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仑泰:新妇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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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奴隶社会中妇女的职务

 
  妇女在悠长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里——比私有财产制产生后的时代更长久——在和平的农耕氏族的经济组织中,由于她们自己所担负的职务,使她们的支配权维持到几千年之久。关于战斗氏族中,所崇拜的女杰亚马宗(Amazon)的伟大事业——的许多传说和神话,到现在还残留得很多,希腊波罗的海沿岸、非洲、波希米亚和其它民族的神话中都戴着女杰的故事,某种神话传说在女杰之下,有两万个骑士,还有别种神话,传说女杰曾经威胁过当时强有力的埃及。大约在两千年前当罗马袭击古代日耳曼农耕战斗氏族时,妇女曾经参加战争而击退过敌人,就是到现在,非洲达各娜依野蛮氏族中女王的卫兵,也是由该族妇女武装队编成的。

  上述的一切,都说明了在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妇女不但是生产者,也是战斗者。这是因为要使微弱集团的一切力量,集中于协同一致的防卫而产生的。

  妇女之所以被崇拜,正像我们前章所说,是因为当时她们的劳动,成为主要生产者的劳动而发生的。固然在畜牧氏族中,妇女也有不自由的,但是这种不自由的现象,尚未普遍以前,妇女的支配权,早已被到处传说了。

  至于男子的优越权力,父权制——父权的支配,在许多氏族的传说中,都说它和母权制经过了长期的斗争,才得到胜利而确立的。这种斗争,在各种古代神的生活和斗争的传说中,都有精彩的描写。

  关于希腊的英雄——半神黑拉可里斯的传说中,曾经描写着黑拉可里斯怎样远征一个受女杰所支配着的战斗氏族,及征服了以后,就废弃了母权,而解放了男子等等。还有在别的寓言中也有:在神的审判席上,曾经怎样地剥夺了以前的雅典市的女市民的权利,因为当时的妇女都有发言权,她们拿女神雅典娜的名字称呼该市,表示不崇拜男神波士敦。

  日耳曼民族有名的“尼倍伦根歌”中,常常叙说着:勇敢的武士,为了要使妇女从属于自己,作为自己的妻子,不得不常常和最善于战斗的美人军作战。据说美丽的女王琶仑希达虽曾被她的未婚夫用狡计战胜,然而结果琶仑希达虽和他结婚,没有向他降服。相反的,当一个打一个的时候,她还是胜利者,再拿她丈夫绑在屋梁上,自己安然入睡。还有在俄罗斯旧童话中,也有不少说明妇女不仅在经济方面,即使在择配方面,也是和男子自由和平等的记载。说明她们并不是无抵抗地抛弃自己的自由。有勇士徒蒲奇尼亚·尼开基兹基和“伟大的妇女”——在当时还是母权支配氏族,是氏族的代表者——在旷野见面的时候,他们曾经发生过战斗。结果女的抓住了他的头发,把他塞到“袋子里”,并说,他如向他求爱,她可以和他结婚。

  这一切活生生的传说,都叙述着人类曾经经过一个长期的母权和父权的斗争,这种斗争,在宗教信仰上也反映出来,野蛮人,穴居人都把土地当作神灵。伟大的夏娃(Eve)诞生了一切的生命,她在还没有经验的时代,并不认识自己,她以为土地所以能给予收获,还是托天之福,天时好的季节,有了雨和阳光,那么就有果实,假使没有天,那么什么东西都没有了,这和没有男子,妇女就不会生小孩同样,土地不受到天的恩惠,就没有花和果。地是母,天是父,自土地神化了以后,人们崇拜太阳神阿奇里斯,爱普罗和俄罗斯古代的神阿里洛了。

  在人类以相同的利害互相结合着,经济状态并不复杂,同时妇女在集团中还是主要生产者的时候,妇女的地位总是牢固的。

  自从摆脱了母权的支配,离开了本能地结合在公共灶场周围的时代起,随着财产为私有而各自分割,母权氏族的成员就发生了不平等,为了防止生产率的降低,必需有强固的权利,于是父权就牢固起来了。

