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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什维克破坏家庭、共产共妻?

施用勤



  偶然在网上看到刊登在2010年10月《炎黄春秋》上的一篇访谈记录《一部颠覆性著作:〈20世纪俄国史〉》,网站给此文加的标题更加吸引眼球:《列宁是德国代理人,斯大林发动二战》。该文是俄国历史学家潘佐夫关于《20世纪俄国史》一书的谈话记录,由访谈者记录整理而成。访谈中充满了对布尔什维克的指责,除了上面提到的两条外,还有一条更加骇人听闻:布尔什维克破坏家庭,甚至共产共妻。
  笔者孤陋寡闻,没有读过该文推介的那部颠覆性的俄国史新教材。虽然该文说此书在俄国出版后反响热烈,几年时间内数次再版。但我在网上查了查,有关此书的评论并不多;也无幸像该访谈的记录者那样亲耳聆听潘佐夫教授的谈话,当面向他请教此说指的是什么,布尔什维克以什么方式破坏家庭?
  笔者学俄文出身,多年来一直从事俄国文学的翻译研究工作。近10多年来,主要从事对托洛茨基著作的翻译和与此人相关的历史研究,自认为对俄国历史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十月革命。我所阅读过的相关俄国历史、文学著作,没有一本提到过布尔什维克破坏家庭,或以新的男女关系来取代夫妻关系。只知道直到苏联解体,苏联社会的基本单位或细胞仍是家庭,也没有看到过十月革命后家庭曾被布尔什维克破坏,什么时候恢复的记录和描写。十月革命后,列宁是人民委员会主席,是政府首脑。在他那个时期的著作中,根本没有鼓吹破坏家庭和共妻的文章和法令。在布尔什维克那个时期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中,也看不到这样的文件。至于共产共妻,对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那是国民党对共产党的诬蔑。共产共妻的说法,骨子里是封建主义的,把女人看作是财产(如在卦书中,妻财是并列的),资本主义也没有摆脱这一封建遗产。只要对马克思主义有最基本的了解,就知道这纯属诽谤,共产主义要解放全人类,首先要解放的是女性。女性获得尊严,与男性一样参与社会生活,同工同酬,是在十月革命后的苏俄。布尔什维克领袖托洛茨基曾说过,革命如果不能首先解放备受压迫的妇女,就不配称为革命。如果在俄国的历史、文学作品中有过对布尔什维克这样的咒骂,那也只能是被推翻的统治阶级对布尔什维克的诽谤和诬蔑,正如当初中国的国民党对共产党的诽谤和诬蔑一样。这对在阶级斗争的战场上敌对双方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对事隔几十年后撰写历史的人来说,却是不可饶恕的。另外,我觉得文章表述很成问题,既然家庭破坏了,人的繁衍仍要继续,那只能是群居群宿,所谓的共妻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还用得着“甚至”吗?就是在扎米亚京的反专制独裁的寓言小说《我们》中,独裁者都没有消灭家庭,只是为了便于控制,让所有夫妻都生活在玻璃房里,只有在获准性交时,才能挂上帘子。
  笔者正好看了《托洛茨基全集》第21卷中的一篇题为《从旧家庭到新家庭》的文章。此文曾刊发在1923年6月13日的《真理报》上。该文是对当时举行的莫斯科积极分子座谈会上的一个重要议题——家庭解体——发表的看法。文章是针对与会人员对旧家庭解体和新家庭轻率建立的忧虑的。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布尔什维克破坏家庭,共产共妻”的指责纯属子虚乌有。如果破坏家庭、共产共妻真的是布尔什维克的国策的话,莫斯科的积极分子座谈会就应该对旧家庭的解体欢呼雀跃,而不是感到忧虑了。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整个这句话说的是他们对旧家庭的解体和新家庭轻率建立感到忧虑,也就是说,旧家庭的解体和新家庭的建立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整个社会仍然以家庭为单位,并非家庭解体后,整个社会就群居群宿——共妻,而是旧家庭解体后,又组成了新的家庭。
