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波兰尼《巨变——近代西欧的政治和经济的源头》

第十二章 自由主义信条的诞生



  经济自由主义是社会创建市场体制的组织原则,初时只是倾向非官僚主义的方法,然后通过自发调节的市场演化成为人类世俗救赎的真正信念。这样的狂热是因为社会发现承担的任务突然变得严重:无辜人民遭受巨大痛苦以及建立新秩序时涉及大范围的连锁改变。自由主义信念只是响应全面配置的市场经济体系的需求,才有这份传道式热情。

  往往把「自由放任[1]」政策追溯至法国首先使用这流行语的十八世纪中叶,这是完全没有历史依据;较实在的说法是直至两代人之后,经济自由主义才不再是「似有还无」的趋势。直至1820年代,「自由放任」政策才概括三条古典原则:劳动力应在市场找寻价格,发行货币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约束,货物应在各国之间自由流通,不受阻碍或优惠;简而言之即是劳动力市场、金本位制和自由贸易。

  把这种情况的设想归因于François Quesnay是言之过重。重商主义世界的重农主义者只是要求谷物自由出口,以保障农民、佃农和地主有更好收入。其它的所谓「自然法则[2]」只不过是指导性原则,认为应由据称是全能和无所不知的政府监管工业和农业。Quesnay的著作《格言[3]》打算为这样的政府提供把《经济表[4]》的原则转化为实用政策的各种观点;《经济表》是他定期更新的统计资料。他从未想到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概念。

  英格兰也狭义解释「自由放任」:生产不受规章制约,并不包括贸易。棉织品制造业是那时代的奇迹,从无足轻重已发展成为国家的重要出口产业,但依然明令禁止进口印花棉布。虽然国内市场是传统垄断,但白洋布或细棉布获发出口补贴。保护主义根深蒂固,以至曼彻斯特市的棉织生产商在1800年要求禁止纺线出口,虽然知道生意有损失。1791年立法把禁止棉织制造工具出口的惩罚扩大到模型或技术规范出口。所谓自由贸易始于棉织业是神话而矣。业界要求的是生产范畴不受管制;交易范畴不受管制依然被认为是危险。

  可能有人认为生产自由会从纯粹科技领域自然地伸延到劳工就业。然而,曼彻斯特市是在相对较晚时期才增加对自由劳工的要求。棉织业从来不受〈工匠法〉管制,因此每年一度的工资评审或学徒规则没有妨碍这行业。另一方面,后来的自由主义者猛烈反对的旧〈济贫法〉有利生产商:这不仅为生产商提供依赖教区救济的学徒,而且容许他们免除对被解顾员工的责任,从而把失业雇员的负担大部份扔给公帑。棉织生产商初时不欢迎史宾汉兰制度:只要补贴的道义效果没有减少劳工的生产能力,该行业就有充分理由把家庭已有资产[5]视为帮助措施,以维持储备劳动力应付急剧贸易波动的迫切需要。当时的农业就业仍然以年计算,有这样的流动劳工储备对扩展中的产业是非常重要。因此,生产商抨击〈定居法〉妨碍劳工的实际流动,但法律在1795年才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是较多,不是较少家长式作风的〈济贫法〉。贫困依然是乡绅和农村居民的关注。即使史宾汉兰制度的激烈批评者,例如Burke, Bentham和Malthus,是把自己看作是农业管理合理原则的倡导者,而不是工业进步的代表。

  直至1830年代,经济自由主义才迸发改革的激情,而「自由放任」成为战斗的信条。生产商阶层迫切要修改〈济贫法〉,因为阻碍了收入是多劳多得的产业工人阶级崛起。创建自由劳动力市场涉及的风险规模和改革牺牲者遭受的痛苦程度已显而易见。因此,至1830年代初期,情绪已明显急剧变化。1817年,Townsend的《论述》再版,〈绪言〉赞美作者的远见对〈济贫法〉造成压力,并要求彻底废止;但编辑警告作者提议在短短十年废除对穷人的院外救济是「卤莽和轻率」。Ricardo的《原理[6]》在同年发表,坚持废除补贴制度的必要性,但是强烈主张应逐步废除。Pitt是亚当·斯密的信徒,反对废除补贴,因为会造成无辜者的苦难。到了1829年,Peel还在「怀疑除了渐进之外还有其它方法能够安全废除补贴制度。」[7] 然而,中产阶级在1832年取得政治胜利后,〈济贫法修正案〉以最极端形式出台,没有任何宽限期就仓促实施。「自由放任」被催化为不妥协的暴行动力。

