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1516年)

《乌托邦》第一部


  杰出人物拉斐尔·希斯拉德关于某一个国家理想盛世的谈话,
由英国名城伦敦的公民和行政司法长官、知名人士托马斯·莫尔转述


  战无不胜的英王亨利八世①以具有模范君主的一切才德而著名。他近来和尊贵的卡斯提尔国王查理②殿下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为了就争论进行商议并取得和解,英王派我出使到法兰德斯③去,伴随着独一无二的卡思伯特·滕斯托尔④,他最近被英王任命为案卷法官,大家都为此感到高兴。我不打算说什么恭维他的话。这并非担心一个朋友的见证不易取信于人,而是由于他的正直及学问远过于我所能赞扬,而且是众所周知的,无须我的赞扬。除非我要给人们以这样的印象,如同俗语所说的,打着灯笼照太阳!

  ①英王亨利八世(Henry Ⅷ,1509—1547年在位)——当时英国和西班牙在海外贸易上发生重大矛盾。在荷兰逐渐受到西班牙统治势力支配后,英国禁止向荷兰输出羊毛。因此莫尔应邀出使调解争端。——中译者

  ②卡斯提尔国王查理——即查理五世(Charles Ⅴ),1516—1556年为西班牙国王,1519—1556年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斯提尔为英语Castile译名;西班牙语Castilla,汉译作卡斯蒂利亚。卡斯提尔位于西班牙境内,自十世纪起是一个独立王国,十五世纪后叶与阿拉贡王国联合成西班牙。查理五世原为卡斯提尔国王,故这儿如此称呼他。——中译者

  ③法兰德斯——中世纪西欧的伯爵领地,区域跨今法、比、荷三国,当时为欧洲织布业中心,需用大量英国输出的羊毛。——中译者

  ④卡思伯特·滕斯托尔(Cuthbert Tunstall,1474—1559)——英国官员,莫尔的朋友。——中译者

  按照事先的安排,卡斯提尔国王委派的处理这个专案的人员(都是非凡的人才)在布鲁日①接待了我们,组长为布鲁日市长,一个庄严的人物,但他们左右一切的中心发言人却是坦西斯②,加塞尔城③的教会长,口才具有素养,又得力于禀赋,而且精通法律,是外交谈判能手,在这方面有天才,又有多年经验。经过一两次会议,我们在若干点上还未能取得一致看法。因此他们就向我们告别几天,到布鲁塞尔④听取他们的国王的正式意见。

  ①布鲁日(Bruges)——当时是羊毛纺织业中心,在今比利时法兰德斯省。——中译者

  ②坦西斯(George Temsice)——布鲁日城人,写过一本地方史,此外无考。——中译者

  ③加塞尔(Cassel)——今法国西北部的城镇。——中译者

  ④布鲁塞尔(Brussels)——当时为“低地国家”首都,今比利时首都。——中译者

  这时,我因事前往安特卫普⑤。我停留在该城期间,有一个彼得·贾尔斯,是来访众客之一,又是所有他们这些人中最受欢迎的一个来客。他当地出生,是一个有地位的荣誉人物,然而却应该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因为他年轻而学问和品格两方面都很出色。他极有德行及教养,对所有的人都很殷勤,而对朋友则胸怀坦率,亲爱忠诚,因此,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个人或两个人,能象他那样从各方面来看都称得起是完美的朋友。他异乎寻常地谦逊,比谁都更丝毫不矫揉造作,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单纯而又不失为明智慎重。此外,他的谈吐文雅,饶有风趣而不使听者感到不满。所以,我既和他快乐相处,进行愉快的交谈,我对乡土的怀念就大为消失,不象以前那样意识到和家人的别离,和妻儿的分手,我离开他们已经四个多月,我曾是多么急于回到他们身边呀。

  ⑤安特卫普——当时属法兰德斯,今为比利时重要商港。——中译者

  有一天,我在圣母院做礼拜,这是全城最美最拥挤的一座教堂。我做完礼拜,打算回到住所,这时碰巧看见彼得和一个外地人谈话,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儿,面孔晒得黝黑,胡须颇长,一件斗篷不介意地披在他的肩上。从他的外貌和衣着,我看出他象是一个船长。

  彼得一见到我,就走来和我打招呼。我正待回礼,他把我拉到一旁,指着刚才和他交谈的那人,问我说:

  “你看见那人么?我正要把他马上带到你那儿去。”

  “非常欢迎,”我说,“为了你的原故。”

  “不,”他说,“为了他的原故,如果你认识他的话。除他外,当今没有第二个人能对陌生的人民和国家作出这样的报道,我了解这是你急切想听的题材。”

  “啊,那么,”我说,“我猜得不错。我一看到他,就断定他是海船的船长。”

  “可你完全错啦,”他说,“因为他的航行不象巴利纽拉斯①那样,而是象奥德修斯②,或不如说象柏拉图③吧。这位拉斐尔——这是他的名字,他姓希斯拉德——不但精通拉丁文,而且深晓希腊文。他对希腊文下的工夫比对拉丁文还要深些,因为他竭尽精力去搞哲学,他觉得关于哲学这门学问,拉丁文中除了辛尼加④和西塞罗⑤的一些论文外,缺乏有价值的东西。他把祖先遗产留给家中兄弟们之后,由于急想看看这个世界(他是葡萄牙人),就加入亚美利哥·韦斯浦契⑥一行,作为他四次出航中后三次的游伴,始终跟随着韦斯浦契。这四次出航,人人都已阅读到了。可是最后一次,他不曾同韦斯浦契一同回来。他请求甚至要挟韦斯浦契同意让自己成为留在第四次航程终点的要塞上二十四人中之一。因此他就留下,可以随自己的意办事:他更热中于浪游,宁可生死付之度外。他有老不离口的两句俗话:‘死后没棺材,青天做遮盖’,以及‘上天堂的路到处远近一样。’要不是老天保佑,他这种态度是会叫他大吃苦头的。可是,自从韦斯浦契离去后,他便和要塞上的五个同伴航游了许多国家。一个意外的机会把他带到锡兰①,又转到卡利卡特②,在该处他便中碰到几条葡萄牙船,最后很出乎意外地又回到本国。”

  ①巴利纽拉斯(Palinurus)——古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公元前70—19)所著史诗《伊尼特》(Aeneid)主人公伊尼斯的船上的舵手,曾堕海失事,此处殆借喻为不高明的航海员。——中译者

  ②奥德修斯(Odysseus)——古希腊诗人荷马(Homer)所著史诗《奥德赛》(Od-yssey)的主人公,著名航海冒险家。——中译者

  ③柏拉图(Plato,公元前约428—约348)——古希腊哲学家,相传为了追求知识,曾在国外广泛旅行。——中译者

  ④辛尼加(Seneca,公元前约4—65)——古罗马哲学家。——中译者

  ⑤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43)——古罗马政治家,希腊哲学的普及者。——中译者

  ⑥亚美利哥·韦斯浦契(Amerigo Vespucci,1454—1512)——意大利航海家,美洲(亚美利加)从他得名。——中译者

  ①锡兰——今作斯里兰卡。——中译者

  ②卡利卡特(Calicut)——印度海港。萄萄牙航海家伽马(Vasco daGama,约1460—1524)绕好望角东航,曾于1498年到达此港。——中译者

  彼得说完后,我感谢他的好意,他花费了很大的气力,无非要我和那人接谈,希望那人的谈话能使我高兴。我就转向拉斐尔,互相致敬,说了生人初见面时惯用的一番客套话,然后我们一同来到我的住所,坐在花园中草苔丛生的长凳上,我们开始交谈起来。

  拉斐尔描述说,自从韦斯浦契离去后,他和留在要塞上的伙伴们,由于不断和当地人见面,对他们客气,渐渐获得他们的好感,直到既不觉得从他们那儿会带来危险,而且实际上彼此间产生了友谊,此外,还得到一位领袖的赏识和好感(这位领袖何名,属于何国,我都记不起了)。由于这位领袖慷慨好施,他和其余五个同伴得到充分的供应品以及旅费,并沿途配给了一个可靠的向导,部分是水路乘筏,部分是陆路乘车,被引到别的领袖那儿去,带有非常殷切的介绍信,请求予以照拂。拉斐尔说,他们游历多日,到过各种城镇都市以及熙熙攘攘、制度优越的国家。

  他说,诚然,在赤道的下方以及这条线两旁几乎远至太阳运行所达到的地方,有热气不断熏灼的沙漠。到处无非一片阴森可怖,草木不生,令人厌恶,栖息着野兽毒蛇,或者和兽类一样野蛮有害的人。可是,稍微更向前进,风物就逐渐较为宜人,气候不那么酷热,地面上长满可爱的青草,兽类的性格也较为温顺些。最后,他们逢到人和城镇。在这些城镇之间以及附近,并且和辽远的国家,都经常有水陆贸易。

