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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部分 编者导言

大卫·梁赞诺夫

1926年




  由我们第一次发表的这部手稿,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Feuerbach)、布鲁诺·鲍威尔(Bruno Buer)和施蒂纳(Stirner)所代表的黑格尔以后的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进行批判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从马克思与恩格斯写下这部伟大著作算起,已经过去了将近八十年的时间,但它直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完全发表。让我们花费一些笔墨来回顾一下这部“命运多舛的”手稿的历史。
  马克思在1847年4月8日的《德意志布鲁塞尔人报》上的一篇声明(落款日期为4月6日)中第一次公开提及本书的标题。在这篇批驳《特利尔日报》上的一封通信的声明中,马克思宣布要把他对卡尔·格律恩(Karl Grun)的著作《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一年以前写的详细评论”送到《威斯特伐里亚汽船》杂志发表。“这篇评论是对弗·恩格斯和我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和以各式各样的预言家为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一书的补充。”[1]
  隔了十年之后,本书第二次又被提到,而提到的方式还是马克思的自述:这是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里。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前言中所说——这是我们第三次遇到自述了:“(在这篇序言中)卡尔·马克思谈到我们两人1845年在比利时决定'共同钻研我们的见解'——主要由马克思所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两厚册八开本的手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我们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手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从那时起,已经过了四十多年,马克思也已逝世了。不论他或我,都再没有过机会回到这个题目上来。关于我们和黑格尔的关系,我们曾经在某些地方作了说明,但是无论哪个地方都说得不够全面系统。至于费尔巴哈,虽然他在某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我们却从来没有回顾过他。”
  在后文我们会纠正恩格斯这段叙述中几处不正确的地方。不过关于这手稿的事情,他只告诉我们:当他把《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送去付印之前,他“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重读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一部分是解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个解释只是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在旧稿里面对于费尔巴哈的学说本身没有批判;所以,旧稿对于我们现在这一目的是不适用的。”
  十五年后,梅林才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遗著》中提供了这份手稿的几点补充资料。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凡是已经完成了的,在马克思与恩格斯遗稿中都流传了下来。该书的出版大概会推迟到他们的全集出版之后。第一卷内容是批判布鲁诺·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等人的观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部是遍布于德国的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的先知”(梅林编《遗稿》Ⅱ,第346—347页)。