  私有财产制,在妇女的地位上,究竟怎样地反映着呢?有许多人,认为妇女的隶属和无权利,是与私有财产制同时产生的,这是错误的见解。实际上妇女随着劳动分工的逐渐发达,已经丧失了自己在生产上的意义,私有财产只是加深了她们的隶属程度而已,这种例子可以在农耕氏族中举出来。妇女崇拜,只有在尚未因财富积累和劳动分工发达的影响而开始破坏原来经济状态时,才能存在。

  在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耕作者之外,又有其他各式各样的职业的发达,各部门的专家——陶工、皮革工、纺织工、武士、僧侣等等都渐次出现了。农耕劳动已经不是氏族生存的主要源泉;农耕劳动之外,手工业也开始发达了。手工业发达的地方,必然地产生交换,商业——换句话说,产生了追求利润的事情。能够制造粘士壶的陶工,努力保持着自己的生产物的权利;在货物交换时,自己就可获得了劳动的利润。农民方面也努力于想用尽量少量的谷物,去交换陶工的制造品。这种情形,已经不像过去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那样,为着补充氏族消费而努力;这时追求利润,已经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真正刺激了。

  在这样的发展阶段间,陶工、皮革工、织物工等等的劳动价值,比农民劳动要高得多,从此农民劳动就成为价值比较低的东西。这并不是因为农业已不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源泉;而是因为农业需要消费多量的劳动力,比较富有的氏族手工业者,就强迫俘虏和奴隶加入农业劳动。在这种情形之下,妇女在经济上的职位如何呢?过去当做妇女崇拜的基础的主要经济部门,现在却变成“贱民”的劳动、奴隶的工作,那么对于她们的崇拜还能继续维持吗?古代最大的文明国家之一的埃及(五六千年以前,埃及是最强的国家)那有着无限的财富和有名的金字塔,及其他巨大建筑,富裕的都市,惊人的领域和广大的殖民地,发达的工业、科学、艺术,以及最先发现了天文学法则的国家,它的伟大性简直就像神话一样的埃及,原来的妇女主权——母权,在很长久的期间都占着支配的地位。

  当世界上其余一切地方,甚至像古代文化极发达的希腊和罗马那些国家,妇女正是奴隶化和无权利的时代,在埃及,她们还能比较自由地、平等地生活着。

  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在埃及,农业是长期地成为国民繁荣的主要源泉,被洪水浸淘得肥沃的尼罗河两岸,有着当时任何国家都没有的那样发达气象,住在埃及的人民是农耕氏族,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妇女是农耕氏族主要的是火车者,所以在埃及经济上,妇女所担任的职务,虽然到私有财产制发达和阶级产生以后,还是长期地使妇女保持着权利和优越的地位。伺候跟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达,提高国内生活的主干的,已经不是农民,而是手工业者和商人。这原因就是商业和手工业者的劳动,比较农民劳动有利得多,能够获得很多的赢余,而且在私有财产制确立以后,其经济制度,不是为着集团生活的幸福,而是为着满足榨取者的欲望而已,这时候农业劳动就被放在奴隶身上,农业劳动成为无价值的东西,妇女崇拜,在埃及已绝迹了,在法律上,只有特殊阶级和高贵氏族中的老妇人,可以继续维持其支配权;其他居民中,所有特殊身份的妇女(不是奴隶)——工商阶级的妇女,也和当时别的许多国家同样,是无权利的附属者。

  我们关于埃及的情形已经很详细地叙述过了,我们所以要叙述埃及,因为埃及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的妇女随着她们在经济上的职务,决定了她们的权利。当妇女握有经济上的主要生产者的职位时,她们是有权利者,即在从原始共产制转化到以私有财产制为基础的经济组织时,它们的权利,还能长期地维持着。

