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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

——还是“没收一切土地”
王明

(1930年7月2日)


  亮珷同志最近写了一篇《苏维埃政权与土地革命》的文章,在这篇文章的结论中,他得意地写道:“事实已经证明:‘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的口号已经不够了,……农民群众已经自动地没收一切土地了,……我们必须提出‘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

  “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还是“没收一切土地”?这一问题不仅在党六次大会上有过热烈的争论,而且是党两年来与托洛斯基主义取消派(陈独秀,刘仁静,区芳等)激烈斗争的主要问题之一。(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没收土地”,实际上即是“没收一切土地”)主张“没收一切土地”的人们(托洛斯基主义取消派),傲然地说道:“你们要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我们要没收一切土地;我们更左些,我们更革命些……”亮珷同志虽然说:“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不够了”,但是实际上与那些人们的根本观点没有两样,因为他一样地主张和承认,“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要比“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更“左”些,更“进步”些,更“高明”些,更“革命”些,更“合乎农民需要”些!

  然而事实究竟怎样呢?首先我们要问:所谓“没收”到底是一回什么事?“没收”是一阶级(或一群人)以强力占有另一阶级(或另一群人)的财产的行动。所以“没收”这件行为里,一定含有“没收者”与“被没收者”的两种人,工人阶级的政党提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的口号,是号召广大农民群众起来自动手地以强力夺取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剥夺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工具。这一口号含有极明显的阶级内容,即工人阶级领导和赞助广大农民群众反抗和消灭地主阶级的斗争。至于“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怎样呢?地主固然是广大土地的所有者,农民一样地是土地的小所有者(无土地的农民当然除外),“没收一切土地”就是没收“地主与农民所有的一切土地”,这里便有严重的问题发生了,谁来没收呢?农民么?农民自己会没收自己的土地吗?当然是不会的,工人阶级来没收地主和农民的一切土地吗?那是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那恰是把工人阶级的广大同盟军变成地主阶级的同盟军。因为在工人阶级政党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口号时,地主阶级一定会连哭带笑地向农民宣传鼓动说:“农友们!亲爱的伴侣们!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们都多多少少地有些土地,共产党要没收我们的和你们的一切土地,我们大家都要保存自己的土地吧,我们联合起来反对共产党呵!”这样的宣传鼓动会不会和能不能引起农民反对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呢?毫无疑问。因为农民感觉到共产党所号召的土地革命不仅不能使他们得到土地,反而要使他们失去现有的土地,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唯一泉源,谁要占有他的土地,他自然要和谁拚命的。“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毫无疑义地会使工农联合破裂,使农民变成工人阶级的反对者,结果便根本破坏和取消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当然更谈不上社会主义革命了!革命叛徒托洛斯基及其信徒们,提出“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来反对共产国际及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的口号,除去危害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和帮助反革命外,还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亮珷同志说:“事实已经证明……了,……农民群众已经自动手地起来实行没收一切土地了……”我们且看他所根据的是些什么事实:第一,他说苏维埃区中,除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外,还没收了富农的土地;第二,他说农民自动手地把一切土地都平均分配了;第三,他说很多苏维埃区里土地归苏维埃有了。其实,这三件事实,哪一件能证明“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是正确呢?第一,苏维埃区不仅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同时还没收了富农的土地,这是因为富农已经是土地革命的仇敌,我们为的剥夺一切反革命力量的根本工具(财产),一定要没收他的土地;但我们绝不幻想把富农土地没收了,就算根本消灭了乡村经济中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就算根本消灭了乡村中的资产阶级;在土地国有和社会主义建设经过几年的苏联农村中,还存在有相当数量的富农;便是明显的例证。富农的根本消灭,只有在农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集体化的条件之下,才有可能。苏联现在正以这种根本力量,消灭富农阶层。托洛斯基主义取消派以为没收了富农土地,就是根本在经济上消灭了富农阶层;这只是他们有意散布的欺骗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的幻想;这只是说:只要土地问题解决了,资本与劳动的问题也解决了;只要土地上的封建剥削关系消灭了,便算消灭了一切剥削了。这只是有意地蒙蔽了富农的实质,掩护富农的发展,阻滞和取消雇农贫农反富农的斗争。所以苏维埃区没收富农土地的行动,既不是没收一切土地的行动,也不是在经济上能够根本消灭乡村中资本主义剥削阶层的行动。第二;苏维埃区农民自动地要求把一切土地平均分配,这一方面是因为乡村中存在有广大的无土地和少土地的农民,仅仅把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一下,不敷使用;另方面是由于农民在革命狂热中所发生的“均产”以后一切便“平等”,“幸福”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幻想。这只是平分土地的行动,并不是什么“没收一切土地”。第三,很多苏维埃区域里土地苏维埃有了,这只是土地国有的初步实现;土地国有只是取消了土地私有财产权,消灭了地主阶级所得的那部分绝对地租,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在政府管理支配之下给予农民使用。土地国有在理论上看,是资本主义发展最优越最高度的条件,在任何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未能实现的原因,只是由于资产阶级多半与土地私有权和地主阶级有密切关系,主要地特别是由于它是消灭主要生产工具之一的私有权的行动。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实行土地国有,从工人阶级的观点看,是为的消灭私有财产制的主要行动之一,是为的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特别是社会主义化的农业所必需的条件;广大农民群众之所以赞成土地国有,不仅是由于工人阶级在理论上和实际上对于农民群众的领导和说服,而且是由于他们根本自己长期在封建剥削与资本剥削的苦经验中,了解了土地国有是保障他们各自的土地使用权的唯一有效办法。所以土地国有是根据于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和自愿地对于土地私有权的放弃和废除,绝不是农民的土地被国家所“没收”。

  这一切事实只是证明:

  共产国际及中国共产党根据列宁主义的正确原则,在中国革命现在阶段上,提出“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与“土地国有”作为土地革命的中心口号,对于农民“平分土地”的愿望和行动,予以同情的赞助和严格的批评的态度,都是万分正确的。都只是证明:“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是危害革命的空洞口号,在这一口号上更加无情地揭穿了托洛斯基主义的根本反动性!

  根据同样的事实,作出不同而且恰恰相反的结论,这是布尔塞维克与孟塞维克的分野,列宁主义与托洛斯基主义的区别。亮珷同志根据此证明党的口号正确的事实,作下托洛斯基主义正确的结论,提出“没收一切土地”的口号来对抗“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的口号。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极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中国革命现在阶段上的政纲问题。亮珷同志这篇论文是六次大会两周年后和与中国取消派公开斗争一两年后的今天写出的。亮珷同志的这种错误政治观点,绝不能简单地拿“不懂”,“疏忽”,“对反托洛斯基主义的斗争的注意力不够”等等借口来搪塞和掩饰的。我们现在虽还不愿指责亮珷同志已经是百分之百的托洛斯基主义的信徒,但至少亮珷同志在中国革命主要问题上已作了托洛斯基主义宣传的俘虏,因而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不仅不愿作反托洛斯基主义的斗争,而且公然在政纲主要问题上提出托洛斯基主义派的口号来对抗党大会决定的口号。

  我们站在党及阶级利益的立场上,严厉地指责出亮珷同志这种政治观点的错误和危险。我们希望亮珷同志及其他已染托洛斯基主义宣传而还可救药的同志们,很快地勇敢地诚恳地从理论上行动上改正其错误,回到列宁主义的旗帜之下来!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