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罗莎·卢森堡 -> 《社会改良还是革命?》(1898—1899)

三 通过社会改良实行社会主义



  伯恩施坦否定了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道路的“崩溃论”。那么,按照“资本主义的适应论”的观点来看,达到社会主义的道路究竟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伯恩施坦的答复只是一种暗示,试图按照伯恩施坦的思想详细论述这个总问题的是康拉德·施米特[1]。按照他的说法,“为社会改良而进行的工会斗争和政治斗争”将带来“对生产条件的日益加强的社会监督”,通过立法“限制资本所有者的权力,把他们一步一步降到管理者的地位”,直到最后,“资本家看到自己的财产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价值了,就可以清除脆弱不堪的资本家领导和管理生产的职务”,这样,社会主义企业就可以最终建立起来。

  可见,工会、社会改良,还有伯恩施坦补充的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这就是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手段。

  我们先从工会谈起。工会最重要的职能(伯恩施坦自己在1891年就在《新时代》上解释过,没有人比他解释得更好)[2]在于它是站在工人一边实现资本主义工资规律即按照劳动力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卖劳动力的手段。工会给无产阶级提供的服务就在于使无产阶级能够随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市场的行情。这种行情本身包括:一方面是由生产情况决定的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中间阶层的无产阶级化和自然繁殖造成的工人阶级劳动力的供给;最后,还有当时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但是,这一切都处在工会的影响范围之外。因此,工会不能消灭工资规律。工会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让资本主义剥削在当时“正常”的界限内进行,但决不能取消这种剥削,哪怕是逐步地取消也做不到。

  当然,康拉德·施米特把现在的工会运动看作“软弱的开始阶段”,他相信将来“工会对生产本身的调节会发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生产调节一词,人们只能有两种理解:第一是参与生产过程的技术方面,第二是决定生产本身的范围。在这两个问题上,工会的作用会具有什么性质呢?显然,在生产的技术方面,〔单个〕资本家的利益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在一定范围内是一致的。正是他们的急需推动他们去改进技术。相反,单个工人的立场却是直接对立的:任何技术由于会使劳动力的价值贬值,使劳动更紧张,更单调,更繁重。所以它同它直接涉及的工人的利益是矛盾的,会直接恶化工人的状况。既然工会可以参与生产技术方面,那么很明显,它的参与只能在后一意义上,即代表直接有关的单个工人集团的利益来行动,这也就是反对革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就不是代表整个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解放的利益来行动,因为这些利益同技术进步,也就同单个资本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恰恰相反,工会的行动是反动的。事实上,对于在生产的技术方面去发生影响的企图,我们不是要到康拉德·施米特所追求的未来去寻找,而是要到工会运动的过去去寻找。这种企图标志着英国工联主义的旧阶段(到六十年代为止),那时,英国工联主义还同中世纪行会的传统联系着,典型地表现在它遵循“相应劳动的获得权”[3]这个已经过时的原则。由工会决定生产范围和商品价格的企图,倒是最近出现的一种新现象。我们最近才看到有这种企图出现,而且又是在英国[4]。但是,这些企图按其性质和趋势同上面谈的具有同样的价值。那么,工会积极参加决定商品生产的范围和价格归结起来应当是什么呢?那就是工人同企业主结成卡特尔反对消费者,并且采取强制措施来反对与之竞争的企业主,这些措施同普通的企业主联合组织采取的方法相比也毫不逊色。从根本上说,这已经不再是劳动和资本之间的斗争,而是资本和劳动力团结一致同消费社会斗争。从它的社会价值来看,这是一种反动的开端,不能构成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阶段,倒不如就恰恰代表了阶级斗争的反面。从它的实践价值来看,这是一种空想,稍微思索一下就可证明,它决不可能扩展到较大的和为世界市场而生产的一些部门中去。

  因此,工会的活动主要限于进行工资斗争和缩短劳动时间,也就是说,仅仅限于根据市场状况来调节资本主义剥削。至于影响生产过程,按照事物的本质来看,这仍然是工会不可能做到的。不仅如此,工会发展的整个进程的方向同康拉德·施米特设想的恰恰相反,是要使劳动市场完全脱离同其他商品市场的任何直接关系。这方面最典型的事实是,通过浮动工资表制度使劳动合同一般生产状况至少消极地直接联系起来的企图,现在已经落到事物发展的后面了,英国工联越来越躲避这种作法[5]

  但是,就在工会运动事实上起作用的范围之内,它也不像资本适应论所设想的那样可以无限制地扩展。完全相反!如果从社会发展较大范围着眼,我们就不能掩盖这样的事实,就是总的说来,我们面临的不是工会运动胜利发展势力的时代,而是工会运动困难增加的时代。如果工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顶点,资本在世界市场上开始走“下坡路”,那么工会斗争还会加倍困难:第一,对于劳动力来说,客观的市场情况恶化了,因为同现在的情况相比,需求增加得要慢,而供给增加得要快。第二,资本本身为了弥补世界市场上的损失会越来越顽固地夺回已经归工人的那部分产品。降低工资不正是阻止利润率下降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吗[6]!英国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正在开始的工会运动的第二阶段的图景。在这里,工会运动不得不日益单纯地保护既得的成果,并且连做这件事也越来越困难。这就是上面所说的事物的一般进程。而在这一进程的背面必然是政治的和社会的阶级斗争的高涨。

