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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诺维也夫和托洛茨基致联共(布)中央政治局

(1927年7月11日)



抄送:联共(布)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
抄送: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真理报》上刊登了布哈林同志关于中国问题的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在援引我们尚未发表的文章和给政治局的信件时极尽断章取义之能事。这在任何一个布尔什维克党内都是闻所未闻的。这类事情在列宁时代简直难以想象!这在列宁时代是根本不可能的。
  1927年5月初政治局作出决定:拉狄克、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关于中国问题的文章一篇都不能发表。当时还可以举出一些理由,如中国的事件正处于关键时刻,争论有可能对中国本身产生不利的影响等等。
  现在,布哈林同志亲自宣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暗中对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召开专门会议对中央委员会进行批评等等。总之,这是正式承认,对错误进行公开批评和分析的时刻已经到来。
  现在,还能否继续扣押我们关于中国问题的文件呢?现在,还能否继续禁止发表我们关于中国问题的文章呢?此类情事哪里还会有呢?
  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取消关于不准发表我们论述中国问题的文章的决定。
  (2)至少应在《布尔什维克》杂志上发表最近我们集体撰写的《从蒋介石到汪精卫》一文。
  (3)允许我们将自己关于中国问题的文章和声明结集出版,可由政治局派人从保密的角度对文件进行审查。
  (4)如果政治局认为更妥当,可将我们关于中国的材料同正式文件(共产国际和中央委员会的)合编为一个集子出版。


格·季诺维也夫
列·托洛茨基
1927年7月11日

来源:《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0卷 №09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