  无疑,梅林从不曾见过《德意志意识形态》。虽然他在注释中说,他以跟踪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发展为己任,但他并没有从倍倍尔(Bebel),或者更准确说,从伯恩施坦(Bernstein)那里争取到利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遗稿的权利,更别说出版的权利了。当然,他也表示过,他拿到过这样的一份手稿。那是《莱比锡宗教会议》,是他在《遗著》中(第95—102页)陈述过的。我们发现,他并没有看穿这部手稿的“秘密”。
  《遗著》第二卷出版后,伯恩施坦自1903年1月起就开始在他的《社会主义文献》中公开发表马克思与恩格斯论施蒂纳的一大部手稿。在发表该著作之前的引言中,伯恩施坦指出,这只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清算”以前的战友黑格尔左派的一部更大的著作的一部分。(这部手稿)“在这样的意义上,不仅具有很大的历史价值,而且许多内容具有不朽的价值。”他还说:“手稿开头有一个罗马数字‘Ⅲ’,据此可知,它原本是一部综合性著作的一部分了。开头的几节和《莱比锡宗教会议》容连贯,在前揭的梅林著作第99页以下,也已经提到这部著作。……”
  由此可见,伯恩施坦在他准备发表马克思和恩格斯论施蒂纳的著作以前,就朦胧地有一个“整体”的概念。该部分在1903年和1904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文献》中刊登了一部分,但没有登完就中断了[2]
  在《遗著》第二版的后记中(1913年),梅林根据1902年至1912年出现的新事实,增添了诸多补充,可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这部已经发表了一部分的手稿,却似乎觉得没必要再提。
  到了1918年,梅林才在马克思传记中又提及《德意志意识形态》。(梅林:《卡尔·马克思》,第115—117页。)在第二次描述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之著作时,梅林说:“老鼠的牙齿的的确确把这部手稿批判了,可是从那些没有遭老鼠批判的残片看来,两位作者显然不会因这场灾难而怎么难过。”这样说法,假如是在读过《圣麦克斯》(Heiligen Max)之后说的,至少是让人觉得有些奇怪。我们继续读他的下文,就发现这话越发不通。
  只有一件事情可以明确:作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传记作者和遗稿的编纂者,梅林竟不知道有这份手稿,真是失职。就算他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部著作,但是他在1902年以后就不能或者不愿来研究它了。他的批评意见,比如说表现章法陈腐、滥用激越之论调、舞文弄墨、过事雕琢,没一条可以作为站得住脚的理由。在《圣麦克斯》中,比如说谈到古代哲学史,谈到世界主义、中世纪教阶制和与一般的教阶制,谈到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康德,谈到法国革命,谈到市民阶级与无产阶级,谈到共产主义,谈到人格与阶级等等,其精彩绝伦之处已足以证明他无法苟同梅林的看法。实际上,梅林是因为无法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所有遗稿都弄到手,所以才轻率地造出那种“理论”,下结论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部著作本来就无关紧要。因此,梅林在他最后一部著作中也包含着他以往所有历史著作的根本缺陷:他是一位时评家和政治记者,而不是一位学者
  施韦泽(Schweitzer)的传记作者古斯塔夫·迈尔(Gustav Mayer)在给恩格斯写传记的时候,做法就完全两样。他首先把必要的资料——无论是刊印稿还是手稿——都搜集起来,加以考订。在这一点上他实在比梅林幸运,因为他从伯恩施坦那里拿到了一部分手稿,只要把他写的书中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清算》一章[3]通读一遍,就可以断定,梅林过于轻易地放弃了自己搜集资料的权利。既然党已经嘱托他来编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遗稿,他当然可以依靠党的力量来取得一切必要的编纂资料,归他自由使用。
  在迈尔报告的那些片断里,我们已经足以发现很多重要的提示,就是唯心主义观点和唯物主义观点之间的对立是如何在黑格尔派的哲学体系形成并发展的。就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熟悉的唯物史观最初是如何制定的。
  可惜古斯塔夫·迈尔也没有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留传下来的部分完全弄到手。在他编纂恩格斯传记时,他还没有看出整个手稿之间的结构联系。当时他似乎连《莱比锡宗教会议》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都不知道——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1901年的时候,这部书已经不知道怎么从伯恩施坦保管着的手稿中分离了出来,转移到了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里[4]。直到后来全文出版《莱比锡宗教会议》时,迈尔才在“导言”中说这部手稿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章”[5]。然而在这时,他还是错过了重新构造整部著作的机会。
  因此,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能够把我们关心的这部零落四方的手稿基本上搜集完整了。我之所以说是“基本上”,是因为我能得到的手稿说了归齐也只是伯恩施坦给我的。我们压根没有恩格斯自己编的手稿目录;我们也不能确定,手稿的具体数量是否有准确全面的统计,因为在恩格斯死后,处理遗稿者的轻率实在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在阅读了伯恩施坦保存的手稿之后,我可以明确的是,我拿到的手稿分以下几部分:
  1.序号为罗马数字Ⅰ的手稿,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
  2.序号为罗马数字Ⅲ的手稿,是篇幅很大的“圣麦克斯”。伯恩施坦刊登在他的《社会主义文献》中的,仅仅是其中很少一部分章节。至少一半以上内容还没有印出来。这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篇幅最大的部分,事实上其篇幅不见得比施蒂纳的著作本身少多少。
  3.序号为罗马数字Ⅳ的手稿,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这一部分在1847年已经刊登在《威斯特伐里亚汽船》上了,伯恩施坦后来又在《新时代》(ⅩⅧ)中发表过一次。其中对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家卡尔·格律恩进行了毫不容情的批评。
  4.序号为罗马数字V手稿上,“霍尔斯坦的格奥尔格·库尔曼博士”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预言。
  除了这些手稿,我还从伯恩施坦手中拿到了一大部分手稿,标题为“L·费尔巴哈”。仔细测览之后,我发现伯恩施坦编的页码(1-116)是错的,他把两部不同的手稿混在一起了。有一部分的确是论费尔巴哈的,但标题为“福音书批判之研究”的另一部分根本不是著作,而是包含着恩格斯(约1841年)从三部福音批判书上抄录下来的摘要,其中第一部是布鲁诺·鲍威尔写的《复奏福音书的福音史批判》。
  上面这组手稿里缺少了序号为罗马数字Ⅱ的手稿。伯恩施坦明白地告诉我,这一部分手稿是论布鲁诺·鲍威尔的,但是给梅林拿走了,
  他没有退还。随后,在我确定了梅林的遗件中并没有该手稿之后(我从爱德华·傅克斯那里确认了这一点),我仔细地浏览了《莱比锡宗教会议》的手稿。我才发现恩格斯在那手稿的最后一页上标上了罗马数字Ⅱ,并且还注有标题“布鲁诺·鲍威尔”。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梅林从伯恩施坦那里拿到手稿之后,就和马克思的哲学博士论文手稿一道归还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档案馆里去了。
  这样看来,如果我们把《德意志意识形态》分成两部分[6],一部分论费尔巴哈、布鲁诺·鲍威尔、施蒂纳,另一部分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各种先知,那么可以分章节如下:《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包括费尔巴哈论、布鲁诺·鲍威尔论(第Ⅱ号手稿)与第Ⅲ号手稿,第二卷包括第Ⅰ号手稿(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第Ⅳ号手稿(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和第Ⅴ号手稿(库尔曼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预言)。反对克利盖的宣言(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战略与经济学)以及反对格律恩与贝克的议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诗歌)也应该归属于第二卷。后两种著作曾于1846年和1847年刊登在《威斯特伐里亚汽船》和《德意志布鲁塞尔人报》上。此外,我们还有一份恩格斯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手稿。
  在本卷《文库》中,我们公开发表的是《德意志识形态》第一章论费尔巴哈的部分。


