备案。
  第三款 战事期内交战国招雇华工(如中国现处中立地位)所充工役有违中立条件者不得应募,此中条件应通布周知。
  第四款 倘承办者不遵中国所颁章程擅自招募,一经查出,该管地方官即应勒令遵照本章程第二条办理。
  第五款 发给华工出境护照处须令华工等亲到该处领取,不得托人代领。该地方官对于发给护照应行手续如下:
  (甲)须特印一种关于华工出境护照,该护照应编号数并粘本人相片,此项相片须备三份,一存根,一粘护照,一送使馆,注明籍贯、姓氏、年龄、所住何国、何地、何厂、何项工作及其家族之职业住址。
  (乙)所译成之汉文合同章程等项给发工人收领,给发时当将合同内紧要各条宣告工人。
  (丙)将工人籍贯、姓氏、年龄、所住何国、何地、何厂、何项工作及其家族之职业住址造成清册(附表),并将该册另录一份邮呈所往国之中国使馆备案。该地方官署亦须留一份存案。
  (丁)各署各局不遵照甲项规定格式而滥发护照者,查出后应从严惩警。
  第六款 边界地方官自本章颁行之日起,当严查出境工人有无护照或其护照不合所定格式表一律扣留不准出境,并令承带工人出境者遵照本章第四条办理。遇有违犯本章强率工人出境情事,当立电所属官吏严为查缉。
  第七款 本章程专为大帮华工由人包募者而定,其零星中国工人、小贩出境,应照部中前定章程办理。
  某某所招华工出境人数表(此项表式地方官应成两册,一存案,一报使馆。发给护照可同时填写)
  护照 号数年月日
  姓名 照片 籍贯 年龄 中国家族住址 
  往何国何地方(洋文)何厂或何机关
  该厂或该机关地址(洋文) 充何工 杂注

第三章 通商事务员管理华工规则

  第一款 通商事务员除按照部章办理商务外并管华工事宜。
  第二款 通商事务员应属所在国中国使馆管辖之下。
  第三款 通商事务员当选派品行纯正、才具敏达、通晓本国及所驻国语言文字者,而关于商务上亦应具有资格。该员俸薪及公费由部另行规定。倘才不胜任,由公使据实报部咨请另派。
  第四款 通商事务员应择一相当地点设立办公处,俾与招用华工之各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直接办理。
  第五款 对于华工事宜通商事务员应将招用华工之各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所定招工或包工之合同或章程及其内部管理工人章程详细核验,是否遵照中国所定华工赴外工作章程并随时调查。
  以上所指合同章程有无更变,工人应得工资是否如数照领,工头等曾否虐待华工,以及华工有无半途离工情事,一切须由通商事务员与各工厂或它项事业机关妥慎接洽。
  第六款 关于工人与包工头或与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或包工头(如系华人)与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有龃龉不洽情事,通商事务员当出为秉公和解。
  遇华工有犯地方公法案件,通商事务员当为译述解释以免冤抑。
  第七款 华工到工时,通商事务员凭中国使馆所收中国地方官开送华工出境清册按照护照点查人数,华工工作合同期满离工归国时,亦照此办理。
  按照本章所附第一表式造册报告使馆,如期满离工之华工中有自愿继续羁留在外往他处工作者,通商事务员当为代领川资并为代存银行以备后日回国时将该项川资及其应得之利息分别交还。通商事务员为其代领川资时,应缮收据两纸,一交该工人,附注中国使馆及通商事务员办公处洋文地址,一存案并注明该工人应往他处之地址。
  华工到工时,如查有未领护照并或遗失者,通商事务员须请使馆补给并将该工人登册。
  华工到工时人数如与中国地方官送来华工出境清册内所报人数查有缺额,应由该员严査缺额之工人下落。
  附第一表式
  某国某地方某厂华工调查表(工头如系华人亦列入表内)
  护照号数 厂编号数 姓名 籍贯 年龄 中国家族地址
  自何年何月起来外工作 工作合同期限按合同应得工资 
  何项工作 杂注
  第八条(款) 凡遇华工受伤患病身故等情,通商事务员当就地査验,倘有必要之处,须会同官医切实查验以便为工人请偿,并将医生诊验凭单存案备査。倘有工人毙命情事,通商事务员当将该工人所遗钱财物件医生诊验凭单及应得之恤款一概寄送该工人原籍地方官转交其家属收领。
  第九款 通商事务员每月前往各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至少须巡査一次,其应查之事除本章第五、第六、第八各条(款)所载各项外,尚须面询各工人每月所得工资是否按合同应得工资实数收领,凡入厂调查当不扰作工时刻。经此每月调查后,一切详报  使馆并附本章所定第二表示。
  第二表示
  某处某地某年某月华工调查表
  厂编号数 护照号数 姓名 实收工资 何项工作 杂注
  第十款 通商事务员如因华工人数众多及管辖区域太广力有不及,应须增派佐理员者,由该员呈报使馆核夺(照俄国目前华工人数而论,事务员处至少须有二、三人为之佐理)。
  第十一款 凡华工在本章程颁行之前已有在各处工作者,应由通商事务员熟商各厂或各机关处,照中国所颁章程一律办理。如已有订定合同或章程万难遵照修改之处,而华工确有被凌虐克扣情形,通商事务员须查明实据聘请律师代为控告。
  第十二款 倘招用华工之工厂或他项事业机关所处地方已设有中国领事,则以上所定职务责成领事管理,不再另设通商事务员。

——《奉天交涉署档案》卷1168



二 为保卫苏维埃政权而战


1.中国人红军队伍的建立


孙富元——中国营的组织者

  ……
  革命也唤醒了闭塞的中国贫民群众,据《莫尔珊斯克消息报》报导说,中国人也组织了特别国际团,在南方战线为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而战斗。
  红军中国营的组织者孙富元,出生在一个边界警卫队长的贫苦家庭,从童年起就饱尝饥苦。他曾加入中国的社会主义团体并参加过革命暴动。
  当罗马尼亚人向苏维埃军队进攻时他正在俄国。他向在蒂拉斯波举行的第二次革命军队代表大会提出成立中国红军营。
  中国人的红军部队完全由贫民、工人和矿工组成,基本群众是所谓苦力(搬运工人),商人,不管他们愿意与否,都不接收他们加入。
  严格的纪律和坚韧精神赋予这支队伍以不可动摇的坚定和力量:他们总是最后一个撤离战场。
  中国红军的人数超过一千八百人,但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组建中国营的工作在萨马拉和西伯利亚也进行得十分顺利,  在那里准备加入红军的不下一万人。
  中国人非常关心俄国革命的进程。他们几乎每天举行集会,期待着在最短时间内出版布尔什维克的中文报纸,以便为这些红军营服务。
  在同中国红军战士的谈话中知道,为了实现中国的革命他们希望得到俄国无产阶级的帮助。
  他们说:“在我们中国,常常发生革命,但是,我们贫民们依然是老样子:得到好处的只有那些官老爷们(世袭贵族和富有阶级)。”

——《红军》1918年6月13日


《告全体革命的中国社会主义者》

  同志们丨我们大家都来自中国,这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国家,在那里,苦力们遭受着难以形容的压迫。你们在苏维埃俄国找到了栖身之所,你们,这些身在革命国家的革命者们,参加我们的队伍吧!
  我们一千八百人同罗马尼亚的资本主义军队、同乌克兰反革命的黑特曼分子和德国人进行过战斗。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世界反革命势力还没有被战胜,我们就决不放下武器。
  革命的中国兄弟们!为被奴役的人民的解放而斗争的人就加入我们的队伍吧!参加保卫工农政权的人就和我们走吧!一切障碍和绊脚石都必须推倒,获得自由的中国苦力们应该同全世界胜利了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
  同志们!大家都来加入红军队伍,加入中国营!要使自己的意志服从革命的纪律,为的是紧密地团结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军队。
  请到红军国际军团办公室登记加入中国营。
  地址:莫斯科 下列斯诺依胡同二栋二号 救世主堂对面。

——《真理报》1918年5月9日
  参见《新世界》1959年第四期


沃罗涅什地区军事苏维埃命令

  No.沃罗涅什市
  ……§10
  组织留布林斯基红军团和中国营的工作,在沃罗涅什地区军事苏维埃的领导下正在进行之中,前者从6月15日开始,后者从本年6月17日开始。
  ……§14
  根据军事人民委员会今年4月20日第294号命令,中国营今后将由一个包括团部独立营和一个同步兵团部一样大小的非独立营组成。
  ……§15
  任命现役军人戈伊科·巴甫洛维奇从今年6月1日起为中国独立营营长,具有团长职权……

军事苏维埃军事委员
  B·伊万诺夫
  军事领导人切尔那文
  总参谋长扎舒克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红军国际军团命令
  莫斯科第72号      (1918年7月27日)
  §8
  现将国际主义者军团第一营按下述方式组建,通知如下:第一连将按现在状况组建,第二连为朝鲜连,第三连为中国连。①
  军团长A·埃宾戈里茨

——《军事人民委员会消息报》1918年7月27日


  ①红军国际军团1918年8月前由二百三十一人组成,8月编入第四一三莫斯科苏维埃团。

  莫斯科地区军事苏维埃简报
  No.20图拉       (8月2日晨)
  7月30日中国独立营①一百二十人奉命从图拉派往服役地沃罗涅什市……

作战部主任克劳泽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①据1918年8月26日南方地区部队第4号命令该营编入第一沃罗涅什师。

彼得格勒第一市区工农红军命令第145号

(1918年8月25日)


