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2007)

第三章 新自由主义国家


理论上的新自由主义国家
张力和矛盾
实践中的新自由主义国家
新保守主义的回应


  国家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的地位相当清楚。然而,新自由主义化的实践却以如下方式发展,即它会严重脱离理论所提供的模板。而且,国家机构、权力和职能在过去三十年内的发展显得有些混乱,并且呈现出不均衡地理发展;这些情况表明,新自由主义国家可能是一个不稳定且矛盾的政治形式。

理论上的新自由主义国家


  按照理论,新自由主义国家应该支持牢固的个人财产权、法治以及令市场和自由贸易得以自由运转的制度。[1]这些被视为保障个人自由所必需的制度安排。法律框架属于市场上的司法个体之间承担自由协商的契约义务,契约的神圣性与行动自由、言论自由、选择自由的个体权利必须受到保护。国家因此必须利用其对暴力手段的垄断来不惜一切维护这些自由。进一步,商业和企业(法律上被视作个人)在这一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制度框架内的运作自由也被视为根本的善。个人企业与创业精神被看成是创新和财富创造的关键,而为了鼓励技术变革,知识产权也受到保护(如通过版权)。不断增长的生产力因此会提高每个人的生活水平。根据“所有船只都会随潮起而高涨”或“扩散效应”的假设,新自由主义理论认为,(国内和世界范围的)贫穷问题能够最好地通过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得到解决。

  [1] Chang, Globalisation; B. Jessop, ‘Liberalism, Neoliberalism, and Urban Governance: A State-Theoretical Perspective’, Antipode, 34/3 (2002), 452-472; N. Poulantzas, State Power Socialism, trans. P. Camiller (London: Verso, 1978); S. Clarke (ed.), The State Debate (London: Macmillan, 1991); S. Haggard and R. Kaufman (eds.),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Adjustment: International Constraints, Distributive Conflicts and the Stat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M. Nozick,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7).

  新自由主义者特别热衷寻求资产的私有化。缺乏清晰的私有产权(诸如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被视为阻碍经济发展和人类幸福的最大制度性障碍之一,圈占和分派私有产权因此被认为是抵挡所谓“公用品悲剧”(指个人倾向于不负责任地过度利用公共财产资源,如土地和水)的最好手段。先前由国家运营或管理的部门必须移交到私人领域并进行松绑(摆脱任何政府干预)。竞争——个体间的竞争、公司间的竞争、地区实体间的竞争(城市、区域、民族、地区集团)——被看作是首要美德,当然也要很好地遵守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在规则贯彻不明确或产权界定不清晰的机构,国家必须动用权力来巩固或发明市场体系(如排污权交易)。据称,私有化和松绑与竞争结合起来就能消除官僚制的繁文缛节、提高效率和生产力、改善质量、降低成本,因为这一过程不仅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更便宜的商品和服务,而且间接减少了税收负担。新自由主义国家应当不断寻求内部的改组和新的制度安排,从而在面对全球市场的其他国家时,提升其竞争地位。

  虽然市场中的人身和个体自由得到保障,每个个体却要为自己的行为和生活安康负责。这一原则扩展到许多领域,包括福利、教育、医疗卫生甚至养老金(社会保障在智利和斯洛伐克已被私有化,美国也存在类似提议)。个人成败被解释为出于创业精神或个人弱点等原因(诸如自己没有在教育上投入足够多,以获得足够的技术资本),而不是归在任何系统性因素上面(比方说,一般把阶级排斥归咎于资本主义)。

  各个部门、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资本自由流动被认为至关重要,一切阻挡资本自由运动的壁垒(诸如关税、惩罚性税制、计划和环境控制,或其他的地方性障碍)都要拆除,除非是关系到“国家利益”(不管这个词如何定义)的关键领域。超越于商品和资本流动之上的国家主权,自觉自愿地听命于全球市场。国际竞争被视为健康有益的事情,因为它能够提高效率和生产力,降低价格,并借此控制通胀趋势。所以,各国应该共同努力协商减少壁垒,促进资本跨国界流动,尽量为全球交易开放(商品和资本)市场。然而,是不是这种原则可以运用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却聚讼纷纭。由于所有国家都必须协作减少交易壁垒,一些与此配合的结构组织必然会涌现出来,如以G7著称(现在加上俄罗斯就是G8了)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集团(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国家间达成的保障法治和贸易自由的国际协议,如那些现在被包括进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对于新自由主义计划在全球舞台上的活跃都至关重要。

  但是,新自由主义理论家对民主抱有极大怀疑。他们认为,多数人的治理会对个人自由和宪政自由带来潜在威胁。民主被视为奢侈品,只有在相对富足而且存在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以保障政治稳定的条件下,民主才有可能。所以,新自由主义者偏向专家和精英的统治。政府强烈偏向行政命令和司法判决,而不是民主和议会的决策。新自由主义者偏向于把央行等核心机构与民主压力隔离开来。由于新自由主义理论聚焦于法治与对合宪性的严格阐释,因此冲突和对立就必须通过法院调解。任何问题的解决或补救方案都要由个体通过法律系统来寻求。

