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开滦煤矿55年(1948年~2003年)

解放初期军代表和人民政府监督扶植开滦

国家代管开滦问题浅探之三

李尚浩 《开滦史鉴》 1996 第4期 总第14期




  唐山解放初期,开滦的经济和矿工的生活十分困难。但是,随着华北和全国大陆迅速解放,在驻矿军代表和人民政府的监督支持帮助下,经过广大矿工艰苦奋斗,克服了一个又—个难关,生产秩序逐步走向正常,职工生活稳定中有改善,整个开滦向着人民企业迈进,焕发出一片生机。给开滦英人总经理裴利耶1950年逃亡英国之前曾叫嚣的“‘窑花子’、‘穿破鞋’的管不了矿山,三个月企业一定倒闭”的滥言一个有力的批驳。广大职工看到了开滦光明前程,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完全有能力治理开滦、管好开滦、发展开滦,国家直接管理开滦已成众人之望,大势所趋。

一、开滦当时的经济困难状况缘由


  唐山解放后开滦经济困难,其状况用开滦总经理英人裴利耶等1949年2月间向人民政府报告中所说:开滦“无法运出煤斤,矿区存煤激增,积欠职工薪资和新年花红无款发放”,人民政府如不扶植,将“无法经营,立即倒闭”。开滦资本家代理人企图把造成开滦经济困难的责任推卸到人民政府身上,并以此相要挟。实际上形成开滦经济困难状况由来已久,主要是开滦英人掌权者经营方针,特别是为“应变解放”而实行的一系列消极经营和恶意破坏行为所造成。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将开滦煤矿由日本人手中接收,并又旋即“发还”给开滦矿务总局以来,开滦经营一直不景气,连年亏损。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三大战役开始的1948年初,开滦英人掌权者即又开始实行了缩减生产、停购器材和把资金移往英国的消极经营方针。

  是年1月26日,开滦英人总经理裴利耶致伦敦那森爱德(前开滦总经理,此时为开平公司董事)之函说:他与开滦中国人总经理王崇植进行了长谈,结论是华北不久就可能落到共产党控制之下,为此“我们将想方设法来缩减我们的产量,并且仍保持职工得到一些收入。除去日常急需的物资外,我们将停止一切采购,并把我们所能取得的现款尽速变成面粉和外汇。我们的面粉存货和可能正在运输途中的全部物资应留在上海。如果情况坏到无以复加时,则在该地再行卖掉。”

  5月30日裴利耶又向那森爱德致函汇报。他说:“……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使我们在伦敦所保的英镑能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把我们矿区的储备和器材的价值降到最低限度”,“自从我们把我们欧洲用于采购器材的开支缩减到最低数额以来,已经有一些时候了。我们在中国的采购也是尽量延缓”。“我们还在尽力设法将我们的一些多余物资,如管子、钢轨、铁板等,慢慢地由矿区、秦皇岛转移到上海。”

  由于开滦资本家在唐山解放前所采取的“应变”政策,加重了唐山解放初期开滦生产经营的困难。

  在开滦资本家代理人一再向人民政府叫喊经济困难,要求贷款维持,要求减产的情况下,在1949年5月、10月开滦英人却别有用心地向滦州公司提出,打算用开滦资金去偿付1912年发行的开滦债券2万镑和停止提存“为数过巨”的折旧金。这只能说明他们本来有资金,但不投入生产营业,而是把资金挪用它处,以此抵制和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的顺利进行。

  开滦英人还在开滦产销刚见起色之际,骗取开滦出口日本煤款和扣留开滦在英国的巨额存款,给开滦正常经营又制造了困难,1950年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批准支持下,开滦曾首批输售日本7万吨煤炭,规定其煤款汇于英国购买开滦所需之器材。但是,裴利耶从日本经香港逃回英国,借口赎回开滦债券和其它用项,截留了该项大部分煤款。据统计,卖给日本7万吨煤款为198152镑,除购买器材等开支108860镑6先令外,余款89291镑14先令被裴骗去,同时,还扣留了开滦在英国的巨额存款。

