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美国劳工运动简史》

第三章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 企业自由雇佣时期和经济衰退
· 若干新的劳工法
· 工会组织的恢复
· 劳工运动的分裂
· 产业组织委员会的成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年代里,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导致劳资双方之间纠纷,在数量上和严重程度都有增加。战后,经济出现过短暂的下降之后,很快得到恢复,物价也随着上涨了。到一九一九年年中,工人面临着生活费用的急剧上升,实际工资跟不上;与此同时,政府撤消了对工人组织工会权利的有限保护,结束了政府的各个战时劳工机构,这样也就取消了在战争年代里或多或少能使劳资关系保持平顺状态的各种限制。结果,许多雇主拒不承认在他们的工厂中已经组织起来的工会。因此,为了保护其已经取得的利益和打击反工会的雇主,许多工会领导人就号召采取更为大胆的行动。

企业自由雇佣时期和经济衰退


  一九一九年九月,劳联钢铁组织委员会号召,举行了钢铁工业罢工。这个委员会是由在钢铁工业有管辖权限的二十四个全国工会的主席组成。这次罢工于一九二〇年一月在大多数罢工者已零星自流地转回工作的情况下,宣告结束;各工会未能达到获得承认的目的。联合矿业工人工会号召的煤矿系统的罢工,于一九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开始,但是,由于法院授于政府一项对罢工的永久性禁令之后,于十一月十日结束。在一些地方,罢工一直延续到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当工会同意了燃料部部长关于立即增加工资百分之十四的建议和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答应指定一个三方煤炭委员会,处理其他要求之后,罢工才结束。
  一九二一年和一九二二年的经济衰退,造成了多次严重的停工。例如,一九二二年夏季铁路营业员的罢工。然而,这些抗议并未能阻止工资普遍下降的趋向,这也标志着工会力量开始衰落。尽管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商业活动增长,但许多工会的力量仍继续下降。米尔斯和蒙哥马利教授在他们合写的《有组织的劳工》一书中说,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本来应当“根据历史先例,看到劳工在征服未组织起来的地区的战斗性和积极性,也应看到在已经取得的就业控制方面,阵地更为巩固。可是相反,在这一时期,老的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工会在保持过去的成果方面还遇到困难。同时,整个运动充满着类似惰性,无所作为和失望等这样一些情绪。”
  在许多产业里(冶炼、汽车、铁路等)反工会的雇主的胜利,使这一时期有一个流行的称号——“企业自由雇佣时期”。为了削弱和破坏工会组织,雇主们在这些年里实施了各种福利措施,从体育场到养老金计划;以及雇佣特务和罢工破坏者这样的镇压措施。由雇主控制的御用工会成立了。“黄狗”合同也有效地实行了,就是要求每一个工人作为受雇条件,必须保证他将不加入工会。
  露易斯·洛温在他写的《美国劳工联合会》一书中,在这一时期对工会运动的各种影响做了如下描述:
  “相当一部分工会会员是能够获得较高的工资,增加了收入和缩短了工时。有工会组织的工厂都普遍实行了四十小时工作周,将近五十万工会会员获得五天工作周。这在建筑业、运输业的某些部门、印刷业、政府雇员以及某些事业,如教育和演员中,是很显著的。但是,那些不能适应新情况的工会,会员就减少,收入降低,并且削弱了他们的福利制度。他们只能在较小地区实施他们的标准。”
  从一九二〇年到一九二三年,工会会员总数从大约五百万下降到三百五十万。到国家“繁荣”的顶点时期的一九二九年,会员人数仍保持在这种低水平上(约三百六十二万五千人)。—九二九年,美国劳联所属一百零五个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工会中,仅有四十四个工会在一九二五年之后保持或发展了他们的会员。绝大多数是属于建筑和印刷业、交通运输、政府部门以及文娱等方面。
  一九二九年股票市场崩溃之后的经济衰退和普遍失业,使会员人数进一步减少到一九三二年的三百二十五万。这种下降尤其是机器正在代替技术工人的各个产业,在采矿和纺织等“病态”产业,以及在由于战争而人为地刺激起来的其它工业里,特别明显。许多工会处于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和保持某种表面的有效性。