张力和矛盾


  新自由主义国家的一般理论存在一些不明朗和冲突。首先,如何理解垄断权力就是一个问题。竞争通常会导致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局面,因为强势企业会排挤掉弱势企业。大多数新自由主义理论家觉得这不是问题(他们说,这将使得效率最大化),因为没有什么实质性壁垒阻碍竞争者的进入(这个条件一般很难实现,而国家或许因此就不得不一直在这方面下工夫)。至于所谓“自然垄断”的问题,就更棘手了。华盛顿和纽约之间如果存在相互竞争的电力网络、输气管道、自来水和排污系统、交驳铁路,将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供给、通道、定价上的国家调控在上述领域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虽然部分松绑或许是可能的(比如,允许竞争性生产者为同一条线路提供电力,或在同一条轨道上安排火车),但产生牟取暴利或肆意滥用的可能性(2002年加利福尼亚电力危机的情况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或产生严重混乱的可能性(像英国铁路的状况),却真实存在。

  第二个聚讼纷纭的议题是关于市场失灵。这发生于以下情况:个体或公司为逃避支付其全部成本,在市场外推脱责任(用技术用语说,这些责任被“外部化”了)。经典事例是污染问题:个人或公司为逃避成本而将有害废料倾倒入不收费的周边地区,结果肥沃的生态系统可能受到腐蚀或摧毁。在工厂中直接接触有害物质或面临物理伤害,可能会影响人的健康,甚至使得工厂中没有健康的劳工。新自由主义者虽然承认问题,有些人也同意有限的政府干预,但其他人却主张不作为,因为治疗几乎将肯定比疾病更糟糕。但是,大多数人会同意,如果允许干预,那么这些干预也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通过税收政策或刺激、排污交易权等等)。竞争性失败也应作类似处理。合同关系或转包合同关系的增加可能会导致交易成本不断上升,举一个例子:对于获取投机利润而言,大型货币投机机构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同时成本也越来越高。还有一些其他问题,例如当地所有相互竞争的医院都购买了相同的精密仪器却未充分利用,这样便造成成本上升。在这些情况中,通过政府计划、调控和强制协调能有效进行成本控制,但新自由主义者却再次强烈怀疑这些干预。

  一般认为,市场中所有行为者都有掌握相同信息的渠道。人们不会假定存在权力或信息的不对称,以至于干扰个人出于自身考虑做出理性经济决定的能力。这一状况在实践中就算出现过,次数也很少;这便带来了许多严重后果。[2]市场中拥有更多信息和力量的一方可以轻易借此良机获得更多信息和相对更大的权力。此外,知识产权(版权)的建立鼓励了“寻租”行为[3]。那些版权持有者利用垄断权力设置垄断价格,并且,除非对方付出高昂代价,否则就阻止技术转让。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会越来越多而不是相反,除非政府介入逆转这一趋势。新自由主义假定了完美的信息和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这看起来要么是出于天真的乌托邦设想,要么是故意混淆视听,最终为的是聚集财富并因而重建阶级力量。

  [2] Stiglitz, The Roaring Nineties为其研究赢得诺贝尔奖,他研究了信息不对称如何影响到市场行为和结果。
  [3] 寻租(rent seeking)指一种不具有生产性,但能给行为主体带来利益的经济行为。——译者

  新自由主义的技术变革理论依赖于竞争的强迫性力量推动寻求新的产品、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组织形式,但这种推动力已经牢牢嵌入企业常识之中,以至于成了一种拜物教信仰:每个问题都可以通过技术来解决。这一信念不仅存在于企业中,还存在于国家机器中(特别是在军事领域),就此而言,它产生了技术改革的独立趋势,这种强有力的趋势可能变成不稳定因素——如果不是反作用因素的话。如果各部门只关心技术创新,并创造出还没有市场的新产品和新的制造方式(新的医药产品首先被生产出来,然后再去发明新的疾病),技术发展就可能走火入魔。此外,头脑好的非法营业者可以利用技术创新瓦解占据主导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机构;他们甚至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根据自身的金钱利益重塑常识。因此,以下方面存在着内在关系:技术动力、不稳定、社会团结的瓦解、环境腐蚀、去工业化、时空关系的迅速变化、投机泡沫,以及资本主义在内部总体朝向危机形态发展的趋势。[4]

  [4] 见Harvey,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Harvey, The Limits to Capital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2)。

  最后,新自由主义内部还包含着一些有待处理的根本性政治问题。一方面是诱人但异化的(alienating)占有性个人主义,另一方面是渴望有意义的集体生活,这两方面之间产生了矛盾。虽然个体被假定为能够自由选择,他们却并未被认为能够选择去建立强大的集体组织(如工会),而非虚弱的志愿性结合(如慈善组织)。他们绝对不该选择组织起来建立旨在强迫政府干预或消除市场的政治性党派。新自由主义者为抵抗他们最担心的事物——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暴民专制,甚至多数的统治——不得不为民主治理设置很大限制,转而依靠不民主和不负责任的机构(诸如联邦储备局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做出关键决定。这造成的悖论是,在一个认为国家不该干预的世界,国家和政府却通过精英和“专家”忙于干预活动。人们会想到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乌托邦故事《新大西岛》(New Atlantis,初版于1626年),其中一个由睿智的长者组成的委员会安排所有重要决定。所以,面对一系列寻求集体干预的社会运动,新自由主义国家本身被迫进行(有时是镇压性的)干预,由此否认了它理应维系的自由。然而,新自由主义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设置一种秘密武器:国际竞争和全球化可以被用来规训各个国家内部反对新自由主义安排的运动。如果这一武器失败了,那么新自由主义国家必须求助于劝说、宣传,必要时也求助于赤裸裸的强力和政策力量,来镇压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声音。这一点恰恰是波兰尼所担心的:自由主义(包括新自由主义)的乌托邦计划,最终只能靠权威主义来维持。为了小部分人的自由,大多数人的自由将受到限制。

