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打拚为尊严——大同工会奋斗史

[第十二章]

老板年高德劭,工会苦尽甘来!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八年前被资方拆毁,搬到厂区外的总公司工会会所,终于在董事长林挺生的首肯之下,迁回总公司的原址。当天早上,工会干部们工会感交集,众人眼看着工会正式挂牌,忍不住热泪盈框。已经退休的常务理事林启明,把一九九○年一月十二日工会被拆当天、同年一月二十日工会迁出、以及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等三张他保存下来的日历纸并列表框,旁边写着「永志不忘」,作为工会重新在厂内开张的纪念。
  一九九三年六月初,张照碧回到天母服务站工作,由于不懂电子产品的修护工作,他只能从事家电用品的维修、并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力协助其他同仁,早上帮忙搬运客户的家电到服务站或修护厂,下午有空就到工会协助会务。曾水鉴在板桥厂电锅中心、以及江清通等人在三峡厂复职之后的工作,都相当稳定,不但没有遭受资方刁难,反而赢得同事们的尊严。
  随着工会干部逐一复职,大同公司的资方关系也开始悄悄转变。一方面,林挺生年纪渐,精神体力不如往昔之际,他对工会的态度、以及经营上的强势作为,都收敛许多。另一方面,资方对于过去的强硬作风,也有所反省,劳资关系逐渐从长年的恶斗,转向互助尊严。
  一九九七年初,白正宪卸下工会理事长职务,改任常务理事兼任总干事,由张照碧接任理事长,资方对年终奖金、分红入股与福利会改选等事务,开始友善地回应。近年来,大同公司即使盈余下降,年终奖金还是平均发放两个月全薪,一九九六年,股东大会通过员工分红入股案,是大同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创举,一共发放了四千万股,高阶主管最多分到六、七张股票,基层员工最少也分到一张,每张市价五万余元;一九九七、一九九八两年度,亦分别分红入股三千万股与两千万股。还有一九八四年劳基法施行以来,大同公司未依法提拨的退休法律金,终于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执行,都是劳资双方恢复互信与尊严的成果。
  至于八年劳资争议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大同福利委员会的改选,在一九九八年中完成,林挺生虽然仍然兼任主任委员,但是干干部们也得到参与的权利,双方互助体谅与让步的结果,使得劳资关系逐渐改善。

