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周鲸文:风暴十年

第十一章 民主自由的绞刑


一、窃取美的名词实行欺骗
二、所谓“民主”的实际
三、所谓“自由”的实际
四、举两个例子
五、为人权继续奋斗


一、窃取美的名词实行欺骗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这是常为人感叹的名人遗念。“我们要建设一个民主、自由、繁荣、富强的新中国。”这是共产党人在中国多年的口号!自由、民主为二十世纪文明的精髓,它是人类进入文明的火炬,它是时代的热潮。它是人民斗争得来的结果,它是人民珍贵的权利。谁敢抗拒这个人类觉醒后的巨流,谁就会被这个巨流冲毁消灭。封建时代的帝王坐在宝座上反对人民的民主、自由;多少帝王的头颅啃地作为反抗巨流的代价。纳粹狂人希特勒在人民争自由民主的飓风中随风而逝了。民主、自由是不可抗的力量。

  共产党的本质是反民主、反自由的。但是共产党是阴险多诈惯于撒漫天大谎的组织。它在独裁专政的实质上,套上一件民主自由的外衣,颠倒黑白的称为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这个专政即非人民的,更非民主的,只是独裁者一人和其周围的一群人实行横暴而已。共产党人行为上是反民主、反自由,但它却不敢高揭反民主、反自由的旗帜,因为这是觉醒的人类一个巨流。共产党恨民主、自由,它于不敢抗拒之中,实行鱼目混珠的手法,它也虚伪讲民主、自由。这就是贼人高呼“有贼有贼”的骗术中的一种。

  以独裁专政横行无道的共产党而披上民主自由的外衣,它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呢?这与它们的战略战术有关的。自共产党生长以来,它是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生长起来的;它是首先愚弄少数人,渐次欺骗多数人;取得政权之后还在不断欺骗愚弄,直待世界都被它征服,它才会撕下这副假面具,露出狰恶的面孔,它也不会再讲假民主、假自由了。今天在它统治范围之内,已经露了一半狰恶面孔,但它还保留一半欺人面具——仍在谈说民主、自由。

  它的战略战术是想征服世界,而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对象采取不同的骗术。共产党是深谋多诈的,用它们自己的术语就是“用唯物辩证法,对具体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应付方法”。我试举例子,用以揭穿它们这个秘诀。

  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共产党的势力和影响还不算大,暴力革命的时机还不成熟;它们是在宪法范围内作活动,大讲民主权利和自由。这就是它们所谓的合法斗争。宪法成了它们阴谋活动的保障。动辄根据宪法攻击政府,它们作了党的阴谋活动,而要求宪法保障。所有煽动言论,示威行动,甚至间谍活动,也诉诸民主权利和自由人权。在美国和英国这种事实最为显著。共产党之所以如此,一则是掩护党的活动,另则是争取社会的同情,而它自身是另有企图阴谋的。可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人民是被骗了,政府被约束了,共产党人得了方便和实惠。

  其次,在落后的国家里,人民是争民主自由的,共产党就混在人民群中,大讲民主自由,好像自己是民主自由的斗士。假意的同情人民的斗争,支持人民的要求,甚至领导人民的活动。人民是看见它的外面而看不见它的心里的诡计,所以也误认共产党是值得同情和拥护的。在这里,共产党骗取了人民的好感,而它自己折磨人民的阴谋是留待将来付诸实施的。中国近三十年的历史就够说明这种现象。

  再次,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后,外有“帝国主义”虎视眈眈,内有广大人民还未忠心靠拢,它还是大讲民主自由。对外起了欺骗作用,因为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和落后的国家人民,不知底细,以为共产党取得政权真正实行了民主自由;混淆听闻,使他们心往;多少可以同情共产党,这也就是制造“敌国的内讧”。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和落后国家人民对他们自己政府稍有不满的情绪,对共产党“贩卖革命”都是有好处的;其次,人民势力足可影响各国对共政策,这更是共产党一厢情愿的事。

  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后,对内还大讲民主自由,而实际是一点民主自由气味全无。这是什么道理呢?一则,共产党骗人民时说了不少民主自由的谎言,现在虽不能兑现,但是不好一下改变调子,这样对它是不利的。二则,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初,它还未取得人民的忠心支持,换言之,还未治服人民;因之,还得再骗一个时期。三则,共产党逐渐地把民主自由给以曲解,实行政策时给以限制,在混淆不清界说中消灭了民主自由。关于这种现象,本文将以中国实例给以具体的说明。

  综合上述三点,由资本主义国家,到落后国家,以至到共产党在某些国家取得政权之后,共产党的战略战术虽则因人因地所施的方法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是值得提出的,那就是共产党得到一个规律:世间明白人少,糊涂人多;明白共产党的人少,不了解共产党的人多。因之,欺骗战术随时随地都有市场。结果是,等那些受过骗的人们觉醒过来,共产党已经受到实惠;而且事实证明不在它统治下受过实际痛苦教训的人们,始终不会明白它,即使了解一星半点,那还是不深入、不彻底;遇有新问题,还是拿不定主意。那些受了骗的人民,进入它的圈套,受了它的统治,而觉悟过来这个骗子的罪恶,但是已经上了枷锁,关在铁幕和竹幕之内,就是想喘口气都不那么容易了。他们是觉悟了,但是已经晚了,后悔迟了。何况还有一大批人吃共产党的迷魂药,一时还不易清醒过来。

  这种情况,真是二十世纪的悲哀!

  中国的统治阶级过去有句名言说:“唯名器,不可以假人”。这就是统治的名义不能随便予人。共产党深明这个道理,最近反右派斗争中,它说:“各民主党派右派分子在右派进攻中,起了骨干作用,因为人民给了他们一定的政治地位,他们可以利用合法地位发号施令,招兵买马”。这虽是一种诬蔑,但可说明共产党深懂名义不应轻易予人的道理。所以共产党很聪明开口闭口都说自己代表人民,自封为“人民政府”,这是多么重要的名义。共产党与全世界人民斗争时,和各国人民、政府斗争时,它死不放手抢夺那个民主自由的旗子。这个旗子是多么重要。对自由世界人民说,这个旗帜是光明的象征;对共产党来说,这个旗帜是骗术的惑人广告——挂的羊头,卖的狗肉。

  共产党认为世界人民正多着呢,他们的骗术生意大有市场;世界上固亦有揭穿它的骗术书籍,但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甚至有些人对共产党骗术漠不关心,以为自己没有亲受其害,便置若罔闻。甚至有些人还对共产党的“民主自由”存有一些幻想,以为共产主义总有一些民主自由理想。诚然,在马克思写《资本论》时,他们那些人的头脑不是不为民主自由的理想所感召,他们不是不想为民主自由呼吁;甚至早年参加共产党的一部“革命人士”,他们也不是不为民主自由而献身革命。但是这个党自从组织以来,尤其是自从执政以来,由苏联共产党,到中国共产党以及一切所谓人民民主国家队共产党,它们所作所为都是反民主、反自由的。他们都是民主自由的刽子手。

  自由世界防止共产党的阴谋,固然要在本身充分发展民主自由;同时要不断揭穿共产党的伪装民主自由。把事实摆在面前,人民就会选择他们自己所需要的,人民也会唾弃骗人的东西。共产党什么时候没有了国际骗人市场,以后再缩小其国内欺骗市场,这时就是群魔在太阳光下现出丑恶的原形,审判的日子就将降临。

  发扬民主自由好的一面,同时揭露共产党伪装民主自由下的实际生活。这种工作虽是迂缓,实际是极为重要。只有世界人民都认识了共产党的丑恶生活,使共产党不能伪装以自由民主旗手自居,那才是它的末日。共产党以骗术起家,窃取了人民的同情支持,以至有了强大的队伍,有了现代的武器。它之所以有此成就,还是自由民主的招牌为它开了路。它还利用此骗术愚弄人,在其铁幕竹幕之中驱使广大人民为它们这个残暴的政权服务。我已说过,陷在铁幕竹幕中人是有悔之晚矣之叹,但这种人的觉悟对于自由世界来说还是极为重要。有了这些人的痛苦教训,可以教育自由世界广大的人群;有了这些人的觉悟,可以成为自由世界一种最靠得住的力量。这些人就是一面明亮的镜子,照出共产党的原形;这些人的痛苦,就是共产党罪恶历史的见证人。

