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俄国革命中的孟什维克》

第二部分 1905年革命时期



  在1904到1907年革命动荡的年代里,孟什维克显然不仅在组织问题上,而且在战略和策略问题上都采取不同的立场。文件3表明,孟什维克认为,中产阶级的进步分子能在反对专制制度的斗争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孟什维克对他们的潜在的同盟者所抱的意图还是心存疑虑,因而主张在自由派集会的所有地方都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以便促使他们要求真正的民主改革。这一策略的成就并不显著:俄国工人阶级还很弱小,而且思想相当混乱;政府竭力阻挠反对政府的派别的一切政治活动;孟什维克组织既不多,又没有动员工人的经验。尽管如此,在一些城市里,工人们的确在自由派开会的会场外面进行了游行,在少数情况下,这些游行使得中产阶级进步分子通过的决议稍向左转。
  本部分的其余文件表明,革命刚爆发时孟什维克阵营内部出现了混乱和动摇,到1906年春党的领导人在一些重要的策略问题上终于趋向一致。到那时,这个运动才具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广泛的纲领。

文件3:孟什维克领导人给党组织的信

(1904年11月)



  关于现有的zemstvos(地方自治局)[1],我们的职责是向他们提出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政治要求。假如他们自称有权代表国家说话,或者要得到工人群众的坚决支持,那就必须支持这些要求。掌握着全国命运的知名人士,为了一勺残羹出卖民族自由而召开的会议,是与一切民主直接为敌的。我们党的任务是要为反对这种会议而战斗到底。另一方面,自由派的地方自治局和杜马[2]是我们敌人的敌人,他们虽不愿意或者不能与敌人搏斗到无产阶级利益所需要的程度,但他们公开反对专制主义,提出行将导致其覆灭的要求,在这个意义上(尽管程度非常有限)他们实际上是我们的同盟者,但是,他们的行动是犹豫不决的,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争取充分的民主。他们的犹豫不决和半心半意的表现,清晰地勾勒出资产阶级各派的社会成分和社会政治倾向,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我们的任务当然是根据我们纲领的基本要求尽力利用这种现象。但是,在反对专制制度的范围内,特别在斗争的现阶段,我们对自由资产阶级的态度,一般应该是鼓励他们,引导他们支持社会民主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提出的要求。在现阶段,如果我们要用威胁的强硬手段,迫使地方自治局或其他资产阶级反政府派的机关,在胆战心惊的情绪的支配下,正式答应支持我们向政府提出的要求,那我们就会犯下不可挽救的错误。这种策略将使我们整个政治运动为反动派所利用,从而败坏社会民主党的名声。直接斗争是用来反对确定无疑的敌人的,只容许用于反对那些作为反动派的同盟者出现的“舆论”机构——我可以补充说,如果自由派或半自由派的地方自治局和杜马,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或由于怯懦而支持专制制度,那也可以直接进行斗争来反对他们。例如,对拨款几百万卢布来满足政府的军需一事,我们党被迫组织工人反对这笔开支,抗议用人民的钱来维持人民的压迫者的威信……
  在执行上面提出的这一行动计划时,我们必须牢记,我们正沿着新的政治活动的道路开始前进,即让工人群众作为独立的力量,以反对资产阶级反政府派为直接目标,有组织地干预社会生活。这样做,他们就能成为一种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独立力量,同时又能对资产阶级提出一致努力反对共同敌人的条件。我们必须牢记,我们是第一次摸索着走这条道路,可以这么说,我们是在训练无产阶级和我们自己的党,以备将来同剥削阶级党派和国家政权本身进行战斗……
  在我们党的力量足以组织强大示威的所有中心地区,同时组织示威,将会在这些地方,包括设有地方自治局的地区,令人惊奇地扩大我们党的政治活动的影响,提高其重要性。唯一不同的是在召开地方会议的城市里,我们必须尽力使群众同地方自治局会议保持直接接触,使示威游行集中在地方自治局会议代表开会的大厦前面。一部分示威群众可以进入会场,通过特派全权发言人请求会议准他宣读工人的声明。如果遭到拒绝,发言人可以对代表人民说话的会议却不愿倾听真正的人民代表的呼声,大声提出抗议。但是,社会民主党用这种形式提岀同自由资产阶级的反政府派的正式声明冲突的工人的要求,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有大量积极的示威者,他们必须充分懂得两种示威游行之间的显著差别:一种是反抗警察和政府的示威游行,另一种则是旨在通过革命无产阶级对自由派的政治态度施加直接影响来反抗专制制度的示威游行。其二,执行委员会应该事先采取措施,使几千工人聚集在地方自治局会议代表开会的大厦前,几十个或几百个工人进入会场,不致使地方自治局代表胆战心惊,否则他们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可能会不顾羞耻,叫警察和哥萨克来进行保护,从而把和平的示威变成拼死的斗殴或野蛮的血战,示威就会达不到目的。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能善始善终的局面,执行委员会事先要告诉自由派代表正在组织示威游行一事以及示威游行的真正目的。此外,它还应该想法去同资产阶级反政府派中左翼代表达成某种协议,即使不能取得他们对我们的政治活动的积极支持,至少也要使他们表示同情。它当然要以党的名义,受工人小组和会议的委托,去同他们谈判,在谈判中间,不仅要讨论共同的政治运动计划,而且要报告运动的进展情况——当然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总之,我们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全部成就和真正价值,取决于工人群众究竟有多大自觉性用自己的要求去对抗自由派的要求。因此,我们重申,当前的努力能取得多大成就,将取决于我们以往的工作。

引自V·I·列宁1904年11月的信,参见《列宁全集》第7卷第491、498—499页。





[1] 地方自治局是1864年建立的具有有限自主权的地方组织,活动于农村地区。

[2] 这里指的是1870年创立的城市杜马,与农村的地方自治局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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