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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观念上的根本错误

赵世炎

(1920年1月)


  〔说明〕刊载于《工读》第四期,署名:赵世炎。


  在这不要脸的社会里面,我们可以发财的机会很多!

  当骗子也可以;做扒手也可以;吃白相也可以;威吓诈财也可以;挂招牌卖卜算命也可以;逢迎钻营也可以。……

  这些本事谁也有;要说做不来,我真有点不相信!不过有良心的不肯去做罢了。假使大家都这样干起来,社会上的现象那才真妙呵!

  就说我们这些“莘莘学子”,贵族的不说,境遇不好的本来也多;固然不能说一个也没干这些事的,实在干的也少。可是合贵族的,境遇不好的,……凡是求学的人:抱着好目的,拼着命用功;想得好分数,想得高等学位;可以考文官,可以预殿试;拿好薪水,得好差事;……总而言之,升官发财!这样的拿学问当作手段,我不敢说是与骗子、扒手……无异,总算是比他们高明一点!

  这是人生观上的根本错误!——大错误!

  话不要说宽了,我这题目只是“‘勤工俭学’观念上的根本错误”。

  说起勤工俭学,大不幸的就是把它当作口头禅;实行的人,又认为是“以工求学”,不说是“又工又学”(我向来也有这种错想)。再不幸的,就是现在的人以为这件事只可以在外国去作,所以“勤工俭学”四个字,只适用于往外国的学生。谈工学主义的人,只认为这是不得已而为此的;实行勤工俭学的,也以为这是一种手段——目的不在工,只在学;不过是拿劳力去换,自己觉得高尚一点。这样我也认为很高尚,很难得,不过我以为我们的根本观念,不应该作如此想。

  我要说的“勤工俭学观念上根本的错误”,就是以为把勤工俭学看成求学的手段算是错误。

  “劳工神圣”四个字,不是可以随便吹牛的!要认定工作是我们人生的要务,就不要把它当作手段!不工作而得钱的,固然是与骗子、扒手无异;以工作而得钱的,不认为这是人类互相上的事,人的本能上应有的事,却认为这是我得钱的方法,算是自己不明白!工作就是人生,人生就是工作;工作息了,人生也没有了,我们应该作如此想。我们可以认定工作是求人生的器具,不应该想工作是我们发财的手段。

  “治人!治于人!”其实就是“吃人!吃于人!”我们已经不承认,我们既不能吃人,也不能被人吃,所以劳心劳力是平等的;所以在“勤工俭学”四个字里面,工学两字是并重的。实在说,学也是工。因为人说学是求名誉,拿钱,所以把工字特别标出来,表示要并重的意思。又因为工要勤,学要俭,所以成一个很漂亮的名词。一闹就闹错了!甲种人说,勤工俭学是以工求学;乙种人说,勤工俭学只是苦学生做的。有的认为这是社会不幸的现象;又有的认为这是教育家的羞耻;又有的认为这是社会暂时的现象。在实行的一般人,也就自认如此。我却觉错了!

  我说:以工求学也属于勤工俭学,可是应该继续作工。要认定工作与人生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工作是求人生的器具。德皇威廉,他现被协约国战胜,躲在那里像囚犯似的;然而每天还要作两点钟的木工,自己用斧头去斫木。这虽是什么皇家的遗传,在他方面可以说这是沾誉的事,做面子的事;其实也难做到。他根本上的用意,实际上的表现,在“人生应当工作”的定律上是相合的。我们中国有一个“陶侃运甓”的事,又若在《纲鉴》上还许再找得出几个。不过陶侃运甓,只运进运出,在工作上不发生什么效力;又可惜大家只说他是惜阴(他自己也只知是惜阴),其实在时间、经济上也不相合;大家又不在“工作”上着想,所以这件事只落得用在小学教科书上。

  对于乙种人说,勤工俭学只是苦学生做的。这一层不只我反对,想必有很多人不以为然的。因为就是贵族子弟,又何尝不可以勤工俭学。既然如此,就用不着详说了。

  对于后面的几层:一说这是社会不幸的现象。我以为不勤工俭学,社会更不幸;因为社会上不能人人都是贵族,都有钱;这正是社会的好现象。又说,这是教育家的羞耻。我以为太客气了!蔡孑民、李石曾诸先生为什么不怕这种羞耻?我觉得教育家的羞耻,只在要学生作官——考文官,殿试!又说,这是社会上暂时的现象。我以为世界上人人可以永久如此。

  太激烈了!本来我就是个学问浅薄、知识简单、不善说话的人,所以我对于这个问题,不能充分的由学理上去解决,只说几句想得到的表面上的话——好像是牢骚话。其实我作这篇文,也有特别的原因,下文再说。至于对这问题究竟的研究,我只希望抱工学主义的人和旁观的人,先有一个人生应当工作的定律在心中,再细细的去想。又吴稚晖先生对于这事有关的论文(见《劳动杂志》和《新青年》);王光祈先生《工作与人生》的论文(见《新青年》);最有力的如脱尔斯泰的学说(论人类的活动与生产,主张工学并重),都是我们的明星。

  我为什么作这篇文?第一,因为对于勤工俭学观念上,有很多的根本错误——包括实行者自身和旁观者持论——前面所说的都是,不再说了。第二件事,却令我有很大的感慨,很不愿意说,然而不得不说;并且我这篇文开首几段话,为什么那样说,在这里也要来说明。

  我们发财的机会既然多,又不愿意照那样去作,可是发财的欲望还在!所以作一件事,无论方法如何正大,终离不掉想发财!这是无法的事。我觉得发财也可以,不发财也可以;不过不应该在作一件事的时候,把发财当作目的。换过来说:人生的责任只要尽了,发财也是应当的。

  勤工俭学本来没有发财的希望,也说不到发财。可是把勤工俭学当作一种手段,这种思想与想发财一样的不正当。

  手段两个字,太贬视自己的人格!求学可以用手段,什么事不可用手段?——要说到手段,依我想:我们现在应该赶快去读《东莱博义》——去学八股文!说不定一二年内要开科取士,要用八股会试——现在已有这种趋向!

  手段观念已有了,所以就认定往法国勤工俭学是留学的手段!本来勤工俭学不只在外国,已经大家然认的;在实际上,在国内已有了实行的人,不过是方法不能普及。所以往法国是一部分的事,是可以的事;然而不是手段。

  我要说的不愿说的话,到现在还没说,现在要说了!——这都是由手段观念发生出来的。

  “庚子赔款”退还我国,这不是近来风传的一件事吗?不知道谁的脑筋这样想得到,给这一般要留法的学生说:“将来你们可以在法国补官费!”这个消息在大家的希望心中占据了很久!这等血账是否能得回作发育实业费,另是一个问题。留学生是不是可以得,又是一个问题。我并不是反对这件事,也不敢(说)这种“犯众怒”的话;只是赴法勤工俭学抱的是这种希望,想一想这是怎么的心理?

  “出行大吉!对我生财!”我说:太平洋的波涛万状,勤工俭学不是为发财!这两句“过年”贴的“吉庆肉麻”的话,我们不适用啊!

  不发财固然可以,不求学又何尝不可!做一辈子工,拿一辈子工具,那脑子还是同时发展呀!这样的说法,说来话长,我们大家可以去研究实验主义。

  话说完了,我并不敢说武断的话。这篇文中所有的意思,算是我提出的问题,请大家研究;我若错了,当然要改。我更望抱“勤工俭学主义”的人,大家主张要一致,——根本上的观念要一致。



感谢 先知在1917 整理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