  我自己是个多年信仰社会主义的人;为民主自由奋斗,有二十多年的经历。在我未参加北京红色政权之前,我是一贯不同意马克思的暴力革命学说,对中国共产党也有过批评,但是回想起来,我过去还是对它们有几分同情。总以为他们虽持异端,惟对民主自由在一定范围内也还有些分量。所以在我的著作中,从未对它给以严厉的批评。这也说明我的思想是落后于现实,我也曾一度受共产党假民主自由之骗。最近,我在竹幕内居了八年,而且亲自参与了它的政权,亲自看过和体验了它的政治生活,使我恍然大悟,共产党的“民主自由”完全是为骗人而设的名词。因之,我觉得我有责任,在许多先进人士揭发共产党的面目之后,以我的体会,公正的、正确的,有把共产党在这方面所玩弄的把戏给以暴露和抨击的必要。俾使不了解共产党的人,和一般纯洁青年,再不受共产党的欺骗。这是我的道德责任,我应为现代的历史作证。


二、所谓“民主”的实际


  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人民所了解的民主意义,正如我们的先辈以头颅鲜血所换来的民主,那是说国家的事是人民自己的事,应当由人民自己管理;其方法是通过选举由人民选出政府来办理大家的事。这种政府如不得到人民的拥护,人民有权将其撤换;有的通过改选,有的是通过不信任案倒政府的台,有的通过罢免政府中的某些负责人。在这种民主的意义来讲,人民是主人,主权是在人民的手里;它不容许,任何个人、集团和阶级以任何名义取人民的地位而代之的作法。古代帝王虽残暴,但勇于正名。他们自称是专制,人民是他们的臣仆,他们是不假民主之名的。近代的独裁者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人虽狂妄,他们也是勇于正名,他们独裁就自称独裁,也不假民主之名。惟共产党是懦夫、是骗子、是狡猾成性的一群,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实行一党专政,再追进一步是个人独裁专政,他们不勇于正名,而玩弄懦夫骗子的手法,说他们的政权性质是民主自由的。第二次大战后被共产党夺取的国家,有的称人民民主专政,如中国;有的称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如朝鲜;有的称人民民主国家,如东欧在苏联控制下的一群国家。这些国家都是实行独裁专政,而在名衔上都冠以人民或民主的字样,这就是证明它们不敢抗拒二十世纪的民主潮流,这也证明他们的懦夫态度和骗子的伎俩。

  骗子的技巧是鱼目混珠,令人对它认识混淆不清。我是研究政治学的,在理论上,过去我对共产党的民主,虽在基本观念上不同意它的作法,但是因为我只是在文字上去了解问题,并没有亲眼看过它们的实际生活,我曾于论民主制度时,说苏联的民主是“狭隘的民主”,意思是说他们虽然是以无产阶级专政自居,消灭其他阶级,但在其本阶级内或是共产党内部总还有民主;因之,我说它是“狭隘的民主”。谁知我在此一点上也犯了错误,这是我在八年实际生活中发现和体会的。我体会到任便共产党有什么花言巧语,任便它有洋洋乎文章,我认为在实质政治生活中,它 的制度只能是名副其实的专政独裁,绝对没有民主;即在其本阶级内,如果它尚能代表一阶级的话,是绝无民主;在其党内,也是绝无民主。

  共产党的所谓民主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他们常说既要民主,亦要集中;方法是由“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按之共产党的说法,凡事在下边群众中广泛发扬民主,让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然后把这种群众意见收集到上级,由上级研究这些群众意见,加以总结,作出指示方针和政策,然后再送到下边去执行。说来也像有理,煞有介事似的;但是事实绝对不是这样。事实是一切事决定于上级,而且是主观地,独断地作出决定。什么事都由他们少数人决定了,他们说:这是人民的要求;什么政策,他们决定了,他们说:这是群众的要求。反正“人民”、“群众”是共产党独裁者随手骗人的名词,共产党的一切罪恶假手“人民”之名以行之。

  共产党的所谓民主原则——民主集中制,不但是在人民中行骗,绝无民主的意味;就是在其本党中也是如此。凡事由独裁者及其周围的几个人商议好,作了决定,他们说这个决定是广泛的采取了群众的意见,他们采取群众意见与否,只有天知道。然后把这决定交给各级党组织讨论,最后还是原封不动地呈转上来。方法或是倒转过来:对一件事独裁者本已决定,但不发表,只把几个题目交给下级讨论,然后把意见呈转上来。独裁者假意听取群众意见之后,把他自己的独断决定公布出来,说是经群众讨论的结果,实际还是他们原先决定的东西。即使他们看过群众的意见,但是合乎他们意见的被称为是好的、是正确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与他们意见不合的,被评为是左倾的或右倾的、不正确的、反马列主义的思想。何况,共产党员都受过痛苦的教训,谁都是在党的铁的纪律的鞭子下打得战战兢兢,他们只学会老老实实地听从党魁的领导,他们已被教训得不用脑筋去分析问题,去讨论问题,只是用口背教条,背领袖的指示,和党报的言论主张。他们被教训得十分机敏,谁若有与领导意图不同的意见,那边有好多帽子留给他戴;那就是“反党”、“反马列主义”、“自由主义思想”、“资产阶级路线”、“反革命”、“反人民”、“反领导”、“反社会主义”、……一类的大帽子。这些刑具摆在眼前,碰到谁头上就是生死问题,就是政治生命完结的问题。试问谁还敢提出与党领导不同的意见?假如有人如此,那人一定是发疯了。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有什么民主云乎哉!没有“民主”,就剩“集中”了,而“集中”的实际就是独裁者的独断横行。

  如果必要找出一点民主味道,是的,共产党内有时也有“民主”,那就是反对派的奋起。苏联有过托洛茨基派,中国有过高岗、饶漱石派,往远追述一下还有陈独秀派、李立三派、王明派;但是一经有此现象,就是流血屠杀,被开除党籍,或是被打下台。这样,能称为民主吗?如果,流血、屠杀、开除党籍都是民主制,那么天地间事,强盗、偷窃、奸淫……都可称为“民主”了。

  共产党在党内尚无一点民主味道,还能想像他们在人民间会发扬民主?人民群众只是它们统治的对象,人民民主只是骗人的词句;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形式上的骗人滑稽剧,群众意见只是独裁者强奸民意的别名。这一套骗术迷昏过广大的人群。未受过共产党实地教训的,多不能逃过此骗关,即使有人反对共产党,也很少了解这其中的微妙之处。不过,受过共产党血腥教训的人,虽不能说个个有此觉悟,但大多数人是领会其妙处了。

  但是,共产党是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的骗人能手,是狡猾阴诈的坏蛋,他们的骗术是日新月异的。在它们手中掌着一部骗术辞典——唯物辩证法。在共产党人的欺骗成性的脑中,凡是于他有利的,他们说这是于革命有利,引伸到于人民有利,他们便自欺欺人的,无恶不作。好像他们一有唯物辩证法,就等于一个信教的坏人作了什么坏事都得上帝特许赦恕一样;故敢胆大妄为,而且是言之不愧。所以共产党自以为作什么都是对的,杀人放火是对的,不守诺言是对的,……它们把自己集团以外的人都作为应当被欺骗、压榨和倾害的对象。这种人实在是自私自利的狂人。

  从前,我有几分尊敬共产党人,以为他们任便手段残忍,但还有些悲天悯人的高尚理想。但是我八年来和他们相处,由毛泽东以下的一群党人中,充分表现了他们自私自利,卑鄙污浊的品质与言不顾行的欺骗。我虽如此说,但到今天,在我痛恨共产党所加于中国人民严重灾难的今天,我的意识中还对极少数不得意的共产党人表示我的敬意,我觉得这种人还保有一些中国人优良的传统,他们不满意共产党近年来的作为,他们也有同我一样的悲哀!他们是陷身魔掌莫能为力,他们也悔恨自己的理想成了泡影。