实践中的新自由主义国家


  出于两个特殊理由,我们很难描绘处于新自由主义化时代的国家总体特征。首先,与新自由主义理论规划相悖的系统性偏差不久就变得非常明显,而并非所有偏差都能归咎于已经描述过的国内矛盾。其次,新自由主义化过程的进展动力呈现出这样一种面貌,即它会因时因地做出迥然相异的强制调整。想要从这种摇摆动荡的历史地理状况中概括出典型的新自由主义国家的复合图景,毋宁是愚蠢之举。虽然如此,我认为理出几条大致线索还是能够帮助我们把握新自由主义国家这一特殊概念。

  特别有两种情况,重建阶级力量的冲动在实践中歪曲、有时甚至颠倒了新自由主义理论。第一种情况出于为资本主义创造“良好的商业或投资环境”的需要。虽然有些条件可以合理地被视为“阶级中立”(如政治稳定、遵守法律以及法律的公平实施),还有一些条件却明显带有偏颇。这些偏颇尤其体现在仅仅将劳动力和环境视作商品的时候。在发生冲突时,典型的新自由主义国家将站在“良好投资环境”一边,或者反对劳动者的集体权利(或生活质量),或者反对环境自身更新的能力。第二种产生偏颇的情况,源于在冲突发生时新自由主义国家典型地倾向于维护金融体系的信誉和金融机构的偿还能力,而不是维护大众幸福或环境质量。

  在充满分歧且差异极大的各种国家实践中,并不总是易于察觉这些系统性偏见。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的考虑扮演着重要角色。布什总统鼓吹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但却强征钢铁关税,为的是帮助其在俄亥俄州(Ohio)获得选举机遇(最终成功了);外国进口产品被强加限额,为的是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欧洲人一方面对农业实施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又在其他所有事情上出于社会、政治甚或美学的考虑而坚持自由贸易。政府的特殊干预偏向特别的商业利润(例如军火交易),而为了在地缘政治上的敏感地区(如中东)产生政治介入和影响,信贷被随意地从一个国家扩展到另一个国家。考虑到所有这些原因,新自由主义国家中那些原教旨主义者还始终坚持新自由主义教条,这不能不让人啧啧称奇。

  在其他情况下,我们可以合理地把理论和实践的分歧归之于过渡期的摩擦,反映出不同国家在新自由主义转向以前的不同形态。例如,共产主义崩溃后的中欧和东欧,状况就很特殊。1990年代,这些国家以“休克疗法”为名进行的快速私有化过程,造成了影响至今的巨大压力。社会民主国家(如在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或在二战后的英国)长期保持某些经济核心部门——如医疗卫生、教育、甚至住房供给——不受市场影响,因为对人民基本需要的满足不应该交由市场力量调节,也不应受到支付能力的限制。虽然玛格丽特·撒切尔改变了这一切,瑞典还是抵抗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尽管要面临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压力,后者千方百计企图让国家采纳新自由主义道路。(像新加坡和其他几个亚洲国家这样的)发展型国家,出于非常不同的理由,依靠密切结合于国内和(通常是外国和跨国的)企业资本的公有部门和国家计划,推动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5]发展型国家典型地把很多注意力放在社会和物质的基础设施上面。这意味着有更多关于(例如)教育机会和医疗卫生方面的平均主义政策。比如,国家在教育上的投资被认为是在世界贸易中占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前提。发展型国家在如下方面与新自由主义化过程相吻合,即它们鼓励各个公司、企业、区域实体的竞争,并且接受自由贸易的法则,也依赖开放的出口市场。但是,这些国家在建设基础设施以培育良好商业环境这方面,却属于积极的干预主义国家。新自由主义化因此为发展型国家创造了机会,使之有可能依靠发展新的国家干预结构(如鼓励研究和发展),提升它们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但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化也为阶级构成创造了条件,而随着这一阶级力量的壮大,它就倾向于摆脱国家权力并对其进行重新调整(例如当今的韩国),使之沿着新自由主义的路线前进。

  [5] P. Evans, Embedded Autonomy:States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R. Wade, Governing the Marke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M. Woo-Cummings (ed.),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9).

  随着诸多新的制度安排开始定义世界贸易规则——例如,开放资本市场如今已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条件之一——发展型国家发现自己日益陷入新自由主义的安排中。例如,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主要后果之一,就是进一步将发展型国家带到标准的新自由主义实践的轨道上。而我们已经在英国的情况中看到,如果不对内进行适度的新自由主义化改革(韩国最近就是在和这种压力进行斗争),对外的新自由主义姿态(例如要促进金融资本的运转)就难以为继。但是发展型国家根本不相信新自由主义道路是正确的道路,尤其是因为这些国家(如中国)由于没有撤空资本市场,在1997—1998年金融危机中损失就相对较少。[6]

  [6] J. Henderson, ‘Uneven Crises: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of East Asian Turmoil, Economy and Society, 28/3 (1999), 327-368.

