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尹宽

关于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之试述

尹宽

(1935年6月15日)



  按:原载《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十期,笔名王景波。郑超麟《记尹宽》说:“尹宽的文章,我看了不少,但从未看到写的那么好的文章,为了纪念尹宽,今天应当重新发表他这篇文章。”


引言
一、中国是一个什么社会?
二、中国一般的经济性质现时还是简单的商品经济吗?
三、“资本的支配与生产的资本主义化”
四、“生产的资本主义化”和资本家的农业经营(或简称:中国生产为什么落后?)
五、中国农村经济的研究与土地问题



引言


  中国是一个殖民地,殖民地就是世界资本主义的一个乡村。因此中国的农村问题与民族问题,有密切的关系。加之。近五六年来国内外形势的变迁,一般的都使得中国的农村问题成为日益加紧的重要的问题了。我们可以说,在目前若对中国的农村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便在大体上对整个的中国问题连带地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乡居没有多的书报可读,但每月总要看到一期的《中国农村》。近来《中国农村》上所举行的关于“中国农村经济性质”的讨论,早已就引起我的研究兴趣,跃跃欲试。但农村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一涉及这个研究的领域,人们便感觉到它所牵涉的范围非常之广。尤其是当问题还在酝酿的期间,争论的意见之复杂纷歧,更令人不知从何处可以提纲挈领把问题弄个眉目清楚。

  近日又收到《中国农村》第九期,首先就看到有周彬先生所著《中国农村经济性质问题的讨论》。周先生这篇文章虽还没有全载出来,但其篇首的一节已把过去所争论的问题纲领提出来了。正在不知从何处说起之际,周先生这个著作恰好做了我开始研究的引路人。

  我对于《中国农村》的作者所努力的工作,非常表示羡慕。正本着这样的热忱,我对于他们的研究有不以为然的地方,就如骨鲠在喉,不得不吐。因此我的批评的意见,是抱着共同研究的态度;间有锋利的词句,亦无非应研究的需要,使问题得到明确,毫无“轻狂”意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的批评有可供参考或反证之处,那就算我对研究做了一点贡献了。

  本文着重于方法上的说明,故少有详细的分析;它所要阐明的要旨可概括如下:

  (一)外国资本的支配必然要在中国造成以它为主体的商品生产的体系;
  (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之发展不仅加重剥削,并且要改变中国国民经济的构成;
  (三)但外国资本的支配束缚了中国民族的生产力之发展,因而发生生产的停滞和乡村的人口过剩;
  (四)在此情形下,城市的资本家及乡村的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在民族工业不能发展的条件下,大都只有附和帝国主义的金融制度,在原有的土地所有的基础上,从事对于“过多劳动和过少消费”的农民之榨取;
  (五)为争得民族的经济之自由发展,所要推翻的生产关系,不是“封建剥削”,而是外国资本的统治;
  (六)中国的土地问题之解决(即为充分发展民族生产力,消除土地的垄断),无论在经济或政治的观点上,只有在推翻外国资本支配之下,才可思议。

一、中国是一个什么社会?


  首先我且用自问自答的形式,揭示我对于所要研究的问题之一般的态度。

   问:中国的经济一般的是不是资本主义的?
   答:完全是的。

   问:从什么地方证明?
   答:因为中国的一般的经济关系,无论在城市或乡村,都是资本主义的。

   问:是否如周先生所说的,在农村中“所谓资本主义生产占优势,首先是指资本主义的经营”?
   答:不是的,周先生“只注意到一般,而没有注意到一般中之特殊”。农村经济是以特殊的形式顺应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其顺应的情形,在各国各依其固有的经济基础历史的环境而有不同。照周先生的“机械”的观点,除英、美外,就不能在别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找到农村经济之资本主义的优势。

   问:中国是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呢?
   答:完全是的。

   问:中国是不是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呢?
   答:不,中国是一个殖民地。

   问:殖民地与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有无不同呢?
   答:有,但这个不同不是在经济的关系上。因为中国久已为外国资本所征服,即在农村,也不能不随着这个资本的势力所达到的地方,顺应外来的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之整个的体系,而改变它旧有的经济结构(用直接和间接的交互错杂的形式)。但它只能作此顺应,成为国际资本主义经济的附属品,而不能自由地发展民族的生产力,因而阻碍民族资本主义之自由发展,引起经济的停滞与社会的混乱。这就是殖民地的经济之特殊的地方。

   问:那么,现在中国农村问题之主要的内容是否就在反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呢?
   答:不是这样机械的说法。中国当前的问题,是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之自由发展,反对外国资本主义的统治

   问:那么,为争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自然就是要反对封建势力或解除封建经济的束缚了?
   答:这又是在相反方面的一种机械论。这个机械论根据两个错误的前提:其一是认定在任何历史的阶段上,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都不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二便是忘记了或不了解中国之殖民地的地位。

   问:然而,斗争的对象到底是什么呢?
   答:为扫除生产力发展之障碍及争取民族经济之自由发展,首先要推翻外国资本的统治(不是一个铲除封建秩序的土地问题,如周先生所说)。整个的中国问题是如此,农村问题亦同样的是如此。

   问:这样来说,是否就是说在中国农村问题中没有土地问题呢?
   答:这又是机械的想法,仿佛认为土地问题就是反封建的问题。殊不知在殖民地问题中,农民问题一般地占极重要的成分(此处不涉及其领导及其发展的前途);而农民问题则又以农村的发展、与土地问题、与民族独立问题联系起来

   问:农村经济性质的讨论有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呢?
   答:它在整个的中国问题中有根本的重要性。因为在这个讨论上所得到的错误的结论,可以使农村问题以至整个的中国问题都走入歧途。

  以上所述,可以说就是农村问题讨论的提纲。我是竭力以最简单的形式,把问题的要点总括起来。以下再先就周先生文中所提出来的两个问题(一、简单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二、资本的支配与生产的资本主义化)加以研究。

二、中国一般的经济性质现时还是简单的商品经济吗?