  共产党既有一部骗人的辞典,它们随时都有话骗人。在“民主集中制”的非民主情况下,逐渐为外界和人民了解之时,它们的骗人妙计又兜上心来。最近,共产党在国际事务上,和国内“民主”问题上,不是常提“协商”这个名词吗?这就是“马列主义的发展”;在新骗术中,求取得对它们有利的条件。在国际事务中讲“协商”,是共产党看到了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因循自误的情况,在这个基础上共产党再给以麻醉剂,说“协商”可以解决国际问题。它说这话时是积极充实自己的力量,争取时间,以便时机一到就击垮资本主义国家。而它说这话时,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就起了松懈作用,很多人过着苟安的生活。这是对共产党有利的。同时,对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使他们对共产党存着幻想,保持中立,准备共产党的渗透。这也是对共产党有利的。在国内,它的“民主制度”,逐渐为人了解,不足以再骗人,它就用“民主协商”这个新名词混淆听闻,共产党的设想是这样的:“你们说我不民主,没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好,但是我有民主协商,这是优越的民主”。

  “民主协商”这个新骗术确实又起了骗人作用。毛泽东和周恩来常在大会上向我们夸耀说:“我们的‘民主协商’是最新的、最好的、最实际的民主。它帮助民主集中制而达到尽善尽美的民主”。他们口里的“民主协商”是怎样讲的呢?即是事无大小在“民主方式”解决之前,有关方面的人们先作协商,这样便是事前交换了意见,解决问题时大家意见就容易一致。平情按理这个说法也还说得过去,也还接近民主。惟其如此,人们才又被共产党迷昏欺骗了。从此又给我们多一点教训:共产党的说话有时还合乎道理,而他们绝不按说的去办,它们把说的当骗人的谎言,而行的才是共产党的本意。“民主协商”这回事正好为共产党言行不一致作最好的注脚。

  我愿举例揭破共产党的谎言。其行为由上至下是一致的言不顾行。表面讲“民主协商”,而事实是独裁决定。就国家大事来讲,在作“民主决定”之前,共产党已成竹在胸作了决定,在形式上他们走走场面,由其首脑人物找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负责人谈一谈,意思就是告诉他们共产党对某些事已决定如此作了。这些被邀的人们在共产党首脑前恭维一番表示绝对赞成。这样共产党于假虚心之下,表示咱们大家同意那就好了。于是以后就在正式开会时付了一致赞同的表决,即所谓的“民主决定”。如在“民主协商”时,有人提出异议,这是很少有的,共产党人高兴时给你一番解释说服,结果仍是党的办法丝毫不变;如遇共产党人不高兴时,恰巧提异议的人又是它们不喜欢的人,这就闹乱子了。这个人必当面被痛斥一顿,如共产党人还未足泄愤,以后必又发动群众向他攻击,这时“反革命”、“右倾分子”、“阴谋破坏”等等大帽子就扣到那个有不同意见的人头上。在“民主协商”口号提出的初期,人们没有经验,以为真要协商,故肯提出不同意见;久之受到教训,提不同意见的人真受了打击,“闹了乱子”(这是北京政府一般人对提不同意见的人而受打击的事件的公称),大家以后都提高了警惕,不敢随便表示意见。于是共产党既按其自己意见行事,又博得“民主协商”骗人的美名。

  “民主协商”在选举上也是欺骗的一套。在选举时决定候选人完全由共产党包办,由上级到下级,不论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委员,各级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以及一切有选举或推举的场合,候选人完全由共产党决定。惟民主党派尚是名存实亡,共产党在这一角落,虚伪地让各民主党派于分配一定名额之后,让它们提候选名单;实际上,就是民主党派就其人员中择共产党喜欢者开一个人名单,交予统战部请其圈定。共产党便就这个名单,它喜欢的人就首肯,不喜欢的人即教另考虑其他人,实际上统战部这时就把其袋里的人交民主党派补添在名单上而已。这一套把戏,共产党就大肆宣传是“民主协商”——“人民民主的真精神”。

  共产党内部是不讲“民主协商”的,这一套把戏是骗社会一般人,它所推行的范围是在共产党、民主党派与人民团体之间,其真实情况就如上述。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自己内部倒是常提到“民主协商”,这是因为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组成分子比较复杂。这方面的协商就是有关议案和人事问题,内部的重要负责人先要交换一些意见,免得在开会时意见纷纭,不便一致通过。但是即使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共产党的作风也是深入彻底,凡是共产党要作的,其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的代言人为之贯彻实行。这些代言人不是共产党员,就是积极分子,他们于贯彻党的政策意图之外,还有他们个人作威作福的一面。于是所谓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的“民主协商”也是假东西,实际还是共产党员或积极分子强迫其他人跟着走。遇有不同意见的人,也就给扣上“落后分子”、“反动派”、“右倾分子”这一套不大不小的帽子。

  共产党的“民主协商”只是骗人的另一套花招。

  现在我们再跨进一步,看看共产党的“正牌民主”。共产党常夸口说世界之上只有它的制度是真民主的,没有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包办的假民主;意思是说共产党的民主制度是“正牌民主”,别的都是“冒牌民主”。好像北京卖刀剪的“老王麻子”一样,只此一家并无分号。据我的研究和体验,共产党的民主才是真正的冒牌民主。

  我有资格说这句话,并不是因为我痛恨共产党,实因我参与了它的统治机构;首先参与了它的立法机关——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接着又参与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在这期间我又驻内务部办公,讨论民主建政,并用了两年时间,阅读了全国各级政府的建政报告;在这一切活动和研究之后而下的结论。早在1952年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曾鼓励我,以我参与工作和研究所得,需要写一部《中国民主制度》一类的书,向国人和世界介绍。当时我也有此意向。但当我经过两年多的研究和准备,我放弃了这项工作,因为我的发现使我没有勇气下笔,我的良心也不许我违背自己的信仰,反而作毒害于人的欺骗工作。这是我有资格批评共产党的民主制度是“冒牌民主”的根据。

  首先,我们要知道,共产党统治的国家,党是决策和领导的权威,政府只是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的机构;政府本身不能作决定,只是党的工具。这种情况不能同西方民主方式对比。西方的民主,执政党虽有自己的纲领,大致按党的方向施政,但是因为有反对党存在,还不能尽一党包办的能事;同时,政府在应付复杂的事务,有作决定的权利。共产党是由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由党亲自领导,工作由党布置,就如省、县、市各级都有党委会,在每一级党委会对事无巨细都是各该级政府的领导者,指示者,工作的布置者。这在西方民主制度是寻不到这种情况。

  共产党的政权名为民主专政,这是显明的对反革命阶级专政;再细分一下,是对反革命分子专制。这一点虽非民主,但据共产党一家之说,革命政权就是对反革命分子专政,还可自成一说。此点,我们且不论。而所要论者却是共产党向人民专政。关于这一点不是理论的问题,而是现实,这一点不揭穿,它还会以民主招牌骗人的。

  事实是最明显的,一切事情是决定于共产党,党的政策和决议是最高的,是神圣的,不可抗的。那么政权建设,选举和人民代表大会,尚有何种意义?政府本是党的执行政策、决议和指示的工具;人民选出这样的政府——不能行使民意的政府,人民还和它有什么关系?人民选出政府都不能执行人民的意志,而执行党的意志,人民这种民主权利究竟还有什么价值?共产党的民主制度就是根本否决了人民的民主权利。若以它的制度在选举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切过程中,因为在形式上有人举手或投票就算民主,那就等于把机器人扮演这一套过程,也可称为民主;因为机器人也可举手、投票,只是确少人的意志。共产党的民主制度正如机器人行使民主权利,和我们一般人所了解的民主不是一样的东西。这就证明民主是廿世纪人类不可抗拒的要求,共产党不敢抗拒这要求,而来一套冒牌民主,揭穿一看,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就上述共产党包办政府职能的一切,所谓选举只是徒走形式,只是骗人的一着而已。但是选举一关还是另有作用,共产党还是假戏真作;在这种形式上的选举中,它还是认真的包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单是由共产党一手包办。各级政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的名单也是由党包办。这是说,在乡人民大会,出席的人由共产党的指示,在大会选出乡行政人员也是由共产党挑选出来的,指定的。所谓选举是共产党指定的人们,让群众或代表举手或投票表示赞成。在县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府委员会,以至到省级和中央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委员会统统是如此作法。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党内定,交选举单位将其选出。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千多名代表候选人是由共产党中央就中央各方面挑出五六百人,然后令各省以选区名义为之选出;其他一半由各省级党委会就当地情形再拟定一张人名单,请党中央批准,然后同中央指定的候选人一并选出。省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省党委决定一部分,和县党委决定一部,经省级批准,一并交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之选出。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由县党委决定,指定乡区为之选出。至于各级政府行政人员,是一律地由共产党内定提名,在大会一致通过。这些代表候选人在任何级大会提出时,也都是通过的。同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和代表人数一致的,即是有多少代表,就有多少候选人;而不是候选人名单人数超出代表人数,俾可由选举者就候选人中有所选择。简而言之,就是交给你这些人,你就选这些指定的人;如你不同意某人,只是在名单上某人名上不划圈而已。但是你不喜欢的这个人还是会被选出,因为大多数人一定是画圈的。何况在选举之前,党发动说服,希望把人名单一致通过。实际上在各级人民代表会凡遇有这种名单没有不是绝对多数通过或一致通过的。