工会干部的成长


  大同工会的成长、以及资方态度的改变,或许可以当成是台湾劳资关系转型的缩影。随着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全民健保、失业保险与国民年金制度,都将逐渐形象,虽然这些制度不见得有助于社会财富的重分配,但劳动法令与福利政策所给予劳工的微薄保护却也使得劳工面对资方时较不惧怕解雇的威吓,给予劳方较平等的协商基础。
  就像许多经济研究所显示的,在高科技产业中,资方越来越需要仰赖劳工的年终奖金,才能提升经营效率。大同公司董事长林挺生、以及企业第二代,或许也体认到劳资年终奖金的重要性,而改变了过去打压工会的强硬态度。
  对大同工会来说,近两年来资方打压渐渐缓和,工会会务与福利服务,才逐渐正常化,干部们正致力于降低会员的恐惧感、增加他们对工会认同感。随着总公司工会会务日渐稳定发展,黄财发、侯木兴、翁建章等中坚干部,也开始推翻起重责大任,负责打点工会内外大小事务。
  黄财发,世居台北市六条通,从小在中山北路上的风尘中长大,最喜欢阅读七侠五义之类的侠义小说。青少年时代四处闯荡,差点走入江湖,但是在遭到拜把兄弟欺骗之后,想法顿时改变。役毕之后,他就进到大同公司工作,后来被调往北投厂,年轻时代的没有湖义气,仍然经常在心底回荡。
  一九八八年底工会代表改选之后,黄财发就成为工会的中坚,扮演大同工会的军师、参谋角色。随着北投脑厂劳资之间的大小冲突不断,在参与工会初期,他的升迁也受资方打压,但是由于能力仍受肯定,终于还是升上组长。近年来,黄财发笃信佛教,手上总是带着一串念珠,圆融成熟的气质,完全看不出年少时的江湖味。
  同样来自嘉义的翁建章,是嘉义市乡绅之后,由于家道中落,随家人来台北打拚。他虽然积极参与了年终奖金怠工等抗争,在过去服务的录放影机厂等单位中经常为同事们打抱不平,却迟迟未被工会发掘。一九九四年,工会第十三届理监事改选时,调往板桥厂的同事曾水鉴,向白正宪推荐了样。
  「我原来他不认识白正宪,有一天样来电视厂找我,把我叫去旁边,就问我说『你认不认识我?』我说不认识,他说『我叫白正宪』。我说喔,有听过。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出来选会员代表,我觉得这个工会事务以前没参加,听人家说好像趣味趣味,就答应了。等到要选理事的时候,他又来问我要不要当理事,我糊里糊涂就答应了,那时候其实连工会实际在作什么都不知道。」
  就这样,翁建章逐渐投入工会事务,同时也发现自己的性格有很大的改变。过去在工厂里,他总是生产线上的大声公,遇到看不顺眼的事情就破口大骂,来到工会之后,他在与资方谈判过程中,学会了控制自己的脾气、以及策略的运用,并且渐渐培养出聆听他人意见的耐性。
  其实不仅是翁建章如此,张照碧自从参与工会事务之后,也从过去冲动暴躁的个性,逐渐培养出深谋远虑的性格,从面对抗争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变成敢于独当一面的群众领袖。
  「我跟过去比较起来,脾气真的改很多!连我太太她也认为有差。」阿碧这么说。
  白正宪、黄财发、翁建章、侯木兴等人也提醒我们,参与工会不是为了成名、逞英雄,他不完全是因为有正义感、愿意牺牲奉敌。他们都相当珍惜工会带给他们学习、成长的机会,对他们而言,为一个会员争取到合法的退休金等权益时,看到会员喜悦的神情,就是最好的回报。
  大同三峡厂工会也在纷扰之中,寻求成长的空间。
  近年来,三峡厂资方虽然不断推派代表参与选举,希望进一步干预工会会务,在江清通、黄宗溢、许守活与刘庸等人的努力这,总是功亏一篑。但是刘庸积极投入全产总事务,加上江清通、许守活等人对工运的深度参与,逐渐造成他们与一般工会会员之间,对工会事务认知上的落差。未来三峡厂工会在对内的劳教与对外的参与方面,都还有努力的空间。
  板桥厂工会在财务独立之后,业务蒸蒸日上,不论在抗争活动、会员的向心力与福利服务等方面,都表现杰出,在三个工会当中组织最为健全,这都得力于蔡龙田、胡海宝、桂宗钧等人的经营。从管理阶层的角度来看,蔡龙田等表面上看起来很温和的资深员工,在厂里面确实非常「难搞」。虽然他们不一定采用激烈的方式,但却懂得运用经验,在资方脆弱的环节予以坚定的打击。
  「我记得三峡厂那边有去拦过董事长的车,我们虽没有这样,但一样也有『拦』过董事长。那时董事长常常带外宾来板桥厂参观,因为那时我们的自动化设备很先进,我在压缩机自动化生产线上担任组长,林挺生带外宾一定要经过我这边,我每次就把样『拦』下来讲这个那个要改,所以每次他远远的看到我,就知道我要拦他讲一些东西了。后来厂长就很尔,每次事前就先来『关切』一下,我说你如果都照办,我就不拦董事长。」
  在蔡龙田等人的辛苦付出之下,在工厂里,工会干部认为受人尊敬的大人物,与大同公司其他两个工会相比,板桥厂的工会选举格外激烈,这不是因为资方有意介入,而是劳方自发性的参与。最后板桥厂工会虽然发生一点财务纠纷,但是在工会干部们的努力下,应该能很快地克服困难,使会务渐入佳境。

