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

作为市场社会主义者的马克思

詹姆斯·劳勒



  复杂的现代经济足是不能靠一个单一的命令中心而有效运行的。这已成为对苏联经济制度的众所周知的经济学上的批判。它也是提出重构方案的前苏联改革者的主要思想。东欧和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解体看来证实了这一批判。因而人们论证说:一种以中央计划的专家决定取代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的经济制度,是与复杂的现代经济的要求相冲突的。这种经济的集中制也许在更简单的经济条件下是可行的,但高级的经济则要求一种分散的决策制度,而这种分散则意味着市场经济。
  尽管有些人认为,上述见解中的真理性认识暗示着作为世界历史的“历史的终结”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胜利,但左翼的资本主义的批判者在他们的反应中却出现了分歧。一些人争论说,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制度的垮台从根本上讲可以由计划制度中技术上的不完善,以及由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所造成的压力来解释,而不能由这一制度本身来解释。其他人则以缺少真正的民主,包括计划机制中缺少民主的输入、反馈和控制,来说明20世纪社会主义在经济方面的缺陷。从另一方面看,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义者已经完全抛弃了中央计划的想法,认为社会主义是与市场关系的继续存在相适合的。他们论证道,标志苏联绝大部分历史特征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社会主义”——如果它真的应被称为社会主义的——应同与多元的民主制度相联的、分散的市场社会主义区别开来。
  与大多数传统的解释相反,本篇论文的论点是,怡恰是后面那种主张,最接近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的新出现的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的观点。事实上,正如苏联的改革者在80年代后期所论证的,列宁也曾为20世纪20年代期间在苏联建立的一种市场社会主义做过辩护。[1]根据这一看法,那种由斯大林在1929年首先开创的思想,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概念的本质体现在集中命令的制度上,是一种透过20世纪社会主义经济主流的棱镜对马克思思想的回顾性解释。

共产党宣言:最初的步骤


  在《共产党宣言》中无疑有一些明显的似乎预示着斯大林主义制度的段落。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证道:[2]

  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乍看上去,这段宣布将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的话,似乎全然是结论性的。然而,仔细研究一下人们就会注意到,他们所设想的这一过程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它是“一步一步地”实现的。这意味着,在无产阶级革命后的一段特定时期将只能存在还不完善的集中,而这意味着市场经济的继续存在。革命后社会的这一过程性的特征在接下来的这段话中得到了强调:

  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也就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的和没有力量的,但是在运动进程中它们会越出本身,使进一步向旧的社会制度进攻成为必要,而且作为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一般适合“最发达国家”而提出来的这一共产主义的纲领,只是一个复杂的、也许还是长期的进程的开始,其过程的发展应是渐进式的。这里有几个互相联系的措施:(1)强制的,即国家手段的干涉,只是“在初期”是必要的,(2)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纲领将在资产阶级生产的基础上实行,而且(3)这些开始的措施结果证明“在经济上是不够充分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所有权的强制性干涉”以及“资产阶级生产条件”的继续存在,这二者都被视为革命后的社会的特征。而这二者都被说成是“经济上的不够充分”。这样,那些在初期将是必要的强制性手段,就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生产,而是对它加以限制,并同时以革命纲领中列举的方式创立非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或共产主义的条件。但无论如何,最初通过对资产阶级生产条件的强制性干涉创立的共产主义条件,并没有完全取代前者,因此“资产阶级条件”还继续存留。
  革命最初时期的政治手段在经济上是不充分的。那接下来的发展过程就应根据经济准则来决定。革命后的时期将不再主要关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力量间的政治关系,而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发展社会的经济条件上。如果说全部的资产阶级财产在初期没有被没收,那不是因为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式的政治策略,例如在无产阶级国家强大到足以吞没全部资产阶级财产所有者之前,利用他们中的一些人反对另一些人。在运用了强制力量的最初时期之后,可以设想,决定性的政治权力已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这时已不存在政治权力的问题,但存在应当做出决定的逐步转变(不是彻底取代)旧社会制度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逻辑问题。对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的逐渐集中的财产而言,首要的评判标准是不断增长的经济和社会的需要。
  因此,一个革命后的、主要以发展市场社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纲领也就是上面所提出的那些东西。于是,从某种一般意义上讲,共产主义纲领开创了很多人会认为是一种“市场社会主义的”社会,或至少是一种“混合的社会”,这种混合的社会包括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成分,或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成分,并能动地突出了社会主义的方面。由于国家所有制是无产阶级财产的主要形式,由共产主义革命开创的这一经济制度可被称为“国家市场社会主义”。
  由于应采取的进一步措施的细节没有给出,因此,这就为以发展社会经济条件,包括市场经济的继续存在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革命,留下了一个需要填补的历史空白。《宣言》没有包含未来厨房的食谱。它提出的纲领,是一个以对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即那些“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存要求为基础的纲领。在这一纲领实现后,哪些措施将是必要的是无法在细节上预见的。然而, 这一过程发展方向的一般特征,及某些一般性的原则是可以预先阐明的。这一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减少资产阶级的财产和增加无产阶级的财产。将全部生产资料逐渐集中到国家手中,仅仅意味着无产阶级国家的企业、数量的增多和资本主义企业数量的减少。这不意味着以“中央计划”取代市场的生产。对这一事实的认识不仅使斯坦利·穆尔(Stanley Moore)正确地论证了《宣言》提倡的是一种革命后的市场经济,而且甚至促使他错误地相信它会无限期地继续存在,这点我们以后将会看到。[3]
  这一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政治上的条件:无产阶级必须上升为统治阶级;它必须“争得民主”。这是“革命的第一步”。[4]但接下来的措施必须更多地由经济上的考虑而不是由政治上的考虑来指导。在无产阶级国家羽翼的保护下,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开始了,这是一种无产阶级国家的企业与资产阶级企业在市场关系中共存的制度。

暴力的作用:直接的和间接的


  在列举了革命后时期的无产阶级纲领的主要措施之后,《宣言》跳过了一步步发展的中间时期而直接设想了这一过程的结果。[5]