  §2第一市区军事委员会8月24日着手组织“第一市区中国支队”,部队地址设在基洛赤大街十五号。
  §3任命单清河同志自8月24日起为中国支队的组织人。
  §4支队长布济科。
  §5任命山德列尔同志为中国支队第一副队长。
  §6鲁义文为第二副队长。
  §7从8月24日到9月7日为中国支队取得红军称号的见习期。
  §8在中国支队两周见习期以后只要有一百人以上完全胜任红军称号,就将改称为红军部队。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支队须解散。
  §9支队组织者和支队长拥有广泛的权力,严格监督在中国支队中是否有不符合任务要求的分子存在,如果发现应立即令其离队。
  §11中国支队长有责任每天向第一市区委员会报告支队状况。
  §14第一国际营的全部器材和修理厂暂列入中国支队管辖内。
  §18委员会政治教育处应实际参加中国支队的组建工作,配合支队组织者和支队长从应征者中挑选真正的革命卫士,在他们当中发展自觉的反对帝国主义的坚强战士。
  §19所有红军指挥员应立即将他们名册中的中国人名单连同他们的证件,送交中国支队长管理(基洛赤大街十五号),并将执行情况报告市区委员会。


彼得格勒军区司令关于组建彼得格勒中国国际主义者支队的命令

(1918年8月29日)


  第12号
  §1第一市区军事委员会组建的第一市区中国支队从8月27日起归我直接领导并停止由第一市区提供各项给养。
  §2第一市区中国支队改名为“彼得格勒中国国际支队。”
  §3有关中国支队下达的全部任命和指示以及第一市区工农红军部队执行的第145号命令继续有效。
  §4中国支队组织者单清河以及该支队长布济科立即根据我本人的命令着手组建支队。

军区司令
  参谋长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我们黄皮肤的兄弟》

  所有的帝国主义国家都对中国垂涎三尺,他们企图使我们相信,中国人是下等种族,上帝造他们就是为的叫他们用血和汗养肥美国的、英国的、日本的、俄国的以及所有资本帝国主义的吃人野兽。……
  我们不应该驱逐我们黄皮肤的兄弟,要启发他们,组织他们,保护他们不受资本的剥削。……
  革命创造了奇迹……,旅俄华工拿起了武器,组织了国际主义者的队伍,他们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在他们的黄皮肤下面流着红色的无产阶级的鲜血;他们黄色的胸膛里一颗勇敢的心在和世界无产阶级一起跳动;他们黄色的手高高地擎着国际歌的红旗。
  中国红色的国际营,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奇迹,它是革命的伟大破坏力同时也是伟大的创造力的证明,这是全人类国际友好思想必将胜利的象征。

——《武装人民》No.52 1918年9月15日报纸附刊



彼得格勒第一市区工农红军命令第170号

(1918年9月19日)


  §1中国支队长知悉并认真执行:
  在特别指示下达以前,要按中国方式对中国士兵们进行队列训练,对中国指挥员们下达的指示必须在支队长严密地、一丝不苟地监督下执行,支队长有责任注意训练情况并每天向第一市区委员会报告训练结果。

致主持中国支队的政治委员单清河同志

(1918年12月24日)


  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乌拉尔混编步兵师中国国际营长根据您的第327号命令向您报告:红军战士曹清溪、岑道升、蔡道胜、齐土瀛、王空升、齐杰胜、吴作升、杨标兴、潘虎、秦苏银、尚马恩、杨继谦——共十二人从今年11月20日起归入我所属营名册。

中国营营长(签字)


莫斯科军区司令部就在国际预备营组建中国连问题给全俄总司令部组织局的报告

(1919年3月21日)


  135,在中国人部队领导人李基特领导下国际预备营里组建了一个中国连。据国际营营长报告,组建中国支队的政治委员单清河同志所在地点不详。

莫斯科军事委员代理参谋长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全俄总司令部组织局就军事委员刘同志在彼得格勒为西部战线组织部队一辜致红军国际部队恰斯杰克同志的报告
  莫斯科市第6430/OP/1846    (1919年6月4日)
  军事委员刘同志打算在彼得格勒现有四千五百华工和中国公民中组织部队以供西部战线之需,为配合该委员的工作,请求协助供给军服以及给予指示,从哪里以及通过什么手续能够得到所需款项,包括办公室、办公室三名办事员以及日常业务方面的诸项开支。办公室设在彼得格勒:乌里茨基广场。

  区委员会,全俄总司令部组织局临时代理
      局长 马丘里斯基
  军事委员 莫洽洛夫

  附在电报用纸背面的说明:
  “我提议刘同志参加彼得格勒区军事委员会组织部,并通过相应地区军事委员会根据一般情况供给参加的志愿人员所需物品,给一个俄国团增加不超过一个营的部队。”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关于在第四十六狙击师阻截支队组建中国连

(1919年10月1—15日)


  ……士气高昂;自觉遵守纪律;指挥员出色。在支队中组建一个国际连,绝大部分是中国人,国际连需要中国人的政治工作人员和中文书籍。

  南方战线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情报联络处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中国红军战士大会

  昨天在红军营房里举行了中国国际主义战士大会,讨论关于北京政府和同盟国对在俄国的中国红军战士态度问题。
  发言人有:中国支队负责人鲁义文同志,政治委员张海辰同志,张海廷同志和外交人民委员会东方局长沃兹涅先斯基同志。
  大会一致通过了下列决议,与会者要求苏维埃政府通过电台向国外广播:
  “中国红军战士大会讨论了协约国走狗们的阴谋,其目的是使社会舆论相信,似乎中国人红军的建立是由于俄国的暴力所致,似乎中国公民没有离开俄国回国,特作如下声明:
  1)协约国及其走狗们一切诬蔑在俄国和西伯利亚自愿组织的中国国际主义者部队的企图都是完全徒劳的。
  2)苏维埃政府不仅从未阻止中国人自由离开俄国回国,恰恰相反,还全力予以协助。在捷克斯洛伐克(军团)叛乱开始之前,已经有四万多中国人被遣送回国。在西伯利亚交通中断以后,苏维埃政府和华工组织还全力经过敖德萨和其他港口将中国人送回国,但这一努力遭到了协约国的阻挠,他们不允许租用船只运送中国人。
  3)在俄国组织中国国际主义红军部队,完全是由旅俄华工组织自己首先倡议,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自己指挥而且完全由中国人中的志愿革命者组成的。高尔察克、邓尼金和尤登尼奇在协约国的暗中怂恿下对中国人进行的任何诬蔑、威胁、任何残暴行径都吓不倒中国人。我们中国人将为从资本家的压迫下解放所有被压迫民族和为世界革命而流血。
  4)我们中国红军战士为答复协约国的所有镇压行为,特向全世界宣告,我们是中国革命军队最重要的中坚力量,它和俄国以  及其它国家的国际主义者部队携起手来帮助中国和整个东方的工人和农民,中国国际主义战士部队号召全体同志以更大的毅力组建新的部队,为无产阶级最终战胜资本家,为世界革命胜利而战,并以此回答协约国走狗们卑鄙的诬蔑。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万岁!中国红军万岁!世界革命万岁!”
  部队负责人的报告透露,在所有的(华人〉红军队伍中都有了共产党支部,在一个连就已经有几十个华人共产党员。部队中广泛散发中文报纸《华工》和中文宣传小册子。

——《消息报》1919年11月30日


命令
转苏维埃共和国预备役军队步兵管理处所属部队

  喀山市       (1920年1月9日)
  §1预备役军队第四预备团团长,我命令你将所属团的中国连转调第三狙击旅。
  §2第三狙击旅旅长接收自第四预备团转调你旅的中国连,并编入第七狙击团的补充部队。

根据:司令本人命令
  原文签署:管理处长
  加杜里、政委贝克尔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关于在特务团中组建中国连给土耳其斯坦前线部队的命令

  No.57      (1919年10月30日)
  §1我命令组建处长立即着手在特务连里组建一个由中国志愿人员组成的中国连,名字叫特务团第十连。组建工作按共和国  革命军事委员会1918年11月13日第220号命令所宣布的狙击团编制进行……

土耳其斯坦前线司令 M·伏龙芝
  革命军事苏维埃代理委员 N·别杜霍夫
  总参谋长 巴尔基斯基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2.东方战线和任辅臣的中国团


师长请求派中国人来组建中国独立营致第三集团军司令部特别组织委员会主任的公函

  库兹马车站第599号      1919年1月25日
  根据我掌握的情报,在您所属的部门有大约一百五十个中国人,其中大部分曾属于我师的中国团。
  请求您下令将上述中国人派往巴列基诺㊟归预备团团长指挥,我打箅在那里组织一个中国独立营。我现在有两个中国连。

军事委员
  师 长


  注:1919年2月中旬中国团为五百六十人,拥有三百九十把刺刀,从巴列吉诺车站地区调到叶尔什村地区。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警备队长就中国营补充问题给第二十九狙击师师长的报告

  库兹马车站       (1919年1月27日)
  我向您报告:第三集团军特别组建处送来一百一十二人补充中国营,于今年1月26日抵达……

警备队长泽林佐夫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第二十九狙击师师长就登记给组建的中国独立营提供各项给养问题给师供应部主任的命令

  维列沙基诺第645号     (1919年1月28日)
  经本师1月27日第27号命令批准在预备团组建一个中国独立营。
  我命令根据营长的要求发放款项、服装、武器及粮食。该营共二百一十人。

师 长(签字缺)
  军事委员(签字缺)

——中央囯家苏军档案

  
师参谋长的命令

  维列沙基诺第01037号     (1919年2月18日)
  师长命令供应部主任立即向中国团提供一切必需的服装和装备。预备团团长将二十名骑兵传令兵转交中国团管辖。拟从集团军供应局取得六挺机关枪给中国团。指示切尔诺波罗多夫同志2月18日晚,最迟19日晨同该团一起乘车开赴格里高利耶夫斯基车站,并从那里行军到莫基诺村,在该地作为师的预备队。切尔诺波罗多夫同志安排好团里给养发放办法,并留在该团直到将它转到某旅为止,然后开赴定员服役地点。中国团的给养发放列入第四旅。将出发和到达莫基诺的时间呈报。