工会默默的推手—张照碧


  民国七八、七九年工会与资方因争取年终奖金及改造福利委员会发生劳资争议,资方资遣工会干部并停止代扣会费及拆除会所等重大打击,但工会干事张小姐克尽职责,包办工会一切琐事。即使工会无力在支付其薪资,请她另谋高就时,张小姐仍然兼任原职,义务协助工会财务会务等工作。若干年后,工会财务渐上轨道时,张小姐毅然放弃已转任较高薪之财团法人基金会会计工作,自愿降薪回复工会专任干事,堪称服务热诚、尽忠职守。多年来工会只有张小姐一位专任干,而工会会员多达七千余人,遍布北、基、桃九厂区及全台三百多服务站,其间联络工作之辛苦可想而知。然而张小姐默默付出,执行工作细心、耐心,人际关系良好,全力协同工会干部推展会务。民国八四年公司恢复代扣会费,八七年工会被资遣干部均恢复工作,工会会所迁回总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主任委员完成改造,公司开始提拨退休准备金,劳资关系日渐改善,工会运作步入正轨…。这些事迹中包含多少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张小姐扮演的正是幕后任劳任怨的推手,她成功地协助工会达成了许多「不可能的任务」!所以特此恭贺获颁行政院劳委会「全国优秀工会会务工作人员奖」。

翁建章(大同联企业工讯第十五期,一九九九年八月)



迟来的正义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十日,八年前被资方拆毁,搬到厂区外的总公司工会会所,终于在董事长林挺生的首肯之下,迁回总公司的原址。当天早上,工会干部们百感交集,众人眼看着工会正式挂牌,忍不住热泪盈框。已经退休的常务理事林启明,把一九九○年一月十二日工会被拆当天、同年一月二十日工会迁出、以及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等三张他保存下来的日历纸并列表框,旁边写着「永志不忘」,作为工会重新在厂内开张的纪念。
  工会重返厂区一个月之后,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台湾劳工史上最重要、也是缠讼最久的一场官司,终于判决确定了。
  经过八年的奋斗,最高法院四度发回更审之后,白正宪胜诉终告确定,他也在七月廿六日,也就是五天前正式复职。复职之前,资方还与他协调服务的单位,最后白正宪选举了热门的电脑开发处。国内重要的报刊都刊载了白正宪胜诉定定的新闻,还有杂志对他做专访。本案的胜诉,不但是白正宪个人的胜利,也是工运在司法上的胜利。
  最让白正宪感到遗憾的是,在八年官司期间,对他提供精神与经济支持的母亲,已经在一九九七年底过世了,在母亲生前判决尚未确定,未能让她安心地离去,是白正宪心中的最痛。
  继白正宪之后,张照碧在理事长任内推动各项工作,分红入股、福利会改造逐一奖金,功不可没,在本书的访谈期间,阿碧经常红着眼眶,告诉我们他为了某个可能引起劳资冲突的案件,而整夜失眠、心力交瘁。正当工会运作步上正轨、劳资关系转好之际,一九九八年八月八日父亲节下午,阿碧在为会员服务时,突然觉得头脑发胀,右手与右脚发麻,会员赶紧送样到马偕医院急救。
  张照碧因为脑溢血而半身不遂,必须长期接受复健,他中风的不幸消息,使得工会重新挂牌、白正宪复职的喜悦,被冲淡许多。林启明退休之后,工会已经少了一位大将,重新进入职场的白正宪,不但要在短期内适应工作环境,还必须兼顾阿碧请假复健期间所遗留下的工会事务,理事长一职,则交由黄财发、侯木兴、翁建章三位常务理事轮流代理。两千年工会再度改造,总公司工会继续由白正宪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部份,除了原来的黄财发、翁建章外,另外加入了邱建彰与许荣炉两位。在板桥厂部份,蔡龙田与桂宗钧继续担任常务理事,此外加入了李尚义。三峡厂工会的部份,刘庸继续担任常务理事,许明德及周永顺加入常务理事的阵容。整体来看,大同三个工会都在旧干部带领下引进新血,稳健地扩大参与的层面。
  将近十年的劳资抗争,不仅耗去工会干部们的青春,还贴上了他们的健康,继阿碧中风之后,一九九九年五月式,许守活眼崝长年宿疾复发,右眼因为视网膜剥落而将近失明,在两度送医开刀之后,目前仍在休养与复健当中。这一年,阿碧对劳工运动的长期奉献终于获得肯定,连续获颁台北市产业总工会「市长奖」、台北市大「模范劳工奖」,以及台北市劳工公益楷模「金工奖」。这些荣誉虽然实至名归,却也来得太迟。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张照碧办理退休,获工会聘任为名誉理,理事长职务则由白正宪代理。
  大同工会的抗争史,历经台湾威权体制的转型,在政府无能的情况下受尽资方打压,终于以「老板年高德劭、工会苦尽甘来」的结果,告一段落。工会干部们以十年的岁月所换来的正义,让他们遭受到难以磨灭的苦难,也为台湾的劳工运动,留下了难以超越的典范。
  张照碧、白正宪、曾水鉴、黄宗溢、许守活、刘庸、江清通、蔡龙田、胡海宝、桂宗钧……还有许多曾为大同工会奉献心力的人,以他们的青春血汗,交织成这一部传奇故事,剧中人个个历尽沧桑。然而,当人们问起这段生命经验,是否会让他们对当初投入工运的决定,感到后悔时,答案都是:「当然不会!」
  劳工运动不仅开启了他们的视野,更使得他们对爱、尊严、正义与希望,有了完全不同的体认,这样宝贵的生命经验,千金不换。