  拉斐尔说,当时他们有访问四下许多国家的机会,因为凡是准备开出的任何航线上的船,都欢迎他和他的同伴搭乘。他们在最初旅行的地方所看到的船都是平底,航行时用一种纸草或柳枝编成的帆,也有时用皮革制成的帆。往后,他们又遇见有尖龙骨和帆布篷的船,实际上全和我们的船一样了。

  他们的水手善于使自己和海洋及气候相适应。但是据拉斐尔说,由于他指点他们怎样使用指南针,他就获得了他们异常的好感。他们以前关于这个东西是完全无知的,因此对于信从海洋摆布,不免犹豫不决,而只有在夏季,才这样做过。现在,他们依靠指南针,在冬季也不觉得可怕,这就过于自信,反而招致危险。这样,本来认为会给他们很大好处的东西,由于轻率,倒有给他们带来极大危害之虞。

  拉斐尔谈及的他到过的每一个地方,说来话长,也不符合本书的意图。我们也许会在另一个场合讲述他所说的故事,尤其是任何对读者会有益的东西,首先是在那些文明共处的人民中的明智慎重的法律条文,这是他所注意到的。因为,关于这样的题材,我们热切地向他提问,他也同样乐意谈论。可是,陈腐的海客奇谈,我们不爱打听。西拉①和贪馋的塞利诺②,吃人的雷斯特利哥尼人③,以及类似的可怕怪物,这些是极其常见的。可是,治理有方的公民倒不是随处可以遇见的。

  ①西拉(Scylla)——古代希腊传说中的怪物,岩礁的化身,为害海中船只。——中译者

  ②塞利诺(Celaeno)——古希腊传说中鸟身女面的三妖之一,巨风的化身,有利爪,能将人攫走。——中译者

  ③雷斯特利哥尼人(Laestrygones)——古希腊传说中海岛上毁坏航船以吃人为生的巨怪,见史诗《奥德赛》第10卷。——中译者

  的确,拉斐尔既提请注意这些新发现的国家有许多不合理的风俗,也详细举出若干点,我们的城市,王国以及不同民族和人种都可以借鉴,用于改正自己的错误。我已经说过,这些事例我必须留待另一个场合去叙述。现在我只想讲一讲他所说的关于乌托邦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然而首先得讲一讲引起他提到这个国家的谈话。

  拉斐尔很明智地论及我们这半球的缺点,以及那半球的缺点,他发见两方面都是缺点不少。他也对我们中间和他们中间的明智措施作出了比较。他对每一国家的风俗习惯回忆起来,如同在他仅一度到过的地方曾经住了一辈子。彼得用如下的话对这个人表示了他的惊叹:

  “啊唷,亲爱的拉斐尔,我不明白你何以不去依附一个国王呢。我相信没有一个国王不欢迎你,因为你的学问,你对各种风土人情的通晓,既给他以喜悦的心情,又可以向他提供榜样,发出对他有所帮助的忠告。这样,不但对你自己极其有利,而且对于你的全部亲友也很能使他们得到提拔。”

  “提起我的亲友,”他回答说,“我不十分为他们操心,因为我想我对他们已很好地尽了应有的义务。别人对财产不到年老多病不肯放弃,而且即使那时也是十分勉强地放弃,尽管要保留已无能为力。当我还不是壮年,实际上在年轻时,我就把财产分给亲友。我想我的亲友对我的慷慨应感到满足,而不额外地要求或期望我为了他们的原故去臣奉国王。”

  “说得妙!”彼得宣称,“我的意思是要你侍奉国王,并非臣奉国王。”

  “臣奉和侍奉不过一个音节之差,”他说。

  “不过我确信,”彼得接着说,“不管你怎样称呼这样的生活,它不失为一种手段,能对别人有好处,不管是对私人,还是全国所有的公民,并且你自己也可以更加发迹。”

  “我必须,”拉斐尔说,“用我内心所厌恶的办法以便更加发迹吗?事实上,我现在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相信朝廷贵臣很少能象我这样的。而且,巴结权贵的人为数很多,你不要以为权贵身旁没有我或是一两个象我这样的人,就造成很大的损失。”

  “嘿,”我于是说,“很明显,亲爱的拉斐尔,你是不羡慕金钱和权势的人。毫无疑问,我尊敬具有你这样胸襟的人,如同我尊敬非常有地位的大人物一样。可是我觉得,如果你在自己生活中把聪明勤奋用于为公众谋福利,即使这会使你个人吃亏,然而那才和你相称,和你的宽宏而真正富于哲理的气概相称。要很有成效地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当一个伟大国王的谋臣,劝他采取(我深信你能使他采取)诚实荣誉的行动方针。从国王那儿,正如同从永不枯竭的泉源那儿,涌出的是所有能造福或为害全国的一条水。纵然你的事务经验不丰富,你有渊博的学问;或者即使你没有学问,你的事务经验是丰富的——因此你在任何国王的议事会上都是一个能臣。”

  “亲爱的莫尔,”他说,“你有两方面的错误。第一,就我而言;第二,就事情本身而言。我并不如你所说的那么有才能。即使我那么有才能,在打乱我的安静生活的同时,我并无从为公众谋福利。首先,几乎一切国王都乐于追求武功,我不懂武,也不愿意懂武。他们宁可不从事光荣的和平活动。他们更关心的,是想方设法夺取新的王国,而不是治理好已获得的王国。

  “其次,朝廷大臣都的确人人聪明,无须别人进言代谋;或是自以为聪明,不屑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可是,他们对国王的头等宠臣的谬论,却随声附和,想列名门下,通过献媚得到青眼相看。本来,认为自己的见解最高明,是人情之常,如同乌鸦和猴子对自己的仔总是十分钟爱。

  “在这些妒忌别人的创见而重视自己的创见的人当中,如有人提出他所阅读到的异时异地的事,听者就显得似乎在才智方面所负的盛名有全部破产之虞,似乎此后将只会被看成是傻瓜,除非他们对别人的创见能够吹毛求疵。当一切企图都告失败的时候,他们便发表这样的议论作为最后的对策:‘这样的事是我们的祖先所喜欢的,但求我们有我们的祖先那样明智。’然后,他们觉得这一妙论似乎结束了全部问题,就在自己位置上坐下——当然意思是说,如果在任何一点上显得比我们的祖先更明智,那会是危险的。然而,不管我们的祖先有什么好的见解,我们总是漠然不顾。可是,如果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祖先的行动方向不那么明智,这个缺点就成为我们抓住的把柄,不肯放过。这种傲慢、荒谬而顽固的偏见,我曾在别的国家屡见不鲜,有一次也在英国见过。”

  “什么,”我说,“你到过我的国家?”

  “是呀,”他回答说,“我在那儿住过几个月,在英国西部人民起义反抗英王惨遭失败①后不久;起义受到镇压,杀戮很重。那时,我很感谢尊敬的约翰·莫顿②红衣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又是当日英国大法官。亲爱的彼得(我是专对你说的,莫尔深知大主教,不须向我了解),这位大主教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深谋远虑,德高而又望重。他是中等身材,丝毫不显得年老。他的仪容令人觉得可敬而不必生畏。他的谈吐沉着庄严,但听起来愉快舒适。对于谒见有所请求的人,他爱用粗率语言相待,加以考验,但是完全出于一片好意,要观察一下对方的胆识和镇静自若的程度。坦然无惧的态度是他所赏识的,只要不流于冒失;因为这近似他的性情,而且对于奉公职的人是相宜的,从而他才加以赞美。他的谈吐精练犀利,法律知识精深。他的能力非常强,记忆非常好。学问和阅历使他的不凡天赋更善更美。

  ①指居住在康瓦尔(Cornwall)地区的人民于1497年起兵抗税,后被英王亨利七世(Henry Ⅶ,1485—1509年在位)镇压。——中译者

  ②约翰,莫顿(John Morton,1420—1500)——曾任红衣主教及英王亨利七世的首相。莫尔青年时当过莫顿家的侍从。——中译者

  “英王十分听信他的意见。我在英国时,他似乎是国家所倚仗的栋梁。不出一般人所预料,他几乎在很年轻时就从学校进入宫廷,一生处理重大政务,经过种种的世运浮沉,从而在许多惊风骇浪中获得了一个政治家的远见,这样从亲身经历中来的远见是不容易忘的。

  “某日,我正和他共餐,有一个精通英国法律的未奉圣职的俗人在座。这个人不知怎地找到一个机会咬文嚼字地谈起英国当日对盗窃犯执法的严峻。他们到处被执行死刑。据他说,送上绞刑台的有时一次达二十人之多。他又说,他感到更加惊奇的是,尽管漏网的人极少,为何不幸全国仍然盗窃犯横行呢?当时我不揣冒昧,在红衣主教席上毫不隐讳地发表了我的意见,我说:

