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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问题致中央政治局

托洛茨基

(1923年1月15日)


绝密
1923年1月15日第27/T号


致中央政治局
(关于斯大林同志谈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的信)


  (1)我提交中央的一些书面建议的核心是关于必须保证每天对国家经济进行正常的计划领导的问题——这首先是从恢复和发展国有工业的角度出发的。我一再肯定地说,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机关直接负责有计划地领导国有经济,并在其权利、职责和人员方面都能实施这种领导。我断定,正是由此才愈来愈努力叠床架屋地设置一个又一个新的领导机关和统一机关,这些机关归根到底只能相互干扰。除了人民委员会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我们现在还有:副主席小组(三人团)、劳动国防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小人民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同时,许多问题还往往转交中央(书记处、组织局、政治局)处理。我认为、领导机构如此繁多,它们的相互关系不明确,责任又分散,从上头造成了混乱。
  斯大林同志现在建议合并劳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团和财政委员会。这个建议,不管其直接的实际价值如何,至少表明存在独立的副主席团和独立的财政委员会是不适当的。
  在我第一次建议把国家计划委员会当作统一的经济机关时,我当然还不能评价斯大林同志的建议,因为他的建议比我的建议晚提出了两年。而且斯大林同志的实际上极端重要的关于改组中央机关的建议,是他在批评我再次提出的建议时顺便提出的。
  (2)我认为,最近时期我们经济政策的失误在于孤立地提出财政问题。不稳定的卢布不可能成为经济的调节者,因此财政专政往往变成牺牲国有经济进行冒险的投机。这样的政策暂时可以带来虚假的成功。但它必然孕育着自身的失败。
  我过去和现在一直认为,必须把统一的国有工业的利益作为重点——在带有一切必要的附加条件下——向国有工业的利益看齐。这就是为什么我建议让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成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的原因,这样才能首先从工业利益的角度来研究所有的计划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远景目标达不到,就可以由劳动国防委员会自上而下地加以纠正。斯大林同志的方案建议从劳动国防委员会中撤销包括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在内的所有部门,而只留下财政人民委员部。因此财政和工业间的不正常的关系在斯大林同志的方案中又得到了新的组织上的表现。
  (3)其次,斯大林同志把个人的任命问题拉扯到这一组织问题上来。因此我也不得不谈谈这个问题。一点不错,列宁同志在恢复工作几个星期后,曾建议我担任副主席的职务。我对此回答说,如果中央任命,那么,我当然从来都是服从中央决定的,但我认为这个决定非常不合理,同我的所有组织观点和行政经济观点、计划打算完全相背。
  我在同列宁同志的谈话中作了进一步解释的原因如下:
  (a)我认为,副主席团的存在本身就是有害的,因为副主席团使一些担负十分负责工作的同志脱离明确的行政岗位和行政经济岗位,使他们的地位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大家似乎对一切全负责,又似乎全都不负责。我过去和现在一直认为,人民委员会设—个常务副主席是必要的,而且也足够了,也许再设一个管劳动国防委员会的副主席,在他们之间保持正常的相互关系(劳动国防委员会是人民委员会的一个委员会)。
  (b)我向列宁同志指出的第二个原因是中央书记处、组织局和政治局在苏维埃问题上的政策。最近两年来组织局、书记处和政治局实际上越过有关主管部门,甚至背着它们频繁地对一些问题,例如对军事问题,作出决定(频繁裁减军队而不是考虑周到的有计划的裁减,这导致了极度的混乱及物资和粮食供应的开支急剧增加;在预算方面也有这样的现象,类似现象还出现在人员任命上……)。所有这一切完全破坏了进行正常的工作,选拔和培养干部以及稍微有计划的经济的稍微正常的核算和预见的可能。自然,如果是这种情况(这对于军事部门的任何负责人都已不是秘密),我认为自己不可能再去为其他机构承担责任。
  列宁同志回答说,他不会违背我的愿望建议任命我为副主席。列宁同志在指出我们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选拔确实很糟,我们需要特别有权威的党的工作委员会来研究如何更正确地挑选、培养和提拔工作人员及更正常的组织上的相互关系问题之后,建议我等他对这个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和组成考虑得更明确后加入这个工作委员会。对此我完全同意。但是,列宁同志在他的病复发以前再也没有提出这个工作委员会的问题。
  (4)斯大林同志提出任命我为副主席的方案(这个建议从未提交政治局、全会,也从未在那里讨论过)时,建议把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交由我“专门关注”。如上所述,这样提问题是根本错误的。专门关注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应是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主席。专门“保护人”的角色只会造成责任的分散,在最需要最应该明确的部门中造成不明确和混乱。我们需要正常地实际地协调各经济主管部门的工作,根本不需要分别对其中的每个部门实行双层领导。
  附注:正如第4点所指出,说斯大林同志的建议就是列宁同志的建议,是完全不对的。列宁同志建议我负责监督的首先是教育人民委员部,而恰恰不是经济主管部门。
  (5)没有统一的计划和统一的领导,任何经济工作都无法进行。计划不应是学院式的,而应是实际的。把订计划和监督执行情况分开本是办不到的。我们的计划机关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机关(劳动国防委员会、人民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副主席团、中央委员会)不得不或者依靠国家计划委员会,或者临时设置和建立无数个工作委员会。摆脱这种状况的惟一出路是把国家计划委员会抓在手中,也就是说,派负责人员参加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并使他们同专家真正结合起来。最高机关应能从国家计划委员会获得经过精心研究、认真检查、协调一致,并且当然是从苏维埃的、共产主义的角度出发的高质量的材料。
  有了这样的正常运作的国家计划委员会,提交给上面的只是一些需要作出立法决定或者需要提出崭新方向的重大原则问题。
  打个比方,国家计划委员会将起参谋部的作用,而劳动国防委员会将起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作用。


来源:《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五卷 №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