若干新的劳工法


  尽管工会会员的下降对劳工运动是一个严重的打击,但是,在经济衰退的最严重时期仍有大约三百万工人保持着会籍。这些工人在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特别是当政府政策有了变化,妨碍工会发展的各种障碍被清除之后,就成为工会发展的重要核心。
  一九二六年的铁路工人法,虽然只限于铁路运输部门,但却是这些新政策的一个重要开端。这一法律是以雇主和工会通过自由的集体谈判来保持和平的劳资关系为前提的。它保证铁路工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不受雇主干涉。一九二六年法律是由各铁路公司和各工会的代表作为一个措施起草出来的,所以一直被看作是“一个国会批准生效的集体协定。”另一个显示这种新趋向的法案是一九三一年的戴维斯—培根法。这一法律并没有直接涉及到集体谈判,但它规定了由联邦经费兴建的公共事业里工人工资的主要标准。
  以后,又有一九三二年的诺里斯—拉瓜迪亚法。这个法结束了在劳—资关系史上被称为“禁令政治”的时代。它严格地限制了对罢工、纠察线和抵制的司法约束。这个法还禁止对工人使用“黄狗契约”,即要求工人以不得参加工会作为受雇的条件。这个法律还限制了工会干事、代理人或工会会员个人的非法行动要由工会、其他干事和其他会员负责的规定。
  一年之后,新执政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在一九三三年春季获得全国工业复兴法案的通过。这个法律包括一项规定(第七章3项),保证雇员有权根据他们自己的选择组织或加入工会以及有权同他们的雇主进行集体谈判。全国工业复兴法于一九三五年五月由最高法院宣布无效。但在同年七月,其有关的劳工部分原则收编进全国劳工关系法(瓦格纳法)中。
  瓦格纳法是美国迄今实施的最重要的劳工法。它保证雇员“自己组织、成立、参加或支持劳工组织;通过他们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集体谈判;以及为了集体谈判或其它互助或保护的目的,进行一致行动的权利。”这项法律超出了一项原则声明的范围;它还成立了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这一执行机构。作为一个政府的机构,除了其它职责外,它还受权行使下述职能:(1)防止和纠正雇主的“不合理的对付劳工的手段”以及阻碍和干涉雇员成立自己的组织,或阻碍和干涉雇员进行集体谈判的活动;(2)在有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参加集体谈判的组织,如有多数工会则举行“代表性”秘密投票,决定哪一个工会是雇员要求代表他们进行集体谈判的工会;同时,公司必须依法同这个工会进行集体谈判。
  这种更为有利的政府政策的发展,无疑是工会在三十年代中期组织工作中取得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规定劳资关系的措施之外,政府的态度还反映在采取其他一些措施上,如全国工业复兴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标准的原则。这一原则后来写入一九三八年的公平劳动标准(工资—工时)法;政府的这种态度还反映在社会保险法(一九三五年);沃尔什―希利(公共合同)法(一九三六年)中,这个法规定了超过一万美元联邦合同的物资或供应的基本劳动标准,以及改善各个州的工人补偿法。

工会组织的恢复


  一九三二年诺里斯—拉瓜迪亚法和一九三三年全国工业复兴法实施之后,工会会员的增加在大规模生产的企业里是最显著的。在这些工业里的新工会是以产业原则而不是以行会基础组织起来的。当时没有相应的国际工会吸收它们。因此,就由劳联直接包下来,作为劳联的会员工会。在同一时期,许多较老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工会的会员人数也有较大发展。由雇主发起成立的主要是阻止发展工会的“雇员代表计划”广泛增加,工会会员的增长就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减缓。然而,瓦格纳法建立了一个基本法规,鼓励自由集体谈判,这实际上结束了公司控制的工会和雇主控制的雇员代表计划。
  两年的发展,工会会员总数由一九三三年的不到三百万增加到一九三五年的三百七十五万。在随后的两年里(瓦格纳法实施的头两年),会员人数几乎成倍增长,发展到七百二十五万。这后一时期增长最快的是在汽车、橡胶和铝业工业。在这些工业里,工人是按产业原则组织起来的。许多老工会组织,如国际女装工人工会、国际机械师协会、国际货车司机、汽车司机、仓库工人及佣工兄弟会等也增加了大批会员。如果从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七年总劳动力只增加了百分之二,而作为会员主要来源的非农业的就业人数增加了不到百分之十五的情况来看,那末,这种发展的程度就更可观了。

劳工运动的分裂


  虽然美国劳工联合会内,在关于工会是否应当包括所有工人,还是严格按照技能或职业的行会原则组织工会的问题有斗争,但会员人数还是增加了。美国劳联于一九三四年在圣弗兰西斯科(旧金山)召开的代表大会上,一致通过了决议委员会的报告,宣布在成批生产的企业里,已经采用了新的方法来组织那些“在行业工会中很困难或不可能组织起来的”工人。报告继续说:
  “为适应这种新的情况,执委会受权在认为必要时,可对汽车、水泥、铝业和诸如此类的大批生产而又工种繁杂工业中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工会,给以组织工人的特许权。”
  决议还声明,现有工会组织工人的权限将得到承认。在那些技术和工种可以区别的工业里,行业工会将继续存在下去。
  第二年,美国劳联给予汽车和橡胶工业组织工人的特许权。但是,在确定这些工会的组织权限时,劳联执委会把那些属于其它工会组织权限的熟练技工和保养工排除在外。
  然而,产业性的或行会性的组织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这个问题,在劳联于大西洋城(一九三五年)举行的代表大会上,再一次提出。决议委员会少数人的报告,抗议执委会对旧金山宣言关于产业工会的解释,并要求对在成批生产的企业中成立起来的工会给予“不受限制的特许权。”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少数人的报告以一万零九十三票对一万八千零二十四票失败。这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导致了劳工运动的分裂,直到一九五五年十二月。