  当代关于金融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实践,或许最难与新自由主义教条相匹配。典型的新自由主义国家靠松绑来推动金融机构的扩散影响,但它们接下来常常会不惜代价地保障金融机构的信誉和偿还能力。这种努力部分是因为货币主义被当作国家政策基础(在某些版本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中,这么做无可厚非)——货币的信誉和稳定性是这种政策的核心要素。吊诡的是,这意味着新自由主义国家无法承受大规模财政赤字,哪怕正是金融机构本身的错误决定造成了赤字。政府不得不介入并用自认为的“良”币取代“劣”币——这解释了央行的压力,央行必须对国家货币的稳定性保持信心。国家权力经常被用来给予公司经济援助,或转移财政失败;例如,1987—1988年美国储贷危机造成纳税人一千五百亿美元左右的损失,又如1997—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对冲基金崩溃造成了三十五亿美元的损失。

  在国际上,核心新自由主义国家在1982年赋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以协调债务免除的权力;事实上,这意味着保护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免受拖欠债务的威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实际上尽其所能避免了国际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一实践很难按照新自由主义理论来解释,因为投资者原则上应该自己承担错误。头脑更为原教旨主义的新自由主义者因此相信,应该废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里根执政的最初几年曾严肃考虑过这一建议,而国会中的共和党人在1998年又重提此事。当时摆在里根的财政部长詹姆斯·巴克尔(James Baker)面前的情况是:墨西哥政府濒临破产,而对墨西哥负有债务的纽约市主要投资银行在1982年又遭受严重损失。巴克尔感觉到,可以借此为体制注入新活力。他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使墨西哥进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保护纽约银行家避免债务拖欠。优先满足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需求,同时降低债权国的生活水准,这种做法已经在纽约市债务危机期间施行过了。就国际范围而言,这种做法意味着从贫穷的第三世界人民那里榨取剩余,以便偿付国际银行家的债务。斯蒂格利茨讽刺道:“这是多么古怪的世界啊,反倒是贫穷的国家在补助最富裕的国家。”甚至智利这个1975年后实践“纯粹”新自由主义的代表,在1982—1983年也受到类似牵连,结果一年里国内生产总值下跌了近14个百分点,失业率则蹿升到20%。“纯粹”新自由主义化不奏效,这种推论并不在新自由主义理论考虑之内,尽管智利(还有1983年以后的英国)随后的实用主义调整打开了妥协的领域,进一步扩大了理论和实践的鸿沟。[7]

  [7] Stiglitz, The Roaring Nineties, 227; P. Hall, Governing the Economy; Fourcade-Gourinchas and Babb, ‘The Rebirth of the Liberal Creed’.

  通过金融机制榨取贡金,属于老式的帝国主义活动,但却证明对于重建阶级力量助益良多——尤其是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而且并不总是要依靠一次结构调整危机。例如,当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向海外借贷的时候,由于这些国家需要有足够的外汇储备以支撑借贷,这一需要就转化为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投资(比方说)美国国债。贷款货币利率(如12%)和存放在华盛顿的美国国库中的保证金利率(如4%)之间的差别,使得净利资金流向帝国主义中心,发展中国家却为此付出代价。

  美国等核心国家倾向于保护金融利益,当后者从他处吸收剩余时,国家往往袖手旁观;此举促进并反映出,这些国家内部的上层阶级正围绕金融化过程巩固起来。但是,干预市场的习惯,以及在金融机构遇到麻烦时伸出援手的习惯,却与新自由主义理论不符。贷方应为自己鲁莽的投资造成的损失埋单,但国家却很大程度上帮助贷方免于损失,反倒是借方要不计社会成本负责偿清。新自由主义理论应该警告说“贷方小心”,但实际上发生的却是“借方小心”。

  对于从发展中国家经济榨取剩余的能力,存在着一些限制。受到节俭措施的约束,这些国家的经济陷入周期性经济停滞,其偿还债务的期望就时常推迟到遥远的未来。在这些条件下,某些可操控的损失看起来就很吸引人。这便是1989年“布雷迪计划”(Brady Plan)颁布后发生的情况。[8]金融机构承诺降低35%未偿债务作为损失,交换贴现债券(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国库支持),确保剩余债务的偿还(换言之,确保债权人以六十五美分兑一美元的比率偿还债务)。到1994年,包括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和乌拉圭在内的十八个国家同意这笔交易,这能为它们省去六百亿美元的债务。当然,希望是这次债务免除能够刺激经济恢复,从而使得剩余债务能及时还清。麻烦在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注意到,所有在债务免除中尝到甜头的国家(虽然许多国家认为和那些银行所能支持的额度相比,免除的债务还太少)还被要求吞下新自由主义体制改革这颗毒药。1998年墨西哥比索[9]危机、1998年巴西货币危机、2001年阿根廷经济全面崩溃,都属可以预料的后果。

  [8] I. Vasquez, ‘The Brady Plan and Market-Based Solutions to Debt Crises’, The Cato Journal, 16/2 (online).
  [9] 比索(peso)是一些拉美国家的货币单位。——译者

  最终,我们要面对新自由主义国家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麻烦关系。在国内,新自由主义国家必然对一切约束资本积累的社会团结形式产生敌意。在镶嵌型自由主义中获得巨大力量的独立工会或其他社会运动(如大伦敦议会式的当地社会主义),因此必须得到规训(如果不是摧毁的话),而且是以个体劳动者的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为名。“弹性”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口号,很难说增加弹性都是不好的,特别是面对局限而死板的工会实践。所以,有些左翼改革者就强烈建议把“灵活专业化”作为出路。[10]虽然有些个别劳动者或许肯定会从中获益,但此举造成的信息和力量不对称,以及丧失简单自由的劳动力流动(尤其是跨国界流动),却将劳工置于不利地位。资本可以占用灵活专业化这一便利手段,获取更弹性的积累方式。“灵活专业化”和“弹性积累”具有相当不同的含义。[11]大致结果是造成低工资、增加工作不稳定性、很多时候还造成利益损失和劳动保障损失。此类趋势很容易在所有那些采纳新自由主义方案的国家中看到。考虑到对于一切形式的劳工组织和劳动者权利的暴力打击,并且考虑到对于数量众多却基本无组织的劳动力后备军的依赖(这些劳动力来自中国、印尼、印度、墨西哥、孟加拉国等地),控制劳动力以及维持高度剥削似乎就成为新自由主义化道路上的核心因素。正如一贯以来的情况,阶级力量的重建或形成要以劳工为代价。