  我们不打算详细叙述现在刊印的这部手稿的重要意义。恩格斯已经很明确地说明,尽管手稿没有完成,但其中写好的部分是对唯物史观的最初阐述。但是恩格斯错以为他重新看过一遍的手稿中并没有对费尔巴哈理论的批判。读者会看到,这样的批判是存在的,只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不仅很多地方留下了空白,没有写完整,而且也没有写到结尾部分。同样令人遗憾的是,手稿中有几页缺失了。读者看到手稿的后半部分,就更可以看到恩格斯是多么谦虚,在四十五年后的1888年,恩格斯说手稿表明“我们当时对于经济史的知识是怎样的不充分。”
  与恩格斯的上述说明有关的一个问题就是:唯物史观究竟有多大程度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某种意义上)独立创造的产物?——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有认真讨论的必要。只有我们这里刊印的手稿才第一次为我们进行这样的一种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现在知道,在《哲学的贫困》以及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唯物史观,最晚在1845年秋季之后,已经被马克思与恩格斯制定好了。
  在我们刊印的这部手稿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引用的费尔巴哈的论文[7],原刊登在1845年春天或初夏出版的一期《维干德季刊》上。这样一来,就很明白了:如果我们去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唯物史观的时候受到了哪些思想家的影响,那么只要是在前面所说的日期之后问世的著作,无论是哲学、历史学、文化史还是经济史等等领域的著作,都不得不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
  格奥尔格·冯·贝罗(Georg V.Below)曾经做过一项颇为有趣的尝试,想搞清楚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与德国的经济史文献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8]。他的方法是完全正确的,也就是努力搞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读过的书有哪些。贝罗得出的结论是,所谓“唯物史观”旱已有之——他把唯物史观和历史中的经济因素优先论混为一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独创性仅仅在于把其他研究者已达到的成果极为系统而清晰地表述了出来。
  贝罗还正确地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既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涉猎过的德国文献中,事实上已经存在着对经济史的关注,那么更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件事情就是搞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形成他们的“市民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时,到底从那些文献中学到了什么?
  无论如何,贝罗还算知道,他并不赞同的马克思主义是和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关联的——作为马克思主义之本质的历史观并不能出现在历史的任意一个瞬间。虽然他强调浪漫主义的重要性,但他也承认,没有法国大革命,没有这个改造世界的革命规划,就不可能产生关于这个世界的新理论。就这一点而论,他比历史家兼“社会学者”桑巴特(Sombart)高明到不知多少倍了,简直有天壤之别。直到现在,桑巴特还坚守“剽窃说”的老旧立场,他不问马克思主义如何诞生,却只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究竟是从哪儿偷来的。
  贝罗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德国的文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就连他熟悉的这个领域内,他也遗漏了一长串很重要的著作。同样重要的是,他应该研究法国和英国的相关文献。马克思在他的《神圣家族》中嘲笑过那些“批判家”,他们还没有想到英国的体系(这里指的是社会主义的体系),只是因为他们的唯一的知识源泉——施泰因(Stein)著《现代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一书没有提到英国的体系。
  马克思在巴黎研究法国史的时候,已经同时在研究英国的历史与经济学。在这个方面,恩格斯在《德法年鉴》和《前进报》上发表的论文给了马克思一个新的刺激。马克思在同一时期的《前进报》上反驳卢格(Ruge)的文章中,已经开始用英国的政治史和社会史事实为论据了。至于马克思在1843年至1844年间的“读书范围”,除了他在这期间发表的文章之外,他的笔记本也处处给我们一些提示。很有意思的是马克思1843年夏天给出的提示。他当时正准备到巴黎去,并且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我们找到了一些摘录笔记,其中关于法国史方面的书籍有施密特(Schmidt)、瓦克斯穆特(Wachsmuth)、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卢克莱泰尔(Lacretelle)的著作,英国史方面有林加尔特Lingard)、拉彭贝尔格(Lappenberg)、罗素(Russel)的著作,德国史方面有兰克(Ranke)的著作,政治学方面有麦捷尔(Moser)的《爱国的幻想》和马基雅维里(Machiavell)、卢梭(Rousseau)、孟德斯鸠(Montesquieu)等人的著作。马克思在巴黎后继续研究法国史,甚至有很长一个时期打算写《国民议会史》,但同时也在读美国和英国的历史,读社会主义者的著作,读经济学家李嘉图(Ricardo)与麦克库洛赫(Mac Culloch)。