  1950年6月30日裴利耶由伦敦致电开滦矿务局:“……因鉴于现状和开滦亏赔甚重,(开平)董事部不得不将尚未还本之(开滦)债券连同截止现在之利息予以赎付,共合英金313360镑,此款由此间(开滦矿务局)存款内扣除。又将1949年11月至1950年5月之材料运出,须付起岸价格合英金34476镑,尚余76017镑。但由此项款内,必须拨留下列各项:6月份薪金1212镑,对在欧洲清付欠项,估计须16596镑,7月至11月鄙人名下薪水2917镑,6月至11月底代理处代理费3000镑,至6月30日挖泥机租用费1880镑,共合25605镑,余50412镑可作将来购运器材之用……”裴氏扣留开滦巨额资金,对经济困难的开滦煤矿等于釜底抽薪,火上浇油,真是恶劣之极!

  当然,唐山解放前及解放初期,由于战争交通不畅而影响煤炭和其它物资的运输,矿区存煤至1949年2月上旬达120万吨,一度形成产销矛盾,这是客观问题。但是,如果在解放前开滦英人采取积极经营的态度和措施,在解放后又想方设法用开滦原存资金来解决开滦暂时困难,那么解放后的开滦就不会出现煤矿生产、职工生活难以维持的极度困难局面,即使出现产销暂时矛盾,也会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很快得到解决的。

二、援助救济开滦煤矿


  唐山解放后,尽管当时冀东有繁重的支援前方解放战争任务,以及新中国刚成立全国百废待举之重重困难,驻开滦军代表和人民政府本着对开滦煤矿负责,对开滦6万多名职工及其10万家庭负责的精神,一方面组织工人向开滦资方作有理有利有节的适当斗争,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同时教育工人克服困难,维持生产,保护厂矿;一方面千方百计筹措款项和生产生活物资支援开滦,救济开滦。

  1949年1月至2月上旬,在驻矿区军代表的监督下,制止了矿方存货多、工资发不下为由而停工和以金圆券发工资的做法,迫使矿方发放了两次实物工资,一次为4万余袋面粉及马料200万斤,第二次又将大布1万余疋发给工人每人22尺布。此时,人民银行用110亿长城券兑换开滦7万吨煤,贸易公司又以300万斤杂粮兑换开滦煤4万吨,但仍不能偿还工人工资和旧历年之花红(自1948年11月以来,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经军代表与矿方交涉,矿方答应每人发给6吨至6.5吨煤,共计30万吨煤。为便于工人售煤,帮助工人组织合作社,与贸易公司共同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工人存煤,而以低价卖给工人粮食和其它物资。

  1949年4月1日,由于矿方继续拖欠工人工资,在驻矿区军代表和唐山市职工总会组织下,开滦各矿工人代表同资方进行谈判,订立了按时发放工资、面粉、煤票的协议。4月5日又签订了十一种物价的工资因数等协议。此期,华北人民政府还决定每月由政府以价值15万至20万袋面粉的实物,兑换开滦煤,而煤却压在政府手中。同时,扩大售煤处改为职工合作社,尽量提供给职工所需的日用品。从此,开滦职工生活有了转机。

  1949年4月18日,在华北人民政府主持下的开滦劳资协商会上,协议要求矿方还清欠工人4个月的工资,保障职工生活和安全。华北人民政府还决定贷款3亿元(旧人民币)维持开滦生产。但矿方未能按协议兑现。

  1949年6月4日,华北人民政府又召开了开滦劳资协商会议。在此之前,人民政府为帮助开滦,先后贷款人民币7.5亿元,并以8万袋面粉、1200万斤杂粮、140万根窑木交换开滦煤,政府积压开滦煤已达50万吨。为援助开滦,这次会上人民政府决定:华北贸易总公司继续每月以相当15万袋面粉向开滦换煤。此项面粉数额即为开滦须付给职工每月工资中实物工资部分的全部,对开滦积欠职工工资实物部分50万袋面粉,估计尚在工人手中的面票30万袋,因开滦无法偿还,由贸总每月以相当5万袋面粉的物资收购开滦煤,使开滦得以6个月内还清旧欠;对开滦旧欠工资现款9亿元,由人民银行贷款4.5亿元,其余一半开滦自行筹还。