  “‘你无须惊奇,因为这样处罚盗窃犯是越法的,对社会不利。对于盗窃,这是过于严厉的处分,但又不能制止盗窃。仅仅盗窃不是应处以死刑的重罪,而除盗窃外走投无路的人,随你想出什么惩治的办法,也还是要从事盗窃。在这点上,你们英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地方一样,很类似误人子弟的教书匠,他们宁可鞭挞学生,而不去教育学生。你们对一个盗窃犯颁布了可怕的严刑,其实更好的办法是,给以谋生之道,使任何人不至于冒始而盗窃继而被处死的危险。’

  “‘对这种情况,’这人说,‘我们已采取了充分的措施。我们有手艺。我们有农活。只要一个人不甘心为非作歹,他就可以做这些工作谋生。’

  “‘不,’就反驳说,‘你不会这样轻易摆脱得了。我们且不提在对外和对内战争中变成残废回到家园的人,例如最近英国人和康瓦尔人①作战以及不久前对法国作战,都有这种情况。这些英国人为他们的国和王效劳,竟弄得四肢不全。他们由于残废而无从干自己的行当,由于年纪不小又不能学新行当。我们且不考虑这些人,因为战争总是偶尔才有。我们不妨思考一下每天都有的情况。

  ①康瓦尔人(Cornishmen),见本书第17页注。——中译者

  “‘首先,有大批贵族,这些人象雄蜂一样,一事不做,靠别人的劳动养活自己,例如,靠在自己田庄上做活的佃农,尽力剥削这些佃农,以增加收入,(他们唯独在这点上锱铢必较,否则他们总是挥金如土,把自己搞穷搞光!)而且带着大批从未学过任何糊口技艺的游手好闲的随从。只要主人一死,或者他们自己生病,这批人便立刻被赶出去。主人宁养闲客,不养病号。后嗣也往往无力象先人一样维持偌大的门户,至少一开始无力这样做。

  “‘同时,这些人如不尽可能从事盗窃,就只有尽可能挨饿。的确,他们能怎样办?流浪的生活逐渐使他们的衣服破烂不堪,并且身体衰弱不堪,既然如此贫病交迫,任何绅士都不屑于去雇用他们,农民也对他们望而生畏。农民深知,一个人习惯于舒适懒散,挂刀持盾,对周围的人自吹自夸,摆出神气十足的样子,他就不会为了些微的报酬和粗淡的饭食,去拿起铁锹和锄头,老老实实地替贫苦老百姓干活。’

  “‘可是这种人,’那个精通法律的家伙反驳说,‘正是我们要尽力加以赞助的。一旦我们需要作战,我们军队的支柱正是要这种人来当,他们比做工的和种田的有更大的气魄。’

  “‘当然啦,’我说,‘你倒不如说,为了作战,我们就必须鼓励盗窃犯。只要你养这类的人,你决不能使盗窃犯绝迹。而且,盗窃犯当兵,并非是最不活跃的;当兵的干盗窃,也并非是最缺少劲头的。两者竟是如此巧妙地互通。可是,这个毛病在你们的国家虽然很猖獗,倒不是你们所独有,而是几乎一切国家所共有的。

  “‘法国患有另一种更严重的灾难。即使在和平时期(假如你可以称它为和平时期),法国到处挤满了雇佣兵,因为法国人和英国人想法一样,认为养一批懒散的随从是好事。这些自作聪明的人的想法是:若要社会安全,必须随时备有一支坚强可靠的守卫部队,主要由老兵组成,因为他们不信任新兵。这种看法使他们不得不经常寻找战争的口实,专供士兵获得临阵的经验,盲目杀人,惟恐,如同塞拉斯特①所作的妙论,“无论是心或手,不用就不灵。”然而,法国吃了大亏才认识到,豢养这般野蛮畜牲是多么危险,这点也从罗马、迦太基、叙利亚②和别的许多国家的事例得到证明。后面这些国家的常备军,不但毁灭了他们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连土地城市也毁灭了。

  ①塞拉斯特(Sallust,公元前86—约34)——古罗马历史家,引言见其所著《卡特林的阴谋政变》第16章。——中译者

  ②罗马及迦太基用雇佣兵作战,在古代西方史中是较突出的。此处所说叙利亚,当系指公元前塞琉古(Seleucus)王国。——中译者

  “‘这种军队之无须乎维持,从这点可清楚地得到证明:即使从小就在行伍中认真训练的法国士兵,也不敢夸口如果和你们征来的新兵作战,可以经常得胜。这点我无须多谈,以免好象露骨地奉承你们。无论如何,你们城市中长大的手艺人或是种田的乡下佬,除掉体格不够健壮与勇猛者外,除掉因家中吃用不够而志气受磨折者外,据信是全不害怕那些伺候绅士的懒散随从的。因此,这些随从,一度身强力壮(因为绅士所要特意腐蚀的恰巧是经过精选的汉子),现在却由于懒散而趋于衰弱,由于干的缺乏男子气概的活而变成软绵绵的。如果一旦通过锻炼,做老实的工去养自己,干结结实实的粗活,倒无须担心挺不起腰杆作丈夫!

  “‘不管怎样,为了应付紧急战争,养一大批这类扰乱治安的人,在我看来,不利于为社会造福。你们不要战争,就决不会有战争,而你们所更应该重视的是和平,不是战争。但这并不是使盗窃成为不可避免的唯一情况。还有另一种我认为是英国人的特殊情况。’

  “‘那是什么情况?’红衣主教问。

  “‘你们的羊,’我回答说,‘一向是那么驯服,那么容易喂饱,据说现在变得很贪婪、很凶蛮,以至于吃人,并把你们的田地,家园和城市蹂躏成废墟。全国各处,凡出产最精致贵重的羊毛的,无不有贵族豪绅,以及天知道什么圣人之流的一些主教,觉得祖传地产上惯例的岁租年金不能满足他们了。他们过着闲适奢侈的生活,对国家丝毫无补,觉得不够,还横下一条心要对它造成严重的危害。他们使所有的地耕种不成,把每寸土都围起来做牧场,房屋和城镇给毁掉了,只留下教堂当作羊栏。并且,好象他们浪费于鸟兽园囿上的英国土地还不够多,这般家伙还把用于居住和耕种的每块地都弄成一片荒芜。

  “‘因此①,佃农从地上被撵走,为的是一种确是为害本国的贪食无餍者,可以用一条栏栅把成千上万亩地圈上。有些佃农则是在欺诈和暴力手段之下被剥夺了自己的所有,或是受尽冤屈损害而不得不卖掉本人的一切。这些不幸的人在各种逼迫之下非离开家园不可——男人、女人、丈夫、妻子、孤儿、寡妇、携带儿童的父母,以及生活资料少而人口众多的全家,因为种田是需要许多人手的。嗨,他们离开啦,离开他们所熟悉的唯一家乡,却找不到安身的去处。他们的全部家当,如等到买主,本来值钱无多,既然他们被迫出走,于是就半文一钱地将其脱手。

  ①此处马克思曾引用,参见《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4页注221a.——中译者

  “‘他们在浪流中花完这半文一钱之后,除去从事盗窃以致受绞刑外(这是罪有应得,你会说),或是除去沿途讨饭为生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何况即使讨饭为生,他们也是被当做到处浪荡不务正业的游民抓进监狱,而其实他们非常想就业,却找不到雇主。他们是对种田素有专长的,可是找不到种田的活,由于已无供耕种的田。一度需要多人耕作才产粮食的地,用于放牧,只要一个牧人就够。

  “‘这种情况使许多地区粮价剧增。而生羊毛的价格又如此高涨,一向织毛呢的英国穷人买不起它,于是大批赋闲。因为,牧场既然扩大了,曾有许多头羊死于一场瘟疫,好象老天在羊身上降瘟,作为对贪婪的惩罚,其实在羊的主人的头上降瘟才更公道些。可是,不管羊的繁殖量多么地提高,羊的价格丝毫未跌,因为,售户不止一人,固然未便指为垄断,但出售方式无疑地是寡头操纵,所有的羊落到极少数人手中,这些是少数富有的人,他们不想卖,就不必卖,而他们得不到要求的价格,就不想实。

  “‘到了这时刻,其他全部牲畜也由于这个理由而同样涨价,而且变本加厉,其原因是,农庄遭到破坏,农业趋于萧条,无人从事饲养牲畜。富人不象自己养小羊那样养小牛。他们从国外用廉价买进瘦弱的小牛,在牧场上喂肥后,用高价卖出。照我看来,这种方式的全部危害还不曾被人感觉到。直到现在,这些商贩在把牲畜脱手的地方才大抬价格,可是,一旦他们在产地采购频繁,超过该地饲养的速度,那么,来源市场既然供应逐渐减少,结果一定远远供不应求。

  “‘这样,由于少数人贪得无厌,对你们这个岛国本来认为是带来极大幸运的东西,现在是遭到毁灭了。粮食腾贵的结果,家家尽量减少雇佣。请问,这些被解雇的人,不去乞讨,或不去抢劫(有胆子的人更容易走的一条路),还有什么办法呢?