  在社会改良问题上,康拉德·施米特同样犯了颠倒历史前景的错误。他相信社会改良“同工会组织携起手来给资本家阶级订出条件,根据这些条件才能利用劳动力”。在这样理解社会改良的意义上,伯恩施坦称工厂立法是一部分“社会监督”,既然是一部分“社会监督”,因而也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康拉德·施米特在谈到国家的劳动保护的地方,总是使用“社会监督”一词,他既然这样巧妙地把国家变成了社会,他也就可以敢于补充一句:“这就是上升着的工人阶级”;通过这样的手法,德国联邦议会通过的无辜的劳动保护条例就一变而成为德国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过渡措施了。

  这里的欺骗手法是一望而知的。今天的国家恰恰不是“上升着的工人阶级”意义上的“社会”,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表即阶级国家。因此,它所安排的社会改良也不是一种“社会监督”,也就是说,不是自由劳动着的社会对自己的劳动过程的监督,而是资本的阶级组织对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监督。因此,在这里,资本的利益,也就是社会改良的自然界限。当然,伯恩施坦和康拉德·施米特在这方面现在也仅仅是看到“软弱的开始阶段”,相信将来有一个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无限高涨的社会改良。可是,这样一来,他就犯了同他们设想工会运动的力量的无限发展一样的错误。

  通过社会改良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理论,是以一定的客观发展为先决条件的,这里既包括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发展,也包括国家的发展,这是这个理论的重点所在。关于前者,康拉德·施米特设想的未来发展的图式是:“限制资本所有者的权力,把他们一步步地降到管理者的地位”。他看到生产资料似乎不可能一下子突然剥夺,就准备了一个逐步剥夺的理论。为此,他想出了一个必需的条件,就是把所有权分为“最高所有权”和使用权。“最高所用权”赋予“社会”,他希望它不断扩大。使用权留在资本家手中使之日益缩小为对他的企业的单纯管理权。这种想法要末是一种无害的文字游戏,不值得认真去考虑,这样,逐步剥夺论就仍然是毫无根据的。要末它是一个关于权利发展的严肃图式,那它就是完全错误的。把所有权分割为包含在其中的各种权限(康拉德·施米特在这里给“逐步剥夺”论找了个藏身之所),是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在这里,生产物在不同社会阶级中的分配是采取实物形式,并且根据领主和臣属之间的身份关系来进行。在这里,把所有权分割为各种不同的局部权利,反映了事先决定的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的组织工作。随着过渡到商品生产,随着参加社会产生过程的人们之间的一切身份联系的消灭,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私有制)反倒巩固起来了。由于分配不再是通过身份关系,而是通过交换来实现,所以对于参加社会财富的各种权利的计算,就不再是靠分割一个共同对象的所有权,而是靠各人带到市场上来的价值。随着中世纪城市公社中商品生产的兴起,出现了权利关系的第一次突变,在所有权处于分割状态的封建权利关系的娘胎里,培植了绝对的、排他的私有制。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这种发展在继续前进。生产过程越是社会化,分配过程就越是建立在纯粹交换基础上,资本主义私有制就越是神圣不可侵犯和具有排他性,资本所有权就越是从一个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权利变成纯粹占有别人劳动的权利。当资本家还是自己领导工厂的时候,分配总还在一定程度上同本人参加生产过程有联系。随着厂主的亲自领导日益变成多余,而且在股份公司中已成为事实,资本所有权作为在分配中提出要求的名目就完全同个人与生产的关系相脱离,以最纯粹的、排他的形式出现。在股份资本和工业信用资本的形式中,资本主义所有权才达到充分成熟的地步。

  像康拉德·施米特所描绘的资本家历史发展的图式,即“从所有者到单纯的管理者”,是颠倒了的实际发展。这种发展正相反,从所有者兼管理者到单纯的所有者。在这里,歌德的诗句用在康拉德·施米特身上是很恰当的:

  抓在手上的,看起来恍恍忽忽,
  早已消失的,对他倒真真实实。


  从经济方面看,他的历史图式是从现代股份公司退到手工工场,甚至退到手工作坊。从法律上看也是一样,是想从资本主义世界缩到封建自然经济的蛋壳中去。

  从这个观点出发,那个“社会监督”也就同康拉德·施米特看到的不一样了。今天当作“社会监督”起作用的,如劳动保护、对股份公司的监督等等,实际上同所有权的一份,同“最高所有权”毫无共同之处。它们的活动不是对资本主义所有权进行限制,相反倒是对它实行保护。或者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它们不是对资本主义剥削的干涉,而是对这种剥削的一种调节、安排。如果伯恩施坦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工厂法中是否或多或少藏着一些社会主义,那我们可以回答他说,在市参议会关于清扫街道和点燃汽灯的规定中有多少“社会监督”,在最好的工厂法中也就藏着多少“社会主义”。




[1] 1898年2月20日《前进报》学术副刊。伯恩施坦对于《前进报》关于他的观点的评论,连一句不同意的话都没有说,因此,我们更相信应当把康拉德·施米特的说明同伯恩施坦的说明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了。——卢森堡注

[2] 伯恩施坦《关于铁的工资规律问题》第四节,结束语。载于《新时代》1890—1891年第9年卷第1册第600—605页。——编者注

[3] 维伯《工会的理论和实践》第2卷第100页以下。——卢森堡注

[4] 维伯《工会的理论和实践》第2卷第115页以下。——卢森堡注

[5] 同上

[6] 卡·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216页。——卢森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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