  我们从卢格那里知道,马克思在巴黎多么勤奋刻苦。恩格斯在1844年9月与马克思一起写反驳布鲁诺·鲍威尔的论战的序言时,肯定不会想到马克思把论文变成了一部大作,他们两人在序言中强调的“现实的人道主义”(reale Humanismus)在正文中被边缘化得几乎为零。而当时的马克思到底如何远远地超越了费尔巴哈,下列一段《神圣家族》中的文字可以为证:“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就能达到即使是才开始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它不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吗?”(《神圣家族》,第238页。)
  1845年4月,恩格斯到布鲁塞尔时,被驱逐出巴黎的马克思正在那里,恩格斯马上认识到,他的朋友已经和“现实的人道主义”分道扬镳。恩格斯后来(188?年)在一本旧笔记本(Notizbuch)[9]中发现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Die These über Feuerbach),就写于在一时期。
  我在拉法格(Lafargue)保管的马克思遗稿中找到了这本笔记本,笔记本中还有好几种书目,都是马克思想读或想找的。大部分是经济学书籍、社会主义的书籍与历史书。不出意料,马克思花了一番心血,把所有与他关心的问题有关的书籍——只要他在比利时的图书馆里找得到的——都读了一遍。他注意的焦点依然是经济学、经济史与政治理论。我们知道,马克思在那时计划写一部经济理论与政治理论的历史,同样,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付梓之后也在计划写一部英国社会运动史。1845年夏,他们两人去英国,在曼彻斯特待了六星期。从这个时期留传下来的笔记来看,马克思在曼彻斯特读了汤普逊(Thompson)、科贝特(Cobbett)、西尼尔(Senior)、库柏(Cooper)、埃德门兹(Edmonds)、图克(Tooke)、李嘉图(Ricardo)、麦克库洛赫(MacCulloch)、威德(Wade)、伊登(Eden)。
  我们能得出如下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4年底就认识到,没有对工业的知识便没有对历史真相的认识,所以他们充分涉猎了他们当时所知道的全部文献。只有完全缺乏历史感的人,才会相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是从某位只有他俩才知道的无名历史家或经济学家那里偷来的。
  桑巴特先生最近还在玩这种把戏,他写了好几卷的经济史与社会主义史,却到现在还不明白观念史的局限性。所以他能够不假思索地将一种现有的观念体系从它的历史基础中抽离了出来,随意安插到另外一个时代。事实上,如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是一种可以从头脑中十分轻易地产生出来的意识形态想象,甚至不必知道法国大革命,不必知道英国与欧洲大陆的工业革命,不必知道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也不必知道黑格尔、费尔巴哈、李嘉图、欧文、傅利叶(Fourier),那么当然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剩窃的结论,而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瞒天过海地剽窃了的那位无名氏,也不难找到。
  苍天不负有心人,桑巴特踏破铁鞋,终于发现了有位无名小卒在1771年就已经说过了,因此“唯物史观的发现不一定非要在19世纪不可”(!?)。唉,这还不算完!据桑巴特看来,他所发现的那部著作阐述了“唯物史观在各文化领域的全面应用,据我们所知,这是绝无仅有的。”桑巴特把这个发现写在他的文章《社会学起源》[10]里面。桑巴特似乎发现了一部要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永远石沉大海、湮没无闻的书:格拉斯哥大学法律学教授约翰·弥勒(John Millar)著,《关于社会等级差别的探讨》(Cbseruations Comcerning the Distinction of Ranks in Society),伦敦1771年版。
  其实,仅仅从桑巴特引用的几句话里也可以看出,弥勒只不过是18世纪下半叶的诸多孟德斯鸠学派的“文化历史学家”中的一个。库诺夫(Cunow)明察秋毫,他认为弥勒的位置远在兰盖(Linguet)之下。他说:“弥勒根本不了解社会阶级的意义。他只知道等级和身份的差别,虽然他的著作里也有几个地方谈到财富对等级地位的影响,但是他根据旧有的方法,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较强的社会成员有着比相对较弱的社会成员更优越的身体条件。他没有看到形成阶级的经济原因。”[11]