  照此情况,人民代表和政府行政人员一切是由党指定,为何还来这一套?为什么不直接指定委派,还用什么选举?主要的原因:民主的时代,不用选举,任便是包办代替的,就不足以服人(骗人)。政府既是人民选举的,它便可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强奸民意,作共产党想干的一切勾当。这样就算通过选举,把共产党的行动合法化了,用政府这个工具为所欲为。其次,在内部统治上,经过选举形式,任便谁都知道党在主持,但也可平定干部情绪。未当代表和提升官级的人,他们容易把视线集到选举一关,换句话,责任是在选民而不在他的上级。这样共产党又骗了干部。

  最后,选举既是徒走形式,只是骗人而已,为何共产党在选举中还认真包办,其企图何在?这又归到名器不应轻易予人的道理。共产党是狡猾而警惕性最高的组织,它虽耍的是假戏,为着骗人,但是如果它不包办和控制被选出的人,它恐怕发生两个于它不利的后果:(1)选出的人如不是它认为忠诚可靠的人,它就担心能否无保留地执行它的政策指示。(2)选出的人如是“阶级异己分子”,而且得到人民选出的光荣头衔,它就怕有人假此名义篡夺它的领导权。有了这种担心惧怕,故在它耍弄假戏,假选举时,它不能任其弄假成真。所以必须认真地包办控制。我们了解了这些情况和共产党的手法,我们也就十分清楚了它的所谓“民主制度”了。

  此外,还有一点,也须为之澄清。共产党常大言不惭地说,在群众中发扬民主,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以为它自己独裁决定找注脚;说是从群众中来的,作了决定再要求全国执行。如不知其内情,只从文字号召上去了解,人们很容易得到一个错觉,以为共产党是讲民主的。它不是提倡“发扬民主”吗?或认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不能发扬民主,也许是干部执行政策错误,或是干部作风不好。如果你作此设想,那就是正中了共产党的下怀。

  共产党是绝对不许民主的,它发出“发扬民主”的口号是有两种用意。一个是——假民主口号实行欺骗。它知道外界怀疑它的政权本质,它知道人民不喜欢独裁专政。故当人们怀疑它时,它故意处处提出民主来欺骗人,以混淆听闻。它有意地如此设计:你不是说我独裁专政吗?我就张口民主,闭口民主,弄得你视线不清。实际上,它是真心独裁,假意民主。另一个用意,利用“发扬民主”这个口号为陷阱,来发掘不忠顺于它的人。共产党开口则说希望人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等到那些人真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之后,它加以分析,找出发言人的动机和背景,如它们不喜欢你的发言,那么便被他们列入黑名单上,认为是不可靠的分子,或是反动分子。于是轻者就在你发言的场合给你迎头痛击,把你打得无处容身;重则就在下次运动中,以你为斗争对象。我在内务部阅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时,发现大批发言人得到严厉的批评打击。我也看过“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人在运动中所受的折磨灾难。所谓“发扬民主”不知陷害了多少人。最近大鸣大放不是“发扬民主”一种形式吗?发言人未待大鸣大放完结,右派的罪名已经落到这些人的头上了。

  共产党知道“发扬民主”这个口号虽然是辩证的欺人方法,但它时时注意,不断地向各级党组织发出指示说:“发扬民主是要有领导的,不应让它泛滥,不应让它自发自流”。这不就是很好的说明,未等人们开口,已经把口给贴上封条了吗?在开会时领导干部们如不随时制止民主发言,还会招致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小资产阶级的温情主义等等罪名。作为一个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真是太不容易,既须为上级散布骗人的口号,同时还得懂上级的真正意图。即是说,既须为上级散布民主谎言,还得为上级贯彻独裁实行真正的制止民主。干部们不讲民主的谎言,就被指责为“强迫命令”;干部们真讲民主,又被指责为“立场不稳”,“自由散漫主义”等等。这就使干部须了解两套做法,里面一套,外面一套。他们必如其领导人一样须具双重人格,说谎话,不办真事。这种风气浸染了整个党政机关干部,风气所尚也浸染了人民,这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总结这一节所谈的民主问题,我可以我的经验作证来说,共产党制度下是绝无民主。在党内无民主,在党与人民之间更无民主。政府是党的工具,执行党的政策、决议和指示。人民选举政府只是一种形式,而且是为共产党独断横行造成合法化,以便它窃取人民名义行事。实际上人民与政府无关,人民管理不着政府。共产党所讲的民主制度只是骗人,只是给它的独裁制度,在廿世纪人类觉醒的世纪,找一个民主防空洞而已。人民是在独裁制度下受折磨和愚弄,共产党的多少罪恶假手“人民”和“民主”之名以行之。这种罪恶应给以无情的揭穿和暴露,使未受共产党欺骗的人知所警惕;已受其骗的人迅速觉醒过来!这样,共产党的骗术就没有了市场,免得纯洁的青年和追求理想的人走入它的陷阱!


三、所谓“自由”的实际


  在我落笔写这节文章时,我翻一下1941年6月16日出版的《时代批评》人权运动专号,我是这个刊物的主编人,那时的这个人权运动是由我发动,而得到广大的社会人士支持和同情。在这专号一百多篇文章里就有六篇是共产党知名人士所写的;如今天的北京副市长张友渔,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韩幽桐,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于毅夫,和两位在文化界有地位的胡绳和张铁生,以及死后追认入党的邹韬奋。他们都同情和支持我所号召的人权运动,而且他们从党派、民主政治、文化、国民外交各方面论断人权运动的必要。今天我重读他们的文章,我不能不承认他们当时亦是自由斗士。不过若按共产党的活动是里边一套和外边一套的作法,我今天又不能不怀疑这些先生们当时居心何在。

  人权运动就是争人民自由权利的运动,我们当时争自由权利的理由,若把它移到今天共产党统治的天下,那就是更显得重要,和更有意义。同时令我想起那些在《时代批评》发表文章的共产党员,以他们当时的言论来衡量共产党今天在中国大陆摧残人权的事实,如果他们忠于自己的言论思想,不是以虚伪来骗人的话,他们将作何感想?如他们仍忠于自己的言论思想,他们将同我一样感到悲伤!如他们的言论只是替党骗人,那么共产党的丑恶骗术亦可大白于天下。根据我今天所了解的共产党,他们的言论是属于后者,而我个人情感宁愿他们的言论属于前者。

  共产党在未得政权之前,或是既得政权还要向外发展时,为了争取同情和搞垮它的敌人,它们是惯于谈民主自由的。共产党不是时常发表宣言,主张民主自由吗?共产党不是常写文章,标题为“为自由民主而斗争”吗?共产党统治的国家所制订的宪法,不也是大书特书几条自由权利吗?共产党员个人是否表里如一,我们姑不去论;但是党,它的宣言和宪法完全是为了骗人的东西,我在本文内可以事实作证。

  共产党员以个人论,有些人在党未成功前是为自由民主而奋斗的,因为旧社会的黑暗才使一些知识分子投进了共产党,以为它是黑暗时代的救星。以党这个组织来论,它自组成之后,尤其是在成功之后,它的极端控制与党高级的自私自利相结合,它就成了专制主义。因为在它未成功前对党员的控制是很强的;它统治国家之后,它对党员和人民的控制是极端的。这个新专制主义是与民主自由对立的,它是民主自由的死敌。