  这本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但这个问题既因农村经济之复杂性(或特殊性)而经周先生提起,就有先讨论明白之必要。

  先还要从远一点说起。我也常听见有人说过,中国自春秋时代就开始发展商品经济。自秦汉以后,中国的土地便可以自由买卖。因此,中国早已就破除了封建社会的关系,而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了。这种论断之错误,确如周先生所说的,就在“认为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但是这段历史的追述,也为现时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划清了一个界限。因为它证明了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及城市经济之发达,在未闯进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以前,早已排除了欧洲历史中之典型的农奴制度(据我想,孟子所传述的井田制,恐怕就是一种农奴制。绝不是如有些人所推想的,它是代表原始的农村公社;认为这样排除了典型的农奴制,就算是走进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这当然是错误的)。但把一切前资本主义的,甚至于在帝国主义时代殖民地的落后经济,都加上典型的农奴制之固定的形式,亦同样犯了另一极端的错误。

  在资本主义未侵入以前,中国还有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式。这个生产方式,把土地都收为一个专制君主所有,由土地所有者交纳国课,因以废除了封建王候的领土。又因受商品经济,特别是货币经济之影响,土地渐趋于商品化,可以用货币的价格来转让,由是地主便可以把土地与商业及高利贷的资本完全结合起来。这种土地的商品化有一些重要的结果,这就是它可以使地主离开土地,使农民相当脱离身份的束缚而形成独立生产的佃农;同时又可在农民的暴动,广大地域的灾荒或兵燹及贵族因奢侈而破产等事实中实行土地的重新分割,形成小地主和自耕农。我们从欧洲历史中看见这些都是从农奴制过渡到资本主义之重要的土地改革的条件。这就是这些结果表明旧时的土地所有制,与典型的农奴制不同,“已经孕育着一切走向资本主义经济的可能”(我从资本主义未侵入以前的中国,借用周先生对现时中国的经济所说的话)。

  但是,可能的条件并不就是现实的条件,要实现资本主义,还须要有近代的工业生产,况且由土地私有所必然要形成的土地垄断及交错的土地分割,在根本上,还是阻碍资本主义之充分发展(不过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之建立不一定在任何历史的阶段上都要有彻底的土地改革,但必须用收买的方法废除农奴制)。旧时中国土地的自由买卖,并未解除农民对于土地所受的束缚。因为在农业的生产中,土地为生产之最基本的手段。贵戚朝贵及一切官僚贵族都可以用他们的俸禄所得广置田产,一般的地主之巧取豪夺及商业、高利贷资本之侵蚀,都足造成“富者田连纤陌,贫者地无立锥”的现象。在这样的生产基础上,中国土地在历史上虽经过十余次的农民暴动,实行重新分割,都只是机械的循环,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方式。

  过去的商品经济虽曾发达到了很大的城市,并产生显耀一时的富商大贾,仍不失为简单的商品经济。这就是因为当时的生产还是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商品经济主要的还是以各地方的特产相交换;及在农业生产中占辅助地位的手工业者,即简单的商品生产者(如机匠、木匠、铁匠、砖瓦匠等等)以他们的生产品去交换农民的农产物。

  这样的商品经济与现代以工业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之不同点,就在:前者尚只是副产物的交换,尚未在整个的生产关系上造成商品生产;后者则完全与之相反。

  但是自资本主义的经济侵入以后,中国的国民经济便都不得不走进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之体系中。周先生承认外国资本的统治,但不承认这个统治要改变中国的经济性质。在受资本主义的侵入已有1个世纪的今日的中国,还是以简单的商品经济占优势,周先生这种说法不能不令人惊异!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在中国已如水银注地,无孔不入;手工业被破坏殆尽;农村早已不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不仅工业品都仰给于外国,并且每年还要从外国输进大量的农产品。从哪里还能找到简单的商品经济(也许在单个的事实中可以找到这类的经济之教材)?除非,不承认外国资本之完全的统治,否则便应知道,这个统治必然要给予中国经济以某种程度的变化,而使之顺应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但在周先生,这外国资本的统治与中国固有的经济,似乎是两个不相干涉的东西。因此我们就进而来研究周先生所提起的第二个问题。

三、“资本的支配与生产的资本主义化”


  周先生在这个问题上很恰当地提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之方法问题,但周先生自己在研究中又不肯应用这个方法。

  “要讲一般中的特殊”,我以为并不是教我们从“特殊”中撇开“一般”,为的是要在“特殊”的研究中使“一般”得到更精确的了解;否则“一般”便只是口头上的空洞原则,而“特殊”则成为自立的“世外桃源”。农村经济之复杂的情形,往往使人难以看到“资本的支配”之真实的作用,及其在经济的和社会的关系上所发生的影响。也就是说,“特殊”常是迷惑人的东西。我早就觉得《中国农村》的许多作者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些二元论的倾向。他们曾经正式宣告:
  “本会研究农村经济之唯一目标,就想在这种危机(按指世界经济危机)中探求中国民族独立的前途……。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彻底地明白农村生产关系和这些生产关系在殖民地化过程中的种种变化”(《发刊词》)。

