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奥格斯特·倍倍尔 -> 《妇女与社会主义》(1879年)

序言



来源:《妇女与社会主义》,倍倍尔著,沈端先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5年2月第1版


  我们生存在一个每天不断进展的巨大的社会变革的时代,精神的不安和动摇日甚一日,显著地表现在社会所有的阶级之间,要求着彻底的改造。每个人都感到脚下的地面在摇动。发生了许多问题,日益为广大范围的人们所注意,而关于这些问题之能否解决都是从各自的立场来议论。其中最重要问题之一,而且日益显著的,便是妇女问题。
  那就是要使妇女向各方面展开她们的才能和力量,享受一切平等的权利,进而成为社会上完全而有用的成员,那便是她们在现代社会须占有如何的地位才行的问题。从我们的立场来说,这个问题是和另一问题——为了使个人与社会都能实现生理的以及社会的健全,来代替种种形态的压制、剥削、贫困、穷乏,那末人类社会须采取如何的形态和组织才行的问题——相符合的。所以在我们看来,妇女问题今天占据着一切稍具有思考力的人们的头脑,而使一切精神动摇着,这不过是一般的社会问题的一面而已。所以这个问题之终结的解决,只有除去现在的社会的对立以及起因于这个对立的弊害才有可能。
  虽说如此,但特别地处理所谓妇女问题这件事,还是必要的,理由是:妇女的地位过去是怎样的、现在是怎样的、将来又当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一方面,至少在欧洲,因为女性占有人口的过半数,所以是有关社会成员之大多数的问题,另方面,数千年来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发展的世俗说明,都是远与事实相违背的,因而阐明这个问题对于理解现在和将来是一件很必要的事。实在的,当观察这个不断地向前成长的运动时,在各种人们之间,而且甚至在妇女们自己的伙伴之间往往也存有偏见,大部分都是因为不知道和不理解妇女的地位而造成的。许多人们甚至主张妇女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就是说,妇女从来所采取的而将来也当采取的地位,乃是由其“自然的职分”而定的,从而她们乃被命运注定要做贤妻良母,局限于家庭生活之内;在她们居室以外的东西,或与她们的家庭任务毫无关系的东西,都与她们无关,她们是毫不知道的。
  所以就妇女问题来说,也和一般的社会问题——在这场合却以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为主要的问题——相同,有若干党派对立着,其中有企图把一切都保持和从来一样的一派,随时备有极容易的回答。就是他们相信,只要指定妇女们尽她们的“自然的职分”就算已经尽到能事了。他们忘却因为后面将详述的理由,使数百万妇女陷于无法完成分派给她们的作为家庭主妇、分娩者以及子女养育者的“自然的职分”的境遇。他们又忽视了,其他数百万妇女视结婚为束缚和从属,不能不在不幸和缺乏之中过着悲惨的生活,以致她们的这个“天职”广泛地失去了它的机能。不过这些“贤者们”对这件事却向来是毫不关心的。同样地还有数百万妇女,为了苟延残喘而从事种种职业,往往不得不用极不自然的方法,担负她们的力量所不能胜任的劳役,对于这种事实他们也是毫不关心的。他们对于不合自己口胃的这些事实,就如同对于工人阶级的贫困一样,掩蔽着耳目,说什么至今既然“不断地”是如此,今后也当“永远地”是如此,来安慰自己和别人。至于说妇女也有权利从现代文化的成果享受充分的分配,利用它来改善她们的状况和减轻她们的负担,并且发展精神上及肉体上的所有能力,同男子同样地使用这些能力来求谋她们的利益,这是他们绝不愿意承认的。如果有谁向他们说,妇女若想不依赖男性的慈悲及恩惠来求身体及精神的独立,那末也非谋经济上的独立不可,这话马上就会使他们忍耐不住,大发雷霆,跟着就是对于“现代的颓废”和“疯狂似的解放运动”加以猛烈的非难。
  无法脱出偏见的狭隘领域的男女俗物们,实在是这样的。他们在黑暗所支配的场所,到处可以栖止,假使一旦有一道光线投射入他们安之若素的黑暗之中时,就会忽然发出惊愕的叫声,简直成为一种鸱枭了。
  可是反对这个运动的另一派,却不能够面对着那般明显的事闭目不顾。他们承认多数妇女,差不多从来没有像现代这样,处于与文明的一般进步相形见绌的状态的时代。从而他们也认识到必须研讨怎样才可以提高妇女们的地位,达到她们能够进而自谋生活的程度。可是,这些反对派竟以为社会问题,就早已逃入结婚避难所的妇女们来说,却是已经解决的问题了。
  所以这派的人们要求,为着未婚妇女,开放适合她们的力量和才能的劳动领域,使与男子作自由竞争,若干少数人们则更进一步,主张自由竞争不必限于低级的营业及职业的范围,而应该扩张到更高级的职业、艺术及科学的领域。他们要求应当把千百年间对妇女们闭门不纳的一切高等教育机关,即大学,都能给妇女开放。有的人们又进一步地提倡,容许妇女能就公职(邮政、电信、铁道的业务)。他们认为这些都是特别适合妇女的职业,并指出迄今所曾得到的实际的结果,尤其是在美国因使用妇女所得到的成绩的结果。甚至还有两三人要求应给妇女以参政权。就是他们承认妇女也和男子同等,是人,是国家的成员,但从来在男子独占的统治之下的立法,就说明男子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独占其特权,而在所有关系上把妇女当做被监护人看待的,所以今后务必把它废除。