  直到私有财产制成立之初,妇女还没有丧失繁荣氏族的基本生产者的地位;所以私有财产的产生,并没有使妇女隶属化。然而私有财产制和阶级的分裂,却创造了经济上的诸条件和形态,使妇女在生产上的职务降低。所以,妇女隶属化的关键,是在性别的劳动分工上——男子担任生产劳动,妇女担任辅助劳动——这种分工愈显著,那么妇女就更加不可避免地被束缚着。

  把妇女从社会生产劳动退到狭隘的家庭的事情,就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氏族间,也早已开始了;私有财产制的产生,不过在形式上加强了一些。这样看来,妇女在集团中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私有财产制;然而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始终是加强了男女的不平等,妇女的非独立性和隶属化,并且尽了直接促进的作用。

  第一,私有财产制,将以氏族为单位的共产经济,分成了个体的私有经济。独立的分裂的经济细胞出现以后,助长了家庭的限于孤立形态。在这种经济细胞和个人主义的独立经济中,更推进了家庭的劳动分子,管理家庭与厨房的工作,自然是妇女——母性的劳动部分。一切户外的生产的劳动部分,则由家庭中的男子来担任。

  自然,那种使家庭经济可以存在的私有财产制,把妇女束缚在狭隘的家事——非生产性的——工作上,妇女劳动的意义,从国民经济和生产发展的见地上看来,已成为非常低下,没有独立的价值;而成为财富的创造者和新价值的真正生产者——男子的附属物了。

  妇女最初为着替幼儿敲碎食物,从地上拾得土器、石器和磨砺而成的槌子等,现在都从勤勉的妇女手里,移到男子的手里去了。田野已经不是妇女经营和指导的领域,在田野中自由劳动自由生活的那种宽畅情形,已经不是妇女所有的了。妇女长期脱离了生产劳动,被禁闭在狭隘的家庭以内,她们已不是氏族的共同的母亲;而是握有主权的丈夫的妻子、奴婢、厨房管理者,终日做着家庭的洗涤、织布、缝衣、煮饭……等工作。固然,直到现在,在农业经济中,麻和亚麻的加工,主要还是妇女的工作;但是这在农业劳动部门中,仅仅是第二义的辅助工作;不是具有基本作用的东西了。

  其次来观察一下此后的一个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中,妇女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在未说这一阶段之前,首先来回顾一下2500年以前的情形吧。这一时期,已经不是幼稚文化诞生萌芽的氏族,而是已经展开到了完全成熟的活动的国家了——基督降生前的古代世界——这里,已有着牢固的私有财产制,比较发达的工业和商业,而且社会上已分化成完全不同的阶级,产生了具有战斗能力的国家了。这时候的经济形态,是建筑在奴隶劳动上的私有形态,它们的组织是从自然经济,渐渐发展到交换的转化形态。

  在这种经济发展阶段中,妇女尽了什么任务呢?还有,在古代希腊和罗马共和国的迦太基自由市中,她们有什么权利呢?在这个历史的时代中,妇女在生产上的职务和权利,已经不能一概而论了,首先必须决定她是属于哪一阶段,她是哪一种身份的妇女。当古代世界的经济发展到比较高阶段时,人类已经分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阶级——自由市民和奴隶。

  自由市民在他们新的社会集团——有组织的国家中,所受到的尊敬,比他们对国家的贡献远为巨大。一般认为他们是比谁都重要的人物,是那些能使集团服从的国家统治者,他们在生活组织中规定了秩序和制度。次于他们的是武士、商人和手工业者,这许多人也获得了一些权利。只有奴隶,虽然是主要财富的创造者,却是处于完全无权利的被剥削被压迫的状态中。

  劳动者给予人类集团以最大的利益,在原始时代是受到极大尊敬的;但是现在为什么会被当作贱民中的贱民处理呢?促成这种反常现象的就是商业和私有财产之确立。他们(自由民)认为自己的劳动极有价值,而不承认奴隶劳动的价值。能够集合奴隶在他们的秩序之中,从奴隶身上榨取必要的生产物的领主,却被尊敬。奴隶所有者,从奴隶身上榨取利润,倒被认为是有价值的。