  经济自由主义在工业组织其他两方面从学术兴趣提升为无限制的活动主义:货币和贸易。明显见到除极端方案之外,别无他法可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之下,这两方面的「自由放任」政策融合为受热烈拥护的单一信条。

  英格兰社会第一次认识货币问题,是生活费用普遍上升。在1790年至1815年,物价翻了一番,实际工资下跌,商业受到汇率暴跌的打击。可是,直至1825年的经济恐慌,健全的货币才成为经济自由主义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Ricardo原则已深深烙印在政治家和商人的脑海,致力维持「金本位制」,不管会造成多大的金融伤亡。这是人们坚定不移相信金本位制自动导航机制的开始;没有金本位制,市场体系无法启动。

  国际自由贸易只不过是一种信任的行为,含义极为丰富。这意味着英格兰的食品将依靠海外供应,有必要时会牺牲本国农业,并进入新的生活形式:英格兰会成为模糊设想的未来世界整体的部份,这样的全球社会将肯定是和平的社会,不然的话,大英帝国强大的海军力量会保证这世界的安全;英国深信能以优越的创造性和生产能力面对持续的产业混乱的可能性。然而,人们认为只要全世界的谷物能自由流入英国,英国工厂就能以较低价格向全球出售。再一次,完全接受方案涉及的提议力度和风险规模限定了所需决心的措施,做不到完全接受即是肯定会灭亡。

  如分别看待「自由放任」教条的理想国根源,根本不能完全理解。它有三条原则形成一个整体:竞争性劳动力市场、自动调节的金本位制、国际自由贸易。为了只满足任何一项的努力是不够的,必定要确保其它两个原则能同时成功,否则要么全胜,要么彻底失败。

  例如,任何人都看得出金本位制意味着通货紧缩的极危,在惊慌时致命的银根短绌。因此,生产商要能坚持就要有保证:以有利可图的价格扩大生产规模(换句话说,工资至少按价格总体下降的比例下降,生产商可以充份利用不断扩大的世界市场)。因此,1846年的〈反谷物草案[8]〉是1844年Peel的〈银行法[9]〉的必然结果;两者都假定自1834〈济贫法修订法[10]〉以来,劳动阶级在饥饿威胁下被迫最大限度付出,因此工资是依据谷物价格调整。三种重要手段形成连贯的整体。

  经济自由主义席卷全球,已是一清二楚。只有全球规模的自发调节市场能够保证这巨大机制的运行。除非劳工价格取决于最便宜的谷物,否则不能保证没有保护的产业不会屈服于人们自愿接受的监工(即黄金)。市场机制在十九世纪扩大的同时也意味着国际自由贸易、竞争性劳工市场和金本位制度三位一体同时扩大。难怪一旦这风险开始呈现巨大危险之时,经济自由主义成为世俗世界的信仰。

  「自由放任」不是自然事物;如事物顺其自然发展,不会有利伯维尔场。例子是建立棉织生产这最主要的自由贸易行业是通过保护性关税、出口补贴以及间接工资补贴的帮助;「自由放任」是由国家推行的。1830和40年代有很多新法撤销了限制性规章,而且国家的行政管理功能也大大增加,中央官僚制度可以完成自由主义信徒定下的任务。对典型的效益主义者来说,经济自由主义是社会项目,应该为最多人谋取最大福祉;「自由放任」不是实现目标的方法,而是需要实现的目标。诚然,除了撤销有害的限制,立法不能直接做任何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能做任何事,尤其是间接做事。恰恰相反,效益论的自由主义者把政府视为实现福祉的最大机构。Bentham认为就物质福祉而言,比对「警务部部长」的无意识贡献,立法机构的影响力「几乎为零」。经济成功要有三个条件:取向、知识和权力,而人民只有取向。Bentham指出:由政府管理知识和权力比由人民管理便宜得多。行政机关的任务是收集统计数据和信息、促进科学和实验以及在政府范畴提供最终实现的无数措施。Bentham式自由主义意味着由行政机关的行动取代国会的行动。