  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巨大的全国联合体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革命的、否定资本主义的语言,这些话可为后斯大林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提供论据。在这段话中,对资产阶级财产“强制性干涉”的政治手段不仅表现为最初的措施或一种必要条件,而且表现为革命变革的唯一方法。现在暴力似乎就是一切,而更早提示过的经济的方法则完全看不见了。难怪这种解释支持了国家应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人的看法。因此也就出现了一个矛盾,这就是,仔细阅读一下前边那段话会发现,在那段话中,“强制性的干涉”被限制在最初的措施,而这段作为《宣言》的纲领性的第二部分结尾的话是用戏剧性的、虚无主义的语言写成的,在似乎是对这段话的正常埋解中,强制性的、政治的方法被说成是消灭资产阶级条件。
  但这样一种理解显然会使一种对革命后进程的最初措施的考虑和一种对最终目的的阐述无法成立。政治权力可被看作处于两个层次。存在一个直接干涉经济的最初时期,这种干涉在革命的获得无产阶级政权的时期是居支配地位的,还存在一个无产阶级国家对后来的事情的间接的调节。在谈到以暴力消灭资产阶级条件时,《宣言》省略了对暴力的直接和间接的使用。
  当然,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权是革命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国家必须由社会的大多数人来控制——通过无产阶级政党的方式。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被认为只是这些政党中的一个,一个显然是最关注向共产主义转变的长远前途的政党。但是,这种政治权力虽然是必要的,但它对于确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混合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是不能完全胜任的。经济关系的逻辑必须予以重视并遵循,并且要以革命后的经验为依据。从这种一以贯之的逻辑不会得出资产阶级将拥有政治权力的结论,所以,只是从整个进程是与资产阶级的意愿相矛盾的意义上讲,这一进程可被正确地说成一个暴力的问题,但是,在已对资产阶级财产实行了某些所需的强制性干涉之后的时期行使的暴力是间接的暴力,而不是直接的暴力。它是保证经济关系的稳定的暴力,其发展的逻辑是最终消灭资产阶级财产的决定件的条件。

共产主义原理:革命后社会的动力


  如果说《宣言》描述的是革命后进程的起点和终点,那更需要弄清楚的大概就是中间这一时期。让我们考虑一下接下来的问题。如果最初只是某些资本主义的财产通过强制的办法被置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那无产阶级国家应如何获取那些仍在私人手里的其余的经济呢?
  在《共产党宣言》前几个月写成的《共产主义原理》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著作,在这本书中,恩格斯更为详细地描述了上述的某些思想。在一封写给马克思的信[6]中,恩格斯说他的《原理》中没有任何与他们的观点相冲突的东两。然而,恩格斯提出,由于《宣言》没采取《原理》写作的问答的形式,其形式更适合他们的意图,特別是适合对他们的历史观的阐述。因此,《原理》可以看作是《宣言》的最初的、未完成的草稿。《共产党宣言》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主义立场的一般历史观的基本原则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但《共产主义原理》,正如它所表现出的,对革命后社会本质的本质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
  在提出“作为现存条件必然结果”的无产阶级纲领的十二项主要措施后,恩格斯写道:[7]

  自然,所有这一切措施不能一下子都实行起来,但是它们将一个跟着一个实行,只要向私有制一发起猛烈的进攻,无产阶级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全部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国家手里。上述一切措施都是为这个目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将使国家的生产力大大增长,随着这种增长,这些措施实现的可能性和由此而来的集中化程度也将相应地增长。最后,当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在国家手里的时候,私有制将自行灭亡,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生产将大大增加,人将大大改变,以致连旧社会最后的各种交往形式也能够消失。

  这里,我们看到了很多后来在《宣言》中详尽阐述的观点。在这一进程的一开始是“最初的猛烈的进攻”或“强制性的干涉”。然后是逐渐的发展,在发展中生产工具将集中到国家手中。这一生产工具的集中过程是与不断增长的经济的生产力即经济条件的改变结合在一起的。最终的结果是“民族”将明显地取代“国家”。可以设想,在已无必要使用货币之前,市场关系还会继续存在。货币不能靠法令取消,而只能像国家一样逐渐消亡。在这中间的进程中关键的因素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及人,即直接生产者本身特征的改变。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对共产主义纲领中一些措施的不同表述。显然,最重要的不同表述是“限制私有制”,而不是“消灭私有制”,后者被更具战斗性语言的《宣言》说成是对共产主义理论的概括。[8]限制私有财产的方法是“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强制公债等。”[9]《宣言》则更严厉地提出“废除继承权”。[10]
  《共产主义原理》中的这些措施显然暗示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也许要经历几代人的过程中,资产阶级财产将逐渐转移到无产阶级国家手里。但这些措施本身并没有导致资产阶级财产的消灭。[11]比尔·盖茨并没有继承微软。无疑,资本家的儿子和女儿将继续享受特权的条件,虽然比以前享受的少了。通过共产主义纲领中的那些措施,私人财产将只能更多地向能人转让,而较少地向富人转让。这只不过是使资产阶级实践他们自己的自我致富的理想和神话。
  作为对我们的问题的一个回答,更重要的东西是第二项措施的提出:“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12]取得财产的另一种方法在这里已说得很清楚。无产阶级国家将买下一些资本家的企业。无产阶级革命不是带来一个强行没收资产阶级财产的政权。它将采用累进税制度,并通过遗产税来消灭“不劳而获”的财富。它将用由此而来的资金购买并创建企业。因而,市场关系是预料中的。经济的逻辑,即对市场生产的尊重,将得到遵守,而且也许会得到改进。革命后社会的更重要的本质是这样一种观念,即无产阶级将通过与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来取得财产。这意味着社会主义的财产将比资本主义的财产更有效,而且会在一个公平的有结构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在这一著作中,唯一提到的无偿的强行没收出现在第三条:“没收一切反对大多数人民的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这也是在《宣言》中唯一专门提到的将如何运用这种强制的方法。“对所有权实行强制性干涉”和“向私有制发起猛烈的进攻”被限制在革命的最初时期,可以断定,那时一些财产的所有者将进行武装叛乱,以反抗第一个代表社会民主的大多数人利益的政府。除了没收这些叛乱分子的财产以外,还要没收流亡分子的财产。虽然《宣言》的某些段落建议消除对财产的没收,但联系《原理》仔细读一下就会发现一种严格区分财产权的更为精细的想法。银行和运输业国有化的纲领可能会置于对财产的有偿获得这一标题之下。
  对我们的意图而言,主要的论点是非常清楚的。无产阶级革命没有立即废除市场。它开创的社会主义是一种市场社会主义,尽管是“国家市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国家必须获得一定数量的财产。但国家的企业要继续根据市场原则运行,并与非国有的、私人的企业竞争。

用市场反对资本主义


  如果共产主义纲领不只是那种在二十世纪可被称为社会民主主义纲领的创造物中的限制资产阶级财产权的问题,那就应当有纲领性的见解以表明它同资本主义在性质上的决裂。这一实质的改变包含在《原理》的第四项措施中。[13]