  我们可以看出:在罗马和希腊等文化水准很高的国家,当极度繁荣的时代,妇女是无权利的不能独立者,但在上古时代的希腊,当氏族还没有形成很大的集团,还不知道私有财产和国家的时候,妇女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固然,希腊人也是畜牧农耕氏族,但为灿烂辉煌的文化和海洋的暖流所冲洗,为丰富的果实和美丽的山脉所修饰的这种半岛的气候和地势的影响,使希腊人很早就转化为混合的经济形态。

  农业不全是妇女的工作,然而在畜牧—游牧氏族的集约化的经济形态中所必需的剪取羊毛和毛丝纺织等工作,却必须妇女参加劳动。

  荷马描写古代希腊人生活的叙事诗中,叙述当时的妇女和少女,和男子该参加生产,纵使她们是不平等,却是比较地自由的。

  希腊是否有过母权时代,这问题很难断言。在希腊氏族中,从发展初期以来,混合经济形态即占着支配的地位。据我们想来,像纯农业经济的埃及和其他地方那样发达的母权,在希腊也许从未有过的。然而我们也能够在他们的宗教中,找出古代希腊妇女获得怎样高的地位的证据。

  例如,希腊人对于收获神豆沫娜拉曾极力地崇拜过。他们不是和太古的蛮人那样,单纯地崇拜土地,他们特别崇拜收获。他们对于教育人类制造和纺织的妇女哀夫依娜的聪明也很崇拜。还有,希腊人传说哀夫依娜神就是发明秤和橄榄油的古代妇女。其他的古代宗教,也反映着妇女在当时的经济上的职务。例如古代挪威人就是崇拜苹果的栽种者伊朵娜女神等。

  据说希腊人判断正义的,不是男的审判者,而是女神。这就是说,以前在氏族内都发生争议时,是由家长——妇女中的母亲出来解决的。希腊人认为火是女灶神凡斯达(Vesta)发明的;因此,教堂里的圣灯,必需由处女捧提。这又重新证明了学者们的想象,即最初支配火力,而使它为自己服务的也是妇女。在希腊教的传说中,母权和父权斗争的例子特别来得多。这样说来,希腊氏族中,在经济上作为主要生产者的妇女,是曾经有一个时候也做过首领的。

  在荷马时代,妇女能够出席宴会;在结婚生活中爱和尊敬占着支配地位,男子必需以尊敬和温柔对待妇女。然而关于母权,却什么话都没有提及。

  荷马也叙述到和这相反的事情,倍纳绿巴的媳妇,当她的丈夫出走后,一面忍耐地等待着、思慕着行踪不明的丈夫;一面又代替丈夫侍奉他的母亲。当时形式上的结婚、私有财产制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制度,已经存在;在这一经济发展阶段中,无怪希腊人要开始向妇女高喊着“家庭的良心”和应该完全服从丈夫等等的说教了。布里玛王的妻子,曾经哀诉过她像“被锁的狗”那样,被丈夫幽禁在家庭的深闺中间。

  荷马还曾经描写过先史时代希腊人的生活,在这些描写里面,说明了在这以奴隶劳动做基础的私有经济的发展形态中的妇女地位,在当时那种文化灿烂——雕刻家建筑了美丽的寺院,雕塑了那不可毁灭的维纳斯和爱普罗的像,各国商人充满着各都市,手工业发达,哲学也已产生,最初的学者们在这里建立着科学的基础——的时代中,希腊妇女原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全被剥夺,在事实上,开始成为丈夫的家庭的奴隶了。