  [10] M. Piore and C. Sable, The Second Industrial Divide: Possibilities for Prosperit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6).
  [11] 见Harvey,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正是在工作市场中人力资源减少的背景下,新自由主义有关一切福利责任都移还给个人的规定,具有双重有害结果。随着国家逐步停止福利供给,并减少在医疗卫生、公立教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作用(这些领域曾经对镶嵌型自由主义而言十分根本),国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变得贫困潦倒。[12]为了强调个人责任,社会保障被大幅缩减;个人失败基本被归结于个体自己的过失,受害人经常反遭指责。

  [12] V. Navarro (e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ocial Inequalities: Consequences for Health and the Quality of Life (Amityville, NY: Baywood, 2002).

  这些社会政策的主要转变背后,是治理的性质发生了重要的结构性改变。由于新自由主义对民主持怀疑态度,那么就要找到一种方式来整合政府决策与资本积累动力,整合国家决策与那些正在重建或(如在中国和俄罗斯)正在形成的阶级力量网络。例如,新自由主义化过程已越来越多地造成对公私合营的依赖(这是撒切尔夫人在建立城市发展企业等“准政府机构”以促进经济发展时鼓吹的有力观念之一)。商业和企业不仅与国家密切合作,而且在批准法律生效、决定公共政策、设立规章制度等方面发挥强势作用(主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作用)。通过进行密切有时甚至是秘密的磋商会议,各种将商业和职业利益整合进治理过程的协商模式纷纷出炉。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副总统切尼(Cheney)一直拒绝公开一个磋商团体的成员名单,这个团体帮助布什政府完成2002年的能源政策文件;名单里几乎肯定列有安然总裁肯内斯·雷(Kenneth Lay)[13]——安然公司被指责蓄意制造加利福尼亚能源危机并从中牟利,后在巨额假账丑闻曝光后破产。因此,从政府管理(独立的国家权力)到治理(更宽泛的国家构造和市民社会中的核心要素)的转变,便是在新自由主义下完成的。[14]这一方面,新自由主义实践和发展型国家广泛融合起来。

  [13] Kenneth Lay(1942-2006),曾任美国安然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主席。——译者
  [14] P. McCarney and R. Stren, Governance on the Ground: Innovations and Discontinuities in the Cities of the Developing World (Princeton: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2003); A. Dixit, Lawlessness and Economics: Alternative Modes of Governa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

  国家代表性地出台有利于企业的法律和规章,有时这些法规还有利于某些特殊利益——诸如能源、制药、农业综合企业,等等。在许多公私合营的情况中,尤其是在地方性层面,政府要承担大量风险而私人部门却获取大部分盈利。此外,新自由主义国家在必要时会诉诸强制立法和治安策略(如反纠察条例),用以驱散或镇压反对企业力量的集体组织形式。形形色色的监察和治安手段层出不穷:在美国,监禁成为对付下岗工人和边缘群体的关键政府策略。国家的强制武装被用于保护企业利益,并在必要时镇压反对者。这里所说的没有一样与新自由主义理论吻合。新自由主义者担心特殊利益群体会败坏和颠覆国家,这种情况却最明显不过地在华盛顿发生了,那里大批企业说客(他们中有很多人利用了国家就业和更有利可图的企业就业之间的“旋转门”[15])成功地促使立法朝有利于他们特殊利益的方向走。虽然有些国家仍然尊重文职部门保持独立传统,这一状况却在各地受到新自由主义化过程的威胁。国家和企业力量之间的缝隙越来越大,代议民主的一切因素受到颠覆,如果不说是被金钱的力量彻底腐蚀的话——虽然就算如此也是合法的。

  [15] “旋转门”指的是国家公务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以前职务相关的盈利活动,借助原先担任公职时的渠道和机会牟取利益。——译者

  由于诉诸司法的途径名义上人人平等而实际上极其昂贵(譬如个人起诉过失行为,或某国起诉美国触犯世贸组织条约——手续费可能就要耗费上百万美元,相当于某些贫穷小国的年财政预算),结果就是天平严重向富人倾斜。司法判决的阶级倾向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当普遍的,如果不说是必然如此的话。[16]因此不必惊讶,新自由主义下的主要集体行动,都是通过以下方式得到规定和表达的——即由非选举(很多情况下是精英领导)的倡议团体谋求各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诸如消费者保护、市民权利、残疾人权利),实质性的收获都是靠此类方式取得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NGOs和GROs)同样在新自由主义环境中发展壮大,使人们相信,处在国家机器之外和所谓“市民社会”的某些分散性实体之内的对抗,可以成为对抗性政治和社会转型的力量源。[17]新自由主义国家成为霸权的同时,市民社会的概念(通常被认为与国家力量相对立)也成为构造对抗性政治的核心。葛兰西关于国家作为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之统一体的理念,让位于如下理念:市民社会是反抗国家的中心,如果不是替代性方案的话。

  [16] R. Miliband, The State in Capitalist Societ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69).
  [17] N. Rosenblum and R. Post (eds.), Civil Society and Govern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 S. Chambers and W. Kymlicka (eds.), Alternative Conceptions of Civil Socie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

  从这样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新自由主义并不如某些左翼和右翼评论者所说的那样,认为国家或国家的特殊机构(如法院和治安管理)不重要。[18]但是,国家机构和国家实践却经历了彻底的重构(尤其是涉及强迫与赞同的平衡、资本力量与大众运动的平衡,以及一方面是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平衡、另一方面是行政权和议会民主力量的平衡)。

  [18] K. Ohmae, The End of the Nation State: The Rise of the Regional Economies (New York: Touchstone Press, 1996).