  但在着手研究农村经济时,他们又不把农村问题和“民族独立的前途”从经济上有机地联系起来;他们忘记了“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彻底地明白农村生产关系在殖民地化过程中的种种变化”。这样的事实可以在《中国农村》中找到许多例子。不待说,“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包含着“整体”与“部分”,“运动”与“静止”诸关系。辩证法与玄学之斗争也就表现在这些关系上。

  在《中国农村》创刊号上,薛暮桥先生在其《怎样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一文中曾经把资本的支配所及于中国经济的影响,在一般上,说得很明白:

  “封建剥削虽然可以说是促成农村破产的直接原因;但是,它是在帝国主义者的经济统制之下进行。它已失掉它的独立作用……。只有明白认识帝国主义对于中国农民的这种间接的剥削关系,方才能把现阶段的农村破产从历史上的历次农村破产中间分别出来。假使我们离开了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专讲封建剥削,忽视整个经济结构,枝枝节节地来谈农村问题,结果必然陷入改良主义的泥潭之中”。 

  这是为批评“把封建剥削来做主要的研究对象”而说的。但在批评“把生产技术来做主要的研究对象”时,他自已又“离开了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而把封建剥削当作有“独立的作用”。他声称:“生产技术的落后,固然是农村破产的原因之一,但它自身又是受了陈腐的生产关系的约束(请读者注意:不是“帝国主义的经济统制”!——尹宽)之结果”……“古老的生产关系阻止我们采用机器”(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无关!——尹宽)……“就把中国农业不能利用机器来看,……唯一的,至少是主要的原因,是目下存在着的农业生产关系从中作崇”。(亲爱的朋友,请再把中国工业不能利用机器〔即机器工业不能发展〕来看,看一看目下又存在着什么生产关系从中作崇;到底是“古老的”农业生产关系,还是新式的帝国主义的生产关系!——尹宽)

  在拥护中国社会之封建性质时,余霖先生走得更远。他“以为农村社会性质首先应当取决于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即是说,在其孤立的状态中!——尹宽),“其次才是农村同都市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如以农村生产为主,这种矛盾乃是外在的。——尹宽)……实不解为什么要以‘农村生产’为主而不以‘资本的支配’为主!”——总而言之,余先生归结地说:“如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论,中国的农业生产一般已经隶属于关于整个资本主义体系(自然后者又是隶属于整个国际帝国主义体系——尹宽)而受其支配。如就农村内部而论,并就农业生产方式本身而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虽已相当发展,可是半封建的零细经营还占优势。评者以为如果忽略前一命题,就会抹杀农村同都市之间的联系,而把农村经济从整个国民经济中间割裂出来观察!如果忽略后一命题,就会抹杀农村经济的特质,滥用一般的理论来处理特殊问题,因而对于特殊问题决不会有深刻的认识”。我以为这是面面周到的烦琐哲学。两者都不可“忽略”,但两者都是各为各。我对此只简单地反问一句:如果不“滥用”,而正确地应用“一般的理论来处理特殊问题”,是否就应该把“特殊”从“一般”中割裂开来呢?

  这次周先生的文章更明白地主张“资本的支配与生产的资本主义化”“有分开之必要”。他说:

  “尽管中国挽近整个的经济行程,替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扩大再生产,尽了‘施肥’的作用;尽管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是世界资本主义中不可缺的一环,中国国民的经济生活,跟世界经济已经息息相关;然而事实的另一方面,却还客观地存在着,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的发展还是极不充分;中国大部分的人民正在受着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同时资本主义还不充分发展的苦痛。更简单的说,中国是不是已受世界金融资本的支配是一个问题,而中国的生产方式是不是已经资本主义化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话语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事实的“这一方面”和“另一方面”是不一致的。资本的支配是一个问题,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中国的发展之极不充分”,则不受资本的支配之影响而为另外一个问题。“中国大部分的人民正在受着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同时资本主义还不充分发展的苦痛”,在正确的解释下,这样的论断是可以说的。为解除这样的“苦痛”就在于能解除某种生产关系之束转,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得到充分的发展,这在周先生想亦是无异议的。但是,问题就在这个“某种生产关系”。我说这种束缚是由于“资本的支配”,而周、薛两先生则均以为是“古老的农业生产关系”,与资本的支配无关。

  假如人们严正地认定中国“农业生产关系在殖民地化的过程中”,即“资本支配”的过程中,必然要有“种种变化”,那就一定要承认资本主义之不充分发展与“资本的支配”有密切的关系;要不然,亦要承认资本的支配作用还没有完全成立。但是按照周先生之“间接统治”的说法:“资本的支配”只简单地“利用中国的上层分子”,对于旧的农业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并不发生何等的变化。

  我们知道——周先生所说的:

  “帝国主义之统治中国虽然是‘外部’的力量,可是列强资本为要实施其支配起见,一定要利用中国社会之内在的矛盾。……必须利用中国的上层分子,令其恪尽买办的任务,然后大众的血肉才能变成银块和金条,落到他们手里。在这点我们自然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国际金融资本到底和国内哪些阶层勾结着呢?或是,它要造成或维持着哪些阶层的优势,才能满足它自己的欲望呢?这个问题的解答便要求对于中国国民经济的构成(因而也是国内阶级的构成)问题的研究。”