师参谋长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混编乌拉尔狙击师师长关于部队转入进攻占领上图里耶市给第三狙击旅旅长维雷舍夫的命令
  No.41比塞尔车站      (1918年10月24日)
  中国营已抵达你处,我现在巳经派出一辆装甲车。
  据最新情报,上图里耶方面的敌人不多并完全由在当地招募来的新兵组成。
  我命令用你所属的旅建立一支组织良好、足额的部队同中国营一起发起决定性的进攻,最直接的任务就是占领车站和上图里耶市以便把敌人赶到该市东北面。占领该市对我们极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后方一个大居民点得到粮食并进行休整,还能控制附近的大片地区,这片地区位于上图里耶市的北面。我希望你明白你的旅所担负任务的全部重要性,组织好全部力量完成这项任务。
  攻击时间必须在10月24日17时。关于战斗进行情况您负责每隔两小时报告一次。

师 长
  军事委员


  注:根据第三集团军1918年12月5日第26号命令,将第一、第二乌拉尔狙击师合编为混编乌拉尔狙击师。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混编乌拉尔狙击师师长〔注〕关于中国营在阿克泰河地区战斗情况给第三集团军司令部的报告

  No.157比塞尔车站  1918年10月29日地图:一英吋10俄里
  ……上图里耶方面今天中国营渡过了阿克泰河,把敌人从两  道战壕中赶出退到上图里耶方向。匪徒们撤退了,撤退得毫无秩序。敌人遭受了极严重的损失。由于后续部队通过阿克泰河大桥时调动迟缓未能继续发动进攻,致使该桥一直处于敌人炮火控制之下。大约16时敌人从利亚利亚车站转入反攻,这时中国小伙子们意识到退路有被切断的危险,因此他们又不得已重新撤退到阿克泰河右岸。在这次战斗中我们捉到一些俘虏并缴获许多军火。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注:据东方战线第三集团军于1918年11月11日发布的第048号命令将混编乌拉尔狙击师改为第三集团军第二十九狙击师,在该师积极作战的是中国营,他们是勇敢和英雄主义的典范。


机密     混编乌拉尔步兵师第三旅作战命令

  No.24卡列利诺车站    (1918年11月6日)
  我命令中国营长用你的营接替位于中心战斗地段的所有部队,在11月7日俄国革命纪念日的当天早晨4—5时开始游行,然后向敌人发动攻击把敌人赶出他们的防御工事并尽一切可能跟踪追击……

旅长维雷舍夫
  军事委员斯莫尔尼科夫
  参谋长(签字不清)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中国团团长任辅臣给第二十九步兵狙击师师长瓦西里耶夫同志的报告

(1918年11月)


  我向您报告,根据您的命令我已率领两个连到达维亚车站。遵照第三旅旅长的命令我带领这两个连去布拉吉那车站,并从那里向新图林斯克车站发动攻击,再在新图林斯克和中国第一营一起占领阵地。但是我已经不能占领那里的阵地,因为原来守在那里的一个营已经向两个方向撤走,一部分退向布拉吉那车站,另一部分沿大路退向维亚车站。按照旅长的命令我率领新到的两个连和退到布拉吉那的一个连转入了进攻,但是由于敌人的数量占绝对优势,要把敌人从新图林斯克车站赶走已不可能。
  1918年9月21日早晨,我团全部连队和第四乌拉尔团的三个连再次向新图林斯克车站发动进攻,也被击退。中国团损失大约为:一百人牺牲、受伤和失踪,指挥员损失为:一位营长牺牲,第一连连长牺牲,两位连长负伤。
  中国团团长任辅臣
  

中间战斗地段负责人费明关于中国连队占领包戈斯洛夫斯基大道的战斗情况给第二、第三狙击旅旅长的报告

  No.207     (1918年11月15日22时32分)
  我向您报告,由于这条包戈斯洛夫斯基大道而在中间战斗地段发生了残酷的战斗。敌人拼命企图击退我们的全部进攻,但是我们在装甲车的支援下正在向前推进。中国人的第一连和第二连投入战斗,从瓦纽申派来的一个连还没有到。炮弹几乎全部打光,可是敌人的后备物资正在调集到。等待着炮弹。
  中间战斗地段负责人费明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第三狙击旅命令

  No.维亚车站      (1918年11月23日)
  §5我任命中国团团长任辅臣同志为左翼战斗地段负责人。
  §6我命令中国团团长任辅臣同志把从库什文斯基大道换下来的连队派往维亚——巴夫金斯卡亚车站作预备队,其中一个连占领窄轨铁路的堑壕线,该堑壕线一直通往列索比里那亚车站,并向敌人方面派出侦察人员……

旅长 维雷舍夫
  军事委员 斯莫尔尼科夫
  参谋长 尼古林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师长瓦西里耶夫给第三狙击旅旅长维雷舍夫的命令

  No.802比塞尔车站     (1918年11月28日)
  我命令中国团的一个营进入充分战斗准备状态,并准备好控制下图林斯克工厂。该营必须按照前项要求作好按上述方向发动进攻的准备。

  师 长
  军事委员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师长瓦西里耶夫用直通电话同第三狙击旅旅长维雷舍夫关于维亚车站地区战斗结果的谈话记录

(1918年11月30日)


  第三旅旅长(维雷舍夫):……中国团团长任辅臣被他们(即指敌人)的部队俘虏,许多勇士在肉搏战中牺牲;敌我双方在车站上互相射击和撕杀。在搏斗的时候,我和几个小伙子乘机爬上一列装甲列车,在那里呆到战斗结束。中国人再次失去了自己的首长。此刻我没有政治委员,波戈列洛夫同志感到很苦恼,况且他受到敌人相当大的打击。今天部队进入整顿状态,由于这样一些复杂的情况,您下达的命令始终没有完成。阵亡者、伤员和失踪者现在尚未查清,因为办事机构也已经解体,而且一部分部队,特别是卡美施洛夫团和中国团迄今为止仅集合起一个连。特向你作简要报告。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第三旅旅长维雷舍夫致第二十九师师长瓦西里耶夫的电报

(1918年11月30日18—30)


  许多部队象狮子一样战斗,尤其是第十七彼得格勒团,他们打退了敌人三次进攻自己无一伤亡。卡美施洛夫团团长什维尔尼斯身负重伤,旅军事委员包奇卡列夫,任辅臣同志以及许多光荣的营连指挥员英勇牺牲。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3、西伯利亚和远东


第一国际主义共产党员团团部关于国际义勇队的民族成份给东西伯利亚苏维埃军队参谋长的报告

  No.150       (1920年1月27日)
  我向您报告,组织国际义勇队的工作进展顺利,到本年1月27曰为止战士人数如下:
  捷克斯洛伐克义勇队 三十二人
  波兰    二十六人
  警卫队    十八人
  朝鲜义勇队   二十八人
  德国   一百零五人
  南斯拉夫  十八人
  中国   一百二十六人
  总计四百六十三人

参谋长
  副官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人民革命军外事局综合通报

(1920年5月)


  遵照俄共中央的安排和指示,外事局在从伊尔库次克始到奧那霍站止的外国无产阶级中开展工作,在中国同志、朝鲜同志和穆斯林中间成立了外国人党支部和党小组。已经成立的党支部成了俄共(布)地方组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希望加入红军的人正在进行单独记录并办理登记,绝大部分朝鲜同志和中国同志表示迫切希望加入红军去任何战线参加战斗,他们热烈希望参加反对日本人的战斗。
  伊尔库次克市有一个朝鲜同志和中国同志的教导营,暂时安排他们担任卫戌任务。在将来组建东方师的问题解决以后,该营肯定将成为这个师的核心。据我所得到的消息,伊尔库次克的同志们已经不愿意再等了,他们希望实现由朝鲜同志和中国同志成立东方红军的愿望。愿意登记的人是如此之多,以至不得不在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的指示和决定之前停止登记加入红军的工作。组建红军的工作将取得巨大成缋,师政治部的建立和组织是有保障的(工作人员已经够了)。

报告人:教导股股长亚历山德罗夫

——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档案

  
西伯利亚狙击师第一狙击团中国红军战士关于在团内组织文化学习小组的决议

  No.30        (1920年5月15日)
  亚历山德罗夫、伊万诺夫、梁富清、柴永恩等同志作报告人
  发言。
  议程中提出在中国人部队的所有连队建立共产党支部的问题。外事处长亚历山德罗夫、伊万诺夫等人作了有关必须在教育和自修方面努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应该成立学校、俱乐部及开办中文和俄文政治常识学校等报告以后,会议作出下列决议:“与会者在听取了同志们给我们指出的个性自由发展的道路报告以后,我们愿意成为为解放全世界劳动人民的正义事业而战的积极工作者和战士,决定立即着手组织文化学习小组。为此我们选举—些同志为第一狙击团中国红军战士们做文化学习的组织工作。”
  选举查杰同志为小组主席
  刘春华同志为秘书

主席 亚历山德罗夫
  书记 巴克

——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档案

  
第五集团军行政管理处致共和国革命军事苏维埃战地司令部作战处的公函

  伊尔库次克市      (1920年7月31日)
  在集团军定员中包括下列国际主义者部队:组建国际主义者全俄华人部队司令部暨一个中国团驻伊尔库茨克,编入伊尔库茨克省军事委员会。人数:指挥员十四人,行政人员四人,红军战士三百二十五人。……

第五集团军行政管理处
  临时代处长 米特罗法诺夫
  军事委员 波列奇特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第三十五狙击师关于检查国际狙击团及其组织制度结果的命令