  这方面有很大空间。英格兰不是如法国那样以行政手段处理〔社会〕反应,而是由国会立法实施政治压制。「1785年和1815-20年的革命运动不是以行政部门行动应对,而是由国会立法。暂时废除〈人身保护令〉、通过〈诽谤法[11]〉和1819年的「六法规[12]」都是极其严重的强制手段,但没有企图赋予行政机关任何欧洲大陆式的特点,国会立法破坏了个人自由。」[13] 经济自由主义者在1832年刚赢得对政府的影响,形势己改变为赞同行政手段。「以不同力度为1832年定性的立法活动的最终结果是建立零星但非常复杂的行政机器,一如现代生产工厂时常要修理、重建和适应新要求。」[14] 行政机构这样增长,反映了效益主义的精神。Bentham的寓言性「圆形监狱」是他的最个人化理想国:一所星状的建筑物,狱警在监狱中心以最少公共成本有效监视最大数目的囚犯。同样,在效益主义的国家,他喜爱的「可检查[15]」原则保证高高在上的部长应有效控制所有地方行政。

  通向利伯维尔场的路已经打开,由大量增加的持续、中央组织和控制的干预主义维持道路畅通。亚当·斯密的「简单又自然的自由」要配合人类社会的需求是最复杂的事务。这见诸无数圈地法的复杂条款;涉及管理〈新济贫法〉的官僚控制数量,这是自伊丽莎白女王登基后中央机构的第一次有效监管;或是颇见成效的市政改革增加了政府行政管理。然而建立所有这些政府干预的据点,目的是要组织一些简单的自由,例如土地、劳工或市政。与预期相反,正如发明节省劳动力的机器没有减少,反而实际上增加使用人类劳动力,引入利伯维尔场远远没有摆脱对控制、管理以及干预的需求,反而大大扩大了范围。行政官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以确保该体制的自由运作。因此,即使是最热衷希望免除国家所有不必要责任以及哲理上要求限制国家行动的人都不得不把建立自由放任政策所需的新权力、机构和措施交给同一国家。

  另一种矛盾超越了这种矛盾。自由放任经济体系是国家有意作为的产物,但随后对自由放任的限制是以自发方式开始。「自由放任」是有规划的政策,但规划本身没有规划。这说法的前半部份正确。若是曾为执行故意由政府控制的政策而有意识利用行政机关,这就是自由放任全盛时期的Bentham主义。后半部份最初由杰出的自由主义者Dicey提出,他致力探究自1860年代以来渐趋明显的「反自由放任」趋势的起源,他称之为英格兰舆论的「集体主义」趋势。他惊讶的发现除了有关法案,找不到有这样趋势存在的证据。更确切地说,在那些似乎代表这种趋势的法律之前,没有发现舆论中有「集体主义趋势」的证据。至于后期的「集体主义」观点,Dicey推断「集体主义」法律本身可能就是主要来源。Dicey明察秋毫的研究结果表明在1870-80年代直接负责制定限制性法律的人完全没有打算扩大国家的职能或约束个人自由。在1860年下半叶对抗自发调节市场的立法矛头证明是自发的,没有受到舆论引导,而是被纯粹务实精神驱使。

  经济自由主义者必定强烈反对这观点。他们全套社会哲学的关键是确信自由放任是自然发展的概念,而随后的反自由放任立法是自由主义原则的反对者有意而为的结果。对双向趋势的两种完全相反解释,涉及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到底是真言或谎话。

  Spencer, Sumner, Mises和Lippmann这些自由主义作家对双向趋势的记述很大程度上与本书相同,但他们提出的解释却完全不同。本书的观点认为自发调节市场的概念是理想国,其进程被社会的现实自我保护阻止。他们的观点认为所有保护主义是由急躁、贪欲和眼光短浅做成的过失;没有这些缺失,市场可以解决困难。近代社会史最重要的问题也许是要找出那一种观点是正确,涉及要决定经济自由主义是否所声称的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原则。在转向以事实说话之前,有必要更详细表述这议题。

  日后回顾会认为我们这时代见证了自发调节市场的终结。在1920年代,经济自由主义的声望达到顶点。通货膨胀的灾祸折磨着数亿人民,剥夺了整体社会阶级和整体国家〔的财产〕。稳定货币成为各国人民和政府政治思想的焦点;恢复金本位制成为经济领域群起而攻之的最高目标。人们认为偿还外债以及回复稳定货币是政治理性的试金石;为了重建健全货币,不惜人民受苦和侵犯主权。为满足经济自由主义先验推论的健全预算和健全货币的要求,即使失业者因通货紧缩失去工作而陷入穷困、公仆被解职得不到微薄补偿、甚至放弃国家权利和损失宪法自由,这些都是合理的代价。

