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潘汉年《全面抗战论》(1938年)

从敌人封锁海岸说起



  日寇海军于上月封锁我东南海岸后,又于本月五日起扩展封锁区域至我全部海岸了。中国因为没有海军,不待日方封锁,我沿海航行事业早已于战事开始就停顿了,这对于我方抗战工作之进行,并无什么妨碍。可是对于第三国的航运与商务,实际遭受了相当的妨碍,虽然日方宣称并无妨碍第三国海运之意图。
  据香港六日电,英船泰山号,由香港开驶广州时,途中为日方驱逐舰拦阻两次,意在搜査军火,该轮被迫中途折回。又据八日报载,英商太古公司之芜湖及武穴两轮,六日由华南潮州开沪,在吴淞口外,竟被日方军舰阻止,意欲派人上轮搜査,当经船主严予拒绝,而日方当即提出无理要挟之条件,谓不许该两轮再装难民出口,否则不予放行云云。同时意大利邮船龙山轮进口时也遭受两次搜查,英轮四川号由西贡载米运沪,沿途亦受日舰检査。这些事实,证明各国在中国沿海之航运,已受严重威胁,将来也许更加厉害。因此,日本封锁中国海岸的结果,日本与列强在远东矛盾必然加深。我国必须善于利用这一矛盾,对于日寇封锁我沿海,给以有力严重的回答:
  立即取消过去一切中日条约,停付日本外债,赔款,并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
  自从日寇封锁我海岸后,国际舆论无不指责日方行动反国际公法,对华关系各国,且拟采取经济封锁办法制裁日方,据华盛顿六日电,英美两国间曾非正式交换共同封锁日本的计划,美国海军界人士以为封锁日本较封锁意大利容易,因日本进口货物,除由中国德国运往者外,其余均须经由英美所属两大海军根据地——新加坡及巴拿马运河、英美两国海军当局,并曾向罗斯福总统说明:在上述两处实施封锁行为,可以国联盟约第十六条为根据,且实施封锁后,可在四个月内击溃日本全部实力。综观上述英美人士之舆论与建议,日宼对华侵略行动之扩大,虽不致立即引起列强之军事干涉,某种程度之经济制裁似有发展成实际之可能,而站在被侵略与敌对地位之我方,除彻底以武力抗战到底外,宣布对日经济关系之断然处置,是其时矣!
  日寇不仅以武力侵略我土地财产,且任意轰炸,屠杀我徒手难民与文化机关,我方决无继续付与欠款赔款及其经济侵略所得之财源,以资日寇进攻屠杀我中华民国及四万万五千万同胞之理!战时法令有以食粮资敌者当以通敌论,罪该处死,今日我正义之抗战已开始,为保障抗战之胜利,不仅对内执行禁止以食量资敌等事为必须,即宣布对日绝交,撤回驻日大使,自动取消一切中日条约,没收日帝国主义在华财产……等事,已为刻不容缓!否则将不足以在经济上置日帝国主义于死命,更不足以适应全国同胞敌忾之心理,对外抗战,如不能得全国后方同胞热忱之拥护,要求胜利当不可能!今日我徒手同胞一如前线将士,其生命财产已在日帝国主义炮火威胁之下,渴望政府对日绝交,以证武装抵抗到底之决心,以伸人民赴汤蹈火,战死疆场,为民族国家流最后一滴血之热诚!

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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