  共产党在宣言里和宪法中都提到民主自由,为什么自己掌握政权,实际上便取消了民主自由,其理由安在?第一,我们曾一再说过,在民主的时代,不讲民主自由,共产党这个生意人就没有了市场和主顾;故不能不挂羊头卖狗肉。其次,共产党这个组织生来就具极权主义的典型,铁的纪律要求党员绝对的服从。把共产主义目标神圣化了,要求党员和群众对其忠顺。而且把一切党外的人看作敌人,对敌人是打击与争取并施的。它取得政权之后,这种极权主义更强烈化,党已进入统治一切的领域。党变成特权阶级,党员要把党当作自己的眼珠看待。党的利益实际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它宣传却是为社会主义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利益的借口下,贯彻特权阶级自私的利益。问题就在这里分歧了。如果党的活动真是为社会的利益,民主自由就不会成问题;正因为所谓社会的利益确实是党的特权阶级的利益,民主自由便成了问题。这时民主自由是共产党的照妖镜,试金石了。共产党不敢面对照妖镜和试金石,所以在它统治天下之后,先把民主自由绞死!把民主自由送上断头台。但是民主自由不会被绞死的。反转头来,将来死在断头台下的不是自由民主而是新专制主义、极权主义和其化身的共产党。

  自由权利是人和国民最宝贵的权利,有它,人才是庄严的人;有它,人在国家内才是有分量的国民。在国家社会内,个人的自由权利得到保障,就是说明这个国家内有自由,这个社会内有自由。这个国家社会才是文明的,一切文化才有蒸蒸日上的景象。反之,没有自由的人,不论称道为人民、国民、公民,实际上他就是奴隶;没有自由的国家社会,不论其称为人民民主,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实际上它就是黑暗、野蛮、残暴的地狱。

  自由是人由黑暗时代逐渐争来的,它的代价是很多人的生命和鲜血。人们用生命鲜血写成自由的历史,由奴隶的解放,到专制主义的垮台,以至到廿世纪的文明,人们争得了若干基本的自由权利。正当争取自由的潮流由先进国家展开到落后国家,由少数人身上展开到多数人的身上之时,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的逆流又淹漫过来,还想把历史倒转,实行新专制、新黑暗,把人再扣上枷锁。法西斯主义逆流垮台了,剩下的只有共产主义逆流,还在那里澎湃泛滥,但是它必在自由的主流下败北无疑。

  共产党这个狡猾集团,它知道时代的潮流是不可挡的,它采用了巧妙欺骗方法。在它实行独裁专政时,偏说是民主;在它把人民当成奴隶时,它在宪法上高标自由权利。真是有史以来的荒谬事件,莫此为甚了。

  自由和社会约束,二者之间似乎有矛盾,乍看起来似乎是相对立的。但它们是一事的两面,是相助相成的,相辅而行的。自由权利是在保障个人作人的权利;扩而大之,它也是为健全社会一个重要的因素,它并不是和社会发展相背而行的。因为有了健全的个人,才能有健全的社会。社会国家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国家是为人服务以达到个人幸福为目的;人不是为社会国家而生存,人不只是共产党口中的螺丝钉,人还是有血有肉有意志的活生生的具体现实。人是社会动物,他要合群而居,他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地位,保障这个地位的就是它的基本自由权利。而且,我们回忆一下,从有史以来,这种自由权利为什么被人看得这样重要?那就是因为它保障个人的幸福快乐;用它来反对专制、黑暗;用它来保障社会的健全;没有这道防线,野心家,私党私派,帝王、独裁者、专制者、黑社会头子等等将以血口吞灭了人群。

  人们的基本自由权利虽如此重要,但是人们生存在社会中,也不能有绝对的自由,他们的行动是应该有合理的限制,不能任意为所欲为。那将不是社会生活,而成为霍布斯所形容的“自然国”状态下的生活。这也是不符合现实的。如果一个民主国家在保障个人基本自由权利时,而制订一些法令,限制越轨行动,那也是为社会公众之利,必为公众同情和支持,这并不损害自由的真意义。

  我们有了对自由意义的真了解,我们就有资格批评共产党的所谓“自由”;而最重要的是把共产党的言论和法令与其行为作一对比,才足以揭发它的谎言和其罪行。

  共产党骗人的言论,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共产党是自由的战士,以为它们为自由而奋斗。这都是错觉。共产党统治一个国家,制订了宪法,如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宪法上它也规定了几条人民的基本自由权利,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居、居住等自由。如果我生在一百年以后,而不是生活在这一代,尤其是未在共区八年,目睹耳闻那些绝无自由事实,我将在翻阅这个宪法时,歌颂共产党的自由民主。正因为我是生活在这一代,而且在共区八年,看见了共产党那些罪恶的事实,我还有良心和今日自由之身,使我无法不抨击和揭发共产党的罪恶和谎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第87条到第90条,都是讲自由权利的,几乎20世纪人民要求的自由权利统统包括无遗。但这是纸上文章,丝毫不关乎实际。这只能让我们以条文来衡量人民的被折磨,以条文来证明共产党这个骗子的行为。

  宪法第8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根据这个条文,我们来揭露其真相。

  让我们先概括地说一句:这一条所包括的人民自由,关于人民的行动除了共产党包办指使或批准者外,绝对没有自由这一回事。

  红色政权下有言论自由吗?实际回答是否定的。

  平常一般人说话都要东瞧西望,三思而后言;因为一言发出,若与共产党的口味不同,那就是惹祸之源。不用说发表意见,与党路线不同者,则加罪为反革命;就是平常偶因情绪作用发泄一些牢骚,说几句怪话,也有被逮捕或坐监的可能。在小组会上讨论问题,主要是根据党的政策发言,或是照抄《人民日报》社论的口气;不如此,当场就被积极分子指责。如此类事情累多了,这个发言者就被指为反动,右派,纵然不立刻治以罪行,但是在运动中,就是被斗争的对象;或是至少在其工作单位中,没有上升的机会了。

  言论包括说话和写文章。在共产党严峻统治之下,在周围的人相互监视之下,一个人若想生活下去,或是为顾全家人老少不得不生活下去,谁敢触犯共产党这只老虎的发。触犯了它,它折磨你的方法是多形多样的,最主要的是断绝你的生活之路。假如你坚持言论自由,是的,你可以自由言论;但是必须接受言论自由的后果。什么后果呢?如党指示下的群众攻击,失去职位,或是被逮捕法办。你有言论自由,共产党有打击和逮捕法办你的自由,在这种场合下,共产党是永占上风的。归根到底,人民还是绝对的没有言论自由。

  我们说这话,共产党会假抗议说:“你看我们的报纸杂志不是载满了文章,而且是各方各界人士所写的,难道这不是言论自由?而且我们‘言论一致’,这才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高度的发扬了民主。”

  我知道在大陆上多数政治性的文章是奉命而写的,如各党各派负责人的发言是奉统战部之命而发的,文章是统战部检查审过的。久之,奉命写文,虽不经党来批阅,大致也不会出错。因为这种言论是为党而发的,是为拥护共产党的政策主张,或是攻击共产党的敌人。其他有代表性的人物所发表的文章,多数是奉命而写的,少数是为表示积极而写的。惟两者殊途同归,都是拥护共产党,或是攻击共产党所要攻击的,在这里就发现了共产党引为骄傲的“言论一致”。共产党人和其仆从们说:这叫作高度的发扬了民主。

  在我未参加红色政权之前,我说过在共产党统治之下,所谓言论自由是官方批准的。官方批准的言论是一个调子,一个主张,所以说言论一致,绝没有西方国家各党各派和社会人士对某一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情况。同时,于官方批准的言论自由之外,若想把这言论公之于世,还须藉官方的报纸刊物,这又多一层检查。因为在共产党的国度,出版机关和印刷厂都是公家所有,没有私人和小党团自己经营的东西了;即使有些团体有出版物和印刷厂,但这些东西已经变了质,而属于公产的一部分了——共产党控制下的工具。

  党批准的言论是于党有利的,党就唯恐这种言论喊的不热烈,而且发动各方面去喊。这是共产党的言论自由。为此,所谓“国家供给必须的物质上的便利”,就是对这种言论要登在国家的报端,在国家广播电台放送,或是在大会演讲。党指定的言论自由又是党欺骗外界的一种技术。在这里共产党犯了两层罪:第一、是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而共产党控制一切言论,只准于它有利的言论。这在法理上是违宪之罪。第二、它利用言论自由之名,而广泛制造假的言论一致,这在道德上欺骗世人之罪。我们说它是罪行,共产党正是为此洋洋得意,因为它们是以骗人为最高技术,而且在他们心里有条邪念:欺骗敌人是应当快乐的。他们的“敌人”定义又很简单,即凡是不同意它们这种伤天害理的作法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

