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反官僚主义文件辑

深入开展反对官僚主义、
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

林铁同志在处理台底村事件的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一)


  根据中央与华北局的指示,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省委召开的处理易县台底村干部违法乱纪事件的会议,就是坚决深入开展这一斗争的信号。

  有的人怀疑是否有必要继续开展这一个斗争,他们认为去年上半年进行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运动,接着又通过“张顺有事件”、“郭金升事件”开展了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是否需要再开展这样一个斗争呢?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易县台地村事件的解法,就是发生在以上连续进行的斗争以后,但是它仍然一方面暴露了党的基层组织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况,说明了恶霸分子横行无忌地、残酷地蹂躏人民群众,同时也尖锐地暴露了我们各级党政组织漠视群众疾苦、忽视人民群众对坏人坏事的检举、不切实际深入工作的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官僚主义者好像只有一个耳朵,只听他自己的干部的反应,不听群众的意见,只有一个眼睛,只看见某些干部作出一些工作成绩,看不见我们中间有些人根本不关心群众的疾苦,甚至掉转头来强迫命令群众或欺凌群众;官僚主义者好像只有一条腿,走不到群众中去。如台底村事件起初的三次调查,有的人半路折回,有的人到了县人民政府坐等报告,有的人即便到了村里,还是在牛老连手心里打转,不肯到群众中去。从这个事件我们应该得到很多教训,其中首先一条是:“这样的领导作风,不仅害民而且误国,这是一种和共产党员的作风不相容的作风。这个事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义愤,引起我们的警惕。如果不革除这种违反党的利益、违反人民利益的恶劣作风,而任其继续发展下去,那是非常危险的。”

  毫无疑问,在经过去年的“三反”运动以后,又通过“张顺有事件”、“郭金升事件”在全省开展了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揭发出来很多坏人坏事,对于端正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起了很大作用。但是,我们知道,去年的“三反”运动,只是基本上解决了县以上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中的贪污、浪费问题,及许多领导者和被领导的机关人员相脱离的这一方面官僚主义问题;对于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不了解基层组织中的坏人、坏事,甚至熟视无睹,这方面的官僚主义并未得到解决。通过“张顺有事件”和“郭金升事件”所进行的斗争,虽在反对违法乱纪以及与其相连的官僚主义方面,在部分地区、部分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收获,但是不能估计过高,因为这个斗争在很多地区和很多机关并未认真进行,轻轻地滑过去了,有的根本未曾动作。因此,很多坏人依然压在人民头上,为非作歹,没有得到制裁;许多坏事,没有得到处理,人民愤愤不平;官僚主义的作风在口头上文件上虽是非法的,但在一些干部的思想上仍然是合法的,不仅有一些人还没有深刻认识官僚主义作风对我们党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没有把官僚主义的思想作风视为敌人,甚至还有的人不以官僚主义作风为耻,反以为算不了什么。台地村事件正是这样告诉我们: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障碍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与革命事业的前进。因此,不仅应该,而且必须坚决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清除这种反动作风,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


  必须认识,易县台底村事件绝不是个别的,就目前得到的极不完全的材料看来,命令主义、违法乱纪和养育、纵容包庇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官僚主义,其严重情况,已达到了不能令人容忍的严重程度。对此,必须加以揭发:

  第一、命令主义作风在基层干部中是相当普遍与严重的,这里只举几项工作为例,即可看出其严重性:如在组织劳动互助中,有些区村干部采用“不参加互助不散会”,“不参加互助就是破坏互助”,限期“把一类组一律升为二类组,二类组一律升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办法,强迫群众组织起来。在抗旱打井中,有些地方采用强摊应派、画圈指地、抓阄投票等办法,强迫群众打井。宁晋、深县、临漳三县有的区村干部,甚至因此逼得三个农民自杀了。在开展农村有奖储蓄工作中,有些县人民银行,给村干部布置“只许超过不许完不成”的任务数字,强迫群众储蓄。大名县姜陵村干部,就强迫贫农姜文林认购“有奖储蓄”五十万元,逼得姜全家到坟上哭了半夜。雄县供销社在“加强工农联盟”的口号下,用命令主义的办法推销次质煤,又加群众无烧煤习惯,不少群众因煤不能烧,把煤扔到大坑里去了。类似的例子多不胜举。命令主义所造成的恶果,使党和政府的政策被歪曲,被曲解,把好事办成坏事,给群众造成沉痛的损失,引起群众极大不满,影响了党与群众的联系。