  请看,周先生由经济的研究达到简单的上层勾结的结论!在他看来,“国际金融资本”为“满足它自己的欲望”,只“和国内哪些阶层勾结着”,或“维持着哪些阶层的优势”,而“中国国民经济”以及“国内阶级的构成”并不因资本的支配有所变化,仍是原封不动的整体

  很显然的,从这一简单的上层勾结的观点出发,我们便不能认清帝国主义在中国从经济的支配所得到的真实的社会的支柱,因而也便不能把中国的农村问题和民族问题真实地联系起来。周先生把农村看作孤立的事物,于是他说:“事物的运动是事物内部矛盾之展开。只知道外在的客观的关系,而忽视了内在的主观的矛盾,结果,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事实上也真有一部分人这样说着):中国的问题只能等待着世界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问题已告解决之后,才能解决了。那也无怪乎他们朝等着德国问题的解决,暮等着法国情势之展开了。”只有那些庸人总会得出这样愚蠢的结论。但是,在国际金融资本统治之下,我们亦应该时时注意到这个统治在国际间矛盾的势力之互相消长,并明白中国的问题与各国的问题有共同的命运。

  乃周先生不仅把中国从世界割开,并且把中国的农村又从中国割开,造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村”。在周先生看来,农村这个“事物的运动是事物的内部矛盾之展开”,它的“内在的主观的矛盾”,是在“外在的客观的关系”之外。这完全是一种玄谈。不知,这样玄学地去思考农村“内在的主观的矛盾”,而“不去研究中国的国民经济本身是否已经”在资本的支配之下起了种种变化,就诚如周先生所说:“我们对于中国经济结构的性质,对于中国国内各种阶层力量的对比,和相互的关连,以及对于国内统治势力和外国资本之间的关系等等,都是无从识别。结果,对于国际资本怎样支配中国的问题,就无从了解。因此对于如何具体地执行脱离帝国主义羁绊的任务的问题,也就无从解决。”

  在《中国农村》第六期上《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一文中,我们更容易看出钱俊瑞先生也根据“间接统治”的观点很人为地把农村问题和民族问题联系起来。他从帝国主义占领中国领土上看到“中国民族解放问题和土地问题是有密切的关联”(请参看原书第九页)。在评陈翰笙先生著《现今中国土地问题》中,钱先生亦有同样的见解(第五期107页)。

  现在我要来总结我这一段的意见。假如我们的研究不以中国农村生产方式为主体,而以帝国主义统治为主体,我们就应该承认:“中国身受国际资本的支配,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在中国已经占了优势”。因为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先用枪炮把中国的大门打开,后即以大量的商品输进来,并从中国输出原料;由这样的商品流通,再加上金融资本的制度,它便在中国从城市到乡村,造成了以它为主体的整个的商品生产的体系。这样的商品经济(不是“单纯的商品经济”)与原有的商业资本结合起来使乡村地主布尔乔亚化,同时又使城市布尔乔亚“土地化”。这可以叫做“上层勾结”。但是,随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它以机器工业的生产品(不因其是“外国的”而失其作用)代替原有手工业及家庭工业,因而便破坏了乡村的自给自足的经济,而首先造成了农业与工业的分离,并使农业的生产亦一般地依赖于市场而从事商品生产并实行农业内部的分工。在这个商品生产的体系之下,乡村地主、商人及重利盘剥者都要各凭其固有的经济地位而增加其活动的机能,两极分化的法则也要施行,即发生雇佣劳动的富农经营、中小农的破产及无产劳动者之增加等。这些就是“农业的生产关系”(应改称农村经济)之资本主义化。以后我们还要较详细地论到这点。不过这个资本主义化不是农业生产“本身”之“内在的”化,而是“外在的”化。这“外在的”化竟把“农业的生产关系”从“主体”化成“附体”。我觉得上述的周、薛、余、钱诸先生,因为研究农村经济,不免对于农村有些偏爱;否则便不应该为研究资本主义化的问题,一定要以“农业的生产关系”为主体。为保守这个“主体”,他们不惜用抽象化的方法把农村经济对资本的支配孤立起来,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之旁正视简单的商品经济、零细的经营等。不幸中国固有的农业生产关系的基础,早已被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毁坏无存了。那些残存的手工业者和小农,不过在拼命挣扎中,做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外在的”工人罢了。

  说至此,一定有人提出质问:如此说来,中国农村已没有资本主义化的问题了?提出这样质问的人有一种模糊的见解,仿佛认定资本主义制度在任何时和任何地都应该充分发展农村的。比如在过去的俄国,1861年的农奴解放,也是要实行资本主义化; 1907年的斯托雷平政策,又是要更进一步实行资本主义化,但即在这两次的实行之下,当时俄国仍不失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发展的范围内要求彻底的土地改革之意义。法国曾经实行过彻底的土地改革(按照资本主义的需要),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正式确立以后,仍保有小经营之落后的农村。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意义下,这种小经营也是妨碍生产力之发展,但又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必需的。这是一个矛盾,然而这是事实。这种矛盾的事实需要我们舍弃形式的逻辑,而采用矛盾的逻辑。若用一个资本主义化的标准尺到处去测量,我们便很难找到资本主义化之合适的程度。