  No.124伊尔库次克市    (1920年10月8日)
  我宣布10月7日视察国际团的结果……。该团由三个连(一个营)的中国人和一个连的朝鲜人组成,此外,该团组建之初还有一个警卫队和一个事务大队,没有其它专门的大队。
  在编人数,在册的红军战士大约一千零四十五人,现有大约一千人。然而这个数字只是近似的,因为该团没有准确的定编人数。在编人数大约65%是中国人,30%是朝鲜人,其余一小部分(团部、办公室)是俄国人……

第三十五师师长兼师军事委员 涅伊曼
  第三十五师临时代理师参谋长 沃利涅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4.中国侨民支持苏维埃政权


中国侨民反对干涉苏俄

  昨天有一个中国公民代表团到外交人民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由侨民代表签名的抗议书,反对中国北方政府参加协约国干涉俄国事务。
  抗议书如下:
  “莫斯科的中国侨民1918年9月15日举行了全体会议,讨论了中国和俄国之间出现的政治形势,作出如下决议:
  ‘在莫斯科的中国侨民,其中包括数万名工人,1918年9月15日举行全体会议并决定通告中华民国和全体中国人民,全体旅俄侨民……坚决反对中华民国积极参加干涉苏维埃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的内部事务,这种干涉的目的是通过武装侵犯俄国领土达到侵占领土和推翻现存社会主义共产党政权。
  莫斯科的中国侨民深信,只有共产主义的苏维埃政权才是世界上唯一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政权。
  共产主义的苏维埃政权万岁!他的伟大领袖符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万岁!国际歌万岁!’”
  各省侨民代表签名:
  浙江: 杨廷恩 隋福辰
  直隶: 林宇霆 于海泉
  山东: 刘德志 
  奉天: 闵英堂 赵存山
  山西: 鲁关山 白玉山
  吉林: 肖梁清 李石久

——《消息报》1918年9月22日

  
组织起二十万中国人的队伍

  人民革命军司令部     (1919年9月13日)
  (9月1日,迟到)
  萨马拉收到下列电报:“红色的西伯利亚人——远东人问候红色的英雄,同志们,红色的鹰!我们在西伯利亚、远东的队伍欢迎你们。尽管处在阿穆尔的密林给我们带来了困难,但我们仍能够组织起二十万中国人的队伍。他们了解自己的阶级利益并组织队伍同我们一起建设社会主义,解放从哈巴罗夫斯克到库恩加的整个阿穆尔边区,在这里恢复苏维埃政权,同盟国的登陆军已经撤向符拉迪沃斯托克。”

——《真理报》1919年9月13日


在莫戈査车站工作的中国公民的一封信
  我们在本地的中国公民,通过劳动群众苏维埃对我们的邻居——俄国人民,特别是对后贝加尔战线司令部接收我们的67位同胞加入红军表示我们衷心的感谢。我们还向在红军队伍里的同胞们表示我们衷心的感谢,并且声明:迄今为止我们在俄国的中国公民除了苏维埃政权之外将不承认任何其它的政权,我们将用我们的全部力量公开地和俄国人民一起保卫苏维埃政权。

——苏俄中央国家档案



俄共(布)远东地下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

(1920年1月)


  ……中国人和朝鲜人参加了1919年的游击战争,前者主要是在尼科尔斯克——乌苏里斯克县,后者在奥尔加县。中国人和朝鲜人除了直接参加战斗之外,他们还在各地给游击队以食物和烟草等帮助。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中国人的同心同德,在该地区整个斗争期间我们没有听到任何一次中国人背叛和拒绝接待游击队的事件发生。

俄共(布)远东区委主席 库什纳寥夫
  书记 M·萨希亚诺娃

——滨海边区国家档案


授与老华工尚真同志[注]列宁勋章
  1947年,是尚真在顿巴斯井下生活的二十九周年。在二十九年的艰苦岁月里,他所领导的工作班,一直保持着先进生产者的荣誉。并且从来没有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这是不可多得的。
  尚真同志已经把他的全部精力,献给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保卫事业。1947年11月7日,是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周年的伟大纪念日,苏联政府把最崇高的荣誉——列宁勋章授给他。在纪念大会上,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给他穿上绣花、镶边、滚袖的蓝呢礼服,佩戴上金光闪闪的“列宁勋章”和“光荣的矿工”奖章。随后,国家还给他建筑了一幢宽绰漂亮的新宅院。
  1956年10月1日,尚真开始退休了,他每月可领到一千二百卢布的养老金,这是苏联最高的养老金数字。

——《荣获列宁勋章的中国工人》,见《红旗飘飘》第4辑189页



  注:尚真,河北唐山开滦煤矿林西矿工人。1916年被俄国人招募到乌克兰的顿巴斯煤矿当工人。十月革命后积极参加工人赤卫队保护矿山。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他成为全顿巴斯闻名的“最优秀的斯达汉诺夫工作者”。


5.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光辉典范


国际主义战士的英雄主义

  昨天我得以同第一卡美施洛夫团英雄的国际主义战士们进行了交谈,该团一位忠于无产阶级和革命事业的乌西耶维奇同志英勇牺牲。这些英雄是从乌拉尔前线抵达此地的伤员,但他们精神饱满,决心战斗到最后,直到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取得彻底胜利。
  他们当中有各国红军战士:爱沙尼亚人、拉脱维亚人、匈牙利人、德国人和中国人,中国同志是他们的姣姣者。中国战士视死如归,血在淌,他们用破布堵住伤口,高呼着“乌拉”,又向前冲去。中国人有毅力,没有苛求。指挥员用中文下达口令,东方兄弟成了其他国际主义战士们的榜样。

——彼得格勒《武装人民》1918年10月4日


关于第二十一莫斯科苏维埃步兵团战斗力的证件

(1918年11月20日)


  第二十一莫斯科苏维埃团属于莫斯科特混步兵旅。1918年9月25日,攻占诺沃霍漂尔斯克市的战斗打响了,该团果断勇敢地向克拉斯诺夫匪帮发起攻击。中国营给敌人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们高呼着“阿拉拉”,冒着敌人的机枪火力向前冲,迅速地把敌人打垮。这时第二十一团的后续部队迅速地冲出工事扑向敌人,迫使他们狼狈逃窜。

南方战线革命军事苏维埃政治部情报联络处关于第二十一莫斯科团中国国际主义战士在战斗中表现坚忍不拔的通告

(1918年11月15日)


  来自第二十一莫斯科团的红军战士谈到了俄国红军战士和中国人友好相处的情况。该团有一个五百人的中国国际营,他们守纪律,有毅力,在战斗中表现顽强。他们在启发和要求新上战场的红军战士具有坚强精神和英勇气概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中国人对军队中的红军战士们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的人多处负伤,只经过简单包扎,仍然不下火线。
  第二十一莫斯科团驻守在诺沃霍漂尔斯克,两个月以前从莫斯科开到这里……

——中央国家苏军档案


纪念任辅臣同志

  在维亚最近的战斗中中国团团长任辅臣同志牺牲了。
  任辅臣同志在中国人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他把自己在中国人中的全部威信都贡献给为苏维埃俄国服务。他组织的中国部队是我们战线上一支最坚强最可靠的队伍。
  作为一位忠诚的世界革命战士,他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他对伟大事业的忠诚……
  ……
  纪念这位异国人民的儿子,纪念任辅臣同志。他把自己的生命贡献给了全世界被压迫人民的事业,他将永远活在革命战士的心中。

——《公社社员报》1918年12月28日

  
《中国人——英雄》

  在沃罗涅什战线,英雄的中国营表现最出色。

——《贫民报》1919年2月5日

  
《英雄》

  下面就是我从只旅旅长Л同志(西部前线)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由于参战部队人数太少而且战斗地点彼此交错,常常有包围和迂回的情况发生。
  就在这样的一次包围事件中,一个连的部分人陷入了困境,全体战士都英勇牺牲。机枪排有一小队中国人,他们是连队里的优秀红军战士,依然坚守在那里。他们曾打退敌人多次散兵线攻势,在子弹打光以后,他们不愿意可耻地投降。他们全体昂然挺立在敌人面前,相互开枪壮烈牺牲。他们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忠于职守,也不逃离险境,从而使兄弟部队有时间进行休整。这种英雄主义的典范,只有在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而进行的国际主义斗争中才有可能。中国人远离自己的祖国,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生命贡献给革命事业——难道这不是革命对一切资本主义偏见和流毒的胜利吗?……
  无名英雄们,你们将永远活在俄国工人农民的心中!