  马克思太不小心了,居然忘记销毁他摘录了几句弥勒著作的那本笔记本。他肯定读过这本书,但完全是在他写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的若干年之后为了其他原因而读的。在另一本标题为“1852年10月于伦敦”的笔记本中,我们可以在一打书目中找到弥勒的名字:关于妇女史的书籍有艾希霍恩(Eichhorn)、瓦克斯穆特(Wachsmuth)、德鲁曼(Drumann)等人的著作,关于文化史的书籍有荣格(Jung)、塞居尔(Segur)、迈纳斯(Meiners)、托马斯(Thomas)、亚历山大(Alexnder)等人的著作。其实弥勒的书有三分之一论述的是妇女在各个时期中的地位(第一章),还谈及族长的审判和权力、酋长或长老在族群中的权力、统治者的权力、奴隶与属民的地位。他基本上不谈及这一种或那一种制度,而是仅仅叙述事实,并扣上了“对天赋人权和人类自由的侵犯”(a violation of the natur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mankind的大帽子。从18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文化史”研究搜集了无数事实,证明了人类的历史不仅仅是由帝王的征服和野心创造的。一般的“文化史”仅仅提供无数材料,经济关系、生产和贸易的历史事实也是文化的一个因素,所以除了通史之外又有专门的产业史和贸易史。然而经济史只限于谈经济,“文化”的其他现象同样只是被分门别类地谈及。即便如此,早期的经济史学家也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提供了大量的可用材料。恩格斯在1888年所说的“他和马克思1845—1846年关于经济史的知识是怎样的不充分”,这个缺陷要算到时代的头上。贝罗正确地指出,最重要的是明确当时关于经济历史学的发展水平。
  所以,马克思研究的一项任务就是要研究1845年左右英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的“文化史”和经济史文献。贝罗想从德国经济史文献中找出马克思主义之来源,是根本错误的研究方式。所以他遗漏了马克思经常引用的赫伦(Heeren)与居利希(Gulihb)。偶然留存下来的一本包含居利希著作摘录的笔记本表明,马克思究竟怎样仔细地研究过他。贝罗只记得休耳曼(Hullmann),诚然,马克思非常熟悉他写的德国城市史和贸易史的大作,但马克思同样热心地摘录德国著名工艺史学和机械建筑史家波佩(Poppe)的著作。在1845年秋天之前,马克思就已经熟悉了法国工业史的主要著作,更不用说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梯也里(Thirry)、基佐(Guizot)、米涅(Mignet)等人的著作了。我们在马克思的笔记本和恩格斯的藏书中发现,它们几乎涉及了英国经济史文献的全部重要著作:麦克弗森(Macpherson)、安德森(Anderson)、伊登(Eden)、威德(Wade)。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这本笔记本里已经看到了后来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反复提及和引用的著作。我们只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着手,我们将尽可能准确地弄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前人那里继承了什么,哪些人为他们建构“经济的历史图式”提供了大量材料?
  我们这里刊印的这部手稿,使得我们能够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事实。也就是说,我们从《反杜林论》(Ani Duhring)中知道的结论,早在这部关于费尔巴哈的手稿中就已经作出了阐述。这个结论是:作为特殊科学而存在的、研究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知识的普遍联系的哲学,即作为一切人类知识的“总和之总和”(Summa Summarum)的哲学,是多余的。从整个旧哲学中留存下来的,只有思维规律的科学:形式逻辑和辩证法。
  毫无疑问,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批判费尔巴哈达到了这个结论。同样毫无疑问的是,这个批判主要是由马克思完成的。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还更多地是费尔巴哈的继承者,或干脆说是他的学生。只要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的所有言论综合起来,进行比较分析,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可以说,马克思写完《神圣家族》之后就不再是费尔巴哈派了,———哲学上也一样。他比较容易地就完全摆脱了费尔巴哈,1845年初,恩格斯就视之为既成事实了。而晚于《神圣家族》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更多地站在“现实的人道主义”立场上。恩格斯还想和费尔巴哈结成盟友,马克思却把他拉开了。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著名提纲,恰恰构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费尔巴哈的第一部分的再合适不过的引论。由于恩格斯并没有完全准确地将《提纲》再现,而且作了若干处修改,因此我首先直接根据马克思的笔记本,将《提纲》的原始稿本发表出来。其中也一一说明了恩格斯发表的版本和原稿本的区别所在。
  既然我弄清楚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来龙去脉,那么我从劳拉·拉法格(Laura Lafargue)那里拿来的一件马克思手稿的秘密也就迎刃而解。那是当时我不知道的一部马克思著作的第一卷序言的草稿。现在我知道了,那篇序言说的“出版物”就是指这部未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我也把这篇草稿以及所有的删除、修改过程都登载出来。[12]