  但是,新自由主义国家进展得并非一帆风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新自由主义国家似乎要么是过渡形式,要么是不稳定的政治形式。问题的核心是新自由主义宣称的公共目标(所有人的幸福生活)与其实际结果(阶级力量的重建)之间不断增大的差异。但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更具体的矛盾需要考察。

  1. 一方面,新自由主义国家被认为应该只是设置市场运作的舞台而不进行干预;但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国家又被假定要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并在全球政治中扮演竞争性实体的角色。就后一角色来说,新自由主义国家必须作为一个集体性企业来运作,而这就带来了如何确保公民忠诚的问题。民族主义当然是个很好的建议,但这与新自由主义规划极其不符。玛格丽特·撒切尔面临的就是此般困境,因为在福克兰/马岛战争中——更重要的是在反对欧洲经济整合的战役中——打出民族主义牌,她才可能再度胜选并在国内进一步推动新自由主义改革。这种情况屡屡发生,譬如在欧盟内部、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其中巴西和阿根廷的民族主义阻碍了一体化)、北美自由贸易区,或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一方面需要靠民族主义而在世界市场上有效扮演企业和竞争性实体的角色,另一方面,民族主义又阻碍了总体上的市场自由。

  2. 市场施行过程中的权威主义与个人自由的理想令人不安地并置在一起。新自由主义越是偏向前一方面,它就越难维持在后一方面的正当性,也就越是揭露出其反民主的色彩。与此矛盾并行的是企业间力量关系和个人间(比如你和我)力量关系的日益失衡,如果“企业力量窃取了你的个人自由”,那么新自由主义的承诺就彻底泡汤。[19]对于工作环境中的个体是如此,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个体亦是如此。比如,保持我的健康状况是我个人选择和责任是一回事,而如果满足我在市场中需求唯一方式,是向那些低效率、庞大且高度官僚化、还高额盈利的保险公司支付昂贵的保险费,则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这些公司有权规定新的疾病种类,来配合市场上新上市的药剂,肯定是哪里不对劲了。[20]在这种环境下——如我们在第二章中所看到的那样——当事情开始出错时,作为一项平衡各方利益的举措,维持正当性和赞同开始变得愈发困难,可能轻易就崩溃。

  [19] Court, Corporateering.
  [20] D. Healy, Let Them Eat Prozac: The Unhealth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and Depression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4).

  3. 虽然维持金融体系的信誉或许至关重要,但其中不负责任和自我膨胀的个人主义却产生了投机风险、金融丑闻和周期性不稳定。华尔街和近年的假账丑闻已经摧毁了信心,并给管理当局带来国际和国内的严重问题,不知道如何以及何时该介入干预。国际自由贸易需要为此制定全球性法规,而这就要求某种全球性治理(例如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为了避免危机,金融系统的松绑促生了再管制行为。[21]

  [21] W. Bello, N. Bullard, and K. Malhotra (eds.), Global Finance: New Thinking on Regulating Speculative Markets (London: Zed Books, 2000).

  4. 虽然竞争的种种德性被置于首位,事实却是在少数几个集中的多国企业内部形成越来越多的寡头垄断力量、垄断力量、跨国力量:软饮料的竞争被缩减为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竞争,能源工业被缩减为五个跨国大企业,而少数媒体巨头控制着大部分新闻信息,其中很多新闻接着就变成纯粹的宣传。

  5. 在大众层面上,朝向市场自由和一切事物商品化的推动力很容易走火入魔,并造成社会不和谐。如撒切尔夫人所说,破坏一切形式的社会团结,甚至破坏社会概念本身,这一过程给社会秩序留下了巨大的口子。因而,与社会混乱作斗争并控制混乱造成的反社会行为(如犯罪、淫秽制品,或虚拟奴役他人),变得特别困难。将“自由”化约为“企业自由”,释放了所有波兰尼认为与正面自由密不可分的“负面自由”[22]。对此,回应必然是重建社会团结,虽然是沿着不同路线进行——因此,人们对宗教和道德方面以及新形式的联合论方面的兴趣(如围绕权利和公民身份问题)开始复苏,甚至过去的政治形式也开始复苏(法西斯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等等)。纯粹的新自由主义总是威胁着要从各种权威式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中召唤出自己的复仇女神。作为达沃斯新自由主义年度集会(这个集会曾经纯粹是为了庆功)的组织者,施瓦布(Schwab)和斯马亚(Smadja)早在1996年便警告过:

  [22] 这里的“正面自由”和“负面自由”原文分别是positive freedom和negative freedom,若译成“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容易和Isaiah Berlin所做著名区分混淆。故此处译成“正面自由”和“负面自由”。——译者

  经济全球化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越来越多反对经济全球化后果的势头——特别是在工业民主国之内——正在威胁许多国家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稳定,并带来破坏性影响。这些民主制国家弥漫着无助和焦虑的情绪,说明一帮新的民粹主义政客正在抬头。这股势力很容易就会变成骚乱。[23]

  [23] K. Schwab and C. Smadja, cited in D. Harvey, Spaces of Hope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0), 70.