——维利卡卢加苏维埃《消息报》1919年7月15日



三 旅俄华人组织及其活动


1.中华旅俄联合会的成立及会章


中华旅俄联合会呈

民国六年十月三十日

  中华旅俄联合会为呈报事:窃锁港以后之时代,我国民受世界潮流之激刺,胎有旅游之种子者,而南洋群岛,而美洲大陆,而欧洲大陆,接踵联翩,络绎不绝,迄天演空前绝后大战局,落蓐于欧罗巴洲之大陆,华人贸贩劳动于是洲者,益倍蓰于畴昔。蓐自上年入夏以来,俄国招来华工,已至数万,分散于各处工作,既到工后,俄人不遵合同,种种虐待,而包工头复种种剥削,苛细备至,甚有私募巡警,擅立刑讯,毒打工众,工人因此毙命者,所在皆有,因受潮湿,致成残废者,亦指不胜屈。若辈远涉重洋,谋求生计,受此极惨之痛苦,欲归不得,呼吁无门,闻者莫不伤心,情殊可悯。俄京虽有公使馆之设,而亦鞭长莫及,保护难周,遂几经有人设法提倡一适当之组织,终以俄人专制时代,碍难达到目的,不谓千载一时之机会,忽出现于一瞬,所谓此时机者,即西历一千九百一十七年俄罗斯革命是也。俄人革命之余,政体改良,一切行为,胥与世界法治国等。丁此时机,旅俄学商各界联结团体,发起组织中华旅俄联合会,公举留学生刘泽荣为会长,订定会章,以辅助旅俄学商工三界为宗旨,无论何界发生何种事 故,概由本会竭力设法保护办理,复商允俄京自治会,公同设立安插无业工人之栖留所,以收束我无归之同胞。此会之设,洵为我旅俄人渡迷之津梁,输通两洋知识之枢纽,藉以研究该国各种实业及金融之问题,并筹集经费,业于五月一日成立。所有本会办过事件及经过情形,除另呈报告外,理合将组织中华旅俄联合会开办缘由,及订定会章,呈报钧部,谨请察核,俾资接洽。为此谨呈外交总长。会长刘泽荣。副会长刘雯。秘书金尔丽。
  附会章一册。

中华旅俄联合会规则

第一章 名称及住址

  一、本会名为中华旅俄联合会。
  二、本会干事会设在彼得格勒。

第二章 宗旨及权力

  三、本会之宗旨:
  (一)联络旅俄华人。
  (二)对于旅俄华人之行动,凡在法律范围内者,当竭力以辅助之。
  四、因达上开宗旨,本会应有权力如左:
  (一)开公共大会、演讲会、展览会,立学校专科、陈列所、图书馆,组织旅行团、考察科学团,发行印刷品,开设工务局、收容所及医院。
  (二)购置动产及不动产,订定合同契约,一切均照法人办理。
  五、本会得镌刊会章。
  六、本会一切行动,均遵现行法律。
  七、本会办理之事务:
  (甲)尽力辅助在俄留学之中华国籍人民,或华人,研究政治、社会、经济问题,及中俄教育、科学、文学、美术、工艺及实业之情形。
  (乙)协助在俄华商,研究俄国商务及市场状况,运输情形,与中俄商业机关接洽辅助推广商业各事务。
  (丙)辅助华工,改良其在俄之状况,消弭其互相或与俄国工人易生冲突之误会。
  (丁)协助联络中俄间一切关系,并敦笃两国之邦交。
  八、本会当消弭会员与他人彼此龃龉之事,倘有此等事件发生时,本会当依公理及法律,设法和解。
  九、凡遇本会会员中互相冲突时,本会当设法消除,如有必要时,当另组仲裁裁判,其规则当于细则内详行规定。
  十、凡关于政洽问题,本会得将其意见书,送由使馆转呈本国政府。
  
第三章 会员

  十一、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及名誉会员。
  十二、在俄中华国籍人民及华人,无论男女,凡年在十六岁以上,未受刑事处分者,均得充当本会会员。
  十三、凡愿入会者,须有本会会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倘非住居彼得格勒,及无介绍人者,当开具简明履历,送交本会干事会审查。
  十四、本会会员每年应纳会金五鲁布。
  十五、凡极力襄助本会事务之进行,及捐助本会经费一千鲁布以上者,由干事会提交大会选充名誉会员,由名誉会员中得选 一员为名誉会长。(注意)他国人得选充名誉会员。
  十六、凡违背本会宗旨及损毁本会名誉者,即丧失其会员资格。
  此项问题,须经干事会预先议决,俟开大会时,再按照第三十六款规定,并附同记事录,送交大会。
  
第四章 干事会

  十七、本会干事会,以干事员十五人组成之。此项干事员,由大会选举,其限期为二年。(注意)每次选举当另选预备员五人。(注意)干事员得连任。
  十八、由干事中选举会长一,副会长一,秘书二,会计员二。
  十九、干事会由会长召集,每星期至少一次。
  二十、干事会须有八人以上(会长在内)干事员之出席,始能开议,其议案取决于多数,遇两数相等时,由会长决定之。
  二一、干事会之职务,为组织大会,编制预算及年终报告,经理款项及本会之产业,处理事务,交际,管理所经营之事业及施行大会之决案。
  二二、本会一切事务,由会长处置,凡用本会名义之文件,应由会长及秘书签字,至关于款项书据,则由会长及会计员签字。
  二三、遇会长因病或离职时,其职务由副会长代理,惟须出具副会长担任职务之证明书。
  二四、干事会开会时,稽查员、预备员、名誉会员及由会长邀请之普通会员,均有在会发言之权。
  
第五章 款项

  二五、本会之款项。
  (甲)会员之年金。
  (乙)捐助。
  (丙)由本会款项所生之利息,并经营事业及印刷品发售之进款。
  二六、所有款项分为出款及预备金。
  二七、出款依照预算所定支出,预备金则不得挪动。
  二八、每年将上年度剩余之款,由大会决定拨充预备金,此项预备金非因第三十六款,并由大会认为非常需要时,不得拨用。
  二九、所有款项应存贮于干事会决定之银行。
  三十、由银行取款以备支出之事,由会计员按照干事会所定程序办理,其支票须经会长及会计员签字,并钤盖会章。
  三一、所有出款应依照年会所定之预算办理,并由干事会审察,查其支出之款,是否正当。
  三二、本会款项之保全,会计员与全体干事会人员,均负其责任。

第六章 大会

  三三、大会分为年会、常会及特别会。常会每月一次,特别会之召集,由干事会或十人以上会员之提议行之。
  三四、开大会时,各会员或亲自莅会,或派代表莅会均可。每一会员得代表一人或数人,惟此项代表,须有经干事会认可之代理凭证,并一定之期限。
  三五、大会之召集,由干事会发布传单,除第三十六款规定外,所有会员或经代表,其数须有住彼得格勒会员五分(之)一以上之到会,其会议始为有效。
  三六、凡遇会议关于修改会规、动用预金、审定预算、年终报告,选举干事员、开除会员、停会等问题,会员或亲到或经代表,其数须有住彼得格勒会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之到会,其会议始为有效。
  三七、凡有到会人数不足,不能开会时,其会期当展至一星期以外,第二次开会时,无论到会会员是否及于法定人数,其会议均有效,惟此节须预先叙入传单内。
  三八、所有大会除年会外,均由本会会长主席,年会之主席,则由大会临时公举。

第七章 稽查员

  三九、稽查员由大会选举三人充之,其任期为一年,稽查员中应互选一人为首席。(注意)干事员与稽查员之职务不得由一人兼任。
  四〇、稽査员每年至少须二次稽核干事员之报告、预算、文件、账目及一切干事会所办之事务。此项稽查,(寻常)须于一星期以前通知干事会。
  四一、此外稽查员可不预先通知,随时遽行稽査。稽查时须有会长秘书及会计员之出席,每一次稽查后,应具文书,并由全体稽查员签字。

第八章 分会

  四二、本会得设立分会于各处,所有分会均应依照本规则办理,惟得自行订定并经大会认可之细则。
  
第九章 附则

  四三、所有关于会员及干事员之一切办事细则,当详细编订,并由大会决定。
  四四、本会之杂志应用中俄两国文字,其体裁及价值,由大会定之。
  四五、中华民国政府允许本会选举代表于国会之时,本会当依法由会员中选举,并由干事会提出合格人员。

第十章 停会

  四六、本会因第三十六款、并经特别大会议决认为必要时,即行停会。其最后大会须另组一会,以便清理事务,并处分款项。此款如有余剩,则清理后,当移归与本会宗旨相类之他会。其停会事实,并应在中俄各紧要报纸宣布。

——《中俄关系史料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中华民国六年,164—169页。



2.中华旅俄联合会工作报告书


中华旅俄联合会呈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华旅俄联合会为呈报事:窃本会组织成立,业将订定会章及开办缘由,呈报钧部在案。自开办以来,迄今数月,所有经过情形,及办理关于工商各界事宜,如与俄国各机关讨论华工事宜,派员赴各工段调查待遇工人情形,讨论统一合同,讨论西方逃来工人应如何设法安置,商设华工栖留所,在俄京之病工,商送医院调养,代各华工觅相当之工作,与华工一律待遇,商请俄国务总理允发专车,运送残病工人及无业流民归国,代发在俄京之华工购食物票,辩护工商讼案,禁戒工商赌博及吸食鸦片,保护工商被华匪抢夺各事,代华工索偿工资,保护俄京及各外埠华商被扣货物,及无故被拘各事,成立莫斯科支会。以上各事,兹待编录详细报告,除分呈外,理合呈报钧部査核,俾资接洽。为此谨呈外交部。会长刘泽荣。副会长刘雯。秘书金尔丽。
  附报告书一册。