  “‘而且,一面穷困不堪,而另一面又是奢侈无度。不但贵族的仆从,还有手工人,甚至几乎农民本身,实际上各种人一无例外,都是讲究穿着,纵情吃喝。诸如赌厅妓院,以及声名狼藉不下于妓院的场所(象那些酒楼餐馆),还有不正当的游戏,什么骰子、纸牌、双陆、玩球、掷铁圈等,这一切不是能使嗜好者很快把钱花光、走上抢劫之途吗?

  “‘戒绝这些害人的东西吧。用法律规定,凡破坏农庄和乡村者须亲自加以恢复,或将其转交给愿意加以恢复并乐于从事建设的人。对富有者囤积居奇的权利以及利用这项权利垄断市场,须严加控制。少养活些好吃懒做的人。振兴农业。恢复织布,让它成为光荣的职业,安插一大批有用的但闲着的人手,他们或是迄今被贫穷驱为盗窃犯,或是目前非流浪即帮闲,终究都会沦为盗窃犯。毫无疑问,除非你们医治这些弊病,光是夸口你们如何执法惩办盗窃犯,那是无用的。这样的执法,表面好看,实则不公正,不收效。你们让青年人受不良的熏染,甚至从小就一天天堕落下去,待到他们成长后,犯下他们儿童时代起早就总是显得要犯的罪恶,这时,当然啦,予以处分。你们始而纵民为盗,继而充当办盗的人,你们干的事不正是这样吗?’

  “我在发这个长议论时,那律师就忙于准备答复,并决定采用辩论家的惯常方式,即把已说过的话努力重述,而不是给以答复,表示自己的记忆力很不坏。

  “‘当然,’他发言说,‘你谈得很好,考虑到你仅是一个外国人,对这一类的事是耳食多于真知——这点我要简单地说清楚。我且先把你所说的依次举出,然后指明,由于你对我们的情况一无所知,你在哪些方面弄错了。最后,我要驳倒你的全部论点。好,从我答应的第一点开始,在四点上我认为你——’

  “‘且住,’红衣主教打断说,‘你这样开始,怕不是三言两语能答复得完的。因此你现在不必辛辛苦苦作答复,你作答复的权利可以完整地保留到下次见面,即是在明天,我打算这样安排,假如你和拉斐尔都方便的话。

  “‘亲爱的拉斐尔,我希望你告诉我,何以你认为对盗窃罪不应处以极刑,你觉得怎样用刑才对社会更有好处呢,我深信,即使你,也不会觉得必须任其逍遥法外。甚至照现在的样子,规定了死刑,依然盗窃成风。一旦盗窃犯知道决不会被处死刑,还有什么力量、什么畏惧,能制止罪犯。他们会把这样的减刑诲盗看成是对他们的奖励。’

  ”‘当然,’我说,‘尊敬的红衣主教阁下,一个人使别人丧财就得自己丧命,这是很不公道的。我认为,幸运能给我们的全部财富全都比不上人的性命的宝贵。假如人们说,对这样的罪所以如此用刑,是由于其犯法违禁,而不是由于金钱被盗,那么,大可以把这样的极端的执法描绘成为极端不合法。因为我们既不赞成曼利阿斯①的法律准则,对于轻微的犯法就要立即拔刀用刑,也反对斯多葛派②的条令,把一切罪等量齐观,杀人和抢钱竟被看成毫无区别,其实,如果公道还有任何意义的话,这两件案例既不相同,也不相关。

  ①曼利阿斯(Manlius Torquatus)——古罗马政治家,在第三次任执政官时,于公元前340年一次对外战争中,对其违背军令的亲生子,处以死刑。——中译者

  ②斯多葛派——古希腊的一个哲学学派,该派后期有“一切罪恶都是均等的”这一主张。——中译者



  “‘上帝命令:“你不准杀人,”我们可以把一小笔钱的偷窃犯轻易处死吗?如果说,上帝命令我们戒杀并不意味着按照人类法律认为可杀时,也必须不杀,那么,同样,人们可以自己相互决定在什么程度上,强奸、私通以及伪誓是允许的了。上帝命令我们无杀人之权,也无自杀之权。而人们却彼此同意,在一定的事例中,人可以杀人。但如果人们中的这种意见一致竟具有如此的效力,使他们的仆从无须遵守上帝的诫律,尽管从上帝处无先例可援,这些仆从却可以把按照人类法律应该处死的人处死,岂非上帝的诫律在人类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才行得通吗?其结果将会是,在每一件事上都要同样由人们来决定上帝的诫律究竟便于他们遵行到什么程度。

  “‘最后,摩西①立法虽然严酷,由于其本来用以对付奴隶和贱民,对盗窃也只是科以罚金,不用死刑。我们不要认为,在其慈悲的新法律②里训示我们如同父亲训示儿女一般的上帝,竟容许人们有彼此残忍相待的这种较大的随便权利。

  ①摩西(Moses)——公元前十四世纪或十三世纪以色列部落的领袖。此处所说,见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22章。——中译者

  ②新法律——指基督教圣经《新约全书》福音中的教义。——中译者

  “‘这就是我认为这种惩罚不合法的道理。而且,一个国家对盗窃犯和杀人犯用同样的刑罚,任何人都看得出,这是多么荒谬甚至危险的。当盗窃犯发现,仅仅对于盗窃,判刑竟如同对于杀人同样的可怕,这个简单的考虑就促使他把他本来只想抢劫的那人索性杀掉。他要是被人拿获,本不致冒更大的危险;何况杀人灭口,更可望掩盖罪行,对他说来反而较为安全了。这样,我们虽然用酷刑威吓盗窃犯,我们却怂恿他消灭良好的公民。

  “‘关于更适当的惩办方式这个常见的问题,我认为发现一个较好的方式比发现一个较坏的方式要容易些。非常长于治国的罗马人在古时所爱用的一种惩办罪行的方法,那是好方法,我们为何对它有怀疑呢?罗马人把经过判罪的重犯始终加上镣铐,罚去终身采石开矿。

  “‘然而,关于这个问题,任何国家的制度都比不上我旅行波斯时在一般叫做波利来赖塔人①中所看到的那种制度。他们的国家很大,治理得宜,除向波斯国王进贡年税而外,他们生活自由,按本身立法实行自治。他们的地方离海很远,几乎四面环山,物产完全自给自足。因此,他们和别的国家极少互通往来。按照他们多少年来的国策,他们不求扩张自己的领土,而且,既有高山作屏障,又对他们的霸主进献贡物,因此,保卫本国领土使其不受侵略也不费力。他们既然完全不受军国主义的侵扰,过的生活尽管平常却很舒适,虽然默默无闻却很快乐。我想,甚至他们的国名,除近邻外,外间都不大知道。

  ①波利来赖塔人(Polylerites)——用希腊语成分杜撰,意指“一派胡说”。——中译者

  “‘在这个国家,盗窃犯定罪后须将赃物交还失主,不象通常在别处须送给国王。他们认为,国王和盗窃犯都没有取得该物的权利。如原物已失,则按价从盗窃犯的财产中取偿,多余的钱全部还与犯人的妻子儿女。犯人本身则被罚令服苦役。如罪行不严重,犯人不至于坐监牢,也免于上脚镣,在身体自由的情况下派去为公众服劳役。拒绝劳动或劳动态度差的犯人不但被加上锁链,而且受到鞭笞,进行强迫劳动。他们若是做工勤快,决不会受到侮辱和伤害。只是每夜他们经过点名后,被锁禁在睡觉的处所。

  “‘除去经常做工外,犯人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苦可吃。例如,他们的伙食很好,由公库开支,因为他们是替公家做工——关于这方面的办法各地不一样。在某些地区,用于他们身上的开支来自筹集救济金。这个办法虽不稳定,然而波利来赖塔人存心非常慈善,所以其他任何办法所得都不比这个办法更能供应充裕,满足需要。在另一些地区,拨出固定的公共税收以支付此项费用。其余地区则按人口抽特定的税充当这笔经费。还有若干地区的犯人无须为公众服劳役,任何公民需要帮工,可到市场雇用他们,按日发给固定的工资,略低于雇用自由的公民。并且,受雇的犯人如工作不力,雇主可施行鞭打。因此,犯人不愁无工可做,不但赚钱养活自己,还每天为国库增加收入。