新保守主义的回应


  如果新自由主义国家本身是不稳定的,那么有什么能取代它?在美国,种种迹象表明一种有特色的新保守主义可以回应这个问题。汪晖也在从理论上反思中国近年来的历史时写道:

  “新权威主义”、“新保守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市场激进主义和国家现代化的理论叙述和历史叙述……都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存在密切的、这样的或那样的关系。这些名目的相互替换(甚至相互矛盾)显示了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权力架构的转变。[24]

  [24] H. Wang, China's New Order: Society, Politics and Economy in Transition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44.[见《中国“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根源》,载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三联书店2008年版,99页。——译者]

  这是否预示着世界范围内更大的治理结构的重构,还有待观察。但是,注意到下面这一点是很有趣的:中国和新加坡等权威主义国家的新自由主义化过程,如何与美国和英国等新自由主义国家日益明显的权威主义汇合起来。因此,我们就要考察新保守主义如何在美国发展成一种方案,回应新自由主义国家固有的不稳定性。

  像他们之前的新自由主义者一样,“新保守主义者”长期以来在大学(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在芝加哥大学影响特别大)和资金雄厚的智囊团中培育他们关于社会秩序的特别观点,并借助影响力大的刊物(如《观察》)传播其观点。[25]美国新保守主义偏向企业力量、私人企业和阶级力量的重建;所以新保守主义在精英统治、对民主的不信任、维持市场自由等领域和新自由主义规划相当一致。但是,新保守主义离开了纯粹新自由主义的原则,在两个根本方面重塑了新自由主义实践:第一,新保守主义认为秩序是解决个人利益混乱的方案;第二,新保守主义过分强调道德感,认为这是维系政治体安全免受国内外威胁的必要社会纽带。

  [25] J. Mann, The Rise of the Vulcans: The History of Bush's War Cabinet (New York: Viking Books, 2004); S. Drury, Leo Strauss and the American Right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1999).

  新保守主义关注秩序,就此而言它似乎仅仅是一种揭开权威主义面纱的新自由主义。但是,新保守主义还是为解决新自由主义的核心矛盾提出了独特的办法。如果像撒切尔夫人最初所说的那样,“没有社会,只有个人”,那么个人利益的混乱最后很快便会颠覆秩序。市场的无政府状态、竞争的混乱状态、不受约束的个人主义混乱状态(个人的希望、欲望、焦虑和恐惧;个人对生活方式、性偏好和取向的选择;个人自我表达方式和待人接物的方式),会变得越发不可收拾。这甚或将导致一切团结纽带的崩溃,把社会推向无政府状态与虚无主义的边缘。

  面对这种局面,为了恢复秩序而采取某种程度的强制措施显得很有必要。所以,新保守主义强调军事化,视之为救治个人利益混乱的药方。就此而言,他们很可能夸大了国家完整和稳定所面临的威胁——真正的威胁或想象的威胁、国内和国外的威胁。这在美国引发了霍夫斯塔特(Hofstadter)所谓“美国政治的偏执狂风格”,美国在其中被描绘为受到来自内外敌人的围攻和威胁。[26]这种政治风格在美国由来已久。新保守主义并不是新东西,从二战起它便在强大的军工复合体中找到一席之地,这种军工复合体从永久军事化中获取利益。但是冷战的结束却出了一道题:还有谁对美国安全造成威胁?中国和伊斯兰激进主义开始成为两大首要的外部敌人,而国内政治异议运动(在韦科被消灭的大卫教派、促成俄克拉何马爆炸的民兵运动、罗德尼·金在洛杉矶被逮捕后引起的社会骚乱,还有1999年西雅图爆发的骚乱)则成为国内更强大的监督和治安的打击目标。最终,1990年代确实出现了来自伊斯兰激进主义的威胁并在“9·11”事件中达到顶点,这一威胁成为永久“反恐战争”的核心焦点,要求在国内和国外布置军事化以确保国家安全。虽然针对纽约世贸中心的两次攻击要求某些治安/军事手段对此威胁进行回应,新保守主义的上台却进行了影响深远、并且在很多人看来都做过头的回应,即在国内和国外展开广泛的军事化。[27]

  [26] R. Hofstadter, The Paranoid Style in American Politics and Other Essay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edn.).
  [27] Harvey, The New Imperialism, ch.4.

  新保守主义长期以来都盘旋在四周,作为反对由个人主义典型性地推动的道德放任。所以,新保守主义试图重建道德责任感,使某些更高秩序的价值占据政治体的稳定核心。这一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新自由主义理论框架预言到了,后者“通过质疑干预主义经济管理模式的根本政治基础……把道德、正义和权力的议题带回(虽然是以其独特的方式)经济领域”。[28]新保守主义者做的事情是改变就此类问题展开讨论的“独特方式”,他们的目标是消除个人利益的混乱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而个人利益的混乱局面则根本上是由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在建构或重建主导阶级的力量方面,新保守主义并没有悖离新自由主义的议事日程。但新保守主义通过围绕一套自洽的道德价值建立赞同的氛围,从而寻求阶级力量的正当性与社会控制。由此立刻引发的问题是,何种道德标准应该占主导?例如,诉诸人权法案的自由主义体系肯定是可行的,因为毕竟人权激进主义(activism)如玛丽·卡尔多(Mary Kaldor)所说“不仅仅是介入保护人权,而且保护道德共同体”。[29]在美国,“例外论”教条与市民权利行动论的悠久历史,肯定产生过许多围绕市民权利、全球饥饿、慈善参与、传教热情等议题进行的道德运动。

  [28] Chang, Globalisation, 31.
  [29] M. Kaldor, New and Old Wars: Organized Violence in a Global Era (Cambridge: Polity, 1999), 130.