中华旅俄联合会报告书

  中华旅俄联合会谨将本会自本年俄历五月一号、至九月一号,所办旅俄工商一切事件及经过情形,分类报告如左:
  一、关于工人之问题。于俄历一千九百十七年四月一号,经留俄学生八人在彼得格勒上书于该国商务实业总长,条陈华工在俄国现时之惨苦情状,请求该部设一专管此项华工之机关,以保卫华工等情,业经该部次长别列那斯基允许。嗣因该国政变后,一切秩序俱待恢复,办理此事,一时难兼顾,于是遂经此次发起诸人决定提前自组一会,于四月十八号为第一期大会,到会者有驻俄公使及使馆人员,暨商界中之各商人,经众决定此会为中华旅俄联合会。嗣后陆续开会数次,研究订定会章及选举会中办事人员,经公众选定留学生刘泽荣为会长,刘雯为副会长,金尔丽、张永奎为秘书,倪永龄为会计员。因俄国京城内外地方华工之苦状,较他处为尤甚,故连日会议,讨论此种提前进行之手续。然办理此种事务,必先与该国各机关如内务部、兵工会、京城自治会预先接洽一切,以免临时掣肘,故先行逐一通知各机关。嗣经几次由本会会长逐日与各该机关一再磋商,于是拟定此项办法两种:
  (甲)凡京外各处华工,有受苦之情形及工价太少者,设法使其从此改良一切,加给工价。
  (乙)凡在京城之华工,应即设法安置,免其流离失所。
  但办理此事,务须先与此项包工者从事接洽一切,方能得此项入手办理之方针。因议定派本会各员赴各地调查华工情形,遂公推本会副会长刘雯,首赴麻司锅夫司克、云达夫理滨司克之铁路一带,实行调査,并宣告设会保护华工之宗旨。以上各处调査完竣,因他处地点太多,会中人员又少,所以自本会成立以至今日,四月有余,终未能达到本会大调査俄国各处所有华工之目的。故此经大会一再讨论办事之方法,遂次定实行分股办事,分则轻,各有专责,以后可以派人再事调查矣。现已拟定数处派人调查地点,如西南战线西战线及乌拉岭夺摄司之煤铁矿区等处,实行派人分途调查,并欲收得各处之华工受苦及该处虐待之实在的证,将来再行办理华工之事,自是易易。以后所有使华工得出苦境等情,前已向该国各机关一再提议,业经允许,特定办法四条:(甲)中国工人之工价与俄国工人相等。(乙)取销巡警以免毒打工人。(丙)遣送残废工人回国及发给恤金。(丁)于华工居多地点,设一机关,该机关内即由本会同该国工部各酌派一人监视一切。更复由本会会长提议,华工合同必须改良,而编制统一合同,又甚要紧,所以召集一会讨论此事,到会者有驻俄使馆代表、俄工部代表、兵工会代表、中东铁路代表及京城总招工所、专门工人会联合会总干事务所、俄京自治会各代表,业已两次会议,因订定统一合同大义草稿、及委托本会会长编制统一合同及细则两件草稿订定之后,即送存该工部,业经该部允许将来一定襄助,使此合同实行,有益于华工。本会干事会更拟同工部各委一人,常住华工工作地点,以监视一切。现因理格失守之故,本会与俄国专办战祸逃民人事之机关,讨论将来若自西北两方逃来华工,应如何设法安置。
  安置在俄京华工之事件,于本年四月间,俄人于内务部召集专为讨论旅俄京华工情形之临时会议,其中主席者为内务部次长阿维诺夫,本会会长亦曾与会,开会时首由俄京自治会之代表提议在彼得格勒华工之苦状,经工众议定,于俄京自治所之中开一安置旅俄京华工之专门会,此会定由俄国各机关、中华使馆及本会等代表所组成,由本会公推会长为代表,专门会推举该自治会委员尼嘎诺罗夫Nikanoff为会长。经此专门会决定在俄京城设一华工栖留所,该所经费由俄京自治会筹出七万卢布,本会筹出一万卢布,以为办理该所之用。嗣因该会长脱离自治会,复选该自治会会员嘎列什根Galioshkin为专门会会长。五月初间,因觅房不易,暂觅得仅容三百人之小房一处,栖留所始行开办。至六月初,复觅得容一千(人)之房,随(遂)迁移此房,该所拟定归于该自治会管理,所有该所内食物一切,俱归自治会供给,但工人归本会管理。旋由本会雇派通事二名,司帐一名,常住该所,以监理一切。所有栖留所收留之工人,分为三种:(甲)遣送回国。(乙)代觅工作。(丙)病工送往医院疗治。
  所有代觅工作者,在本会设有招工所,专为接洽此事,现在业巳送出作(做)工者一千余人,至在俄京之工人,较前仅余十分之一耳。所有出外作(做)工者,本会已决定办法,使此项华工与俄国工人享有同等之权利及同等之自由。
  遣送回国之事,初未即时履行者,其原因有二:一因该自治会并无此项巨款,二铁路上因无政府命令,未肯给车、故迟延未果。复经会长竭力磋商,终亦无效。嗣经备具正式公函,由会长亲身商请俄国务总理发给回华工人火车,复经会长先后面谒国务总理之代理人Nekrasoff及财政交通各总长,磋商数次,始允发给专车,遣送此项工人至长春,所有车票费及沿途火车费,概行豁免,但无本会担保之华人,不在此列,如工人在沿途走失者,该国须负责任。经此次议定后,第一期遣送工人七百七十名,至今共计送一千余名,本会并乘机加入无业流民一百五十名,亦一并遣送归国,此项流民,向由使馆资遣,此次乘机加入,省费甚巨。至遣送工人期限,至俄历十一月一号为止。现在俄京屡次兵变,购买食物艰难,加以前敌无好消息,所有栖留所应办事宜,一面设法遣送华工归国,一面发往他处工作,免罹危险。现本会复代华工于他处觅得极妥善之工作事,此项工作,不限人数,刻正拟将在俄京之华工,发往各该处工作。
  二、关于旅俄工界以外华侨之事宜。在俄京之华侨事件,可分两种:(甲)食物难购之事件。凡在俄京旅居者,所有一切食物,均须持券购买,因由本会向俄机关取来购食物券,专发华侨,每月不下五千余张,现本会又鉴于俄地食物非常昂贵,拟筹办组合食物机关,专备接济华侨。(乙)警团及审判厅华侨诉讼之事宜。因旅俄华侨不谙俄语者居多,遇有华侨轇轕,及与俄人涉讼之事,该警团及审判厅电知本会,本会分别事之轻重,遣派通事或会员,前往为之辩护。至关于微细事件,该警团一经送到本会,本会分别代为排解,即行释放。
  倘无此会之设,则华侨受苦不堪胜计矣。如有华侨与俄人、或对华人各项轇轕等事,直赴本会控诉者,亦经本会分别排解,必须两方平允,此项事件,日有数起之多。更有一种匪人,加杂于工人之内,希图抢窃,一经本会查觉,即行转请该警团襄助,査拿究办。复经俄警团通饬各处,嗣后凡华工入俄京者,须经本会将该人护照签字,方为有效,华人中前经本会查有贩卖鸦片及吸食鸦片聚赌抽头者,分别劝罚,现在此风较前稍息。嗣后遇有拿获匪人,如案情较重者,拟设法送回本国,按律惩办,以维法权。自里嘎失守后,俄京居民纷纷外迁,所有旅俄京华人,似亦应预为设法,本会拟将此项华人送出俄京,脱离险境,如实在不愿出离俄京者听。此关于办理华侨事件之大概情形也。
  俄京以外之事件,本会因莫斯科华侨数众,约有三千余人之多,其中以居商者为大多数,工人次之,非建设支会,不足以资保护。迭经先后派会员朱绍阳、副会长刘雯赴莫斯科,与该处商会接洽,再三联络,该会始原与本会合并,旋经该处商会开会决定,将该商会取销,另组中华旅俄莫斯科支会,该支会现已成立,并经公众选举刘雯为会长,该支会所办各事,以华商事件为最多。在支会未成立以前,曾有浙江青田商人杨廷丰等来会称,有由日本国发来货物,价值四万余卢布,因俄人新颁命令,禁货入口,被莫斯科税关扣留,业已半载,请为设法等语。迭经本会派员朱绍阳赴莫斯科,向俄税关辩明理由,再三争执,始将此货取出。莫斯科本无中国领事,若非本会辅助该商杨廷丰等,焉得臻此。
  近来华工由西北两方往莫斯科者,日渐增多,该工人等纷纷赴该支会,请为保护。该支会亦须酌量办理。此外本会拟于华人麇集之地,如伊尔库次克、海参崴及各紧要大埠、组织支会,以期辅助华侨一切,并研究各种实业。此办理俄京以外事件之大概情形也。
  三、本会总办事处之设置。本会总办事处,分为三股:(一)总事务股。(二)工务股。(三)专事俄京事务股。每股置管理及副管理各一人,兹将各管理及副管理员名列下:
  第一股管理林炳琛。
  副管理音德善。
  第二股管理朱绍阳。
  副管理伊里春。
  第三股管理李葆棠。
  副管理张玉川。

  以上所陈各项,除分报使馆外,理合呈报钧部鉴核,须至报告者。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中华民国六年,142—147页)

  

3.中国政府拨出十万卢布“惠工款”


《收驻俄刘【镜人】公使电》

1917年5月29日


  大总统、国务院、外交部钧鉴:华工种种被虐,迭向俄前政府交涉,均无实效,一切已报部在案。现俄国改革,工党势盛,亟应乘机补救,如实地调查各埠残病,筹立栖息所,扶持其生命利益,均不容缓图。使馆人才事烦(繁),势难兼顾无憾。提倡旅俄学商工联合会,公举学生刘泽荣为会长,鸠资作经费,开会后,迭由会员偕同馆员,前往自治会、工党会、经理工人会协商保护华工办法。
  据工党会会长称,华工散居三十余处,招募原经手半已卸责,如管理机关仅在俄京,则调查难遍,向隅者众,势必视俄京为乐土,源源而来,如是则应付俱穷,恐成险象。根本办法应在适要各地,由使馆或华人联合会派员驻札照料,惟栖息、遣送、济助、照料等经费,预算须二十万卢布,俄工会护工情切,中国政府视民如伤,自当各竭心力,援济华工。现我工会自治会愿担任筹款,办理此项援济事务,中国政府如慨允分任,则不幸之华工,可纾困难等语。
  查该会长一视同仁,热诚办事,实为俄帝制时代所未有。固知分任经费,其数甚巨,且系临时发生,殊为踌躇,但事关援我十万生灵,观听所倾,未敢壅于上闻。谨电陈,并请钧示。刘镜人。二十三日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六年至八年,103—104页

  
《发财政部咨》

(1917年6月2日)


  为咨行事:(略)
  査上海(次)赴俄工人流离情状,迭准驻俄公使报告前来,至堪悯恻。今既由俄工党发起救济公会,所需济助华侨费用,自应由我分任其半,以维侨困。现在俄币贱落,十万卢布合银元只四万有奇,相应咨请贵部,于无可设法之中,勉措四万元,拨解过部,以凭汇寄俄京备用。并希先行核复,俾电复刘公使可也。此咨。