  其次,在红色政权下,有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吗?事实的回答是否定的。

  在共产党统治的中国大陆上,只有官办的游行、示威,不许有人民自发的游行、示威;只有官办的集会、结社,不许有民间的集会、结社。共产党的统治政策是使每个人孤立无援,只许个人靠拢党。如果有几个人来往甚亲密,就被指责为搞小圈子,有阴谋活动,有宗派活动,这就被指为罪恶之源。在大陆上的人民已经被折磨得七魂出窍,知识分子已被打得如惊弓之鸟,谁还敢集会、谁还敢结社。为了什么他们要游行示威?如果为了自己的要求,共产党是不许的,那样就是反党、反革命。如果为了共产党的利益和支持它的政策,这种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是会得到鼓励和支持的,因为这是官办的,或是官方授意举办的。只有这样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是被允许的,而且党给以物质上的便利,如借用会场、花钱制旗和宣传品,游行示威时由城外用火车和汽车接送群众学生。在抗美援朝时游行示威是如此,支援埃及游行示威是如此,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庆祝游行等等也是如此。反乎此的游行,必受到党的制裁,如1957年汉口的学生游行,为首的几个人被明令枪毙了,成千成百的学生入了监狱。

  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人民,只许有为党方宣传,为党喝彩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不许有人民自己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前者是官办的、是“革命的”,故须鼓励;后者是民办的、是“反革命的”,故必须控制镇压。这就是宪法规定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真相。

  宪法第8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在红色政权下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吗?事实的回答是否定的。

  共产党统治的经典是马列主义、是唯物论;而宗教的思想是唯心论。在思想系统上是彼此格格不入,在社会生活中无论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都是被党人和积极分子所歧视和奚落。他们说:有宗教信仰的人,就是落后顽固分子。

  但是宗教在世界上还有势力,共产党不能一下子打倒它,更何况宗教思想在个人心灵中也有一定的根基,也不易一下地拔出,所以共产党虚伪地说宗教信仰自由。

  实际是怎样呢?道教的别派一贯道,由点传师到教徒大批地被镇压了;佛教的大批和尚被赶出庙门返家还俗劳动生产去了;天主教徒,外国神父多数住了监狱,受严刑拷打;中国神父坐监,大批教徒被判死刑或劳动改造;基督教牧师和教友也是遭受和天主教的同样命运。

  共产党摧残宗教,不明言不许信仰宗教,而是在政治上利用“反革命”这件法宝。它想逮捕那个教徒、牧师、神父、方丈等人,或想打击他们,就利用这个“反革命”法宝。而且它利用这个法宝并不是根据事实,只凭它的好恶。在“反革命”这件法宝的运用上,宗教自由在红色中国已经绝迹,宗教团体已被共产党摧残殆尽。但碍于世界舆论和共产党尚须利用作为欺骗人的工具,现在共产党不肯明言一下子取消宗教,对宗教团体挂出所谓“革新”的牌子;什么佛教协会、基督教革新委员会等等名堂。在这些新机构中,共产党利用一些势利之徒或一些被迫分子支持一个假门面;然在反右派斗争运动和1958年还大斗天主教,要他们脱离梵蒂冈教廷,不服从者就诬以罪名逮捕。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早已飞上九霄云外了。

  宪法第8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容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

  在红色政权下公民是否有人身自由?事实的回答是否定的。

  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人还有人身自由?这只有天晓得。

  就宪法讲,经过合法手续,共产党大批逮捕人,这虽是侵犯了人身自由,还算“合法”;我们姑不去论。而那些“不合法”的行动也就太多了。公安局逮捕人不是全由检察机关批准,我到上海视察时,发现这类案子很多,这是证明共产党想逮捕谁不一定考虑手续,何况这手续也是在一家人的手里。另外证明,在1954年宪法颁布后的几次运动中,各机关各企业单位,都是私立公堂,把干部囚在一个小屋里,派人看守,美名其曰“反省”。时间至少是十天或几个月,这不是侵犯人身自由吗?而这不是少数人,在每个机关都有几个或几十个这样的人;他们不但是公民,而且是革命干部。这种行为作何解释呢?至于一般人民如俎上肉,随便逮捕、监禁、屠杀,还讲什么人身自由!血已经染遍了共产党统治下的天下,哪里有人身自由!就连人民共和国的副主席高岗都是未经合法手续逮捕,没有审判就囚禁起来,而后宣称其自杀了事,何况一般公民。

  宪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容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在红色政权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吗?通信有秘密吗?事实的回答是否定的。

  公民住宅不但是警察随便出入,白日黑夜的出入;还有街道共产党的腿子随便地出入。他们出入这家那家,不是以强盗的姿态出现,而是以检查户口,盘东问西的名义出现;街道腿子是以办街道事务的姿态出现。但是他们虽不是强盗,却是有探人家秘密的居心。谁家的大门都是向警察大开的,有事无事都准备他们来走走。谁遇警察敢不开门;警察一路来了,谁不远接敬送;他们不用侵犯,各家的门已经向他们开了。更何况乡村居民已经没有大门,共产党的腿子是可以随时进入的。

  侵犯民宅只有共产党的警察和腿子,此外还能有什么人呢!居民绝对没有私人生活、没有秘密,一切都得向警察公开、坦白。在这种情况下,这条宪法不用说是用来骗人,实际上早就宣布无效了。

  在共产党统治的天下,党方的、官方的什么都是秘密的,保守秘密为共产党干部一种规律和美德。但是一切属于人民的,都得公开,如不公开就难免有反革命嫌疑。“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证”,这一欸可用之于党方的、官方的。因为他们的信件是保密的。而人民的信件确受严苛的检查。与国外通讯自然是受海关检查和警察的检查,处在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对立的世界中,这一情况虽是违宪,也还情有可原。惟国内私人往还信件也受检查,这是不公开声张的。我在民主同盟指导监察委员会工作时,下级组织曾呈报开除某人盟籍,其罪行是由公安机关检查信件发现的。这可证明公安派出所是检查居民信件的。一般的情况是这样的,除了在邮局特设人员检查一般信件外,居民的信件由公安派出所检查,派出所如认为哪家哪人可疑,他们就告诉邮局把那家那人的来信先送交派出所,经过检查然后封好再送给本人。所以派出所不但经过街道工作者了解居民一般情况,而且通过检查信件探知其秘密和交往的人。没有事情发生则已,如一发生事情,警察和公家就以此为根据迫你逐条坦白。因为你一星一点的私事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只成了骗人和多揭露一些私人秘密而已。

  宪法第90条第2项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居住、迁徙是有的,但不是自由的。

  居住在一个地方,不一定有自由。最近两三年在都市里警察和街道工作者大力劝人回乡生产,或到外省开荒。所谓“劝”就是强迫;例如北京天津的三轮车夫被强迫回乡下去住了。一批穷苦市民被迫迁往甘肃新疆去开荒了。居住哪曾有自由?

  最困难的是迁居问题。如果你想由某城迁到另一城市,那是很困难的,你得有充分的理由,主要是有职业,或有人养活,多数是允许暂住,极少数是允许迁居。如果你是乡下人,想向城市迁徙,那是绝对不许的;“农民不准入城”,有个时期就这样做过,1957年公安机关且命令公布如此作了。“逃荒的人不准离乡”,在荒区是严格执行。规定虽如此,农民也还是向城里挤,灾民也是向外逃,但为数极少。唯独公开由乡下向城里迁徙是等于绝对不许,虽有少数例外,那是亲属是机关的中上级干部。工人的眷属从前是允许与工人同住的,现在因为工人宿舍成问题,也不许工人带家眷住宿舍,尤其不许乡下的眷属迁徙到城市。共产党曾以民间熟习的秋胡故事为例来说服工人:“秋胡到楚国作官,妻子在家生产,他亦不曾携带家眷”。又曾以唐诗为例来说明古人出外作事也不带家眷。这首诗是:“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1957年12月18日北京《人民日报》社论)男人在城里做工,不许家小随同居住,还提什么迁徙的自由。

  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群众,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我国人民这样的个人自由。”刘少奇说这话时,他若不是忘了事实,而只注视纸上文章;纸上的自由,一定是在谎言骗人,毫不知耻。

  刘少奇又诡辩说:“有些外国评论家看到我们一方面要保卫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要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承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他们就觉得奇怪。当然,如果有人希望我们在宪法中去保护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活动的自由,那就只能使他失望。对于意图奴役我们的外国帝国主义者和帝国主义的走狗们,我们的宪法和一切法律是永远也不会让他们得到一点方便的。难道不正是因为我们剥夺了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的自由,人民才有了真正的自由?”