  照纯理论的讲法,土地私有制根本就是与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不相容的。然而在事质上没有一个“模范的”资本主义国家完全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并使“农业的生产方式”完全资本主义化。这种资本主义化在资本主义制只能是一个半途而废的工作,再向前完成这个工作,就要由它相反的势力来执行。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自其发展的开始就是要牺牲乡村的人民和落后的民族;若它的发展把乡村和殖民地都完全工业化了,那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了。帝国主义以它为主体在殖民地造成商品生产的经济体系,但它又阻止了当地的民族的生产力之发展,以致在那里发生生产的停滞和乡村的人口过剩,由此又影响到政治上、社会上之一般的落后性。就在这样的意义之下,我们在民族的范围内要求资本主义的经济之自由发展。所谓“资本主义的”,就是说,在帝国主义的统治束缚之下,为谋民族的生产力之发展,当前的任务还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范围内争取民族独立。但这个任务之执行并没有预先注定要由某种社会的组合。这就需要研究农村经济的人们注意到帝国主义的商品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的构成”及“国内的阶级构成”中所引起的种种变化及其对于乡村人民之某部分之腐化作用,万不可忽视“这外在的客观的关系”。这里我们又正好借用周先生的结语:“只了解世界资本主义对于中国之一般的支配,而不更进一步地研究这种支配究竟如何完成,究竟发生何种结果,那一定找不出否定这种支配的真正动力。”不待说,周先生所得到的结果就是“上层的勾结”,在此勾结之下,农村仍是一个原封不动的整体。

  为使问题更加明确起见,我们不妨回转来将上面所引用过的周先生的一句话再加以审察。周先生说:“中国大部分的人民正在受着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同时资本主义又不充分发展的苦痛。”我虽对这句话表示接受,但我相信两个人说一样的东西不一定是一样的东西。首先应分清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说“资本主义已经发展”,若指的是外国资本支配下的资本主义,那是已经高度地(即使还不是极度地)发展了;若指的是民族的资本主义,则这个“发展”已经受了阻碍。因此这个“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同时又不充分发展的苦痛”,并不是表现在资本主义的前期“已经发展”的资本主义和农业的“古老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上,而是发现在帝国主义时代殖民地,民旅经济的发展和外国资本的支配之间的矛盾上。站在民族的经济上(这个经济现在是资本支配下的附属品),我们可以承认“资本的支配”阻止了“生产的资本主义化”;但无论如何,不能把“资本的支配”除外,向“封建剥削”去争取“生产的资本主义化”。周先生就因对这个中心问题没有弄清,所以他把“资本的支配”当作可不注意的“容观的和外在的力量”,而只注意到“农业生产本身”之“主观的和内在的矛盾”。把农村从“资本的支配”切开,“这在哲学上便是机械论的特色”。

  接着还有一个问题:外国资本的支配阻碍了民族生产力的发展并推进广大群众的贫困化,是否要维持一切野蛮的剥削及障碍社会运动之进展呢?无疑的,不仅要维持,而且要加重,因为这就是金融资本榨取殖民地之特色。只要恰当地使用字句,我们可以说“封建的剥削”,甚至奴隶的剥削。但此地不是关于这类字句的争论。问题是在不要把“附体的”东西当作“主体的”东西,也就是说,不要以有“资本主义不充分发展的苦痛”,笼统地把一切资本主义都当作进步的东西,而把一切落后的东西都归咎于“封建势力”。

四、“生产的资本主义化”与资本家的农业经营
(或简称:中国生产为什么落后?)


  我觉得在研究上有“分开之必要的”,不是“资本的支配与生产的资本主义化”(这恰恰是不可分开的),而是生产的资本主义化与资本家的农业经营。过去《中国农村》上关于“中国农村经济性质的问题”之争论,据我看,就在这一点没有“分开”。而且争论的双方都以农村为主体,就农村的范围内争论农村的经济性质,因而双方各走极端,各有所见,亦各有所不见。无论何物,在其孤立的状态中,我们可以说是那个东西,亦可以说不是那个东西。所以我虽赞成农村经济之资本主义性质,但我对于争论对方之意见亦是不能完全同意的。

  照“道理”讲起来,农村经济的资本主义化,就必然要发生资本家的大规模的农业经营。然而天下事往往不尽合乎“道理”。有时,在某一些国家中,资本主义已经很发展了,然而零细的小经营,不但还存在,并且还加多了。有人便以此提出“小农经营优越论”来反对“资本集中”的学说。我们应从什么条件下来证明“大规模经营较优于小规模经营”呢?我们从整个的商品生产的过程中(不“以农村的生产方式本身为关键”)指出这种小农经营是在大规模生产之边余处,做“过甚的劳动和过劣的消费”之挣扎。实际上乃是商品生产中之“外在的”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乡村是处在从属的地位,资本主义侵入乡村,是依照具体的、历史的过程而有所不同,不可以拿一个资本主义化的标准尺在农村的零细经营中去测量资本主义的程度。中国是殖民地,其乡村的特殊性尤甚,我们应从外国资本支配下的商品生产之体系中去考证这个特殊性。

  然则究竟应如何解答“资本主义在中国农村中是否已占到优势的问题”呢?周先生以为:

  “这个问题的提出应当以中国农村生产方式的本生为关键。资本主义在中国农村中是否已占到优势的问题,在这里,应当看作:在中国农村之中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否已占优势的问题。资本主义之征服农村固然可以有不同的途径,而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方式却只有一种基本的形态,即一面是农业企业家,而另一面是工资劳动者的近代农业生产。所以我们说资本主义的生产已占优势,就是说这种近代的农业生产在中国农业生产中已经占到优势。……我们所谓资本主义生产占优势,首先是资本主义的经营(不论是地主或是农民的),它们所有的生产手段和所生产的生产物,在农业生产手段和生产物总量中已经占到多数的意思。这是仅就数量而言。同时我们还要观察,这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本身,在农业生产的整个进程中间是不是扩大地被再生产起来。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就是这样着手。” 

  “我觉得这样着手”研究农村经济,并“就数量而言”,于是,给上述的“小农经营优越论”做了辩护。我敢正告周先生,照现状发展下去,不仅“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本身,在农业生产的整个进程中间”,不会“扩大地被再生产起来”,并且外国资本的支配一定有一天要为中国农业生产方式造成这样的一个“基本的形态”,“即一面是”银行家和地主,“而另一面是”小至可更小的小农和饥民。这时,在周先生看来,一定是中国封建社会之最后的告成了!