——同上:108页

  
《呈大总统节略》

(1917年6月8日)


  ……当经本部咨请财政部,照拨四五万元,折合十万卢布,以便汇俄京,俾济工人之困乏,尚未准财政部咨复。事关救济十万华侨生命,倘蒙大总统悯念侨工现状,慨助若干,以示提倡,并令行财政部照拨四五万元,俾苏涸鲋,仁风所被,当不独十万侨工感激大总统恩意而已。
  [批]:本大总统捐一万元,其余由财政部筹拨。

——同上:111—112页

  
《收财政部咨》

(1917年6月11日)


  财政评为咨复事:(略)
  查赴俄华工,既准〔驻〕俄公使迭电报告流离情状,至堪悯恻,所需济助费二十万卢布,由俄国政府分任一半,其余一半约合国帀四万元,本部自应照拨。惟目下金融紧迫,军饷浩繁,本部不得不先其所急,前项济助华工用款,应俟部库周转稍灵,再行酌核办理。相应咨复贵部查照可也。此咨。

——同上:113—114页

  
《发驻俄刘〔镜人〕公使电》

(1917年6月12日)


  二十三日电悉。大总统捐银一万元,余由财政部筹拨,俟凑足十万卢布电汇。外。

——同上:114页


《发财政部咨》

(1917年6月14日)


  为咨行事:(略)
  査俄币十万卢布,折合国币不过四万余元,现经大总统慨捐巨款,其余只需三万余元,无论如何为难,务请贵部设法凑拨,以拯十万生灵,而副大总统轸念侨民之至意。除另电刘公使外,相应咨行贵部查照办理见复可也。此咨。

——同上:116页

  
《收财政部咨》

(1917年6月22日)


  财政部为咨复事:(略)
  查救济侨俄华工用款四万元,本部前因库款支绌,咨商贵部,应俟周转稍灵,再行酌核在案。兹既奉大总统捐银一万元,其余三万元,并奉批令由财政部筹拨等因,自应于无可设法之中,勉筹拨给,以济要需。相应咨复贵部查照,派员持具正式收据,赴部具领可也。此咨。

——同上:119页

  
《发财政部公函》

(1917年7月26日)


  迳启者:准六月二十一日咨称(略)当经本部派员持据前往贵部领款,迄未照发。此项救济急需,前经本部电达驻俄公使,将政府认摊数目,转告俄工会及自治会在案。事关国际信用,且拯救侨命,待用孔亟,似未便再予延缓。相应函请贵部设法迅予筹拨,是为至要。此致

——同上:124页

  
《发驻俄刘〔镜人〕公使电》

(1917年8月8日)


  二十六日电悉。十万卢布本日已汇。外。

——同上:127页


《收驻俄刘〔镜人〕公使电》

(1917年9月15日〈12日发〉


  北京外交部:惠工款十万卢布已收到。镜。文。
  同上:138页
  

4.遣送华工回国及有关交涉


《收奉天督军[张作霖]电》

(1918年3月25日)


  外交总长鉴:正密。漾电敬悉。侨俄华工回国人数,昨准长春裴镇守使、陶道尹电称:“洽日到哈,共二五七五名,已发工资就地遣散千余人。来春一一九一人,内多吉籍,当分别遣散。其余九十余人,商允南满半价运奉”等语。经令省会警察厅查明运奉工人原籍,分别遣散安插,俾免失所。特复。张作霖。径。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六年——八年,312—313页


《收驻俄孛[世中]秘书电》

(1918年5月10日〈5月8日发〉)


  ……査华工有六百余人,贫病流离,哀苦求归,深堪悯恻。不得已备车二十辆,派本馆倪永令之弟永康随带永令故妻灵柩,护送回国。四日出发,两星期后可抵边界。恳饬各边吏切实照料,并备车送入内地。世中呈。八日。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六年—八年,364—365页

  
收章承武禀

(1918年4月20日)


  具禀民人章承武,为禀请民人本身在俄做工,工满回国,至今工资未发,恳乞代民追问事:民于民国五年七月间,由天津承招赴俄国民司克第四路后路工程营做工,预定合同一年为满,民在外工作年半,因俄国乱事,经俄国官长遣令回国。其在俄国应得工资俄钱七百六十八元九角七分,遣回本国时,当发羌帖四百元整,尚欠三百六十八元九角七分,发给俄国兑票,声明回归中国,可在俄国驻京领事馆凭执领取。民回京数十余日,持照赴俄领事馆数次,至今未蒙发交现款。民惟有恳求总次长台前,俯念民人程途三万余里,抛亲弃子,得此蝇头之利,及回本国,画饼充饥,一筹莫展,万般无耐(奈),惟有恳乞外交总、次长宪台前,协通(同)驻京俄国领事,早日拨发,以救民命,民则感大德无既矣。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七年,342页


收工人代表魏明等呈

(1918年7月1日)


  呈为工众回国恳请发给车票事:窃工人等由俄起程归国,俄政府备车送至长春。下车后,工人等在吉长道署恳求南满铁路车票,送至奉省。到奉后,工人等仍然无资归里,随叩恳交涉署发给车票,亦蒙署长允许与京奉路站商酌核办。讵京奉站长批示云,俟奉交通部批准,再行挂车放行。奈工人等实系贫苦已极,若在(再)守候多日,实有生命之忧。惟有再行叩恳大部,作速设法办给车票,以便工人等归乡,老少完聚,实感大德无极矣。为此叩呈
  附人名单一份(略)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七年,436—437页

  
驻伊尔库次克领事魏渤致外交部的电报

(1918年4月)


  外交部:已。二十三日钧电敬悉。顷准伊城供养局据中国救济会函称:“华工在博达河流金矿有二万名,每人每日至少需粮俄三斤,每年需七十二万普特,因该处每年仅能运一次,故以年计,在伊城办事之华工共十八万,每人每日需粮俄两斤半,以半年计算,共需二百七十万普特,请设法援助等语。查近来遇有缺粮之时,万无法想,应请贵馆自行筹备”等因。
  查以上各华工均在伊省东北地方,现闻各该处华工每日仅食面三四华两,即本馆购买吃粮亦困难,若再过月余,无粮接济,必成大变。……务恳俯准,饬关征放,以救二十万华侨性命……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一),民国七年,351页


旅俄华工联合会致各国政府的电报

(1918年11月)


  驻俄各使转达英、法、日本、中国、丹麦及北美政府鉴:华人在俄,既乏工作,又缺粮食,艰困万状。现已得广义政府之准许,取道西比利亚回华。其第一批遣发之华工约三百名,应由萨马拉Samara及乌发Oufa前赴西比利亚。因此本会请求西比利亚及各联盟国政府,准许华工自由经过西比利亚及满洲里,直达中国。再本会为与西比利亚政府谈判起见,业经委托莫斯科华工会会长张永奎由彼与西比利亚或丹麦全权开始磋议。本会深盼各联盟国及西比利亚政府对于不幸之华工,必能与广义政府同表其殷勤慈善之意,前来相助。并盼立即用无线电答复。旅俄华工会执行部启。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二),民国六年——八年,509页


《收吉林滨江道尹兼哈尔滨交涉员[傅强]呈》

(1919年11月22日)


  为呈复事:本年九月二十一日,奉钧部二十日电令,饬将民国四五两年俄人德利金暨信命挠夫、达聂尔等招工名册,迅行抄送等因。当经分别转函黑龙江铁路交涉局、长舂交涉署查案办理,并于二十二日电陈在案。兹准该局复称:
  “准贵局九月二十三日函,以奉外交部二十日电,旅俄华工待遣甚急,饬将民国四、五年俄人德利金等招工名册底簿抄送等因,转函到局。查由驻哈俄总领事来照,正式招募,计德利金等五起,其所订合同,均呈奉外交部核准有案。兹将名册抄送,并附清单,函请査照转呈”等因。
  准此,除达聂尔招工案,巳嘱长春交涉署照抄迳呈,经于前电声明外,理合检同原送德利金等招工名册五本,清单一纸,具文呈请钧部鉴察。谨呈外交部。吉林滨江道道尹兼哈尔滨交涉员
  傅强。民国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清单
  呈送清单一纸、名册五本
  计开:
  贵鼎三与俄人德利金、克利洛夫订立合同,招工二千四百名。
  何果忠与俄人信命挠夫订立合同,招工一千二百零三名。
  席静菴与俄人杂尔陈果订立合同,招工一千六百名。
  张宝髯、吕泰与俄人坡诺索夫订立合同,招工一千名。
  以上五起,均经俄领事照会,呈由外交部核准在案。〔名册缺〕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二),民国六年——八年,601—602页


《收长春交涉员【陶彬】呈》

(1919年11月17日)


  遵查本署于民国五年曾有发给俄人达聂尔所招工人护照一案,此外并无发过他项赴俄工人护照。奉电前因,当即按照档存底簿,缮造名册,现巳造峻理合具文呈送,伏乞察核施行。谨呈外交总长……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与一般交涉》(二),民国六年—八年,584页


5.旅俄华工联合会成立


旅俄华工组织集会
  在彼得格勒的旅俄中国朝鲜工人组织会刚刚结束。
  所有的华人组织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华工联合会,有4—6万工人。会议决定脱离职业联合会的圈子并赋予该组织以进行广泛宣传的革命组织的性质。会议决定向中国人民呼吁,希望他们继续进行反对中国北方卖国政府的英勇斗争,并同所有亚洲无产阶级建立紧密的联系,组织工人、农民和士兵代表苏维埃,在协约国可能进犯俄国时加速工人阶级的总发动。呼吁书用下面的话结束:“旅俄华工由于命运的驱使如今处在世界革命先锋队的行列之中。他们应该明白,中国革命的命运同俄国工人革命的命运息息相关。只有同俄国工人阶级保持紧密团结,被压迫的中国革命的胜利才有可能。俄国中国无产阶级团结万岁!世界工人大团结万岁!”
  一月将召开旅俄华工全俄代表大会。
  外交人民委员会代表沃兹涅先斯基出席了大会,他指出,苏维埃政府决定全力支持这个新的联合会,并承认它有权保护在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国公民的权益。