白正宪赢了!


  「白正宪赢了!白正宪终于赢了!」
  半夜三更,同事在电话的那头兴奋的叫喊着!
  我放下电话,种酷夏燠热的床铺上爬起来。窗外没有风,静夜的星空上挂着一泓上弦月。显得,接下来的长夜我将被一件事困扰着:是的,白正宪赢!迎接这个期待已久的胜仗,我应该高兴、应该和同事一样大喊大叫才对。可是我却没有。困扰的是,极端平静的心湖上竟漂着些许感伤的落叶。
  我的脑海中映出三月底同样一个星空的场景。那天晚上,大同工会在士林的一家小餐厅「欢送」一位即将退休的工会干部林启。那天大家都到,大家也都尽量在席间把酒言欢、说说笑笑,似乎没人将退休当回事!然而强制压抑内心「不舍」的结果,却使得大家想要合演的这出「欢送喜剧」显得荒腔走板。晚餐将尽,就在林启明起身话别并和大家举杯干尽最后一杯啤酒时,在酒光杯影间,隐约看见这些和资方勇敢战斗八年的勇者们眼眶红了。
  这天,面对多年并肩的老战友一一离去,第一次看见白正宪落下了英雄泪。熟悉工运的朋友都知道,当八年半前白正宪被大同老板林挺生违法解雇后,这场「确定劳雇关系」的诉讼便注定在历史留名。这意味着,这个案子已经不属于白正宪一个人了,而是整个台湾劳工运动的历史标竿!然而正也因为如此,这个案子特别使人觉得沉重。八年来,每当看见白正宪孤独的身影在工会办公室内一次又一次辛苦的准备诉讼资料、苦思答辩对策时。也许我们该汗颜的自问:八年来我们为这个案子出过多少力!?而如今却抢着要来分享胜利的荣耀!
  「因为沉重,所以人们更接近大地!」假如这个说法正确,那么承受这个案子最沉重负担的人应该是白正宪的母亲了。因为在不久前,她已经长眠于大地底下了。每次评估策略时,白正宪总喜欢问:「什么样的结果叫做赢?」除了因坚持官司打到底而负担累累外,面对亲爱的母亲无法分享胜利的果实、老战友也是现任工会理事长张照碧因过劳而脑中风;也许我们该问:白正宪为自己赢了什么?!
  我可能永远无法了解:到底是什样的意志,可以让一个人单独面对八年的艰苦战斗而不气馁?我想起三月劳阵刚搬家时,白正宪每天都带着他心爱的瑞士小刀来帮我们这群束手无策的「电器委员会痴」拉电线、改插头、装灯座等。跟他说不好意思,他说「喔,做这种事最好了!不用想复杂的人际关系。真好!」虽然那阵子每次来都搞得脏兮兮的回家,但看着他仔细的分着每根电线、锁着每颗螺丝而乐在其中。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认真对待生活中每个细节的态度,让他能够忍受生命中的每个苦难吧!
  感谢白正宪为我们赢得了台湾劳工的尊严,我们衷心祝福他!