大·梁赞诺夫


原始手稿与文本的编辑工作


  还需要说明的,是下面刊印的手稿的原始情况及其勘定,同时要说明如此这般编排文本的理由。
  这部手痛差不多全是恩格斯的笔迹,马克思的手笔只是一些修改、插入和栏边注。但并不代表作者是恩格斯。事实正好相反。尤其是第一章(“意识形态一般,特别是德意志的”),让人觉得虽然是两位朋友共同写作的产物,但恩格斯只是在记录马克思口授的内容。第二章似乎是恩格斯独自写下的。在第一章里,有许多实质性的修改出自恩格斯之手,看似他正在构思自己的草稿,而实际上第二章才是这样。我们无法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稿为依据回答有关“两位作者的写作分工”的棘手同题。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确定作者本人拟定的手稿顺序,并编排手稿。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部分段有写到底,而且也没有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手稿分两块:第一份手稿(主手稿)共7页,第二份手脑(数量较少)包括同样由题格斯写下的三大张(每张4页)鲁清稿,各张的内容并不完全衔接,但是有1-4的编号:大张1-2和大张3-4是彼此独立的两部分手稿。第4张只写了第一面(a面),背面(b面)只有8行文字。除了恩格斯对纸张的编号之外,还有马克思编的氮码,我们在编辑手稿的时候利用了这些页码排序。
  我们在下表中给出了两种编号方式的图解:双划线代表手稿文本的中断或手稿的缺失(也许根本就没有写)。

