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上海租界的黑幕(汪伪宣传部1943年7月编印)

罪恶的发生



  租界与罪恶为什么联络起来呢?非租界是不是也有罪恶呢?世界上一切地方,都不能说没有罪恶,可是有法律的管辖,有道德的制裁,虽有罪恶,尚不致于明目张胆,虽有罪恶,尚不至于接踵相接,只有租界是罪恶的制造厂,是罪人的逋逃薮,好像租界二字与罪恶二字,一是表面,一是里面。好像使人一提及租界,就有罪恶的印象浮在脑中,一提及罪恶,就觉得是租界的代名词。
  租界之罪恶薮集,租界之易生罪恶,其原因在那里呢?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领事裁判权的存在。
  爱狄密勒氏在上海冒险家的乐园里有下列的一段话:
  『现在让我带你到那些大的总会中去观光一下吧!你可以明了里面的活动情形,和当地的官吏为什么袖手旁观,不加干涉的理由。这理由原是很简单的,在东方,我们白种人,有一面特殊的国旗在保护我们,这一面国旗,不属于任何国家,或者可以说它是属于太上的国家的,它就是领事裁判权的大□。像我们这样经营正当(?)事业的人,就全靠他的保护,否则雇上几十个长期的法律顾问,也还是不够的』。
  这不是很明白的吗,因为有了领事裁判权做护符,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
  领事裁判权是怎样的解释呢?
  在一个有限制的解释之下,领事裁判权包括三类特权:一是外交人员所享的各种特权与豁免;二是法律上的超越地位;三是普通法律上的特殊的例外。
  领事裁判权对于外国人有什么方便呢?我们又看密勒氏说:
  『一个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除了他本国的领事馆以外,旁的官吏,都不能贸然加以逮捕,他如果为了随便什么事,而被租界的或中国的警务当局扣留了起来,这些警务当局就得立刻通知他的领事馆,而由领事馆差人来将他领去,他所犯的法或所做的歹事都归领事馆去处理,当地的官吏是没有权再去过问的。你只须稍微用一些推想的力量,你就可以明白这种制度是怎样宽大的一种方便之门。你只要有一些手腕,并能广通声气,慷慨结纳,则你对于任何事情,都可以为所欲为。』
  他又说:
  『中国的官吏,既然不能逮捕享他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根据同一的理由,中国的法院也没权来审判这种外国人,可以审讯他的,只有他本国的驻华按察署,或旁的司法机关。关于法律,公道,与国家的地位的事,你想必已晓得得很多。譬如说一个英国人控告一个西班牙人欠债不理。这一件案子,在西班牙的驻华法署中开审,儿子虽然癞头,总是自己的好,西班牙的审判官,终于裁定那西班牙人是对的。倘使一个俄国人向一个英国人索债呢?俄国人是没有领事裁判权的,他的案子,只可在英国的驻华按察署中开审。他的胜诉机会,恐怕连百分之一都够不上。』
  因为上面的缘故,所以外国的冒险家都视上海为乐园,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而中国的政治犯,共产党,以及一切危害国家的罪犯,只须逃之夭夭,跑上租界,就可以靠外人的保护,逍遥法外。所以租界又成为中国罪犯的逋逃薮。
  上海租界,既成为外国冒险家的乐园,又成为中国罪犯的逋逃薮,其罪恶又焉得不多,又焉得不叫人把租界看做罪恶的代名词呢?
  按所谓「罪恶」这个名词是有多角的性质,譬如硬性的罪恶,就有侵略,压迫,恐怖,盗窃;软性的罪恶,就有轻蔑,虚伪,诈骗,麻醉,放纵。现在让我们将这些史实,分别报告一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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