  在那时代,所谓两性同权,只在非自由民中存在。这是何种性质的同权呢?就是同样的不自由、无权利和从属于别人,他们同样处在没有休息的、疲乏的饥饿中间,同样劳动、同样受苦,这就是所谓同权。非自由民的困苦境遇,是由于他们成为奴隶,在社会中丧失权利,而形成的。在文化水准很高的希腊共和国中,妇女——女自由民的不能独立和没有权利,尚有别的根据和原因。不消说,雅典和斯巴达的女市民——自由而有完全的权利的市民的妻和女儿,同女奴隶比起来,当然比较地有权利甚至有特权了。然而这许多权利的特权,并不是她们自己所有,而是托庇于她们丈夫所获得的;她们自身没有独立的人格,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一个独立的女市民,仅仅是丈夫的附属物而已。妇女的一生,最初从属于父亲,以后从属丈夫。希腊生活的如此丰满,但在愉快而明朗的祭场上,却没有妇女的席次。在希腊和罗马的迦太基自由市中女市民,她们结婚以后即被束缚在家庭里,仅仅知道狭隘的家事经济。她们的工作是洗衣服、织布、烤面包和指导家仆及奴隶。比较富裕人家的妇女,虽可免除这种苦役,但她们失去了活泼的生活,只在倦怠中过着温柔的安静岁月。后来,俄罗斯的诸侯,还把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关闭在深闺中,像戏剧作家爱丽斯托芬曾经嘲笑过的那样,把半裸体的绸衣和流行的赛达丽化装身躯。靠着丈夫的劳动和奴隶的劳动来养活她们,她们自己是一个寄生者。无怪在丈夫们看来,她们只是生育子孙的工具了,她们为了家庭而受教育,“从顺”、少见闻少知识,作为“善良”妇女的标准,无论好歹,妇女总以少说话最好,丈夫可以因为它变节,把她作为奴隶而转卖给别人;而且丈夫对于自己妻子已经厌倦的时候,他可以再找情人。即使在法律上规定着一夫一妻制,然而非法的公然被人承认的多妻主义的特殊形态,却很发达。公开地说:

  “合法的妻子是用来管家和生孩子,奴婢可以满足情欲,娼妇可以愉快精神。”

  文化水准较高的希腊女自由民,和在希腊罗马共和国中,过着富裕奢侈生活的自由民的妻子们,如果从男女两性的关系来说,她们本身,却和藉丈夫之力而使用的女奴隶,同样地处于无权利和被束缚的地位之中,生活在竹舍中的巴伦达族的女黑人,比较住在大理石宫里的希腊妇女,要自由平等得多啦!

  财富和文化发达之后,为什么妇女要丧失权利呢?原因是很简单的。巴伦达族的女黑人,从事于集团的生产劳动,文明的希腊妇女,即使劳动,也仅仅是在家族或家庭的狭隘的范围中。在经济发展比较初期的阶段中,有价值的劳动力的妇女,随着私有财产和奴隶生产的兴起,她们以成为生育儿子——法律上的承继人——的单纯工具了。总之不管在文化水准较高的希腊,领有广大殖民地的罗马,和富裕的迦太基自由市中,即使是自由的市民,妇女都是没有权利,没有独立性的。

  在希腊因为母权没有完全发达,父权早已巩固,妇女的受束缚和不平等,已达到最高形态。反之,在罗马,直等到它以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以堂皇的国法,确立私有财产制,把生产劳动加到奴隶的肩上时,母权的痕迹还存在着,妇女尚受着某种程度的尊敬和崇拜,在路上市民们要对妇女让路,在家庭里承认她们的威信,由她们执掌着孩子们的教育。

  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在建设罗马国的氏族中,母权曾有过牢固的根源,因此即使到了此后的发展阶段,母权的追忆,还存在于农耕氏族的社会见解和道德中。

  然而在希腊,除掉陪伴自己的侍女和善良的妻子——寄生者以外,还有名为娼妇的爱人以及所谓希腊的伟大的丈夫的小妾等等自由的特殊阶层存在。娼妓是任何人都可以向她买欢的女奴隶,她们是越过当时结婚道德的通例,勇敢地站在通例之外的女自由民。雅典的支配者伯里可里斯的情人,哀斯蒲西亚、莱依散、花丽娜、莱安娜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娼妇,她们受到很高的教养,具有科学和哲学的趣味,能够参加政治,影响国家生活,尽管她们是受到了那些可尊敬的善良家庭妇女的指责,然而男子却要在她们一群中去献殷勤。当时男子——哲学家思想家和学者们,往往在她们中间发现聪明的弟子,和她们亲近,有时竟听了那些有教养的娼妇们所叙述的新思想而鼓舞着。近代人还可以想得起来,有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和哀斯蒲西亚交游过,她是有过完美的政治演讲的。