  关于以上所略述的这些运动特别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些运动都不出乎现代社会秩序的范围之外。至于能否凭籍这些运动,一般地能否做到将妇女的地位如何本质地或彻底地改善这一问题,却不曾提起。只站在资产阶级即资本主义的秩序的基础上,把男女在社会上的平等看做问题的决定性的解决。只要使妇女自由地从事工商业成为事实,那末这个目的已经现实地达到,而且如后所述,统治阶级方面为了他们本身的利益正在极力加以奖励,这些运动中人对于这种事实或是不知道,或是故意置之不问。可是,在现在的条件之下,使妇女从事所有工商业的职业,只有使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愈形激烈,而且结果会使采取工资及薪给之形式的男女职工对劳动力的收入减少。
  这种解决显然是不正确的。所谓妇女的资产阶级的平权,不单是站在现代社会的秩序上来同情这些妇女运动的男子们的最后目标,而且参加实际运动的资产阶级妇女们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她们以及同她们想法相同的男子们都是一样的,和那些一部分由于顽固的偏狭、一部分又——在使妇女受高等教育并就高级公职一事尚成问题时——由于卑劣的利己心及竞争心,对这运动怀抱有敌意的男子们相比,在他们的要求上是站在反对的立场的。但在这里却不存在像工人和资本家的阶级的对立。
  即使资产阶级的妇女运动者,把欲与男子平权的要求全部贯彻,为无数妇女着想,恐怕如现时结婚那样的从属、卖淫以及大多数已婚妇女对丈夫的物质的从属,依然还是不能废除吧。纵令有属于稍稍幸福的阶级的几千女性,在高等学科、医术及其他某些科学的业务或官吏生活方面有所成就,但为大多数妇女着想,那却是毫无关系的事情。女性的一般状态不能因此有所变更。
  大体上女性受着二重的痛苦。就是:第一,妇女因在社会上为男子的从属而感受痛苦——这由于法律上及权利上之形式的平权已经多少减轻,但尚未完全消除;其次,妇女因在经济上的从属而感受痛苦。这却是一般妇女,尤其是无产妇女,与无产男子所共同陷入的状态。显然,对一切妇女却不问其社会的身分如何,在“性”的方面向来在社会的发展途径上始终为男子所压制、所统治、所污辱,所以必须改变现在的国家政体和社会组织以及法律的制度,以消除这种状态,这是妇女全体共通的利害关系。绝大多数的妇女却具有更加紧要的利害关系,即为了废除使无产妇女疲惫不堪的工资奴隶制度,以及与现代财产和产业制度结合最深的性的奴隶制度,必须根本地改造现在的国家制度及社会组织。
  参加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妇女们,不理解这样根本的改造之必要。她们受着自己的优越身分的影响,把更进一步的无产阶级的妇女运动,看做不可容许的危险运动。介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跟着他们关系的迫切而猛烈地发展着的阶级对立,在妇女运动之间亦复表现出来。并且在从事着这运动的人们的目的和手段上面也看出相应的表现。
  可是,这些不和睦的姊妹,在阶级斗争中却比自相分裂的男子们有着更多的一致的地方,所以即使各自进攻的路径不同,但仍能团结起来斗争。近代社会内部,在男女平权成为问题的一切领域都有这种情况。因而妇女只要她们的力量才能所及的也可以参与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并且也包括着妇女在私权上及政治上与男子的平权的领域,那是极其重要的,而且如后所述的极其广泛的领域。不仅如此,尤其就无产妇女来说,为了争取足以防止劳动妇女们在肉体上及道德上的颓废,并确保作为母亲及子女养育者的能力的一切方策及制度,而与无产男子并肩斗争时,尤其具有重大的利害关系。又如前所述,为了要依据使一切人们都能享受人类所已完成的一切文明成果那样的社会制度,导致一种情况,使两性相互间在经济上和在精神上的完全独立成为可能,而与同一阶级和同一命运的男子们协力,为社会的根本改造而斗争,这是无产妇女的职责。
  所以,目标不仅在于实现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所要求的以现在国家制度及社会组织为基础的男女平权。它更要撤除一切使人从属人而造成的一性从属他性的障碍。所以,妇女问题的解决是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完全一致的。因此,企图达到涉及妇女问题的整个范围的解决者,必须与在其旗帜上揭出作为全人类文明问题的社会问题之解决的人们,即社会主义者携手前进才行。
  在所有党派中,只有社会民主党对完全的男女平权,即把妇女从一切从属及压制中解放出来,不是为了宣传而是出于必要,并且从原理上将其纳入纲领中的唯一的政党。如果没有两性相互间的独立和平等,那末人类的解放就不可能
  关于上述的观察,我想所有社会主义者都是和我们的意见相同的。可是,关于我们作为终极目的来描写的方法问题,即可以达成所指向的两性一切成员的独立和平等的尺度和制度究应如何形成的问题,却不能一定说是意见相同的。
  一旦离开现实的根据来描写将来的想象远景,马上就有广漠的原野在幻想的前面展开。争论的开始就是关于它像真实的,还是不像真实的问题。因此,关于这一点,在这本书中所述的不得不只视为著者个人的见解。如果有什么反对意见,那就应该只向著者一个人提出,因为关于书中所述的只由著者个人负责。
  凡客观的而且正直的驳论,都是我们所欢迎的。但对于引用本书内容加以曲解,或依据错误的前提的驳论一概不予以回答。在以下的叙述内,因研讨事实的结果或将引导出所要求的一切结论。因为没有偏见才是认识真理的第一要事,对于现存的东西,以及将来应当存在的东西的自由发言,才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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