台湾劳工阵线廖伟程,一九九八年八月


寻找台湾的丹诺


  陈水扁说,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丹诺自传」。大部份人所知道的丹诺,是美国最著名的民权律师之一,而且是自己苦学出身,但是却很少人提到一点,那就是丹诺其实是因为支持劳工运动,而成名的。
  一八八六年,丹诺在著名的五一干草广场事件中,与其他律师共同为工运分子请命,使八名被起诉者中,有四名得到特赦。在另外四位工会干部被判处死刑之后,各国工运界为了纪念这些受难者,就宣布五月一日为国际劳动节。一八九四年,丹诺到芝加哥开设事务所,接下的第一个大案件,是芝加哥西北铁路工人罢工后,工会领袖被起诉判刑的事件,丹诺虽然败诉,却在法庭上大出锋头,一战成名。在参与工运出名之后,丹诺还应美国总统之邀,担任了全国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员,成为美国劳苦大众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在台湾,自比丹诺的政治人物不少,愿意为工运牺牲奉献的律师却不多。刘志鹏就是其中一个。
  刘志鹏律师认为本案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白正宪展现出超人的意志力,这场官司附带的两项权利:「工会活动权」与「就劳请求权」的确认,更是台湾劳资关系诉讼的里程碑。从此以外,不仅宪法上所保障的「工作权」得到这个判例的支持,工会干部在厂区内活动的权利,也得到司法的肯定。相对于一九八八年的机场劳资争议官司,这也显示出台湾司法体质的逐渐改善。
  一般而言,法官的教育过程与所处的社会阶层,本来就与劳工解雇有相当的距离,两者之间因生活世界不同,而有完全不一样的生命经验甚至价值理念。要法官或法律人体会职场中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了解劳动者在劳资争议中的艰困处境,可说十分困难。
  诚如国内学者黄维幸所指出:「法律训练的本身就是在教导遵守法律就是正确,违反法律就是要受到处罚的服从意识。这种价值观念刚好与权贵阶层的态度吻合。…所以法律专业的反省,使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更加注到法律专业团体保守的意识型态和维持现状的自然倾向;法学训练常常是跻身『上流』阶层的阶梯,以及在实务上为权贵服务的这些现象。」
  不过,随着台湾社会逐渐的民主化,法律教育不但较以往普遍,法律也不再只被当成牟利的工具而已,有愈来愈多的法律人愿意捍卫一些基本的法理,如公平、正义、人性尊严等概念。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际,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法律人,能够投入劳动法令胜利的研究与改革工作中,毕竟台湾劳动体制的改革,不只是单靠工会组织的壮大就能做到,更需要从政治体制、司法体制与教育体制等各方面着手,才可能奖金。司法作为最终的、最具强制力的规范,更是确保劳工权益不可或缺的一环。
  过去几年来,台湾的政治议题,集中在民主体制的巩固与国家认同问题上,劳工议题成为政治上的边陲。历史潮流正在缓慢地改变,社会政策在选战当中逐渐浮上台面,而劳工问题又是社会政策的核心之一。我们期待那些以改革者自诩的政治人物,能够认真看待台湾「劳工」的主张,而不是在选举时,喊两句口号骗骗选民而已。