  1930年代开始质疑1920年代的极端观点。英美两个最大强国在重新稳定货币和预算平衡的若干年后陷入困境,抛弃了金本位制和着手管理本国的货币。最富有和最受尊敬的借贷人大规模拒绝偿还国际债务,又漠视经济自由主义的原则。在1930年代中期,法国和其它一些国家依然坚持金本位制,但被以前坚决维护自由主义信条的英美两国财政部逼迫而放弃。

  经济自由主义在1940年代遭受更不幸的失败。虽然英美两国背弃了正统货币学说,但在工业和商业以及经济生活的一般组织却保留自由主义的原则和措施。因为经济自由主义创造和培养独裁政治必定带来经济大灾难的错觉,这就成为促使战争突然爆发和阻碍应战的因素。由于这样的信条,民主政府最后才理解管理货币和指导贸易的含义,即使是为势所迫要实行这些政策;经济自由主义的传统同时以平衡预算和自由企业的名义阻止了及时重振军备,而重振军备是处于战争状态时经济力量的唯一可靠基础。英国的正统预算和货币学说导致国家事实上面对全面战争时依然坚持有限度参战的传统战略原则;美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例如石油和铝矿行业,躲在自由企业的戒律后面,成功抗拒为工业的紧急情况作好准备。若然经济自由主义者不是固执和坚持他们的谬论,民族领袖和大多数自由人可能为这时代的考验有更充份准备,甚至也许能够完全避免冲突。

  十年间发生的事件没有改变拥抱着整个文明世界社会组织的世俗原则。在英美两国,自由放任原则衍生了数以百万计的独立企业单位,在某一领域颓然失败没有摧毁它在所有领域的权威。诚然,自由放任原则的部份衰落可能加强了它的影响力,因为拥护者藉此强调未有完全执行原则是造成任何困难的原因。

  实际上,这是经济自由主义迄今的最后论点。辩士以无尽的不同说法重复辩解:若是没有批评者鼓吹的政策,自由主义会完成任务;导致种种弊病的不是竞争性体系和自动调节的市场,而是对那体制和那市场的干预。这论点不仅有最近侵犯经济自由的无数事例支持,而且还有另一明确事实的支持:在十九世纪下半叶,自动调节市场体系的扩展遇上持久的逆向趋势,阻碍了这样的经济体制自由运转。

  因此,经济自由主义者能够臆猜把现和过去连接成为连贯的整体。试问谁能否认政府干预企业会破坏信心?如法律没有提供失业救济,失业有时反而会少一些?公共工程的竞争损害私人企业?财政赤字会影响私人投资?家长式作风会抑制企业的主动性?当今如此,当然过去也是如此。在1870年代,一股全面的社会和国家保护主义运动在欧洲兴起,谁可怀疑这会妨碍和限制贸易?谁可以怀疑工厂法,社会保险,市政企业[16],医疗服务,公用事业,关税,赏金和补贴,垄断集团与信托,禁止移民、资本转移和进口,更不用说较少公开的对人、物、支付流动的限制,必定对竞争性体制功能造成重重阻碍,延长了经济萧条,失业恶化,金融低潮深化,贸易量减少,严重破坏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自由主义者坚持所有不幸的根源就是自1875年以来不同派别的社会、民族和垄断保护主义对就业、贸易和货币自由的干预;若是工会和工人组织没有和垄断性生产商和农业集团组成非神圣同盟[17],因为目光短浅的贪婪连手阻挠经济自由,今天的世界已在享受这近乎自动创造财富机制的成果。自由主义的领袖从不厌倦重复唠叨十九世纪的悲剧源于人类没有能力信奉早期自由主义者的启示;先辈的许多方案受到以下种种因素阻挠:民族主义、阶级冲突、既得利益团体、垄断者以及劳动人民漠视全人类(包括工人)最终受惠于不受限制的经济自由。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精神弱点阻挠了伟大的智慧和精神前进;自私自利的力量力使〔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精神的成就化为乌有。简言之,这是经济自由主义的辩词。如不驳倒这些辩词,经济自由主义将继续在辩论中把持发言权。