  “‘他们穿的衣服颜色全一样。他们不剃头,把两耳上面的发剪短,并削去一个耳垂①。他们可以接受朋友赠送的饮食以及符合规定颜色的衣服。金钱赠予,对送者及收者都是死罪。任何自由公民,不问理由如何,若是接受犯人的钱,以及奴隶(定罪犯人的通称)若是接触武器,都冒被处死刑的危险。每一地区的奴隶带有特殊标志,以资识别;当他从本区外出,或和另一地区奴隶交谈时,扔掉这个标志构成死罪。此外,凡密谋逃亡与实际逃亡是同样的险事。对逃亡有默许行为的,若是奴隶,处以死刑;若是自由公民,罚令充当奴隶。相反,对告发者规定了奖赏,自由公民得现钱,奴隶恢复自由,对以上两种人都免予追究其同谋的罪行。其用意是,作恶到头的人决不能比及早回头的人占更安全的便宜。

  ①削去耳垂——亨利八世王朝的英国确有类似的用刑,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3页。——中译者

  “‘这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法令和步骤,我已经对你描述过了。你会很容易看出,这是多么合乎人道,多么有益处。公众所表示的愤怒,其目的无非是根除罪恶,挽救犯罪的人,处理他们时使他们一定要改过迁善,以后一辈子将功赎罪。

  “‘而且,也无须担心这样的人旧病重犯。甚至旅客出行,认为用这类奴隶做向导是十分安全的,每当进入一个新地区,就更换奴隶。奴隶没有可用于抢劫的工具。他们不携带武器,如发现有钱适足以证明有罪。这种人一经被捕,就受到惩处,想逍遥法外是绝不可能的。他的衣服和通常人的衣服绝无相同之处,除非赤裸裸上路,怎能够悄悄逃去不给发现呢?即使赤裸裸上路,他的耳朵也会在逃亡中使人识破他。

  “‘不过当然啦,会不会竟有奴隶共同阴谋叛国之虞呢?那就好象任何一个地区的奴隶在这方面可望成功,而无须先对其他许多地区的奴隶群进行试探和煽动了!他们是不可能共同密谋的,甚至不能见面交谈或互相招呼。他们更不可能胆敢将阴谋向自己的伙伴泄露,因为他们深知,隐瞒阴谋者是处于危险之中的,而告发阴谋者是得到好处的。相反,如果一个人心甘情愿而毫无怨言地忍受他的处罚,有从此改过自新的表现,他是有希望终有一天获得自由的。实际上,每年都有大批这样的人由于服从管教而被给与自由。’

  “我说过这段话后,接着又说,我看不出这个方法何以在英国不能采用,何以比起和我辩论的这位法律家所夸不绝口的司法措施不更行之有利。那位法律家回答说,‘把这套制度在英国定下来一定弄得全国不得安宁。’他边说边摇头努嘴,然后沉默下去。在场的人都认为他的话有道理。

  “接着红衣主教发言说,‘要猜测这个制度行之有利或有害是一件难事,因为完全没有实施过。如果,宣判死刑后,英王下令暂缓执行;并经过对庇护权①的限制,我们试行这个制度,那时实践有效的话,把这个制度当成法律就是正当的。倘若行之不利,然后将已判处死刑的人立即执行,比起现在就执行,会一样有利于公众,而且一样公正。同时,这种试行并不带来危险。而且,我相信,对于游民可用同样办法处理②,因为,尽管屡次制定法令制裁这批人,我们成绩毫无。’

  ①庇护权——英国中世纪某种类型的犯罪者如避入教堂等处,可逃免追捕,得到庇护。——中译者

  ②对于游民可用同样办法处理——暗指当时英国残酷地镇压游民,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03—805页。——中译者

  “红衣主教话才说完,大家争先恐后称赞不已;可是这些意见刚才从我口里提出,他们都瞧不起。关于讲话中涉及游民的部分,大家尤其恭维,因为这是红衣主教的补充意见。

  “我感到为难,是否把接着发生的事略去不讲还好些,因为那是很可笑的。不过我还是得讲,它本身无害,而且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有关。

  “那就是当时恰巧有个清客在一旁,他想给人扮演滑稽家的印象,可是他的扮演逼真,使他显得确是滑稽。他的不合时宜的打趣的话本是用来引人发笑的,可是更引人发笑的是他本人而不是他的笑话。但他有时说的话不失为中肯,这就证明这句谚语的真实性:一个人常掷骰子,他迟早总要中一次彩。有个客人碰巧说:

  “‘拉斐尔的建议是对付盗窃犯的良好措施。红衣主教也采取了预防游民的好办法。现在剩下的只是,为那些由于老病而陷于贫困又无从工作谋生的人制定社会方案。’

  “‘如果我获得允许,’那个清客自告奋勇说,‘我会设法把这种情况治好。我最巴不得将这样的人从我面前打发走。他们老是纠缠住我讨钱,发出凄凉的呼号声。可是随他们叫出什么调子,我是分文不给。往往发生的不外乎两者之一,我不愿意给钱,或是我手头空空,无钱可给。现在他们聪明起来了。他们看见我走过时,一言不发,再不想白费气力。他们再也不想从我得到什么了,真的,仿佛我是教区外的僧侣一样,从他捞不到东西。至于我,我要制定一条法令,把全部乞丐分配到各个班尼提克特①寺院去,男的当勤杂道人,女的做尼姑。’

  ①班尼提克特——属于天主教班尼提克特僧团(the Benedictine Order)的。当亨利八世王朝,这个僧团有三百座寺院,极为富有。——中译者

  “红衣主教微笑,把这些话当成说着玩的,可是其余的人却很当真。其中有一个神学家,是一个托钵僧②,他对于取笑教区外的僧侣和取笑和尚,颇感兴趣,因此他自己也来开心一番,虽然他平常是严肃的,达到阴郁的程度。

  ②托钵僧——罗马天主教中以依靠施舍物为生的一种僧侣。——中译者

  “‘不,’他说,‘即使情况是这样,你也不能使乞丐绝迹,除非对我们托钵僧有所照顾。’

  “‘可是这已经有照顾了,’那清客报复说。‘红衣主教决定把游民管禁起来,让他们作工,这就很好地照顾了你们,因为你们是第一号游民。’

  “当时大家注视红衣主教,见他对这个笑话未感到生气,如同对上面的笑话未生气一样,大家也就觉得听来高兴,只有托体僧是例外。那是不足为怪的,他在这番讽刺的冲击下,怒不可言,止不住辱骂那个开玩笑的人。他骂对方是坏蛋、诽谤者、该死的家伙,同时从《圣经》上引用厉害的谴责词句。这个嘲笑者开始认真嘲笑起来,很得意自如:

  “‘不要生气,好托钵僧。圣书上写道:“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①

  ①见《新约全书路加福音》,第21章,第19节。——中译者

  “托钵僧就回击——原话引在下面:‘你这该死的东西,我倒不曾生气,至少我不曾犯罪,因为赞美诗作者说:“你生气吧,可不要犯罪。”’②

  ②见《旧约全书诗篇》,第4篇,第4节。此处莫尔的译文是忠实的,1611年英国钦定译本此句欠确:1970年《新英语圣经》此句译得对。——中译者

  “这时红衣主教很温和地告诫托钵僧平静下来,但是他回答说:

  “‘不,大人,我说话出于一片善良的热切之心,我应该这样。由于圣洁的人是有热切之心的,因此圣书说:“我因为你的庙殿而心里热切,如同火烧。”①全教堂发出共鸣的歌声:“当以利沙②向教堂走去,嘲笑他的人感受到这个秃头者的热切之心。”那个开下流玩笑的家伙也许同样有所感受吧。’

  ①见《旧约全书诗篇》,第69篇,第9节。——中译者

  ②以利沙(Elisha,公元前850?—795?)——古代犹太预言家。以利沙对嘲笑他秃头的儿童进行恶狠报复事,见《旧约全书列王纪下》,第2章,第23、24节。——中译者

  “‘或许,’红衣主教说,‘你的表现出于正当的心情。可是据我看,你若是不和一个笨蛋斗智,不和一个傻瓜进行傻的争辩,你虽未必显得更有道行,至少显得更加聪明。’

  “‘不,大人,’他回答说,‘我不会显得更加聪明。最聪明的所罗门说:“要照傻瓜的傻话回答傻瓜”③——我现在就是这样作。我向他指出他如不小心就会掉进去的那个深坑。因为,如果许多人嘲笑唯一秃头的以利沙,感受到秃头者的热切之心,那末,一个人取笑那么多托钵僧,其中秃头的不在少数,这个人应该怎样更加有如此的感受呢!此外,还有教皇的谕旨,可根据谕旨把嘲笑我们的人开除教籍。’

  ③见《旧约全书箴言》,第26章,第5节。——中译者

  “红衣主教看到这件事罢休不了,用头示意那清客走开,机智地转到另一个话题。不一会儿,他从饭桌起身,去听取诉状,把我们打发走了。

  “亲爱的莫尔,我的罗唆故事使你听起来够累的了。若不是你很想听,并且不肯放过谈话中任何一个部分,我真不好意思把时间拉长。我必须叙述这个谈话,虽然叙述得还是简要一些,以便揭露那些人的态度,他们不以先从我口里说出的话为然,可是一看到红衣主教对这样的话不加非难,他们就立即也表示赞同。他们如此逢迎红衣主教,甚至那个清客的空想,红衣主教只是当做玩笑,不曾驳斥,他们也表示赞许,几乎认起真来。由此你可以断定,这些奉承者对我以及我的意见会多么地轻视。”

  “不待说,亲爱的拉斐尔,”我评论说,“你使我很高兴,因为你所说的既有道理,又有风趣。而且,我听你叙说时,觉得此身是在故乡英国,又觉得由于愉快地追忆起红衣主教,仿佛回到我的童年了,我小时正是在红衣主教的宫廷受到培养的。你既然很怀念红衣主教,你真难相信我是多么因此更加对你有好感了,尽管我已经对你具有很大的好感。然而,即使是目前,我不能改变心意,而必须认为如果你能说服自己不回避帝王宫廷,从而陈述你的谋划,你可以为社会造最大的福。这是你的责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任何善良的人的责任。你爱读的作家柏拉图有这样的意见,只有哲学家做国王或是国王从事研究哲学,国家最后才能康乐。假如哲学家甚至不屑于向国王献计进言,康乐将是一件多么遥远的事!”