  命令主义,是反动统治阶级站在人民头上对待人民的一种反动作风在我们党内的反映,它是和党的群众路线相违背的。这些犯命令主义错误的人,不正确估计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群众的自愿原则;不经过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而强迫群众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行动,害了急性病,犯了脱离群众的错误。基层干部中的命令主义错误,不仅是由于很多基层干部缺乏群众观点,而且是由于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所造成的。

  第二、各地均发现不少违法乱纪的事件,事件的严重性质实属惊人。这些坏事主要是以下三种人干出来的:一种是基层组织中有一些干部,他们缺乏法治观点,甚至沾染了恶霸作风。他们把自己认为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不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由于大权在握,便非法打人、扣人,炫耀他们的权力和威风。如赞皇县一区农业助理员,因为一个妇女说了一句求雨的迷信话,便将其一家三口押入法院。有的村干部对到会迟的群众,伸手就打,把不愿上民校的妇女非法扣押起来。这些人不了解:权利是握在人民手里的,人民把它付予你,是使你为人民服务而使用它。因而,你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利,而没有任何特权。谁越过这个界限,违法乱纪,人民便会收回对他的信任和付予它的权利,他便应该受到政纪、法纪的制裁,如果他是一个党员,便应该受到党的纪律的处分。另外的两种人,一种是蜕化变质的违法乱纪分子,一种是反革命分子。前者如台底村的牛老连,这种人已经完全堕落到反党、反人民的地步,成为恶霸;反革命分子,是蓄谋钻到我基层组织中,窃据职权,为非作歹的。这两种坏人,都想尽办法欺压群众,敲诈勒索,强奸妇女,破坏党和政府的各种政策。对于这两种坏分子,应该坚决把他们清洗出我各种组织,并根据情节依法惩处。

  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不只在于坏人干出很多坏事,而且有些领导干部常被这些坏人蒙蔽,误认为他们是“好干部”,如易县县委和十区区委认为牛老连“能完成任务”、“基本上具备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

  第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所以发展到如此严重,而且得不到彻底揭发和及时纠正与处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党、政领导机关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官僚主义越严重的地方,命令主义、违法乱纪就越严重,这已成了规律。这种官僚主义的罪状,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因而对所属地区组织中的坏人、坏事不了解、不肯了解或熟视无睹。不问其有意无意,客观上起了包庇坏人坏事的作用。

  二、在日常领导上,不注意对干部的教育,在交代工作任务与检查工作的同时,不把政策与工作作风真正交代清楚、检查彻底,因而对待干部,只看其能否完成任务、完成数字。不关心其完成任务与数字的方法、手段以及群众影响如何、这个干部的本质如何。

  三、不积极设法支持好人、惩治坏人,发扬坏事,却姑息、包庇坏人、坏事。如对犯错误的干部,不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怕伤害他们的“积极性”,照顾他们的“历史”和“面子”,这种姑息包庇的结果,是法纪松弛,更加助长干部违法乱纪。

  四、喜歌颂、恶批评,偏听偏信,因而不但不积极设法发展批评,支持群众和下级干部的批评,反而压制批评,束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官僚主义的领导作风,助长着命令主义,养育着违法乱纪,把党的某些组织推到脱离群众的境地。

  我必须同时在这里指出:省委在自己的领导作风上,同样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表现在对党的思想工作重视不够,而在组织工作上亦缺乏战斗性。它不仅没有对基层组织中的思想问题、组织情况予以应有的注意,就是对党的领导机构的一些重要环节,也没有予以应有的注意。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政治敏感性不够,同时也由于我们同广大群众和广大干部相联系的“大门”还没有完全打开,耳目闭塞。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发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支持自下而上的批评和鼓舞群众对坏人、坏事的检举,因而对于坏人、坏事不能及时发觉。即使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也缺乏应有的决心和魄力,予以坚决处理。王振海事件即是一例。省委在发现此问题后,没有坚持追查到底,潦草从事,并且对于王振海的处理作出错误的决定。这说明我们还没有深刻接受叛徒刘青山、张子善事件的沉痛教训,这是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现在,除一面协助华北局彻底弄清情况进行重新处理外,省委准备待这一事件作出结论后,再详作检讨。