  我上边的引证,只在说明一般人民自由得不到宪法的保障。共产党是制了宪法来骗人的。制了宪法而不守法,是共产党揭穿了自己的丑恶原形,这谁也怪不得的。中国一般人民没有自由的证明,最好拿这部宪法和实际生活对照。如果共产党尚想文过说中国人民有广泛的自由,那只是强词夺理,胡说八道,一套鬼话而已。

  不,共产党先预下了伏笔,如刘少奇上文所说的:宪法是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不保障反革命分子的活动自由。这就是共产党保留抹杀自由的借口:即是共产党一切抹杀自由的行为都托言是镇压反革命。共产党在作什么的时候,在什么事件中侵犯了人民的自由权利时,被侵犯的人就成了“反革命分子”,这件事也成了“反革命事件”;如此共产党永远也没有侵犯人民的自由。共产党永远是对的,而且共产党预备好了大批反革命的外衣,什么时候需要,它就向某些人身上一披,披上之后,任何人也挣脱不掉,因为这个社会没有舆论,舆论早被共产党绞杀了;这个社会也无处说理,因为共产党是唯一的裁判官;真正的个人自由被侵犯了,共产党还理直气壮地说镇压了反革命。实际上万万千千的人失去了自由,何曾有反革命行动,还不是共产党的眼睛错觉诬赖这些好人为反革命分子,或是仇恨那些人一并诬以为反革命分子,或是害怕那些在社会上号召力量的人足以影响他这个政权。古人有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共产党是安此道而行,而深进一步,“就是现在顺我者,从前不大顺我,我亦教你死亡”。

  共产党虽以镇压反革命为摧残自由的借口,我在上文根据宪法举出侵犯自由的事实,都是拥护反革命无关,就如居住迁徙无自由,也能附会到反革命上么?这些事实证明共产党摧残自由权利是无法推却责任的。

  在共产党统治的天下,来谈自由,那就太奢侈了。那是一个警察的国家,你走到哪里,警察跟踪到哪里,警察的阴影随着你转。那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国家,每个人都被孤立。每个人都被迫成为另外人的监视者、告密者,就是在一个家庭之内,每个人也不能不这样留心。因为共产党是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至少它的作风使人如此疑惧。在这种情况下还谈什么自由!就如“住宅不受侵犯”这一说吧;共产党侵犯人权甚至侵到你的灵魂里,住宅自由还有什么用处。一个人坐在屋里,关上大门,这并不能解除对共产党的恐惧,它不但可以随时破门而入,更可随时粉碎你的肉体和灵魂,这还谈什么自由!

  共产党言论上所谈的自由是假的,宪法所保障的自由权利是不兑现的,而真实的情况是绞杀自由。


四、举两个例子


  (一)梁漱溟事件


  梁漱溟先生是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对中国哲学颇有贡献,自成一家之言,早年即有盛名。民国以来不断地参加进步方面的政治活动。七七事变前以其乡村自治学说在山东邹平一带进行实验,颇得韩复渠的帮助。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战,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同时在重庆北碚勉仁中学教学。抗战期中曾北访延安,与毛泽东彻底畅谈中国政治问题,并被邀在延安向5000余共产党干部演讲,说明其对中国政治的主张。1941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梁先生为发起人之一,复啣命到香港宣布这个组织成立,并主办民盟的机关报《光明报》于香港。历任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1945年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会,民盟代表中发言者以梁先生的民主自由言论最为醒目动听,会场为之屏息肃静。在政协会议后,内战进入严重阶段,国民政府回迁南京,民主党派均集中到京沪,梁氏与各方负责人奔走国事,斡旋和平,曾因拟一停战计划,大触中国共产党之怒,周恩来痛哭流涕当面大骂梁氏说:“你是假君子、真小人”。当时梁氏诚心想调停内战,但却无意中得罪了共产党。事后他还对我说:“我们书生谈政,哪知道他们的利害关系如此重要。”

  1947年在南京的民盟总部被国民政府迫害强制解散。旋大批中央委员集中到香港召开三中全会,因梁氏在重庆发言,会中亲共分子认为不利于民盟,请其自动退盟。共产党占据重庆后,梁氏被邀到北京,请其参加政治协商会议,几次谢绝,终未获允,不得已而参加。惟梁氏一生重视农民问题,曾特请到乡下参观,足迹遍许多省份,亦曾赴东北各地参观工业建设。

  梁氏为人耿直,个性甚强,敢言人所不敢言;惟对人谦虚,彬彬有礼,有古儒者作风,以此为人敬重。国内知交甚多,桃李遍天下,故其政治影响力甚广,活动力亦强。

  梁漱溟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中国政治生活哦中有他的地位。现在我就介绍他的事件。

  1953年夏季,某日下午毛泽东在怀仁堂召集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扩大会议,到有千人左右,都是高级人员,题目是讨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几位人士发言之后,梁漱溟先生亦到台上发言;这时主席台上坐着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李维汉,以及几位民主党派的负责人。梁氏发言除认为总路线的重要之外,曾提到一点,说他知道乡间农民很苦,比起工厂工人的待遇,真有一个在“九地之下”,一个在“九天之上”之别。说时会场也平静无事,只是主席台上毛泽东表示了不悦之色,嘴里不断地咕嚷,台下也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接着他人又发了言,以后会议宣布休息。

  会议再继续开,周恩来主席,他先发了言,说方才梁漱溟的话是有阴谋的,想破坏工农联盟,意思是很坏的。发言虽短,却对梁氏加以攻击。接着共产党统战部部长李维汉走上发言台,首说梁氏具有阴谋,想破坏工农联盟。接着他就介绍梁漱溟的“反动历史”;如何勾结军阀,在山东办农村自治试验是得军阀韩复渠的支持等等。总之,李维汉的发言主要是根据“历史事实”攻击梁氏。这时会场已经不平静了。

  梁漱溟递了个纸条给毛泽东要求十分钟的再发言,得到允许。在众目集视之中,他又态度很镇静地走上了发言台,他开口就说:“我的发言,一则是考验我自己,一则是考验共产党的雅量。”还未说到几句话,毛泽东在主席台上忍不住了,把桌上的放大器移到自己面前,和梁漱溟打起嘴仗来。

  毛泽东说:“你觉得很美,比西施、杨贵妃还美,我看你臭得很!”

  梁漱溟愕然了!无法说下去了!会场空气为之紧张。

  毛泽东用手指着梁漱溟,接着又说:“台湾广播说你有节气、有硬骨头;我看你有臭气、有臭骨头!”

  梁漱溟站在发言台上如听到不及掩耳的迅雷,不知什么把毛主席惹出这样的雷霆大怒,但还想继续他的发言。这时台下怒吼了!“反动分子滚下台来!”“反革命分子滚出去!”“打死反革命分子。”呼号之声由少数人变为多数人,由单纯的声变为大众的声。声音由民主党派的席位卷到共产党的席位。开首喊的,喊得最凶的是农工民主党的秘书长黄琪翔,和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常委陈其瑷。

  (注:黄琪翔是国民党的军人,加入过邓演达领导的第三党,邓死后又投靠蒋介石,曾任国民政府驻德的军事代表团团长。共产党成功后,他又回到农工民主党,在红色政权下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长,以后又任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北京极尽拍马能事。现在却被指为右派分子。陈其瑷是老国民党员,在美国替共产党作过活动,在香港办过达德学院,现为内务部副部长。他对共产党的拍马也有点肉麻。)

  在台下呼号的怪叫声中,梁漱溟只好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下发言台。会场的沸腾平静了,但是如何收场呢?会还得开下去呀!这时十九路军老将陈铭枢先生,走上了主席团,向毛泽东鞠个躬,然后说:“请问主席,梁漱溟今天的事,是思想问题,还是政治问题?”毛泽东在盛怒之下沉思了半天才回答说:“是思想问题”。陈铭枢说:“若是思想问题,我想发言说几句话。”他得到了允许。他批评了梁漱溟,但是说:“既是思想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大家似乎不须有今天这样骚动的场面。”

  未曾居住在红色恐怖中国大陆的人,一时还搞不清什么是思想问题,什么是政治问题;在大陆居住的人都了然两者之间的分野,尤其是近两三年以来更为清楚。思想问题是指没有行动,思想虽落后而可以不算犯罪;政治问题是指行动,事情虽小,因为共产党认为不可靠或有问题就有构成重罪的可能。思想问题用教育方法解决,政治问题用政治方法解决。

  梁漱溟事件发生后,有人说:如果没有陈铭枢在场问清毛泽东的意旨,将了毛泽东一军,梁漱溟事件可能变为政治问题,变成“反革命事件”。陈铭枢个人因为在众人面前将了毛泽东的军,使毛泽东始终恨他。从那天起,凡是大小运动,陈铭枢是每次都受打击的,这次反右派斗争陈氏尤为重点对象。就是在1954年选举他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前,他是先被迫以检讨批评自己为条件,然后才被提名的。陈铭枢的一问救了梁漱溟,也因此一问他自己受尽了共产党的折磨!