办理大同公司解雇白正宪事件杂感

  一九八八年六月自日本留学返国后,适逢国内解严,政治民主化的最后一道枷锁解除,社会力勃然而出,而自一九八四年起因劳基法之施行所深植之劳工权利意识,随之昂扬。在此期间,见证了高峰期的新竹远东化纤罢工事件,目睹退潮期的最后一道洪峰基隆客运罢工事件,而自己直接、间接办理的劳动争议事件,不知凡几。作为一位长期观察国内劳工运动的研究者而言,很庆幸体验了这段重要时期的波涛起伏,丰厚了研究的素材;而作为一位专业劳动诉讼律师而言,在无数诉讼的火线上,缠斗打拚,转眼已有十年,抚今追昔,确有决策的感受,而最令我难以忘记,莫过于办理大同公司解雇白正宪事件。
  白正宪原任大同公司新品开发单位,一九八九年三月当选产业工会理事长,一九九○年一月十日大同公司以白正宪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而资,……同年三月六日,我受白正宪委托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诉,之后,在高等法院与最高法院间前后来回更审四次,终于在今(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胜诉判决确定,前后历时八年有余。……身为受任律师,最高兴的是为白正宪争取应有的公道,个人也为白正宪的锲而不舍,争取公义的深深折服;更重要的是,受任白正宪案件之初,经与白正宪沟通,引进了二项劳动法理上的争点:「就劳请求权」及「工会活动权」,经营这八年的诉讼,取得若干的成果,为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增添了小注脚。
  首先就「就劳请求权」而言,传统上认为提供劳务是劳工的契约义,雇主受领劳务是契约权利,然而,雇主苦只付薪水予劳工,劳工不能进入公司提供劳务,则劳工恐有不能藉工作而继续学习工作技能,甚而不能完成职场(社会)之群体生活的危险,因之「就劳请求权」之概念乃兴起,认为劳工依劳动契约提供劳务,不只是义务,也是权利。
  在白正宪解雇事件前,国内法院尚无处理就劳请求权争点的经验,本件第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采取限制肯定说,判情绪略为:「雇佣契约为民法上有名契约之一种,基本上为债之契约,而一般债之关系,债权人有受领给付之权利,除法律或契约另有规定外,债权人不负受领给付(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九六五号判例参照),惟此种以个人为本位之法律结构所导致之结论,是否当然适用于有社会法性质之劳动契约,固有不同之见解,惟无论如何,劳工之工作权与雇主之财产权,同为宪法所保障之基本权利,如何调适工作权与财产权,本是劳动法学上重要之课,我国劳动法学之研究起步甚晚,对于劳工之就劳请求权并无完整之论,本于法之安定性,本院认为就劳请求权之存在,不宜无限制的承认(即完全肯定说),而宜采限制的肯定说,即如不就劳,至劳工之职业技术水准无法维持时(如在竞争激烈之电脑界,高级之电脑程式设计师如不能利用雇主提供之超级或大型电脑从事电脑程式设计之研究工作,即不能维持其设计之水准),始承认劳工之就劳请求权存在,否则,劳工即不能强制雇主受领其劳务之提供,查原告为被告所属新品处结构课之设计师,惟原告并不能证明若其不就劳,其职业技术水准即不能维持之事实,依上述说明原告请求被告不得拒绝原告进入被告公司执行就劳业务之自然尚难准许。」,此项法律见解,终为最高法院所采纳,成为一个判决先例。