  下文集中这问题。一致公认旨在推广市场体制的自由主义运动遭遇趋向约束市场体制的保护性逆向动力;这样的假设是本书有关双向趋势的基本论点。本书断言市场体系自动调节的概念其内在谬论最终会摧毁社会,但自由主义者指责最不同的因素破坏了这伟大的方案。自由主义者未能举出证据证明有任何协调的力量阻挠自由主义运动,只好提出几乎不能反驳的阴谋论。这是自由主义者解读1870-80年代事件时以不同形式提出反自由主义阴谋论的神话,通常认为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崛起是改变情景的主要因素;生产商协会和垄断者、农业集团和工会被认为这情景的反派角色。因此,自由主义学说的最高精神形式假设现代社会的一些辩证规律证明启蒙理性显得矛盾,而其粗糙形式沦为攻击政治民主主义是干涉主义的主要动机。

  事实的证言明确地驳斥自由主义的论点。反自由主义阴谋纯粹是想象。「集体主义」逆向趋势的不同形式不是因为一致的利益集团偏爱社会主义或民族主义,而是市场机制膨胀影响更大范围的重要社会利益。这解释了那机制膨胀引起普遍反应的重要务实特点。知识潮流对这过程没有任何作用;因此,自由主义者偏见认为反自由主义发展背后的意识形态力量也没有任何作用。虽然正统自由主义在1870-80年代终结的说法是正确,现今的所有关键问题可追溯那年代也是正确,但如认为社会保护主义和民族保护主义的变化是由于其他任何原因而不是自动调节市场体系的内在弱点和危险引起,这说法是不正确。可以有多种方法表达这情况。

  首先是行动针对的问题有惊人的差异。单单这种情况会排除一致行动的可能性。以下引用Herbert Spencer在1884年编纂的干预清单,当时他指责自由主义者为了「限制性立法」而放弃他们的原则。[18] 清单可见题目是如此多式多样。1860年授权政府「从地方税支付分析员的食物和饮料」;接着的法案规定「检查煤气工程」;补充〈开矿法〉,规定「聘用十二岁以下缀学文盲男孩即属违法」;1861年授权「济贫督察强制执行接种疫苗」;授权地方管理委员会「订定租用交通工具的费率」;授权一些地方团体「在当地征税以支付农村排污和灌溉工程以及饲养牲畜供水」。1862年通过法案,宣布「只有单一通风管道的煤矿」违法;另一法案赋予医学教育委员会独有权力「提出药典,价格由财政部制定」。惊恐的 Spencer写了数页纸列举这些或类似的法案。1863年,「苏格兰和爱尔兰强制接种疫苗」。还有法案委任检查官员负责检查「食物是否可口」;〈烟囱清洁工法〉防止指派儿童清扫太窄的烟囱而导致折磨和最终死亡;〈传染病法〉;〈公共图书馆法〉授权地方政府「为购买图书,多数人可向少数人征税」。Spencer指出这些都是反自由主义阴谋论的不容反驳的证据。但这些法案任何一项都是为了处理某些现代工业环境引起的问题,旨在维护某些公共利益免受环境或处理工业问题的市场手段危害。不带偏见的看法认为这正好证明「集体主义」逆向趋势本质纯粹是实际和务实。大多数执行这些法案的负责人都是深信自由放任的支持者,肯定不希望他们同意在伦敦成立消防队是暗示对经济自由主义原则表示不满。正好相反,这些法案的支持者一般是毫不妥协地反对社会主义或任何形式的集体主义。

  其二,解决办法从自由主义转变为「集体主义」有时是一瞬间的事情,参与立法酝酿过程的人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Dicey举出的典型例子是〈劳工赔偿法[19]〉处理工人在受雇期内因工受伤时雇主的责任。自1880年以来,有多项法案都依据个人原则:必须有序规管雇主对雇员的责任,一如规管他对其他人的责任,例如陌生人。舆论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但在1897年雇主突然成为雇员的承保人,承担雇员因工受伤的责任;正如Dicey公正地评论,这是「彻底的集体主义立法」。这是最好左证说明自由主义原则被反自由主义原则取代,不是涉及的利益集团类型和对事情的舆论已经改变,而是纯粹因为环境演变,产生问题,要找出解决办法。