  在国家农场、工厂和作坊中组织劳动或让无产者就业,这样就会消除工人之间的竞争,并迫使还存在的厂主支付同国家一样高的工资。

  这样,无产阶级政府的最切近的目标就不是消除竞争本身。它消除的是工人间对他们的劳动力价格的竞争。这种竞争是工人间就业者与失业者的竞争,马克思后来把这称之为“把工人钉在资本上,比赫斐斯塔司的楔子把普罗米修斯钉在岩石上钉得还要牢。” [14]因而,尽管在以销售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中市场关系还没有结束,但劳动力市场,即人的时间、精力和技能的市场却结束了,或者说,正处在结束的过程中。由于成为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工人不再把他们的工作能力作为商品来出售,不再服从市场力量的压力,特别是不再服从那种产生于与其他工人竞争的压力。
  达到这一目的的方法在于影响和指导市场,而不是废除市场。由于国家农场、工厂和作坊为失业工人提供工作,无产阶级的国家消灭了失业,并因而消灭了工人之间由于工作缺乏而造成的竞争。通过他们在国家中的代表,工人成了国有化生产的主人,因而,从国有部门开始,他们不再为了利润而受剥削。他们不再生产剩余价值。他们的报酬提高到他们生产的价值所容许的水平——在扣除了再投资和各种社会计划的需要以后,这些扣除还会或者通过今后经济上的收益,或者通过他们受益的社会计划返回给他们。在实际上消灭了失业的情况下,对工人的这种较高的补偿将迫使作为资本家的雇用者付同样的工资。
  所以,这种由无产阶级国家开创的市场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讲的资本主义市场。由于无产阶级国家的自觉管理,市场开始起反对资产阶级和维护无产阶级的作用,它不再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在这种自然力中,孤立的生产者的相互作用的发生仿佛是一种外在的自然力在起作用。合理的或自觉的因素——计划,改变了市场的生产,而不是简单取代了它。显然,这里仍存在成为中心的国家干预经济的一席之地。但这不是对企业活动的宏观管理问题,而主要是指定和实施新的游戏规则的问题,这些规则表达的是工人的利益而不是私有者的利益。从此以后,“社会主义的”市场开始存在,它或多或少迅速改变了工人出卖他们的劳动的条件,以致将第一次真正实现“做一天诚实的作,得一天诚实的工资”。

生产的共同经营的条件


  但为什么财产应转到无产阶级国家手中,而不直接让一个个企业的工人控制?恩格斯论证说,工人发展出支配他们自己事务的能力将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也许是几代人的时间。他写道: [15]

  当上个世纪的农民和工场手工业工人被卷入大工业的时候,他们改变了自己的整个生活方式而成为完全不同的人,同样、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并将创造出这种人来。共同经营生产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黑体字是劳勒的强调),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才能的一个方面而偏废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就是现在的工业也越来越不能使用这样的人了(黑体字是劳勒的强调)。由整个社会共同地和有计地来经营的工业,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因此,现在已被机器破坏了的分工(黑体字是劳勒的强调),即把一个人变成农民、把另一个人变成鞋匠、把第三个人变成工厂工人、把第四个人变成交易所投机者,将完全消失。教育将使年轻人能够很快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将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教育将使他们摆脱现在这种分工给每个人造成的片面性。这样一来,根据共产主义原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发挥他们的得到全面发展的才能……

  这段陈述很值得注意,因为它包含着有关我们论题的内容。恩格斯明确地说道,在无产阶级革命以后,“对生产的共同经营” 将是不可能的!其原因不是无产阶级国家没有剥夺资产阶级全部财产的权力,也不是它没有制定生产的中央计划的技术干部。原因非常简单,这就是劳动人民本身,即直接的生产者,不具备这一共产主义社会组织所要求的受教育的水平和技能。同时,这里也没有提出这种事情可由技术精英,例如聚集在国家中央计划部的技术精英来完成。“共同经营”只意味着,经营是由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而不是由一个特殊的从事“中央计划”的专家机构来进行。
  这里明确了五个问题:(1)在无产阶级革命刚刚胜利的时候,对生产的“共同经营”将是不可能的。因此,市场生产还将继续存在,虽然财产关系在逐渐地变化。(2)然而这种市场生产的自觉性或计划性在增长,这有利于劳动人民。(3)—旦“有计划地来经营的工业”成为可能,这是由于对人民的教育,它将成为共同的经营,而不是由主张经济专家治国论的精英构成的中央计划机构来经营。(4)资本主义生产本身也朝这一方向发展,因为机器生产使劳动的严格分工和资本主义组织的管理的等级制特征已经过时。(5)这意味着,后资本主义社会必须划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包括资本主义企业在内的市场关系将继续存在,尽管财产将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并随着社会主义企业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成功的竞争,而逐渐转到无产阶级国家手中。在第二个阶段,对经济的共同的经营将通过劳动人民本身来实现。用恩格斯的话来讲,货币-市场关系只是在后一个阶段才停止起重要的经济作用。国家和市场二者都要消亡。但无论怎样都不会存在与存在于二十世纪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那些东西相类似的中央计划体制。