  其次,再就「工会活动权」而言,我国产业工会实则为厂场工会,厂场工会既以该当企业、工厂为设立基盘,并以同一企业、工厂之受雇劳工为其会员,加上国内厂场工会向来皆由雇主无偿贷与企业内设施供作工会会所,因之,厂场工会先天上本有在企业内从事活动之必要性,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持肯定说,判旨为:「查原告为被告公司依工会法第六条所组织设立之产业工会之理事长,而产业工会是由同一厂场之同一产业工人组织,故其活动范围通过不会逾越厂场设施之外,产业工会所关心之事项仅限于厂场内部事项,故其活动先天上极有在厂场内部之必要性,原告为产业工会之理事长,为处理工会法第五条所规定之工会任务,难认无进入被告公司内为执行工会会务之自然(最高法院七十九年台抗字第三○五号裁定参照),被告拒绝原告进入公司执行工会职务,应认为有碍劳工团结权之实施,而被告虽辩称工会法并未规定应设在厂场工作场所且工会会址已迁至台北市承德路六二九巷二十一号二楼,并不在被告公司内,原告无在进入被告公司执行工会会务之必要云云,惟被告公司所属产业工会历来之会址均设于被告公司内部,原告于七十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当选工会理事长,被告于七十九年一月十二日将工会会所拆毁,原告始将工会会址迁往台北市承德路六二九巷二十一号二楼之事实为两造所不,则该工会会址之迁移乃出于不得以之措施,并不能因此而谓原告无进入被告公司执行会务之必要,被告此部份辩解并不足采。」,此项法律见解,在诉讼过程中一度虽遭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质疑,但终经最高法院之胜诉判决确定,而按国内集体劳资争议固然不少,但成为诉讼事件者颇为罕见,本件判决在传统之劳动三权外,另又奠定我国厂场工会在企业内从事工会活动的权利,不但为劳动法学界开启探讨工会活动权之先例,且对国内厂场工会之活动有无限想象空间。
  上述二则判决要旨系出自于当时台北地院劳工法庭郑杰夫法官之手笔,判情绪所展现的开明、贴近国内劳资关系的见解,令人赞佩。
  在诉讼过程中,就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劳工确不能胜任工作」之意,究竟限于劳工客运上不能工作?抑或兼及劳工主观上能作而怠作之情形?最高法院八十四年度台上字第六七三号判情绪:「查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不能胜任时,雇主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所谓『不能胜任工作』,非但指能力上不能胜任工作,即怠忽所担任之工作,致不能完成,或违反劳工应忠诚履行劳务给付之义务亦属之。原审既认定『白正宪于上班期间未请公假而处理工会事务或参加工会活动,违反工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则白正宪未请假而处理工会事务之日若干?其怠忽职守是否已达不能胜任工作有间,而为不利上诉人大同公司之论断,不无可议。」最高法院此项法律见解另辟蹊径,推翻我国劳动法学界所寺限于客运上不能胜任之通说,姑不论所持见解是否正确,惟本件判决经选载于司法院公报,颇受瞩目。
  很少有单一的劳动诉讼事件承载多向重要法律争点,且判决要情绪又影响如此深远,白正宪解雇事件因缘际会,出现在解雇后劳动法快速萌芽期,虽经八年抗战,而能有些许成果,也可说是在迟来正义的背后所审含之重要意义。最后,我要对曾经在此案中共同作战的伙伴杨德海律师、林政德律师、陈文静律师及赖玉真小姐致最深的谢意,而杨德海律师与赖玉真小姐在承办件诉讼期间相识、结褵,也值得附记一笔的。