产业组织委员会的成立


  一九三五年代表大会之后的几个星斯,劳联的六个会员工会和另外两个劳联工会的干事成立了一个“产业组织委员会”(Commt Zatee for Industrial Organization,CIO)。它宣布的目的是:在成批生产和未组织起来的工业企业中组织工人,并鼓励他们加入美国劳联。后来又有四个劳联工会加入委员会。*

* 原注:积极筹组产联的工会是:联合矿业工人工会,由约翰·L·露易斯代表,他是产联的主席;混合服装工人工会;国际女装工人工会;联合纺织工人工会;国际矿业、破碎和冶炼工人工会;以及国际油田、气井和炼油工人工会。另外,国际印刷工人工会主席查理士·霍华德,后成为产联书记,以及联合制帽工人工会主席M·扎里茨基,他们是以个人名义参加,而不代表他们各自的组织。以下四个工会在产联成立后不久参加的:联合汽车工人国际工会;联合橡胶工人工会;铁、钢、锡混合工人协会和平板玻璃工人联合会。

  劳联执委会认为,产联的活动对劳联来说,是搞“双重”组织。一九三六年一月要求产联立即解散。产联拒绝了这一要求。同年后半年,劳联暂时停止了这些“双重性”工会的活动。妥协和调解的努力失败了。一九三八年五月,产联工会中除一个工会外,全部被开除出劳联。唯一的例外是国际女装工人工会,它一直同劳联保持友好关系,也曾力谋将争论双方撮合在一起。国际女装工人工会于一九四〇年加入美国劳联。
  产联于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在匹茨堡举行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次代表大会上,产业组织委员会改组为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工会联合会组织,改名为“产业组织大会”。新产联包括从劳联中被开除的九个工会以及三十二个在各个企业里组织工人的小组和“组织委员会”。
  联合矿业工人工会主席约翰·露易斯被选举为产联的领导。这个新组织的组织结构类似劳联。它基本上是一个各个独立的全国性工会的、松散的联合会组织。由各会员工会的代表组成的一个执委会领导。执委会有九名副主席,一名书记兼司库和一名主席,由各会员工会代表出席的年会选举产生。
  劳联和产联之间的分歧并没有妨碍工会组织的发展。相反,两大联合会的对立促使双方的工会都努力进行组织工作。到一九四一年底,工会会员已经达到一千万至一千一百万。这是产业组织委员会当初在大钢铁、汽车和纺织工业中开始发展组织活动时的两倍多。
  在这种新发展的初期阶段,热情和情绪达到了高潮。当工人大量涌入工会的时候,许多雇主被这种海啸地隆弄得不知所措,当各公司起而反抗,罢工就经常发生。新的策略被利用起来。某些工会通过发动“静坐”罢工,显示了他们的战斗性,罢工工人呆在工厂内,不工作,也不许罢工破坏者进入工厂。静坐罢工在短时期内曾使汽车和橡胶工人在几家大公司中进行的组织活动受到人们的注意。另一方面,某些雇主想利用罢工破坏者或“工贼”来取代他们厂里参加工会的雇员,同时在厂内储存枪支、催泪弹和其它武器,准备用来对付罢工和组织活动。这就不时挑起暴力行动,但很少达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工会组织形成初期的那种规模。新成立的工会成熟了,雇主也承认他们是工人的代表了,劳资关系也就逐渐得到了改善。越来越多的工人得到了关于他们的工资、工时和劳动条件的书面保证。
  尽管有这些真正的和实惠的成果,但罢工次数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一九四一年,受到欧洲战争的刺激,物价上升,生产和利润增加,停工就更是经常了。这种争论中有几起是由共产党的同情者挑起的,他们在一九四一年六月希特勒进攻俄国之前,对美国援助欧洲问题是支持“孤立主义”政策的(在德国入侵苏联之后,他们就成为彻底的干涉主义者)。但是,绝大多数战前的劳资冲突是围绕着提高工资和保卫工会的要求而产生的。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