  “哲学家并非如此不通情达理,”他回答说,“以至不愿意这样做——事实上,许多哲学家借著书立说这样做了——只要统治者肯采纳嘉谋嘉默。但是无疑,柏拉图有过正确的预见:如果国王本人不从事研究哲学,国王就决不会赞同真正哲学家的意见,因为国王是自小就受错误观念的熏染了。柏拉图从自己和代俄尼喜阿①交往的经验中,得到以上的真理。假如我对某一国王作出有益的条陈,彻底清除他灵魂上的毒素,难道你料想不到我会不是马上被撵走就是受到奚落吗?

  ①柏拉图——见本书第10页注,在其所著的《理想国》中,他主张由哲学家管理国家。他曾作过西西里岛的统治者代俄尼喜阿(称小代俄尼喜阿Dionysiusthe Younger,公元前四世纪)的哲学老师。——中译者

  “好,假使我供职法王②宫廷,参加他的枢密会议。在他亲自主持的一个秘密会上,一群最精明的谋臣绞尽脑汁,究竟用什么妙策可以占住米兰不放,夺回失去的那不勒斯,然后击败威尼斯,征服全意大利;更进而统治法兰德斯,布拉邦特,终而全勃艮第③——还有别的国家,其领土是法王早就有意并吞的。

  ②法王——此指路易十二(LouisⅫ,1498—1515年在位),通过其外家势力希图霸占今意大利的米兰(Milan),觊觎那不勒斯(Naples)以及威尼斯(Venice),以上各城当时都是几个小公国。——中译者

  ③勃艮第(Burgundy)——在今法国东南部,自九世纪起为独立公爵领地,1477年曾为法国兼并。布拉邦特(Brabant)在中世纪为公爵领地,1430并入勃艮第,后与勃艮第大部分北部领地同并入奥地利的哈普斯堡(Hapsburg)王室。——中译者

  “在这个会上,一个谋臣建议和威尼斯人达成协定,只要法王认为便利,协定便持续下去,有事和威尼斯人商议,并让他们享受一部分掠夺物,等到事情如愿以偿,不妨索回原物。另一个谋臣提出召募德意志雇佣兵,还有谋臣想贿买瑞士人,更有谋臣要国王用黄金作为可以接受的礼物,消解皇帝陛下①的怒气。又有谋臣献计须和阿拉贡国王②言归于好,作为和平的保证,应把属于别人的纳瓦尔国③割让于他。也还有谋臣建议让卡斯提尔国王④上钩,使他指望和法国联姻,并用固定的年金收买他宫廷上某些贵族,使倒向法国。

  ①皇帝——指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I,1508—1519年在位)。——中译者

  ②阿拉贡(Aragon)国王——据这个王位称斐迪南二世(FerdinandⅡ,1479—1516年在位),通称斐迪南五世(Ferdinand Ⅴ),为英王亨利八世最初妻子凯瑟琳(Catherine)的父亲。——中译者

  ③纳瓦尔国(Navarre)——以前欧洲的王国,界于西班牙及法国之间,十六世纪两者相互争夺它。——中译者

  ④卡斯提尔国王——即查理五世,见本书第8页注。此处似指当时查理与路易十二最幼女议婚事。——中译者

  “同时,有一个最令人苦恼的问题:怎样对付英国?大家公认,必须进行和平谈判;对于一个脆弱的联盟,充其量只能用坚固的契约去加强,必须称英国人为朋友,暗防他们是敌人。因此,要使苏格兰人有所准备,英国人一有动静,就让苏格兰人抓住机会对他们下手。此外,必须暗中支持某个流亡在外的贵族——既有条约,就不好公开支持——赞助他对于英国王位的要求,借此箝制一个不堪信任的国王。

  “在这样的会上,嗨,大家如此卖力,许多杰出的人才竞相提出属于战争性质的建议,像我这个无足轻重的人,如果我起立建议改变方针,将会怎样呢?假定我表示不要去干涉意大利。假定我用辩论证明,我们应该呆在本国,因为法国本身已经大得不是一个人所能治理得宜的,所以法王不应梦想扩大自己管辖的领土。假定,然后,我对他们陈述乌托邦岛东南南方大陆上的阿科里亚人①所作的决定。

  ①阿科里亚人(Achoriens)——用希腊语成分杜撰,意谓无何有之乡的人,其构成类似“乌托邦”的意义。——中译者

  “曾经有个时候,阿科里亚人为他们的国王争夺另一个王国而从事战争,这个国王根据和那国的旧的联姻关系,自认是它的合法继承人。在阿科里亚人将其夺取后,他们发见,由于要保住它而来的麻烦不亚于花气力取得它。在这些新掠夺来的臣民中,经常发生着内部叛乱和外来侵略的萌芽。阿科里亚人认识到,对于这些臣民,他们不得不经常作战加以保护或加以制裁,因而保持一支常备不懈的军队。同时,阿科里亚人遭到洗劫,他们的金钱流出国外,他们为别人的区区荣誉而流血,但和平却不比过去更加牢固,因为战争使国内的道德风尚趋于败坏,酷嗜盗窃成为第二天性,战场上的杀戮使人们敢于铤而走险去犯罪,法律受到蔑视——这都是因为这个国王要为管理两个王国分心,结果其中任何一国不能治理得宜。

  “后来,阿科里亚人发现要结束这一切灾难绝无别法,就一起商议,非常恭顺地请求国王对那两王国只保留一个,任凭他自愿选择。他不能两个王国兼顾,因为他无从分身统治那么众多的人,正如同谁也不赞同雇用哪怕是一名骡夫,如果须和另一个主人合雇。这位贤明的国王不得不满足于自己的王国,而把新获得的王国让给一个朋友,后来不久这个朋友被赶走了。

  “再者,假定我表明,由于法国国王而那么许多国家陷于扰攘不安的这一切穷兵黩武,在消耗了他的财库和歼灭了他的人民之后,终必至于不幸一无所获,所以,他不如去治理这个祖传的王国,竭力使其繁荣昌盛,爱臣民并为臣民所爱,和他们一同生活,政事宽而不严,不觊觎别的王国,因为他所统辖的土地对他已经绰有余裕了。亲爱的莫尔,我这番话,你想听的人将会怎样去接受呢?”

  “当然,不会乐意接受,”我说。

  “那么,再说下去罢,”他继续说。“设想这样一个情景:某一国王正倾听一批廷臣大发议论,筹划如何为他聚敛财富。一个廷臣献计,国王支付时可将货币升值,当他收进时,可将其贬值至法定率以下——这就可以双收其利,既用少量的钱还大量的债,又可以从应收进的小笔欠款捞一笔钱。另一个廷臣献计虚张声势作战,以此为借口筹集款项,然后在国王认为合适时庄严地讲和,蒙蔽纯朴的老百姓,都是因为仁慈的国王出于好心肠,不忍涂炭生灵呀!

  “还有廷臣向国王提起某些陈旧断烂的法典,因长期不用而废除的法典,谁也记不起颁布过,谁也就不遵守。国王应对不遵守这些法典的人科以罚金,这是最大的生财之道,又最名正言顺,因为是以执法为幌子!又有廷臣献策,国王规定许多禁例,侵犯国民生计更是禁例,违者严厉处分。然后,他又从因禁例而利益受损的人收取金钱,特许对他们开禁。这样,他既博得老百姓的欢心,又有双重进项:既向贪图横财以致陷于法网的人勒索罚金,又向另一些人出卖专利——的确,卖价越高,国王越贤明,因为国王极不愿给私人以侵害公益的专利,如要给与,必须私人付出重价!