  其三,比较不同政治和意识形态结构国家的发展,得出间接但最引人注目的证据。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英格兰和卑斯麦时代的普鲁士(德国)相差甚远,与法国第三共和国或是哈布斯堡王朝[20]有很大差异。可是各国都经历了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时期,接着在公共卫生、工厂条件、市政企业、社会保险、海运津贴、公用事业、贸易协会等方面经历了反自由主义立法时期。很容易制作各国大事纪的清单。劳工赔偿法:英格兰在1880和1897年立法,德国1879年,奥地利1887年,法国1899年;执行工厂检查:英格兰1833年,普鲁士1853年,奥地利1883年,法国1874和1883年;市政企业:英格兰伯明翰市异见人士和资本家Joseph Chamberlain在1870年代引进包括公用事业的市政企业;Karl Lueger在1870年代为维也纳帝国引入市政企业,他是信奉耶教旧教的「社会主义者」和极度痛恨犹太人;德国和法国许多城市的当地联盟引入市政企业。在一些案例,支持一方是极端反动和反社会主义(维也纳),或是「极端帝国主义」(伯明翰),或是像法国里昂市长Edouard Herriot的纯粹自由主义色彩。英格兰信奉耶教新教,保守党和自由党轮替的内阁断断续续努力争取完成工厂法。在德国,耶教旧教徒和社会民主党党员一同参与;奥地利教会和最好战的支持者、法国教会的敌人和激烈反对教权的人负责制定几乎相同的法律。不同国家的形形式式政党和社会阶层有不同口号,有非常不同的动机,面对一大堆复杂问题时都实施了几完全一样的措施。从表面来看,如果像反自由主义阴谋论那样以为各路人马秘密地被相同的意识形态成见或狭隘集团利益驱使,这是荒谬绝伦的想法。与此相反,所有事情都支持这个假设:严竣大自然的客观理性强迫立法者表态。

  其四,重要的事实是经济自由主义者本身在不同时间提出在理论和实践非常重要的明确案例,倡议限制契约自由[21]和自由放任政策。当然,他们的动机不是反自由主义的偏见。例如一方面是劳工结社的原则,而另一方面是工商企业法。前者指工人结社以争取改善工资;后者指信托权益、垄断集团或其他资本主义式结社以提高价格。指责在这两情况下利用契约自由或自由放任政策以抑制贸易,这说法是公正的。无论劳工结社是为了争取提高工资,或是企业结盟是为了提高价格,既得利益集团明显利用自由放任原则来缩小劳动力市场或其它商品市场。极为重要的是在这两种情况,从Lloyd George和罗斯福,到Thurman Arnold和Walter Lippmann这些长期自由主义者把「自由放任」屈服于自由竞争市场的需求;他们迫切要求规章和限制,迫切要求刑事法律和强制,并一如任何「集体主义者」一样指责工会或企业正「滥用」契约自由。理论上,自由放任或契约自由意味工人可以决定个别或联合一起拒绝工作;也意味商家不用理会消费者的愿望,相互协商售价。但实际上这样的自由与自动调节市场的机制相互抵触,并且,在这样的抵触情况,自动调节市场必然优先。换句话说,如自动调节市场的需求与自由放任的需求彼此矛盾,经济自由主义者会背弃自由放任,宁愿采用集体主义的规章和限制措施,一如反自由主义。这种态度催生了工会法和反垄断法。事实就是即使经济自由主义者时常在工业组织的绝对重要领域中使用「集体主义」措施,没有其他确凿证据说明现代工业社会无可避免要使用反自由主义或「集体主义」措施。

  顺便一提,以上有助阐明术语「干预主义」的真正意义;经济自由主义者喜欢以这术语表示与己相反的政策,但只是显得思想混乱。干预主义的对立面就是自由放任,而上文解释经济自由主义不等同自由放任(虽然一般用法是可以把两个术语交替使用)。严格来说,经济自由主义是社会的组织原则,社会的工业建基于自动调节市场机制。诚然,一旦这样的体系差不多完成,就较少需要某一类干预。但这远远不是说市场体系和干预是相互排斥。因为只要这体系还没有建立,经济自由主义者必定以及毫不犹豫要求国家干预以建立这体系;一旦体系建立,也要求国家维护。所以,经济自由主义者没有任何犹豫要求国家运用法律的力量,甚至可能利用内战的强暴力量建立自动调节市场的先决条件。在美国,南部邦联诉诸自由放任论点来证明奴隶制度有道理;北部邦联求助于武力干预建立自由劳工市场。因此,自由主义作者对干预主义的谴责是空洞口号,意味着只是凭一己是否恰好赞同一套行动而是否谴责。经济自由主义者能够始终坚持的唯一原则是自动调节的市场,无论这原则是否涉及干预。