《资本论》和社会对自由市场的第一次自觉的反作用


  这一有关革命后社会的本质的论证,得到了一种对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的解释的支持。马克思的《资本论》的逻辑,存在于从最一般或最抽象的层次到不断具体的层次对资本主义的范畴或结构的一步步的考察中。这种逻辑分析不仅包含一种结构上的考察,而且还包含对资本主义发展动力的考察。在这一考察中,最初的、相对抽象的资本主义结构的历史持征,是与资本主义的原始阶段、甚至是与前资本主义的发展相一致的。向更复杂、更具体的范畴的过渡趋向反映资本主义更为发展的阶段。此外,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析有时是超出“政治经济学批判”提供的理解的。这也就是说,它不仅是对作为一个内在的矛质体系的资本主义完全否定的“批驳”。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虚无主义的社会主义”。它对资本主义不是持一种完全否定的态度,把视为某种全然罪恶的、将由一个根本不同的实体来摧毁或简单取代的事物。在马克思的“辩证的社会主义”中,新社会被视为在旧社会中并通过旧社会而产生的。[16]对辨别资本主义胎胞中的将取代它的新社会的发展而言,《资本论》是一种理论上的超声波。
  因此,存在一种资本主义组织形式的发展,这既表现在资本家在工厂的范围内组织生产的方式,也表现在相应的资本主义企业间关系的组织方式上。市场本身也有一种发展、这种发展是与进行生产的方式的变化相联系的。只要考察一下资本主义生产和相互联系的市场关系的发展逻辑,我们就能具体地了解资本主义产生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新的关系的方式。
  首先,我们应当了解,资本主义的市场制度只是与市场相关的生产史中的一个阶段。资本主义不等于市场生产。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市场生产。马克思论证说,在理解复杂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前,必须理解简单的、非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市场关系先于资本主义存在,因而可以想象,它们在资本主义之后,还会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要理解资本主义,必须理解简单商品生产的市场关系。但资本主义是一个独特的市场社会。对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制度的出现而言,一种特殊的商品和一种特殊类型的市场必须出现。这就是人的劳动力的商品化或市场化,这构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
  英国工业革命的早期发展是与以简单的、数量上的、绝对的形式榨取剩余价值的趋势这一历史特征相一致的。对工作条件恶化的反抗导致了工会斗争的兴起和对劳动者人性丧失的人道主义的抗议。其结果是出现了固定工作日时间和限制童工范围的工厂法。马克思称英国的工厂法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式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17]
  工厂法代表了作为整体的社会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的一种自觉的限制。由于法律控制并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劳动群众使他们自己摆脱了迫使他们及他们的子女长时间工作、折磨他们到生理疲劳的极限的原始的、完全没有规范的或者说“自由的”市场的暴政。同时,这一法规在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也是一个内在的要素。它“像棉纱、走锭精纺机和电报一样,是大工业的必然产物。” [18]对市场生产无约束运行的限制同时也是市场生产的一种发展,它包含着社会生产能力的扩大。资本主义的经营不在是逼迫他们的工人到身体疲劳的极限,而日益转向作为提高生产能力手段的技术革新。这样,资本主义发展本身就驳斥了那种认为“自由市场”是对经济的最好刺激的意见。
  在资本主义的历史中,这一自觉规范市场的第一步已带来了从反托拉斯法到建立福利国家等其他措施。随着当前市场的全球化,资本主义似乎又回到十九世纪初期不受限制的市场生产的条件,现在在全球范围内,它压倒了很多十九和二十世纪的国家主义的改革。已经规范了出卖劳动力的国家的立法需要由国际法来加强。这种国际法应保护在所有国家出卖劳动力的条件,无论是在富国还是穷国。还存在这样一种增强的意识,即由自发的市场力量所导致的生态的破坏必须由国家的和国际的立法来纠正,这种立法要考虑到经济学家所说的经济生产的“外部性”,即那些没有(到目前为止?)表现在“价格的晴雨表式波动”中的隐含成本。

合作的社会主义


  这里所说的全部东西暗示着在市场的发展中存在一个更远的阶段,这就把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改良者与社会主义的革命者区別开来。这一阶段就是在阵痛中把市场全部消灭。马克思的《资本论》表明,这一阶段不是空想家的任意的虚构,它本身是出现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现实。在他对资本主义演变的研究中,马克思对早期的工场手工业制度与后来的工厂制度作了区分。工场手工业制度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工人被局限于生产过程的一个局部,使用相对简单的手工工具完成他们的特殊任务。随着严格说来的机器生产的发展,马克思论证说——遵循恩格斯在《原理》中的思想——“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职能的技术基础被消除了。”[19]将工人局限于狭窄工作范围的技术基础,以及同时存在的由特別熟悉作为一个整体的生产过程的经营来管理劳动的技术需要,也随着机器的发展而被克服了。由于机器替代了从前由很多局部的手工工人联合劳动来完成的工作,对劳动的专制主义的资本主义管理的技术上的理由也被消除了。
  于是,在工厂内出现了一种不同的组织的可能性,一是废除专制的资本主义关系,另一是允许工人管理他们自己的劳动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回到了先前社会的自己指挥自己劳动的形式。自动化的发展推进了这方面的可能性。当然,对工厂的等级制的专制的组织制度而言,它在采用机器后仍然继续存在的是由于非技术的原因,即由于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对劳动过程的统治。当前给予直接生产者更大积极性的“管理革命”, 是这一趋势加强的表现。这种改革不断遇到由最高管理层独断做出决定的权力所设置的障碍。
  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以经验的发展为基础,对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做了非常具体的研究,并发现了这种辩证发展的结果。马克思在对信用制度的分析中写道:

  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最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20]

  马克思表明了社会主义组织的一个策略,这种组织趁机利用了由资本主义发展本身的自我转变的逻辑促成的那种趋势。在1864年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马克思坚决支持合作工厂的增长。不过,他警吿了那种认为这一趋势本身将阻止“垄断按几何级数增长”的想法。尽管合作社在经济上有优越性[21],但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22]因此,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与夺取政治权力的斗争相结合。“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
  在1848到1864年期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下述方面修改了他们有关无产阶级国家经济策略的思想:他们不再提倡把国家财产作为由旧社会向新社会转变的主要形式,而是把合作运动的出现视为社会主义财产最有前途的形式,视为新社会的出发点。工厂制度的出现,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而不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强凋,以及对旧的、不受约束的劳动力市场的相应的规范,这些与能使工人购买他们自己的工厂的信用制度的发展结合在一起, 就确立了工人自己的合作产业出现的阶段。
  共产主义不应被虚无主义地视为对罪恶的资本主义的否定和以一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取代它。依据他们理解社会现实的辩证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观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观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23]因此,共产主义是一种巳经存在于资本主义中的发展。后来,在论述巴黎公社时,马克思论证说,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24]
  这些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看到的需要解放的因素,就是工人的合作企业。它们是在旧的社会形态中生长出的“新社会的最初的萌芽”。但这一萌芽生长的土壤必须是准备好的。使自由的或原来的市场服从以生产和交换的新规则形式出现的自觉控制的一般条件,已为这种新社会的萌芽的出现准备好了土壤,无产阶级的国家将使这种萌芽得以自由发展以遵循其内在的逻辑,并考虑到合作社在一国范围及国际范围的普遍发展。
  但他们1848年主张的主线依然存在。关键的第一步,是建立无产阶级的政府,否则,合作社运动就必定会受挫。在无产阶级政府的政治条件下,“社会主义的”企业在市场环境的竞争中可以更加充分地表现出它们比资本主义企业的优越性。对于工人将共同控制他们生产活动的社会的充分发展而言,这种市场社会主义是过渡性的。但它已是这种社会的开始,因为随着具有创造性的人类对市场的逐步消除,市场所留下的已不再是以自然强加的必然性表现出的无情的残忍去规范生产。为那些为自己工作的工人而继续存留的市场,是日益服从人的自觉意识的市场,它是被自觉用于人类福利的市场。

