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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班长制度[1]

赵世炎

(1919年11月16日)


  〔说明〕刊载于《少年》第4期,1919年11月16日,署名:赵世炎。


  劈头一句话,学校的班长制度,是因为想在每班里边抓出一两个学生,养成他的奴隶性质!

  但是这话一说出,大家总以为我说的太过了。不然!我有种种的理由:

  第一,班长是学校要学生举出的,不是学生自动要举出的;譬如学校不要学生举,学生就是自动的推出一二个作事,绝不请他作“长”。什么叫做“长”?谁应作谁的“长”?要是这一二个人的学识高,这一班的同学,自然应该由研究学术上受他的益处;要是这一二个人的办事能力好,同学自然可以委托他,请求他去办事;所以在学问上,办事上,都只有相互的精神得益处;为什么还有一个“长”?学校里边,有了校长,还有监学?又有兼管理的教师;有了这些还不够,硬要把学生看做奴隶,还要添上几个“巡阅使式”的指导员!然而班长未必指导同学,不过养成他的作“长”性,这种性又未养成,只是养成他供驱使的人格!

  第二,考查班长实际上的职务,不过发讲义,拿粉笔,替学校传话,替学校做种种奔走的事,班长对于学校,只是“供差”;对于同学又不能算是尽义务,因为义务是由个人自动的意思去做,绝不是由他方面命令而选举的去做。并且这些事,何必要班长做?为什么不说在学生中选举“听差”,却又叫他作长?至于一班对于功课上,意志上……的事,应当用班长去交涉,但是没有班长,这一件事也一样的交涉。既然是同学自动的意思,就应该由自动推举的人去办,不能借用他方命令选举的人。所以班长对于发表学生自动意思,决不适用;换过来说:班长只适用于学校驱使;再追进一步说:班长是学校不费钱雇的“听差”!

  第三,一桩最堪痛哭的事,就是因为班长制度,学生被一种“潜力”压服了,由“被动奴隶性”变为“自动奴隶性”!这一种可分两层说:

  (甲)班长方面:因为可以离开同学这一群,同时又没有别的同学可与我一样,我就可以单独自作别的行动。明明白白的说,就是“逢迎”的事,详细情形,大家都见过,丑得很!用不着细说!所以班长任期愈多的,除开自有觉悟的外,这一种性情,只有愈养愈深!可怜呀!他是未受教育啊!

  (乙)同学方面:一班有了“长”了,一个还不算,有正有副,都是“长”。本来不是自动的意思选举的,在形势上却由被动变为自动;于是承认他是个“长”。觉得我们意思还没有发表,他就可以代我去做。有了信任的心,渐渐就变为盲从的心。班长有什么意思,我们也是他的意思。古文是读过的,“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响而已”一句话,很可以适用。班长做逢迎的事有了利益,我们又何乐而不为?他得八十分、九十分,我们纵然比不上,也可得六十、七十;但是六十七十总不如八十九十好,我们如何可得八九十,自然要适用“班长式”的态度与行为。这样的“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响”经过几年的修业,自然是“风靡全班”!“风俗之厚薄奚自乎”!不用说很有效果了!

  第四,谈起来更肉麻了!我常听说,有几种学校内,学生的班长,是由校长或监学指派的!这还不足奇,这班长是考第一的,或是考前几名的,这一种制度,在官费的学校,或毕业后可以拿钱的学校尤甚;并且总是连作,从入学校到毕业,渐渐老练,“办事熟手,以资造就”!然而这一种制度并不能固定,“后生可畏”,方法多得很!一句话包括就是“争班长”。争的手续当然是要运动,联络,于是分党了,争的结果若由选举解决,若是班长由指派,就要用“逢迎”,“关说”,“说项”——的手段。不用说要运动投票!啊呀!这种习惯已经在学校里养出来了!出了学校,真正是“学以致用”!可怜!我们成天骂作官,我们在修学时代,已经成了惯技,已经练熟俱乐部式、政党式的生涯!说什么“监督选举”?简直是吹牛!

  以上随手写了四个理由,并没有详尽,不过是一个“我的班长制度弊观”罢了。但是我既主张破坏,也应该想一个建设方法,我的意思是:

  (一)一班同学大家都一样,断不能有长。
  (二)一班里自动的选举一人或二人:限期有定;职务只是传达或执行同学大多数的意见。
  (三)发讲义……等事,并不是学生不应该作,可以由值日生作;大家轮流,可以共同养成为公众尽义务的心,本来是很好的,没有仅看做“小子当洒扫应对”讲,那就大悖本旨。

  大致有这三条就行了,还有别的,我一时想不周到,总而言之,我所主张的是:凡同学在校于思想上,学识上,很可以不一致,才有真理;但是不宜于逞意气,因为恨这个,不高兴那个,就分立党派。我对于班长制度所以反对的理由是:(一)由学校主动选举,所以有种种弊端。(二)权限不清,一班内不能有绝对的首领。(三)班长的长字太无道理。

  我这篇话一气写到这里,因为别事,就丢下了。过了一天,忽然听着一个朋友说:北京大学自民国九年1月起,实行取消班长制度;并且在学生会上评议都添一条,大致的意思是:受理同学质问及要求——(原文未详),又听说这件事是由胡适之先生诸位提倡的,现在已经决定了,好极了!这件事要实行了,本来早就该实行,现在由大学提倡尤好;但是各校都要实行才好。并且这一件事,根本上固然由学生不承认一班有长,在学校一方面,也应该取消原来的制度,因为这事与学校并无损失,设要看做什么“势力消涨”,“不可收拾”,那就糟了!

  我因为听说这个消息,又得了一个补助的意见,并且是一个很大的建设计划:现在各校都有了学生会,北京已经都有,外省亦多半有,学生会有个评议部,评议部是各班都有一人或二人。所以关于全校同学的事,应该受纳同学意见,由评议部议决去办理;大小的事,都是全体的事,自然养成“休戚相关”的心。但是这一种的性质要认清,我并不是主张一校内就要溶成一气,如像旧式的校友会一样——校友会是某国货,我们不可不抵制;评议部的宗旨与范围都很大,原来由被动选出的班长所做的自动的事,很可以拿到这里,纯纯粹粹自动去做;这是我第一个意思。原来班长只做“供差”的事,现在可以联合多做些有益的事。这是我第二个意思。至于一校内同学,于思想上,学识上,当然可以不一致,很可以有许多会,许多的出版物。

  我的意思大概如此了!这篇话也要结束了;但是我绝不敢自认为我意见可以绝对成立。并且这件事,现在除北京大学将要实行外,别的学校,还没有动机;我希望大家把这件事,看做一个问题来讨论一下。




[1] 编者按:赵君这篇文章,曾经投稿上海《时事新报·学灯》栏,但不知载出没有?合并声明,以免与本刊启事有冲突。




感谢 先知在1917 整理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