张编号(恩格斯)
我们用a——d来指称各页
页码
(马克思编号)
1〔没有编号〕
(半张纸,大概是右半张)〔没有编号〕
5〔没有编号〕
68—11
712—15
816—19
920—25
10a
b—d
〔没有编号〕
24—26
11a—b27—28
20a
b—d
〔没有编号〕
30—32
21a—b
c
d
33—34
〔没有编号〕
35
8440—43
8544—47
8648—51
8752—55
8856—59
8960—63
9168—71
92a
B
c—d(空白)
72
[73]


  主手稿和誊清稿井不构成统一整体。主手稿中的页码有很多涂改,表明这些部分不是连续的,而是由彼此不连续的各个单独部分汇总而成的,文本的许多空白之处也没有补充完整。此外也有可能是中间的几页或几张纸丢失了。
  上表还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需要说明:
  在第一张没有编号的大纸后面,是一张编号为5的大纸;大纸2,3、4号缺失了。遗稿里只找到了恩格斯写的半张大纸,大概是接在第一张纸后面的半张,也有可能是第二张大纸(没找到)前面的半张,它第一页的内容与第1号大纸非常接近。
  5号大纸后面,是恩格斯编的第6-9号大纸,马克思编的页码是第8—23页(注意:6号大纸的内容和5号大纸并不衔接),9号大纸的下文是在恩格斯编的10号大纸上,但马克思用从上往下的竖线将它翻除了,并且写上了索引词“鲍威尔”,也没编页码。马克思将紧接着的下一页编为第24页,恩格斯编的第10号大纸以马克思编的第26页收尾,恩格斯编的第11号大纸只写了两页(马克思编为第27和28页),是前面一页的下文。虽然第28页上的许多文字被马克思用竖线删除了,并加上了“鲍威尔”的标识(这些文字被“圣麦克斯”部分利用了)。
  接下来就是恩格斯编的第20号大纸,与前文并不衔接,尽管编号“20”被第三人用铅笔改为“29”。在第30页(马克思编号)上又重新开始继续(虽然不是直接相连)论费尔巴哈的文本,并且无间断地持续到第34页(马克思编)。最后两页位于恩格斯编为第21号的大纸上,这张大纸的第三页被马克思完全删除了,也没有编页码,而它的背面一页是马克思编的第35页,该页写了八行。
  手稿的下面一部分整理起来要容易一些。这些大纸并不是前面部分的直接继续(这是从内容上说的,而不是从页码上说的)。被恩格斯编为第84-92号的九张大纸,马克思编的页码是40—72页,第36—39页所在的那张大纸缺失了。页码之所以到72为止面不是到76页,是因为最后一张大纸上只有第一页(第7页)写满了,而且只有九行是恩格斯写的,其余都是马克思写的一些格言警句式的补充说明,大概是为进一步修改而作的。马克思也在紧换着的下一页上写了些句子,但这一页没有页码。
  引人注目的是,恩格斯和马克思所用编号的巨大差异,如果根据马克思的编号,那么手稿几乎没有空白之处。至于马克思从8开始编号,也并不意味着丢失了七页。更有可能的是,开头部分需要进一步修改,或需要从新开始写,就像马克思用竖线删除的第一页同样没有编页码一样。事实上,我们在手核中找到了一张誊清稿,是从新写的开头。即使按照马克思的编号,也缺失了第29页和第36—39页。而按照恩格斯的编号,缺失了第2-4张、第12-19张和第22-83张,起码缺失了73张。几乎有300页!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其余部分(《莱比锡宗教会议)、《圣麦克斯以及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篇章)都毫无例外地有着自己的连续编号,由此排除了如下可能性:缺失的大纸只是出现在其余部分中了。
  马克思近乎完整的页码编号给出了一种合情合理的解释,缺少的第2-4、12-19、22-8等大纸在手稿的撰写过程(毋宁说是编辑过程)中被剔除了。因为其内容已经在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其余部分的誉清稿或新稿中了,
  在20。和2lc这两页之间的文本就是这样保留下来的,而被竖线翻除的部分略加改动后又出现在“圣麦克斯”里了,它显然属于这里,因为这些大纸上注明了这一页属于费尔巴哈部分,因此不能剔除。文本的空白并不一定意味着缺失了页(或大纸)。不如说,文本被分为许多条块,从条块分割而非一气呵成的基底稿中挑选出来的若干条块组成了第一部分(费尔巴哈),而将这些条块连缀起来的计划并没有完成。
  真正的损失大概是第一张大纸和第二张大纸(这一页的内容有关“历史和社会”的基本事实,所以更为重要)之间的开头部分。恩格斯编号为21和8号的两张大纸之间少了四页(马克思的页码是36-39页),背定是遭失了,它包含了第二章(关于一般经济史的观点)的开头部分。
  我们前面提到过还有几张看起来像是曹清稿的手稿,可以分为两大块。第二块(3-4号大纸)的内容与主手稿的结尾相衔接。第一块(1-2号大纸)又可以分为两小块:第一小块无非是被竖线删掉的主手稿(导言)的鲁清稿,只有最后一段有所修改。除了最后一段(由于这一段的修改,我们将它在脚注里刊出)之外,这一小块完全可以忽略。第二小块则是从新撰写的第一章的开头部分,其内容放在主手稿《导言》的前面比较合适,我们也将它编排在(导言》与主手稿第一章之间。