  根据机械的生产方式的决定论,周先生认为:“资本主义在中国农村中是否已占到优势的问题,应当看做:在中国农村之中,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否已占优势的问题。”这里有两点要弄清楚:(一)现时在中国,资本主义的“优势”不仅不在中国农村,并且不在中国,因而我们的研究不能从那久已解体的“农业生产方式本身”“着手”;(二)阐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不能从笼统的“生产方式本身”“着手”,而应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商品生产的全过程“着手”。第一点我们从上述的批评中已可看得明白,用不着再赘述;第二点就是我们现在所要进而研究的问题。

  近代政治经济学固然是以解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构成为研究的目的,但其“着手”是在商品经济。只有从商品经济的研究,从而明悉商品生产的全过程,然后才能具体了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农村经济研究中,亦只有“这样着手”,才可明白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商品经济在农村人民中所起的分解作用,以及各阶层人民在商品生产的过程中所处的经济地位等。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矛盾,亦只有在这商品生产全过程的分析中得到认识。周先生虽口口声声不离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然而因为他认为:“中国农村虽然自足自给的经济,已给外力摧毁,可是这种(哪一种?——尹宽)商品经济还滞留在单纯(!)商品经济的阶段,并没有更进一步(更进一步就要民族独立!——尹宽)发展到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因而他否认“商品经济的占到优势,就表示资本主义的占到优势”,否认“中国的农民生活大部分已经依赖于市场,商品经济已经统治农村,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农村中已经占到优势”。“在这里(指英国资本在印度——尹宽)——周先生说——资本之于国民经济的支配,无疑地已经确立的了;可是当地的生产方式却还没有充分的资本主义化”(撇开“资本之于国民经济的支配”,而来谈“当地的生产方式之充分发展”,请看这不是在玩弄文字吗?——尹宽)。——这样,他把“资本之于国民经济的支配”除外;视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已被摧毁了的商品经济,大概只因“外力”的关系,还滞留在单纯商品经济的阶段;“农民生活大部分已经依赖于市场,商品经济已经统治农村”,都不能算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优势,实际上他的研究便离开了“支配”下之生产过程;于此而谈生产关系,即使不是完全不存在的东西,至多亦只能是资本支配下的残渣。事实上我们在中国农村上所见到的,周先生及其他几位作者所屡屡称道的“农业生产关系”,并不指的是生产形式,而多半指的是那些在资本支配下,由于生产停滞所招致的额外的或非经济的种种剥削形式。这在《中国农村》中随处都可看见。

  薛暮桥先生在《怎样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有几句话把这里的错误,完全集中起来:“一般而论,商品生产是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携手并进(正确地说,应改为: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的方式之根本的特征——评者);不过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这里商品生产的发展主要是由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所促成。因此商品生产尽管发展,伴随着的不是资本主义的经营,而是千万小农的无望的挣扎。离开了生产过程来谈交换(商品生产),和离开了生产过程来谈分配(封建剥削),同是要不得的研究方法。”这里有交叉的错误:第一,他把商品生产与商品经济(交换)相混,因而他不把商品流通所引起的商品生产的全过程当作“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或“生产过程”,而把它与单纯的商品经济相混;第二,他把外国资本与中国资本在经济的作用上强为分开,不知中国资本在外国资本支配之下,只能作“无望的挣扎”,“殖民地国家”之特别的地方,就在于“商品生产尽管发展,拌随着的不是资本主义的经营”。这是表现资本支配之下内在的矛盾,不是农村生产关系中之内在的矛盾。

  究竟如何从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考察资本主义化呢?我们看前辈研究“资本主义发展”时先“着手”于“国内市场”。而国内市场之形成是以社会劳动的分工、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农民的分化与转徒、小生产者的破产及雇佣劳动之成立等为条件。我们看这些条件在中国是不是具备的呢?无疑的是具备了的。所不同的只是这些条件只供外国资本的市场,但“资本对于国民经济的支配”,创造商品生产的体制仍是一般无二。

  再从农业的资本主义加以考察。列宁说:“工业中心的建立,其数量的增加及其人口的发展,这一切对于乡村的全结构,不能不表现深刻的影响,不能不引起商业及资本主义的农业之发展。……国外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商业的企业者的农业生产物转变为商品,另一方面是因为破产的农民所出卖的劳动力也变为了商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新生命书局版,第48页)。因此,农村经济资本主义化之一般的表现可概括为:(一)土地自身亦变成商品,可以出卖、出租及抵押,简言之,即变成“制造货币之机器”;(二)农业不能自足自给,并举行内部的分工,其生产物一般的都变成商品;(三)破产的农民依靠出卖劳力过活,充当雇工、月工,移往城市或寻找副业等等。这些现象在中国是否普遍存在了呢?早已就存在的。然则为什么中国民族工业及资本家的农业经营不见发达呢?这是因为外国资本的支配把生产工具集中到外国去了