  也许有人会问,这篇文章是在1923年6月写的,距1917年十月革命已经5年多了,共产共妻是否发生在这段时间内?上面已经说过,在列宁这段时间的著作和俄共当时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中,都找不到相关证据。而且,无论是在彼得格勒的斯莫尔尼宫内,还是在后来的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中,布尔什维克的领袖们都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并没有关于他们是群居群宿的记录。如果布尔什维克真的主张破坏家庭,共产共妻的话,领袖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们保持自己的家庭,却让整个俄国社会破坏家庭,是不可能的。他们自己不共妻,却让整个社会共妻,也同样不可能。另外,十月革命以后到1921年,布尔什维克一直在为新政权的生存全力以赴地斗争,无暇他顾。十月革命后的当务之急,是停止战争,争取和平,布列斯特和约的签订虽然为布尔什维克政权赢得了喘息时机,但也激化了社会矛盾,此前与布尔什维克联盟的左派社会革命党人退出了政府,发动了反布尔什维克的暴动,从而推动了内战的爆发。此后是长达3年的内战。虽然布尔什维克赢得了内战的胜利,但经历了帝国主义战争、革命和随之而来的内战,俄国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铁路运输即将瘫痪,粮食产量降到了战前(即1913年)的30-40%,生铁产量为战前的2%,食糖产量为战前的4%。在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下,工人阶级和整个社会为拯救濒临崩溃的经济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布尔什维克的领袖,还是工人阶级和社会,都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上。1922年,经济形势稍有改观,家庭危机逐渐露头,到1923年引发了社会忧虑。
  托洛茨基作为布尔什维克的领袖(虽然当时已经遭到政治局中的多数派的排挤,但毕竟还是7人政治局中的一员),当然不会在这种社会现象中只看到消极的一面,陷入道德说教或哀伤的感叹,而是深入分析它的原因,阐发其中蕴涵的积极意义。
  他认为,旧家庭的解体,是巨大的事件——战争和革命——冲击着家庭生活方式的结果。巨大事件的机械力量与觉醒的思想的批判力量结合在一起,在家庭领域中产生了当前这个正在经历的破坏阶段。只是在夺取政权后,俄国工人才在自己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开始自觉地迈出文化的最初几步。在强大的震荡的影响下,个性刚刚挣脱了日常生活方式、传统、宗教形式和关系,那么他的个人抗议、他对旧风俗的造反在开始时采取了无政府主义的形式,或是肆无忌惮的形式,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其中表现的是觉醒的个性,他想按照新方式而不是按旧风俗建立自己的生活。
  接下来,托洛茨基列举了导致离婚的几个主要原因:丈夫因征兵脱离了习惯的条件,在内战战线上成了一位革命者。他经历了最伟大的内在变化。他的视野扩展了。他的精神需求提高了,复杂了。这已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了。他回到了家中。他看到一切或几乎是所有一切都还停留在老地方。夫妻双方的惊讶转变成相互不满。不满又变成了愤恨。愤恨导致了分手。
  丈夫是共产党员,过着积极的社会生活,和它一起成长,并在其中找到了自己个人生活的意义。但妻子,女共产党员也力求参加社会工作,参加会议,在苏维埃或工会里工作。家庭或是不知不觉地化为乌有,或是由于缺乏家庭舒适产生了冲突,引起了彼此仇恨,于是就离婚了。
  丈夫是共产党员,妻子是非党人士。丈夫全身心地投入社会工作,妻子仍封闭在家庭圈子里。支部决定,共产党员应摘去家里的圣像。丈夫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妻子认为这是灾难。在这个实质上是偶然的事情上,暴露出丈夫和妻子之间精神上的鸿沟。夫妻关系日益紧张,最后是离婚。
  一个有10年、15年共同生活的家庭。丈夫是一位好工人,关爱家庭,妻子忠于自己的家,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用于自己的家中。但偶然的机会使她加入了妇女组织。一个崭新的世界在她面前展现。她的精力有了新的广泛的应用之地。家庭生活大不如前。丈夫生气。妻子觉得自己觉醒的公民尊严受到侮辱。离婚。
