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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周恩来、叶剑英关于何应钦已核定新四军编制致毛泽东电

(1938年1月8日)[1]



毛:

  甲、何应钦核定新四军请求各项如下:

  (一)该军编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共四个游击支队,每月发给经费一万五千元,及军部经费等,【为】每月共一万六千元。
  (二)所请以陈毅、张鼎丞、张云逸、高俊〔敬〕亭分任第一、二、三、四游击支队司令一节,准与照委。
  (三)拨遣〈散〉费,准发给三万元。
  (四)所称垫借伙食费,应另案清理。
  (五)开拔费准发给一万元,由该军长统筹支配。
  (六)准发给五瓦特无线电机五架。
  (七)该军归陈总司令诚指挥。
  (八)集中地点,由陈司令决定之。

  要叶挺继续向陈诚请求增加经费至少十万以上及发表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周子昆为副参谋长等委令。

  乙、陈诚[2]已调回武汉,东线由顾祝同[3]负责,将来新四军行动另与顾商定。

陈 周 叶
八日




编者注:

[1] 原件无年、月,现年、月系编者判定。

[2] 陈诚,调回武汉后,任武汉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

[3] 顾祝同,当时是国民革命军第三战区司令长官。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