穆尔对马克思


  在《马克思对市场》[25]一书中,斯坦利·穆尔论证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是赞成市场社会主义的,但后来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放弃这一思想并提出了一种非市场的社会主义。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穆尔正确地指出了《共产党宣言》提出的革命后的制度是一种“市场社会主义”。革命后的市场社会的证据是如此坚实以致穆尔相信,《共产党宣言》实际上是放弃了革命进程的非市场的结果的思想。在抛弃了其早期著作中的哲学-伦理学的原则后,马克思可以发现,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没有有效的经验的论证可以支持他早期的资本主义必须让位于一个不存在任何商品交换的社会的结论。然而,穆尔认为,在后来的论著中,如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本人又改变了。在武断地重申了他青年时代的反对交换的结论而不是它们的道德前提后,马克思抛弃了被认为与这种结论相矛盾的《共产党宣言》中的市场社会主义的主张。
  但是,根据我们所说过的看法,在至少是蕴含于《共产党宣言》(与《原理》一起来理解)中的主张与后来论著的主张之间不存在不一致。革命后社会的长远目标是不存在市场的共产主义。但这不排除作为中间阶段的一个长期的“市场社会主义”的时期,这一时期是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开端。的确,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讲是以这一时期来捍卫基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的最终目标。但提出了更为综合的关于结束商品生产的论证的《资本论》和后來的论著,却继续支持了一个处于中间的市场方向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存在。
  前边引用的有关合作工厂的那将论述就含有这样的思想。合作工厂被描述为新社会的最初萌芽。显然,它们是在市场社会中得以存在和运行的。新社会的最初萌芽是为市场而生产的企业。而出现于资本主义中的是那些可被称为“合作的市场社会主义的”企业。虽然马克思注意到这些企业的局限性,不过他仍把它们看作新社会的开端。他没有因为它们的“资产阶级的”缺陷而拒绝它们。无产阶级革命需要的是否定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些革命的发展提出的否定,并提供“培养”它们充分发展的政治条件。尽管从长远的前景来看,市场生产也许会完全停止,但革命后的社会直接面对的却是这样一种情况,其中市场的合作工厂为社会的繁荣提供了一种机会。马克思显然没有对只是“做买卖”的合作工厂表示否定的态度,后来列宁在他“论合作制”的论文中曾为这种合作工厂感到惋惜。[26]
  我们有恩格斯的证据表明,马克思在晚年继续支持革命后的市场社会主义的思想。在他的“法德农民问题”(1894)—文中,恩格斯追述了他在《原理》中的看法:[27]

  我们的党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也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先生们自己的态度。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赎买下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最便宜不过了。然而这里我们不去谈论这点。我们将把这样归还给社会的大地产,在社会监督下,转交给现在就已经耕种着这些土地并将组织成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我们将用什么方式方法转交这些土地,关于这点现在还不能说出一定的意见。无论如何,资本主义的企业转变为社会的企业在这里已经万事具备了,并且一夜之间就可以马上完成,比方说,在克虏伯先生或冯·施杜姆先生的工厂中就是这样。这些农业合作社的范例,将说服最后一些可能仍在反抗着的小块土地农民而且也许还有某些大农相信大规模合作企业的优越性。

  虽然从长远的观点看市场生产是要消失的,但直接的革命后的社会却包含继续存在的市场生产。这里提出的是一种混合的国家-合作社的所有制形式,因为大地产转交给农业工人,他们将以合作社的形式经营它们,而土地的法律的所有权则掌握在社会手里。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社会的”的企业并不取决于创造一个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只取决于将法律上的所有权转变为共同体的所有权和把直接的控制转交给在这些企业工作的工人。
  恩格斯在这里为革命后的社会提出了种种财产形式。虽然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的财产将被消除,但仍然有与合作社一起存在的小资本主义企业、雇工的富农、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和散工。小农应通过经济的必要性和范例了解自愿联合为合作社的好处。合作社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便宜的产品;合作社的工人将挣到更多的钱和在更好的条件下工作。我们可以推测,如果榜样的力量还不充分,市场的竞争将迫使个体农民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鼓励和帮助下建立公社。恩格斯把对大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实行赎买的想法归功于马克思。他必须特别指出这一点,是鉴于这一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没有明确提及,这也许是因为在1848年,和平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景还看不出。但我们知道,这是他本人在《原理》中提出的思想。

《哥达纲领批判》:生产者不交换他们的产品


  认为马克思因为对革命后社会的根本不同的观点而拒绝《共产党宣言》的市场社会主义的主张似乎在很大程度是不可能的。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徳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写道,“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某些地方本来可以作一些修改。”[28]穆尔所说的马克思1848年的观点与后来那些观点的那种重大不同,当然是就“一般原理”而言,而不是就细节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确说了共产主义纲领的某些实践上的措施已经过时,而且应当结合变化了的历史条件对它们进行修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根据前些年的巴黎公社的经验来修改。但他们补充说,这种想法是《宣言》本身所阐述的一个原理。
  斯坦利·穆尔认为马克思后来拒绝了他早先的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支持,其最有说服力的根据是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中。这一著作已成为马克思有关共产主义的思想的经典文献,尽管它是由马克思称之为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成立纲领的“旁注”构成的,是匆忙写成的,而不是为了发表。
  马克思明确地、而且是以似乎不留任何疑问的方式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将不存在商品生产,不存在市场:[29]

  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看。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义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

  根据到现在为止所讲的一切,人们会争论说,消除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不适用于直接的革命后的社会,而适用于这一社会的最终目标,即在“共同经营”将成为可能的时候。如果说到现在为止的论证反映了马克思的一贯的见解,那这段论述所适用的应是我说过的革命后社会的第二阶段,而不是第一阶段。如果是这样,它与先前存在的“市场社会主义的”阶段就没有矛盾。这种解释似乎是由最后一句话喑示的,在这句话中,马克思将“劳动 所得”这一用语“现在”可能是有意义的与它在未来“集体的社会”中是没有意义的情况作了对比。
  使以上解释受到损害的似乎是这样一个事实,即紧跟着上面那段话,马克思又对他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情况做了这样的论述:[30]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逐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新社会是由旧社会而来,“在各个方面”都带有它的起源的痕迹。 然而,这段话是紧接着前面那段话讲的,在那段话中,马克思宣布“生产者不交换他们的产品”。这种不交换的情况如何能从资本主义直接产生?根据这段文字,人们也许有理由认为,马克思有关革命后社会的观点存在一个根本的改变,这种改变似乎与他另外坚持的研究“出现”的辩证方法是毫不相容的。这段话暗示,革命的工人政府实际上应当一下子就夺取全部生产工具,并在不依赖市场交换的情况下指挥生产的进行。
  但这种解释忽略了《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另一段著名的话:[31]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用语会如此使读者入迷以至这整段话的意义很容易被忽略。这段话提出了下列观点:(1)在前边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出现以前,有一个明显的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2)这一转变时期应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方面来看,二是从政治的或国家的权力与之“相适应”的非政治的,即社会-经济的过程来看。
  这段话实际上描述的是《原理》和《宣言》提出的纲领所属的历史时期。穆尔的主要错误是混淆了这一“过渡”时期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32]马克思从来没有改变他的这一想法,即非商品生产的、共产主义的社会不会因为无产阶级革命就一下子出现,而只能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以后才能出现。马克思准确地强调,这一转变时期需要无产阶级的“专政"或国家权力。如果政治权力不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已在资本主义出现的新社会的萌芽就不会发挥出它们的全部潜力。但这意味着,这一过渡时期还有其政治特征以外的其他特征。在马克思的辩证法的框架中,无产阶级国家的作用不是去创造一个新社会, 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着的新社会因素。”