  花丽娜曾鼓舞过大政治家蒲莱可斯太。公元前五百年左右,娼妇莱安娜曾参加过反对篡夺当时共和国政权的阴谋,而且发生了作用。她们和勇敢的拥护自由的同志们同时被捕,虽然被残酷地拷问,死也不肯说出口供,反而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吐到裁判官面上。

  娼妇的存在,证明了当时妇女们要想努力从精神俘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然而她们缺乏达到自己目的的重要基础,她们不是生产劳动的代表者,所以他猕猴罗马希腊那些没有修养的善良妻子——家庭的主妇们同样,在国民经济中是没有价值的。她们在物质上被男子束缚着,她们争取到的自由,不过是海市蜃楼而已。

  在希腊,还有许多个别的妇女,在艺术科学和哲学方面,有卓越的研究。她们充实人类的文化,努力给予知识和艺术的宝库一些东西。从这些弟子们中,产生了很多的思想家。有女诗人爱斯福,有勇敢地男装着学完医学全部课程、而成第一位女医生的阿达拿奇咖,还有亚历山大学女教授和美人哲学者依巴奇亚,全世界各地的学者们,曾津津有味地来听她们的讲学。依巴奇亚在基督世纪初期,终被迷顽的基督徒,煽动了愚昧的群众所残害,而死于非命。这许多都是很优良很坚强的妇女的典型。由于这些女性,可以证明,假使不压抑妇女们的智慧和精神,不把她们推进狭隘的家庭囚牢中,那么她们能够发挥出如何的才能啊!然而这种勇敢的姿态,一般地都消灭在寄生生活之中了。以上的几个,只是例外的人。因此,假使妇女在国民经济中的职务是被局限着的话,要使对于妇女的态度发生转变,是不可能的。妇女由于一般文化的教育的发达,深深感到了自身的无权利和被束缚。于是有些妇女努力开发独立的道路;然而大多数妇女,还是逗留在家庭和丈夫的束缚下。

  由此我们可以明了:个人主义的经济组织、私有财产制和不自由婚姻制度等等,是横亘在妇女解放前的障碍物,使妇女不能发挥其本能的特征。

  希腊有名的喜剧《妇女国民会议》,曾描写着妇女很想建立新的国家,很想获得政权的思想。在这喜剧中的女主人翁倍拉可苏可拉,首先提议财产公有,这是很有意义的。倍拉可苏可拉说:

  “我要求一切东西公有,一切东西属于大家,从此没有贫富之分,消灭一人占有广大的田园,而他人死无葬身之地的那种情形。妇女不应该成为私有物,可以各自同她所喜欢的人生育字女。”

  这是妇女站在反对私有财产制、强制婚姻和妇女被压迫立场上所提出的抗议。这是公元前四百年——大约2500年前已经存在的抗议,在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这种抗议,将如何地被广播开来;同时又可以想到,当时天才的爱丽斯托芬,在喜剧中提出了:只有实行共产主义制度,才能将妇女从无权利状态中解放出来的理论后,曾如何唤起多数妇女的欢迎和共鸣啊!这种反映原始共产主义时代妇女幸福的文字,使希腊妇女,从那理想中去寻求解脱无权利状态的道路。

  希腊妇女要改变她们的社会地位,无论如何必须根本推翻放在阶级国家和奴隶劳动之上的社会基础和繁荣;个别的勇敢和劳力,是没有力量能把妇女大众从肉体的家族的隶属下解放出来的。

  经过了两千多年,方才实现了爱丽斯托芬喜剧中的女主角倍拉可苏可拉的空想。倍拉可苏可拉相信,只有通过共产主义和一切完全平等的制度,妇女才能真正地解放,这是很正确的;现在我们已在苏联得到了一个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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