  由上可见,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危害是严重的。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我们决不能以为国民党反动统治在中国大陆上被推翻了,而放松对于国民党作风影响的警惕和斗争,因为国民党的反动制度虽被打到,但其反动的精神影响仍然在侵蚀着我们的党和其他革命组织。毛主席教导我们:内外反动派的影响现在还是很大的,并将在长时期内存在着,不能很快地消灭,我们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使自己脱离内外反动派的影响,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带来的坏习惯和坏思想,不使自己走入反动派指引的错误道路上去。


(三)


  从已揭发出来的情况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纯洁我们的党,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已是迫不及待的重大任务。同时,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斗争将是剧烈的、尖锐的、复杂的、要深入开展这一斗争,必须扫除各种障碍,领导上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与领导斗争的决心。不如此,斗争便不可能领导向深入和持久。因此,必须首先坚决扫除以下障碍:

  首先,有一些领导干部麻痹自满,他们对于自身官僚主义和基层组织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况无所了解,熟视无睹,因而对于这个严肃的斗争采取可搞可不搞、甚至马虎敷衍的态度,企图混过去。对于这种“一切很好”“天下太平”、看不见矛盾、取消斗争的右倾思想,必须向其进行坚决的斗争,发动广大干部尖锐地揭发其官僚主义错误,将他们唤醒过来。应该告诉他们:正是由于他们这种麻痹自满,漠视群众疾苦,对自己辖地的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况熟视无睹,已经危害非浅,党和人民再不能允许他们这种马马虎虎的官僚主义作风存在下去了。

  其次,也有一些地区的担负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从村长、民兵小队长起),把党和国家交由他们领导的地区或部门,从国家的统一领导中割据为独立王国。他们认为,我这里一切都好,只许表扬、歌颂、不许批评、揭发。他们在独立王国里,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秩序,破坏了党和国家的统一的纪律和秩序。上边派人去检查,他们公开地或秘密地抵抗,下边对他们批评、揭发,他们则压制、打击、报复。甚至有的县委在对待上级派去的检查人员抱抵抗态度,他们自恃工作有成绩,有光荣的历史,以为党不应该批评检查他们,以为党不敢动他们一下。他们不知道这种骄狂自恃的错误思想,不仅已经阻塞了他们前进的道路,而且把他们推向和党对抗的方面去了。对于这些独立王国,不论其以何种形式出现,尽管他们在其他方面确有值得表扬之处,但这种抗拒检查和批评、俨然以独立王国的独裁者自居的态度,必须向它开展坚决的斗争,并加以肃清;如果他们不准备抛弃他们这种错误行为而改正过来,那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撤换他们,以免耽误工作,妨碍对坏人坏事的早日清除,妨害党和国家的正常秩序的建立。今天党的任务就是解散这一切独立王国,以保证党的完全统一与国家的完全统一。

  再次,也有些领导干部坚持着很多错误的观点,其目的,其结果,也不过是把这场严重的斗争陷于软弱无力甚至取消。比如有的认为:“这是老问题,不足为怪,一时不好解决。”或是“应该搞,不过我这里工作太忙。”也有的对待违法乱纪的分子,错误地套用“思想检查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这一主要用以处理历史问题的原则。他们的“理由”是“爱护干部”。也有的害怕公开的揭露错误,他们的“理论”是:“家丑不可外扬”。我们必须对这些错误观点和论调,予以严格的批评。不能从思想上击溃这些以及其他企图取消、淹没、曲解这一伟大斗争的论调,斗争是不可能有力地、正确地展开的。我们必须请“工作太忙”论者注意自己忙的结果如何,这一斗争正是要检查这种结果,并帮助他们找出做好工作的途径。使他们忙的结果,不是坏,而是好。因此其他工作和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不是对立的,而是密切结合进行的。我们必须提起姑息、原谅干部错误的领导人员注意:我们爱护干部是以爱护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违背了这个观点,不仅不是爱护干部,而且恰恰是害了干部;同时,事实证明,撤掉了坏干部,就会有更多的好干部生长出来。我们必须告诉那些害怕“家丑外扬”的人:他们的观点如果实行起来,那就会使党停滞不前,脱离群众,使他们自己反而变得更丑。可以设想,台底村事件如不揭发,群众必将继续遭受牛老连恶霸分子的黑暗的统治,因而埋怨党和人民政府;揭发、处理了,群众会兴高采烈,更加热忱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由此可见,群众是欢迎我们自我批评和勇敢地揭发自己的缺点、错误的,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我们进步和对他们负责的表示。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进步的法宝,我们必须在这一斗争中以及在一切时期、党的一切组织中发展它,我们必须对那些窒息和压制批评的人,进行坚决的斗争。