巴黎公社的纲领


  在马克思论巴黎公社的著作《法兰西内战》中,有一段更为充分的论述值得注意:[33]

  如果合作制生产不是一个幌子或一个骗局,如果它要去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共同的计划调节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结束无时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动荡这样一些资本主义生产难以逃脱的劫难,那么,请问诸位先生,这不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又是什么呢?
  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高级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

  不是夺取政权后的革命法令将创造出一个理想的,即共产主义的社会。马克思在这里写的巴黎公社无产阶级政府的任务,基本上是在重复《宣言》的思想,重复在《原理》中得到更为充分阐述的思想。无产阶级革命将开创一个过渡时期——经济条件和人的过渡时期。这是几年前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简短提到的那个革命的过渡时期。公社的实践证实了马克思早些时候在《资本论》中的分析。这些过程的社会-经济的出发点是那些在旧社会中已得到发展的新社会的萌芽,即工人的合作生产。它们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合作社。合作生产,在摆脱资本主义国家对它的强制,并在公社的政府采取的措施的鼓励下,会发展的更快。
  公社没有取消市场,甚至没有取消资本主义生产。它通过规范并进一步取消劳动市场,使市场生产向着服从人的需要的方向发展。马克思提到了一些措施。面包行业帮工的夜工被取消了。雇主们失去了对工人罚款的独裁的权力。被资本家关闭的作坊和工厂——无论是因为他们逃跑了还是因为从事资本的罢市——都交给工人协作社并像合作社那样运转。农民将被免除沉的赋税和债务,而且,由于公社委员挣的是基于工人的工资,这将给他们提供一个他们特别喜爱的传统上要求的“廉价的政府”。公社的政府所采取的财政措施是“引人注目的明智而温和的”。[34]
  马克思印象尤深的是公社进行的政治改革。公社通过限制公社委员的报酬和引入罢免的权利使国家更接近人民。马克思在这里强凋,公社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宣言》的纲领。但构成《宣言》经济纲领基础的一般原则没有变。首先采取的步骤是使社会转向新的方向。整个后来的一系列发展必须以逐步的方式完成,因为这些变化要求另外的变化。
  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设计的东西相比,一个重大的不同是工人自我经营的程度更大了。革命变化的方向就在于促进那些已在旧社会发展的新社会的萌芽。这里不再是《宣言》提出的“国家市场社会主义”,而是“合作的市场社会主义”,后者审慎地限制了从旧社会继承下来的国家权力。不是为了管理经济的目的而将权力基本上转到国家手里,就像后来苏联时期的“国家命令的社会主义”一样,而是将权力更完全地交给工人,以使他们既能防止其雇主的专横的命令,又能使他们在一个规范的市场关系中经营他们的自己的经济联合体。对现成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必须从实质上加以改造,以便能对那些其工作是在经济领域内推进工人经营的合作社发展的政党的代表有更大的控制。这同斯大林在1929年开创的国家社会主义有很大的不同。但正如其他一些人巳指出的,它也不是民主的中央计划的制度。[35]

马克思主义的市场社会主义


  在《原理》和《宣言》中,革命后经历的两个“时期”(stages)是可以区分开来的,第一个时期一般是要过渡到第二个时期的,这是革命后的过渡的目标。我使用“时期”(stages)这一表述,为的是不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phases)完全重合。马克思在他对革命后社会的预言中实际上讲了三个阶段(phases):革命转变时期,以及在这一转变后出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无产阶级国家的权力只是在第一个时期是必要的,那时明显的资本主义成分继续与社会主义的成分并存和竞争。在最初时期的可能的暴力冲突以后,这种竞争应是和平的经济上的竞争。
  《原理》和《宣言》的两个“时期”(stages)与马克思后来预言的三个阶段(phases)如何联系起来?看起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还不是《宣言》的第一个时期,在后者,“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标志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特征的情况是,工作仍然是一种强加于劳动者谋生的必要手段。它还没有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二阶段的“人生的第一需要”。用《资本论》的话来讲,它涉及的还是“必然王国”:[36]

  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

  因此,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看来是在《宣言》提出的革命后社会的第一个时期之内,但也许在《原理》描述的过渡时期之外,后者是以对生产的共同经营来结束的。
  在革命后的社会,有两个过程将一起发生。一方面,资本主义企业在数量上将减少,而社会主义企业的数量将增加。与此同时,一种不同的动力将起作用。工人将提高他们的技能和教育水平,这对他们了解和指导复杂的现代社会是必须的。第三个因素应被分解到这两个过程。技术的发展将促进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工人从单调乏味的机械劳动中解放出来,并使自由劳动成为可能。我们可以进而指出,技术的发展还将有助于创造日益增多相互联系的生产的综合体,这种综合体会取代以技术上相互独立的实体进行的生产。
  阶级转变的速度未必与技术和社会-心理发展的速度完全一致。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区分假定,阶级的划分将在生产水平发展到使自由的、创造性的劳动得以流行之前就被克服。而在这一时期,“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能够“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们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这就是说,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包含《原理》所讲的“对社会的共同管理”,即我们视为比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目标还低一些的目标。 但是,如果我们遵照恩格斯的论证,那这种共同的管理还要取决于工人管理他们事务的能力的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技术的发展。
  这种共同管理社会的技术上的和主观的条件可能不是与阶级划分的结束相对应的。因而,似乎可以合理地假定存在这样一个时期,它可能存在于重大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被消失之后,但却存在于对生产的共同经营已经发展到取代重要的市场生产之前。在紧随革命出现的“混合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之后,这样—个“纯粹的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到来是与革命后发展的辩证法的逻辑相一致的。因而,“资本主义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时期本身可以有两个“阶段”,在前一个阶段资本主义企业仍是重要的,在后一个阶段合作社则居支配地位,但还具有值得注意的资本主义的特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市场生产。

