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李永爵《夕阳红》(2008)

“你不要,我要!”



  我丧偶后,孤身一人,神魂颠倒,荡迹广州半年后,回到上海,居委会还是要我上班,继续搞文教工作,那时我已是古稀之年,直到70岁以上的婆婆妈妈一律要退下来时,我才离开了居委。那段期间,大家对我孤单一人,都很关怀,希望我有个老伴,安度晚年。有些人还热心给我介绍,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有自知之明,自己一无退休劳保,二是劳改过的,三是居住木房,这些条件有谁敢要?何况老年结合,还有思想感情要好,生活习惯相近,以及子女方面的融洽等,比之年轻人谈恋爱更复杂得多,困难得多。
  我去美国探亲,外甥也希望我能留下来,但要在美结婚,人家首先就问你有多少存款和房子?这是先决条件。我在国外的老朋友也想方设法希望我留在美国,老徐去了解过请求避难的条件,我虽劳改过,但还不具备。在香港的朋友写信给美国已丧偶的C君,希望能与我假结婚让我居留下来,C君年青时曾与我同过支部,有着深厚的同志感情,她一口答应了下来。我在感谢之余,却不得不认真考虑一下:这些年来,C君勤奋好学,在美大学毕业后当了助教,是个有才华的高级知识分子,而我这几十年,却在地狱里与魔鬼打交道,成了个残废人!即使假结婚,婚后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能有多少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生活又如何过得下去?何况要留美六年才办绿卡,才能领到养老金,这几年的生活费又将如何筹划?我想来想去,最后还是不得不婉言谢绝了。
  临离美回国之前,在加拿大的老郑特地来看望我,恳切地建议我回国后与他表妹阿招结为连理,好互相照顾,因为他表妹已丧偶多年。看到老郑态度这么真诚,使我感动不已。我也只好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能成则成,否则也罢,泰然处之。所以我回国时,并没有给阿招带来金银手饰,送礼表心意。后来阿招写了封信交我寄给她表哥,信是故意开口的,特地给我看,信上说女儿坚决反对这门亲事,请表哥以后不要再提及。人家劝招,她说自己亲戚多,要找就找个象样的。事情就这样吹了。
  秀云,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坚强女性。她已故的爱人老丁,当年在我办的民众学校教书,所以我早就认识她,一隔半个世纪,大家相见如故,就像夕阳下的一片缤纷彩云,在我的脑海中飞舞。想到我们年青的时候,大家都经历过大苦大难,她丧偶几十年,为了把儿女抚育成人,立志坚决不再嫁。如今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她的重担可以卸下来了,小儿子民放早就想到要让妈妈过上幸福晚年,就要找个老伴,虽然起先秀云思想上还转不过弯来,后来也想通了。我94年从美国探亲回来后,又常与她和阿招见面,一起去看望郑老,所以我们又重新有进一步的互相了解。她这个人乐观旷达,对人关怀备至。早些时就曾把阿招介绍给熊安东,但熊已有恋人;我回来后,又听说阿招表哥介绍给我,她也为阿招高兴。可是阿招不喜欢我,认为“要找就找个好的”!秀云对于阿招的坚决态度,就有点气愤,老李这样好的人,却还认为不够好!所以秀云就毫不犹豫地说:“你真的不要吗?我要!!”当时阿招有点愕然,还以为秀云在开玩笑,就说她:“十三点!”
  秀云就是这样爽直的人,她没有考虑我有没有劳保,有没有储蓄,房子怎样等等,只认为我是好人,大家志同道合,都曾吃过许多苦头,性情和性格都很合得来,在一起生活,大家总有饭吃,能够愉愉快快地过日子,晚年生活就可以安定下来,幸幸福福地过了。
  我们的黄昏之恋,就是“你不要,我要!”这句话激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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