  然而《中国农村》的许多作者,不从上述的诸生产条件中去认识经济的性质,而从外国资本支配下之民族资本的枯竭,及生产的萎缩中去寻找半封建性。他们认为中国农村中地主和富农,因其有封建性,不肯从事大规模的经营,而愿意把土地分散给农民以便从事封建剥削,而不是因为在外国资本支配之下他们只能如此做。薛暮桥先生在反对别人把生产技术来作主要的研究对象时说:“近百年来,生产技术虽然迅速进步,可是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常常落在生产技术本身进步之后——尤其是在农业部门。”这是很正确的站在国际的立场上来观察资本主义的矛盾。本着这个立场,我们就应该明白在中国“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不相称的原因。不幸接下去一句,他又从国际的立场降到大农村的立场:“虽然并没有人禁止中国农民采用最进步的农业机械(事实上还有人在提倡奖励——尹宽),虽然中国都市中的若干工业部门已经采用蒸汽机、电动机,但是粗笨的手制农具,还在中国农村之中占有统治地位。为什么?古老的生产关系阻止我们采用机器。”请看,在这样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中国,会有“古老的生产关系阻止我们”的地主富农,不知采用机器及雇佣劳动,从事大规模的生产以争取发财的机会,而且他们在历史上已有长期聚积货币的本能。为什么?这不是因为他们变愚蠢了,乃是因为他们见到在外国资本的支配与劳动力的卑贱之情形下,即使有钱能购买机器或多雇工人,亦不合算。

  关于他们所说出的许多“封建性”,此地为范围所限,不及一一论及。最奇特的就是他们从中国富农身上亦找出“封建性”来。这完全是一种杜撰的学说。我于此只能扼要地贡献几点意见请大家注意:

  (一)“虽然中国都市中的若干工业部门已经采用蒸汽机、电动机”,但这些东西若与近代生产技术所达到的程度比较起来,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还是很可怜的。且民族工业现正在危亡之中,小规模的工厂及草棚内的手织机都在外国资本支配之下作拼命的挣扎。这是不是由于“古老的生产关系阻止我们采用机器”呢?在城市如此,在乡村尤然。农业因有季节及地域之种种限制,又因乡村工价较城市更贱,采用机器较工业更难得有利的条件。

  (二)若把外国资本除外,即在上海这一大都市中,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还是很有限的。但若取得民族的独立,不须完全排除外国资本,只须在关税自主上对民旅经济的发展,作相当的保护,民族工业以及资本主义的农业就可在原有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篷勃地发展起来;如此则乡村的(其实不止是乡村的)“封建剥削”亦可因而解除了。

  (三)“假若以为在农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时候,需要什么一定的特别的土地所有形式,那就错误了。‘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土地私有形态并不符合这个方法。符合的形态是他自己用资本克服农业的方法来首先造成的;于是封建的土地私产、氏族的私产、及小农生产连着土地公社,都变成了符合这种生产方法的经济形态,他们的法律形态虽然还是两样’(《资本论》)。因此,没有任何种的土地私产能够在事实上充作资本主义不可飞越的障碍,资本主义会依照不同的农村经济的法律的及生活的条件而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新生命书局版,《俄国资本主义之发展》上卷362页)。这是就一般而论;我们于此还应注意到中国原有的土地制及殖民地地位之特殊情形。

  (四)“只有那些疏忽了农业之实际特征的人,才会拿一个雇佣工(即常期工人)来判断‘农业的资本主义’,而丢开了日工。谁都知道,日工的雇佣在乡村经济中,形成特别重大的意义”(同上56页)。近年来,中国一般的民族资本主义都表现衰落。农村的土地所有者不但不能采用机器及引用新式的农业,并且因农产物跌价及劳动力卑贱,不能作雇佣劳动之较大的经营。很简单的理由就是:使用雇农不能没有每日三餐饱饭,还要付给工资,不如分一块土地租给这些雇农,让他们自己去作拼命的耕种反为有利。所以富农出租土地和放债,以及零细的经营之加多,并不表示“他们在努力于半封建统治地位之持续”,乃是表示农业资本主义受了压制而低落。落后区域保有较多雇佣工人的经营,乃此种事实之反证。

  (五)关于雇农之形式数字的统计,只能揭示农业经营的规模,并不能测度农业的资本主义化及农村的无产化。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一般的都在乡村创造极复杂分歧的无产者,在殖民地尤甚。有的自己领有耕地不足以维持生活,专靠做日工、月工及寻找种种副业以维生活;有的把自己领有的耕地出租给别人而自己完全出雇。“我们很勇敢的认为这些都是无产者,虽然他们在法律上都还拥有一小块公社分有地;实际上,这些都是大经营者的日工、牧人、雇工等。”(同上78页)

  (六)在城市资本主义占优势之下,乡村发生普遍的穷困化。在这个贫困化中所形成的待雇的工人之增涨,不仅与农村本身之资本主义经营的需要不相称,并且亦不能尽为城市工业所收容。这就形成乡村之人口过剩。“因为资本主义统治了农业,所以就形成了过剩的农村人口。……农村人口之一部常常在过渡的状况中,准备变作城市的或工业的人口”(同上306页)。这一般的情形在殖民地更甚。因为在这里,民族工业不能发展;更特别加重农村的人口过剩。又由这个人口过剩发生劳力的卑贱及零细的经营。