  “还有廷臣劝说国王将法官约束起来,听从他的节制,这样,法官判决每一案件,都将有利于国王。而且,他须召法官到王宫,要他们当他的面辩论有关他的事务。国王所作所为尽管显然不正当,法官对此,或是存心反驳别人,或是羞于雷同其他意见,或是一意邀宠,总可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漏洞,加以曲解。当各个法官意见参差不一,本来很清楚的一个问题却引起争议,真理成为可疑,国王正好借此亲自解释法律条文,使符合他本人的利益。别人或是恬不知耻,或是心里害怕,无不随声附和。(随着,这个决议竟毫无顾忌地被说成是法庭作的!)然后,站在国王一边作判决,总不怕找不到借口。为了能对国王有利,只要或是说国王是公正的,或是死扣法律条文的字眼,或是歪曲书面文字的意义,或是举出无可争议的国王特权,最后这一条对于有责任心的法官是高出一切法律之上的!

  “所有的廷臣都赞成革拉苏①的名言:一个必须维持一支军队的国王,不管他的钱怎样多,总是不够的。而且,即使国王想做错,也不至于做错,因为凡是老百姓所有的都是国王所有的,连老百姓本身都是属于国王的,只是由于国王开恩而不曾取去的那一些才是每个人自己的财产。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越少越好,这是对国王极其有利的。因为国王的保障在于老百姓不能从有钱有自由而变为犯上无礼。老百姓一旦又有钱又有自由,就不肯接受苛刻而不公道的政令。相反,贫困可以磨折他们的志气,使他们忍受,使受压迫者失去高贵的反抗精神。

  ①革拉苏(Crassus,公元前约115—53)——古罗马显宦及富人。——中译者

  “在这个时候,假使我又起身争辩,说这些进言有损于国王的光荣和安全,因为不但国王的光荣,而且他的安全,系于老百姓的富裕,而不是系于他自己的富裕。假使我还指出,老百姓选出国王,不是为国王,而是为他们自己,直率地说,要求国王辛勤从政,他们可以安居乐业,不遭受欺侮和冤屈。正由于此,国王应该更多关心的是老百姓的而不是他个人的幸福,犹如牧羊人作为一个牧羊人,其职责是喂饱羊,不是喂饱自己。

  “事实的确如此,这些谋臣的错误在于认为,百姓穷就导致国家太平。然而在叫化子中间不是争吵最多吗?还有比不满意生活现状的人更急于造反的吗?还有比一无所有的人更不顾一切极力去捣乱、想混水摸鱼的吗?如果某一国王被老百姓轻视憎恨,为了镇压他们,不得不从事虐待、掠夺、查抄、把他们沦为乞丐,那么,他的确倒不如辞去王位,免得由于保持王位而采用那些手段,徒有国王之名,毫无尊严可言。国王所统治的不是繁荣幸福的人民,而是一群乞丐,这样的国王还象什么话。这点正是正直高尚的腓布里喜①的意见,他答复别人说,他宁可治理富有的老百姓,不愿意自己富有。

  ①腓布里喜(Fabricius,?—公元前约250)——罗马执政官,以清廉著称。——中译者

  “诚然,要是一个人享乐纵欲,周围却是一片呻吟哀号,那就意味着他不是管理国家的,而是管理监狱的。总之,给人治好头病却带来脚病的那是庸医,同样,为了改善公民的生活而必须夺去他们生命中美好的东西的人,应该承认他自己对治理自由人民是一个门外汉。

  “是的,一个国王应该力戒惰与傲,这两个弊病一般使他无从得到人民的爱戴。他必须依靠自己为生而无损于人。他必须量入为出。他应制止危害及罪行,正当地引导人民,与其各处有犯法行为而事后加以惩处,不如事前防止。时效丧失的法律,特别是长期不用而视同可无的法律,他不应轻率地付诸实施。他不能借口处分违法乱纪而没收法庭不容私人占取的财物,因为这是一种讹诈。

  “假如我又向他们提及马克里亚人①的法典,这将会怎样呢?马克里亚人住的地方距乌托邦很近,他们的国王在登位的一天举行庄严的献祭,宣誓他内库的黄金或白银在任何时候值价不超过一千英镑。据说,这条法律是一位很贤明的国王制定的,他对国家的福利,比对自己的财富还更关心。这个立法是用以防止聚敛财富致使百姓陷于贫穷。那位国王认为,这笔库存已够使他平定内乱和抵御外侮,但又不至于多到诱使他侵犯他人的所有物。防止最后一点是制定这条法律的主要目的。他还考虑到,这对于民间日常交易所需通货的可能缺乏又是一种预防措施。此外,他觉得,凡超出法律所规定的数字限制的金额,他必须从国库中交出,这样,他就无须索取不义之财了。这样的国王就会使坏人害怕,好人爱戴。总而言之,如果我把这些意见以及诸如此类的意见,强加于另有其看法的那些人,这岂非对聋子说道吗?”

  ①马克里亚人(Macarians)——本希腊语,意谓快乐的人。——中译者

  “的确是面对聋子,”我表示同意说,“老天在上,我丝毫不奇怪。老实说,你既然肯定人家是聋子,我以为你无须把你的意见强加于他们,无须向他们提出建议。他们已有不同的信念先入为主,你这种不同寻常的见解对他们何益,能打动他们的心弦吗?在熟朋友中彼此聊天,你这套经院式哲学是不失为有风趣的,可是拿到议论大事左右一切的国王会议上,你那些想法是没有地位的。”

  “我说哲学与统治者无缘,”他回答说,“正和你的观点不谋而合。”

  “是,”我说,“诚然不错。与这套经院式哲学无缘,因为这种哲学认为它是到处都可适用的。可是还有一种哲学,深知自己活动的舞台,能适应要上演的戏,并巧于扮演须担任的脚色,这种哲学对政治家更合于实用。这是你必须采用的哲学。不然,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普劳塔斯①的喜剧演出时,一群家奴正在台上彼此即兴打诨,你却披上哲学家的外衣走上舞台,朗诵《屋大维娅》②悲剧中辛尼加对尼禄皇帝的争辩。如此不合时宜的朗诵,把一场戏弄成又悲又喜的杂烩,那岂非扮一个哑巴角色还好些吗?你会使一场演出大杀风景,如果你搀入不相干的东西,纵使这些东西从其本身说价值更高。不管您演的是什么戏,要尽量演好它,不要由于想起另外更有趣的戏而把它搞坏了。

  ①普劳塔斯(Plautus,公元前254?—184)——古罗马喜剧家。——中译者

  ②《屋大维娅》(Octavia)——古罗马的一部悲剧,混入哲学家辛尼加(见本书第11页注)的稿本中,其实这个剧并不是辛尼加的作品。辛尼加当过罗马暴君尼禄(Nero,54—68年在位)的教师。尼禄因故不喜其第一个妻子屋大维娅,后将其处死,辛尼加对尼禄意图遗弃妻子提出了抗议,尼禄不顾,所以这场争辩是无益的。这个剧冗长而沉闷枯燥,又有过于浓厚的悲哀气氛,故此处云云。——中译者

  “对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对国王召集的会议也是这样。你如不能根除坚持错误的成见,不能称心满意地治好积久的弊端,你切不可因此就抛弃这个国家。正如你不能因为控制不住风就在风暴中扔掉船一样。

  “从另一方面说,不要把抱有不同看法的人所难以接受的新鲜意见强加于这种人,而是一定要间接地尽你力之所能机智地行事。凡是你无法使之好转的事,切不可丝毫搞坏。因为什么事都好是不可能的,除非什么人都好,我不敢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什么人都好。”

  “如果用这样的办法,”他议论说,“我所得的结果只是,在我医治别人的疯狂时,我自己也惹上精神失常。我若是坚持真理,我就必须依照我所讲述的方式说话。我认为,说谎可能是哲学家的本分,但我决不干。虽然我的发言那些谋臣或许不赞成,觉得讨厌,但我看不出我的发言竟会奇怪到荒谬的程度。要是我把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中的设想提出,或是把乌托邦人在他们国中所实行的提出,又将怎样呢?尽管这些制度是优越的(不消说是优越的),却会看来是奇怪的,因为这儿每人享有私有财产的权利,那儿一切是公有的。

  “一意在相反的道路上轻率前进的人,不会欢迎向他招手指出前途有危险的人。但是除此以外,我谈话内容有哪些是不宜于或不应该到处提出的呢?的确,倘使人类反常道德观认为奇怪的一切事物,都必须作为离经叛道而置之不论,那么,我们必须装做不见基督的全部教义了。可是,基督不容许我们装做不见,以致即使他对弟子附耳低声说的话,他还命令拿到屋顶上去公开宣扬①。基督的大部分教训,比我的发言更和世上人的道德大有差异。然而狡狯的传教士发见人们不愿按基督的准则改正自己的道德后,于是似乎听从你的劝告,竟变通基督的教训,好象那是一根软铅尺②,以适应世上人的道德,使二者至少在某种情况下取得一致。我看不出传教士这样作有什么好处可得,除非使人们可以更心安理得地去作坏事而已。