  直到1950年1月,矿方不履行按时发付工资和面粉的协议。开滦军代表、开滦工会曾向裴利耶等人多次进行严肃的说理斗争,他们虽低头认错,但仍无兑现。在1950年4月30日开滦劳资协商会议上,又协定开滦矿务局将伦敦存397992镑以1万镑购买器材外,其余之款全部拿回矿区开支。这笔开滦存款由于英人非法扣留未能取回一文。

  从1949年6月至1950年,国家在面临百废待兴、救灾救荒、救济失业、稳定物价和抗美援朝沉重负担的情况下,拨出巨款支援开滦生产和维持全体职工的生活。国家救济开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中国煤建公司每月以15万袋面粉换购开滦煤,1950年4月份后再以现款增购2万吨,全年换购煤117.9万吨,到年底有63万吨煤并未售出,实际上用国家资金积存了开滦煤。

  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以低利息借给开滦570亿余元(旧人民币)、港币90余万元,到1950年底开滦欠银行260余亿元。

  ③国家出口的4万吨煤转让给开滦,开滦煤税收由30%降到15%,并允许开滦用煤缴税款,1950年底有14万吨煤存在税务局。

  ④政府通令各专业公司允许利用秦皇岛码头,以增加开滦收入。

  ⑤国家确定了开滦煤价不亏本的原则,售煤不赔钱。

  在救济开滦款项物资的同时,还帮助开滦设法解决产销矛盾问题,唐山解放后,由于交通不畅、销路不广,1949年1月矿区存煤100万吨,2月达到120万吨。虽经人民政府以物易煤,但矿区存煤量依然有增无减。至1950年6月,矿区存煤增加到130万吨,七八月继续向煤场存煤。鉴于这种情况,国家首先调整开滦运销政策,责令京津铁路局增拨车辆提高开滦外运量,开滦煤运销上海、青岛者不收税,并允许开滦独家办理出口国外营业,以扩展开滦煤销路。

  其次,在开滦军代表、开滦工会的支持下,经过开滦劳资协商,采取了适度节制生产的措施。从1950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四个煤矿交叉轮流实行每工作四天停工一天的工作制。对富裕人员一部分由职工学校组织学习,一部分搞其它产业工程和到市里参加建设;对老弱病残安排轻工作,无劳动能力的准予退休和离职;对不能按规定工数上班者停薪留职。

  经过有计划地节制生产诸措施,到1950年底矿区存煤降到64万吨。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全面展开,开滦煤矿职工渡过了产销矛盾和生活的难关,煤炭生产也在逐步增加。

三、改革开滦管理旧机制


  开滦英人裴利耶等在唐山解放不久,就向人民政府报告说:开滦经营“亏累不堪”。究其原因是什么呢?中央外资企业局经过调查了解,于1949年9月写出了《开滦的基本问题》一文。该文也认为“开滦已到了危机严重的阶段”,并分析了“其基本原因在于生产成本过高”。开滦的“实际成本每吨合面粉2.7袋以上,不但高于抚顺,也高于华北其它煤矿,并高于天津市价一袋以上。”

  该文对开滦生产成本过高的原因,又进行了深层次具体研究。

  其一是产量太小,未能充分利用已有设备。1941~1943年每月平均产煤55万余吨,现只有36万吨,井上设备日产为18000吨,现实产10000~12000吨。

  其二是较其它煤矿井深路(巷)远、水大,并多石门。

  其三是组织机构上的浪费。总局、矿区、各矿厂机构庞大,组织重复,各地经理处业务清淡,矿警也过多,附属机构如医院、学校开支过大,住宅管理及高级员司之面包、牛奶、冰冻品等制造均甚浪费;闲冗人员甚多,因人设事靠门子吃饭的多、现产量与1936年相仿,而员司由3000人增到5000人。