  总而言之,针对经济自由主义和自由放任的逆向趋势拥有自发性反应的明显特征。逆向趋势在无数断开的结点落脚,那些直接受影响的利益之间看不到可以追踪的连结或是任何一致的意识形态。以工人赔偿为例,经济利益、思想影响或有影响力的政治势力方面没有任何改变,但同一问题的解决办法从个人主义转变为「集体主义」,从自由主义转变为反自由主义,从自由放任转变为干预主义;这仅仅是由于更多认识该问题的本质。也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在工业发展一定阶段中都有非常类似的变化,从自由放任转变为「集体主义」,揭示这过程的根本成因其深度和独立性,但经济自由主义者肤浅地把这归因为情绪的改变或各种各样的利益。最后,分析揭示即使经济自由主义的激进拥护者也不能避开令自由放任主义不适用于先进工业环境的规律;因为在工会法和反垄断监管这些关键案例,极端自由主义者不得不要求国家多方面干预,以保护自动调节市场运作的先决条件不受垄断性影响。甚至自由贸易和竞争也需要干预才可以运作。1870和80年代的「集体主义」阴谋论的自由主义神话与所有事实恰恰相反。

  本书对双向趋势的解读有证据支持。本书强调如市场经济对社会组织的人文和自然成份构成威胁,人民迫切要求某种形式的保护时还有什么别的期望?这是本书的发现。同样,可以预期事情的发生不是他们有任何理论的或理性的先设概念,也无关他们对市场经济背后的原则有什么态度。再说一遍,情况就是这样。此外,本书提出如能证明特定利益是独立于许多不同国家的特有意识形态,各国政府的历史比较也许对本书的论点提出半实验性支持。本书对此可以举出明显证据。最后,自由主义者本身的行为证明了维护贸易自由(本书的定义是自动调节的市场)非但不排斥干预,实际上是要求这样的行动,而自由主义者时常要求国家采取强制性行动,例如工会法和反垄断法。因此,对双向趋势的两个对立解释,历史证据最能决定那一种解释正确:一方面是经济自由主义者坚持他的政策从未有过机会,被目光短浅的工会会员,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贪婪的生产商以及保守的地主所扼杀;另一方面是批评者提出十八世纪后半叶的普遍「集体主义」反应以反对市场经济扩展,作为自动调节市场的理想原则必然危及社会的结论性证据。




[1] laissez-faire

[2] ordre naturel

[3] Maximes

[4] Tableau Ecollomique

[5] family endowment

[6] Principles

[7] 原注1:Webb, S. and B., op. cit.

[8] Anti-Corn Law Bill of 1846

[9] Bank Act of 1844

[10] Poor Law Amendment Act of 1834

[11] Libel Act

[12] 'Six Acts' of 1819。英国在1819年8月16民众暴动后,在当年十二月通过六条新法以防止未来暴动:〈培训防治法Training Prevention Act〉禁止任何人接受任何武器培训或演习;〈充公武器法Seizure of Arms Act 〉;〈轻罪法Misdemeanors Act〉减少保释的机会和方便法院更快处理案件;〈煽动性会议防治法Seditious Meetings Prevention Act〉规定五十人以上讨论国事的会议要法官批准;〈亵渎和煽动性诽谤法Blasphemous and Seditious Libels Act〉提高已有法律的刑罚;〈报章和印花税法Newspaper and Stamp Duties Act〉规定论政出版物要纳税。

[13] 原注2:Redlich and Hirst, J.,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Vol. II, p. 240, quoted Dicey, A. V., Law and Opinion in England, p. 305.

[14] 原注3:Ilbert, Legislative Methods, pp. 212-3, quoted Dicey, A. V., op. cit.

[15] inspectability

[16] municipal trading。政府的公众服务对象一般是整体市民(警政、街灯等)或有资格限制的使用者(济贫、儿童教育等),政费开支来自税收。如政府决定一些经济服务(水、电、坟场等)要收费,收回部份或全部成本,这已类似企业运作。

[17] unholy alliance

[18] 原注4:Spencer, H., The Man vs. the State., 1884.

[19] Workmen's Compensation Act

[20] Empire of the Hapsburgs

[21] freedom of contract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