  ①见《新约全书路加福音》,第12章,第3节。——中译者

  ②软铅尺——屡见于旧的著述中,古代希腊莱斯博斯岛(Lesbos Island)上用于建筑上弯曲线条的一种尺。——中译者

  “毫无疑问,我在国王的议事会上将同样难以取得成效。因为我或是持相反意见,那等于白发表意见,或是附和别人,这就如同忒楞斯的戏里密喜俄③所说的,助长他们的疯狂。至于你提出的间接的方法,我看难用得着。我指的是你建议我在一切都无济于事的时候,至少要极力机智行事,并尽量不要搞坏。在国王面前,一个人无从装聋作哑,也不能视而不见。他必须公开赞成最糟糕的献策,支持最有害的旨谕。任何人对坏意见只要不尽情恭维,就会被看成是间谍,几乎视同叛徒。

  ③忒楞斯(Terence,公元前约190—159)——古罗马剧作家,其喜剧《兄弟》(Adelphi)中人物之一是密喜俄(Mitio)。此处所引的话见该剧第1幕,第2场,第65行。——中译者

  “而且,你没有机会去干任何有益的事,因为和你相处的是那般同事,在他们自己还未得改造之前,很容易带坏哪怕是再好不过的人。由于来自他们的这种不良伙伴关系,你本人不是被拖下水,就是保持正直清白,却为别人的坏事蠢事作了掩护。所以你的间接手法远远地无补于事。

  “由于此,柏拉图作了一个很妙的比较,指出何以哲学家有理由不参与管理国家。哲学家看见人们走出涌上街头,浑身给经常的阵雨淋湿,却无法劝他们进屋子避雨。①哲学家知道,如果他们自己外出,毫无好处,只是和其余的人一样弄湿身子。因此,如果至少他们本人安全,他们就觉得满意,这样,他们便留在家中,对于医治别人的愚蠢,他们是无能为力的。

  ①见柏拉图《理想国》第6卷。——中译者

  “不过,当然啦,亲爱的莫尔,把我内心的感想坦率对你说吧:我觉得,任何地方私有制存在,所有的人凭现金价值衡量所有的事物,那么,一个国家就难以有正义和繁荣。除非一切最珍贵的东西落到最坏的人手里,你认为这符合正义;或是极少数人瓜分所有财富,你认为这称得上繁荣——这少数人即使未必生活充裕,其余的人已穷苦不堪了。

  “所以,当我心头思考乌托邦人的非常贤明而神圣的制度时,想到他们中间法令极少而治理得宜,善必有赏,可是由于分配平均,人人一切物资充裕;于是和乌托邦人的政策相对照,我又想到别处许多国家不断制定法律,却全都不上轨道——在这些国家,一个人不管取得了什么东西,就把它叫做自己的私产,然而那儿每天订出的全部法律却不够使一个人对于轮到可称为他自己的商品,给以保护防卫,或从别人的商品分辨出来。这种困难处境,容易从无数层出不穷的诉讼得到证实。我重复一句,当我考虑到以上一切实际情况,我就更加赞同柏拉图,更不奇怪何以他不肯给拒绝财产均有法规的人们制定法律。①

  ①此处所引见代俄哲尼斯·雷厄喜阿斯(Diogenes Laertius,约200—约250)用希腊文写的《著名哲学家生平及见解》第3卷中关于柏拉图部分。——中译者

  “这位哲人当然轻易地预见到,达到普遍幸福的唯一道路是一切平均享有。我怀疑当个人所有即是私人财产时,一切平均享有能否达到。如果人人对自己能取得的一切财物力图绝对占有,那就不管产品多么充斥,还是少数人分享,其余的人贫困。在一般的情况下,穷人倒很应该享有富人的境遇,因为富人贪婪、肆无忌惮、毫无用处,而穷人则正派、直率,终日辛勤劳动,牺牲自己为国家作出贡献。我深信,如不彻底废除私有制,产品不可能公平分配,人类不可能获得幸福。私有制存在一天,人类中绝大的一部分也是最优秀的一部分将始终背上沉重而甩不掉的贫困灾难担子。

  “我承认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轻这副担子,但我坚信,无法取消它。可以规定一项条例,任何人拥有的地不得超过若干亩,任何人货币收入不得多于法定的数目。还可以通过特定法律,防止国王权力过大和国民傲慢不逊,以及禁止卖官鬻爵,不许因公务而个人得以铺张浪费。不如此,就会产生机会,使人想通过欺骗及掠夺去充实私囊,而且本应该由贤人担任的官职,势必要委任富人担当。我的意见是,犹如得不治之症的病人不断医疗可获得拖延,因此用这种立法,那些弊端也可以减轻,较为缓和。然而只要每人是自己财产的主人,彻底治好和恢复健康是无望的。并且,当你专心某一局部的治疗,你会加重其他部分的病情。因此,你治好甲的病,乙又转而生病,其原因是所有给与甲的都是取之于乙的。”

  “可是,”我大胆地说,“我有相反的看法。一切东西共有共享,人生就没有乐趣了。如果大家都不从事生产劳动,物资供应如何会充足?因为一个人缺乏亲身利益作为动力,他就爱逸恶劳,只指望别人辛苦操作。而且,当人们为贫困所驱使,而保持个人自己所得又成为非法,这不是必然会惹起经常的流血和暴乱吗?特别是由于取消了行政官的权威以及其职位的尊严,情形就会是这样,因为我无从想像,当人人同处在一个水平面上,行政官在他们中间怎能有什么地位。”

  “我毫不奇怪,”拉斐尔回答说,“你这样看问题;你对于我所指的情况不能想象,或是想象错了。你如果跟我到过乌托邦,和我一样亲眼看到那儿的风俗习惯就好了。我在那儿生活了五年,若不是由于要使外人知道这个新世界,我决不愿离去。因而,你若是到过乌托邦,你可以当之无愧地承认,除掉在那儿,你从未见过生活得秩序井然的人民。”

  “可是,肯定无疑地,”彼得反对说,“你很难使我相信,比起我们所熟知的这个世界,在那个新世界竟能发现生活得更秩序井然的人民。在我们所熟知的这个世界,我料想有同样聪明的人,有比那儿更历史悠久的国家,由于累世的经验而找到许多生活上的便利,更无须列举不是任何人类智慧所能想象出的那些偶然巧合的发现了。”

  “关于国家历史悠久,”拉斐尔驳斥说,“如果你读过有关那个世界的记载,你会作出更正确的判断。若是我们必须相信那些记载,那么,我们这儿还未出现人以前,那儿就已经有城市了。而且,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或属于偶然的发现,他们那儿和我们这儿可以同样都有。我深信不疑,即使我们比那儿的人更聪明,我们远不如他们实干和勤奋。

  “根据他们的纪年史,直到我们登陆时,他们对于我们的活动一无所知(他们称呼我们为赤道那边的人),只知道一千二百年前一只遭风暴的船曾在乌托邦岛失事,那次若干罗马人和埃及人被冲上岸,从此留住岛上。请看乌托邦人怎样毫不松懈,很好地利用了这个机会。凡是罗马帝国有用的技艺,他们或是从这些乘船失事的外来人学会了,或是从得到的研究线索自己加以发现。我们中间若干人仅仅一度漂流到他们的岸上,他们竟因此获益不浅。

  “可是如果任何人从这个国土同样偶然漂流到我们的国土上来,我们会忘记得一干二净,正如后世也许会把我到过那儿这件事同样忘记得一干二净。他们一遇见我们的人,便马上把我们的种种好发明变为己有,而我们要采用他们的更优越的制度,我想那是要经过一个长时期的。我认为这个特点说明,何以我们在聪明和资源方面不亚于他们,而我们的国家却不如他们的国家治理得当和幸福繁荣。”

  “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亲爱的拉斐尔,”我说,“我恳求你给我们把这个岛描写一番。不要说得简略,请依次说明地域、江河、城镇、居民、传统、风俗、法律,事实上凡是你认为我们想知道的一切事物。你一定要考虑到,任何能开拓我们眼界的事物,我们都愿意知道。”

  “这件事,”他宣称,“我是十分高兴做的,那些情况在我还是记忆犹新呢。但说来话长,需要时间。”

  “既然如此,”我建议说,“且到里面进餐。然后我们随意支配充分的时间吧。”

  “同意,”他回答说。

  于是我们入内吃饭。饭后我们回到原处,坐在原来那张长凳上,吩咐仆人莫来打搅。彼得·贾尔斯和我就催拉斐尔实践诺言。他见到我们急切地要听,经过坐定沉思一会儿后,开始他如下的叙述。


第一部终,下接第二部。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