  其四是劳动效率低。1936~1937年度劳动效率为1262公斤,日伪最高产量时为889公斤,现为750~850公斤;井上工人相对增多,1937年井上工合井下工人的34%,日伪最高产量时只合22~23%,现则合45%左右。

  其五是员司待遇过高而不合理。开滦普通办事员8月薪金合1142斤小米,相当华北人民政府企业部部长的收入,1936~1937年度中级员司平均月收入合面粉9.7袋,日伪最高产量时合4.6袋,解放前合6.7袋,现合14.5袋,高级、高中级员司薪金以外待遇特优,如供给高级洋房外,家属有房租津贴,廉价供牛奶、面包、洗衣和休假日等;职员与工人待遇悬殊过大。高级员司薪金合工人20.9倍,高中级合8.06倍,中级合2.75倍,初级合1.4倍,矿警什役均做员司合1.5及1.1倍,高级员司待遇相当中级的7.1倍、初级的13.8倍,其福利待遇相差更大。

  其六是工人工资过高而不合理。开滦工人平均月工资合小米408斤,唐山华北电业公司合378斤,唐山制钢厂合304斤,开滦技工高于公营厂17~30%,采煤工高于公营厂23.5%,杂工高于公营厂62.5%;开滦工资以11种物资指数计算,其指数比老解放区高15%,比人民银行折实单位指数高17%;奖金太宽大,生产定额降低,得奖太易,7月份得奖煤工占全部的63%,所得奖金占其工资的14.9%;工资有平均主义,擦地板、送牛奶工人相当采煤工的108%,熟练工只相当普通工的102%,技术工只相当普通工的139.5%;工资制度有工龄主义,技术、效率、劳动态度等的考绩全寓于年俸加薪,实际上等于以工龄为标准,养成“磨年代”的思想。

  经过中央外资企业局,以及开滦军代表、开滦工会的调查分析,明确了开滦基本问题和弊病,其出路必须逐一加以改变。但是,开滦的高级负责人,尤其是英人总经理裴利耶则坚持要解放开滦问题唯有提高煤价、争取出口,即“唯有出口才是开滦的出路”,“改革不改革是小问题”。裴氏当时所谓的“出口”和事后由他携款逃英的事实说明,这是一个捞一把的阴谋,他的“提高煤价”更是明显地对中国革命事业的一种捣乱,他的目的就是维持开滦旧机制,维护英人在中国的特权。

  开滦军代表在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通过劳资协商和多方面的工作,冲破开滦资方少数人的阻力,在救济扶植开滦的同时,对阻碍开滦前进发展的旧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初步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生产劳动组织


  根据广大矿工的要求,自1949年5月至下半年矿区废除了剥削压榨工人70余年的封建把头包工组织,相应地成立了工人自包生产合作社,1951年3月又改为巷道管理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组成了区科建制,同时组建了党、工、团组织。新的生产劳动组织,改变了生产关系,为提高生产力提供了条件。

  2.开滦公文由英文改为中文


  自英人骗占开平矿务局、开滦联合经营以来,开滦企业的各种行文、记录、表格、图表、布告、档案等公文均用英文,公文英文化显示了殖民主义色彩。对此,广大职工不仅深感不便,而且十分反感。华北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合理必要的要求,为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恢复和发展生产,于1949年9月20日下达了开滦公文改为中文的命令。从此,开滦公文全部变为中文。公文文字改革,大长了中国人民当家做主人的志气。

  3.改组开滦旧机构


  原开滦矿务总局机关在天津,在唐山设矿区主管(前为总矿师)机构,下属各矿厂;另外在秦皇岛、北京、上海、塘沽等地设立经理处,开滦机构庞大且重叠,总局又远离矿区。通过劳资协商,督促资方紧缩改编了臃肿重叠的组织机构。于1950年8月16日开滦总局机关迁到唐山,与矿区管理机构合并,组成总局与矿区一体的机构,减少了一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天津改设办事处,专管国外销售和一些国内重点用户之销煤;上海,北京、塘沽改为事务所,维持原来营业联系;天津、塘沽煤场移交煤业公司。据当时统计,天津、上海、北京、塘沽等四处原有1693人,仅留用和调唐327人,其余者解雇和离职。还削减了冗员,对60名拿高薪、居高位、生产经营不起作用的人员予以裁减开除。