刘志鹏,一九九八年九月


台湾劳工运动的未来


  无可讳言的,大同工会的故事显示出台湾工会发展的种种限制与瓶颈。
  首先,大同工会的抗争,始终无法采取集体行为的方式与资方对抗,使得干部们面对公司的打压时只能单打独斗,这一方面是由于工会草创、组织与劳教工作尚未深入基层,加上资方白色恐怖的手段,以及台湾社会对戒解时期高压政治的记忆等结构性因素使然。另一方面,由于台湾法令对工会保护不周全,工会干部也考量到工会实力不足时,不宜采取至石俱焚的抗争策略,与大同工会同时期的远化工会相比,后者抗争虽然轰轰烈烈,工会组织却无法持久,一旦失败就很难再爬起来,这是目前台湾民营企业工会的困境。大同工会的运作是否能够长期正常化?基层员工的组织与劳教,将是干部们工作的重点。
  其次,在大同工会自主化之后,工会中女性干部始终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这或许是由于女性劳动者受限于传统家务分工,家庭压力大,无法投入工会的公共事务中,或许是由于大同公司的女工人数少、职位又低,比男性工人更缺乏保障的缘故。未来国内各级工会的运作,或许应该多鼓励女性干部的参与。
  除了这些限制之外,大同工会所留下的典范,有更多积极的意义。
  在大同工会自主化与成长的过程中,所有的工会干部其实都感受到自己性格上、视野上的转变。首先,在工会自我组织的过程中,工会干部们开始学习参与公共事务、尊重民主程度,并且在年终奖金与冲突的过程中逐渐改变了自己的个性。草根民主的、公共性的文化,正在工会中逐渐成长。工会活动的历练不仅有助于提高劳工意识,更成为工人踏入公共领域的一大步。
  其次工会干部们在不断与资方互动下,逐渐了解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决策过程。从短期来看,这些知识有助于反抗资方的打压,长期来看,更将有助于创造出产业民主、集体自我行为的工作环境。
  最后,大同工会的传奇故事,不仅呈现出工会干部们的毅力,更暴露出台湾工会组织的结构性问题。随着工运议题导向劳动法令的修改、以及福利国家资料分配上的争议,工会干部们或多或少都体认到:「工运就是政治!」
  在参与工会之前,许多工会干部都曾经历过党外运动的启蒙,但是在自主工会兴起之后,工会干部与会员们的劳工意识,开始逐渐影响到他们的政治抉择。大同工会的干部们,如何看待工运未来的发展呢?
  虽然在工会组织中,难免会面对人际关系的冲突、理念上的差,以及个人生涯的意外事件,但是工会干部们对于大同公司的劳资关系、以及台湾工运的发展,都还是抱着乐观的态度。
  曾担任台湾劳工阵线主席的白正宪认为,统独问题虽然不是与劳工无关的议题,但是「对基层劳工来说,这些只是政治菁英之间的斗争,劳工最关心的还是切身的福利,像工作保障、全民健保、劳保、调薪、年终奖金、周休二日之类的议。」
  在公元二千年完成史无前,了的政党轮替后,台湾的政局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或许,台湾的国家认同与族群政治的选票动员力,将会逐渐衰退,但是新的政治议题在哪里呢?
  白正宪认为,大财团的兴起与社会阶层的两极化之下,劳工组织的社会基础正在扩大,劳工问题与社会资料重分配的议题,将逐渐成为选战的主轴,「这个趋势可能有快有慢,但是长期来看,劳工组织的成长与工运的发展,我个人认为非常乐观。」北投厂的黄财发,也提出类似的看法。
  在全国产业总工会的成立、与各地方产业工会的发展下,台湾的工会组织,有机会逐渐摆脱传统党部动员与派系政治的包袱。在可预见的未来,自主的工会组织或许能够展现出更大的政治影响力。劳动三法:劳基法、工会法、劳资争议处理法的修改,将是劳工组织扩大政治实力的第一步。
  随着国家认同问题的退烧,全民健保、国年金与就业安全等福利国家议题,也即将成为劳资角力的焦点。透过这些「去商品化」的社会政策,传统蓝领工会或许可以提出新的诉求,以吸引服务业与其他专业受雇者的支持,或者与其他社运团体结盟,形象组织性的政治力量,逐步改造台湾恶质的黑金政治。
  在大同工会传奇这个感人的故事背后,有一个强烈平、民主、生命尊严的新价值观,即将从台湾社会的底层浮现。大同工会的奋斗史,不仅奠立了台湾工运发展的里程碑,更是另一个新阶段的开始。

  地球不只为有钱人转动
  太阳不只为有钱人起落
  四季和风雨是大家的
  我们要一起渡过
  阳光和星星是大家的
  我们要一起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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