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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私运军火与临城军火之来源

向警予

(1923.9.16)



  “美人凯奈,前因私运军火进口案被逮,曾由美公堂预审,经美检察官胡萨提起公诉,控以违犯一八五八年及一九0三年中美条约之罪,十四日下午在美按察使署开审,胡检官控氏于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与停泊吴淞之俄难民舰队司令施德克上将及梅易,霍维兹等,互相勾结,买卖军火,违背中美条约,并于同时以此项军火售与杜海军司令,在南京交货,嗣后此项军火,闻有为临城土匪等所得者,凯氏至少曾以四万元付给施德克上将,有天津盐业银行支票四张,然此仅系实价这一部份,此外尚有米勒炸弹九百枚,及其他小件军火,由俄难民在吴淞及崇明售与华人云。”(见大晚报)
  这类消息与事实,在中国要算是司空见惯,毫不希奇,中国的土匪与军阀本是外国帝国主义一后所造成也不稀奇;祗是临案后外国帝国主义提出共管铁路的护路案,国人至今一声不响,倒是稀奇!

署名“振宇”

载《向导》第四十期 19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