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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中国“肃托”案透视



  1952年12月22日,是中国农历冬至节,前此一天又巧是斯大林的73岁寿辰。一夜之间,在国内的中国托洛茨基主义者,被政府几乎是一网打尽,并因此还拖累了人数更多的同情者、亲友乃至无辜之人。

  当时的国内形势是:“镇压反革命”高潮已过,“三、五反”运动正处在热火朝天中,不久后,“抗美援朝”运动开始。再过两年五个月,“反胡风”运动与“潘汉年、杨帆”案一并发作了。运动一个接着一个。“肃托”便是夹在前后运动之间的“三明治”,被当作一份特殊的寿礼,献给了73岁生辰的斯大林。

  追本溯源,中国的托洛茨基派来自苏联的托洛茨基反对派,全世界的托洛茨基派也都源于苏联,毫不例外,没有苏联的斯—托之争,何来中国的托洛茨基派,其理显然。

  斯—托之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是有关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方向的理论斗争,而决不像斯大林派堆砌在托洛茨基头上的污蔑不实之辞。斯—托之间的关键就在于托洛茨基派以国际主义去对斯大林派的“孤立自保”政策,以揭露工人国家里的官僚主义堕落,去对抗斯大林领导下的所谓“一贯正确,永无错误”。把斯—托之争推到底,这便是托洛茨基派主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最后建成,只能在国际范围之内,而一国之内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斯大林则反其道而行之,认定必须以苏联为中心,一切服从苏联,服从共产国际,苏联一国是完全可以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孰是孰非,历史已经作出初步结论。1988年8月,前苏联最高法院已为三十年代以托洛茨基、布哈林、季诺维也夫等人为首的四大错案平了反,那么斯大林派堆砌在托洛茨基派头上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辞,也该因此而一扫而光。

  遗憾的是,五十年代中国的“肃托”案,迄今为止并未在法律上得到平反,而仅仅在一部份史家学者之间有所探索,有所议论,意见也并不一致。但总算是突破了禁区,前进了一大步。而问题却未能最终解决。

  毛泽东常常爱用一名中国名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里借用毛泽东的话,不一定十分贴切,但可以从根本上说明一个问题。苏联最高法院既然将这张反托的冤、假、错案的“皮”撕掉,那么中国“肃托”的冤、假、错案的“毛”,也就应当随之而连根拔去,其理显而易见。

  但也有些论者断定,中国的托洛茨基派与苏联的托洛茨基派不同,不同在那里?拿不出证据来。半个世纪前,中国托洛茨基派的领导人彭述之、郑超麟、王凡西等(也不能把陈独秀排除在外)一贯忠实于托洛茨基学说,尽管他们之间在理解上有所不同,但都始终以托洛茨基为精神领袖。他们一贯宣传解释的论点是:1、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2、反对前苏联的官僚独裁制;3、批判各国共产党执行斯大林主义路线。中国托洛茨基派在政治立场上,理论分析上,与前苏联托洛茨基反对派是没有根本区别的,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也还有个别论者,提出应把中国托洛茨基派活动的性质,以解放前后作为区别的分界线。 解放前,“应视为革命阵营内部极左的宗派小集团,虽然它在理论上的错误,有时比‘反革命’、‘汉奸’还严重。说它是‘反革命集团’,是指解放以后。”这样就把五十年代的“肃托”案涂上了一层“神秘”而又“复杂”的色彩,最终将把中国托洛茨基派推向“反革命集团。”以解放为界区分托派活动的性质—有罪与无罪—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郑超麟生前所写的一篇文章《中国的“肃托”也是假案》中,提到了托派承办单位的一位联络员的话:“你们解放前不是反革命,那么解放后也不是反革命;如果你们解放后是反革命,那么解放前也是反革命。”这段话说得很清楚,把解放前后的中国托洛茨基派性质,看成前后一贯,并无改变。既然中国托派活动,在解放前后性质是一贯的,即以解放前不是反革命(这一点,已由1991年再版的《毛选》第二卷516页注释中说得很清楚了),自然解放后也不是反革命了。如果这位联络员只代表个人,不代表政府,那么,请看事实:

  中国国内的托洛茨基主义者只在解放后的新社会里生活了3年另两个月,便被一网打尽,关进了监狱,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在此之前,即1949年冬,上海政法部门已把彭述之的托派多数派骨干分子抓了起来,拘留了2—15天左右,要他们交代问题,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停止托派活动,不准互相“串连”,然后暂行释放他们。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政府眼皮底下,请问能有什么活动吗?郑超麟的少数派,人数更少,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扰乱社会治安,颠覆人民政权的可能。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政府发给托派犯人的判决书。判决书上的“罪名”,可以说是清一色的。“该犯系托派中坚或骨干分子,担任过托党、托团内的××职务,”然后就说“该犯企图颠覆人民政权,犯了反党、反人民的反革命罪行,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对绝大多数人几乎没有举出什么具体犯罪活动。判决书上的主要“罪名”,就是解放前早已存在过的托党、托团的个别职务,这能证明中国托洛茨基派在解放后有什么性质迥然不同的犯罪活动吗?其理也是显然的。综上所述,中国的“肃托案”纯系冤、假、错案,应予平反。

  这件被作为“寿礼”的“肃托案”,是由王明、康生之流制造出来的。众所周知,王明、康生是臭名昭著的斯大林派分子,是斯大林派往中国党内的代理人——坐探。他们在三十年代便制造了“王实味冤案”、“俞秀松冤案”等等;在抗日战争时期制造了“陈独秀托派汉奸案”,他们甚至说过:“即使陈独秀、中国托派不是汉奸,也要把他们说成汉奸。”那么当王明、康生参与掌握了政权之后,他们怎么不制造“肃托案”而再度向斯大林请功邀赏呢?时至今日,王明、康生之流的真面目已被揭露了,众所公认的是:他们是阴谋家和不齿之徒。在阴谋家、不齿之徒参与操纵下的“肃托案”,理应推倒,还其原来的历史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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