  4.调整工资待遇


  1949年11月至1950年3月间,按不同比例扣减了职员工薪,主要是大幅度下调了中级职员以上职员的工薪,取消了高级职员的特殊优厚待遇,原则是不降低一般工人和低级职员生活水平,调整职员与工资相差悬殊的部分,改善工人同职员的关系。自1950年起至1951年,对工人进行了“考工改工”,即分期分批地对名不符实的井上井下各工种的工人,通过民主评议审查和技术考核,该升级的升级,该降级的降级,调整了部分工人的工资,本着“按劳取酬”方向发展。

  5.整顿职工队伍


  在1950年缩编开滦管理机构的同时,对临时工予以解雇,对经常旷工的工人动员其停薪留职,对多余人员组织到唐山市和开滦职工学校学习,对老弱病残者予以退休或离职或换工。到1950年11月,开滦共转业临时工2711人,解雇临时工1537人,退休者500人,计4748人,生产编余人员用半养的办法离矿者800人,参加职校和速成中学学习文化的889人,秦皇岛留厂学习者335人,计2024人。并随着封建包工大柜的取消,原里工、外工都改为开滦固定正式工人。使企业的职工队伍趋向精干而稳定。

  6.强化开滦企业管理


  经过劳资协商,1950年2月原开滦总军事代表天津联络组组长王鲁南调任开滦人事部部长兼矿区人事处处长,进而改革了人事管理制度。之后,开滦局及矿厂有关业务部门相继调军代表任职。1950年5月,成立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查矿方一切收支帐目,严格了开滦经济财务管理。1950年12月15日,开滦总军事代表办公处迁到开滦矿区办公大楼,与矿区军代表办公室合署办公,直接了解、监督开滦业务部门工作,有力地加强了开滦企业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军代表进驻开滦后,就高度重视并千方百计维持开滦生产,督促开滦作好生产准备工程和安全生产,加强春节集中检修等工作。在渡过产销矛盾难关后,1951年正式帮助矿务局制订了产煤、产砖、秦皇岛码头装卸转运计划任务,建立了定期的生产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建立安全监察机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健全责任制,严令禁止井下吸烟、燃火又携带违禁物品下井。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运动。煤炭产量逐步提高,由1949年的334.5万多吨,到1950年达到439.3万吨,超过了日本投降后1946年401.9万吨的水平,1951年上升到532.3万多吨,达到抗战前的产量水平,1952年产煤562.5万吨,达到开滦历史较高水平。产量的稳步增长,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好转。

  8.改善职工生活设施


  1950年以前,主要是由人民政府发放贷款、调拨物资,以维持开滦生产和职工生活。随着生产提高、经济好转,不仅逐渐归还拖欠职工的工资,而且对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开始了筹措建设。在医疗卫生方面,对东矿医院特别是赵各庄、唐家庄医疗所扩建成医院,增聘医务人员,调整井下救护队,设置井下工人喝水用的锅炉、水壶,还改进了矿内外卫生设施和制度。在职工住房方面,修订了工房管理规定,整修原有工房,并兴建新职工住宅。各矿厂还开始扩建、新建澡堂,更衣室、托儿所、俱乐部和冶里疗养所等。努力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9.建立健全党、工、团组织


  从局到矿厂基层单位,逐步建立健全了中国共产党、工会、青年团组织,加强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职工群众由被压迫奴役成为企业的主人。

  解放后困难重重的开滦煤矿,在新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方针政策指引下,经过驻开滦军代表的工作、人民政府的扶植和广大职工的努力,初步恢复了活力,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的高潮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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