——《真理报》1918年12月15日

  
华工联合会进驻中国使馆
  旅俄华工联合会通知外交人民委员会,12月24日华工组织进驻了在彼得格勒的中国使馆大楼,为管理在俄国的中国公民权益成立了中央执行委员会。
  全部档案和使馆事务移交联合会。大使馆楼上(谢尔盖耶夫斯基大街22号)升起了中国劳动人民的红旗。
  苏维埃政府已经获悉所发生的事情,并承认联合会有权代表旅俄中国人的利益。

——《消息报》1918年12月28日

  
华人群众大会

  12月30日莫斯科华工联合会召开了第一次群众大会。大会主席广东人刘绍周作了关于成立全俄华工组织的报告,关于进驻大使馆的报告以及同苏维埃俄国协商由联合会承担保护旅俄华人利益的报告。
  沃兹涅先斯基同志作了关于中国革命运动的报告……
  联合会莫斯科分会主席张永奎号召中国同志们立即投入积极的斗争中去。旅居俄国的中国人看到,俄国劳动群众是怎样一步一步地从世界资本主义牺牲品的地位摆脱出来。对中国来说,这个时刻也已到来。中国人民应该同俄国革命一起并沿着俄国革命的道路前进,因为大家都是在各自的地方同欧洲资本进行坚决无情的斗争。
  ……最后批准了华工联合会章程并进行执行委员会选举,还选出了参加莫斯科工兵代表苏维埃的代表。
  大会进行得十分热烈。

——《消息报》1919年1月4日

  
华工联合会致莫斯科工兵代表苏维埃全会的贺辞

  齐太昆同志代表旅居莫斯科的华工组织华工联合会宣读了致苏维埃俄国的贺辞。他说:“实现国际歌誓言的时刻已经到来,不仅对西方无产阶级是如此,对东方无产阶级也是如此。中国工人希望向你们学习社会斗争的新方法,以便胜任适合中国国情的斗争任务。”

——《消息报》1919年2月12日

  

6.旅俄华工联合会致苏俄外交部的信件


华工联合会抗议白军的暴行

  旅俄华工联合会哈尔科夫分会打电报给人民委员齐切林:“二月初在梅利托波尔白匪分子惨无人性地虐杀了五十多个来自中国湖北和山东的中国人,其中杀害妇女十一人,儿童二十三人。我们要求外交人民委员会将这一情况通知中国政府、丹麦政府和协约国政府,并对白匪分子杀害和平居民的暴行表示我们强烈的抗议。”

——《真理拫》1919年3月28日


旅俄华工联合会致苏俄外交人民委员会的信

(一九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1915年初,正当帝国主义大战方酣的时候,所有的国家都感到工业部门劳动力的不足,协约国的资本家们为寻求廉价的劳动力,他们把目标转向了中国。他们要求中国政府给他们以自由招募中国苦力的权力,以便把中国人送到欧洲去补充后方和前方劳动力的不足。在列强国家的压迫下,中国政府不得不答应允许运送自己的国民出境。俄国也是运进中国苦力的国家之一,……仅欧俄就运来了大约十万中国壮工。这里的生活条件、工作和气候对中国工人来说都是致命的……他们的生活是艰苦的和悲惨的,生活的艰苦又由于他们完全处在包工头和警察的监视之下而加重。工人们受骗了,因为当初曾向他们保证有工作,有工资和与他们的祖国完全相同的生活条件。但是,这些中国人既不能回国,也无处申诉,又不能提出改善生活待遇。他们被看作黄种人,看作一种买来的商品,看作奴隶。他们在沼泽、在森林被枪杀、被折磨、被监禁、忍受饥饿之苦。中国苦力病倒了,神经失常了,也没有人来过问。中国政府无力通过自己的外交代表采取措施改善自己国民的命运(而且‘外交官先生’既没有时间、也不愿意为解决这些纯粹外交性质的问题而自寻麻烦)。华工们就在这种条件下生活、工作和渐渐死去,他们以为他们将完全看不到黎明,也许将永远见不到祖国的亲人、宗祠和祖坟……
  然而,二月革命爆发了,华工们可以自由地呼吸了,宪兵没有了,他们受到了多少是人道的对待,他们得到了回国的权利,有整列车整列车的华工通过铁路回到袓国。
  十月,又爆发了十月革命。第三国际的口号已经深入中国工人群众的心中,珍藏在他们的心坎里。当拿起武器保卫十月革命的号召发出后,有成千上万的中国苦力自愿加入了先锋战士的行列,他们在国内战争各条战线上经受了所有艰苦的考验,他们忠实地捍卫着第三国际的口号和旗帜……

——原见苏联外交部档案,转译自诺沃格鲁茨基等著《沿着包其三的足迹》一书
  莫斯科1962年版17—19页



7.第三次全俄华工代表大会


第三次全俄华工代表大会

  旅居俄罗斯和土耳其斯坦的华工第三次全俄代表大会于6月18日召开,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六十多人,代表大约十万有组织的华工。大会选举刘同志为代表大会主席,选举孙言川同志为秘书兼工人报纸《大同报》的编辑,选举列宁同志和孙逸仙同志为大会名誉主席。

——《消息报》1920年6月22日

  
收旅俄华工联合公会电

(1920年7月8日)


  外交部钧鉴:本会为第三次华工联合公会,代表旅俄及旅西伯利亚数万穷苦华工,现在决定致电中国全国国民暨各机关以及各政团如下:㊀本会请中国全国国民暨各机关以及各政团,亲密保卫中国之幼稚革命精神,俾可抵御以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外仇敌之协约。㊁苏维埃共和国战争,系为人民脱离压制,本会请中国全国国民暨各机关以及各政团,立刻承认,并请对于反抗俄国之各国,拒绝无论何种之援助。㊂中国亟宜速派正式代表驻俄商议。㊃本会请中国全国国民暨各机关以及各政团,速行设法,使在俄华人愿意回国者,即可动身返国。莫斯科。
  一九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旅俄华工联合公会会长廖心超(音译)一九二〇年七月五日

——《中俄关系史料俄政变》,中华民国九年,500页

  
收国务院公函

(1920年7月14日)


  迳启者:奉大总统发下墨斯科华工第三次联合会会长刘锡舟、电陈旅俄及在西比利亚一带华工开第三次联合会议决电致中华民国各团体各机关文四条,奉批交院等因。除分函内务部外,相应钞录原电,函达贵部查核可也。此致外交部。七月十四日。
  谨译墨斯科华工第三次联合会会长刘锡舟(译音)呈大总统
  电
  北京中华民国大总统钧鉴:兹由旅俄及在西比利亚一带华工数万人,开第三次联合会,议决电致中华民国各团体各机关,其文如下:
  一、请联合国内革命党一致对外,以抵抗帝制及资本家。
  二、请即行承认俄国现政府,并取消与列强所订反对俄国之协定。
  三、请即行任命正式代表驻扎俄国,以便商议一切。
  四、请即行设法使旅俄之华人可以返国。
  一千九百二十年六月二十五日,墨斯科华工第三次联合会会长刘锡舟(译音)呈。
  奉批:“交院”。

——《中俄关系史料 俄政变》,中华民国九年,520—521页

  

8.西伯利亚和远东的华人布尔什维克党组织


上乌丁斯克华工关于成立俄共(布)支部的决议

(1920年5月)


  在听取了亚历山德罗夫同志关于中央俄罗斯、西西伯利亚和后贝加尔建立工农政权的报告,了解了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的纲领和任务以后,我们上乌丁斯克的华工举行集会,欢迎工农政权和俄共(布)。
  俄国工人农民同志的事业就是我们的共同事业。我们认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果实是必须加以保卫的,为此我们将联合俄罗斯和西伯利亚的工人农民,我们将为保卫全世界劳动者的权利并肩战斗。为了卓有成效地进行工作,我们成立了共产党支部,并同上乌丁斯克的俄共(布)委员会保持完全的一致,以便共同进行党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中国工人和农民同俄国工人农民的联盟打击了谢苗诺夫匪帮的嚣张气焰和日本帝国主义的野心。在北京的故宫和中国农民的茅屋上空升起解放红旗的时刻已经为时不远了。
  全世界工人农民大团结万岁!
  打倒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
  红色的第三国际万岁!
  大会选出主席团:主席:M·И·丘同志,副主席刘爱贵同志,秘书金关银同志。

——原件存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

  曾发表于《历史史档案》杂志1957年第4期

收旅俄阿省华侨总会呈

(1921年7月5日)


  呈为俄阿省华工协会强迫华人入会,横敛捐款,暗中破坏交涉,扰害侨民,恳请交涉取消该会以安华侨事:案査俄阿穆尔省前有华人刘谦,暗中组织社会党,发布社会星报章,极力鼓吹共产主义,业经呈请钧部在案。旋于今春,该党改组华工协会,刘谦被枪击毙,经华人宫甲辰即宫锡川自为会长、姜忠畅为秘书员,即将社会星改为华工实报,履行该党主义,强收捐款。今经该会会员又选王宝贵为会长、候寿亭为秘书员、徐作信为外交员。……
  按该会既称华工协会,是对于中华工人而设,理应呈请驻阿省中国总领事备案允许,方准设立。该会本系社会党之改组,虽在俄境,纯系华人,该等私行结社立会,强迫敛捐,任意妄为,违背定律,国法所禁。又兼俄人保护该党人,肆行无忌,又欲各处推设分会,若待其势力扩充,无法收拾。……

——《中俄关系史料 一般交涉》,民国十年,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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