五、中国农村经济的研究与土地问题


  我们可以看出,以上的研究证明,我们可以把我们在一般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得来的关于农业的理论完全应用到中国来。这样,我们把农村问题与民族问题及由民族问题到国际问题,都从其最高的和最低的地方完全统一起来了。也许还有人以为,这样会把农村问题高悬起来,成为一个反帝国主义的简单问题。这样的想法,仍是由于人们自己把问题肤浅化了。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必须精确地分析这个统治之所有的力量及其相反的力量。“大处着眼,小处下手”。专看脚尖上走路,那是一定要跌倒的。我们此处研究问题是从总的方面着眼;必须根据一般来研究特殊,才可以正确地了解这个特殊。农村问题是整个的问题之一部分,因而它不能说其本身得到解决。但这不是根据“间接统治”的观点,而是说:“部分”与“整体”之有机的联系。

  本着这样的观察法,所谓中国的农村问题,也就是说:外国的资本统治所给予中国农村的影响是些什么?或者这样提出:外国资本的统治如何压制了中国农村的经济,及因而障碍了民族的生产力之发展。假使原有的土地所有制亦顺应了这个资本的支配而与之结合起来,那么,很显然的,土地问题亦只是资本的支配下之部分的或连带的问题。什么叫改良主义?就是它只看见直接的利益。

  周彬先生说:“今日中国农村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一个铲除封建秩序的土地问题。”根据简单的生产关系决定论,又以农村本身为主体,自然会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首先我要提出钱俊瑞先生在《中国农村》第五期上所发表的《评陈翰笙先生近著〈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文中一段意见,因这个意见是与周先生的结论不大相容的。钱先生说:

  “作者(按指陈先生)在分析农村生产关系的时候,很少顾到农村的经济生活跟外界所发生的关系。换句话说,本书划于列强资本和都市资本对于广东农村经济的影响之分析,可以说完全不够。……它对于列强的资本为何在操纵金融和贸易种种活动上面直接、间接地支配了广东的农村;都市资本如何投资于各种各样的建设事业,来使农村生活益发解体;以及乡村中间的个人和集团地主如何在都市中间进行其经济的活动,而自身力尽农村吸血管的任务等等,都没有系统地说到,而所有这些却是目下改变或维持农村生产关系的最主要的因素。”(上文第112页)

  我完全可以赞同钱先生这一段意见,因为他指出了列强资本在农村中的支配及乡村的土地所有和城市的金融资本之不可分的联系。那么,农村问题如果牵涉到土地,势必立即牵涉到城市的金融资本以至列强资本;钱先生所指出的“目下改变或维持农村生产关系的最主要的因素”和周先生所认定的“今日中国农村最重要的问题是不相容的。

  但是,很奇怪的,在谈到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时,钱先生又与周先生走到完全的一致:他亦认为“土地问题是中国农村问题的核心。”因而在周先生看来,

  “现阶段的农村研究,其总的任务乃在对于中国的农村生产关系,在其发生、成长和没落上面去探讨,从而规定一种新的能使生产力更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形态。……假如——钱先生说——我们的出发点是在求农业的彻底改造,那么,我们一定会以对于农村关系在其发生、成长和没落的过程之中全面地把握其本质与归趋。”(《中国农村》第六期1-3页)

  首先,我们要指明的就是钱先生在上面所说的“农村生产关系”和这里所说的“农村生产关系”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前者指的是在列强资本的操纵,都市资本的投资及地主的经济活动之“改变或维持”下的“农村生产关系”;这是一个非独立存在的东西;后者指的是以农村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农村生产关系”,撇开所有那些目下改变或维持农村生产关系的“最主要的因素”。若这些“最主要的因素”事实上是存在着的,便没有了独立的农村生产关系,那么,钱先生埋首于以土地问题为“中国农村生产关系改造中的核心问题”,其“出发点是求农业的彻底改造”(请注意:不在求民族的彻底改造!),对于那已不存在的农村生产关系还要“在其发生、成长和没落的过程之中全面地把握其本质与归趋,作为我们研究的主要任务”,并“从而规定一种新的能使生产力更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形态”,这不是作乌托邦的描写吗?

  然则中国农村问题中没有土地问题吗?其实,问题并不是这样提出的。问题是在这里:土地问题到底是“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彻底改造中的核心问题”还是民族的彻底改造在农村中的核心问题?这样的提出问题,其答案也就用不着再加说明了。在国际金融资本统洽之下,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使中国农民分解、破产以至普遍的贫困化,生产又不能发达,致使广大的饥民停滞于农村之中,附着于分之又分的零细经营上,用“过甚劳动和过少消费”来尽“纳租与还债”之义务。这就需要推翻外国资本的支配,并把土地加以彻底的改造,然后民族的生产力就可蓬勃地发展起来。

  最后还要略一说及我们所常听见的什么斯徒鲁实政策、普鲁士道路及英国式或美国式的道路等等。这都叫做“比拟不伦”。我于此只能这样说:中国早已就没有了农奴制,因此今日中国农村最重要的问题已不是一个铲除封建秩序的土地问题,如在1905年前后的俄罗斯一样。中国的地主早已商业化了,在这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极发达的中国,他们不学普鲁士的地主,并不是由于他们的“封建性”“不致力于大规模的经营”,而是受限于工业不发达的条件”(钱先生在这里恰好把问题弄颠倒了,他说:“工业不发达的条件除外”!请参看《中国农村》第六期第3页)。至于英国式或美国式的道路拿到今日的中国来说,也是过时的话。中国民族取得独立后,土地的改革将采取何种的形式,这是属于将来的事,今天且慢些讲。

—九三五年六月十五日




感谢 先知在1917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