共产主义发展的六个阶段


  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方法的核心是历史变化和发展的观念。马克思并没有详细阐述一个固定的共产主义概念以求同资本主义形成对照。他是在动态的对立中把握这两个对立面的。在对立的两极之间存在着着中间的联系。我们在这里提出的论述实际上已确定了马克思著作中共产主义发展的五个阶段——以及可能的第六个阶段,即在一个地方插入的纯粹的市场社会主义阶段。让我们列举一下共产主义发展单一进程的这些阶段。
  (1)工厂法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式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这些法规和类似的规范市场交换的形式可以说是在播撒新社会的种子。
  (2)这一社会的“最初的萌芽”是合作企业,包括工厂和农场,在这样的企业中,工人成为他们自己劳动的雇主,并证明他们可以在市场的框架中成功地与资本主义企业竞争。
  (3)第三个阶段是革命后将资本主义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时期。这是一个新社会迅速成长的时期,它在与旧社会的竞争中获得了力量,这种竞争是在由无产阶级国家强行实施的新规定下进行的。这一竞争不仅是政治上的斗争,而也是社会-经济上的竞争。从狭义上讲,这一阶段结束于对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消除。
  (4)随着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最终消除,第四阶段就有了可能。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存在,但商品生产仍继续起重要作用,因为更为直接地自觉组织生产的方式还没有出现。人本身也许还不具备指导他们自己事务的能力,或技术发展的条件还没要求直接的社会范围的合作。[37]
  (5)共产主义社会现在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合作生产已发展到国家的,也许是国际的水平。但这一社会仍然还有很多“资产阶级的”缺陷(如同列宁后来所强调的)。[38]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它在“各方面”还带有其资本主义起源的烙印。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和不成熟阶段的特征,使人们想起了马克思对新社会萌芽类似的表示反对的特征的论述,因为它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全部缺陷”。我们应停下来对这一阶段做更仔细地考察。

共产主义的市场


  把仍然作为新社会标志的“资产阶级的”特征视为过去的全然消极的残余,就像“胎记”这个词会使人联想的东西,是一个错误。马克思关注的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期间作为正义标准的“资产阶级权利”的必然性,他用“资产阶级权利”这一表述, 是意指工人应按照他们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而得到报酬。这一“资产阶级”的特征对新社会的发展来讲是积极的重要的特征。正如资本主义社会在能以适合自己本质的制度取代封建制度以前,在其发展的初期利用过封建制度一样,共产主义社会在能以更为充分反映其本质特征的组织方法取代从资本主义继承下来的制度之前,也要继续利用这些制度。为什么共产主义在其初期不应利用市场呢?
  “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劳动者是不交换其产品的……”。马克思显然是根本不考虑市场生产的,即使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然而马克思实际上继续描述了一个事实上的交换制度。劳动者基于他们的劳动得到“凭证”,并用这些凭证在某种市场上购买物品。马克思坚持认为,“劳动货币”“同戏票一样不是货币”。[39]然而,即使从这一概念的十足意义上讲它不是货币,但它仍在履行真正的货币的某些职能。同样,即使不存在十足意义上的市场,在共产主义社会笫一阶段仍然存在一种有限的或者说受到限制的市场。
  马克思解释说,由于我们论述的是一个合作的社会,个人的劳动不是通过市场的相对自主的“决定”而间接生效的。这意味着什么?在充分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社会中,生产者的活动是相互独立地进行的,只有当他们出售他们的商品时,即通过销售他们的产品这一事实,他们才能知道他们的产品是否对社会有用。那合作社会的情况又会怎样呢?个人的劳动不在(再)依赖商品的销售,而是在工厂就直接生效。劳动者得到表明他们已挣到相当多少劳动小时等价物的凭证。他们得到的“货币”也许不像是戏票或标记购买某些商品的定量供应簿。它更像是功劳证书,说明某一个人通过劳动挣到了多少价值单位的等价物,这种价值单位,由于旧时代的缘故,可以称为美元。在这里,个人从他人的劳动去积累货币已是非法的。因此,货币是“个人化”的。一个人只能消费他通过其劳动挣到的东西。于是,这种凭证或计算机化的购物卡的持有者,将花费这种受到限制的“货币”形式以满足他或她的需要。
  假设,虽然已经尽全力去预测可能发生的事,但还是生产出了一些供过于求的东两,或被证明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在一个严格意义的商品生产的社会里,这样的结果可以是灾难性的。在严格意义讲的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用在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不具有真正的社会价值。这种劳动事后被证明是无价值的。小商品生产者将一无所得,没有朋友或亲戚的帮助,也许就会饿死。资本主义的生产者会面临破产,但在此之前,工人至少是要被解雇的。被解雇的工人承担着这一同消费完全一致的生产失误的全部后果。
  相反,在合作的社会中,个人的劳动被直接看做是总的社会劳动的部分。某些这种劳动将是无用的这一事实,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来讲是一种预期的成本。这种或多或少的不可避免的成本,不是全都由那些直接相关的不幸的个人来承担,而是由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来承担。因此,对那些生产了不合需要的或经济上不合算的商品的人来讲,就不存在灾难的问题。他们的劳动仍然是“有效”的。当然,对生产的调节必须根据来自这个“市场”的这种信号而做出,这样一来,这种社会的无用劳动的数量就会被减少到最小限度,—些新的机制将必然会取代那些曾经像“自然的盲目力量”起作用的机制。新的调节机制是需要的,以便使人与自然的交换在以“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40]
  因而,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虽然不存在完全意义的货币,并且,按照马克思严格意义的定义,也不存在商品交换,但仍然存在受到限制的货币形式和受到限制的交换形式。同样,即使完全意义的国家已不存在,因为阶级已经消灭,但仍然存在“类似的国家的”职能,例如,保证必要的工作的完成以及报酬的按劳分配。货币和国家这两个旧社会的残余在新生的共产主义社会将继续起积极的作用。
  当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社会的自由发展的基础时,我们将最终达到完全成熟的共产主义发展的第六阶段。在这里, 我们也许很想停止我们的探讨,去查看一下市场生产在后资本主义中的痕迹。自由劳动的交换形式,已不再受必然性的强制,它与华尔街的异化了的调解无任何共同之处。不过,如果我们认真对待马克思的辩证的方法,我们将认识到,这一阶段并不仅仅跟在其他阶段之后,而是渗透到整个过程。共产主义是“消除事物现存状态的真正的运动”。共产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一个未来的乌托邦。它是人类从自身的自我异化获得自身自由的斗争, 并把这一异化用作它的自由的手段的不断前进过程中的成熟。使完全意义的国家已不存在,因为阶级已经消灭,但仍然存在“类似的国家的”职能,例如,保证必要的工作的完成以及报酬的按劳分配。货币和国家这两个旧社会的残余在新生的共产主义社会将继续起积极的作用。
  (6)当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社会的自由发展的基础时,我们将最终达到完全成熟的共产主义发展的第六阶段。在这里, 我们也许很想停止我们的探讨,去查看一下市场生产在后资本主义中的痕迹。自由劳动的交换形式,已不再受必然性的强制,它与华尔街的异化了的调解无任何共同之处。不过,如果我们认真对待马克思的辩证的方法,我们将认识到,这一阶段并不仅仅跟在其他阶段之后,而是渗透到整个过程。共产主义是“消除事物现存状态的真正的运动”。共产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一个未来的乌托邦。它是人类从自身的自我异化获得自身自由的斗争, 并把这一异化用作它的自由的手段的不断前进过程中的成熟。