  文本的排印遵循以下规则:
  (a)凡能够辨认的修改或删除内容,只要是有重要意义的,都照样印刷出来,并用尖括号和小字号表明。如果其中再有修改,则用双重尖括号标明。
  (b)如果对句子的修改过于复杂(补人、删除和改换字句),很难一下子看出最先撰写的句子,那么我们在文本中只给出最终定稿的文字。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经过了许多修改的旬子,我们在脚注中给出其最初文字,并且不描述其修改情况(增、删、换等等),(修改如果是马克思作的,也会在脚注中予以说明。)
  (c)马克思或者恩格斯在手稿栏外所作的增补、特别是标记,凡是指明插入文稿何处的,均插人文本中;没有指明插入何处的,在脚注中刊出。
  (d)马克思撰写(插人语,附注,栏边注)和修改的地方,均在脚注中说明马克思的作者身份。
  (e)方括号中的文字是编者的增补(简写词的全名、作者因疏忽而遗漏的词等等)。如果增补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只是补全了缩写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使用方括号了。
  (f)判读困难并且有疑问的词句,我们在方括号中加问号〔?〕来表示。文本无法判读时,用方括号中的省略号(中间有问号)来表示〔…?…〕。原稿纸张损坏或遗失时也用这个符号表明文本的空白,并且在脚注中标明残缺情况。




[1] 马克思的这篇声明再次发表在弗兰茨·梅林(Franu Mchring)的文章《再论马克思与真正的社会主义》,见《新时代》第14卷第2期,第396—397页。

[2] 十年后,他又在一种用打字机复写的文艺通讯上发表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对施蒂纳的部分里的一节(《我的自我满足》),即库特·艾斯纳(Kur Eisner)编;《工人文艺》,慕尼黑,第8期,1913年3月9日版。

[3] 古斯塔夫·迈尔:《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青年时代,1820-1851》第1卷;第234—262页。

[4] 前书第243—244、403-404页。

[5] 《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献》,第47卷,第3号(1921年10月),第773-78页。

[6] 梅林、伯恩施坦、迈尔都采用这种区分法。1846年,马克思与恩格斯试图将他们的批判送到由魏德迈介绍的印刷所时,十有八九他们只把第一卷中批判布鲁诺·鲍威尔与施蒂纳的部分送去付印。

[7] 费尔巴哈对施蒂纳的答辩文章:《就<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论〈基督教之本质>》,收录于费尔巴哈著作集的第7卷。

[8] 格·冯·贝罗,《从解放战争到现今的德国史》,莱比锡1916年版,第124—18页。第二版收在《中世纪史与近代史纲》,慕尼黑和柏林,奥登堡(Oldenbourg)出版社,1924年,第161-194页。

[9] 恩格斯不确切地认为它是“记事本”(Heft)。

[10] 本文发表在为纪念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而编辑的两卷本论文集《社会学主要问题》中。

[11] 库诺夫,《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第1卷,第119页。

[12] 文本编排是在恩斯特·卓贝尔(Emst Czóebl)的指导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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