  但是,如今成为新保守主义核心的道德价值,最好理解为出自一种建立于1970年代的特殊联盟:一方面是精英阶级与旨在重建阶级力量的商业利益之间的联盟,另一方面是不满的白人工人阶级“道德多数派”的联盟。那些道德价值集中于文化民族主义、道德正确、(某种福音派)基督教、家庭价值、反堕胎议题,以及对抗新的社会运动——诸如女性主义、同性恋权利、平权行动、环境保护主义。虽然此种结盟在里根任内主要是策略性的,但在克林顿任期间的国内动荡,却使得道德价值论辩提升为小布什的共和党议程的首要考虑。如今,这些论辩形成了新保守主义运动的道德规划核心。[30]

  [30] Frank, What's the Matter with Kansas.

  不过,如果把这种新保守主义转向视为美国的例外或独特情况,那就错了——虽然美国确实有一些别处没有的特别因素在发挥作用。在美国国内,这种道德价值主张强烈依靠诉诸国家、宗教、历史、文化传统等理想,而这些理想决不仅限于美国才有。而这重新将新保守主义化过程中一个更麻烦的问题尖锐地带回到我们面前: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微妙关系。原则上,新自由主义理论对民族并不友好,哪怕后者能够支持强大国家的理念。如果新自由主义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切断在镶嵌型自由主义中维系国家和民族的纽带;对于采取社团主义形式的国家(如墨西哥和法国),尤其如此。墨西哥革命制度党(the Partido Revolucionario Institucional in Mexico)长期负责国家和民族的统一,但是作为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结果,国家和民族日益脱离,甚至相当多民族起而反对国家。当然,民族主义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持久性特征,如果新自由主义改革使其销声匿迹,反倒有些奇怪了;实际上,民族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反对新自由主义化的后果。右翼法西斯政党的兴起便是一例,它表达了欧洲反对外来移民的情绪。更恼人的问题是印尼经济崩溃之后族裔民族主义的抬头,造成了对当地华裔少数民族的野蛮袭击。

  但是,我们已经表明,新自由主义国家需要某种民族主义来延续自身的存在。由于被迫在世界市场上扮演竞争性行为人的角色,而且要设法建立最好的商业环境,新自由主义国家就动用民族主义为其效力。在争夺有利地位的全球竞争中,会产生暂时的赢家和输家,而这一过程本身就可以成为民族自豪感或民族自我反省的来源,各国体育竞赛中产生的民族主义就是一个很好的象征。在中国,为了在全球经济中获得有利的国家地位(如果不是霸权),在争夺过程中诉诸民族主义情绪是很明显的(就像中国为了北京奥运会而对运动员进行高强度训练)。民族主义情绪在韩国和日本也同样高涨,在两国,这一情绪可被视为救治以往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遭遇瓦解的社会团结的纽带。强大的文化民族主义浪潮在一些旧民族国家(如法国)涌现,这些民族国家如今组成了欧盟。近来,宗教和文化民族主义为印度民族主义党(the Hindu Nationalist Party)提供了道德支撑,使后者成功在印度增加新自由主义的实践。对于伊朗革命及随后的权威主义转向而言,对道德价值的诉求并没有导致彻底放弃以市场为基础的实践,虽然伊朗革命旨在反对放任市场个人主义的堕落。类似的冲动也存在于长期持有道德优越感的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它们认为个人主义是“放荡”,认为美国多元文化主义不成体统。新加坡的例子特别有启发性,它结合了市场中的新自由主义与严厉压迫性和权威性的国家力量,同时诉求基于民族主义理想的道德团结——即作为被围困的岛国状态(在从马来西亚联邦脱离后)、儒教价值,最近还得加上独特的世界主义伦理形式,以适应新加坡近来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31]英国的情况特别有意思,玛格丽特·撒切尔通过福克兰/马岛战争,并凭借其与欧洲的敌对姿态,诉求民族主义情绪支持她的新自由主义计划,虽然她设想的是英格兰和圣乔治的理念(将苏格兰和威尔士变成对立方),而不是英联合王国的理念。

  [31] Lee Kuan Yew, From Third World to First: The Singapore Story, 1965-2000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00).

  很明显,虽然新自由主义和某种民族主义的暧昧联系存在着危险,新保守主义强烈拥护一种国家道德目标的做法却更加危险。每个国家都准备依靠严厉强制的实践,但同时每个国家都拥护自己独特且被认为更优越的道德价值,这样一幅各国在世界舞台上相互竞争的图景并不让人放心。貌似是解决新自由主义矛盾的方案,很容易就变成新的问题。就算不是直接的权威主义(如普金[Vladimir Putin]在俄罗斯的行为),新保守主义势力的传播(虽然各地的社会形态迥然有异)也强化了下述危险,即沦为相互竞争甚或相互敌对的民族主义。如果这里有什么必然因素在发挥作用的话,那么与其说出于所谓民族差异具有的永恒真理,不如说是出于新保守主义的转向。因此,为避免灾难性后果,就需要拒绝以新保守主义方案来解决新自由主义的矛盾。然而,这假定了还有别的替代性方案:我们后面会谈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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