注释

[1] 詹姆斯·劳勒,“列宁和辩证的社会主义概念”,载于《社会主义的未来》,伦教,1995年4月,第11-19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3页。

[3] 斯坦利·穆尔,《马克思对市场》,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出版社, 1993,参见 66-67 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3页。

[5] 同上,第294页。

[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23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0-241页。

[8]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 第286页,“从这种意义上讲,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 消灭私有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短语在前一段话中做了限定。马克思和恩格斯渴望参与现存的共产主义运动,虽然他们对这一运动做了解释. 但他们的解释实际上可能是与其他那些自以为是领导人的解释相矛盾。参看詹姆斯·劳勒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沦:虚无主义的和辩证的”,载于 Louis Pastouras 主编的《对马克思的争论》.Edward Mellen Press, 1943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0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3页。

[11] 正如斯坦利·穆尔所论证的,《马克思对市场》,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出版社,1993,第7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0页。

[13] 同上

[14] 《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708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2- 243页。

[16] 对于我对虚无主义的社会主义和辩证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区分,参见詹姆斯·劳勒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虚无主义的和辩证的”,载于 Ixniis Pastouras 主编的《对马克思的争论》,txlward Mcllen Press, 1994。

[17] 《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527页。

[18] 同上

[19] 同上,笫407页。

[20] 《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497-498页

[21]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引用了合作工厂的更高的利润水平的资料。参见《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436 - 437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06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87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0页。

[25] 斯坦利·穆尔,《马克思对市场》,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出版社,1993

[26] 为了支持新经济政策所带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制度,列宁写道:有可能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 《列宁选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68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 503 - 504 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8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 303 - 304 页

[30] 同上,第304页。

[31] 同上,笫314页。

[32] 通过与《宣言》中的主张相对照,穆尔争论说,“根据《哥达纲领批判》,无产阶级革命后的一个直接的任务,就是消灭商品交換(《马克思对市场》,第8页。)他写道,列宁后来在术语上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这就“模糊了《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的无阶级的过渡经济与《宣言》中提出的经济的区别。后者像资本主义一样,是一种商品交换的经济。而前者则像其他那些被说成是摆脱了拜物教的经济一样,不是商品交换的经济。”(同上,第40页)穆尔的结论是,马克思改变了他对过渡经济的本质的想法。但这一结论忽略了马克思指明的过渡经济先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出现”的情况。是穆尔而不是马克思把这一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叫作过渡经济。如果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可被视为过渡阶段,那它就是一种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 的过渡不同的过渡。然而,表明马克思著作的一以贯之并没有回答穆尔的主要论点,即马克思没有证明非商品生产社会的必然性。对这一论点的回答在我们的叙述中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对商品生产的严格定义并没有排除社会主义的或共产主义的交换形式的存在,在这样的形式中,商品拜物教被克服了,然而,就像穆尔所说的那样(例如,他在30页上所说的),共产主义不是以中央计划来表明其特征的。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9-60页。

[34] 同上,第64页。

[35] 例如,Damw Schecter的《葛兰西和工业民主理论》,Gower PIiblish-ing Co. 1991,第17-18页。参见詹姆斯·劳勒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 虚无主义的和辩证的”,第174- 179页。Damw Schecter根据工厂委员会制度详细论述了民主与所谓的中央计划之间的矛盾,他错误地假定这一矛盾是由公社造成的,并且是由马克思所提出的。

[36] 《资本论》 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926-927页。

[37] 斯坦利·穆尔在他对《宣言》中预测的发展的论述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第四个阶段。他看到了一个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共存的时期, 以及一个无阶级的“将市场与计划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时期。 ( 《马克思对市场》,第67页。)无论在他本人的重构中还是在我的重构中,这都是一种推测。尽管是一种对被我认为是《宣言》的文本留下的一个尚未讲清的空白时期的合理的推测。但我们有必要在这推测的第四阶段与《哥达纲领批判》中不存在商品的社会之间做一比较。在《宣言》的论述中,这一第四阶段逻辑上的可能的结果仍然是虽接近《宣言》的目标但还没有达到其目标,即以自由劳动为基础的社会。而在《哥达纲领批判》的论述中,穆尔确定的两个阶段都可以处于先于严格意义上讲的共产主义社会出现的过渡时期。

[38] 参见詹姆斯·劳勒的“列宁和辩证的社会主义概念”

[39] 《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112页。

[40] 同穆尔的解释相比,我自己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解释与对市场经济的解释相类似,但这种市场经济不是那种马克思确定的意义上的商品生产的市场,在那里商品生产是以分离的或孤立的生产单位为前提的。这一解释可以使人想到将我的“纯粹市场社会主义"的第四个阶段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集中在一起。然而,我认为,无论从逻辑上看还是从历史上看,对多少近似于资本主义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来讲都存在很大的空间。一个市场社会主义的社会必须解决资本有机构成在收入分配上的影响。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将为它们的工人所有者赚到比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人所有者更多的收入。这一问题可由国家通过税收间接地加以纠正,也可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通过劳动凭证直接地加以纠正。在前一种方式中,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合作工人与其他工人之间存在一种发育不全的资本主义的关系,这种关系将必须由国家来纠正。马克思提出的方式更为先进,它更充分地反映了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的合作本质,并较少反映“国家干涉主义”。但在经历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更为“初级”的合作形式之前,它是无法实行的,因为在更为“初级”的合作形式中,很多工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他们自己公司的私有者,而且也许还要对这种所有制可能破产的结果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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