  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旧的婚姻中越是缺少个人关系,外在的连接——包括仪式、宗教方面在内的习俗——起的作用就越大。因而对这个后者的打击,就是对家庭的打击。在旧家庭本身之中没有内在联系,如果它本身在很大程度上靠惯性力量维系,那么每一个外在的推动都能导致它的解体。而在这个革命的时代中,这样的推动比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家庭动摇、破裂、瓦解,再次产生,再次破裂的原因,就在这里。
  接着,托洛茨基还谈了建立新家庭的文化和物质两方面的条件。在苏俄进行的全部文化工作,都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文化水平,不提高男女公民的文化水平,就不可能建立新家庭。除此之外,还需要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使家务劳动、孩子的抚养、教育社会化。
  虽然托洛茨基在为旧解体家庭辩护,但从中可以看到,他否定的是缺乏内在联系的、靠惯性力量维系的旧家庭。然而他否定(破坏)旧家庭不是为了共妻,而是为了建立男女双方志趣相投的、更加和谐的新家庭。这种家庭比维系在习俗上的家庭更加合理,更加进步,更加符合时代潮流,大概是不能否定的。
  不过,“共妻说”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笔者曾在《作家文摘》(第184期)上读到一篇题为《1918年苏联伪造“共妻令”的风波》的文章,讲述了在布尔什维克统治下的苏俄曾经出现过的“共妻”现象。但这个标题中有两个毛病。1918年还没有苏联,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是苏维埃俄国,简称苏俄。苏联于1922年12月建立。虽然这1922年前的苏俄和1922年后的苏联在政权制度上没有本质的差别,但苏联这个名称在1922年前是不存在的。另外,这篇文章的标题不大规范,苏联伪造“共妻令”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似乎“共妻令”是苏联伪造的,是政府伪造的,还是当政的布尔什维克伪造的?从文章内容看,伪造“共妻令”完全是个人行为,因而应该加“在苏俄发生的”几个字,这样就不会造成任何误解了。文中介绍了在苏俄发生的几件与 “共妻”有关的事。第一件事是莫斯科的一家布店小老板赫瓦托夫编撰《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并擅自在莫斯科大街小巷粘贴。该“法令”称,从1918年5月1日起,所有17-32岁的女性应摆脱个人控制的束缚,成为人民公共财产。将由莫斯科无政府主义者委员会负责对已经收归公有的妇女进行分配。据该法令,男人有权享用一名妇女,但每周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三小时。此案受到苏维埃执法机构的高度重视,1918年6月底,在莫斯科对此案进行了法庭审判。当时地位很高的柯伦泰为被告做辩护,认为被告的荒诞作法是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道德沦丧的结果,要求法庭对赫瓦托夫法外开恩,将其无罪释放。但在获释后的第二天,他就被一群无政府主义者杀死了。应该说,这个“共妻令”与布尔什维克和它的苏俄政府没有关系。它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突发奇想的个人行为。苏俄当局显然是不赞成、支持这个“共妻令”的,不然就不会对它的编撰者进行法庭审判,而是把它变成真正的政府法令了。虽然由于布尔什维克要员柯伦泰的辩护,法庭将他无罪释放,但并不是出于支持、赞赏他的倡议,而是认为他的荒诞作法是资产阶级社会道德沦丧的结果。
  另外在苏俄发生的与所谓的“共妻”有关系的事件,是个别地方政府所为。弗拉基米尔市苏维埃曾颁发过一条政府法令,宣布18-32岁的女性为国有财产。1918年夏,叶卡捷琳诺达尔市苏维埃向一些优秀红军战士颁发令纸,作为对战斗英雄的奖励,令纸上写着:凡持本令纸者,有权在叶卡捷琳诺达尔城挑选10位16-20岁的姑娘,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将其社会化。[1]这两个例子虽然是“官方”的,但都是地方政府所为,仅限于当地,而且时间不长,没有泛滥到全国,更没有成为整个苏俄政府的国策。




[1] 参见《1918年苏联伪造“共妻令”的风波》,载《作家文摘》第184期第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