  梁漱溟虽未因发言而招致杀身之祸,但是毛泽东下令清除梁漱溟的思想,在报纸杂志上清算梁漱溟思想的专论已经有几十篇,出版了三个文集。梁氏喘息于红色的淫威之下度其老年生活。

  这一事件充分证明了共产党口头上的“发扬民主”、“言论自由”,转到实际是如何的丑恶。平常有人以为“不民主、不自由”也许是低级干部违反上级政策而造成;现在看一看国家的最高机关,这个场面,和最高的人物——毛泽东——这副嘴脸,使我们就不会再有什么错觉和幻想了。同时共产党的宣传所谓“反对压制批评”、“反对压制民主”,转到实际都是为骗糊涂人的东西。


  (二)毛泽东假笑谈鸣放


  1956年的秋季某日,毛泽东召集一些高级人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到中南海举行一次谈话会,这是毛泽东首次谈他的十点意见。毛泽东是这次会的主人,他谈笑风生,搞了四个钟头,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毛泽东一只手把香烟举到高离嘴边有一尺远,笑着说:“我们这几年运动把群众和干部搞得够苦了,我们应当给他们一个喘口气的机会,让大家说说话,对于政府和党的行为,听听群众意见是有好处的,可以帮助我们改错。”毛泽东吸口香烟,接着又说;“我知道,共产党与非党之间有摩擦,共产党内和民主党派内部一样也有纠纷,我希望大家多说说话,彼此要开诚布公,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言者是无罪的。”听话的人都喜形于色。

  毛泽东越谈越高兴,他接着说:“我们需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看谁鸣得好,放得好;鸣得好,放得好的,我们为他们鼓掌。”听着话的人笑得闭不上嘴了。

  毛泽东接着又说:“在座的有民主党派负责人,我们同民主党派并肩作战,共过患难,革命才有成功。今后不是共产党一家的万岁,而是民主党派大家的万岁!我们和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而且为了互补短长,要‘互相监督’。”鼓掌的声音打断了毛泽东的话头。

  谈到匈牙利事件,毛泽东还批评了大国的沙文主义,他还说:“苏联以社会主义国家之名,偏要在兄弟国家搞一些领土,这都是违反社会主义原则的。”有了这一段话的补充,听话人就更“一心相信毛主席的话”了。毛泽东博得了开明领袖的荣誉。

  领袖的荣誉由1956年秋到57年6 月是越升越高,鸣放的声音也愈来愈大。从前大家不敢说的话,都说出来了,从前埋在黑暗中的肮脏被暴露出来了;从前被迫不得不恭维共产党的人,现在站住自己的脚跟说话……正在这时毛泽东在青岛海滨哈哈大笑!“傻瓜们!你们上当了!”一声令下反右派,这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人,和被允许“言者无罪”的人们都落入了毛泽东预设的陷阱,成了被清算打击的对象。有的人掉了头,有的人坐了监,有的人参加了劳动改造,高级的一群还在那里被折磨、斗争、检讨、囚首垢面已失去了人形。

  毛泽东一面假笑骗了人,毛泽东一面狞笑害了人。这虽是毛泽东的高级艺术,但是这里碰到了民主自由的问题。宪法上保障的言论自由不算数,毛泽东允许的大鸣大放下的言论自由也不算数。法令无价值,领袖诺言不负责,被害的人无处申冤。这是什么天下?而共产党于骗人之后复活不知耻的说:这是“阳谋”,亏你马列主义信徒发明了这个可耻的名词!

  但是,历史是最公道的,你能骗人于一时,却不能骗人于永久;你能骗一部分人,却不能骗所有人。一部分人付了坐监和折磨的代价,即是向世界宣明共产党国家绝无自由民主。


五、为人权继续奋斗


  任何社会制度,如果没有民主自由,都是反人民的,反动的,应该打倒的。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盗用什么美丽的名词而有所顾忌。毛泽东常说共产主义国家是骂不倒的。对的,骂是骂不倒的,但是骂得有理,根据事实的揭露,就发生力量,力量是可以把共产党推倒的。同时,打倒一个政权是需要力量,但是打倒一个主义是需要较量道理。这个世界就是较量力量和较量道理的。我们主张民主自由,但我们不能容许独裁者躲在民主自由的防空洞里,所以必须把反动的独裁者暴露在人民面前,使人民正义的力量知所进攻的方向。

  “为了挽救国家和民族,为了恢复我们作人的权利,我们对外誓必反对强权,尤其抵抗侵略我们的帝国主义;对内,反对封建势力,专制独裁;反对绝对主义,即反对文化的统制,思想的统制,学习的统制,教学的统制;同时更反对束缚人的旧道统,反对‘私立公堂’,反对特务警宪的越法横行,反对恶贯满盈的贪官污吏。最重要,我们反对人剥削人的经济制度。

  “这种种反对,表示我们的反抗,表示我们要求神圣不可侵犯的作人权利。……

  “历史告诉我们:国家的权力把持在少数人的手里,而且这少数人作些有害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是违反国家存在的目的。政府不过是执行国事的机关,国事是全国人民的国事,违反大多数人利益的国事,就是轨外行动,是侵夺的行为,人民有反对的责任。谁若把国家当作一己的国家,或是谁把执行国事的政府当为少数私党私派的政府,而作尽违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就是全体人民的公敌,国民有绝对的反抗权利。”


  上述抄录的话是我在1941年6月16日发表的《人权运动纲领》一文中的几段话。移到今天来说,更觉得有必要和更有意义。在那篇纲领中我列举了12条作人的基本权利,如(一)个人生命权,(二)身体自由权,(三)居住自由权,(四)思想自由权,(五)言论出版自由权,(六)信仰自由权,(七)集会结社自由权,(八)职业自由权,(九)公开审判权,(十)反对暴力权,(十一)最低生活资料的享用权,(十二)管理国家事务权。这十二条作人的基本权利在今天来讲,都被共产党抹杀了,而且是变本加厉地把人民上了铁锁当作了奴隶。我们更觉为人权斗争的重要。

  最后,再用我十七年前在《人权运动纲领》文内的一段话,作为本章的尾声是很恰当的:“我们以生活的经验,了解我们处在的社会,更深刻地了解祖国的危机和黑暗重重;面对着这种现实,严正地提出了我们作人的基本权利。现在留待我们的,只有行动。为了这正大光明的任务,我们是不能吝惜任何牺牲代价;我们这群善良的中国人,不分老少,不分性别,不分种族,不分阶级,誓为这光明前程而斗争。带着我们的火炬,照耀着每个黑暗的角落,让我们的雄壮的呼声,震响每个沉静的地域,让我们四万万五千万人(应改为六亿)齐作狮子的怒吼。我们的人权,祖国的光明,是握在我们伟大的行动里!”

  在我们高呼反抗之时,不要忘记六亿人民仍陷在水深火热之中。悲愤就是力量,以他们生活的悲惨作为我们斗争的鼓励。1955年7月21日,北京天气打破几十年的热的纪录,每个人都汗下如雨,这时北京各大学正进行反胡风运动,把学生关在校园里进行斗争。我这时填了一首词,记当时的情况和我自己的苦闷。词调为《千秋岁》。

千秋岁


赤天方炽,
细蝉悲鸣泣;
气压低,人如醉。
诗情思愈远,
梦恶不相遗;
甚事业,都输与绿烟流水!

举世真情塞,
到处思想累;
假正经,猴儿戏。
殷期汗水收,
坐待夕阳坠;
够受也,闷在瓮里挨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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