  在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中,对于犯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必须采取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和“典型处理,教育一般”的方法。在处理问题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分别对待,严肃处理。对一般的犯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错误的人,采取“思想检查从严,组织处理从宽”、“改正错误从宽、坚持错误从严”的原则处理。对压制批评和报复批评、检举的官僚主义分子,必须把他们当做党的死敌来斗争,如果他们不坚决改正错误,必须严加惩处,直到开除党籍。对于群众极为痛恨的违法乱纪分子,则应依据国家法律,予以严惩,以平民愤,并借以教育干部和人民群众。

  因此,首先应在区以上各系统各部门全体干部中进行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学习与检查,揭发坏人坏事,表扬好人好事,检查每一个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意见所采取的态度,使全体干部真正认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动员大家参加这一斗争。使所有干部了解:这是一个区别我党为人民服务的作风和国民党反人民的作风的问题,这是一个在经济建设中要不要发扬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的问题,这是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人的问题。并使之了解:我们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只有为人民群众忠实服务的义务,而不能有任何特殊权利。在我们国家机关内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殊部门,党内绝不容许有任何特殊人物。不管什么人,只要违犯国法党纪,就必须受到国法、党纪的制裁。

  第二、从处理群众来信入手。县以上各级领导机关均须立即大张旗鼓地处理一些典型案件,以便把各级党政机关的“大门”向人民群众打开,真正和群众通气,使人民群众由不相信你这个领导机关给群众解决问题到相信你能够给他办事,从而鼓励其向坏人坏事斗争的勇气。只有这样,我们各级领导机关才能由被动转入主动。

  当前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中对群众来信的积压现象仍然很严重,很多负责干部仍然对群众来信不够重视,把群众的意见和对我们的要求视为“小事”、“麻烦”、“可办可不办”,这是不能容许的。应该认识,只靠少数领导人员是很难发现我们各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而群众控告揭发的问题,往往是我们的官方报告和文件中所少见的。这就告诉我们: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检举和监督,才有可能发现、纠正我们各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应该认识,人民群众向领导机关写信表示意见,是人民群众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有责任、有义务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应该向全体人民群众再三说明:我们欢迎他们的来信和来访,欢迎他们利用写信这个最方便的方法,揭发坏人坏事和对各种工作提出建议。

  因此,应把群众来信,作一次认真的清理,把问题分门别类地按照性质进行排队,作出处理计划,组织足够的力量,进行研究、调查、处理。并抓住其中的典型案件大张旗鼓的处理。

  “大门”打开之后,便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些必要的制度,保证今后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县以上各级党委负责同志,每周平均至少亲自批阅一件群众来信,并抽出一定时间接见来访群众和下层干部。河北日报及各地的报纸,均应加强对读者来信及对其问题处理情况的报道,支持群众的批评。

  第三、广泛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批评战胜官僚、命令主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应从检查工作入手,而且必须订定为制度,保证自下而上的批评得到支持、保护。同时,还必须认真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务使人民的代表能够畅所欲言,言之有效,使人民能够真正掌握政权,监督政府。

  第四、充实、健全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政府的监察、检察部门,以及处理人民来信的机构。各级党、政负责干部,必须加强对上述部门的领导,按期检查督导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凡在这些部门工作的同志,均应提高责任心和积极性,发扬艰苦深入、细致、准确的工作作风,切实地完成党所付予的惩治坏人、消灭坏事和纯洁党、政组织的任务。

  第五、深入开展发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应结合中心工作贯彻全年。在当前应首先着重反对违法乱纪以及与其相连的官僚主义。但在城乡、不同部门、领导机关与基层组织,则应有不同的重点。在农村、正在整党的村庄,必须认真进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遵守党纪国法的教育,以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并对犯错误者进行适当处理;尚未进行整党的村庄,则应通过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认真进行上述内容的教育,如遇有群众检举坏人坏事,必须认真处理。在城镇,由于居住集中,便于领导,可以分期分批集中街干部进行学习和检查,并选择典型大张旗鼓的处理,借以教育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

  同志们:我们河北省党的组织,在毛主席、党中央和华北局的领导下,正确地贯彻了党的各项政策,胜利地完成了上级党和全省人民托付给我们的一切历史任务,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和强调指出目前存在着的缺点和某些错误,并动员全党在上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帮助下,为克服这些缺点和错误而努力,以便更好地领导并团结全省人民,为完成新的经济建设的历史任务而斗争,为保持我党的光荣而永远前进。

(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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